安乐死中的伦理论文2000字

安乐死中的伦理论文2000字

问:谈谈关于“安乐死”的伦理问题
  1. 答:按照《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因此,不管“安乐死”是自愿与否,只要是未经法律允许而人为地加以结束,都是对生存权的剥夺,是严重地违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教授牟上述观点反驳道:“安乐死”一般都是本人自愿的,是公民个人的真实意愿,这不能算是违反《宪法》。
    中国“安乐死”第一案被告蒲连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生三步曲是册虚:优生、优育、优死。‘安乐死’于患者、于家、于国都有利,是社会进步、精神文明的表现。”
    当年中央广播电台展开安乐死州蚂燃问题讨论的时候,邓颖超同志亦以一名听众的身份写信给电台表示同意,并说:“我在几年前已经立下遗嘱,当我的生命结束,用不着用人工和药物延长生命的时候,千万不要用抢救的方法。”著名作家史铁生在《安乐死》一文中说:与其让他们(植物人)无辜地,在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无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状态下屈辱地呼吸,不如帮他们凛然并庄严地结束生命。这才是对他们以往人格的尊重,才是人道。
    生命的意义何在?一直在拷问着现代人类文明的心灵。安乐死的本质不是授人以死,而是授死者以安乐。不是解决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要保证死的质量。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是在患者自愿前提下通过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物橡调节,使人在死亡过程中避免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现代文明社会应尊重患者的生命权与个人选择自由,对患者以临终关怀。
问:简述安乐死的伦理之争?
  1. 答:安乐死伦理争议:
    (1)赞成安乐死的观点
    安乐死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尊重人的自主权利,尊重生命的价值和尊严,符合咐氏人道主义原则;安乐死有利于节约医药资源,有利于家纳尺属和社会;安乐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2)反对安乐死的观点
    安乐死有悖医学救死扶伤的宗旨,会淡化医生挽救生命的责任感;安乐死不利于医学的发展;安乐死将对社会道德产生不良影响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无法确认人的真正意愿,对临终病人和弱势群体造成生命压力。
    (3)有限度地赞成安乐死的观点:
    要在洞简高严格的条件限制下接受安乐死,而主要是消极安乐死。
  2. 答:安乐死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尊重人的肢掘自主睁兆权利,尊重生命的价值和尊严,符合人历早核道主义原则;安乐死有利于节约医药资源,有利于家属和社会;安乐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3. 答:简述安乐死的伦理或裤之争。我认为有些人,用安乐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陪则确实是有不得已的苦衫乱简衷的。与其不痛苦的活着,不如安乐的死去。
  4. 答:一方面是不是自身愿意放弃颂困生命,会不会被人强迫放弃生命。铅衫另一方面,如果自身自愿放弃生命,后续他本身应当承担的槐樱腔社会责任由谁来。
  5. 答:解说264的你们之中最冷不清楚,无法回答对不起。
问:我的生命伦理观于对安乐死的看法
  1. 答: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请珍惜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更多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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