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社会保障机制的发展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张旭文[1](2021)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文中指出当前我国进入由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向平衡、充分发展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在发生变化。在诉求缩小城乡、阶层差距,诉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城市弱势群体基本生存的“兜底”制度。而城市弱势阶层又以新时代的产业工人主体“农民工”为主,为此,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分析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问题,以保障性住房制度为问题的“纽结”,关联到城乡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的双向互动问题,从而跳出了城市谈城市保障房、跳出了保障房制度本身谈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可以使研究更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本研究主要采用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过程中存在的“有效性不足”问题,以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制度变迁理论为主要分析视角,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发生和变革的逻辑,并得出本研究的核心观点:在市场发育不完全情况下,我国以“政府引导市场”模式推动保障性住房发展有其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越来越复杂化,这种模式的路径依赖,使我国保障性住房供求结构失衡,供给有效性不足,为此,启用“市场引导政府”的模式,可以大大降低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达到有效供给目标的交易成本,增强保障性住房制度效率。在交代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理论与方法、以及回顾已有的相关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见第1章、第2章),本研究主要涵盖以下内容: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历史与制度变迁逻辑(见第3章)。通过梳理我国保障性住房形成和改革的历程,得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逻辑: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制的形成,是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而发生和发展,它遵循着与我国住房市场化、商品化改革的互动逻辑。通过我国住房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历史变迁,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的路径选择及其成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向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过程,基本的主导力量还是政府通过一定程度的资源垄断,利用不完全的市场,发挥强有力的经济介入和控制作用的过程,即外界称之为“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的实施过程,由此,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基本上可定位为“政府引导市场”模式。第二,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的现实困境及制度原因(见第4章)。在相关政策文献和研究文献梳理和现实调研的基础上,设计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评价内容,这种评价内容涵盖量的标准、质的标准以及社会公平目标的价值标准。以此评价内容为评价标准,发现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性”是充分还是不足,找出与供给“有效性充分”的要求存在的差距。主要以制度经济学为分析框架,分析保障性住房存在供需不平衡,供给的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原因,并以制度设计为手段,旨在打破过度通过行政权力配置保障性住房的旧制度路径依赖,形成市场配置保障性住房,以顺应新时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一主要矛盾的破解所需,以及改变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追求高速度忽略内涵式发展之弊端。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实证研究(见第5章)。通过模型分析,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以及与保障性住房住户满意度问题,实证得出的结论是总体来看我国保障性住房原有的政府引导市场模式已经造成了一定保障房效率不高现状,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重新引导保障房的保障职能。第四,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变革的个案分析(见第6章)。通过分析重庆模式、上海模式和丰城模式三个典型案例,及其模式产生的制度逻辑,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可资为借鉴的经验。三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破解了保障性住房制度运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制度运行交易成本增大,而导致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有效性不足甚至无效率供应的尴尬局面,其通过制度变更形成现有模式的内在的动力,是相关主体对于超额剩余,即“租”的寻求以及对于制度运行过程中交易成本减低需求的行为反应。第五,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关键制约因素与“市场引导政府模式”路径转向(见第7章第8章)。在前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存在不足及制度原因的现实问题梳理基础上,提炼出导致供给有效性不足的核心制度因素,结合前述案例经验,论证了“政府引导市场”的改革模式要发挥较好的效率,其前提是政府掌握的信息存在非滞后性,而现实中政府的决策滞后于市场机制的反应能力,导致保障性住房在受惠主体的甄别、保障性住房的供给结构(安居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是特租房等)和布局、投资结构和方式等,均出现了较大的问题。与更充分、更有效供给要求有一定差距,为此,必须通过制度的安排,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效率,打破行政权力主导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发生偏差的体制机制之弊,充分研究市场规律和市场供求,从而打破“政府主导市场”模式的路径依赖,向“市场主导政府”的新的改革路径转型。在明确了市场引导政府的大的改革方向后,本研究对于与市场导向相关联的产权问题、大数据赋能问题、交易的信用问题等,以制度经变迁的内在机理为分析框架,作了较深入剖析和制度设计的探索。本研究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融通,历史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分析了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存在的问题,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甚至出现局部无效供给现象;第二,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形成及改革的历史逻辑在于政府引导市场。第四,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应该是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结合,保障性住房相关主体交易成本的节约行为选择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为此,提出的制度建议是:契合新时代平衡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诉求,改革的主导价值应该是激发相关主体的内生力量主导制度变迁。为此,未来改革的总方向应该是市场引导政府,即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激励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优化效率,为此要在产权改革、法制环境建设、大数据赋能等方面,为市场机制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加有效”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论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次系统地通过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研究保障性住房供给问题;第一次从供给“有效性”的问题出发,系统研究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逻辑并提出改革的思路。得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体现在:对于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历史的高度概括性总结——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的四重悖论问题的提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诉求下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市场引导政府”路径转向;打破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壁垒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成本降低,从而使保障性住房回归“可负担性”本来定位,等等。
杜海龙[2](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认为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陈阳[3](2020)在《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文中提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自复苏以来一直是旧城中心区规划建设的重要原则与目标。当前我国正面临向新型城镇化转型的重要时刻,在国家严控新增用地指标、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既有建成区的功能提升与结构调整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土地混合利用因具备多维度可持续效应潜力,也就成为当前我国旧城中心区更新的重要目标。然而,我国既往的土地混合利用研究与实践长期固化于“功能混合”理念框架,缺乏“通过城市更新促使土地混合利用发挥多维度可持续效应”的切实经验,与西方国家建设发展存在明显差距,急需变革。因此,本文意在以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复苏发源地“旧城中心区”为研究对象,归纳西方英美国家土地混合利用路径为实现可持续效应经历的演变历程规律,据此审视我国典型案例南京的既有路径成效,以期为我国改革提供依据。针对过往研究的不足,在确定研究目标与整体研究思路的基础上,文章研究主体分为“审视框架构建”、“历程脉络剖析”、“演变规律归纳”、“典型案例审视”四个部分。首先,通过剖析土地混合利用实现可持续效应的本质,以及过往研究认知的差异与共识,明晰过往研究框架对土地混合利用演变规律解析的不足,确定新的审视框架的构建准则,进而依据准则确立包括审视内容、审视历程、审视规律应用等三层次的审视思路,确定英美国家及南京为具体审视对象,明确审视时间范围和历史阶段分期,确定审视分析数据资料类型,从而完成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的构建。其次,依托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厘清英美国家1900年代至今的土地混合利用实践瓦解、复苏、衍化各历史阶段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现实问题,剖析各阶段时期中现代规划理论、后现代规划理论、可持续更新理论对土地混合利用的土地功能要素、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权力等三方面内容的应对性变革要求,以及相应时期现实实践中这三方面内容的切实转变,从而明确各阶段实践的价值目标、解决重点及模式特征。再次,在历史脉络梳理的基础上,归纳土地混合利用的土地功能要素、土地利用形式和土地利用权力三维度的演变特征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关系,剖析促成路径演变的“社会—市场—政策”三角动力机制的实施逻辑,并辩证性探讨路径演变的本质、路径演变的重点难点和实践者应当秉持的正确认知态度。最后,根据西方规律模型中“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规律特征,建立“空间模式”、“时间模式”、“权力模式”3个维度16个分项的评价要素体系,运用GIS、Depthmap、Flo EFD、Excel等软件平台,通过香农维纳指数分析、空间句法分析、风热环境模拟分析、空间演变一致性分析、政策制度分析等多元技术方法,定量定性地全面审视了1978年以来南京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趋势,客观总结其成效、问题及背后机制,并尝试提出相应改革建议。
李瑶瑶[4](2020)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民生大于天,民生事业的建设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国家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十九大首次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了丰富的关于民生事业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新举措,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体现,是新时代背景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和最期待的现实问题的有效理论指导。民生事业无大小,党和国家的民生事业建设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相关科学阐述,着手解决眼前的实际民生问题,着手布局未来民生事业科学发展规划,不忘初心,方能为人民谋幸福,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是在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民本思想的精华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生观相关论述的基础上,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关于民生观的重要论述作为其主要来源,吸收期间存在的教训和问题不足,立足于十九大以来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国情,面对国际复杂多变的国情,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重大历史时刻,形成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对于指导我国在下一个阶段不断发展和改善民生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系统论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基本思路和原研究目前还则要求,形成了一系列有关民生发展和民生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是一个内涵丰富、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其有着丰富的内容包括但不仅仅局限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的需要,还包括人民群众对经济、政治、文化、精神等各方面的追求,涉及到人的生命价值、健康价值和尊严价值等多重内容。是满足人的基本的需求,即财富的分配、基本生活的保障;以及人们的精神追求能够得到支持和保证;还包括每个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能够得到基本的维护和尊重。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相较于之前民生相关论述,进一步指明了民生建设的目标任务、突出了民生建设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民生建设的价值依据,拓展了改善民生的新内容、奠定了改善民生新的经济体系,强化了民生建设的制度保证。其是全新的适应新的国情民意的理论体系,能够更好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两个百年”目标实现提供保障。
张延曼[5](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取得了显着进展,但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显着。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发达城市和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带动力度发挥不足、带动意愿不强、带动机制不健全,致使当前城乡发展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本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探索城乡发展新动力、新方向、新模式。在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对城乡关系进行历史性、全面性梳理,并站在全局性、战略性高度,提出了推动中国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随着2019年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2019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等举措的陆续实施和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正越来越多地在制度层面上得到保障与支撑。新时代中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通过对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深刻挖掘,有助于更好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好地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而更好地助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在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的基础上,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格局、释放乡村活力的迫切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围绕对城乡差距现状的揭示,以及对差距形成因素的深层次剖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城乡之间、城乡各要素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各种协调、统筹、融合发展关系;对当前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如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不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不合理、城乡要素配置以及治理结构不均衡、城乡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等等一系列制度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对于拥有几千年城乡渊源的文明古国而言,对于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中国来说,如何能够在理论研究基础上加快实践创新的制度调整,找出一条有效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本文共有六章。第一章绪论部分。重点描述研究的时代背景和政策背景,挖掘研究的理论意义并阐明实践价值,对国内外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研究进行综述,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同时对创新之处以及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其一是对相关概念的梳理,按照历史逻辑对城乡关系、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以及城乡融合概念进行界定;其二阐述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的理论奠基:从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思想,列宁关于城乡发展制度的思想,毛泽东对城乡发展制度的探索,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其三是对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这部分主要为论文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整个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分割制度体系,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之前的城乡历经曲折发展进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新时代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逐渐形成。这部分主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制度发展历史进行梳理。第四章当前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具体从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的外在表现、当前城乡发展制度体系的不尽完善,以及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深层次原因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剖析。这部分主要阐述当前中国城乡发展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第五章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这里针对前一章提到的现实问题,指出中国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必然性。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第二,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第三,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第四,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这部分主要阐述在新时代中国发展中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必然选择。第六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首先,强调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这部分首先从宏观上对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行把握,而后分别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三个角度,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该如何完善。
宋东明[6](2020)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深化与快速发展阶段,就这一新趋势特征而言,我国老龄人口规模已经是世界最多,且未来发展中“人口众多、结构老化”以及“未富先老与未备先老”将是我国人口现象长期持续存在的情况,因而必须面对严重的老龄化挑战。老龄化日趋严重同时增加了社会以及家庭的养老负担,并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压力,但是也为养老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随着我国老龄化日益加重,政府、社会对于养老产业也越来越重视,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老龄服务产业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对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站在战略高度提出发展养老产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之有效的战略。发展养老产业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和重要选择之一。在我国,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日益增多的多层次与多类型的老年人口群体的需求快速增加,为养老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此同时,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结构小型化与空巢化等都要求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同承担起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职责,而我国传统的养老事业的运作机制难以满足我国庞大的老龄人口的商品性、市场性需求,需要通过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来填补这一不断扩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口增加、老年人生活需求多样化、老年人购买能力逐渐提升,使得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客观经济条件。我国当前的养老产业发展现状是从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提供进行社会福利养老,向因时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发展养老与养老产业发展提供社会产品相结合的养老产业之路转向,由此可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和发展问题,同时促进老年人以及社会福利的全面发展。国家已明确提出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但当下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尚未明确,因此“发展什么”与“怎么发展”,尤其是发展依据,是现阶段我国养老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难题。养老产业可从技术、市场、企业与政府多维度进行,但是在这些维度内容中,法律制度都是核心与基础保障。而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视域,不仅可以依法组织和汇集养老产业发展动能,而且是养老产业增长与创新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保障。由于养老产业在我国出现新的增长机遇,它极为需要法律的促进保障,这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发展的新课题。文中以探索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的发展为目标,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分析当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充分比较分析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基础,以我国老龄化国情提炼我国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功能要素、制度路径等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关键制度内容,论证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而且创新提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整体立法设计、并论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的新领域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注意研究带有问题意识积极尝试理论结合实践,对积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论文的主要设计、内容与结论分别呈现出:第一,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路径。在厘清养老产业界定的基础上,以国民收入和分配理论、产业成长理论、社会福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经济法理论等理论为依据,在分析养老产业发展制度需求与供给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处于非均衡状态,养老产业在我国的兴起,是对政府、社会、个人公平效率意识的考验,而在养老产业市场对法律制度的促进调控需求以及政府提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的意愿与能力是形成养老产业市场秩序的供需互动。因此,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在养老产业发展中体现政府公共职能的作用、引导作用、规范和约束作用。而且由于养老产业的经济性与福利性兼具的特点,依据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情况,亟需具有保障功能的法律制度促进其发展,形成政府与市场的合力,通过法定政策指引,法律手段促进,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来引导社会理性参与养老产业,从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第二,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供给不足。在梳理了产业发展、产业促进、特别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政策现状的基础上,认为目前和刚刚提出养老产业这一概念时期相比,养老产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表现,其发展生存环境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如,老年人购买养老的专门用品和养老服务的理念已经初步形成,社会也已经开始普遍关注养老用品和养老服务的供给与生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投入到养老用品的生产与养老服务的提供中,党和政府明确作出了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的发展养老产业,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发展养老产业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但是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和效益性不足,我们认为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法缺失,因而无法利用法律制度的优势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第三,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必然性。首先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具有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益价值的主要功能,这体现在养老产业法律的促进功能和权利保障层面;其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是以满足社会,尤其是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根本目标,以完善养老产业发展促进保证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为直接目标;最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养老产业的重要法律保障,是法学领域以及经济法律领域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第四,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为基本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制度建构。首先提出促进养老产业法发展法律制度是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规范总称,在法律规范层级结构上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等四个层级。其次,由于促进养老产业法的法之整体性,其立法成长过程需要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在分析了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上的不同立法优势与特色特征,认为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具有各自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不同制度模式,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它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经济能力,提升全社会养老市场购买力,保障老年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重点提出了在分析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原则要素、功能要素、协调要素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保障+财政支持+投融资完善的法律制度路径选择。第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必然促进养老产业的稳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了发展我国养老产业的战略选择,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战略。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尤其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旨在促进和鼓励养老产业发展的带有“促进内容”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具有促进意义的基本法,这既是将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与法律制度保障相结合的结果,也为法律作为制度架构来规范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法律范例。现在养老产业的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多元主体进入养老市场,成为新型的产业发展动能,养老产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法律、政策的鼓励和推动,需要从法律制度上予以促进、扶持和规范,促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可以为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发展方向与制度保障。围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整体目标,强调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体系,既有宏观制度要素分析,又有微观实施安排路径选择,建议形成以专门的、统一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为统领、为基础,以配套制度为补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体系。
武优勐[7](2020)在《消费舒适物、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消费舒适物(Consumer Amenities)理论是后工业化阶段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理论。该理论强调城市的消费功能,认为舒适物是影响高素质人才流动的重要因素,是驱动城市发展的消费型资本。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对城市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明显,城市发展越来越依靠技术和创新。同时,人们的收入和教育水平日益提高,发展型、享受型需求越来越强烈,城市作为消费中心的功能逐渐增强。正如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在中国情境下,城市消费舒适物是指城市范围内能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集体消费品所构成的系统,是衡量消费质量的重要指标。其中,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是更高品质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且是更高层次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需要。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消费舒适物不再是作为城市经济活动的产物或附属物,而是吸引人力资本、驱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个城市能否抓住经济调整窗口期、推动转型升级的关键在于能否吸引到充足的高素质人才,这将深刻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城市竞争格局重塑。劳动经济学理论认为,人们跨区域迁移是为了追求效用的最大化,而这里的效用可以理解为“收入+消费舒适物”。换言之,人们迁移到一个城市,不仅因为它能提供更高的收入,还因为它能提供更好的消费舒适物。因此,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时代背景下,研究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流动以及城市发展的影响,有利于转变传统区域发展思维,为城市竞争力塑造提供启示。本文围绕消费舒适物与城市发展这一研究主题,以“城市作为消费娱乐的机器”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以“消费舒适物影响劳动力流动”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发展”为落脚点。具体而言,首先,回顾已有研究,基于中国情景,合理界定消费舒适物概念,刻画消费舒适物内涵,构建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测度我国282个城市的消费舒适物水平,并探索其空间差异格局。其次,基于消费舒适物理论、需求层次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创意阶层理论、幸福公式理论等理论,从劳动力流入倾向(短期流动)、劳动力定居倾向(长期流动)两个层面,探讨消费舒适物影响劳动力流动的理论机制。其中,消费舒适物通过作用于劳动力预期效用、幸福感,影响外地劳动力是否“流进来”和当地劳动力是否“留得住”。在此基础上,分析消费舒适物作用于高端劳动力流动,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逻辑,进而构建消费舒适物、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发展研究的理论框架。再次,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匹配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CLDS)和城市层面宏观数据,运用条件logit(Clogit)等模型实证分析城市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流动倾向的作用机理;运用有序logit(Ologit)等模型实证分析城市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幸福感、定居倾向的作用机理;运用面板数据固定效用模型、中介效应模型、空间杜宾模型等方法实证分析城市消费舒适物对人才流动、产业结构升级与城市发展的作用机理。最后,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论,提出加强消费舒适物建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城市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发现:第一,2003年以来,我国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区域间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及其提升能力存在明显差异。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方面,东部地区最高,东北地区次之,中部地区略高于西部地区;其区域差异呈现出明显的倒U型趋势,且区域间差距是该差距的主要来源;在空间上具有正向关联,邻域环境对其状态转移方向和概率有一定影响,存在明显的“俱乐部趋同”和“马太效应”现象。第二,城市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流入倾向具有正向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对于具备人才特质的劳动力更强。城市消费舒适物,通过增加居民效用、改善城市发展预期、增强劳动供给效率等,提高劳动力预期流入收益。具体而言,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提高一个标准差,劳动力流入概率增加1.968倍。从个体异质性来看,年龄较小、技能水平较高、文化水平较高的劳动者,对消费舒适物需求较为强烈,更倾向于流入消费舒适物水平较高的城市。第三,城市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幸福感具有正向影响,经济压力较小的劳动力对消费舒适物的幸福感知更强。城市消费舒适物,通过引致人力资本增值效应、社会互动效应、健康效应,促进劳动力幸福感提升、定居倾向增强。经济压力在其中发挥着重要调节作用,由于个体经济条件差异,导致劳动力对消费舒适物的摄取能力存在差别,造成消费舒适物摄取不公平,进而影响劳动者幸福感。第四,城市消费舒适物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促进作用,且人才集聚在其过程中起到关键中介作用。城市消费舒适物作为一种消费型资本,通过引致人才集聚效应、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效应、消费集聚效应、市场房价的“过滤器”效应,促进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其中,城市消费舒适物促进高素质人才流入,是其作用于当地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渠道。人才更倾向于流入消费舒适物水平较高的城市,而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依赖人才和知识,因而消费舒适物的人才集聚效应间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第五,城市消费舒适物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存在空间溢出效应,周边地区消费舒适物水平提高,有利于本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消费舒适物虽然具有地域属性,但通过人才的跨区域流动和交流,周边地区也能够分享消费舒适物带来的价值溢出。总体而言,本文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之处:第一,基于消费舒适物理论,在中国情境下,提出需求导向型城市发展理念,即通过加强消费舒适物建设来推动城市发展,并使用中国经验数据予以验证,弥补了现有研究不足。第二,采用宏微观匹配数据,使用考虑了空间因素的Clogit、Ologit模型,从劳动力流入倾向(“流进来”)和劳动力幸福感(“留得住”)两个维度,考察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流动的作用机理,并发现人才流动更偏好于消费舒适物,经济压力较小的劳动力对消费舒适物的幸福感知更强。第三,采用城市面板数据,使用中介效应模型、空间计量模型,分析并验证了人才流入是消费舒适物作用于当地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渠道,并发现消费舒适物对产业结构升级影响的空间溢出效应,为构建区域消费舒适物共建共享机制提供理论支撑,相比已有研究,具有一定创新性。
郭书剑[8](2020)在《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文中认为当前中国大学人才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中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强势群体亦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作为政府与大学协作的产物,制度化学术精英因拥有经官方认证的学术权威与学术声誉而受到大学的强烈推崇与热烈追求。大学围绕制度化学术精英而展开的人才竞争直接刺激并引发学术精英的流动。某种意义上,制度化精英主义愈兴盛则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而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则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愈频繁。1999年以来,中国大学学术精英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不同层次大学间进行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大学学术精英在全国的分布格局随各地、各校人才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总体上,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散中有聚”“聚中有散”;以跨域流动为主,但同域流动现象亦值得关注;众多普通院校和地方城市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具活力的机制、更富成效的举措在学术精英竞争中“异军突起”,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新局面。中国地方政府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为经济增长而竞争,更是为政治晋升而竞争。为赢得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人才政策对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具有较强的激发性、引导性与支持性。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政策,与时俱进变革人才政策,是地方政府维持人才竞争力、保持人才竞争优势的必要之举。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大学重点建设的逻辑是竞争博弈,而竞争博弈的载体则是学术锦标赛。在市场化大学排名与行政化学科评估的驱动下,中国大学着重以学术管理资本主义的方式吸引海内外学术精英,以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关照与政府的重点支持。大学人才竞争所促成的流动,对学术精英学术发展的影响,既有特殊性也存共通性。大部分学术精英流动后的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得到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流动对知识生产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与学术锦标赛密切相关,其不仅驱动大学支持学术精英发展学术,还驱动大学要求学术精英发展学术。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是一个复杂现象。由于学术精英吸收能力的异质性与学术精英竞争优势的可转移性,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精英流入对大学学科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学术精英流出对大学学科发展的消极影响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基于此,学术精英流动不应成为大学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更不应诱致大学间针锋相对的“人才战争”。在面向世界、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下,需要正确理解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以历史的、发展的、全球的眼光认识和体察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所具有的阶段性、特殊性和一般性。这对中国大学全面深刻地了解自己,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目标、采取正确有效的学术精英队伍建设策略至关重要。
王海荣[9](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莫智斌[10](2019)在《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文中提出产权不仅可以明确人与人之间关于物的关系还可以促进物品流通和进一步的社会分工(科斯,1994),即在维护公平和提升效率两个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产权安排的规则及其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亦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而住宅用地由于其承载人类居所的特殊属性,则更加需要科学合理的产权安排,以实现居民个体对幸福的追求和社会整体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但大部分时期仍处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框架内,呈现出产权结构和权能的差异性。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生产关系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否则将会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2013)。我国城乡差异化的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安排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发展至今,不可否认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转变,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城市房价增长过快而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城市居民居住保障缺乏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不足、城市发展缺乏可持续性和乡村社会衰败等等。因此,本文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和对社会现实进行观察的基础上,试图对我国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进行横向的内容比较和纵向的历史变迁比较,对城乡产权制度在各个时期发挥的作用进行分析并以此总结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并结合不同阶段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国家发展目标,分析现行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对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论文结构安排如下:本文的主体内容由绪论和其后的八章组成。在绪论部分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提纲挚领的表述。论文的第二章则主要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和产权变迁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进行有效梳理和归纳,为后续研究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以及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等研究提供理论基础。论文第三章开始从法律政策的角度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在第三章的基础上,第四章则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差异所引致的权能差异进行分析,主要从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两个方面进行展开。在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和权能差异有所了解的基础上,本文第五章开始从政府行为目标和国家发展要求的角度对形成这种差异化产权安排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发展的驱动力进行描述性的归纳总结。论文第六章则对当前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与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辩证分析,承认其对社会整体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指出其引发的城乡发展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关于其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的设计失衡。第七章则引入小产权房问题对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失衡所引发的问题进行更为直观的描述和论证。在第八章,本文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与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提出“城市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的回归和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回归”的整体发展思路,并从人口结构、经济增长模式等外部影响因素发生变化的角度出发,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创新式的探索。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1)城乡住宅用地在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民和农民两对权利主体所具备的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上都存在较大差异,由此也对城乡地域的发展和城乡居民自身幸福的实现产生了不同影响;(2)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变迁与不同时期政府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呈现出“外部环境变化→政府行为目标改变→制度变迁发生→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社会经济进步/衰退→新的外部环境变化发生”的国家发展导向下的住宅用地产权制度的渐进式动态变迁模式。(3)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在不同时期对城乡居民和国家发展的效用并不是完全一致,在部分时期国家以牺牲城乡土地产权的居住保障/资产权能来实现国家的发展。(4)从新时期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角度来看,现行的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安排已然不适应国家发展的要求。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主要表现为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不足和居住保障权能的过剩、城市住宅用地资产权能的过度和居住保障权能的不足两组问题。改革的方向则是:其一,城市住宅用地权能要实现居住保障权能的回归,降低流动人口城市化的难度、赋予城市现有居民长期稳定的居住环境、促使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土地财政的依赖并最终实现城市包容、安全、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发展;其二,农村宅基地权能要实现资产权能的归回,盘活闲置的农村宅基地资源、提升农村居民的资产性收入能力、促进人才、资本和技术等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以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
二、住房社会保障机制的发展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住房社会保障机制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
1.2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核心观点、理论支点及分析框架 |
1.3.1 核心观点 |
1.3.2 理论支点与分析框架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保障性住房及其制度 |
2.1.2 有效供给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 |
2.2 理论观点回顾与研究的新视角切入 |
2.2.1 保障房相关理论观点回顾 |
2.2.2 研究的新视角切入: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 |
2.2.3 制度及其变迁与保障性住房供给政策的关联性 |
2.3 为什么要诉求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变迁理论的解释 |
2.3.1 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政策诉求的背景与意义 |
2.3.2 推动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变迁解释 |
第3章 历史回顾:我国保障性住房“政府引导市场”的制度变迁逻辑 |
3.1 住房政策和住房市场变迁: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历史背景 |
3.1.1 政府包办的福利分房制度时期(1949~1978) |
3.1.2 住房商品化改革试点与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8) |
3.1.3 全面市场化启动与商品房市场初步发展阶段(1998~2003) |
3.1.4 受土地财政影响房地产非理性迅猛发展阶段(2004~2018) |
3.2 我国保障房与住房改革的互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历史回顾 |
3.2.1 住房商品化试点与推进中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探索阶段(1978~1998) |
3.2.2 保障房体系伴随住房商品化全面实施而初步确立阶段(1998~2001) |
3.2.3 保障性安居工程随土地财政凸显而逐渐萎缩阶段(2002~2006) |
3.2.4 保障房体系重新确立并逐步完善阶段(2007~至今) |
3.3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模式改革的历史逻辑与制度变迁解释 |
3.3.1 政府引导市场:历史背景与现实困局 |
3.3.2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路径选择的历史逻辑 |
3.4 制度变迁解释:交易费用逻辑下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互动 |
第4章 现实反思: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制度考察 |
4.1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现状与制度因素 |
4.1.1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的现状剖释 |
4.1.2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因素探究 |
4.2 重建设轻后续管理: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偏差的交易费用理论分析 |
4.2.1 厚此薄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后续管理的不平衡发展 |
4.2.2 问题的原因:认识偏差与制度障碍 |
4.2.3 问题的解释:交易成本影响决策与制度生成逻辑 |
4.3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悖论 |
4.3.1 “可负担性”成本控制与保障房制度可持续要求的悖论 |
4.3.2 产权“完整性”流转要求与产权“约束性”工具的悖论 |
4.3.3 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与导致更高生活工作成本的悖论 |
4.3.4 人口结构性流动与各地省、市、区“计划供给”的悖论 |
4.4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不足与城乡土地供给结构性矛盾 |
4.4.1 农村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不畅 |
4.4.2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成本问题与城乡土地供需结构性矛盾 |
4.5 旧模式与新要求:当前“政府引导市场”困境与制度变迁诉求 |
4.5.1 政府引导市场的管理困境 |
4.5.2 双向互动与动态变迁:保障房制度变革诉求 |
第5章 实证分析:供给有效性不足折射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契合度欠缺 |
5.1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宏观考察的实证检验 |
5.1.1 研究设计 |
5.1.2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2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微观考察的实证分析 |
5.3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调查及统计分析 |
5.4 基于制度变迁的结果分析 |
第6章 个案分析: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制度突围典型模式 |
6.1 重庆“破除四重壁垒”模式 |
6.1.1 优惠政策突破人口流动壁垒 |
6.1.2 突破土地属性壁垒 |
6.1.3 突破住房品质差异壁垒 |
6.1.4 信息化平台突破后期管理壁垒 |
6.2 上海共有产权房模式 |
6.2.1 共有产权房制度及其目的 |
6.2.2 上海共有产权模式产生的背景 |
6.2.3 上海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模式的运行机制 |
6.3 江西省丰城市企业化经营模式 |
6.3.1 江西省丰城市保障性住房企业化运作模式背景 |
6.3.2 丰城市保障性住房制度企业化运作及其意义 |
6.4 上述个案的制度变迁逻辑:“租”与“交易费用”引致制度变迁 |
第7章 “内生”与“外生”: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约因素两大关键点 |
7.1 外生制约因素:影响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环境条件 |
7.1.1 制度环境缺陷: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法制困惑 |
7.1.2 信息工具赋能不足:保障房制度运行交易成本降低的瓶颈 |
7.2 内生制约因素:产权、信用缺陷限制交易的发生和发展 |
7.2.1 产权问题: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核心制约因素 |
7.2.2 重要制约因素:信用问题与保障性住房各主体间金融需求矛盾 |
第8章 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设计 |
8.1 从“政府引导市场”到“市场引导政府”: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改革的总路向 |
8.1.1 “市场引导政府”内涵与意义 |
8.1.2 “市场引导政府”制度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
8.1.3 市场引导政府新模式视角下政府与市场互动的逻辑 |
8.2 完善法律与契约制度,营造保障房制度运行环境 |
8.2.1 完善法律制度 |
8.2.2 完善契约制度 |
8.3 土地产权改革“破局”矛盾: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帕累托改进 |
8.3.1 以法制硬核强化集体主体性地位,形成政府与集体地权的制衡机制 |
8.3.2 落实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优化适应保障房市场的土地产权结构 |
8.3.3 实行土地指标交易,打破保障性住房建设地理空间局限性 |
8.4 政府与市场互动:破解悖论以增强保障房供给的“有效性” |
8.4.1 制度创新破解“重建设轻管理”的偏差:交易成本的分析 |
8.4.2 对接农村建设用地:节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成本 |
8.4.3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把握相关主体的行为逻辑 |
8.4.4 产权与保障模式优化:形成“约束性”与“流转性”对立统一机制 |
8.4.5 复合产权结构:破解保障性住房信用不足与融资难之间矛盾 |
8.5 网络与大数据工具赋能:精准识别破解保障性住房管理成本问题 |
8.5.1 落后于经济社会形势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呼唤数字技术革命 |
8.5.2 多元数据平台建设措施,降低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实施的交易成本 |
8.5.3 降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运行成本的管理信息系统设想 |
8.6 本章总结: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互动及其变迁的分析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进一步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3)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西方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与实践持续强化演变 |
1.1.2 国内背景:本土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现实与转型需求存在落差 |
1.2 研究问题 |
1.2.1 理论问题:归纳西方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 |
1.2.2 应用问题:审视我国典型案例城市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既有路径成效 |
1.3 研究意义 |
1.3.1 拓展完善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论认知 |
1.3.2 实现由静态格局到动态演进的规律总结转变 |
1.3.3 应对转型期本土旧城中心区的优化升级需求 |
1.4 相关概念 |
1.4.1 旧城中心区 |
1.4.1.1 概念定义 |
1.4.1.2 范围界定 |
1.4.2 土地混合利用 |
1.4.3 可持续更新 |
1.5 研究综述 |
1.5.1 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相关研究 |
1.5.1.1 发展历程研究 |
1.5.1.2 理论概念演变研究 |
1.5.1.3 政策与实践演变研究 |
1.5.1.4 形成机制、测度方法与实施成效相关研究 |
1.5.2 旧城中心区更新路径演变 |
1.5.2.1 更新政策实践发展历程研究 |
1.5.2.2 演变规律研究 |
1.5.3 研究评述 |
1.6 研究目标 |
1.7 研究框架 |
1.7.1 研究方法 |
1.7.1.1 跨学科综合 |
1.7.1.2 历史研究 |
1.7.1.3 比较归纳 |
1.7.1.4 定量定性相结合 |
1.7.2 研究框架 |
第2章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 |
2.1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必要性 |
2.1.1 实现可持续更新是土地混合利用的本质内涵 |
2.1.1.1 土地利用方式内涵与准则的理论要求 |
2.1.1.2 实践复苏及广泛兴盛的现实要求 |
2.1.2 过往研究对土地混合利用认知的异同 |
2.1.2.1 概念理解差异中蕴含的模糊化 |
2.1.2.2 概念理解共识中的确定与非确定 |
2.1.3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的必要性 |
2.1.3.1 过往研究对演变规律的解析不足 |
2.1.3.2 新的审视框架建立的准则 |
2.2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 |
2.2.1 审视思路的确立 |
2.2.1.1 基于土地利用方式的审视内容维度 |
2.2.1.2 基于实践方式演变的审视历程维度 |
2.2.1.3 基于研究目标的审视规律应用维度 |
2.2.2 审视对象及范围 |
2.2.2.1 研究对象的确定 |
2.2.2.2 时间范围的确定 |
2.2.3 审视分析数据基础 |
2.2.3.1 西方路径演变规律审视数据资料 |
2.2.3.2 南京路径演变趋势审视数据资料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追求“秩序与疏解”的瓦解阶段(1900s-1950s) |
3.1 “混杂”成为急需解决的不可持续根源 |
3.1.1 环境维度:拥挤混杂布局引发环境恶化 |
3.1.2 社会维度:持续社会隔离加重交通拥堵 |
3.1.3 经济维度:混杂权属阻碍商业开发需求 |
3.2 基于可持续更新视角的现代规划理论的应对方式评述 |
3.2.1 寻求结构秩序性 |
3.2.1.1 理性功能主义 |
3.2.1.2 交通分区的协同 |
3.2.2 疏散人口与功能 |
3.2.2.1 霍华德田园城市对旧城中心区的疏散思想 |
3.2.2.2 格迪斯的区域规划对旧城中心区的疏散思想 |
3.2.3 现代规划理论的利弊影响与“片面应用”机制 |
3.2.3.1 现代规划理论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利弊影响 |
3.2.3.2 现代规划理论的“片面应用”:经济维度至上的中央商务区 |
3.3 基于片面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瓦解实践 |
3.3.1 关注经济维度的功能要素分离 |
3.3.1.1 政策引导下低价值功能外迁 |
3.3.1.2 市场机制下经济性职能集聚 |
3.3.1.3 政府掌控下公共空间提升 |
3.3.2 追求秩序隔离的时空利用模式 |
3.3.2.1 “功能—交通”空间隔离模式 |
3.3.2.2 “宏观—微观”时间断裂模式 |
3.3.3 强调集权控制的实施管理体系 |
3.3.3.1 集权式区划工具的运用 |
3.3.3.2 公共征地权下的更新政策 |
3.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4章 促进“活力与消费”的复苏阶段(1960s-1980s) |
4.1 秩序疏解造成的不可持续恶果 |
4.1.1 社会维度:人口隔离与社会结构断裂 |
4.1.1.1 “宏观-微观”双层面的人口隔离 |
4.1.1.2 社会生态结构遭到破坏 |
4.1.2 环境维度:物质空间破坏与环境恶化 |
4.1.2.1 物质空间破坏 |
4.1.2.2 生活环境恶化 |
4.1.3 经济维度:经济衰退与去工业化灾难 |
4.1.3.1 经济持续衰退 |
4.1.3.2 去工业化的灾难影响 |
4.1.4 综合结果:安全丧失与不公平的动乱 |
4.1.4.1 秩序与疏解导致安全隐患 |
4.1.4.2 社会不公平引发大规模动乱 |
4.2 基于可持续更新视角的后现代规划理论复苏框架评述 |
4.2.1 人本主义的城市多样性 |
4.2.1.1 雅各布斯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1.2 其他多样性拥护者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2 延续历史的城市文脉主义 |
4.2.2.1 英国城镇景观运动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2.2 美国文脉主义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3 批判无序蔓延的中心区回归 |
4.2.3.1 对无序蔓延的批判 |
4.2.3.2 重归中心区思想对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4 追求社会公正的公众参与 |
4.2.4.1 土地利用方式非公正的背后机制 |
4.2.4.2 公众参与成为解决途径 |
4.2.5 后现代规划理论下的复苏框架与“非全面应用”机制 |
4.2.5.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复苏框架 |
4.2.5.2 后现代规划理论的“非全面应用”:侧重经济维度的中央游憩区 |
4.3 基于非全面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实践 |
4.3.1 侧重经济维度的功能要素混合复苏 |
4.3.1.1 居住功能的局部恢复及其混合复苏 |
4.3.1.2 办公引领的功能混合及社会维度关注尝试 |
4.3.1.3 商业模式转变及大规模建设 |
4.3.1.4 文化休闲的功能与规模多维度复苏 |
4.3.1.5 公共空间的经济维度转向及空间环境营造 |
4.3.2 基于涓滴模式的时空混合复苏模式 |
4.3.2.1 涓滴网络的空间模式 |
4.3.2.2 涓滴渗透的时间模式 |
4.3.3 应对弹性合作的实施管理体系 |
4.3.3.1 规划体系改革:弹性与约束并存 |
4.3.3.2 更新政策转变:由集权转向合作 |
4.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5章 “可持续全面提升”的衍化阶段(1990s至今) |
5.1 活力营造表面下的不可持续隐忧 |
5.1.1 社会维度:绅士化、私有化及社区关注不足 |
5.1.1.1 多维绅士化与空间同质化 |
5.1.1.2 空间私有化与阴影效应 |
5.1.1.3 缺乏对社区与弱势群体关注 |
5.1.2 环境维度:忽视公共环境与公交一体化建设 |
5.1.2.1 公共环境影响 |
5.1.2.2 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不足 |
5.1.3 经济维度:“人口-商业-办公”裹挟式外迁现象加剧 |
5.1.3.1 人口持续郊区化 |
5.1.3.2 零售购物郊区化 |
5.1.3.3 办公就业郊区化 |
5.2 可持续更新思想对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拓展衍化 |
5.2.1 可持续发展对土地利用体系的创新需求 |
5.2.2 可持续更新三种分支理论对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衍化 |
5.2.2.1 物质空间设计 |
5.2.2.2 城市发展行为改良 |
5.2.2.3 复杂系统提升 |
5.2.3 可持续更新理论下的衍化趋势与“耦合应用”机制 |
5.2.3.1 可持续更新理论影响下土地混合利用理念衍化趋势 |
5.2.3.2 可持续更新理论的“耦合应用”:多维度并重的中央活力区 |
5.3 基于耦合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衍化实践 |
5.3.1 迈向可持续的功能要素混合衍化 |
5.3.1.1 居住功能提升及其混合维度衍化 |
5.3.1.2 办公功能的产业结构升级及社会包容效应 |
5.3.1.3 商业功能的中心区地位强调及模式的再度转变 |
5.3.1.4 文化休闲功能的社会效应显现 |
5.3.1.5 公共空间社会属性的回归 |
5.3.1.6 生态环境维度提升及其混合衍化 |
5.3.2 基于全面提升的时空混合衍化模式 |
5.3.2.1 整体可持续的空间模式 |
5.3.2.2 连续可持续的时间模式 |
5.3.3 协调多元需求的实施管理体系 |
5.3.3.1 规划体系改革:优化土地混合利用效果 |
5.3.3.2 更新政策优化:社会民主制度 |
5.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6章 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剖析 |
6.1 协同性:混合利用路径演变特征 |
6.1.1 土地功能要素的双重化演变 |
6.1.1.1 功能混合逻辑的演变 |
6.1.1.2 可持续维度的提升 |
6.1.2 土地利用形式的应对性演变 |
6.1.2.1 空间模式双层级演变 |
6.1.2.2 时间模式三层面演进 |
6.1.3 土地利用权力的保障性演变 |
6.1.3.1 管理维度的两极拓展 |
6.1.3.2 政策权力的多元民主化演变 |
6.1.4 “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关系 |
6.2 三角制: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机制 |
6.2.1 动力机制的演变历程 |
6.2.1.1 1990年代前市场的主动应对 |
6.2.1.2 1990年代后政策的全面促进 |
6.2.1.3 动力机制演变逻辑 |
6.2.2 动力机制实施逻辑 |
6.2.2.1 社会机制——应对“生产消费方式”是根本需求 |
6.2.2.2 市场机制——把握“市场经济规律”是直接动力 |
6.2.2.3 政策机制——制定“立体全面政策”是切实保障 |
6.2.2.4 三者的相互制约关系 |
6.3 多面化: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本质 |
6.3.1 路径演变的内在逻辑 |
6.3.1.1 体现了实践中概念理解的演变:从物质空间技术到可持续场所氛围营造 |
6.3.1.2 体现了中心区本质属性的回归:“社会活力”集聚区的恢复与超越 |
6.3.1.3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内涵提升:个体需求与共存需求的双重提升 |
6.3.2 路径演变的辩证性思考 |
6.3.2.1 重点即难点:协调的内容与过程 |
6.3.2.2 不是万能药:实践与理论缝隙的不断弥合,并不意味着理论效应实现的必然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南京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既有路径演变审视 |
7.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的分析框架 |
7.1.1 分析要素确立 |
7.1.2 分析对象界定 |
7.2 空间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2.1 空间模式功能混合逻辑演变趋势 |
7.2.1.1 分析方法确立 |
7.2.1.2 功能混合逻辑演变趋势分析 |
7.2.1.3 小结 |
7.2.2 空间模式可持续维度演变趋势 |
7.2.2.1 多维度内容混合演变趋势分析 |
7.2.2.2 整体空间体系协同演变趋势 |
7.2.2.3 小结 |
7.3 时间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3.1 时间模式纵向延伸趋势 |
7.3.2 时间模式横向延展趋势 |
7.3.2.1 历史氛围特色延续 |
7.3.2.2 绿色可持续环境提升 |
7.4 权力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4.1 功能混合逻辑控制灵活度演变趋势 |
7.4.1.1 用地分类标准弹性演变趋势 |
7.4.1.2 建筑物用途调整弹性演变趋势 |
7.4.1.3 小结 |
7.4.2 可持续维度管控内容与形式演变趋势 |
7.4.2.1 可持续维度管控内容演变趋势 |
7.4.2.2 可持续效应管治形式演变趋势 |
7.4.3 开发控制权力演变趋势 |
7.4.3.1 规划制定实施过程演变趋势 |
7.4.3.2 城市更新运作过程演变趋势 |
7.4.3.3 小结 |
7.5 既有路径演变成效、问题、机制与改革建议 |
7.5.1 既有路径演变成效与问题总结 |
7.5.1.1 成效与问题的全面总结 |
7.5.1.2 成效与问题的分类总结 |
7.5.2 既有路径演变问题的内在机制 |
7.5.2.1 理念固化于“功能混合” |
7.5.2.2 实践固化于“局部地块” |
7.5.2.3 制度固化于“事前设计” |
7.5.3 既有路径优化改革建议 |
7.5.3.1 统一明确新时期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内涵,扭转“偏重经济维度”思维 |
7.5.3.2 结合城市双修政策,突破局部地块实践桎梏 |
7.5.3.3 建立保障良性演变的全历程调控制度体系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回顾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1.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历程 |
8.1.1.1 可持续更新理论提出前路径演变特征与机制 |
8.1.1.2 可持续更新理论提出后路径演变特征与机制 |
8.1.2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 |
8.1.2.1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特征 |
8.1.2.2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机制 |
8.1.2.3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本质 |
8.1.3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南京路径演变审视 |
8.1.3.1 南京既有路径成效 |
8.1.3.2 南京既有路径问题 |
8.1.3.3 南京既有路径内在机制 |
8.2 主要创新点 |
8.2.1 创建了可持续更新综合审视框架 |
8.2.2 深化了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规律认知 |
8.2.3 审视了我国典型案例城市既有路径成效与问题 |
8.3 不足与展望 |
8.3.1 进一步深化演变规律认知 |
8.3.2 进一步全面审视我国路径 |
8.3.3 进一步提出改革政策措施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4)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对现有研究成果评析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的思路 |
(二)研究的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涵义及其渊源 |
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涵义 |
(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内涵 |
(二)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外延 |
二、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产生的理论渊源 |
(一)中国古代民本建设思想是其来源之一 |
(二)马克思经典作家中的人本思想是其理论基础 |
(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其研究的直接来源 |
三、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重要论述产生的实践基础 |
(一)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
(二)公平正义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
(三)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着 |
第二章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一、报告赋予了民生建设的新任务 |
(一)指明民生建设更新的目标 |
(二)突出民生建设更高的地位 |
(三)明确民生建设更高的价值 |
二、拓展了改善民生的新内容 |
(一)学有所教-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
(二)劳有所得-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三)病有所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
(四)老有所养-完善城乡养老保障机制 |
(五)住有所居-加快建立多重租房住房制度 |
(六)弱有所扶-全面完善救助保障制度 |
三、奠定了改善民生的经济体系 |
(一)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 |
(二)现代化经济体系与民生相互促进的过程 |
四、完善了民生建设的制度保障 |
(一)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民生的关系 |
第三章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意义 |
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理论意义 |
(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生观的内容 |
(二)完善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者民生观的新内涵 |
二、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的实践价值 |
(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指针 |
(二)中国不断推进深入改革和建设的科学指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城乡关系 |
2.1.2 城乡二元结构 |
2.1.3 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与城乡融合 |
2.2 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奠基 |
2.2.1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思想 |
2.2.2 列宁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2.2.3 毛泽东对城乡发展的理论探索 |
2.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 |
2.3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 |
2.3.1 空间社会学理论对中国城乡发展的影响 |
2.3.2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实践反思与参考借鉴 |
2.4 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 |
3.1 新中国成立后(1949-1978):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以及固化 |
3.1.1 “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国民经济总方针的执行 |
3.1.2 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建立推动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 |
3.1.3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加剧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固化 |
3.2 改革开放后(1978-2012):城乡固化状态在曲折发展中破冰 |
3.2.1 家庭承包制的推进与乡镇企业的崛起缓解了城乡关系 |
3.2.2 城市及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政策激化了城乡再度分离 |
3.2.3 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的固化状态 |
3.3 新时代以来(2012-至今):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逐渐形成 |
3.3.1 “三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
3.3.2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双轨推进 |
3.3.3 城乡发展逐步走向全面融合新格局 |
3.4 小结 |
第四章 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 |
4.1 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 |
4.1.1 城乡居民在收入、消费与就业上的差距 |
4.1.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管护投入差距 |
4.1.3 城乡教育资源投入以及家庭教育的差距 |
4.1.4 城乡医疗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差距 |
4.2 当前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不尽完善 |
4.2.1 城乡人口和土地要素治理体系失衡 |
4.2.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护不统一 |
4.2.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 |
4.2.4 城乡产业布局和发展平台不够完善 |
4.3 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原因分析 |
4.3.1 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及影响 |
4.3.2 理论上对西方城乡发展的认识出现偏差 |
4.3.3 实践中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呈复杂性 |
4.4 小结 |
第五章 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
5.1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
5.1.1 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是根本 |
5.1.2 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是目标 |
5.1.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实现是途径 |
5.1.4 城乡普惠金融服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 |
5.2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
5.2.1 有利于实现工业现代化在城乡之间的双向突破 |
5.2.2 有利于发挥农业现代化促发展的根基保障作用 |
5.2.3 有利于利用信息化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
5.2.4 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
5.3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 |
5.3.1 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方向 |
5.3.2 在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中打破城乡失衡困局 |
5.3.3 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打造城乡特色融合模式 |
5.3.4 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坚持人民群众的共享发展 |
5.4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
5.4.1 城乡产业融通发展制度促进发展的平衡化充分化 |
5.4.2 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
5.4.3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5.5 小结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 |
6.1 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
6.1.1 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 |
6.1.2 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 |
6.1.3 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
6.1.4 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 |
6.2 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 |
6.2.1 加强城乡居民户籍统一管理 |
6.2.2 完善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 |
6.2.3 放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条件 |
6.2.4 构建工商资本持续入乡机制 |
6.3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 |
6.3.1 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平等就业同工同酬 |
6.3.2 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
6.3.3 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
6.3.4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体制机制 |
6.4 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
6.4.1 构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 |
6.4.2 搭建特色小镇联结城乡发展平台 |
6.4.3 创建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城乡融合 |
6.4.4 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 |
6.5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6)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与背景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方法 |
1.3.2 比较研究方法 |
1.3.3 价值分析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1.4.1 选题创新 |
1.4.2 方法创新 |
1.4.3 研究思路创新 |
第2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理论概述 |
2.1 养老产业概念界定 |
2.1.1 养老产业概念 |
2.1.2 养老产业特征分析 |
2.1.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形态 |
2.2 养老产业发展理论基础 |
2.2.1 经济学理论 |
2.2.2 社会学理论 |
2.2.3 经济法理论 |
第3章 我国养老产业制度溯源与现状 |
3.1 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历史回顾 |
3.1.1 1999年之前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2 2000年-2013年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3 2013年以来的养老产业情况 |
3.2 我国养老产业政策和法律现状分析 |
3.2.1 养老产业政策 |
3.2.2 养老产业立法 |
3.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3.1 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备 |
3.3.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不完善 |
3.3.3 养老产业财政支持制度存在问题 |
3.4 养老产业相关制度问题成因 |
3.4.1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不足 |
3.4.2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效益性不足 |
3.4.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缺失 |
第4章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 |
4.1 美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征 |
4.1.1 美国养老产业发展特色 |
4.1.2 美国以法案形式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有历程 |
4.2.1 日本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发展三大阶段 |
4.2.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综合性特色 |
4.3 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法范例 |
4.3.1 韩国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作为法律制度引导 |
4.3.2 韩国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计划 |
4.4 德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以法律政策并重表现 |
4.4.1 法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
4.5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启示 |
4.5.1 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础 |
4.5.2 通过促进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扶持养老产业发展 |
4.5.3 完善投融资及财政支持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第5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要素 |
5.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 |
5.1.1 通过基本法模式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
5.1.2 依法促进养老产业升级转型 |
5.1.3 依法保护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 |
5.1.4 依法明确养老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
5.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原则要素 |
5.2.1 公平正义原则 |
5.2.2 市场竞争原则 |
5.2.3 依法治理原则 |
5.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功能要素 |
5.3.1 养老产业市场不健全的调节功能 |
5.3.2 对养老产业不平衡的调节功能 |
5.3.3 养老产业市场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的调节功能 |
5.3.4 养老产业企业唯利性的调节功能 |
5.4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协调要素 |
5.4.1 养老产业法律制度与政策协调 |
5.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综合协调配套建设 |
第6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安排 |
6.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作为制度基本法 |
6.1.1 确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之意义 |
6.1.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的关键内容 |
6.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主要法律制度路径选择 |
6.2.1 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完善 |
6.2.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完善 |
6.2.3 养老产业的财政支持制度完善 |
6.2.4 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 |
6.3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7)消费舒适物、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2.1 主要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创新点 |
2.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与辨析 |
2.1.1 消费舒适物 |
2.1.2 城市发展 |
2.2 消费舒适物对城市发展影响研究 |
2.2.1 消费舒适物内涵及评估 |
2.2.2 消费舒适物与劳动力流动 |
2.2.3 消费舒适物与幸福感 |
2.2.4 消费舒适物与产业结构升级 |
2.3 本章小结 |
3.城市消费舒适物内涵及其水平测度 |
3.1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测评 |
3.1.1 城市消费舒适物内涵 |
3.1.2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指标体系构建 |
3.1.3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测评方法 |
3.1.4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评价结果 |
3.2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空间格局分析 |
3.2.1 研究方法及区域范围 |
3.2.2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区域特征及动态分布 |
3.2.3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空间差异及来源 |
3.2.4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的空间关联 |
3.2.5 城市消费舒适物水平转移的时空规律 |
3.3 本章小结 |
4.消费舒适物、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发展:理论框架 |
4.1 理论基础 |
4.1.1 消费舒适物理论 |
4.1.2 需求层次理论 |
4.1.3 人力资本理论 |
4.1.4 创意阶层理论 |
4.1.5 幸福公式理论 |
4.2 理论框架 |
4.3 本章小结 |
5.城市消费舒适物与劳动力流入倾向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 |
5.3 研究设计 |
5.3.1 模型构建 |
5.3.2 数据说明与描述性分析 |
5.4 城市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流入倾向的影响 |
5.4.1 基本回归 |
5.4.2 稳健性检验 |
5.5 城市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流入倾向的个体异质性影响 |
5.6 本章小结 |
6.城市消费舒适物、幸福感与劳动力定居倾向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 |
6.3 研究设计 |
6.3.1 模型构建 |
6.3.2 数据说明与描述性分析 |
6.3.3 多重共线性检验 |
6.4 城市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幸福感的影响 |
6.4.1 基准回归 |
6.4.2 稳健性检验 |
6.5 城市消费舒适物对劳动力幸福感的个体异质性影响 |
6.6 本章小结 |
7.消费舒适物、人才流动、产业结构升级与城市发展 |
7.1 引言 |
7.2 理论分析 |
7.3 研究设计 |
7.3.1 模型构建 |
7.3.2 数据说明与描述性分析 |
7.3.3 多重共线性检验 |
7.4 城市消费舒适物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 |
7.4.1 基准回归 |
7.4.2 稳健性检验 |
7.5 城市消费舒适物对产业结构升级影响的中介机制分析 |
7.6 城市消费舒适物对产业结构升级影响的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7.7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8.1 基本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8)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核心概念 |
三、文献述评 |
四、理论基础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生成 |
第一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及其内涵 |
一、何谓制度化精英主义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文化生态 |
第二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历史溯源 |
一、前制度化精英主义时期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萌发与成长 |
三、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成熟与定型 |
四、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形变与转型 |
五、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学术精英制度化与制度化学术精英 |
一、人才计划:制度化学术精英的“温床” |
二、多元互动:制度化学术精英的生成 |
三、被接受的制度化:学术精英与学术共同体 |
第二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概况与特征 |
第一节 “两院”院士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二节 “长江”“杰青”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三节 “四青”人才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四节 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整体概况与主要特征 |
一、整体概况 |
二、主要特征 |
第三章 政策驱动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人才竞争 |
一、为经济增长而竞争 |
二、创新驱动与经济发展 |
三、政策激励与人才竞争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一、部分省级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二、部分非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三、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主要特征与革新空间 |
第三节 人才政策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学术精英是人才政策的重要对象 |
二、人才政策势差客观存在 |
三、人才政策效力有弱化风险 |
第四章 锦标赛制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学术锦标赛与大学排名 |
一、大学为何参与学术锦标赛? |
二、大学如何提升大学排名? |
第二节 大学声誉竞争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大学学术精英的市场需求度 |
二、大学竞争学术精英的策略 |
三、大学引才策略对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 |
第三节 学术精英竞赛型流动及其效益 |
一、学术精英学术流动的效益 |
二、学术精英行政调动的效益 |
三、竞赛型流动与学术精英发展 |
第五章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 |
第一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入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出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节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二、学术精英吸收能力及其异质性 |
三、学术精英竞争性优势的可转移性 |
第六章 关于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反思 |
第一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 |
一、深化改革促进的高等教育自主化 |
二、快速发展推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与一流化 |
三、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及其形成 |
第二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特殊性 |
一、人才计划支配的学术精英流动 |
二、事业单位制异化的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三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一般性 |
一、世界一流大学运动与中外大学学术精英流动 |
二、加快推进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国际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9)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主要研究内容 |
1.3 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写作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特色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2.国内外文献梳理 |
2.1 产权与土地产权研究 |
2.2 城市土地(住宅)产权制度研究 |
2.3 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研究 |
2.4 政府行为研究 |
2.5 城市发展研究 |
2.6 乡村振兴研究 |
2.7 文献评述 |
3.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差异比较 |
3.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差异 |
3.1.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
3.1.2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取得 |
3.1.3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内容 |
3.2 城乡住宅用地使用权差异 |
3.2.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内涵及其主体和客体 |
3.2.2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内涵及其主体和客体 |
3.2.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
3.2.4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
3.2.5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 |
3.2.6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 |
3.3 城乡住宅用地处分权差异 |
3.3.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之处分权 |
3.3.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处分权 |
3.3.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处分权 |
3.4 城乡住宅用地收益权差异 |
3.4.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之收益权 |
3.4.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收益权 |
3.4.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收益权 |
3.5 城乡住宅用地产权结构差异汇总表 |
4.城乡住宅用地产权权能差异比较 |
4.1 城乡住宅用地资产权能差异 |
4.1.1 城市住宅用地所有权的资产权能 |
4.1.2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资产权能 |
4.1.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资产权能 |
4.1.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产权能 |
4.2 城乡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差异 |
4.2.1 城市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2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5.权能差异的逻辑演进:城乡住宅用地权能与政府目标 |
5.1 土地权能的同质化与国家经济的恢复:1949— |
5.1.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1.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1.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1.4 权能安排施成效分析 |
5.2 土地权能差异的萌芽与国家住宅经济的奠基:1979— |
5.2.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2.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2.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2.4 权能安排实施成效分析 |
5.3 土地权能差异的深化与国家住宅经济的崛起:1999— |
5.3.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3.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3.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3.4 权能安排实施成效分析 |
5.4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的特征 |
5.4.1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是渐进式的变迁 |
5.4.2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的变迁是政府强制性的变迁 |
5.4.3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受到政府目标的影响 |
6.现行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效应 |
6.1 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正面效应 |
6.1.1 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
6.1.2 推动城市经济繁荣 |
6.1.3 客观上实现了局部农村的被动城市化 |
6.1.4 农村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器 |
6.2 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负面效应 |
6.2.1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弱化:房价高企阻碍人的城市化 |
6.2.2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弱化:使用权续期未定“无恒产者无恒心” |
6.2.3 城市住宅用地资产权能过强:人口结构变化引发地方财政危机 |
6.2.4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机会困境下的城乡社会阶层固化 |
6.2.5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效率困境下的农村资源配置低效 |
6.2.6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失序困境下的社会治理成本增加 |
6.2.7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正义困境下的“不患寡而患不均” |
7.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效应的缩影之一:小产权房问题 |
7.1 小产权房问题简述 |
7.1.1 小产权房概念及本文语境下的小产权房 |
7.1.2 小产权房的发展情况 |
7.1.3 政府对小产权房的态度 |
7.2 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2.1 广州市白云区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2.2 湖南省永州市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3 小产权房问题与城乡住宅用地产权能差异的联系 |
7.3.1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弱势催生小产权房需求 |
7.3.2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诱致小产权房供给 |
8.面向未来:土地权能的本质回归与国家发展的转型需求 |
8.1 新时代背景:城乡融合下的乡村振兴与城市发展 |
8.1.1 城市发展带动和支撑乡村振兴 |
8.1.2 乡村振兴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
8.2 住宅用地权能回归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
8.2.1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回归与乡村振兴 |
8.2.2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的回归与城市发展 |
8.3 以乡村振兴和城市发展为导向的住宅用地制度创新 |
8.3.1 基于居住权能回归的城市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 |
8.3.2 基于资产权能回归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 |
9.研究总结 |
9.1 研究结论 |
9.2 不足与展望 |
9.2.1 不足之处 |
9.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四、住房社会保障机制的发展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D]. 张旭文.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3]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D]. 陈阳. 东南大学, 2020(02)
- [4]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民生理论发展研究[D]. 李瑶瑶. 大理大学, 2020(05)
- [5]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D]. 张延曼. 吉林大学, 2020(08)
- [6]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D]. 宋东明. 辽宁大学, 2020(01)
- [7]消费舒适物、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发展研究[D]. 武优勐.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8]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D]. 郭书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9]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10]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D]. 莫智斌. 浙江大学,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