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道德分析

法律的道德分析

一、法律的道德化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国绪[1](2021)在《“微腐败”的生成机理和治理之道》文中研究指明厘清"微腐败"的内涵和外延有利于在反腐实践中准确认定事实,精准处理腐败问题。由于对"微腐败"的误读,导致实践上反对"微腐败"的行为遮蔽了真正的腐败行为。理解"微腐败"不能离开典型腐败这一重要参照物。不管"微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如何多样化,始终离不开权力滥用这一核心问题。治理"微腐败"不能在不改变权力结构的情况下去强调官员的道德自觉,而应该从制度上压缩腐败的滋生空间。

廖金萍[2](2021)在《权力递延型腐败治理研究 ——基于结构、关系和行动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

彭小兵,曾宝蝶[3](2020)在《权力围猎场:腐败关系网络是如何搭建的——基于动机理论的行贿路径与腐败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法律反腐、制度反腐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腐败现象却趋向复杂化、隐蔽化和网络化,案件审理取证难,腐败治理面临新的瓶颈。基于动机理论,通过对腐败官员忏悔录的整理,围绕权力围猎场深入分析腐败双方的关系模式,构建由"规避检查的权力""行贿方式""人情文化""信任"四个维度组成的一般性腐败关系网络模型。研究发现,在权力围猎过程中,行贿者通过关系网络更容易实现对公共权力官员的围猎;在人情文化下,腐败双方的特殊利益互动过程是腐败信任关系的建立并不断强化的过程,且腐败行为主体之间的信任可实现关系网络内信任扩散、信任共享。腐败的治理,需要监管"规避检查的权力",优化权力结构和体制,明确"人情文化"与"行受贿"的法律边界。

柳婧[4](2020)在《法理与情理的辩证关系及冲突解决 ——以张扣扣案件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增强,想更多的参与到司法活动之中。因此,许多刑事司法案件极易引起媒体报道和社会公众的网络热议。舆情对案件的态度越来越受司法活动的重视。情理因素对现代司法影响不容小觑。近些年来许多刑事案件发生的原因引人同情,继而引起网民关注认为司法审判的不公,故法理与情理的协调是专家和学者讨论热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而中国法治是良法之治则本应含有情理之内容。但是,对情理过度关注又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因此,如何处理好两者的矛盾成为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公民关注度极高的“张扣扣案”为线索,通过对该案的法理与情理关系梳理与分析,进一步阐释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法理与情理冲突问题的有效途经。第一部分为引言,通过对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的分析,引出论题研究的必要性。进而对国内与外相关论题的研究现状进行阐述和分析,从而为自己的研究做铺垫;最后通过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的阐述,展现出本篇论文的特点。第二部分对“张扣扣案”进行案情分析,首先,对“张扣扣案”进行案件的简单介绍并对该案的争议焦点进行总结,进而引出本文论题法理与情理冲突问题;其次,通过对法理意涵的梳理和本案法理的分析,笔者对该案中备受争议的定罪和量刑问题进行具体说明阐释;最后,通过对情理意涵的梳理和本案的情理分析,笔者对该案的社会民众的情理观对本案的态度评价进行了阐释。第三部分对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形态及原因分析进行论述。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形态有两个方面,即情理的主观随意性以及情理的道德性;导致法理与情理冲突的原因,即法理与情理的属性、思维方式以及问题观念、外来属性和本土化特征。第四部分首先,论述我国古代司法中法理与情理冲突是如何协调的,从而得出解决现代法理与情理冲突问题的启示。然后提出现代司法中法理与情理冲突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司法判决要兼顾法理与情理,即情理转变为判决的原因和作为判决原因的情理标准;另一方面发挥法官的作用使法理与情理相融通,即法官要融情理于法律事实认定的过程之中和法官要融情于逻辑推理过程中。

何潇潇[5](2019)在《论《荒凉山庄》中德罗克夫人阶级身份的变化》文中指出在狄更斯的创作生涯和维多利亚小说的历史长河中,《荒凉山庄》无不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大多数的相关研究都涉及《荒凉山庄》中的法律问题,关于小说中女性问题的研究却相对较少。本论文将以伍德沃德身份理论为基础,探讨小说中德罗克夫人阶级身份的变化及其成因。本文包含六章。导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的目的、意义和理论框架,以及《荒凉山庄》已有的相关研究,从而引出在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研究主体部分依次分析四个问题,即德罗克夫人如何获得作为贵夫人的身份,如何维护她的阶级身份,秘密被揭发后她又怎样放弃以及德罗克夫人维护阶级身份失败的原因。最后一章对本论文进行了总结。狄更斯以德罗克夫人为代表反映的不仅是个人问题,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德罗克夫人通过隐藏她作为霍顿的情人和伊斯特的母亲的秘密以及满足贵族的需求来获得贵夫人的阶级身份。在获得身份后,她想通过和他人保持距离、与图经霍恩先生做斗争来维护自己的身份,但是德罗克夫人失败了,因为她的秘密被图经霍恩先生揭发。随后她选择放弃她的阶级身份以死来摆脱她讨厌的那个世界,也以死来对抗当时的男权社会。德罗克夫人维护她的阶级身份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她的个人困境,她想要找回原来的自我,但是由于她已在贵族阶层生活多年,已经习惯上层的生活,无法直接摆脱。另一方面,当时的英国社会处于动荡期,大法官庭为了保护贵族阶层的利益会牺牲其他人。虽然德罗克夫人也是贵族阶层,但她作为女性自然也在牺牲之列。当时的女性生活艰难,受到来自整个男权社会的压迫。狄更斯通过对《荒凉山庄》中德罗克夫人阶级身份变化的描写,向人们展现的是当时英国社会的阶级流动性以及男权社会中女性艰难的生存境况。女性问题同书中所展现的法律问题一样值得人们关注。

程艳芳[6](2019)在《案件报道泛道德化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各类涉法信息的公开与传播,其中大众传媒的角色尤其重要。媒体作为法治观念与法治话语传播的桥梁,在报道案件时,理应达到以案释法的传播效果。但媒体有时却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偏向于从泛道德化角度分析和解读案件,这不仅不利于公众法治素养的提高,也有碍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基于对以上问题的关注和思考,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案件报道泛道德化论述。导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依据,研究目标、主要内容、案件报道泛道德化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综述。第一章分析案件报道泛道德化表现。通过对近年来热点案件报道的梳理,发现案件报道呈现出主观的道德立场、越位的道德绑架、夸张的道德叙事现象。第二章分析案件报道泛道德化后果。得出案件报道泛道德化在一定程度上会误导受众认知、导致道德审判、引发道德焦虑等危害。具体来说,泛道德化易转移案件焦点,模糊受众案件属性认知,进而使受众忽视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以情感选择站边,催生道德暴力;引发更多的道德风险,滋生更多不道德的行为。第三章在简要分析案件报道泛道德化原因基础上,提出案件报道泛道德化应对策略。媒体在案件报道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自己的身份做好“度”的把握,提高传者的预见性,进行科学的道德定位,引导舆论对道德的理性认识,以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建设法治社会。

阮极[7](2019)在《贿赂关系中运用互动仪式进行“道德化”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人情及其互动仪式为贿赂行为提供道德上的支撑。贿赂时,贿赂双方运用互动仪式进行的表演有其"道德化"的功能,而且这种"道德化"有两种不同的目的:一是用来掩饰贿赂的不合法性和不符合公德性;二是用来掩盖人情中的工具性成分,对违反私德行为进行掩饰。不同人的"道德化"目的可能不同,这取决于当事人当时是否意识到他们的所做所为是违法的、不正当的,也取决于贿赂当事人之间关系的亲疏。

郭晓乾[8](2018)在《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文中研究指明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法律和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两种重要的调整机制,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不可分割。两者最终想要达到的效果是和谐、发扬美好的事情、摒弃不好的事情,两者的本质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也存在的冲突。近年来,法律和道德的冲突越来越多的存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看似合法合理的行为,但是却违反道德,一些合理的行为却又违反了法律,具体的表现形式包括:第一,合道德不合法律。如将“常回家看看”入法,要求子女多看望老人;如法律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含入在内,作为原则性的条款出现在法律条文中;第二,合法律不合道德。如广州许霆案、南京彭宇案。出现这样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原因主要包括:1、法律自身的局限性;因为法律的局限性,导致了法律在处理一些案件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结果。因此,法官在案件审理自由裁量的过程中,就如何运用法律的同时也应该考虑道德的因素从而进行判决,做到案件结果的公平公正。2、两者的价值取向不同,前者(道德)对人的行为评价标准是好或者坏,而后者(法律)对人的行为评价标准则是是否合法。好坏之分取自一个人对其思想的评判,其受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同的地位等因素控制道德的好坏,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法律则一定是以固定的形式出现,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法律规定了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更改,所有的人都必须遵守。3、公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对于公民而言,他们在无法深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法律如果不被应用如同虚无,不能起到规制社会的作用。公民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会通过找关系、搭人情,给法官送礼等方法,来赢得案件或者分配更多的财产,这种做法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性,给司法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上述道德与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正是体现了道德与法律冲突的价值所在,通过以上原因找出相关的解决办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官的审判专业水平以及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等方法,有效的解决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冲突,促进道德与法律相互联系,相互合作,从而达到和谐的社会。

郭芹平[9](2018)在《从支离破碎寻求完整和谐 ——由《荒凉山庄》观照狄更斯的家庭观念》文中指出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被誉为英国文学中的一个神明,其小说创作非常丰富,内容涵盖面广,涉及到维多利亚时期的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婚恋、慈善等各个方面。他对家庭问题的描绘成为其创作中不可小觑的部分。狄氏向我们展示形形色色的家庭在时代大潮影响下的种种状况,寄人道主义理想于家庭、社会的刻画之中,从而展开对现存问题的批判,对博爱、仁慈的宣扬。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家庭生活的表现在狄氏创作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学术界对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充分,需要作进一步观照,挖掘蕴含的教训与意义。本文便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作家的代表作之一《荒凉山庄》为个案继续工作,以弥其不足。首先,详尽概述狄更斯小说创作中十分突出的家庭主题,旨在宏观说明描写家庭问题所显示的思想倾向及处理原则,以求对此形成整体概念。接着,回到重点研究的作品—《荒凉山庄》,就小说中呈现出的破碎家庭现象作分析,包括因果探讨,旨在研究狄更斯理想的家庭生活观。这是作家人道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面缕析的基础上,从正反两方面加以概括。《荒凉山庄》对各类家庭的刻画,除了体现中产阶级家庭观、道德观,还传达出对理想家庭生活的向往与宣扬,并勾画出乌托邦式的家园蓝图:每个成员都被赋予不同的角色意义,以相互理解与体谅、包容与忍让为纽带建立和谐家园,从而抵挡非正义之风的冲击,成为消弭和战胜黑暗因素的精神支撑。最后,拟以孔德实证主义社会静力学为理论基础,从维多利亚时期历史、当下社会现实、狄氏人道主义宣扬三个维度,分析、展示狄更斯家庭观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由这部小说的名称《荒凉山庄》设想它的题意,似乎一片萧瑟景象,但作家笔下欲诠释的,却是和谐的家庭生活现象。狄氏宣扬人性美的同时启迪读者,荒凉山庄虽被官司缠身,其实并不与萧瑟颓败同日而语,洋溢于正面理想人物及其家庭亲情的温暖使“荒凉山庄”不再荒凉。

阮极[10](2018)在《人情对贿赂及其“道德化”的影响——基于找关系入学的民族志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的拉关系走后门现象有不少涉及贿赂行为。本文通过2012-2014年在中国南方两个城市开展的有关家长为子女找关系入学的民族志研究发现,人情伦理不单给贿赂行为加上了信任和网络保障的"双保险",还为贿赂行为提供了伦理道德上的支撑。本研究中行贿受贿双方运用互动仪式进行的"道德化"表演主要是企图掩盖人情中的工具性成分,而并非是为了掩饰贿赂的"不合法与不道德性"。贿赂关系中的"道德化"实际上是"仪式资本"的一种应用,它用"工具性礼"的互动仪式表演来促进社会资本的获得。

二、法律的道德化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律的道德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微腐败”的生成机理和治理之道(论文提纲范文)

一、“微腐败”的理论渊源和应用语境
二、权力滥用:“微腐败”的本质特征
三、“微腐败”的外在特征
    (一)“微腐败”的行为主体具有广泛性
    (二)“微腐败”行为法律性质的模糊性
    (三)“微腐败”行为动机的复杂性
    (四)“微腐败”发生领域的广泛性
    (五)“微腐败”行为后果的社会“可接受性”
四、社会对“微腐败”的误读
    误读之一:“微腐败”只发生在基层
    误读之二:把工作作风当成“微腐败”
五、用制度压缩“微腐败”的滋生空间
    (一)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
    (二)减少腐败的激励因素
    (三)大力宣传法治、人权、民主理念,压缩“微腐败”生存的社会空间

(3)权力围猎场:腐败关系网络是如何搭建的——基于动机理论的行贿路径与腐败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设计
    (一)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二)腐败关系网络的概念维度选取
    (三)相关概念界定
        1. 规避检查的权力
        2. 行贿方式
        3. 人情文化
三、一般性行贿行为逻辑模型的构建
    (一)强关系网络
    (二)弱关系网络
    (三)腐败关系网络的演化
四、权力围猎场腐败关系网络的生成路径逻辑
五、腐败关系网络模型的案例验证
六、结论和治理策略

(4)法理与情理的辩证关系及冲突解决 ——以张扣扣案件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
        1.3.1 本文研究方法
        1.3.2 本文创新点
2 “张扣扣案”案情分析
    2.1 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
        2.1.1 案情简介
        2.1.2 争议焦点
    2.2 法理分析
        2.2.1 法理的含义
        2.2.2 在“张扣扣案”中法理分析
    2.3 情理分析
        2.3.1 情理的含义
        2.3.2 在“张扣扣案”中情理分析
3 法理与情理的冲突表现及原因分析
    3.1 法理与情理的冲突表现
        3.1.1 情理的主观性
        3.1.2 情理的道德性
    3.2 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原因分析
        3.2.1 法理与情理的属性不同
        3.2.2 法理与情理思维方式以及问题观念不同
        3.2.3 法理的外来属性和情理的本土化特征
4 法理与情理冲突的解决途径
    4.1 我国古代司法中情理与法理冲突的协调启示
    4.2 司法判决要兼顾法理与情理
        4.2.1 情理转变为判决的原因
        4.2.2 作为判决的情理标准
        4.2.3 进一步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4.3 发挥法官的作用使法理与情理相融通
        4.3.1 法官要融情理于法律事实认定过程中
        4.3.2 法官要融情于逻辑推理过程中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致谢

(5)论《荒凉山庄》中德罗克夫人阶级身份的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Abstract
摘要
Chapter Ⅰ Introduction
    1.1 The Focus of the Study
    1.2 Literature Review
    1.3 The Purpose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Study
    1.4 Theoretical Foundation
Chapter Ⅱ Obtainment of the Class Identity as a Lady
    2.1 Veiling the Secret of Being a Lover and Mother
    2.2 Meeting the Needs of Aristocracy
Chapter Ⅲ Maintenance of the Class Identity as a Lady
    3.1 Keeping a Distance with Others
    3.2 Fighting Against Mr.Tulkinghorn the Pryer
Chapter Ⅳ Abandonment of the Class Identity as a Lady
    4.1 The Secret Being Unveiled
    4.2 Marching to the Death
Chapter Ⅴ Reasons for the Lady's Failure
    5.1 Personal Dilemma
    5.2 Social Oppression
Chapter Ⅵ Conclusion
References
Acknowledgements

(6)案件报道泛道德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节 选题依据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一、研究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三、相关概念界定
    第三节 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第一章 案件报道泛道德化表现
    第一节 主观的道德立场
        一、首发报道占据道德高地
        二、集中跟风式报道形成情感偏见
    第二节 越位的道德绑架
        一、对弱者的道德同情
        二、对强者的道德怨恨
    第三节 夸张的道德叙事
        一、对案件内容进行道德化重构
        二、对案件道德叙事形成传播符号
第二章 案件报道泛道德化后果
    第一节 误导受众认知
        一、报道视角狭窄,难以挖掘深层次问题
        二、转移案件焦点,模糊案件属性
    第二节 导致道德审判
        一、情绪化宣泄,催生道德暴力
        二、法律问题道德化
    第三节 引发道德焦虑
        一、道德成为批判武器,滋生伪善行为
        二、腐蚀社会信任,诱发道德风险
第三章 案件报道泛道德化应对策略
    第一节 提高案件报道的专业水平
        一、革新案件报道话语表达
        二、提高传者预见性
    第二节 增强道德定位的科学性
        一、明确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二、加强理性的道德评价
    第三节 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
        一、提高自媒体人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加强公众法治教育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7)贿赂关系中运用互动仪式进行“道德化”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人情关系及研究背景
三、特殊主义的表现:视贿赂为人情
四、“道德化”的两种目的
五、结语

(8)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法律与道德的界定
    (一)法律的界定
    (二)道德的界定
    (三)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1.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2.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二、法律与道德的冲突表现及原因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主要表现
        1.合道德不合法律
        2.合法律不合道德
    (二)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原因
        1.法律的局限性
        2.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不同
        3.公民法律意识薄弱
三、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
    (二)提高法官专业水平
    (三)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9)从支离破碎寻求完整和谐 ——由《荒凉山庄》观照狄更斯的家庭观念(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的原由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概略
    三、论文的研究重点与创新点
第一章 时代背景下狄更斯的家庭刻画
    第一节 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的家庭观
        一、家庭观的形成
        二、家庭观的核心
        三、家庭成员的地位与分工
    第二节 狄更斯小说中家庭状态的整体呈现
第二章 《荒凉山庄》中的家庭现象探析
    第一节 宏观上呈现出的家庭破裂
    第二节 局部显示迥异的家庭状态
        一、温馨的港湾
        二、荒废的家园
        三、裂缝的陶翁
    第三节 家庭状态描写的成因
        一、贯穿人生的自我体验
        二、变化与动荡的时代现状
        三、基督精神与宗教救赎
第三章 《荒凉山庄》中体现的理想家庭观念
    第一节 家庭生活中的角色担当
        一、男性之于生活的责任感
        二、女性的“第二性”地位
        三、无力的家庭关系承受者
    第二节 和谐的家庭生活目标
        一、爱情——组建家庭的先决条件
        二、信任——奠定生活的精神基础
        三、宽容——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
    第三节 “大团圆”式和睦之家
第四章 《荒凉山庄》中家庭观的意义与价值
    第一节 之于当时:动荡时代的避风港
        一、维护中产阶级的稳定性
        二、以小见大的寓言
    第二节 之于当下:和谐生活的催化剂
    第三节 人道主义本质的彰显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10)人情对贿赂及其“道德化”的影响——基于找关系入学的民族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情与贿赂
二、人情为贿赂双方建立信任
三、人情为贿赂提供网络保障
四、人情为贿赂提供道德支撑
五、人情为贿赂“道德化”
六、结语

四、法律的道德化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微腐败”的生成机理和治理之道[J]. 王国绪.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21(03)
  • [2]权力递延型腐败治理研究 ——基于结构、关系和行动的分析[D]. 廖金萍. 南昌大学, 2021
  • [3]权力围猎场:腐败关系网络是如何搭建的——基于动机理论的行贿路径与腐败治理研究[J]. 彭小兵,曾宝蝶. 理论与改革, 2020(03)
  • [4]法理与情理的辩证关系及冲突解决 ——以张扣扣案件为视角[D]. 柳婧. 河北经贸大学, 2020(07)
  • [5]论《荒凉山庄》中德罗克夫人阶级身份的变化[D]. 何潇潇. 西北师范大学, 2019(06)
  • [6]案件报道泛道德化研究[D]. 程艳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贿赂关系中运用互动仪式进行“道德化”的分析[J]. 阮极.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9(01)
  • [8]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D]. 郭晓乾. 黑龙江大学, 2018(05)
  • [9]从支离破碎寻求完整和谐 ——由《荒凉山庄》观照狄更斯的家庭观念[D]. 郭芹平. 山东师范大学, 2018(12)
  • [10]人情对贿赂及其“道德化”的影响——基于找关系入学的民族志研究[J]. 阮极. 社会学研究,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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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道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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