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说南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论文文献综述)
杨熔君[1](2020)在《中国南海利益分析 ——以1912年以来中国官方与民间的认知与表述为基础》文中指出中国南海利益是中国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制定和执行南海战略、相关外交政策,海洋维权行动的重要判断依据。从内涵界定的角度解读中国南海利益,可以初步分为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其中,静态可以按照利益的内容解析为:主权利益、安全利益、经济利益、环境利益、资源利益、外交利益等等;动态可以理解为中国南海利益与国家利益、周边战略关系、国家发展和崛起不同时期的对南海战略利益不同重点、不同强度、不同倾向的政策微调及其相关战略权衡。从中国南海利益表述归纳的角度可以分为政府(官方)、民间两个层面。其中,官方的正式表达始于20世纪初,中经新中国成立,先后五次集中表述了中国的南海利益主张。综合归纳这些主张主要包括:主权利益、军事安全利益、航道安全利益、渔业和油气资源开发利益、保障南海周边和平和稳定。其中,中国南海断续线以内的领土主权和相关主权权利、军事和战略安全相关的权利、经济利益等三个国家利益是中国政府表述南海利益最为聚焦的方面。与中国官方对南海利益的阐述过程类似,中国民间对南海利益的认知普遍形成于1930年代,中经新中国成立和中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至今已趋于成熟,并聚焦于政治、经济和战略安全等几个方面。中国官方和民间解读和表达南海利益的若干类分,形成这些利益认知的历史过程中关于利益始终不变的核心内容奠定了当代中国南海利益的基础架构。在这一利益认知和表达的基础架构中,南海主权利益、军事安全利益、资源开发利益是三大基础。三大基础利益中,主权利益是核心,是中国南海维权主张和行动一切言行合法性的基础;战略安全利益中的军事安全利益是实现其他利益的前提,没有军事安全,主权、资源、经济、通道一切利益都将沦为空谈;资源开发利益是根本,无视海洋资源对中国发展和崛起过程中的作用,以及资源合作开发对巩固和改善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作用,中国的南海利益将失去战略方向。当前中国南海利益体系是上述三大利益相辅相成、相互支持、交叉延伸出来的国家利益体系。这一利益单元从属于国家战略崛起的整体利益,是国家利益宏观体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宋建欣[2](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南海争端”主要是指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文莱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存在的争议与分歧。改革开放后,针对南海声索国对南海岛礁的大肆侵占以及美、日等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频繁干预,中国共产党主要从外交、经济、军事、法律等多个层面着手,坚定地维护中国南海主权权益,为解决南海争端、维护南海和平做出了卓越贡献,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智慧与勇气。本研究立足于已有研究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搜集和挖掘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文献、报刊文本、国外相关文献等资料,运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以及交叉研究等方法,从宏观透视和微观探究的双向逻辑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具体策略与实践展开较为系统全面的考察,并在总结经验与反思不足的基础上,从多个维度尝试性地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对策及启示。具体来讲,本论文主要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与分析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问题的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之处与不足。这部分内容系统地回答了为何开展本研究、如何开展本研究等问题,为本文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第二章是南海争端的相关概述。南海争端是本研究的核心概念,介绍核心概念的基本方面是开展本研究的逻辑前提。这一部分主要从产生根源、基本内涵与现实状况三个层面来介绍南海争端的基本方面。首先,从历史因素、经济因素、地缘因素以及法律因素四个方面分析了南海争端产生的根源。其次,从岛礁主权问题、海域划界问题、海洋资源问题以及“航行自由”问题四个层面论述了南海争端的基本内涵。最后,概括了南海争端的现状,即域外大国继续干预,域内国家磋商合作,整体局势依然严峻。第三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及基础。这一部分主要从历史依据、法理依据、理论基础以及现实基础四个维度来阐释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与基础。中国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与命名、持续开发与管制,国际社会对中国南海主权的承认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历史依据。适用于处理主权争端的国际法原则、与南海问题有关的具有法律性的国际条约以及相关中国法律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权思想、中国共产党维护海洋主权权益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理论依据。晚清政府、国民政府以及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在南海的维权实践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有效维护南海主权权益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据南海局势的发展态势,在不同历史阶段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政策,并将其落实为了具体实践。本部分主要从坚持中国南海立场不动摇、努力提升南海防御能力、积极推动南海区域建设、运用和平方式处理争端四个向度梳理与概括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内容。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本章与第四章共同构成了全文的核心部分,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内容。本章主要从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强化对南海的管控与开发、深化与南海各国的伙伴关系、应对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干预四个方面爬梳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为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所作的大量工作。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经验与启示。具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即有效控制南沙部分岛礁、顺利完成北部湾划界、岛礁建设取得显着成果以及南海和平稳定得以维持。本文在系统梳理与分析中国共产党南海维权实践内容的基础上,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基本经验概括为始终坚持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基本立场、始终坚持以协商谈判和平处理南海争端、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始终坚持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与执法力量这四个方面。最后,本文从南海问题的现状出发,并结合过去中国共产党在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较具针对性地提出了此后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四点启示:全面深化同域外大国及东盟的友好关系、加速推进与南海声索国的共同开发进程、继续强化人民海军的远海防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南海争端。
杨萌[3](2019)在《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历史性权利研究 ——基于对潭门渔民的调查》文中认为自古以来,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于南海诸岛的主权不仅是基于历史事实的先占,而且具有国际法上的依据,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法、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有关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确立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是相容的;根据国际社会公认的禁反言原则,南海诸岛其他争端国都曾承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时际法等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和相关司法判例也支持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但尽管我国对于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具有毋庸置疑的历史以及法律依据,但是由于多年来我国对于南海区域尤其是具有争议的岛礁以及水域管控不够,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对于南海权益的维护陷入被动。论文立足这一背景,通过对潭门渔民进行走访调查,以潭门渔民为主体,以历史性权利为基点,围绕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历史性权利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目的是进一步证明我国对于南海诸岛所拥有的历史性权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实现研究目标,笔者采用了文献分析法、实证调查法、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深入走访调查,并全面思考总结,对潭门镇的概况、渔业发展史以及渔民基本情况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通过研究,笔者发现潭门渔民作为最早开发南海,并长期在南海诸岛生活、生产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对于南海诸岛的探索与耕耘在历史上是从未间断的。这样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本身就是我国对于南海诸岛历史性权利的有力证明。而历史性权利是我国解决南海诸岛争端的有力依据,以具有代表性的潭门渔民为切入点,通过对他们对于南海诸岛的发现与耕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证明我国对于南海诸岛及其海域所拥有的历史性权利。而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从加强南海的民间活动、鼓励渔民出海、继续加大对潭门渔业的支持、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支持等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希望能为我国解决南海诸岛争端问题提供有益的帮助。
杨婷[4](2019)在《黄岩岛政治认知 ——基于对潭门渔民的考察》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关于岛屿和岩礁的争议已经成为热点问题,特别是在“中菲南海仲裁案”中关于南海领域以及黄岩岛岛礁界定的争议,更加突显了岛屿对一国权益归属的重要性。岛屿与岩礁的界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被赋予了不同的海洋权益。岛屿所属国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权利等方面拥有更多的权益。本文通过多角度研究黄岩岛岛屿的政治认知,有利于拓宽海洋问题特别是关于岛屿争端的研究视角,维护我国南海海洋权益。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案列分析以及实地调研的方法,研究黄岩岛的政治认知问题。从“中菲南海仲裁案”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黄岩岛岛礁界定的模糊性和不合理性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根据对谭门镇以及谭门渔民进行实地访谈,从政治认知的构成、形成过程等角度,对谭门渔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海洋文化和更路薄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论证黄岩岛岛认定的合理性。最后,分析谭门渔民考察对黄岩岛政治认知的启示,并提出加强国际对黄岩岛政治认知的措施建议。主要研究结论是:一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给岛屿和岩礁赋予了不同的定义和海洋权益,但是对岩礁的定义并不清晰和完善。“中菲南海仲裁案”提出的黄岩岛属于岩礁的界定是不合理的。二是通过对谭门渔民生活和生产方式、特有的捕捞方式以及《更路薄》等来进行界定黄岩岛的岛屿定位。三是我国要在国际上提高黄岩岛岛屿的政治认知,积极宣传谭门渔民生产作业方式、耕海史、海洋文化等,夯实潭门渔民传统海洋渔业。从事实角度提供黄岩岛政治认知的依据。四是由于我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缺乏足够强大的话语权,因此在强化对黄岩岛的掌控同时,需要形成与美国等地区大国话语博弈的常态化制,在国际海洋政治话语中提供黄岩岛的政治认知。
万祥春[5](2018)在《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鸦片战争以来,旧中国在近现代历史上落后挨打,饱受列强的反复侵略,其中绝大多数侵略都来自于海洋。中国人民对这些海洋侵略深恶疼绝,对海洋安全的渴求十分强烈,无数仁人志士在反对海洋侵略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提出了各种海洋安全观,但这些探索受到种种制约,最后都失败了。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布以来,中国与周边国家发生了一系列海洋争端,要实现海洋安全,就必须用海洋安全观来指导海洋安全实践,并在海洋安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更好地促进海洋安全目标的实现。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海洋安全观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的实践、发展和完善,不仅有利于实现国家海洋安全,更有利于促进国家总体安全。本论文的研究主要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概念部分,为论文的研究奠定了概念基础,由第一章构成。安全是指主观和客观上没有威胁、事物保持平稳发展的状态。安全观是指安全主体对自身所面临的客观安全状况和环境的理性认识,是人们关于安全的信念、理想、追求、认识和评价的系统性认知。海洋安全观,是海岛国家和沿海国家对自身所面临的海洋安全状况和环境的理性认识,是涉海人们关于海洋安全的信念、理想、追求、认识和评价的系统性认知。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以海洋共同安全观为核心,由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安全观、共同责任的海洋政治安全观、共同竞合的海洋军事安全观、共同繁荣的海洋文化安全观和共同家园的海洋生态安全观五个子体系构成。第二部分是理论部分,由第二章构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批判了西方列强的弱肉强食的海洋争霸安全思想,强调其他国家要获得海洋安全,就必须学习西方一切先进的海洋文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主张中国的海洋安全观以反对西方海洋霸权为主要任务,倡导建立新的海洋安全观。马克思主义海洋安全思想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本研究的理论指南。第三部分是外延体系部分,由第三、四、五、六章和第七章构成。第三章论述了中国积极倡导共同责任的海洋政治安全观,愿意同世界有关海洋国家一起提供海洋公共安全产品,共同担负起维护世界海洋安全的共同责任,并把中国塑造成负责任的海洋政治大国。第四章阐述了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安全观是指,在海洋经济贸易活动中,中国把既坚决维护我国的海洋经济利益,又能促进各国各地区共同发展,作为处理与各国各地区海洋经贸关系的基本准则和观念。第五章阐释了奉行共同竞合的海洋军事安全观是指在海洋军事安全竞争合作力求双赢,在海洋军事竞争中努力谋求合作;在海洋军事合作中也不完全放弃竞争,通过有限度的海洋军事竞争促进本国海军的健康发展。第六章论述了共同繁荣的海洋文化安全观是指在海洋世纪,中华民族既宣传弘扬民族传统海洋文化,同时,也要不断学习和吸收外国的先进海洋文化,推动海洋文化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和融合创新,努力促进世界各国各地海洋文化的共同繁荣发展。第七章论述了全球海洋是一个大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一处地方遭到破坏,必然会影响到全世界其他地方。所以,建设共同家园的海洋生态安全观就是全世界国家和人民要团结一致,认识到海洋生态系统是全人类的共同的蓝色家园,我们要像对待自己的家庭一样,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系统,把海洋建设成为人类共同的美丽家园。地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水球,各国共有一个海洋。本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海洋安全思想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指导,运用多学科研究的方法,对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为世界海洋安全注入中国智慧,贡献中国力量,提倡“中国海洋安全方案”,同世界各国共享海洋安全,具有一定的现实理论和指导意义。
兰波[6](2017)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权认识演进研究》文中提出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对我国的海权发起了挑战。美国对我国采取海上遏制政策,支持退据台湾的国民党残余势力在我国沿海地区进行敌对活动,阻止我国解放台湾岛,不断派飞机和舰船入侵我国领海和领空,同时对我国实行“封锁”与“禁运”。此外,美国于1950年和1961年分别发动了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对我国的海防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1951年,随着《旧金山和约》的非法签订,美国不顾我国反对而将钓鱼岛的所谓“施政权”交给日本,导致钓鱼岛问题成为之后影响中日关系的重大问题。1969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公布了一份有关油气资源的调查报告,指出黄海、东海和南海的大陆架有可能是世界上石油储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由此,中国和日本以及一些南海周边国家间陆续出现了海域划界问题和岛屿争端问题。七十年代,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东南亚国家对本属我国的南海诸岛开始了堂而皇之的侵犯,至今仍实际控制着我国的诸多岛礁,并且在南海的油气资源开发中获得了丰厚的利益。为了维护新中国的海权,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逐步收回曾经丧失的海权,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对本该属于我国的岛屿宣示主权,发布了正式的领海声明,克服一切困难建立起人民海军,提高我国的海防能力。改革开放后,我国海权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改革开放的实施,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迅速提升。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后,各沿海国对海洋问题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开始各自立法来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由此而引发了诸多新的海权争端。进入21世纪,我国的海权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美国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反恐”之后,开始将全球战略中心逐步从中东地区转移到亚太地区,认为中国的快速发展打破了亚太地区的力量平衡,制约了美国在这一地区影响力的发挥,对美国的全球利益形成了挑战。因此,为了巩固在亚太地区的主导地位,强化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以及巩固军事同盟体系,美国提出亚太“再平衡”战略,在制衡中国发展的同时将经济危机转移给亚洲。为了配合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日本、越南、菲律宾等与美国结为同盟关系的国家在东海和南海持续给我国制造海权争端,促使钓鱼岛问题和南海问题成为近些年来影响我国对外关系发展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每一阶段的国家战略无不体现对海洋和海权问题的关注。邓小平时期的改革开放首先是从沿海地区开始的,进而促进了沿海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面对与周边国家的海权争端,我国创造性地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政策,有效缓解了与周边国家在海权归属问题上的矛盾,为我国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江泽民时期提出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理念,主张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基础上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在此基础上,我国对外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发展友好关系,寻求与他国和平解决海权争端的途径,对内则大力发展海洋事业,提高国际海洋竞争能力。胡锦涛时期提出了“和谐世界”与“和谐海洋”的理念以及“富邻、安邻、睦邻”的周边外交政策,是对“新安全观”的继承与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实施海洋开发”,十七大提出“发展海洋产业”,对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科学合理的规划。习近平时期,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海洋强国”战略,这是我国第一次将“建设海洋强国”写入党的大会报告,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海洋强国梦。随后,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依法治海”。在南海问题上提出“双轨思路”,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解决,而南海的和平稳定则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为南海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2013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即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关于建设海上合作支点和海上经济合作走廊的创意将给沿线各国包括我国的海洋发展带来诸多便利和机会。海上力量是海权的核心因素。因此,要想拥有强大的海权,必须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海军是海上力量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我国海军在党的领导下走过了由弱到强的历程,海军战略从“近岸防御”到“近海防御”进而发展为“近海防御”和“远洋防卫”相结合。海军武器装备也经历了从缴获、接收、购买、仿制到自行研制的过程,如今我国海军已经拥有两艘航空母舰。在和平时代,海军的作用也有多元化发展,除战争外还承担着出访、演习、护航、助力海洋事业发展等任务。除海军外,我国的海上力量还包括海监、渔政、海事、公安边防海警和海关缉私警察。2013年,我国对海上力量进行整合,重组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的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结束“五龙治海”的局面,海上执法由分散变为统一。中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向来主张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在海权问题上,我国同样誓不称霸,反对海上霸权。我国大力发展海权的目的,绝非要称霸海洋,而是为了维护我国正当合法的海上权益,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进而推动世界海洋的和平发展。
贾庆军[7](2016)在《美国南海政策史研究》文中指出自美国涉足南海以来,南海问题便融入越来越多的美国因素。当今,世界上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强势、深度介入南海问题给南海问题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美国已成为影响南海问题最具全局性和决定性的外部因素,南海问题也已经成为中美之间的重大问题。何以如此?本论文希望从历史中找出答案。本论文从历史角度系统地论述了美国从1950年到201 5年的南海政策,它包含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章是1950年前美国与南海关系的历史回顾。本章从美国海上力量兵临南海、美国对菲律宾领土的界定和美国觊觎南海地缘战略价值三个方面回顾了 1950年前美国与南海的关系。本章最后得出结论:1950年前美国与南海的关系是1950年后美国南海遏制中国政策的缘起。第二章是1950年至1970年的美国南海政策。这时期美国主导制定《旧金山对日和约》,公开否决中国南海主权;还在南海周边构建军事同盟围堵中国;公然直接侵犯中国南海主权;对中国几百次的抗议置若罔闻,而对菲律宾、越南和马来西亚侵占中国南海岛礁放纵和偏袒。本章最后得出结论:美国在南海打造“防共”防波提,意图遏制共产党中国对东南亚国家的影响。第三章是1971年至1991年的美国南海政策。这时期中国和美国走近,结成了“准同盟”,共同对付苏联的霸权威胁。这使得美国过去对中国咄咄逼人的南海政策发生了变化。美国在南海主权争端上采取“中立”政策,这从1974年的西沙海战和1988年的赤瓜礁海战可以看出。虽然如此,美国在实际行动中还是对中国有所防范。防范中国的意图尤其表现在美国更加重视南海的地缘战略价值。在南海,美国遏制苏联的同时,更多的是为了遏制了中国,因为南海的绝大部分是中国的。美国这种表面“中立”、背后仍防范中国的南海政策在1989年到1991年间逐渐了发生了变化。其原因在于美国对中国满怀希望的“和平演变”彻底失败了。这给美国以极大的震撼。美国立刻攻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宣布制裁中国。美国重新采取公开遏制中国的政策。本章最后得出结论:无论是美国的“隐性遏制”还是美国的“显性遏制”,意识形态因素一直左右着这时期的美国南海政策。第四章是克林顿政府的南海政策。打着反共反华旗号上台的克林顿政府一方面仍顽固抱守冷战意识形态思维,攻击中国的人权,又一方面警惕中国的崛起,害怕中国会威胁到美国的霸权。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政治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克林顿政府对华政策的遏制色彩越来越重,这种遏制的重心也由防范中国意识形态转移到防范中国崛起。而且,冷战后南海地缘战略经济价值、政治价值和军事价值的增加给美国遏制中国提供了条件。美国把南海当做遏制中国的重要战场。由此,美国改变过去自己一直宣称的对南海主权争端“不持立场”主张,而采取偏向越南和菲律宾的南海主张。本章最后得出结论:从克林顿政府开始,美国政府南海政策的重心就转移到遏制中国崛起上。第五章是小布什的南海政策。这时期,虽然美国对外政策重点是反恐,但在对华政策上,美国仍然妄图以南海问题牵制中国。与克林顿政府不同,小布什政府没有直接介入南海主权争端,而是更侧重利用南海地缘战略价值来遏制中国。例如,主张南海的“航行自由和飞越自由”、加强美菲同盟关系及支持菲律宾的军力发展、签订双边军事协议、频繁举行双边和多边军事演习、加强发展与越南的关系及支持越南的军力发展、介入南海资源开发、主导构建多层次的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强化在南海周边的军事部署,等等。本章最后结论:小布什政府的南海政策坚持遏制中国崛起。第六章是奥巴马政府的南海政策。这时期美国介入南海问题的深度和广度都大大增加。美国提出“亚太再平衡战略”,将战略矛头直指中国。受此影响,美国加强军事部署,巩固和扩大在南海的军事“前沿存在”;加大军援菲律宾和越南,并在主权争端中偏袒它们;积极推动南海主权争端法律化,企图否定中国南海主权;积极拉拢东盟和区外大国插手南海事务,组建南海遏华联盟;强化“航行自由”,直接挑战中国南海主权。奥巴马政府深度介入南海争端的原因在于,它不相信中国提出的中美共建“新型大国关系”,认为中国不会和平崛起,南海争端是美国对中国实施“抵销战略”的最佳支点。本章得出最后结论:奥巴马政府的南海政策加大遏制中国崛起。。考察1950年到2015年的美国南海政策史,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体会:美国南海政策随南海地缘战略价值的增加而不断演变;遏制中国是贯穿美国南海政策史的主线;遏制中国的重心由“意识形态”转到“中国崛起”;遏制中国是南海问题激化的重要推手;遏制中国影响了中国与他国的关系。
张卫彬[8](2014)在《中越南沙群岛之争的证据分量比较——基于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判案规则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中,逐渐确立了多重分级判案的证据规则,虽然时有漠视当事国的初始性权利证据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证据没有证明价值。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证据、条约证据和有效管辖证据。菲律宾、越南等国以模糊不清的历史证据、实际控制等主张作为其声索主权的依据,从国际法院司法判例的角度分析,不仅有违时际法理论,也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为了在今后双边政治谈判中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或应对司法诉讼,我国应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判案法理及相关证据规则,充分重视相关条约对证明拥有南沙群岛主权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行为,并对他国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贾宝金[9](2014)在《我国《海岛保护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完善》文中指出1982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UNCLOS),并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Ⅷ部分岛屿制度的规定,一个能够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岛屿拥有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一个即使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也拥有领海和毗连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海岛在国际上的法律地位,海岛对维护一个国家的海洋权益、发展海洋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09年12月颁布的《海岛保护法》标志着我国对海岛的保护正式纳入了法治的轨道。但是由于我国海岛保护立法经验的不足以及海岛保护立法理论的欠缺,导致这部法律还存在着不足,有必要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论文从历史考察、现实调查、理论反思三个视角来探究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首先从历史考察的视角,探究我国海岛保护的历史进程,从中探索我国在海岛保护历史发展过程中可以借鉴的经验。对海岛保护的认识是与海洋联系在一起的,我国明朝以前,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和科学技术的不发达,对海岛保护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侧重于利用海洋来发展对外贸易,对于海岛保护主要从海防的角度来进行考虑;明朝到晚清,由于出现日本倭寇从海上的入侵,这段时间主要是通过保护海岛以加强海防,海岛的保护服务于海防;甲午战争的沉痛教训,使清政府深刻认识到在海洋战争中控海权的重要性,而海岛在控制海洋的制海权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保护海岛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掌握制海权,这一时期,从为了海防来保护海岛转变到为了海权来保护海岛;民国时期到现在,对海岛保护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形成和发展,并逐步走向了海岛保护时代。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作为标志,世界进入了海岛保护的时代。为了更具体、深刻的认识我国海岛保护的历史,论文还详细探讨了我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保护历史。其次,从现实调查的视角分析我国目前海岛保护的现状。分析了我国目前海岛的地理概况,阐述了我国对南海诸岛和钓鱼岛采取的主权属于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2012年6月国务院设立了三沙市加强对南海诸岛的行政管辖。9月1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向世界宣布了我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表明我国在国际上日益重视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海岛。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的白皮书,从历史、地理和法理的角度系统的阐述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我国的依据,表明了我国政府保护海岛,扞卫海岛主权的信心和能力。最后从理论反思的视角来拷问海岛保护立法的相关理论。法的本位、自然体权利、自然价值等理论是海岛保护立法不得不面对的基本理论问题。权利、义务何者为法的本位,论文认为应放到某一部具体的法律中来理解。在一部法律中规定大多数人享有权利,少数人履行义务,这部法律就是以权利为本位,反之,就是以义务为本位。一般来讲,以保护私人利益为主的立法是权利本位;以保护公共利益为主的立法是义务本位。海岛保护法保护的是公共利益,在海岛保护立法的权利、义务的设置上应坚持义务本位论。海岛本身的价值具有多元性。在生态危机的大背景下,自然价值理论是人类思辨的一个理论成果,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地球生态系统自身的演化过程无所谓稳定与平衡,我们讲的稳定与平衡是人的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稳定与平衡是相对的,是针对人类的需要来讲的。海岛生态自身的变化也是一个客观进化的过程,无所谓好坏,离开人类利益的需要来谈自然物的内在价值、生态价值不具有任何的实践意义。环境问题的实质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是自然有没有内在价值的问题,也不是自然是否享有权利的问题,而是人类对自然具有多种价值的选择问题,是某个人或某些人选择自然的经济价值与自然对整个人类具有的生态价值两者之间的冲突与协调的问题。按照罗尔斯顿的观点,在人类产生以前,自然就有内在价值,就享有权利,但是,即使自然具有内在价值、自然享有权利,环境问题还是发生了,可见,自然具有内在价值、自然享有权利并不能避免环境问题的产生。自然体权利理论的提出,是面对环境危机提出的,试图通过在法律上为自然体设置权利的办法来解决环境问题。通过为自然体赋予权利的方式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模糊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的界限。环境法的伦理选择只能是人类的伦理,是真正的以整个人类的生态利益为价值的伦理,而不是以个人权利的张扬或局部利益的维护为价值的伦理。法是某些人为人类社会设置的游戏规则,自然体本身并不具有道德感和正义感,并不理解法这一人类设置的游戏规则。人类无法代表自然体的全部,人类只具有人的感官,不具有自然体的感官,只能用人的眼睛来认识世界,而不能用猫头鹰的眼睛来认识世界。自然体永远是人类利用和保护的对象,自然体不懂人类的游戏规则,人类也没有完全掌握自然界的游戏规则,自然体无法作为法律的主体与人平起平坐。自然体权利理论实质上维护的还是人的生存权利,不是单个人或某些人的生存权利,它维护的是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在自然界中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这是自然体权利设置与以往其它权利不一样的地方。其它权利维护的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而不是人类整体作为物种的生存权。通过历史考察、现实调查、理论反思,发现我国现行《海岛保护法》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立法目的多元化,弱化了海岛的生态保护。主要表现为海岛立法目的的伦理缺陷,没有以保护人类生态利益的伦理作为指导;名为保护海岛实质是管理某些人在利用、开发海岛的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冲突,是在立法上协调私人利益与海岛具有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是一部海岛管理法。有机复合体不能作为立法上的保护对象。周边海域的范围不明确,《海岛保护法》与《海域管理法》在调整的空间范围上存在的交叉,并且交叉的范围是不确定的,将一个范围不明的区域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违背了立法保护对象要具体、明确的要求。第二,海岛保护法的原则存在着缺陷。科学规划原则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科学规划不等于不会产生生态破坏的规划;科学规划本身是一部分人认识活动的结果,这部分人的认识本身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在现阶段完全掌握规划对象的生态功能以及规划对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生态功能,对于被规划对象的生态发展规律,在现阶段,也没有完全掌握,这种基于对规划对象的不完全理解所做的规划,其正确性是值得怀疑的。更何况现有规划的伦理观是以某些人的利益为中心的,无法做到以整个人类的生态利益为中心,以这样的伦理观为指导的科学规划不可能不产生生态损害。保护优先原则存在着缺陷,保护的含义是避免外来的侵害,并不具有养护、维持海岛持续存在的含义,因此保护优先原则不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第三,海岛保护法重行政保护轻司法救济。我国《海岛保护法》将保护海岛的职责绝大部分赋予了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自身具有自己的利益,当海岛保护行政执法在保护海岛的公共利益方面出现不作为或滥作为时,对其监督仅仅停留在行政监督领域,缺少必要的司法监督,这种立法设置违背了行政执法权应受司法权监督的法治理念。第四,现行《海岛保护法》不能满足海岛保护实践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在立法上得到根本解决;海岛保护法律机制不完善;海岛保护法律体制不健全;对于被自然侵蚀海岛的保护没有在立法上做出明确规定。针对海岛保护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措施:以人类生态利益中心论为指导将海岛保护法立法目的修改为保护海岛及其生态系统;完善海岛保护的原则,增加生态风险预防原则;将保护优先原则改为保持优先原则;建立海岛保护司法救济机制;在立法上重构我国的海岛保护体制。
沈银兰[10](2014)在《南海声索国的南海政策与实践及我国的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70年代以来,南中国海的岛屿和海域遭遇周边国家的侵占和分割,资源也遭受大量掠夺,南中国海区域呈现出“六国七方”(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中国大陆、台湾)对峙的局面。南中国海争端的最终解决基于“六国七方”的妥协与合作,因此聚焦于南海声索国的南海政策研究,梳理各方诉求与依据,对于我国应对南中国海争端及针对性的制定南海政策非常必要。本文聚焦于南海声索国即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五国,从与南海的历史关系,在南海问题上对国际法的理解和基本诉求、划界立法和政策措施等方面梳理各国的南海政策,并对五国政策予以归纳和比较,通过这一比较,将声索国的政策进行简化,以便中国分类应对。本文重点在第二、第三章,主要是将声索国的政策进行细化深挖并归类总结,进而导出中国在应对南海声索国政策时应采取的对策。南海声索国、东盟以及国际法因素已经成为处理南中国海争端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因而在构建中国南海战略和应对政策时应该重视各国诉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解决南海问题上采取全面又有针对性的行动,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二、为什么说南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为什么说南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南海利益分析 ——以1912年以来中国官方与民间的认知与表述为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利益、国家利益、中国南海利益 |
第一节 中国南海利益的概念基础:利益 |
一、利益发展的主要阶段 |
二、利益的概念 |
第二节 解读中国南海利益的理论视角:国家利益 |
一、国家利益的概念 |
二、国家利益的分类 |
三、国家利益的特性 |
第三节 中国南海利益的主要内容 |
一、南海利益的理论内涵 |
二、南海利益的具体表现 |
三、南海利益的重要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南海利益的官方表达和维权行为的演进 |
第一节 1912-1949年间中国南海利益的官方主要表达和维权行为 |
一、官方主张南海利益的体现 |
二、官方维护南海权利的行为 |
三、外敌入侵与中国政府维权权意识的增强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官方南海利益的主要表达和维权行为 |
一、新中国对南海利益的官方表达 |
二、常态化维权行为的发展 |
三、当代中国南海利益、干扰因素与利益实现 |
第三节 1949年前后中国官方南海利益表达的比较分析 |
一、以主权为核心的南海利益 |
二、经济利益和战略安全利益成为南海利益的重要内容 |
三、南海维权制度正在发展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民间南海利益的觉醒与探索 |
第一节 中国民间南海利益意识普遍觉醒 |
一、危机与中国南海维权意识的觉醒 |
二、“琼崖旅京同乡会代表团至外交部函件”表达的南海利益 |
三、中国民间南海维权的早期行动 |
第二节 中国民间南海利益的认知及维权行为的发展 |
一、“断续线”与中国南海主权利益的充分表达 |
二、军事安全与战略安全利益 |
三、中国知识界对南海资源利益的认知发展 |
四、民间维权行为的发展 |
第三节 中国民间南海利益探索的阶段性结论 |
一、主权利益始终是表达的核心 |
二、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经济利益是关注的重点 |
三、战略安全利益成为关注的重点 |
四、民间南海利益表达的基本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当代南海利益的基本框架 |
第一节 主权利益:中国南海的核心 |
一、南海主权利益的现状 |
二、南海主权利益面临的挑战 |
三、南海主权利益的重要性 |
第二节 安全利益:中国南海利益的保障 |
一、军事安全利益 |
二、航道安全利益 |
三、南海舆论安全利益 |
第三节 经济利益:中国南海利益的实质内容 |
一、南海渔业资源开发 |
二、南海油气资源开发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南海争端的相关概述 |
2.1 南海争端的产生根源 |
2.1.1 历史因素 |
2.1.2 经济因素 |
2.1.3 地缘因素 |
2.1.4 法律因素 |
2.2 南海争端的基本内涵 |
2.2.1 岛屿主权问题 |
2.2.2 海域划界问题 |
2.2.3 海洋资源问题 |
2.2.4 “航行自由”问题 |
2.3 南海争端的现实状况 |
2.3.1 域外国家继续干涉 |
2.3.2 域内国家磋商合作 |
2.3.3 整体局势依然严峻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及基础 |
3.1 历史依据 |
3.1.1 最早发现与命名 |
3.1.2 持续开发与管治 |
3.1.3 国际社会的承认 |
3.2 法理依据 |
3.2.1 相关国际法律 |
3.2.2 相关中国法律 |
3.3 理论基础 |
3.3.1 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权思想 |
3.3.2 中国共产党维护海洋主权权益理论 |
3.4 实践基础 |
3.4.1 晚清政府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3.4.2 国民政府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3.4.3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第4章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1978-2012) |
4.1 坚持中国南海立场不动摇 |
4.1.1 主权宣示与外交抗议 |
4.1.2 反对域外大国的干预 |
4.2 努力提升南海防御能力 |
4.2.1 执行国家海防战略 |
4.2.2 发展南海军事力量 |
4.2.3 实施军事维权行动 |
4.3 积极推动南海区域建设 |
4.3.1 开展南海科学考察 |
4.3.2 逐步开发南海资源 |
4.3.3 修建南海基础设施 |
4.4 运用和平方式处理争端 |
4.4.1 确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 |
4.4.2 与南海各国建立双边对话合作机制 |
4.4.3 与东盟建立政治与安全互信机制 |
4.4.4 建立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 |
4.4.5 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南海主权权益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 |
5.1 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 |
5.1.1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
5.1.2 倡导“双轨思路”解决争端 |
5.1.3 建设强大的人民海军 |
5.2 强化对南海的管控与开发 |
5.2.1 升级南海行政建制 |
5.2.2 改革海上执法体制 |
5.2.3 推进南海岛礁建设 |
5.2.4 加速南海资源开发 |
5.3 深化与南海各国的伙伴关系 |
5.3.1 与南海各国建立多领域务实合作 |
5.3.2 倡导“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
5.3.3 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 |
5.4 应对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干预 |
5.4.1 警告与拦截擅闯中国南海的美舰美机 |
5.4.2 推动中国同域外大国关系的健康发展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经验与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 |
6.1.1 有效控制南沙部分岛礁 |
6.1.2 顺利完成北部湾的划界 |
6.1.3 岛礁建设取得显着成果 |
6.1.4 南海和平稳定得以维持 |
6.2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经验 |
6.2.1 始终坚持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基本立场 |
6.2.2 始终坚持以协商谈判和平处理南海争端 |
6.2.3 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 |
6.2.4 始终坚持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与执法力量 |
6.3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启示 |
6.3.1 全面深化同域外大国及东盟的合作关系 |
6.3.2 加速推进与南海声索国的共同开发进程 |
6.3.3 继续强化人民海军的远海防御能力建设 |
6.3.4 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南海争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3)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历史性权利研究 ——基于对潭门渔民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历史性权利的研究综述 |
1.2.2 关于南海问题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2 南海诸岛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性权利的理论阐述 |
2.1 南海诸岛的基本情况 |
2.1.1 南海诸岛的概况 |
2.1.2 南海诸岛的现状 |
2.2 历史性权利的理论阐述 |
2.2.1 历史性权利的含义 |
2.2.2 学者主张要件学说 |
2.2.3 司法实践的结论 |
2.2.4 国际法委员会文件的观点 |
2.2.5 对历史性权利构成的概括 |
2.3 研究历史性权利的意义 |
3 关于潭门渔民的实证调研 |
3.1 潭门镇的地理位置 |
3.1.1 陆上交通 |
3.1.2 海上交通 |
3.2 潭门镇的基本情况 |
3.2.1 社会发展 |
3.2.2 经济概况 |
3.3 研究的基本情况 |
3.3.1 研究思路 |
3.3.2 问卷调查 |
3.3.3 访谈情况 |
4 潭门渔民与历史性权利的结果分析 |
4.1 潭门镇的历史沿革 |
4.2 潭门渔业的发展历史与“最早发现”原则 |
4.2.1 近代以前潭门渔业的发展 |
4.2.2 近代潭门的渔业发展 |
4.2.3 潭门渔业的发展历史与“最早发现”原则 |
4.3 潭门渔民对南海诸岛的开发探索与“最早开发”原则 |
4.4 对潭门渔民捕鱼的管理与“最早管理”原则 |
4.4.1 中国政府对于潭门渔民的管理 |
4.4.2 潭门渔民协会对于潭门渔民的管理 |
4.4.3 对潭门渔民捕鱼的管理与“最早管理”原则 |
4.5 潭门《更路簿》与“最早命名”原则 |
4.5.1 潭门《更路簿》的形成 |
4.5.2 《更路簿》印证了历史性权利“最早命名”原则 |
4.6 潭门渔民特有的捕捞方式与历史性权利分析 |
4.6.1 潭门渔民的捕捞方式 |
4.6.2 特殊的捕捞方式决定了潭门渔民须常驻岛上 |
4.7 近年来的南海争端与“他国承认”原则 |
4.7.1 南海争端及“他国承认”原则 |
4.7.2 近年来的南海争端给渔民的捕鱼作业带来的影响 |
4.7.3 近年来的南海争端中潭门渔民的牺牲 |
4.7.4 潭门渔民的对外抗争扞卫了南海诸岛的历史性权利 |
5 研究结论与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
5.1 研究结论 |
5.2 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
5.2.1 目前存在的问题 |
5.2.2 夯实历史性权利所应该完善的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4)黄岩岛政治认知 ——基于对潭门渔民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学者关于政治认知的研究 |
1.2.2 国内外学者对南海问题的研究 |
1.2.3 黄岩岛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2 黄岩岛政治认知争议分析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政治认知的心理学溯源 |
2.1.2 政治认知的含义及形成过程 |
2.2 黄岩岛政治认知争议缘起 |
2.2.1 黄岩岛概览 |
2.2.2 黄岩岛战略重要性分析 |
2.2.3 黄岩岛政治认知争议始末 |
2.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礁相关规定的政治认知分析 |
2.3.1 《公约》中关于岛与礁的规定和权利分析 |
2.3.2 《公约》中岛礁的定义存在理解上的歧义 |
2.3.3 《公约》岛与礁界定存在模糊的原因分析 |
2.4 黄岩岛是“岛”非“礁”的分析 |
2.4.1 历史依据 |
2.4.2 “中菲南海仲裁案”中岛礁认定标准的批驳 |
2.4.3 现实依据 |
3 黄岩岛政治认知的研究方案设计 |
3.1 谭门镇概况 |
3.2 谭门渔民典型性分析 |
3.3 研究方案设计 |
3.3.1 问卷设计及样本说明 |
3.3.2 访谈与田野调查法结合 |
4 调研结果分析 |
4.1 潭门渔民对黄岩岛政治认知的情境分析 |
4.1.1 潭门渔民生活情况 |
4.1.2 潭门渔民海上生产情况 |
4.1.3 对南海问题认识情况 |
4.2 潭门渔民政治认知过程分析 |
4.2.1 谭门渔民对黄岩岛及其周围海域的活动 |
4.2.2 谭门渔民拥有特有的捕捞方式 |
4.2.3 《更路薄》证实黄岩岛的岛屿地位 |
5 基本结论与展望 |
5.1 黄岩岛政治认知的基本结论 |
5.2 中国提高黄岩岛政治认知的薄弱环节 |
5.2.1 缺乏对黄岩岛强有力的军事震慑力量 |
5.2.2 忽视黄岩岛政治认知现实依据的重要性 |
5.2.3 中国南海海洋话语权处于弱势地位 |
5.3 提高黄岩岛政治认知的路径选择 |
5.3.1 强化对黄岩岛的掌控 |
5.3.2 夯实潭门渔民传统海洋渔业 |
5.3.3 对外积极传播潭门渔民的相关政治认知 |
5.3.4 形成与美国等地区大国话语博弈的常态化机制 |
5.3.5 在国际海洋政治话语中提供黄岩岛的政治认知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记录 |
附件二 调查问卷 |
(5)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由 |
二、研究方法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四、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五、论文研究逻辑框架 |
第一章 安全与安全观概论 |
第一节 安全相关概念与安全类型 |
一、安全的概念与重要性 |
二、安全化与安全困境 |
三、永久和平——安全的理想状态 |
四、安全类型 |
五、实现安全的实力途径 |
第二节 安全观及其类型 |
一、安全观的含义 |
二、安全观的类型 |
三、海洋安全观、陆地安全观、天空安全观 |
四、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的含义和建构原则 |
五、海洋共同安全观——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的核心思想 |
六、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的外延体系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海洋安全观及其中国化 |
第一节 海洋经济思想的持续发展 |
一、海洋新航线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加速器 |
二、对外开放的海洋经济政策 |
三、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海洋开放战略 |
四、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科技 |
第二节 海洋政治思想的不断深化 |
一、和平利用黑海海峡,争取国际和平环境 |
二、反对美国干涉西太平洋的海洋外交政策 |
三、经济优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外交政策 |
四、和谐海洋思想 |
第三节 海洋军事思想的连续演进 |
一、机器大工业实力是海洋暴力的本质 |
二、海军建设必须服从经济建设 |
三、建设一支强大海军的不懈追求 |
第四节 海洋文化思想的不断深化 |
一、对中国大陆文化的深刻剖析和前景展望 |
二、反对海洋殖民文化,倡导新民主义文化 |
三、海洋文化交流中打赢没有硝烟的战争 |
四、倡导海洋文化多样化,维护文化安全 |
第五节 海洋生态文明思想的不断提升 |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中蕴含的海洋生态思想 |
二、绿化海岸线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思想 |
三、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
四、保护海洋环境的力度不断加大 |
五、建设美好海洋家园 |
第三章 塑造共同责任的海洋政治安全观 |
第一节 海洋政治安全是海洋安全观的集中体现 |
一、优良海洋政治政策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
二、海洋政治确立了中国海洋安全的目标 |
三、海洋政治影响海洋文化的发展 |
第二节 中国海洋政治安全面临的错综复杂形势 |
一、海洋世纪带来的安全冲击 |
二、错综复杂的海洋划界争端 |
三、激烈交锋的海洋政治安全观 |
第三节 构建共同责任的海洋政治安全体系 |
一、构建海峡两岸政治安全共同体 |
二、近睦远交的海洋安全外交观 |
三、倡导亚洲海洋新安全观 |
四、构建海洋政治共同安全机制 |
五、以海洋法公约为基础共同维护各方海洋权益 |
第四章 构建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安全观 |
第一节 海洋经济是海洋安全的基础 |
一、海洋经济是海权的推进器 |
二、海洋经济是海洋政治议题的推动器 |
第二节 中国海洋经济安全的现状 |
一、中国经济对海外资源的依赖不断上升 |
二、海洋航线成为中国经济的生命线 |
三、大而不强的海洋经济 |
第三节 积极实施互利共赢海洋经济策略 |
一、建设互利互惠的蓝色粮仓 |
二、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是实现互利共赢的基础 |
三、构建互利共赢的海洋贸易体制 |
四、发展互利合作的南北极海洋事业 |
五、共同开发新能源科技解决海洋能源运输安全问题 |
六、一带一路倡议是互利共赢海洋安全观的集中体现 |
第五章 奉行共同竞合的海洋军事安全观 |
第一节 海军是海洋安全的战略保障 |
一、海军是海外经济利益的坚强保障 |
二、海洋军事外交是外交的有效形式 |
三、海军是保护黄金海岸的移动钢铁长城 |
第二节 中国海洋军事安全面临的挑战 |
一、陆缓海急的总体安全形势 |
二、中国海军建设面临的不足 |
第三节 建设共同竞合的强大海军 |
一、世界海洋安全的共同维护者——中国海军的世界定位 |
二、近海防御、远洋防卫的战略 |
三、海军高新技术是维护共同海洋安全的第一战斗力 |
四、海军人才是实现共同竞合安全观的第一资源 |
五、战训合一的训练体制是共同竞合安全观的强大保障 |
第六章 倡导共同繁荣的海洋文化安全观 |
第一节 海洋文化是海洋安全观的软实力 |
一、海洋文化是海洋强国的重要标志 |
二、海洋文化是海洋军事安全的导航灯 |
三、海洋文化是海洋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 |
第二节 中国海洋文化面临的挑战 |
一、陆主海从的传统文化特征 |
二、海洋文化历史虚无主义的冲击 |
三、西方海洋文化冲击的威胁 |
第三节 促进海洋文化共同繁荣的新举措 |
一、用海洋传统文化增强海洋文化吸引力 |
二、以海洋文化自强推动海洋文化共同繁荣 |
三、积极实施共同繁荣的海洋文化开放战略 |
第七章 建设共同家园的海洋生态安全观 |
第一节 海洋是人类未来的宝藏 |
一、海洋是人类未来的重要富源 |
二、海洋是全球气候调节器 |
三、海洋是生命的摇篮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现状 |
一、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水水质恶化 |
二、部分珊瑚礁面临灭绝危机 |
三、近海生物多样性减少,海岸侵蚀状况严重 |
第三节 共同保护和建设美丽海洋家园 |
一、坚持依法治海、规划用海 |
二、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
三、划定并严守海洋生态红线 |
四、建设海洋生态命运共同体 |
五、建立严格的海洋生态政治制度 |
结语: 海洋安全观为海洋强国保驾护航 |
参考文献 |
附录: 海洋意识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权认识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目的、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前我国海权面临的国际与国内环境 |
第一节 美国对新中国的海上遏制 |
一、支持退据台湾的国民党残余势力在沿海地区的敌对行动 |
二、经常入侵我国领海与领空,对我国实行海上“封锁”与“禁运” |
三、发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极大地威胁到我国的海防和国家安全 |
第二节 中国东海和南海海权面临侵犯 |
一、日本与美国私相授受我国钓鱼岛 |
二、南越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提出主权要求 |
三、菲律宾侵占南沙群岛部分岛礁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对海上权利的主张 |
一、收回丧失海权,建立规章制度 |
二、宣示岛屿主权,发布领海声明 |
三、建设人民海军,提高国家海防能力 |
第二章 改革开放战略下中国的海权认识 |
第一节 改革开放战略中的海权因素 |
一、面向海洋的改革开放 |
二、主张和平发展,反对海上霸权 |
三、对争议海域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战略下我国的海权环境 |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国家海权的影响 |
二、我国在黄海、东海、南海均面临海权争端 |
三、中美关系缓和,但在海权问题上美国依然对我国造成压力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战略下我国海上力量的发展 |
一、邓小平的海军建设思想 |
二、确立“近海防御”的海军战略 |
三、海军武器装备的发展 |
四、海军协助国家发展建设 |
五、海军进一步加强开放程度 |
第三章 “新安全观”理念下的中国海权观 |
第一节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亚太海洋安全形势 |
一、美国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同盟体系 |
二、日本强化对钓鱼岛的控制 |
三、南海形势趋于复杂 |
第二节 中国提倡“新安全观”理念 |
一、“新安全观”理念的提出 |
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寻求解决海权争端的途径 |
三、发展国内海洋事业,提高国际海洋竞争力 |
第三节 海上力量的发展与海权维护 |
一、江泽民的海军建设思想 |
二、继续贯彻“近海防御”战略,海军建设全面发展 |
第四章 “和谐世界”理念下的中国海权认识 |
第一节 新世纪初期的亚太海洋安全形势 |
一、美国战略重心转向“反恐” |
二、日本在东海动作不断 |
三、《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签署及南海争端的发展 |
第二节 中国倡导“和谐世界”与“和谐海洋” |
一、“和谐世界”与“和谐海洋”的提出 |
二、“睦邻、安邻、富邻”政策下的海权维护 |
三、“实施海洋开发”与“发展海洋产业”战略 |
第三节 海上力量的发展与海权维护 |
一、胡锦涛的海军建设思想 |
二、海军装备先进化,航空母舰诞生 |
三、海军作用的全面发挥 |
第五章 海洋强国战略与中国海权 |
第一节 新时期的亚太海洋安全形势 |
一、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对中国海权的挑战 |
二、日本“倚美制华”,东海争端激烈化 |
三、部分南海声索国配合美国亚太战略,南海局势升温 |
第二节 我国制定海洋强国战略 |
一、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与推进 |
二、全面推行“依法治海” |
三、用“双轨思路”解决南海问题 |
四、陆海统筹——“一带一路”战略与中国的海洋经略 |
五、维护和平海洋,追求海上利益共赢、共享 |
第三节 海上力量的发展与海权维护 |
一、习近平的海军建设思想及人民海军的发展 |
二、“五龙治海”及其弊端 |
三、重组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的名义进行海上执法维权 |
结语 我国海权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
一、对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需要进一步研究 |
二、应着力完善我国海洋法律法规建设 |
三、应大力培养海洋领域的专业人才 |
四、政府在提高我国国民海权意识方面需要做更多努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美国南海政策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本论文选题的理由与意义 |
二、国内外学术研究现状综述 |
三、本论文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本论文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1950年前美国涉足南海的历史回顾 |
第一节 美国海上力量兵临南海 |
一、美国与南海的关系始之于贸易 |
二、美国海上军事力量兵临南海 |
第二节 美国对菲律宾领土范围的界定 |
一、美西《巴黎和约》和《华盛顿条约》 |
二、《美英条约》 |
第三节 美国觊觎南海地缘战略价值 |
一、法国和日本争夺南海 |
二、日本占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
三、《开罗宣言》暗藏玄机 |
四、美国“帮助”中国接收南海诸岛 |
第二章 1950年至1970年的美国南海政策:敌对下的对华遏制 |
第一节 主导《旧金山和约》 |
一、拒绝《旧金山和约》给予中国南海主权 |
二、拒绝两岸中国人参加对日和会 |
第二节 构建南海军事包围 |
一、美国确立南海遏制中国政策 |
二、美国构建南海遏制中国军事包围圈 |
第三节 美国南海政策诱导南海主权争端爆发 |
一、美国的侵犯遭到中国抗议 |
二、美国南海政策诱导菲律宾侵犯中国南海主权 |
三、美国南海政策诱导越南侵犯中国南海主权 |
第三章 1971年至1991年的美国南海政策: “中立”下的对华遏制 |
第一节 “中立”政策与美苏南海争夺 |
一、美国对1974年西沙海战的立场 |
二、美国对1988年赤瓜礁海战的立场 |
三、美国与苏联争夺南海控制权 |
第二节 重回遏制: 美国加强关注南海主权争端 |
一、从“和平演变”到“重回遏制” |
二、美国加强关注南海主权争端 |
第四章 克林顿政府的南海政策: 开始遏制中国崛起 |
第一节 克林顿政府的对华政策 |
一、遏制中国 |
二、接触中国 |
第二节 冷战后南海地缘战略价值增加 |
一、南海地缘战略经济价值增加 |
二、南海地缘战略政治价值增加 |
三、南海地缘战略军事价值增加 |
第三节 美国积极介入南海主权争端 |
一、1992: 影响克林顿政府南海政策关键年 |
二、“美济礁事件” |
三、遏制中国崛起: 克林顿政府南海政策新目标 |
第五章 小布什政府的南海政策: 坚持遏制中国崛起 |
第一节 “4.1”中美撞机事件与美国的“FON”计划 |
一、“4·1”中美撞机事件 |
二、“FON”计划的历史回顾 |
第二节 “9·11”事件后小布什政府的南海政策 |
一、提高威慑中国的军事能力 |
二、加强美菲军事同盟关系 |
三、加快发展与越南的关系 |
第六章 奥巴马政府的南海政策:加大遏制中国崛起 |
第一节 奥巴马政府的“亚太再平衡战略” |
一、“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出台 |
二、“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实质 |
三、盖茨和希拉里拉开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序幕 |
第二节 奥巴马政府深度介入南海主权争端 |
一、加强军事部署 |
二、加大军援菲律宾和越南 |
三、强化“航行自由” |
四、积极推动南海主权争端法律化 |
五、积极构筑“南海遏华联盟” |
第三节 奥巴马政府深度介入南海争端原因探析 |
一、奥巴马政府认为中国不会和平崛起 |
二、奥巴马政府对“新型大国关系”心存戒心 |
三、奥巴马政府对中国实施“抵销战略” |
结语 |
附录一 美国南海政策史料摘录(1898-2015) |
附录二 1995年5月10日美国国务院关于南海立场的声明 |
附录三 2010年7月23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关于美国南海立场的声明 |
附录四 2014年12月5日美国国务院发布报告《海洋界限—中国在南海的海洋主张》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中越南沙群岛之争的证据分量比较——基于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判案规则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的历史证据考证 |
2.1古代和近代的权利证据 |
2.2来自越南的历史证据 |
2.3来自第三方的历史证据 |
三、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的条约证据分析 |
四、中国对南沙群岛实施有效统治的证据 |
五、结语 |
(9)我国《海岛保护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海岛保护法的反思与追问及选题的意义 |
一、 反思与追问 |
二、 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 |
二、 国内研究现状、发展动态 |
三、 现有研究的不足与启示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难点、可能的创新点及内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难点及可能的创新点 |
四、 研究的基本内容 |
第一章 海岛保护的历史和现状 |
第一节 海岛保护的历史 |
一、 海岛保护的历史概况 |
二、 典型海岛的保护历史 |
第二节 海岛保护现状 |
一、 我国现有海岛保护的基本概况 |
二、 钓鱼岛列岛、南海诸岛保护的现状 |
第二章 海岛保护法的相关理论 |
第一节 义务本位论 |
一、 法的本位的几种代表性观点 |
二、 关于环境法本位的学说 |
三、 对法的本位的理论反思 |
四、 对环境法的本位学说的理论反思 |
第二节 自然体权利论 |
一、 权利的来源 |
二、 自然体权利的来源 |
三、 自然体权利的基本内容 |
四、 对自然体权利的反思 |
第三节 自然价值论 |
一、 价值 |
二、 自然价值 |
三、 对自然价值的反思 |
第四节 开发与保护 |
一、 开发与保护是对立的 |
二、 开发与保护是统一的 |
三、 正确处理海岛开发与保护辩证关系的措施 |
第三章 我国海岛保护法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立法目的多元化弱化了海岛的生态保护 |
一、 立法的反思 |
二、 立法目的的追问 |
三、 海岛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
第二节 海岛保护法的原则存在着缺陷 |
一、 科学规划原则存在的缺陷 |
二、 保护优先原则存在着缺陷 |
第三节 重行政保护轻司法救济 |
一、 政府会出现行政不作为或滥用行政权力现象的原因 |
二、 政府自身的监督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原因 |
三、 海岛保护需要司法监督的原因 |
四、 海岛保护行政执法进行司法监督的可行性 |
第四节 现行立法不能满足海岛保护实践的需要 |
一、 历史遗留问题并没有从立法上根本解决 |
二、 海岛保护法律机制不完善 |
三、 海岛保护体制不健全 |
四、 对被自然侵蚀的海岛没有做出予以保存的立法规定 |
第四章 我国海岛保护法律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以生态利益为中心指导海岛保护立法目的的构建 |
一、 人类生态利益中心论的基本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 |
二、 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几种代表观点 |
三、 主体中心说本身的不足 |
四、 作为人类生态利益的海岛是海岛立法目的的价值选择 |
五、 将海岛保护立法目的修改为:保护海岛及其生态系统 |
第二节 海岛保护原则的重构建议 |
一、 增加生态风险预防原则 |
二、 将保护优先原则改为保持优先原则 |
第三节 建立海岛保护司法救济机制 |
一、 检察权机关作为原告提起海岛公益行政诉讼的正当性依据 |
二、 检察机关提起海岛公益行政诉讼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
三、 检察机关提起海岛公益行政诉讼的范围 |
四、 检察机关提起海岛公益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
第五章 我国海岛保护体制的立法重构 |
第一节 海岛保护体制立法的价值选择 |
一、 海岛保护体制的内涵 |
二、 制定符合海岛本质和变化规律的法律是应然选择 |
三、 制定公平的规则协调海岛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冲突是实然选择 |
四、 动态的公平与动态的利益平衡是实然与应然之间的选择 |
第二节 海岛保护体制中政府的监管角色定位 |
一、 政府为什么是海岛保护体制中的监管主体 |
二、 海岛保护体制中政府监管模式分析 |
第三节 海岛保护体制的立法修改建议 |
一、 发挥市场主体保护的决定性作用是构建新型海岛保护体制的理念选择 |
二、 海岛地形、地貌的保存与生态的保护是构建新型海岛保护体制的目标选择 |
三、 构建纵向到社区、横向到部门的海岛保护组织架构,实现纵横贯通 |
四、 利用多元媒体,构建海岛保护的信息网络系统 |
五、 创新监管技术,组建科技研发队伍,提高监管能力 |
六、 建立社区居民海岛保护站,增强监管的公众基础 |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南海声索国的南海政策与实践及我国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1章 文献综述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回顾 |
1.3.1 南海问题的历史变迁和战略地位方面 |
1.3.2 声索国的南海政策与实践方面 |
1.3.3 中国的南海应对政策方面 |
1.3.4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处、重难点 第2章 南海的历史变迁和战略地位 |
2.1 南海的地理位置 |
2.2 南海的基本历史 |
2.3 南海的战略价值 |
2.4 南海问题的由来与实质 第3章 南海声索国的政策与实践 |
3.1 越南的政策与实践 |
3.1.1 与南海的历史关系 |
3.1.2 在南海问题上对国际法的理解和基本诉求 |
3.1.3 划界立法和政策措施 |
3.2 菲律宾的政策与实践 |
3.2.1 与南海的历史关系 |
3.2.2 在南海问题上对国际法的理解和基本诉求 |
3.2.3 划界立法和政策措施 |
3.3 马来西亚的政策与实践 |
3.3.1 与南海的历史关系 |
3.3.2 在南海问题上对国际法的理解和基本诉求 |
3.3.3 划界立法和政策措施 |
3.4 印尼和文莱的政策与实践 |
3.4.1 与南海的历史关系 |
3.4.2 在南海问题上对国际法的理解和基本诉求 |
3.4.3 划界立法和政策措施 |
3.5 对南海声索国南海政策与实践的比较 |
3.5.1 政策、立场变化的异同点 |
3.5.2 划界立法的异同点 |
3.5.3 实际控制手法异同点 第4章 中国面对南海声索国南海政策实践之对策 |
4.1 把握南海政策的大方向:确立中国新的海洋战略 |
4.2 坚持并完善南海政策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
4.3 丰富南海问题的解决途径:构建磋商和争端解决机制 |
4.4 强化南海政策的维权措施:借鉴他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经验 参考文献 |
四、为什么说南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南海利益分析 ——以1912年以来中国官方与民间的认知与表述为基础[D]. 杨熔君. 暨南大学, 2020(08)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D]. 宋建欣. 吉林大学, 2020(08)
- [3]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历史性权利研究 ——基于对潭门渔民的调查[D]. 杨萌. 海南大学, 2019(01)
- [4]黄岩岛政治认知 ——基于对潭门渔民的考察[D]. 杨婷. 海南大学, 2019(01)
- [5]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研究[D]. 万祥春.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7)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权认识演进研究[D]. 兰波. 山东大学, 2017(03)
- [7]美国南海政策史研究[D]. 贾庆军. 福建师范大学, 2016(05)
- [8]中越南沙群岛之争的证据分量比较——基于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判案规则视角[J]. 张卫彬. 太平洋学报, 2014(10)
- [9]我国《海岛保护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完善[D]. 贾宝金. 中国海洋大学, 2014(12)
- [10]南海声索国的南海政策与实践及我国的对策研究[D]. 沈银兰. 浙江大学, 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