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0对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提出的挑战及应对(论文文献综述)
沈丁心[1](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刘洋[2](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刘雨叶[3](2020)在《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以中国企业“走出去”为视角》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际竞争力和经济实力增强,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海外并购交易额逐年激增,这种日趋活跃的对外投资,体现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战略。海外并购为我国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在拉动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引发了其他国家对国家安全的担忧。全世界范围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改革,增加了并购的限制性条款,甚至将矛头直指中国,对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制造了很大的障碍。本文从“国家安全”的定义出发,分析了国家安全制度的变迁和发展动向,对这一制度和外资并购的关系进行梳理,紧接着分析了我国海外并购的现状,围绕东道国日趋严格的安全审查机制对我国海外并购产生的影响,从中反省自身的不足。为了应对各国制度改革对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造成的不利影响,本文详细梳理了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主要目标国的制度特点和立法背景,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出台的《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总结了各国的制度差异及其原因,从政府、企业自身和社会组织的层面提出中企在进行并购交易时如何应对的建议。
曹海苓[4](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提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吕金珂[5](2020)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研究》文中提出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关键期。其核心在于经济体制改革,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基层政府作为与最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基层政权组织要充分发挥其作为“服务型”政府的作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经济职能转变,是实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以创新要素驱动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明了国家行政机关承担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及为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当前美国高举贸易保护主义大旗,与我国展开贸易战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显示出新旧动能转换不到位、创新要素驱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都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基层政府面向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县、乡镇人民,要营造利于创业创新的市场氛围,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其经济职能转变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然而当前推动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经济职能定位不准,边界模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到位,部分产业产能过剩;体制机制不健全,影响市场对要素的直接配置;缺少利于创造创新的营商环境,经济创新要素驱动力不足。因此,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应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明确定位基层政府经济职能,合理指导地区经济发展;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品供给质量与结构;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减少基层政府对要素的直接配置;营造开放的市场环境,鼓励群众企业创造创新。
高锐[6](2020)在《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文中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随着一系列“严监管”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各类金融风险呈现收敛可控的局面,中国金融杠杆率得到了有效控制,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再次凸显出来。为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正在通过各项举措缓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但又出现政策持续放宽导致的局部领域杠杆率快速回升的问题。为什么“防风险”政策和行动会加剧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而随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和举措会再度引发风险?从公共治理学科的视角看,“防风险”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不能实现平衡的根本原因在哪儿?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解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涵,给出推动“防风险”背景下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答案。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防控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间的矛盾,其本质上是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其根源在于政府金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无法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要求。二者的协调本质上涉及金融体制结构改革、政府经济金融职能重新定位、政府金融管理权力分配等问题。因此,本文从金融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给出如何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答案。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形式,是各类金融活动主体在国家治理框架下维护金融稳定、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相互关系,以及治理的方式方法、途径、过程和能力。本文认为,“金融治理”的概念和框架更加适用于解释和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事务管理活动和金融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其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的蕴意是健全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塑造现代金融治理能力,即实现国家金融治理的现代化。本文所探讨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是金融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就是金融风险可控,包括实现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银行同业业务等的良好治理,同时,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避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就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优化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从而为金融体系注入源源活力、为金融创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此推论,构建现代化金融治理框架,对缓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出现的突出矛盾、实现两者的统一与平衡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金融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旨向是要求政府履行现代金融治理职能,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明确政府干预边界、推进金融市场化程度,发挥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要通过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有为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从而实现“金融监管”到“金融治理”的转变、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何实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即如何处理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总体上,文章基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背景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变化的实践状态,通过建构现代金融治理分析框架,考察其中存在的金融治理偏差和失灵问题,继而寻求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具体而言,首先,研究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正反两方面影响。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可以进一步防止金融“脱实向虚”的倾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意愿和能力,进而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使得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变窄,促使银行收紧信贷政策、减少民营企业贷款份额,从而加剧了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文章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就是要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推动传统的金融监管范式向金融治理转变。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是实现金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模式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制度、金融治理体制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主体、金融治理工具的多元化,是政策供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动员能力、金融服务能力、通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金融治理中的部门整合和多元融合。再次,文章认为从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实践情况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表现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前后民营企业融资难度的变化,不同企业由于规模、类型、信用甚至隐性社会地位的差异而金融风险与融资水平不同,以及抑制金融业发展造成的金融资源配置和实体经济发展在结构上出现不协调、不适应。其原因在于金融治理制度、体制、政策、协调能力、动员能力等出现问题与偏差,以及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金融治理体系存在的固有矛盾引发的治理失灵。本文从金融治理偏差与失灵两个理论分析维度出发,通过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归因分析结构,系统地揭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一般规律。最后,本文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实现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优化需要完善金融治理偏差与矫正金融治理失灵。其一,采用多元化治理工具,继续推进金融治理手段科技化,丰富已有治理理念。其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积极推动建立更加有序、有效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其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建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的长效机制。其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进程,为金融治理得以实现提供各种制度机制支持。其五,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其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等金融治理各项体系,继续推进金融市场改革与开放,增强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鹿海洋[7](2020)在《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文中研究指明2019年正值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对40年来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进行客观的梳理和评析,有助于我们把握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热点主题和基本规律,并为行政管理实践提供指导,以此来加快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推动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本文将按照问题线索为主,时间线索为辅的思路进行。首先对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的形成进行量化分析。其次,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78-199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92-2002)、经济全球化与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02-2012)、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12-2018),这四个阶段里每个研究主题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价值和缺失进行深入的挖掘。最后,对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演变的规律进行探讨。有助于我们把握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热点主题和基本规律,分析现有研究存在的薄弱环节,探索未来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发展方向。
刘思源[8](2019)在《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信息和智能技术革命对劳动关系的影响越发受到学界关注。作为世界工业体系最完整的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应深入探究技术革命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只有弄清技术革命影响劳动关系的机理,才能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同时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进而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事业之中。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事物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必然要建立在对理论、历史和现实的深入研究之上。但是,目前对新技术如何影响劳动关系的研究大多没能将理论逻辑同历史脉络结合起来。在可资借鉴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中,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强调价格机制的作用,忽视劳动关系演化的社会历史因素;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关注制度因素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对科技创新的分析不足;佩蕾丝等演化经济学家提出了分析技术、金融、制度协同演化的“技术-经济范式”(Techno-Economic Paradigms,TEP)理论,虽然技术-经济范式涵盖了部分劳动关系内涵,但技术-经济范式理论并未专门探讨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问题。鉴于上述不足,本文构建了一种技术革命(工业革命、电气革命和信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框架,进而分析了劳动关系的演化趋势,并探讨了劳动关系的政府规制措施。本文可视为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的具体化研究:技术革命即是对生产力的具体化,劳动关系则是对生产关系的具体化。在理论研究层面,本文采用历史研究、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对劳动关系进行了长期的结构化研究,并分析了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和一般规律。首先,本文借鉴佩蕾丝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提出了“劳动关系范式”(Labor Relations Paradigms,LRP)的概念。劳动关系范式是在较长时期内劳资双方普遍认同并共同遵守的共识性的行为模式,它具有促进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劳动关系范式的内涵包括能够体现劳资双方雇佣关系、分配关系、管理关系的一系列范畴,如就业的稳定性、劳动收入、劳动条件、管理方式、教育和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等。每次技术革命都会催生一种劳动关系范式,并推动新、旧劳动关系范式的更迭。随着技术革命的演化,劳动关系范式会经历“探索-巩固-衰退”的生命周期,这会推动劳动关系“紧张-缓和-紧张”的演化过程。本文结合英、美等国的历史资料,归纳了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和电气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并结合信息和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对信息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作出了展望。其次,本文探究了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范式)演化的动力机制和一般规律。技术革命主要通过“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和“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推动劳动关系(范式)的演化。“机器-劳工替代”机制是随着技术条件的改变及其导致的经济环境变化,生产关系以及劳动和机器两种要素的相对价格相应地发生变化,进而造成劳工替代机器或者机器替代劳工,从而影响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是随着技术条件的改变及其导致的经济环境变化,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谈判能力会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进而造成雇主或工会在集体谈判中相对占据优势、改变劳资双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从而影响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是跨国公司依据技术条件以及东道国的经济环境灵活调整其产业布局,进而使东道国成为资本净流入国或资本净流出国,从而影响东道国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在技术革命演化的不同阶段,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影响上述动力机制,进而推动劳动关系范式“探索-巩固-衰退”的演化过程和劳动关系“紧张-缓和-紧张”的演化过程。政府要促进劳资和谐、为长期的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创造条件,就要以上述三条机制为抓手制定相关政策。在应用研究层面,本文结合上述理论框架,采用历史研究、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分析了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范式)演化历程、动力机制及政府规制效果,并结合智能技术对劳动关系(范式)演化机制的影响和挑战,提出了智能时代政府劳动关系调节政策的转型建议。首先,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演化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这使得中国得以在技术追赶进程中维持相对和谐的劳动关系。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和“国内-国外投资”机制都总体上促进了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平稳发展,这得益于中国产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政府扶持工会发展、国内投资和引进外资的快速增加等。再次,中国政府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以财政支出带动就业、扩大公共部门就业、在劳动立法和司法中保护劳工等,这些都促进了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平稳发展。最后,智能技术将可能替代更多劳工、加强雇主对生产活动的控制、削弱工会力量、促进全球产业转移等,给劳动关系(范式)的转型升级带来挑战。政府应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工会发展、健全劳动法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进而规制劳动关系(范式)、促进劳资和谐,为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创造条件。
张亚丽[9](2019)在《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主权财富基金是由一国政府通过持有的公共财富设立的机构投资者,作为政府参与经济市场的新兴模式,本质上由政府所有,但在金融市场上则体现为以私营实体身份运作。尽管主权财富基金已不是全新现象,但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却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引人注目的焦点,缘由可大致归结为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数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管理资产规模的快速攀升,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主权财富基金与其他私人投资者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母国能够对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行为施加较大的影响,因此该类投资带有的“主权”色彩也引发了东道国的担忧和指责。出于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可能带有的母国政治意图的忌惮,东道国纷纷加大了对该类投资的审查及监管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国家投资保护主义的抬头。针对东道国采取的限制性投资措施,主权财富基金及其母国如何利用现有的国际投资规则维护自身合法的投资利益并妥善解决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以及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如何进一步改善自身治理结构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共分五章,各章重点论述内容如下:第一章为主权财富基金进行海外投资概况及引发法律问题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主权财富基金近年来的投资趋势及在投资领域的角色转变,从设立之初到发展至今,主权财富基金从社会稳定基金角色转变为母国重要的投资工具,对全球金融经济的影响力也逐渐加大,一些新设立的主权财富基金在组织设计、透明度、管理专业性等方面也更加趋向完善。而后,在本章最末着重分析了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扩张引发的与东道国之间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一部分出于东道国对此类投资可能暗含了推进母国政治目标意图的担忧,一部分源于主权财富基金作为国家控制的投资工具可能援引主权豁免的担忧,还涉及到投资争端的解决以及社会责任的承担问题。本文余下章节的论述就将从本章最后列举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引发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展开,因此第一章为后文进一步探讨相关问题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为东道国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法律监管。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加剧了各国对主权财富基金的监管力度,东道国采取的一些监管措施明显超出适当的审慎标准,构成了投资保护主义,本章以此为背景展开论述了目前东道国采取的几种典型的监管措施,包括更新投资审查制度、暂时中止表决权、设置投资份额上限、限制资金自由流动等,除了东道国监管外,主权财富基金为了树立良好投资形象,也在一直探索自我监管的模式,在自我监管实践领域最为成功的为“圣地亚哥原则”的达成,本章对该原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内在缺陷也进行了阐述,该原则对主权财富基金的透明度问题及治理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制,但也暴露出了改革的有限决心,主要体现在原则可执行性的缺失。为了弥补上述缺失,可从东道国及国际两个层面,将“圣地亚哥原则”间接转化为具有约束力或至少起到威慑作用的规则,转化途径包括东道国可将评估规则与“圣地亚哥原则”相结合,或者将“圣地亚哥原则”作为双边投资条约的基准,从而间接嵌入双边投资条约当中。本章最后对东道国采取监管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主权财富基金的应对策略进行了阐述。第三章主要论述了东道国监管背景下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对于主权财富基金来说,监管和保护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也是东道国与主权财富基金及其母国相互角力的场地。本章先从双边投资条约对主权财富基金的保护入手,虽然双边投资条约保护外国投资的宗旨一直得以延续,但在内容方面却表现出差异化以及新发展,与主权财富基金保护相关的新议题主要体现在“投资者”、“投资”概念的扩展、投资待遇标准、征收补偿权、例外条款等都加入了新内容。双边投资条约在主权投资领域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但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若要寻求双边投资法的保护仍面临重重挑战,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的认定,除此之外,双边投资条约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将东道国监管措施归为间接征收,这将决定主权财富基金能否因限制性措施的实施获得东道国补偿;双边投资条约中新加入的国家安全例外或其他一般例外条款能否适用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以及可否在涉及东道国重要利益的情形下免除东道国的条约义务;现有双边投资条约在解决投资争端方面的适当性是否应当重新加以衡量,上述问题都将对投资条约适用的充分性构成挑战。本章最后概括介绍了 WTO多边协定、OECD文件及欧盟法律能够为主权财富基金提供的补充性保护,特别是在投资待遇及投资争端的解决方面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法律依据。第四章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解决进行了着重及详细探讨。本章开始以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投资争端及解决现状作为背景介绍,引出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能否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国际投资条约中就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及“投资”的规定还是模糊不清的,但是这些投资条约中往往包含一些典型术语,对此类术语的法律解释赋予了主权财富基金被列入“投资者”的可能性,因此在认定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时需要就投资条约中的相关具体规定并同时结合目的及宗旨进行逐一解释。主权财富基金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涉及的另一问题为ICSID仲裁庭对该类争端管辖权的确定,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对《ICSID公约》相关条款进行解释以确定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为“私人投资”还是“公共投资”。除了在双边投资条约框架下解决争端外,在贸易领域以WTO协定为中心的多边贸易框架下也设立了专门的争端解决机制,主权财富基金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若能在该机制下解决,无疑将为其投资权利提供更全面且有别于双边投资条约的保护。本章最后也对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间接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进行了设想,分析了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适用的可行性。第五章就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在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如何应对“走出去”带来的投资挑战进行了分析。本章以介绍我国得到官方认可、未得到认可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概况及引发的他国投资关切作为切入点,意在引出后文对我国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角色定位及发展路径的探讨。在探讨投资角色定位时,公-私分化是围绕我国主权财富基金身份认定的关键问题,也是影响基金投资待遇的根源。基金自身需要“私人投资者”的身份认同,但投资接受国不可能视其为纯粹的“私人投资者”。我国主权财富基金自身的性质也决定了它是在私领域从事活动的公有主体。因此,我国主权财富基金不应刻意追求私人投资者法律地位,而是应从法律结构、治理和监管等方面改善外界对基金经营、运作的印象,从而为自身赢得公平合理的投资待遇。在探讨我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路径时,本章从基金和国家两个层面提出可行性建议,具体包括主权财富基金完善自身治理机制以及在投前、投中、投后如何预防化解投资法律风险的建议,也对我国政府在基金治理规则、国际投资条约规则的制定中如何保障基金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彭塔丽(Phuangthaly ANOLY)[10](2017)在《老挝和中国加入WTO的立法准备比较研究 ——以经济行政法为视角》文中提出经过长达15年的谈判,老挝于2013年2月2日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一员,成为该组织第158个的国家。就老挝而言,这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老挝逐步提高国际地位和进一步参与国际事务的重要步骤。世界贸易组织对其成员国的要求十分严格,因此,老挝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对于经济行政部门和非经济行政部门来说,都需要作出一系列的调整以满足WTO制定的各项制度及规定要求。本文以老挝加入WTO前和加入WTO后的经济行政法的立法准备为线索,对主管贸易部门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贸易法律法规工作进行梳理,这里包括立法准备的启动,立法程序的选择,立法价值的审视,立法内容的完善,主要围绕借鉴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的经济行政法的调整经验,对老挝经济行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修改和制定,立足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的要求,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这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意义、背景,论述与本文有关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梳理了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主要介绍老挝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做的准备工作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老挝的影响;第三部分主要分析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的经济行政法的立法情况与发展,其内容概括了经济行政立法的必要性,以及立法程序和面临的挑战;第四部分在探讨了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经济行政法的立法情况和特点之后,重点阐述了老挝经济行政法立法的中国经济经验借鉴;第五部分是阐述了老挝经济行政法立法的任务与目标及未来发展,主要介绍老挝成为WTO 一员后应如何构筑完善的经济行政法体系,并着力立法目标的实现。
二、加入WT0对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提出的挑战及应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WT0对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提出的挑战及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3)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以中国企业“走出去”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的背景 |
(二) 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基本思路 |
第一章 “国家安全”及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
一、“国家安全”的内涵 |
(一) “国家安全”的产生 |
(二) “国家安全”的范围 |
(三)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国家安全”的定义 |
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渊源和变迁 |
三、外资并购与国家安全审查的关系 |
四、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体系 |
(一) 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法律渊源 |
(二) 外资并购国家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 外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一、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 |
(一) 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现代化改革的动因 |
(二) FIRRMA中的制度新动向 |
二、欧盟《欧盟外资审查框架》 |
(一) 《欧盟外资审查框架》出台的背景 |
(二) 《欧盟外资审查框架》的特点 |
三、澳大利亚的安全审查制度 |
(一) 澳大利亚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相关立法 |
(二) 澳大利亚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特点 |
四、各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差异 |
(一) “国家安全”的定义不同 |
(二) 审查范围不同 |
(三) 救济途径不同 |
五、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新发展 |
(一) 国家安全审查范围更加广泛 |
(二) 审查程序日趋严格 |
(三) 加大对外国政府背景企业审查力度 |
(四) 贸易关系影响审查力度 |
第三章 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状分析 |
一、基本状况 |
(一) 我国坚持海外购交易的必要性 |
(二) 海外并购发展与挑战并存 |
二、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的阻碍因素 |
(一) 并购目标国家政治局面 |
(二) 保护主义呼声 |
(三) 歧视性政策 |
三、日趋严格的外国国家安全审查对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 |
(一) GrandChip投资公司并购爱思强案 |
(二) 蚂蚁金服收购美国速汇金案 |
(三) 国家电网收购澳洲电网案 |
四、我国企业在接受外国国家安全审查中存在的不足 |
(一) 缺乏对东道国法律规范的深入了解 |
(二) 违反东道国法律法规 |
(三) 国家和相关社会组织指导和服务缺失 |
第四章 我国如何应对外国国家安全审查 |
一、政府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
(一) 对外为我国企业争取有利的投资并购环境 |
(二) 对内加强对企业的支持与引导 |
二、企业必须在投资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策略 |
(一) 并购投资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
(二) 投资时随机应变 |
(三) 并购失败后寻求救济 |
三、社会组织提供必要帮助 |
(一) 发挥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
(二) 法律机构提供专业性咨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核心概念界定 |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
二、基层政府经济职能 |
三、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 |
第二节 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原因 |
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 |
二、贸易领域保护主义盛行 |
三、经济新常态是当前存在的客观状态 |
第三节 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主导方向 |
一、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
第二章 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运行现状 |
第一节 基层政府干预经济社会界域现状 |
一、发挥基层政府经济指导作用 |
二、实现政企分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考核体系现状 |
一、构建科学工作评价体系 |
二、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放管服”改革现状 |
一、行政审批制度逐渐完善 |
二、实行政务公开 |
第四节 基层政府行为法治化现状 |
一、确保基层政府行为合法化 |
二、强化基层政府监管职能 |
第三章 当前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中的认识误区 |
一、基层政府职能定位模糊 |
二、对基层政府经济职能存在认识偏差 |
三、法制体系不完善影响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进程有效推进 |
第二节 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滞后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需求 |
一、部分产业产能过剩现象依然存在 |
二、供给侧产品不满足消费需要 |
三、体制机制不完善增加供给成本 |
第三节 基层政府创新驱动力不足 |
一、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偏低 |
二、激发与扩容经济社会创新力的财政支撑有限 |
三、相关激励与保障机制不健全 |
第四章 助推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明确新时代基层政府经济职能的内涵 |
一、理顺党政关系更好发挥党的统领作用 |
二、转变理念正确认识基层政府经济职能 |
三、完善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保障改革成果 |
第二节 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需求 |
一、发展要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
二、鼓励新兴产业发展满足消费需求 |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中小型企业制度性成本 |
第三节 增强创新驱动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一、革新绩效评价体系着重提高经济发展内驱力 |
二、拓宽基层政府财政来源集中保障经济社会创新集聚效力 |
三、完善社会保障机制重点激发激励经济社会创新活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政府经济金融职能的理论演进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研究 |
(三)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研究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研究 |
(五)文献述评 |
四、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 |
(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概念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的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政府金融监管改革理论 |
(二)现代金融治理理论 |
第二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概述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时代背景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行动机制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影响 |
(一)正面影响 |
(二)负面影响 |
三、实践层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 |
(一)调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重点 |
(二)平衡“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 |
(三)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第三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金融治理现代化 |
一、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阐释 |
(一)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 |
(二)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金融治理模式现代化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意涵 |
(一)“防风险”与“促发展”的有机统一 |
(二)政府治理行为制度性约束的同步加强 |
(三)中央和地方金融治理权力的合理配置 |
(四)政府、市场和自组织治理机制的协调 |
(五)金融治理“公共理性”水平显着提升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理论框架建构 |
(一)现代金融治理体系构面 |
(二)现代金融治理能力构面 |
(三)现代金融治理模式构面 |
第四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探析:金融治理的偏差与失灵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景观 |
(一)总体性失衡表现 |
(二)阶段性失衡表现 |
(三)结构性失衡表现 |
(四)冲突性失衡表现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偏差 |
(一)治理制度偏差 |
(二)治理体制偏差 |
(三)治理主体偏差 |
(四)治理工具偏差 |
(五)金融政策偏差 |
(六)协调能力偏差 |
(七)动员能力偏差 |
(八)服务能力偏差 |
(九)通用能力偏差 |
(十)治理模式偏差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失灵 |
(一)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 |
(二)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 |
(三)金融治理机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归因的二维结构 |
(一)基本假设 |
(二)二维结构 |
(三)结构矩阵 |
第五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路径选择:金融治理的矫正与完善 |
一、提升金融治理工具的运用水平 |
(一)实现治理工具多元化 |
(二)推进治理手段科技化 |
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 |
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 |
(一)加强各项政策紧密配合 |
(二)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政策 |
(三)落实民企长效发展政策 |
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 |
五、理顺金融治理之中的各种关系 |
(一)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 |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 |
(三)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六、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制与体系 |
(一)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
(四)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Citespace可视化分析法 |
(二)统计分析方法 |
(三)历史研究法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形成的量化分析 |
第一节 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的涵义 |
一、行政管理的涵义 |
二、学术研究主题的涵义 |
第二节 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阶段的划分依据 |
一、党的政策 |
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
三、中国行政管理自身的发展规律 |
第三节 期刊样本分析 |
一、各期刊文章占总样本比例 |
二、发文作者分析 |
三、关键词分析 |
第四节 着作样本分析 |
第五节 研究主题汇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78-1992) |
第一节 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 |
一、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背景 |
二、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 |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背景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评析 |
第三节 行政效率的研究 |
一、行政效率研究的背景 |
二、行政效率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行政效率研究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92-2002)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 |
一、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研究 |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背景 |
二、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全球化与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02-2012) |
第一节 WTO对政府运行方式的影响研究 |
一、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背景 |
二、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
一、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评析 |
第三节 政府绩效管理研究 |
一、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背景 |
二、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12-2018)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背景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
一、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演变的规律探寻 |
第一节 研究主题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 |
一、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研究 |
二、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 |
三、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 |
第二节 研究主题以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为主线 |
一、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二、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主题形成引进-消化-构建-创新的研究路径 |
一、研究主题的引进(1978-1992) |
二、研究主题的消化(1992-2002) |
三、研究主题的构建(2002-2012) |
四、研究主题的创新(2012-2018) |
第四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主题贯穿改革过程始终 |
一、以经济职能为重心的机构改革研究 |
二、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心的机构改革研究 |
第五节 研究主题演变中的缺失和发展趋势展望 |
一、研究主题演变中的缺失 |
二、研究主题演变中的发展趋势展望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8)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核心概念解释 |
1.2.1 技术革命与技术-经济范式 |
1.2.2 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范式 |
1.2.3 演化与演进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篇章结构与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主要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1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1.1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框架 |
2.1.2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2 马克思主义的劳资关系演化理论 |
2.2.1 马克思对劳资矛盾变化趋势的辩证分析 |
2.2.2 马克思主义的劳资关系演化理论框架 |
2.2.3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3 西方非正统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3.1 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3.2 新熊彼特学派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技术革命演进中的劳动关系变迁 |
3.1 技术革命、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范式 |
3.1.1 三次技术革命浪潮 |
3.1.2 劳动关系及其衡量方式评述 |
3.1.3 劳动关系范式及其特征 |
3.2 从工业革命爆发至今的劳动关系变迁 |
3.2.1 劳动关系变迁概述 |
3.2.2 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概述 |
3.2.3 电气革命的劳动关系概述 |
3.2.4 信息革命爆发以来的劳动关系演化 |
3.3 技术革命演进中的劳动关系变迁特征 |
3.3.1 劳动关系随着技术革命的演进而跨越式进步 |
3.3.2 劳动关系的发展在特定时期可能停滞或倒退 |
3.3.3 政府干预劳动关系发展愈发重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 |
4.1 技术革命的演化阶段与演化规律 |
4.1.1 康德拉季耶夫长波与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4.1.2 对技术革命浪潮的阶段划分 |
4.2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及制约因素 |
4.2.1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 |
4.2.2 动力机制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及制约因素 |
4.3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一般规律 |
4.3.1 技术革命爆发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2 技术革命成长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3 技术革命扩张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4 技术革命成熟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5 劳动关系演化规律的普遍性与差异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历史证据 |
5.1 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1 工业革命爆发前夕英国的劳动关系概述 |
5.1.2 工业革命爆发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3 工业革命成长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4 工业革命扩张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5 工业革命成熟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 电气革命时期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1 电气革命爆发前夕美国的劳动关系概述 |
5.2.2 电气革命爆发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3 电气革命成长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4 电气革命扩张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5 电气革命成熟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3 信息革命中劳动关系不平衡发展的原因 |
5.3.1 “机器-劳工替代”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2 “劳工-雇主博弈”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3 “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4 意识形态和政府调控方面的原因 |
5.3.5 劳动关系不平衡发展原因的小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实证检验 |
6.1 基于主成分模型的劳动关系量化研究 |
6.1.1 量化劳动关系的方法选择 |
6.1.2 主成分模型原理概述 |
6.1.3 指标选取、描述性统计与模型检验 |
6.1.4 主成分模型的结果 |
6.2 劳动关系同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检验 |
6.2.1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2.2 变量描述、平稳性与协整关系检验 |
6.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4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6.3 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机制检验 |
6.3.1 理论框架回顾与实证研究假设 |
6.3.2 变量说明与实证模型设计 |
6.3.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平稳性检验 |
6.3.4 回归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 |
7.1 中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历程及其阶段 |
7.1.1 技术-经济范式与技术-经济范式追赶 |
7.1.2 中国对电气革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1949-2001年 |
7.1.3 中国对信息革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2002年至今 |
7.2 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变迁 |
7.2.1 追赶电气革命进程中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 |
7.2.2 追赶信息革命进程中我国劳动关系的分化 |
7.2.3 中西方劳动关系演化的比较 |
7.3 中国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及政府调节 |
7.3.1 中国的“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3.2 中国的“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3.3 中国的“国内-国外投资”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实证检验 |
8.1 基于主成分模型的中国劳动关系量化研究 |
8.1.1 变量选取、描述性统计与模型检验 |
8.1.2 主成分分析过程与结果 |
8.2 研究假设、实证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
8.2.1 理论回顾与研究假设 |
8.2.2 实证模型设计 |
8.2.3 变量说明 |
8.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平稳性与协整关系检验 |
8.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8.3.2 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8.3.3 变量的协整关系检验 |
8.4 调节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及分析 |
8.5 中国政府劳动关系干预政策的效果检验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智能时代劳动关系的演化方向及转型政策 |
9.1 智能时代的劳动关系演化趋势展望 |
9.1.1 灵活就业、线上工作、多份兼职和自主创业逐渐普及 |
9.1.2 劳动者收入多元化,普遍由工资收入和资产收益组成 |
9.1.3 劳动条件进一步改善,更加人性化并且更加富有弹性 |
9.1.4 管理方式将向扁平化、虚拟化、民主化、弹性化转变 |
9.1.5 教育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线上教育将得到广泛认可 |
9.1.6 在政府推动下,社会福利制度更完善、福利水平提高 |
9.1.7 智能时代的劳动关系稳定性分析 |
9.2 智能技术对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1 智能技术对“机器-劳工替代”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2 智能技术对“劳工-雇主博弈”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3 智能技术对“国内-国外投资”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3 智能时代政府促进劳动关系平稳转型的政策建议 |
9.3.1 政府调节“机器-劳工替代”机制的政策建议 |
9.3.2 政府调节“劳工-雇主博弈”机制的政策建议 |
9.3.3 政府调节“国内-国外投资”机制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综述 |
三、论文的创新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法律问题概述 |
第一节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发展概况 |
一、主权财富基金投资领域的扩张 |
二、影响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因素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在投资领域的角色转变 |
一、由稳定基金到金融投资者 |
二、由对金融经济的负面效应到积极影响 |
三、新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的动机转变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安全监管 |
二、主权豁免 |
三、社会责任投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主权财富基金面临的东道国监管及自我应对 |
第一节 投资保护主义浪潮催生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监管 |
一、国家安全关切引发的投资保护主义措施 |
二、主权财富基金监管与金融稳定性 |
三、东道国进行主权财富基金监管的利益考量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监管模式 |
一、东道国实施的主权财富基金监管措施 |
二、主权财富基金的自我监管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监管的缺失与克服 |
一、东道国监管措施保护对象的模糊性 |
二、东道国监管的目标及关键要素 |
三、东道国监管应注意的问题及主权财富基金的应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东道国监管背景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利益之保护 |
第一节 双边投资条约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 |
一、双边投资条约中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保护相关的新发展 |
二、双边投资条约在保护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中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多边框架下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 |
一、GATS在服务贸易领域为主权财富基金提供的一般保护 |
二、WTO多边货物贸易协定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适用 |
三、OECD文件对主权财富基金保护的指导意义 |
四、欧盟法律对主权财富基金的区域性保护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保护面临的困境及克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的争端解决机制 |
第一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产生及解决现状 |
一、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投资争端 |
二、投资争端解决途径的不完善及选择受限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行性分析 |
一、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及当下面临的挑战 |
二、双边投资条约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管辖权的确定 |
三、《ICSID公约》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管辖权的确定 |
四、主权财富基金提起规制性征收之诉的可行性 |
第三节 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其他途径 |
一、利用WTO争端机制间接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设想 |
二、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进行海外投资时应注意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发展现状 |
一、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性质及对外投资概况 |
二、中国主权财富基金面临的他国投资关切 |
三、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新起点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法框架下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角色定位 |
一、公共与私人之间的投资者身份对抗 |
二、法律治理结构对中国主权财富基金身份认定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路径分析 |
一、主权财富基金层面 |
二、国家层面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老挝和中国加入WTO的立法准备比较研究 ——以经济行政法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重点 |
四、文献考察 |
(一) 经济行政法的相关概念 |
(二) 老挝行政法中经济行政法的研究现状 |
(三) 中国行政法理论和经济行政法的相关研究 |
(四) 有关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文献考察 |
(五) 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研究文献 |
五、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方法 |
(二) 归纳研究方法 |
(三) 比较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与立法准备 |
一、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准备 |
(一) 老挝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 |
(二) 老挝加入WTO前经济行政法的立法准备 |
二、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会与挑战 |
(一) 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 |
(二) 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 |
第二章 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 |
一、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国内政治的影响 |
(一) 以扩大经济领域和贸易为重点 |
(二) 贸易的国际化提升国际政治地位 |
(三) 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 |
二、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经济的影响 |
(一) 老挝加入世界贸组织对政府的收入影响 |
(二) 老挝加入世界贸组织对投资的影响 |
(三) 老挝加入世界贸组织对国内外市场的影响 |
(四) 老挝加入世界贸组织对知识产权保护 |
三、老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社会的影响 |
第三章 老挝加入WTO过程中的经济行政法立法工作 |
一、加强经济行政立法的必要性 |
二、老挝的立法程序 |
三、老挝加入WTO过程中的经济行政法的立法 |
(一) 老挝加入WTO前后的立法现状 |
(二) 老挝加入WTO前后立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第四章 中国加入WTO前后的经济行政法的立法 |
一、中国经济立法的理论概述 |
二、中国加入WTO过程中的经济行政法的立法工作 |
(一) 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行政法立法工作开展 |
(二) 中国经济行政法的立法工作现状 |
(三) 目前中国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
三、老挝经济行政立法的中国经验借鉴 |
(一) 加强经济行政立法工作的透明度 |
(三) 促进经济行政法的完善化 |
第五章 老挝经济行政立法的展望 |
一、强化经济行政立法的目标与实现 |
(一) 经济行政立法的目标 |
(二) 经济行政立法的实现 |
二、明确老挝经济行政立法的价值与意义 |
(一) 法律基础设施的完善 |
(二) 经济行政立法的完善 |
三、构筑完善的经济行政法体系 |
(一) 完善经济行政法体系的内在影响 |
(二) 完善经济行政法体系的外在因素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加入WT0对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提出的挑战及应对(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D]. 沈丁心. 外交学院, 2021(10)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3]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以中国企业“走出去”为视角[D]. 刘雨叶. 苏州大学, 2020(03)
- [4]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5]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基层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研究[D]. 吕金珂. 青岛科技大学, 2020(01)
- [6]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D]. 高锐. 吉林大学, 2020(08)
- [7]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D]. 鹿海洋.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8]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D]. 刘思源.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6)
- [9]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 张亚丽. 山东大学, 2019(02)
- [10]老挝和中国加入WTO的立法准备比较研究 ——以经济行政法为视角[D]. 彭塔丽(Phuangthaly ANOLY). 华东师范大学, 20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