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具痕迹分类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王佳[1](2020)在《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研判模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杀人案件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构成的案件,其性质恶劣且后果严重。在杀人案件侦查分析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研判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根据案件信息确定犯罪人特征进而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二是在确定的侦查范围内进行嫌疑人目标关联分析,进而对可能的目标人员进行犯罪嫌疑人排查。传统的嫌疑人研判主要依赖于专家经验分析,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随着公安数据的积累和信息化的进程,自动化研判模型成为实际警务新的需求,可以辅助专家决策,节约办案成本。本文针对嫌疑人研判中的犯罪人特征刻画和嫌疑人目标关联问题,进行了模型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如下:针对杀人案件的特征分析问题:分析了国内杀人案件的宏观特征,包括犯罪人特征、被害人特征、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特征、使用工具特征等;应用数据挖掘算法分析了影响杀人案件发生率的社会因素及其重要度。研究工作可为之后的杀人案件的犯罪人特征的分析和刻画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撑。针对杀人案件的犯罪人特征刻画问题:构建杀人案件案例表达模型,描述杀人案件的一般发生过程,提出案件的四大情景要素—“加害者、工具媒介、受害者和现场环境”;构建基于情景要素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应用于杀人案件信息的演绎式推理分析,确定犯罪人可能的身份特征;当犯罪人身份特征无法直接推理得到时,研究提出了基于贝叶斯网络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应用于杀人案件信息的归纳式推理分析,确定犯罪人的其他特征,如性别、年龄、与被害人关系、有无犯罪前科等。研究构建的犯罪人特征刻画分析模型的输出结果可以为下一步嫌疑人目标关联提供支撑。针对杀人案件的嫌疑人目标关联问题:提出了基于模糊多准则决策方法的目标关联模型,应用于犯罪嫌疑人的排查分析。模型梳理了目标特征的不同数据结构与关联度计算规则,计算目标人员的嫌疑度,进而进行目标排序,给出调查范围内最可能是嫌疑人的目标,为专家决策提供辅助支持,节约办案成本。
涂钒[2](2020)在《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立在诉讼规则之上的证据证明是一个主观的“心路历程”,是对历史事实遗留在主观印象与客观物质中的信息进行回溯、挖掘、拼贴出重要片段的过程。这一过程中,专家证据发挥着重要功能。可采性研究为专家证据是否被法庭接纳设立标准,对专家证据可采性研究之观察将从专家证人的资格、专家证言与报告样式、专家证据的客观性、成文的可采性规则、及与大陆法系和中国特色分别比较归纳出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的独有特色及反思五个方面展开。第一章是美国专家证人的适格性探讨,这是可采性研究的第一步。对比普通证人不难发现,二者证言范围区别明显,可采性规则赋予了专家意见广阔收集信息的自由与作出结论的空间,不似普通证言对意见性与推断性描述的严格排除。与易被混淆的法庭之友比较相似之处与实质区别时可以看到,无论是从在庭审中扮演的角色、参与庭审的方式和阶段、提供的专业知识在庭审中的分量等方面来说,二者都截然不同。此外,以科学证据为对象,运用科学经验进行逻辑推演的法庭科学家,是近年来占专家证人比重越来越大的重要群体,法庭科学家的概念与科学证据的定义亦值得探讨。依此综合描述成为法庭认可的专家证人的适格性标准与其独有特征。需强调的是,专家证人作出的证据有两种方式,不仅包括证人证言这类直接言词证据,还包括专家报告这类书证。口头证言与书面证据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作出,分别受到不同规则的挑战与约束,它们面对的可采性审查是同中有异的。将专家证言与专家报告分篇而立,依据专家从成为专家证人到参与完整的诉讼程序为逻辑动线,独立探讨可采性是十分必要的。由此也引出第二章的内容,针对这两种专家证据的内容及样式展开可采性研究。第二章讲述美国专家证据的内容及形成,包括专家证言的主要内容及样式、专家报告的主要内容及样式。第一节与第二节针对专家证言展开。专家证言是获得专家身份的证人坐上证人席位后,在诉讼中回答律师的主询问与交叉询问的口头证据。与普通专家言论对比观察出,二者在发生场景、获取方式、提供信息内容之间的差异十分清晰,并且专家证言自有其语言特点,以描述类语言、说明类语言及分析类语言为框架展开分析。第三节与第四节针对专家报告展开。该部分研究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从报告形成的过程对法庭科学专家的报告进行重点分析,二是对报告主要内容和样式格式的介绍。作为最重要的专家证人群体,以科学经验进行推理演绎的法庭科学家们参与诉讼的频率很高,他们的报告基础是法庭科学,作出的专家证据也称为科学证据。有三个领域的科学证据在庭审中被采纳的概率较高、裁判庭认可的证明力较强。一是回答“罪犯是谁”,认定个体的法庭科学证据。二是回答“如何犯罪”,重建犯罪现场和犯罪方式的法庭科学证据。三是回答“法定能力如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的科学证据。以此为据,重点介绍了回答第一个问题的“DNA证据”,回答第二个问题的“枪弹痕迹鉴定证据”和回答第三个问题的“法医精神病鉴定”的鉴定原理、鉴定方式、运行状态及应用中的前沿问题,还介绍了中国和美国其他法庭科学的应用问题,并在前三个主要科学证据章节末附上了典型争议案例的中文编译。对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样式格式的介绍在专家证人报告的篇末。综合分析了包括宣誓书、对某个证据作出的专家意见、综合性报告等真实案件资料,发现了英国填空式的“法官友好型”范式和美国任意性较大的“专家友好型”范式。结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司法实践总结出撰写报告的基本原则,包括简明扼要直击重点、避免使用猜测性或过度自信的表述、始终体现中立地位、采用客观方法,以及理性陈述意见。末尾附上目前为止所阅较为规范详尽的一篇美国专家报告的中文编译,以供参考。第三章对专家证据的客观性展开研究。即便专家证人、证言及报告的内容形式都满足可采性要件,专家证据也不必然可采,还应具备的客观性要件。客观性的满足由法律提供的客观制度保障与专家中立立场的主观保障共同实现。制度上发挥最大作用的是庭前开示制度,指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当事人获得各方所掌握证据资料之信息的法定程序。对此,英国与美国在民事与刑事诉讼领域的开示程度、开示内容都有些许不同,英国有着成文的开示规则,美国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的权利并非由宪法直接赋予,而是通过最高法院对第五和第十四条修正案争当程序条款的解释实现的。但开示规则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充分保障对抗力量均衡的功能。有开示就有例外,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中赋予了四个特权,作为不用开示的法定例外。随着实践不断发展,这些例外又在不断发生变化,典型如专家证据的开示规定,由当做例外限制开示演变为弱化限制主张开示,这也形成了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的一大特色。制度是显明的,证人的主观思想是隐蔽的。因而本章第二节开启了科学证据鉴定面对的重大伦理挑战,即“对抗同盟”现象的探讨。专家证人从作为雇主的“雇佣枪手”到与雇主暗自达成“对抗同盟”等一系列关系的变化,及其背后的原因、外化的表现。美国与英国都作出了各自的改革尝试,但似乎成效一般。因为证据只有在特定情境下才能被正确解读,专业证人的职业必然在以独立的、审慎的眼光分析证据的同时,又无法抛开证据与它所处的情境、待证事实之间需要建立合理联系的现实需求。值得注意的是,法庭科学家这类重要的专家证人,身兼科学的研究者与法律的证明者,在科学真实与法庭真实之间游走,法庭中的科学真实与法律真实的追求既统一又各异。它们都是客观真实的一部分,都重视因果关系的认定,都无法实现绝对真实。但法庭中的科学致力于发现真相,法庭中的法律也从不以探究真相为目的。第四章是美国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专家证言并不会因为作出主体的权威性而自动为法庭认可,因而第一节对弗莱伊案、多伯特案、锦湖轮胎案三个标志性先例作出了介绍与分析。弗莱伊案设立的普通接受原则既有进步意义和必然性,也有被取代的可能与局限性。多伯特案设立的强调科学方法鼓励法官审查的可采性规则是对普通接受原则的进步,但它带来的争议并不比簇拥的呼声小,也没有在全美范围内对弗莱伊规则全面取代。湖锦论坛案的到来结束了多伯特规则适用范围的争议,将规则扩展到非科学证据领域,肯定经验与技能同样适用多伯特规则。每个规则都附上了该案案由、裁判依据、裁判结果的中文编译概览,以供参考。同时,实践中的可采性规则不是生搬硬套的打勾式应用,除了满足成文法证据规则中的条款要求,依据标志性先例及其他判例设立的不成文规则,还需同时满足关联性、可靠性和可接受性标准。第二节对三个规则展开讨论。这三个规则都没有在证据法中明文体现,实际设定了准入性标准的门槛,并不是每个案例必定讨论的必要性规则,却可以成为降低证据可信度,甚至是排除证据的事由之一。第五章对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特色的剥离与反思。第一节通过与大陆法系比较,观察到美国对专家证据的对抗式审查模式的依赖、不似大陆法系依靠中立专家证人来矫正偏见、以及为法官心证的形成设立了独特的规则指引的三个特点。在与中国特色比较的过程中发现我国处于专家证据应用的起步阶段,美国经历了专家证据开示从限制到宽松、由只关注相关性到愈加关注可靠性标准、专家证人道德标准从低至高的三个独特演变阶段,可为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未来发展提供些许思路。第二节讲述了庭审中法官与陪审团眼中的专家证据,发现实践中法官对物证的依赖十分严重,并且专家证据是否可采不仅与法官如何适用规则完成守门人角色相关,甚至受到法官本人的影响。陪审团对于专家报告的看法与采纳标准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经过研究发现陪审团并没有使用什么高大的逻辑判断,而是采用了日常生活中的谎言分辨技能。陪审员首先以自我认知对证据进行阅读并尝试理解,初次探查是否存在认知范围内的谎言,接着通过开庭陈述、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巩固或降低对专家评估的可信程度。一旦遇到复杂的科学证据,陪审团将直接摒弃这些逻辑,转而依靠外围信息判断证据可靠性的“独眼龙裁判”,譬如专家本人的个人魅力、作证经历、行业履历和着作数量等。第三节是对专家证据可采性的反思。观察发现实践中对专家证据过度依赖,导致“垃圾科学”与“冒牌专家”混于庭上,诉讼费用过高与诉讼延迟现象屡见不鲜,专家过失与渎职行为和任何行业领域一样普遍存在,都令被告不公平的承担了专家证据不可靠的证明责任与超出合理范围的诉讼成本。此外,缺乏统一标准的实验室实践等漏洞,使“甜点抗辩”等伪科学登堂入室不断干扰着司法正义的实现,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还发现专家证人作证风险逐渐增加,以雇佣方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与侵权责任等民事诉求的概率显着提升,而司法判决对此类主张也愈加支持,甚至是鼓励。从医疗事故诉讼中的执业医生到没有尽到预防措施义务的精神病学家,还有对潜在受害者未履行道德范围内告知义务的专家证人和未尽到照顾义务的职业过失的专家证人,都成为了追诉的被告。第四节是对我国专家辅助人证据可采性的启示。在回应我国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的政策背景下,司法鉴定人改革顺利推进的历史契机下,专家辅助人制度已箭在弦上。统揽美国经验与教训,初步探索了三个方面的专家辅助人证据可采性要求。一是明确了专家辅助人证据可采性规则设立的必要性,有利于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有利于构建鉴定意见可采性规则、有利于推进裁判文书规范化。二是初步设想了成文可采性规则,包含专家适格性的形式审查,专家出庭口头意见审查,及未出庭专家撰写的专家报告的审查标准。三是对专家辅助人证据的客观性提出三个要求,对专家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对专家证据可靠性的审查,以及对专家证人道德的经常性审查。英美法系中的专家证人概念不能直接拿来,国内理论扎实地鉴定人概念也无法直接套用,应属于司法辅助人项下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为其单独构建序列,并从培养去伪存真的逻辑思维、选择稳定可靠的科学理论、秉持客观公正的科学立场的专家入手,防范美国已发生与生在快速变化的风险,推动我国证据制度、鉴定制度、司法辅助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石晓润[3](2020)在《大同李汪涧旧石器遗址综合研究》文中认为李汪涧遗址位于泥河湾盆地西端—大同盆地东北部,行政区划上属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李汪涧村;遗址位于李汪涧村西南0.7km处,是一处露天旷野遗址。该遗址首次发现于2016年,调查发现后经过多次的复查,并于2017年6-8月对该遗址进行了地质剖面的试掘工作。鉴于此次试掘中发现数量较多的石制品和动物化石以及较为连续的地层堆积,我们在2018年7-10月对该遗址进行正式的发掘。2017年、2018年的考古试掘和发掘共发现4个文化层,获得数量丰富的石制品和动物化石。本文研究的指导思想为“操作链”理论,运用石料产地调查、埋藏学研究、类型学分析、拼合研究、动物考古学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李汪涧遗址中的石制品和动物骨骼化石进行简要的分析与研究:首先,对整篇文章的选题、研究背景进行阐述,从而划定文章的研究内容、目的以及方法,并对石制品和动物骨骼的分类和观测项目进行具体的描述。随后对近几年来在大同盆地的旧石器考古调查和试掘的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统计和分析结果显示大同盆地内的旧石器地点和化石点主要集中在桑干河北岸,南岸仅有少量发现;结合水系和行政区划,对本次调查区域划分为四个小的区域:桑干河上游北岸、桑干河中游北岸、桑干河中游南岸、洋河上游。调查所发现的文化遗物所处地层多为河—湖相沉积和马兰黄土层,且集中分布于桑干河及其支流两岸的Ⅱ、Ⅲ级阶地;新发现的地点均属于露天旷野遗址。第二,通过地层学、类型学、数理统计学、拼合研究、埋藏学等研究分析方法,对李汪涧遗址的地层、年代、埋藏学特征和石制品原料、构成、剥片技术、加工技术等进行分析研究。统计和研究结果显示,李汪涧遗址中的石料大都为就地取材,多采自遗址附近的河滩砾石或距遗址西北约20km以内的山地基岩出露地区。遗址中石制品种类包括石核、石片、废品、碎屑、工具和未加工者六大类;工具中未发现一类工具,仅发现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雕刻器、端刮器,工具组合中刮削器占据绝对优势,刮削器中包括数量较少的凹缺器,其余器型发现较少,未发现石球。李汪涧遗址中的剥片和加工技术均以硬锤锤击法为主,砸击法辅之且较为少见,未发现软锤加工、间接或压制法;剥片技术仍以简单的石核剥片技术为主,但也有预制技术的应用。工具的毛坯以锤击石片、残片为主,块状毛坯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加工方向以正向为主,就基础面和工作面来讲,由平的基础面向凸的工作面加工为主;刃缘数量以单个为主;修疤以中小型居多,多呈连续性单层分布;加工长度和刃缘长度的比值,显示出古人类对单个刃缘的开发较为深入;工具的加工、修整较为简单,无定性,权宜工具较多,且倾向对单个刃缘的开发利用,对简单的加工技术运用熟练,但遗址中存在一定数量的潜在刃缘,未进行开发利用。第三,李汪涧遗址中发现数量较多的动物骨骼化石,初步鉴定的种属有狼属、牛属、马科、犀科,其中尤以马牙化石发现较多;马、牛两种动物属于中型偏大的动物,为当时古人类提供较好的肉食资源。李汪涧遗址中的动物骨骼化石保存部位以肢骨为主,肢骨长骨化石大都小于1/4,未发现带有两端关节部位的骨骼;骨骼化石大都为长骨破碎而成,其形态以尖状和舌状为主,反映出古人类可能进行过敲骨吸髓的行为。结合遗址中的碎骨、牙齿及骨制品、石制品等信息分析,李汪涧遗址中的古人类有一定的狩猎和处理食物的能力。此外,李汪涧遗址中存在部分人工打制的骨制品和具有使用痕迹的骨骼化石,说明古人类对骨骼化石的利用。第四,通过与泥河湾盆地内和北方地区相近时间段内相关遗址的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李汪涧遗址是以石片石器为主的石制品工业类型,属于北方地区典型的小石器工业传统。李汪涧遗址与泥河湾盆地内的石制品工业具有高度一致性,属于一脉相承,遗址中发现的初级预制技术体现出技术的进步性。李汪涧遗址的发现与研究为研究大同盆地旧石器时代中期向晚期过渡的文化面貌以及东西方文化交流提供了重要线索。此外,对大同盆地内的地质地理、地表岩性、地层堆积、地貌演变背景、环境背景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释。李汪涧遗址的光释光测年结果还未全部给出,部分样本的测年数据显示遗址的下文化层年代早于距今5万年,上文化层的年代不晚于距今3万年;碳十四测年数据显示遗址的年代为距今4.5万年(校正后);李汪涧遗址处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晚段,其文化面貌是在继承我国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的文化基础上有所发展而成,其丰富的文化遗存将为我国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过渡阶段的人类活动提供新的研究材料。
杨岐黄[4](2020)在《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玉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玉璧贯穿了我国古代玉器发展的全过程,是古代玉器发展演变及玉文化滥觞繁盛的实践者与见证者,在玉文化的发展演变及考察研究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价值。玉璧承载了近万年来人们对自然、社会、人伦的观察,体现了古人的宇宙观、生死观、伦理观、等级观、价值观等意识观念,可以说玉璧的演变史就是古代玉文化发展的缩影。本文以全国范围内新石器至汉代的考古遗址和墓葬中出土的玉璧为对象,兼以部分有明确出土地点的征集、采集标本,以时代为序,从形制、制作工艺、使用、功能等几个方面入手,结合历史文献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对玉璧进行综合分析与研究,厘清玉璧在形制、制作工艺、功能、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发展演变脉络,并在此基础上对玉璧的起源、定名、所蕴含的观念等相关问题进行多维思考与探讨。玉璧的形制在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经历了数次演变,大型圆璧逐渐成为主要玉璧种类,多孔璧及其他造型的单孔壁,如牙璧、璜联璧、有领璧等衰落。纹饰璧替代素面璧成为玉璧主要类型。玉璧的形制变化逐步由器物形态的差异,转变为玉璧纹样的差异。玉璧在出现伊始的制作方式承袭新旧石器时代石器加工方法。切割、管钻技术的应用,是玉璧制作的第一次技术提升,为玉璧的量化、器形规范提供了技术条件,这两种制作技术充分发挥其作用,应该还有赖于旋转工具的辅助。春秋时期铁质砣具的出现与使用是玉璧的制作又一次技术提升,从技术层面促成了东周时期及汉代玉璧的大量出现,纹饰玉璧比例的大幅提高,并且纹样更为丰富、复杂。璧的出现基于先民原始的、朴素的对美的追求以及对自然的观察与模仿。玉璧的概念在发展中不断变化与完善,其内涵和外延都发生改变。各时期的流行观念与思想对玉璧的功能衍生与转化有着深刻的影响。玉璧的使用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使用制度与等级制度在西周时形成,并在汉代完备。璧的承载形式逐渐多样化,玉璧的地位也随着时代与功能的改变而得到逐步提升。通过对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玉璧的发展脉络的梳理,可将这一阶段玉璧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是玉璧的起源及定型阶段,规范玉璧的形制;第二阶段为商周时期,是玉璧的延伸发展阶段,规范玉璧的功能;第三阶段为汉代,是玉璧的鼎盛发展阶段:玉璧的形制及功能完备。玉璧的发展历程伴随着我国文明的起源与发展,政权组织形式的演变,三个发展阶段与我国文明演进的古国、王国、帝国阶段大致相合。玉璧作为被选中的权力象征物,随着社会结构复杂化,接纳、赋予自身更多的功能与意义以适应权力拥有者的需求,在古人对玉器种类不断的摒弃、调整、创新的过程中,得以延续发展。其背后所蕴藏的动因是玉璧研究的意义所在。
李丽莉[5](2020)在《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文中指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作为新兴的鉴定类型,需处理好发展初级阶段在司法鉴定改革总体态势下关于执业分类,鉴定人、鉴定机构的准入与退出,标准体系框架构建等问题。执业分类问题因涉及到超范围执业、影响到行业总体发展布局、与司法鉴定公信力紧密联系而更为凸显,需要在归属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等方面达成一致,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正是其中体现之一。在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实践中,建议加大证据的调查与收集、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证据的运用方面的研究,使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更快适应并更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丁伯涛[6](2020)在《吉林省和龙大洞遗址端刮器的实验考古学研究》文中提出端刮器作为一种旧石器时代遗址中常见的器物类型,在中国旧石器时代早期就已经出现。关于端刮器的研究,很长一段时间内仅仅以形态和类型划分作为重点内容,针对其功能的判断多来源于现代思维与近现代民族学材料。对于端刮器的功能研究,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往往采用实验考古学与微痕分析的方法,通过对石制品表面痕迹的观察与分析,结合现代模拟实验,可以推断出这些痕迹产生的原因,进而“透物见人”,对古人类的生业模式提出合理解释,为研究古人类的生存状况提供新的证据。大洞遗址是目前东北长白山地区发现的最大的、以黑曜岩为主体的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该遗址于2007年首次被发现,2007年和2010年分别进行了调查和试掘工作,调查共获得石制品超万件,试掘共获得石制品5419件,试掘共发现端刮器18件。本研究主要以大洞遗址调查和发掘的13件黑曜岩端刮器和1件复刃刮削器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实验考古的方式,模拟黑曜岩端刮器的加工和使用过程,并通过使用实验获得的微痕数据进行观察与分析,再结合考古标本进行分析、比对,进而推测大洞遗址端刮器的使用功能。通过本研究所进行的实验发现,相较于以往观点,黑曜岩端刮器在加工、修理过程中往往可以采用多种方法,不仅包括传统认识上的压制法和软锤锤击修理,采用硬锤锤击同样可以获得精美的端刮器。而且针对未经使用过的端刮器,可以根据其刃部表面微痕判断具体的加工、修理方式。大洞遗址中一件经过二次修理后未经使用的端刮器即是采用硬锤锤击进行二次修理。在使用方式上,通过对大洞遗址端刮器的微痕观察与分析发现,大部分完整端刮器都在近端可见较为规整的条状痕,结合实验过程以及结果,可以推断大部分端刮器都应该具有较为明确的装柄行为。而且不同的使用方式、使用习惯对端刮器的刃型会产生一定影响。在具体加工对象方面,以往多数研究认为端刮器应为刮削动物毛皮皮下脂肪的专门工具,但根据实验结果来看,大洞遗址的端刮器不仅用于加工皮革等材料,在一定程度上还会用于加工木材等中等硬度材料以及动物骨角等高硬度材料。端刮器作为一常见的打制石器类型,从旧石器时代早期就已出现,一直延续到新石器时代乃至青铜时代,从空间范围来看不仅在东北亚地区较为常见,在世界各地都有所发现。针对端刮器的使用功能,在各地呈现出不同的结果,体现出不同地区的古人类生存状况、生存环境的不同,也体现出人类在进化、发展过程中的进步性。
严圣东[7](2020)在《基于细目图像分类对钳剪痕迹溯源的实验研究》文中认为钳剪痕迹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物证之一,该类痕迹特征能反映作案工具的种类信息和嫌疑人的职业特点,其溯源结果常作为现场勘查中寻找作案工具、锁定作案人的线索和依据。勘查人员主要利用形态学和统计学的方法对钳剪痕迹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总结特征规律、指导溯源工作。文章针对现场勘查中痕迹物证检验鉴别智能化水平较低、人工检验主观性强等问题,引入卷积神经网络对细目图像进行分类,实现钳剪痕迹的自动分析溯源,为钳剪痕迹物证快速分类与鉴别提供智能化的解决方案。本文利用细目照相的方法,记录了断线钳、线缆钳、大力钳等10类常见工具的痕迹形态特征,并利用当前机器学习中分类性能优秀的卷积神经网络进行实验研究。具体实验方法:预选Lenet模型对4类工具的细目图像进行训练建模。预实验中模型迭代60000次,准确率97.78%,表明卷积神经网络应用于钳剪痕迹溯源具有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对10类工具的钳剪痕迹进行溯源,并于实验中收集处理了四份质量不一的细目图像集。每份样本集中,训练集80 000张,验证集20 000张,共100 000张,4份样本集总计400 000张;测试集每份10 000张,4份总计40 000张特征图像。分别使用Lenet、AlexNet和GoogLenet模型对图像集进行特征提取与分类溯源,得到12份性能不同的模型。对比分析12份模型的输出参数,选出最佳模型。实验对最佳模型进行了改进,加深网络层数、优化模型参数。改进后的模型准确率达到95.1%。利用Python对改进模型特征提取的过程进行可视化,证实了特征提取的可靠性。同时,制作传统检验鉴定表进行测试实验,利用混淆矩阵对比分析了传统人工检验与模型鉴别的优缺点,确保模型快速识别能为人工检验提供可靠的技术参考。实验结果表明:1.自建卷积神经网络模型拟合精度高,平均准确率90%,利用该模型对细目图像分类,能较好地完成钳剪痕迹的溯源工作;2.模型鉴别与传统检验各有优势,模型鉴别速度快、误判分布均匀,适合初期快速筛查,相比下人工检验速度较慢、误判分布集中,更适合后续检验;3.研究成果能简化钳剪痕迹的溯源工作,模型可直接对痕迹的细目图像进行分类,实现自动鉴别,为痕迹分析提供智能化的物证分析手段。本文打破了钳剪痕迹的传统肉眼分类鉴别方法,创新性地结合深度学习并自行设计搭建卷积神经网络模型,在自建的图像数据集上取得了良好的分类效果,为钳剪痕迹形态学检验提供了一种新的自动分类鉴别方法,该方法在认定事实、推断作案工具等公安实战中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王颖琛[8](2020)在《楚文化地区出土东周金属饰片科学分析研究》文中提出楚文化是东周时期最具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之一,特别是春秋中期以后,金属技术高度发达,并逐步控制长江流域重要矿源。湖北宜昌当阳曹家岗M5与赵巷M12以及河南新蔡葛陵均为东周时期楚墓,墓内出土了大量金、铜以及铅锡制薄片状装饰品。这些饰片制作精美,数量较大,体现出与先秦时期铸造青铜器物完全不同的技术风格。本论文以该类薄片金属制品为研究对象,结合金相观察、成分分析、铅同位素分析等手段,同时进行模拟制造实验,探讨了东周时期楚文化出土薄片金属制品的制作方法、区域性特征及铅同位素比值特征与物料关系等问题。该类器物均由较厚的金属片与外层覆盖的金属箔组成。成分分析与金相组织观察结果显示:金属片相对较厚,材质主要有铅锡青铜和铅锡合金两类,也有少量纯锡制品;金属箔表面多有精美纹饰,厚度可低至数微米,材质可见金银合金与纯锡,有极少的银箔(均出自葛陵楚墓)与铅锡箔。箔与片的组合形式主要为金箔与青铜片、以及锡箔与铅锡片,同时还有金箔装饰锡片、锡箔装饰锡片、铅锡箔装饰铅锡片等少数组合方式。根据工艺观察和分析结果知该类箔与片均由锻造制成,金箔与锡箔表面的纹饰图案较为复杂,但均可分解为较小的线条单元或点,其内有明显加工工具痕迹。通过痕迹观察以及模拟实验,推测这类薄片制品制作流程应当为:锻造加工出箔与片、裁剪出形状、刻画纹饰、包箔与冲孔、系缀至其他器物表面。其中河南新蔡葛陵楚墓出土锡片的制作流程与湖北宜昌地区两处墓葬稍有区别。铅同位素比值分析的结果显示赵巷M12及曹家岗M5出土锡与铅锡合金器物的同位素比值分布与东周时期其他地区出土铜器比值存在差异,与葛陵楚墓出土的器物数据也差距较大,表明楚文化地区使用的这些锡器或铅锡器可能有不同的矿料来源。楚文化地区出土的这类金属薄片制品主要用作车马饰与甲饰。类似的器物在西北地区、北方草原文化区以及中国东南部的越文化区都有发现。铅锡合金片与锡箔的组合使用在先秦时期较为少见,几乎只见于东周时期楚国范围内。此时大量薄片饰品的使用以及各类锡器的出现,说明金属技术发展到此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材质类型、制作技术、矿料使用等方面均表现出显着的多样性特征。这与东周时期政治分化加剧、礼制衰退、区域互动频繁关系密切,也与手工业的多样化发展格局以及社会经济文化大变革的总体趋势相吻合。
卫雪[9](2019)在《仰韶文化尖底瓶研究》文中指出尖底瓶应是黄河中游地区仰韶文化的典型陶器之一,无论如何理解仰韶文化的内涵特征,尖底瓶都与仰韶文化有关。本文在总结梳理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尖底瓶体型大小、形态结构等为分类标准建立新的分类体系,运用类型学和地层学方法,将尖底瓶分为中小型和大型两大类,每类之下又可细分为亚类、小类,各类尖底瓶拥有不同的演变特点,可分别代表独立的演变序列。在类型学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考察黄河中游地区仰韶文化尖底瓶的共存关系,将其演变过程分为三期四段,以关中地区为核心的渭水流域是其分布中心,周邻文化均受其影响。针对尖底瓶的功能和用途,历来存在汲水器与酒器等诸多争议。本文以仰韶文化的相关发现为基础,运用设计学方法,参考材料、制作技术及使用方式,通过模拟实验,并结合陶器残留物的分析结果,认为尖底瓶是储酒器,中小型尖底瓶兼作饮酒器,并着重探讨了尖底、小口及腹部双耳的功能意义。模拟实验证明,尖底瓶形体越大,器壁越薄,则分段数量就越多,结构复杂者尤甚。由于尖底不便放置,分段制作应始于腹壁,其次制作、粘接尖底,再次分段制作、粘接肩颈部,最后粘接口部,耳部安装方式多样。分段制作工艺使尖底瓶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隐性特征,其一,分段制作、延时粘接的干湿度差异,使得粘接处的紧密度不均匀,在搬运移动时容易发生断裂现象。尖底瓶双耳的功能与此有关,且大小有别,具有不同的演变特点。其二,尖底内壁结构由平整光滑向保留泥条筑痕、甚至刻意按压指窝痕的演变,始终没有引起注意。分析认为尖底的主要功能在于沉淀分离、澄清酒液,而后人们利用凹凸不平的内壁结构强化了沉淀物的稳定性。尖底瓶的小口结构不适于谷物酒发酵,但便于封盖和开启,口部的发展演变可能与封盖方式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使用功能的模拟实验表明,尖底瓶的核心结构确为尖底,该结构在集中稳定沉淀物、减少渗水性方面优势明显。尖底瓶规格大小的背后,实际隐含着功能及使用特点的差异。由于尖底瓶核心结构是尖底,其主要功能是沉淀分离,一旦人们找到了更加便捷、有效的沉淀分离技术和方法,不便放置的尖底很快被淘汰,尖底瓶便消失于史前文明之中了。
严圣东,高树辉,唐云祁,王凯旋[10](2019)在《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钳剪工具痕迹识别》文中认为钳剪工具痕迹识别对法庭审判和侦查破案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是物证分析识别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该类工具存在种类繁多,现场痕迹复杂多样的特点,提出了一种基于卷积神经网络识别的钳剪痕迹分析方法。使用断线钳、线缆钳等10类常用钳剪工具,采集制作了300枚钳剪样本,在此基础上对特征区域进行录制,共200余段视频,提取钳剪痕迹特征图像共120 000张。提出Tps Net,以钳剪断头的侧面图片为识别分类对象,通过图片的分类实现对钳剪痕迹的分析识别。结果表明,Tps Net模型在钳剪痕迹数据集上的分类精度达到97. 56%,可作为钳剪痕迹分析与识别的重要依据。
二、工具痕迹分类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具痕迹分类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研判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杀人案件特征分析研究概述 |
1.2.2 犯罪人特征刻画研究概述 |
1.2.3 嫌疑人目标关联研究概述 |
1.2.4 相关研究难点与待解决问题 |
1.3 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第2章 杀人案件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研究 |
2.1 本章引言 |
2.2 杀人案件类别及特点分析 |
2.2.1 按犯罪人特征分类 |
2.2.2 按犯罪人-被害人关系分类 |
2.2.3 其他分类方法 |
2.3 杀人案件犯罪特征分析 |
2.3.1 案例信息数据库构建 |
2.3.2 犯罪特征分析 |
2.4 杀人案件影响因素分析 |
2.4.1 影响因素度量矩阵构建 |
2.4.2 数据挖掘算法介绍 |
2.4.3 分析结果讨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情景要素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研究 |
3.1 本章引言 |
3.2 杀人案件证据信息梳理 |
3.2.1 现场证据信息要素梳理 |
3.2.2 场外证据信息要素梳理 |
3.3 杀人案件案例表达模型构建 |
3.3.1 典型案例分析 |
3.3.2 案例表达模型构建 |
3.4 基于情景要素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研究 |
3.4.1 基于情景要素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构建 |
3.4.2 模型应用分析 |
3.4.3 分析结果讨论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研究 |
4.1 本章引言 |
4.2 贝叶斯网络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构建 |
4.2.1 贝叶斯网络结点要素梳理 |
4.2.2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构建 |
4.2.3 模型学习与评价 |
4.3 案例分析与模型讨论 |
4.3.1 案例库数据量充分性分析 |
4.3.2 模型应用分析 |
4.3.3 分析结果讨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模糊多准则决策的嫌疑人目标关联模型研究 |
5.1 本章引言 |
5.2 基于模糊多准则决策的案件目标关联模型构建 |
5.2.1 案件目标关联问题概述 |
5.2.2 嫌疑人目标关联模型数学定义 |
5.2.3 目标特征关联度计算 |
5.3 模型应用研究 |
5.3.1 案例与模型应用分析 |
5.3.2 模型讨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创新点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完成的相关学术成果 |
指导教师学术评语 |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2)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回顾 |
三、理论意义与研究期待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美国专家证人的适格性 |
第一节 与普通证人比较:美国专家证人的资格 |
一、专家证人的适格标准 |
二、专家证人与其他证人的比较 |
三、专家证据的两种方式 |
第二节 美国专家证人在法庭实践中的职业义务 |
一、豁免与追责:专家证人的职务义务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专家证据的内容与形成 |
第一节 专家证言的内容 |
一、普通专家言论与专家证言 |
二、联邦证据规则中的重要条款 |
三、对专家证言的文本分析 |
第二节 专家证言的样式 |
第三节 专家报告的内容 |
一、法庭科学:专家报告的主要客体 |
二、科学方法的科学性:专家报告可靠性的依赖 |
第四节 专家报告的样式 |
一、专家报告的基本范式 |
二、报告撰写的基本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专家证据的客观中立 |
第一节 庭前开示:客观上的制度保障 |
一、专家证据的庭前开示: |
二、专家证据开示的功能 |
三、专家证据开示的例外 |
第二节 矫正偏见:主观上的中立立场 |
一、中立专家的制度基础 |
二、矫正专家证人偏向性的措施 |
第三节 法庭中的科学真实与法律真实 |
一、法庭中科学与法律在追求真实中的统一 |
二、法庭中科学与法律在追求真实中的矛盾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 |
第一节 :最重要的三个判例 |
一、延迟新兴科学采用的普遍接受原则:Frye v.United Stated(1923) |
二、强调科学方法鼓励审查:Daubert v.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Inc(1993) |
三、结束“多伯特规则”适用范围的争论:Kumho Tire Co.v.Carmicheal(1994) |
第二节 其他可采性规则 |
一、关联性规则 |
二、可靠性规则 |
三、可接受性规则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的特色与反思 |
第一节 专家证据可采性的特色 |
一、与大陆法系的比较 |
二、与中国特色的比较 |
第二节 法官与陪审团眼中的专家证据 |
一、法官眼中的专家报告 |
二、陪审团眼中的专家报告 |
第三节 专家证据可采性的反思 |
一、对专家证人的过度依赖 |
二、法庭科学证据的不当司法运用 |
第四节 对我国专家辅助人证据可采性构建的启示 |
一、专家辅助人证据可采性标准设立的必要性 |
二、专家辅助人证据的可采性规则之构建 |
三、专家辅助人证据的客观性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附录 :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案例举要 |
索引 |
(3)大同李汪涧旧石器遗址综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 |
1.2.1 关于“操作链”的理论阐释 |
1.2.2 石制品分类及观测 |
1.2.3 动物骨骼观测项目 |
1.3 大同盆地考古研究新进展 |
1.3.1 各区域内的发现 |
1.3.2 发现的意义 |
第二章 大同盆地地质地貌与环境背景 |
2.1 区域地质地理概况 |
2.2 区域地表岩性概况 |
2.2.1 地层堆积 |
2.2.2 地表岩性 |
2.3 地貌演变背景 |
2.4 末次冰期以来的环境背景 |
2.5 李汪涧遗址动物群反映的生态环境 |
第三章 李汪涧遗址地层划分与年代测定 |
3.1 李汪涧遗址的发现与发掘 |
3.1.1 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 |
3.1.2 李汪涧遗址的发掘 |
3.2 李汪涧遗址的地层堆积 |
3.2.1 地层堆积 |
3.2.2 遗物分布与文化层堆积形态 |
3.3 李汪涧遗址的年代 |
第四章 李汪涧遗址的石制品分析 |
4.1 李汪涧遗址的石制品构成 |
4.1.1 石制品构成 |
4.1.2 石制品大小 |
4.1.3 按原料统计石制品大小 |
4.2 第(12)文化层 |
4.2.1 原料 |
4.2.2 剥片 |
4.2.3 未加工者 |
4.2.4 工具 |
4.3 第(18)文化层 |
4.3.1 原料 |
4.3.2 剥片 |
4.3.3 未加工者 |
4.3.4 工具 |
4.4 第○21 文化层 |
4.4.1 原料 |
4.4.2 剥片 |
4.4.3 未加工者 |
4.4.4 工具 |
4.5 第○22 文化层 |
4.5.1 原料 |
4.5.2 剥片 |
4.5.3 未加工者 |
4.5.4 工具 |
4.6 李汪涧遗址各文化层石制品工业特征对比 |
4.6.1 石料 |
4.6.2 类型 |
4.6.3 尺寸 |
4.6.4 技术特征 |
4.7 小结 |
第五章 石制品工业特征 |
5.1 原料的开发与利用 |
5.1.1 石料产源和利用模式研究 |
5.1.2 李汪涧原料组成特点 |
5.1.3 原料产地调查 |
5.1.4 原料的获取与搬运 |
5.1.5 原料的利用策略 |
5.1.6 小结 |
5.2 石制品技术分析 |
5.2.1 石核剥片技术 |
5.2.2 工具技术分析 |
5.2.3 小结 |
第六章 李汪涧遗址的动物遗存 |
6.1 种属鉴定 |
6.1.1 动物骨骼遗存 |
6.1.2 分类描述 |
6.2 埋藏学研究 |
6.2.1 埋藏条件 |
6.2.2 碎骨统计分析 |
6.2.3 骨骼表面痕迹分析 |
6.3 对比 |
6.3.1 与盆地内部的比较 |
6.3.2 与其他地区对比 |
6.3.3 小结 |
第七章 李汪涧遗址的埋藏性质和古人类行为 |
7.1 李汪涧遗址的埋藏总特征 |
7.1.1 野外堆积结构观察 |
7.1.2 遗物保存状况 |
7.1.3 遗物产状统计分析 |
7.1.4 拼合研究 |
7.1.5 遗物尺寸构成 |
7.1.6 李汪涧遗址的埋藏性质 |
7.2 遗址功能 |
7.2.1 遗址功能分类 |
7.2.2 李汪涧遗址的功能 |
7.3 古人类行为推测 |
7.3.1 自然环境 |
7.3.2 石制品特征与人类行为 |
7.3.3 食物资源 |
7.3.4 遗址内人类活动范围和人群规模 |
7.3.5 遗址中古人类行为 |
第八章 相关遗址的对比研究 |
8.1 与盆地内相关遗址的对比 |
8.1.1 许家窑—侯家窑遗址 |
8.1.2 板井子遗址 |
8.1.3 新庙庄遗址 |
8.1.4 油房遗址 |
8.1.5 峙峪遗址 |
8.1.6 杜庄遗址 |
8.1.7 小结 |
8.2 与中国北方其他遗址的对比 |
8.2.1 周口店第15地点 |
8.2.2 丁村 |
8.2.3 小孤山 |
8.2.4 乌兰木伦 |
8.2.5 水洞沟 |
8.2.6 织机洞 |
8.2.7 灵井 |
8.2.8 小结 |
第九章 结语与讨论 |
9.1 李汪涧遗址的文化面貌 |
9.1.1 石制品工业特征 |
9.1.2 动物化石遗存 |
9.2 讨论 |
9.2.1 大同盆地旧石器文化发展脉络 |
9.2.2 泥河湾盆地旧石器时代中期到晚期的文化演变 |
9.2.3 余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4)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玉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对象及时空范围 |
1.3.1 研究对象 |
1.3.2 时空范围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二章 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玉璧研究 |
2.1 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的文化框架与背景 |
2.2 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玉璧的发现与分布 |
2.2.1 东北北部地区 |
2.2.2 燕辽地区 |
2.2.3 海岱地区 |
2.2.4 长江中游地区 |
2.2.5 长江下游地区 |
2.2.6 中原地区(黄河中游地区) |
2.2.7 甘青地区(黄河上游地区) |
2.3 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玉璧的型式分析 |
2.3.1 单孔壁 |
2.3.2 联璧 |
2.4 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玉璧的制作方式 |
2.4.1 成坯 |
2.4.2 钻孔及成形 |
2.4.3 修整成器 |
2.5 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玉璧的使用 |
2.5.1 玉璧的出土位置 |
2.5.2 玉璧的出土组合 |
2.5.3 玉璧的使用方式 |
2.6 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玉璧的功能愈用途 |
2.6.1 佩饰 |
2.6.2 身份、地位的象征 |
2.6.3 沟通天地、神灵的法器 |
2.6.4 财富货币 |
2.6.5 随葬 |
2.6.6 乐器 |
2.7 新石器时代至夏纪年时期玉璧的分期与特征 |
第三章 商代玉璧研究 |
3.1 商代的文化框架与背景 |
3.2 商代玉璧的发现与分布 |
3.2.1 商文化地区 |
3.2.2 四川地区 |
3.2.3 湘江与资江下游地区 |
3.2.4 赣鄱流域 |
3.2.5 闽粤地区 |
3.3 商代玉璧的型式分析 |
3.3.1 圆璧 |
3.3.2 有领璧 |
3.3.3 牙璧 |
3.3.4 有领牙璧 |
3.4 商代玉璧制作工艺 |
3.5 商代玉璧的使用 |
3.5.1 商代玉璧出土遗迹类型 |
3.5.2 商代玉璧出土位置 |
3.5.3 商代玉璧出土组合 |
3.5.4 商代玉璧使用方式 |
3.5.5 商代玉璧的等级关联 |
3.6 商代玉璧的功能与用途 |
3.6.1 祭祀用器 |
3.6.2 财富宝货 |
3.6.3 身份地位象征 |
3.6.4 纳贡之物 |
3.6.5 随葬用器 |
3.6.6 乐器 |
3.7 商代玉璧的分期与分区 |
3.7.1 商代玉璧的分期 |
3.7.2 商代玉璧的分区 |
第四章 西周玉璧研究 |
4.1 西周的文化框架与背景 |
4.2 西周玉璧的发现与分布 |
4.2.1 周原地区 |
4.2.2 丰镐地区 |
4.2.3 洛邑及周边地区 |
4.2.4 晋及其周边地区 |
4.2.5 燕及其周边地区 |
4.2.6 鲁及其周边地区 |
4.2.7 其他诸侯国 |
4.2.8 四川地区 |
4.2.9 湖湘地区 |
4.3 西周玉璧的型式分析 |
4.3.1 圆璧 |
4.3.2 有领璧 |
4.3.3 牙璧 |
4.3.4 璜联璧 |
4.4 西周玉璧的制作工艺 |
4.5 西周玉璧的使用 |
4.5.1 西周玉璧出土遗迹类型 |
4.5.2 西周玉璧出土位置 |
4.5.3 西周玉璧出土组合 |
4.5.4 西周玉璧的使用制度 |
4.6 西周玉璧的功能与用途 |
4.6.1 礼仪用器 |
4.6.2 祭祀用器 |
4.6.3 宾赠用器 |
4.6.4 丧葬用器 |
4.7 西周玉璧的分期与分区 |
4.7.1 西周玉璧的分期 |
4.7.2 西周玉璧的分区 |
第五章 东周玉璧研究 |
5.1 东周的文化框架与背景 |
5.2 东周玉璧的发现与分布 |
5.2.1 成周及其周边地区 |
5.2.2 晋及其周边地区 |
5.2.3 齐鲁及其周边地区 |
5.2.4 秦及其周边地区 |
5.2.5 吴越及其周边地区 |
5.2.6 楚及其周边地区 |
5.2.7 燕及周边地区 |
5.2.8 滇及其他地区 |
5.3 东周玉璧的型式分析 |
5.3.1 圆璧 |
5.3.2 出廓璧 |
5.3.3 有领璧 |
5.3.4 牙璧 |
5.3.5 双联璧 |
5.4 东周玉璧的制作工艺 |
5.5 东周玉璧的使用 |
5.5.1 东周玉璧出土遗迹类型 |
5.5.2 东周玉璧出土位置 |
5.5.3 东周玉璧出土组合 |
5.5.4 东周玉璧的使用制度 |
5.6 东周玉璧的功能与用途 |
5.6.1 礼仪用器 |
5.6.2 祭祀用器 |
5.6.3 盟誓用器 |
5.6.4 宾赠用器 |
5.6.5 丧葬用器 |
5.6.6 财富货币 |
5.6.7 佩饰 |
5.6.8 陈设用器 |
5.7 东周玉璧的分期与分区 |
5.7.1 东周玉璧的分期 |
5.7.2 东周玉璧的分区 |
第六章 汉代玉璧研究 |
6.1 汉代的文化框架与背景 |
6.2 汉代玉璧的发现与分布 |
6.2.1 陕西地区(关中地区) |
6.2.2 河南地区 |
6.2.3 河北、山西地区 |
6.2.4 山东地区 |
6.2.5 江苏地区 |
6.2.6 两湖地区 |
6.2.7 云贵地区 |
6.2.8 福建、两广地区 |
6.2.9 其他地区 |
6.3 汉代玉璧的型式分析 |
6.3.1 圆璧 |
6.3.2 出廓璧 |
6.3.3 有领璧 |
6.3.4 其他玉璧种类 |
6.4 汉代玉璧的制作工艺 |
6.5 汉代玉璧的使用 |
6.5.1 汉代玉璧出土遗迹类型 |
6.5.2 汉代玉璧出土位置 |
6.5.3 汉代玉璧出土组合 |
6.5.4 汉代玉璧使用方式 |
6.5.5 汉代玉璧的使用制度 |
6.6 汉代玉璧的功能与用途 |
6.6.1 礼仪用器 |
6.6.2 祭祀用器 |
6.6.3 丧葬用器 |
6.6.4 财富货币 |
6.6.5 馈赠用器 |
6.6.6 佩饰 |
6.6.7 陈设用器 |
6.6.8 建筑装饰用器 |
6.7 汉代玉璧的分期与分区 |
6.7.1 汉代玉璧的分期 |
6.7.2 汉代玉璧的分区 |
第七章 相关问题探讨 |
7.1 玉璧的起源问题探讨 |
7.2 玉璧形器的定名 |
7.3 玉璧的形制演变 |
7.4 玉璧制作工艺的发展脉络 |
7.5 玉璧的使用习俗与制度 |
7.6 玉璧功能的发展演变 |
7.6.1 玉璧的出土位置与玉璧功能的关联 |
7.6.2 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玉璧基础功能的转化 |
7.6.3 各时期的流行观念对玉璧功能的影响 |
7.7 玉璧承载形式的转变 |
7.8 玉璧在玉器中的地位变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论文提纲范文)
1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发展历程 |
1.1 萌芽阶段 |
1.2 起步阶段 |
1.3 发展阶段 |
2 讨论 |
2.1 执业分类 |
2.2 项目名称 |
3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重新定位 |
3.1 原因与意义 |
3.2 新定位 |
(6)吉林省和龙大洞遗址端刮器的实验考古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缘起 |
1.2 研究思路 |
第2章 大洞遗址端刮器标本 |
2.1 遗址概况 |
2.2 考古标本观测与分类 |
第3章 实验标本与实验对象 |
3.1 实验设计思路 |
3.2 实验标本原料 |
3.3 实验标本设计与加工 |
3.4 实验标本观测与分类 |
3.5 实验对象的选择与利用 |
第4章 实验内容 |
4.1 实验标本的加工 |
4.2 实验标本的使用 |
4.2.1 使用方式 |
4.2.2 使用过程 |
4.3 考古标本与实验标本的显微观察 |
4.4 显微观察设备 |
第5章 实验结果与分析 |
5.1 实验标本的微痕观察与分析 |
5.1.1 实验标本加工痕迹观察 |
5.1.2 实验标本实验痕迹观察 |
5.1.3 实验对象表面痕迹观察 |
5.2 大洞遗址标本的微痕观察与分析 |
第6章 结论 |
6.1 大洞遗址端刮器的加工与修理判断 |
6.2 大洞遗址端刮器的使用分析 |
6.3 大洞遗址端刮器的加工对象认识 |
6.4 大洞遗址与旧石器时代晚期其他遗址端刮器的比较 |
6.4.1 与周邻地区的比较 |
6.4.2 与华北地区的比较 |
6.4.3 与嫩江流域的比较 |
6.4.4 与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地区的比较 |
6.4.5 与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的比较 |
6.4.6 小结 |
6.5 大洞遗址与新石器时代遗址端刮器的比较 |
6.6 其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7)基于细目图像分类对钳剪痕迹溯源的实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犯罪现场钳剪痕迹概述 |
1.1 钳剪痕迹的研究内容 |
1.2 钳剪痕迹的形成机理 |
1.2.1 钳剪痕迹的形成 |
1.2.2 钳剪痕迹的特点 |
1.3 钳剪工具种类的推断 |
1.3.1 断坡面印压痕迹与工具刃侧加工花纹的关系 |
1.3.2 剪切断头立顶与工具刃顶结构的关系 |
1.3.3 剪切断头峰角与工具刃口形态的关系 |
1.3.4 剪切断头侧面形与工具刃口形态的关系 |
1.3.5 钳剪痕迹溯源方法总结 |
1.4 国内外钳剪痕迹的研究现状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4.3 研究现状总结 |
2 实验原理与方法 |
2.1 卷积神经网络概述 |
2.2 卷积神经网络结构 |
2.2.1 卷积层(Conv Layer) |
2.2.2 池化层(Pooling Layer) |
2.2.3 全连接层(fully-connected layer) |
2.2.4 损失函数(loss function) |
2.2.5 激活函数(Activation function) |
2.2.6 Dropout |
2.2.7 实验原理总结 |
2.3 实验变量控制 |
2.3.1 实验工具 |
2.3.2 钳剪痕迹细目图像及其特征选择 |
3 钳剪痕迹溯源的可行性实验研究 |
3.1 实验样本制作 |
3.1.1 实验设备与工具 |
3.1.2 样本制作步骤 |
3.2 基于Lenet网络模型的实验 |
3.2.1 网络模型选取 |
3.2.2 基于Lenet钳剪痕迹的溯源 |
3.3 本章小结 |
4 钳剪痕迹溯源的实验研究 |
4.1 侧面形图像样本的制作 |
4.1.1 实验主要器材 |
4.1.2 剪切断头样本的制作 |
4.2 不同种类细目图像样本的制作 |
4.2.1 原比例图像样本的制作 |
4.2.2 特征放大类图像样本的制作 |
4.2.3 图像二值化样本的制作 |
4.2.4 测试集图像样本的制作 |
4.2.5 图像样本的制作总结 |
4.3 基于Lenet网络模型的钳剪痕迹溯源识别 |
4.3.1 Lenet网络模型结构 |
4.3.2 实验方法与结果 |
4.3.3 实验结果分析 |
4.4 基于Goog LeNet网络模型的钳剪痕迹溯源 |
4.4.1 Goog LeNet网络模型结构 |
4.4.2 实验方法与结果 |
4.4.3 实验结果分析 |
4.5 基于AlexNet网络模型的钳剪痕迹溯源 |
4.5.1 AlexNet网络模型结构 |
4.5.2 实验方法与结果 |
4.5.3 结果分析 |
4.6 基于改进卷积神经网络模型的钳剪痕迹溯源 |
4.6.1 改进网络的结构 |
4.6.2 实验方法 |
4.6.3 参数结果分析 |
4.6.4 可视化分析 |
4.6.5 模型结果分析总结 |
4.7 网络分析与传统检验对比 |
4.7.1 实验方法 |
4.7.2 结果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5 全文总结与展望 |
5.1 全文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8)楚文化地区出土东周金属饰片科学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文献综述 |
2.1 楚文化及其金属技术的研究 |
2.1.1 楚文化的界定 |
2.1.2 楚文化青铜技术研究进展概述 |
2.2 先秦时期薄片金属制品的考古发现 |
2.2.1 商至西周时期薄片金属制品的发现 |
2.2.2 楚文化遗址出土薄片金属制品 |
2.3 先秦时期金属锻造技术研究概述 |
2.3.1 早期铜器锻造技术研究简述 |
2.3.2 商周锻造技术研究进展 |
2.4 先秦时期的锡器发现及其对锡金属的使用 |
2.4.1 锡器的考古发现 |
2.4.2 锡料的使用与来源研究 |
2.4.3 铅、锡同位素及相关技术研究 |
2.5 小结 |
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3.1 研究内容 |
3.2 研究方法 |
3.2.1 研究路线 |
3.2.2 分析方法 |
3.3 样品采集 |
4 楚文化地区出土薄片金属器的金相与成分分析 |
4.1 当阳曹家岗墓地M5 |
4.1.1 金箔成分与金相分析 |
4.1.2 锡片与锡箔成分与金相分析 |
4.2 当阳赵巷楚墓M12 |
4.2.1 金箔成分与金相分析 |
4.2.2 锡片与锡箔成分与金相分析 |
4.2.3 铜片饰成分与金相分析 |
4.2.4 弹簧形器成分与金相分析 |
4.3 新蔡葛陵楚墓 |
4.3.1 金箔银箔成分分析 |
4.3.2 锡片与锡箔成分与金相分析 |
4.4 小结 |
5 楚文化出土薄片金属器的制作加工工艺研究 |
5.1 制作加工工艺的观察和研究发现 |
5.1.1 表面加工工艺与纹饰 |
5.1.2 修补连接工艺 |
5.1.3 打孔痕迹 |
5.1.4 剪裁与成形 |
5.1.5 整体加工工艺 |
5.2 显微厚度测量 |
5.2.1 显微厚度测量方法 |
5.2.2 厚度测量结果 |
6 楚文化锡与铅锡制品的铅同位素比值分析研究 |
7 相关问题讨论 |
7.1 薄片金属器的加工工艺的探索: 模拟实验 |
7.1.1 锡与铅锡合金的模拟锻造 |
7.1.2 纹饰加工模拟实验 |
7.1.3 箔、片组合连接模拟实验 |
7.1.4 加工量模拟实验 |
7.2 楚文化地区出土薄片金属器的技术特征 |
7.2.1 箔与片区分的问题 |
7.2.2 楚文化出土装饰类薄片的技术特征 |
7.3 楚文化地区出土薄片金属器的区域性特征 |
7.3.1 薄片金属器的用途分类 |
7.3.2 楚文化出土薄片金属器的区域特征 |
7.4 楚文化地区出土薄片金属器广泛使用的社会文化背景 |
7.4.1 东周时期金属技术的多样化与锻造技术的发展 |
7.4.2 楚文化地区出土薄片金属器的发展与周边关系 |
7.4.3 楚文化地区出土薄片金属器所反映的社会等级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早商及以前的锻造铜器 |
附录B 先秦锡器出土情况 |
附录C 赵巷M12金相组织分析结果 |
附录D 赵巷M12部分铜质片饰工艺观察结果 |
附录E 显微厚度测量结果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仰韶文化尖底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 题解暨仰韶文化的概念问题 |
1.2.1 仰韶文化的概念问题 |
1.2.2 尖底瓶的时空范围 |
1.2.3 尖底瓶分布范围的史前环境特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预期 |
第二章 尖底瓶研究现状述评 |
2.1 尖底瓶的研究历程 |
2.1.1 20 世纪20年代—60 年代(初始研究阶段) |
2.1.2 20 世纪70年代—80 年代(深入研究阶段) |
2.1.3 20 世纪90年代—至今(实证研究阶段) |
2.2 尖底瓶研究现状反思 |
第三章 尖底瓶的分类 |
3.1 分类标准及结果 |
3.1.1 分类标准 |
3.1.2 分类结果 |
3.2 甲类(中小型尖底瓶) |
3.3 乙类(大型尖底瓶) |
3.4 小结 |
第四章 尖底瓶的时空演变 |
4.1 形态结构演变分析 |
4.2 分期研究 |
4.3 分区研究 |
4.4 源流探析 |
第五章 尖底瓶的成型工艺 |
5.1 尖底瓶成型工艺考察 |
5.2 传统制陶工艺的启示 |
5.3 成型工艺的模拟实验 |
5.3.1 尖底瓶主体成型工艺 |
5.3.2 器耳及底部的安装与修整 |
5.3.3 小结 |
5.4 成型工艺的时空差异 |
第六章 尖底瓶功能结构与使用特点分析 |
6.1 成型工艺所致的隐性特征 |
6.2 功能结构与使用特点 |
6.3 残留物分析结果的验证 |
6.4 使用功能模拟实验 |
6.5 小结 |
第七章 尖底瓶的社会功能 |
7.1 尖底瓶出土状况考察 |
7.1.1 居址出土尖底瓶 |
7.1.2 墓地出土尖底瓶 |
7.2 社会功能分析 |
7.2.1 居址中尖底瓶的社会功能 |
7.2.2 墓葬中尖底瓶的社会功能 |
7.3 民族学材料及国外考古材料的启示 |
第八章 尖底瓶相关问题的研究 |
8.1 尖底瓶时空分布与区域文化类型关系考察 |
8.1.1 半坡期 |
8.1.2 庙底沟期 |
8.1.3 半坡晚期 |
8.1.4 小结 |
8.2 中外尖底瓶的比较研究 |
8.2.1 形态结构的比较 |
8.2.2 功能与使用方法的比较 |
8.2.3 尖底瓶的沿用与消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钳剪工具痕迹识别(论文提纲范文)
1 研究现状 |
2 网络模型及其评价指标 |
2.1 卷积神经网络 |
2.1.1 卷积层 |
2.1.2 池化层 |
2.1.3 全连接层 |
2.1.4 dropout |
2.2 模型评价指标———ROC曲线 |
3 实验与分析 |
3.1 实验数据集 |
3.2 实验数据预处理与特征提取 |
3.3 实验平台及流程 |
3.4 实验结果及对比分析 |
3.4.1 学习曲线的可视化 |
3.4.2 分类能力分析 |
3.4.3 不同网络配置参数的对比实验 |
3.4.4 与其他钳剪痕迹分析识别方法的比较 |
4 结论 |
四、工具痕迹分类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研判模型研究[D]. 王佳. 清华大学, 2020(01)
- [2]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研究[D]. 涂钒.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3]大同李汪涧旧石器遗址综合研究[D]. 石晓润. 山西大学, 2020
- [4]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玉璧研究[D]. 杨岐黄. 西北大学, 2020(07)
- [5]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J]. 李丽莉. 中国司法鉴定, 2020(03)
- [6]吉林省和龙大洞遗址端刮器的实验考古学研究[D]. 丁伯涛. 吉林大学, 2020(08)
- [7]基于细目图像分类对钳剪痕迹溯源的实验研究[D]. 严圣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8]楚文化地区出土东周金属饰片科学分析研究[D]. 王颖琛. 北京科技大学, 2020(06)
- [9]仰韶文化尖底瓶研究[D]. 卫雪. 西北大学, 2019(04)
- [10]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钳剪工具痕迹识别[J]. 严圣东,高树辉,唐云祁,王凯旋. 科学技术与工程, 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