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世界社会工作年会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吴凤云[1](2020)在《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服务产品化及其效果研究 ——以N机构社会组织孵化器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各地社会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多,社会组织接受的“订单”也在不断激增,相关的业务甚至从“一地”扩展到“多地”,社会组织通常会采用项目制方式进行孵化运作,但这种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遭遇专业性不足,影响力有限,难以获取资源,缺乏标准价格体系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不少社会组织(机构)尝试了向服务产品化方向的转型与实践。本文以组织生命周期理论和组织变革理论为指导,以N机构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孵化器为个案,对其服务产品化转型实践展开研究。论文在厘清服务产品化的概念的基础上,对社会组织孵化器服务产品化与传统服务项目化加以了区分,同时也探讨了社会组织孵化器走向服务产品化的逻辑机制和具体路径,认为服务产品化是指将所提供的服务通过统一的服务标准、可衡量的服务质量和体系化的定价机制来体现,并形成具有特定属性的规范化的、标准化的、控制性更强的服务产品。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服务产品化,更多的是一种思维方式,督促社会组织孵化器的运营者时刻关注服务对象的真正需求,并把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服务变成“可视化”、“可操作”、“可参考”的产品说明书,无论到任何客户的手上,都可以一眼看明白服务内容、方法和价值。根据文献研究和深度访谈的结果,本文以N机构社会组织孵化器为个案进行分析,将其产品化服务体系提炼为运营管理体系、保障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三大模块,总结了服务产品化对社会组织孵化器的作用效果:第一,服务产品化有利于社会组织孵化器标准化;第二,服务产品化有利于社会组织孵化器高效化;第三,服务产品化有利于社会组织孵化器规模化,认为社会组织孵化器仍面临服务自由度难把控、组织孵化资源受限、高级社工人才短缺等问题与挑战。最后总结出相关结论与启示,社会组织孵化器应具备产品思路,坚持产品路线,秉承公益属性,开发产品资源,培育核心团队,吸引社工人才。目前,关于社会组织孵化器服务产品化的学术研究还处于初步的探讨阶段,本文借助于有限的案例加以分析并得出了相关结论,社会组织以服务产品化来进行孵化的效果及其限度还需要后续大量的研究来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刘小东[2](2020)在《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现状研究 ——以H社工机构低保核查项目为例》文中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扶贫政策中保障农村居民基本权益的最后一张“保护网”,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受基层工作人员不足,以及基层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相对较低的限制,保障低保制度良性运行的低保核查机制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为确保低保核查工作的精准性,促进低保制度的良性运行,社会工作顺应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反贫困的需要开始介入农村低保核查。随着社会工作的不断发展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力度的加大,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在全国各地开始实施。但目前,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现状以及低保核查项目运作过程并不明晰,致使社会工作在介入农村低保核查时缺乏相应的参考,从而阻碍了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发展以及社会工作在扶贫工作中成效的提升。本文首先研究了我国农村贫困问题与扶贫政策的发展及实践,总结我国低保核查制度以及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整体状况。其次,以H社工机构低保核查项目为例,运用文献分析法、参与式观察法、以及访谈法,对低保核查项目的前期准备、具体核查过程、以及核查案例等进行了展示。再次,笔者描述了核查项目取得的成效,分析了低保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核查项目存在的对行政力量依赖过强、监管机制缺乏以及培训力度不足,志愿者能力缺乏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分析了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优势与可行性路径,对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进行了展望,预测了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光明的前景,以期对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王岩[3](2020)在《社会工作助推乌鲁木齐市社区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区不仅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维持社会良性运行的基本单位。社区安全对实现社会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当前社区安全正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必须转变传统安全治理思路,创新社区公共安全治理机制。现在我国着重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强调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基于我国社会治理新格局,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重新思考社区公共安全治理中如何做到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社区建设为社区公共安全治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思路,在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由划船者变为掌舵者。社区安全与社区内所有的居民都有关系,居民作为安全社区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在安全社区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论文将从社区居民的角度入手,探讨居民在安全社区建设中的参与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社会工作作为新途径已嵌入到社会的多个领域,论文将在安全社区建设中融入社会工作方法,探索在社会工作助推下,社区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策略和方法,来提高居民参与率,提升居民安全感、责任感,确保社区和谐稳定,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实效性和长久性。本文结合文献研究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梳理安全社区建设的发展历程和举措、居民参与社区安全作用、公众参与理论等研究基础上,通过对乌鲁木齐市部分社区的调研,整理出目前安全社区建设的基本举措、居民参与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居民参与的因素。问卷从居民的参与认知、参与意愿、参与能力、参与机会几个方面进行调研,分析居民参与情况。就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状况来看,存在居民参与方式被动;居民参与水平较低,积极性不高;居民参与能力不足,参与行为受限;居民参与主体局限,参与方式与途径单一等问题。由于社会工作作为居民参与的新途径已嵌入到社会的多个领域,论文将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和方法融入安全社区建设,创新安全社区建设路径,实现社会工作介入有效途径探究。在当前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中社会工作可以通过开展安全宣传主题活动、聚焦居民利益和需求、培育社区志愿组织、搭建居民参与平台和机制等多个方面来加强居民参与程度,营造社区安全文化氛围、培育居民的社区意识、提升居民的参与能力、提升居民参与机会。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营造全民参与的安全氛围,培育和谐互助的安全文化,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社会大局,是我国建设安全社区的目标,也是社区工作人员的追求。笔者希望通过本文,为安全社区建设、为社区公共安全治理提供新思路。
常成[4](2020)在《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J省多地的调研》文中研究指明长期照护是人类社会进入老龄化时代的伴生制度,更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背景下失能失智老年人不可或缺的社会服务政策。我国于2011年首次在政策文件中识别到长期照护政策的服务对象——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并明确提出解决这一群体的照护依赖问题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自此之后,党和国家加强了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各国家部委围绕长期照护开展了不同养老服务递送模式建设、专项养老服务补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一系列的相关社会政策。但遗憾的是,这些社会政策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的生活状态,也未能有效瞄准和满足长期照护对象的实际需求,并出现了严重的执行偏差和走样现象。具体来说,这种偏差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类:第一,旨在解决照护依赖问题而投资修建的各类养老机构更多收住健康的老年人群体,而非失能失智老人。第二,旨在从供需两端补给长期照护事业的各级各类财政补贴失去了长期照护的属性和意义,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群体错配。第三,旨在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经济补偿的长期照护保险的财务可持续性明显不足且覆盖人数相当有限。由此,一项旨在“雪中送炭”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问题的政策演变成了为健康老年人“锦上添花”提供多种服务的福利。通过梳理文献发现,当前学界对此问题的解释路径多从技术视角、利益视角、体制视角和环境视角出发,聚焦于政策执行的现象描述,其解释机制尚较为零散且抽象性过高,不仅对偏差的阐释还不充分,也未能揭示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出现如此偏差的根本原因和发生机制。鉴于此,本研究以社会政策过程的视角统御现有研究,根据结构-机制分析的基本原理,建立了一个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逻辑起点—内在冲突—发生过程的分析框架,借助政策文本分析法挖掘政策执行失真的深层动因,并结合对J省多地的深入调研展现科层组织的运作逻辑,以期提供更具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政策创新,为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研究添砖加瓦。从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逻辑起点来看,国家层面存在理念偏差与界定失准的问题。一方面,长期照护政策的施行理念仍未跳出养老的中国式传统概念,呈现制度依附性困境。另一方面,针对外来术语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带有简单化的笼统认知倾向,两者共同造成长期照护政策难以形成独立于健康老年人的综合性服务制度。从长期照护政策执行依据的内在冲突来看,各相关国家部委出台和印发了多项与长期照护相关的实施通知、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但若以社会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标准考察,现有政策文本存在多重规范性欠缺的问题。第一,明晰性标准模糊。不仅缺乏项目完整的需求评估体系和失能失智分级分类标准,也未能建立识别和评估长期照护质量的科学评价系统。第二,一致性标准缺失。当前各国家部委的相关政策重点、原则和理念并不统一,照护资源和服务还较为零散,没有形成多部门的政策合力。第三,合法性标准不足。现有政策仍是较低层次的行政性法规,尚未形成专门法律,系统的法规体系更是无从谈起。考虑到我国政治的体制性因素和府际关系的复杂特征,再结合上述阶段已存在的问题与困境,长期照护政策在执行阶段的运作模式更值得注意和研究。依托J省多地调研的大量经验事实,从纵向层级结构和横向部门关系角度可以发现变通执行与碎片化管理两种实践逻辑。在纵向结构上,面对中央政府作为政治任务的老龄工作,地方政府设置了“硬指标”、“强激励”、“一票否决”等压力型考核机制。当这一机制逐级传导下来,基层政府往往会在完美行政与地方利益代表者之间相机变通行事,以致于表现出选择性变通、歪曲性变通和敷衍性变通的应对策略。在横向结构上,各行政部门在路径依赖的影响下仍沿袭对原有职责的执行理念与原则,在长期照护领域各行其是且沟通不畅,无法统筹照护资源与整合相关服务,形成了这一政策在标准、服务和经办上的管理“碎片化”困局。要突破当下的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困境,纠正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照护不足的政策偏差,观念性变革是基础,科学性强化是关键,整体性治理是手段。分别来看,在宏观选择层面,一是要针对我国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照护需求的实际情况,在长期照护政策安排上从供给侧发力走向需求侧推动,形成政策观念和具体方法的统一体。二是应更加谨慎地选择长期照护筹资模式,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在中观制定层面,在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的失能失智分类标准和评估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定国家、市场、家庭、个人等主体在长期照护政策中的基本责任和首要任务,从而实现照护服务的多元化供给。在微观执行层面,从纵向层级性治理和横向多属性治理两方面矫正和消解压力型体制与路径依赖的影响,减少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整合碎片化资源,避免前文所述的“政绩工程”、“庇护关系”、“三把标尺”等现象的再次发生,以达至长期照护政策的绩效与目标。
刘刚[5](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谢军[6](2019)在《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以S省“转型试点”高校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这为新时代包括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内的我国高等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自1999年以来,在高等教育精英化—大众化—普及化的进程中,我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应势而生并快速发展。截止2018年底,我国共有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721所,数量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的58%,占据“半壁江山”以上,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办好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提升和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水平是决定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而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关键在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目前,关于我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的研究,在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均还比较欠缺,需要全面、深入的进行探索。本研究以“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题,以S省“转型试点”高校为对象,按照分析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实践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深入探究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提出系统加强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为我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作出贡献。在实践层面,宏观视角和微观视角相结合,着眼S省11所“转型试点”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整体状况和A高校及其三个系(专业),综合运用文本分析、访谈法和问卷调查、个案研究等研究方法,对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激励措施等现状进行整体扫描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运用归纳与演绎的思维方法,依据调查问卷数据和访谈获取的资料,从人力资源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和激励理论等视角,探究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理论层面,对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其“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梳理,根据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自身特点,综合运用文献法、访谈法、问卷法、因子分析法等,构建了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合格标准的指标,为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目标导向”。研究发现,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双师”内涵各不相同,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双师型”教师数量少,学历和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实践经验缺乏,应用能力不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措施缺乏,保障条件有限等问题,不能适应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导致这些问题,主要有主观认识不到位、院校研究开展不够、增量补充渠道不畅通、能力提升激励机制不健全、硬件条件保障不得力、建设发展的合力未形成等多方面原因。研究还发现,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的合格标准,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修养、实践应用能力、课程教学能力、理论知识水平和性格心态特征五个方面。其中实践应用能力的占比最高,体现了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目标。研究建议,加强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应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综合施策。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改革编制管理办法,制定“双师型”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履行责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要发挥主体作用,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培训、引进、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实践条件建设、院校研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教师个体要主动顺应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强化以提升实践能力为重点的专业发展观,增强“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的主动性,积极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积极投身实践教学,努力促进自身专业不断成长。
郜清攀[7](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张登利[8](2019)在《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性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就业制度、养老服务、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环境支持、社会参与等为支撑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是完善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目标。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亟需完善当前的支持性政策,要真正实现“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目标,在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同时需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家庭和社区支持体系,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设施。本研究基于供需关系的研究视角,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年鉴、社会服务发展和统计公报、经济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公报、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等统计数据,综合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福利多元理论”、“政策工具理论”为理论指导,采用文献研究、定性与定量研究、综合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沿着“规范研究——实证研究——对策研究”的研究思路,以“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缺失——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平衡——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体系构建”的分析框架展开研究。从历史发展进程角度梳理中国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发展历程发现,新中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显着成效。主要表现出政策客体逐渐扩大、养老服务项目内容日益丰富、居家养老方式地位日益凸显、市场型和动员型政策工具成为主流、政策效果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等显着特点。同时,在老龄化、城镇化、空巢化等新形势下,也表现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地位亟需政策巩固,“社区为依托”的制度化政策机制缺失,“机构为补充”的弱自主性和强依附性。通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定量计算和需求预测分析,对比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及供给预测定量计算及其影响因素显着性分析,认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量与供给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量大,供给水平有限,关键原因在于居家养老服务缺失有效的政策支持。主要表现为养老服务经费与实际需求不对等;专业人员与服务需求差距大;社会组织与社会需求不匹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不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体系的财税政策、人力资源、社会组织、老龄产业四大要素之间具有较强的内在关联性。财税政策是发展养老服务中政府财政责任的重要工具,是政府政策支持体系的核心,是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发展的实现路径;作为一项准公共服务,如何提供足够的专业人才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人力需求是政府必须直面的问题,也是其居家养老政策支持体系构建中的核心意涵;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供给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与递送,在面对老年人多元需求时能够弥补国家、市场和家庭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不足;老龄产业发展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广度、深度和规范化迈进的保障。支持性政策体系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保障,完善支持性政策体系应遵循以下理念原则:坚持老年人主体需求是政策支持体系的基本原则;人与财是居家养老服务有效发展的基础与核心;社会组织、资本市场参与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政策支持主体和相关政策支持主体之间应通力合作、互补联动。中国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体系的完善,应强化政府在居家养老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形成财税支持体系,从而多层面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支持政策应通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家人三方面的支持来保证居家养老的服务供给;应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在进行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时,应通过广泛的汲取、挖掘、开拓社会资源,发展多元供给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应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的政策支持,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探索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多种合作方式,完善优惠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培育居家养老老龄产业发展。
张涵嵋[9](2019)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进程的加快,产品生产过程日益“碎片化”,这种生产模式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促进技术进步等途径影响一国经济或产业的发展。我国服务业也越来越频繁的参与到国际分工的过程中,作为未来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点产业,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发展状况将显着影响其对经济的提升效果。然而在发达国家或服务大国主导和控制的全球价值链下我国服务业仍处于被支配地位,同时由于世界经济发展持续低迷和西方国家推行“逆全球化”,短时间内我国服务业试图单纯的通过参与全球价值链实现地位的攀升,进而带动国内经济增长较艰难。“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服务业突破发展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因此,为了使服务业更好地助力国内经济增长,对如何借助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促进其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国际分工理论、全球价值链理论和增加值贸易理论的指导下,以我国服务业参与“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为切入点,分析了其对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的影响方向及途径,利用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WIOD)2016年公布的世界投入产出数据(WIOT),应用系统GMM模型以及中介效应分析法对相关理论推导的结论进行了实证检验。本文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导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框架、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第二章是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主要对国际分工理论和全球价值链理论进行了梳理和回顾,并根据目前贸易的发展特点对增加值贸易理论和新型国际贸易统计体系的发展过程进行了总结。并分别从我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服务贸易和“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三个方面对现有文献成果进行总结并评述;第三章是中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发展现状及前景。主要利用世界投入产出表,采用王直等人(2015)对双边贸易数据的分解方法,对2000年至2014年我国服务业整体及其各细分行业向世界出口的数据按照增加值的来源和去向进行分解并以此构建相关指标,深刻解析了我国服务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现状,并从价值增值的角度分析了造成此现状的原因。同时,与发达国家——美国进行对比,明确我国服务业存在的不足。最后,通过对国际经济发展环境的分析预测我国服务业未来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发展前景;第四章是中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应用同样的方法分析了我国服务业参与“一带一路”区域分工的现状、成因以及未来发展空间;第五章是区域价值链对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的影响机制和攀升路径。本文在对现状及发展前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预测我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将促进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于是本文在相关理论和现有研究成果的指导下推导影响机制,并在每一个影响机制下阐述了具体的攀升路径;第六章是区域价值链对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的实证分析。本文应用系统GMM模型对我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的发展促进其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的理论分析结果进行实证检验,更进一步的将我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替换成我国服务业在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外的价值链地位指数,检验模型的稳健性,并应用中介效应分析法对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促进我国服务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的内在影响机理进行验证;第七章是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这一章节主要对全文进行总结,归纳全文的研究结果,并据此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在全球价值链中,我国服务业近年来的出口量增长缓慢;出口产品结构无进一步优化迹象;后向参与全球价值链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始终在低位徘徊;个别行业更是拉低了我国服务业整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发展水平,如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科学研究和其他行业。造成此发展现状的原因在于我国服务出口产品中国内增加值占比开始下降;国内增加值较少参与多次跨境流动;以中间品形式出口的服务产品中国外增加值占比波动剧烈;对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贡献最大的始终是国外增加值。通过与美国进行对比发现,美国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着主导和支配的地位,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与美国存在巨大差距。另外,在世界经济发展缓慢,“逆全球化”盛行的国际背景下我国服务业试图在短时间内单纯的通过参与全球价值链实现产业升级,摆脱发达国家和服务大国的控制,进一步提升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难度较大。其次,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我国服务业向“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出口的总量逐年增加;出口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以前向模式参与“一带一路”区域分工;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服务贸易量较大的国家——俄罗斯、波兰、土耳其、希腊以及印度进行对比发现,我国服务业“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地位指数相对较高,而且还在不断地向更高附加值位置攀升;个别行业更是提高了整体的发展水平,如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我国服务业之所以能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占据相对主导和支配的地位是因为国内增加值投入占服务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较高;国内增加值广泛参与多次跨境流动;国外增加值贡献率虽然在我国服务业“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地位指数中贡献略高,但间接增加值贡献率与其不相上下,且后者占比日益提升,租赁和商务服务、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甚至前者的贡献率超过后者;国内价值链构建程度的日益完善也满足且支撑了我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就未来的发展前景而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经济体试图发展服务业的诉求相契合,在良好的发展基础、贸易互补性大于竞争性、金融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共同助推,我国服务业未来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空间较大,发展前景良好。第三,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证的方法证实了我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会对其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产生积极影响。除此之外,服务出口产品中生产性服务中间品投入的增加、服务出口产品中国内增加值贡献率的提高和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也显着的推动我国服务业向全球价值链高附加值位置攀升。通过中介效应分析方法证实了我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通过自身要素结构的不断完善,专业化生产能力的增强,技术水平的提升,深度参与分工能力的提高,实现了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的目标。其中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活动主要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制度因素将积极的效应传导至全球价值链,生活性服务业通过需求因素传导,公共服务业则通过要素禀赋、技术和制度因素传导。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在考虑到中间品贸易盛行的背景下,以增加值贸易为统计口径,准确的分析了我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现状,更符合我国服务业真实的贸易情况。同时从增加值的角度深入的探讨了我国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和“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呈现如此发展现状的原因。并且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导下创造性的将我国服务“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相结合进行研究。但是由于本文主要应用的是WIOD数据库公布的世界投入产出表,造成了缺失近年研究数据和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精确的问题,未来的研究有望在这些领域实现突破。
熊天丽[10](2019)在《基于世界500强企业的全球产业结构演化时空特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世界500强企业作为当代支柱产业,也是各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反映国家之间经济力量的消长。本文试图以世界500强为切入点,选用1996年2016年度《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的面板数据数据,以全球经济一体化为背景,深入分析当代经济的产业结构演进趋势及调整进程,为各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形成以推动全球领域内分工及合作为核心的国际产业结构,推动各国国民经济及全球经济跨越式发展。首先本文针对世界500强企业1996年—2016年的21年排名情况进行行业细分和国家细分。然后以时间序列为轴,深入分析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结构演化时间特征及规律性。其次运用MapGIS软件展示空间分布特征,重点剖析制造业结构演化空间分布特征和服务业结构演化空间分布特征、演化背后深层次原因。研究发现:(1)目前在世界500强中第三产业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第二产业依然是经济的支柱产业,制造业出现复苏迹象,服务化趋势日益明显制造;(2)在发展中国家逐渐兴起,而发达国家不断萎缩,服务行业逐渐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关系日趋紧密并呈现出互动发展的趋势。
二、2004年世界社会工作年会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4年世界社会工作年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服务产品化及其效果研究 ——以N机构社会组织孵化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主要概念、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
第一节 社会组织孵化器 |
一、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概念 |
二、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兴起与发展 |
第二节 服务产品化 |
一、服务产品化的概念 |
二、服务产品化的开发方法 |
三、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功能与服务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组织生命周期理论 |
二、组织变革理论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个案研究法 |
二、非结构访谈法 |
第三章 N机构社会组织孵化器服务产品化实践 |
第一节 N机构背景分析 |
一、N机构简介 |
二、N机构社会组织孵化器业务 |
第二节 N机构服务产品化的动因分析 |
一、外部动因 |
二、内部动因 |
第三节 N机构孵化器产品化服务体系介绍 |
一、运营管理体系 |
二、保障服务体系 |
三、技术支持体系 |
第四章 社会组织孵化器服务产品化的效果分析 |
第一节 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标准化分析 |
一、社工服务管理标准 |
二、社工专业活动标准 |
三、机构服务定价标准 |
第二节 社会组织孵化器的高效化分析 |
一、一线社工人力成本降低 |
二、社会组织服务配合度提高 |
三、孵化器考核管理优质化 |
第三节 社会组织孵化器的规模化分析 |
一、一线服务范围拓展 |
二、组织合作资源拓展 |
三、服务创新成果拓展 |
第四节 社会组织孵化器的问题与挑战 |
一、组织服务自由度难把控 |
二、社会组织孵化资源受限 |
三、高级社会工作人才短缺 |
第五章 结论与启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服务产品化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 |
二、服务产品化有利于形成可衡量的服务质量 |
三、服务产品化有利于社会组织孵化器规模化 |
第二节 研究启示 |
一、具备产品思路,坚持产品路线 |
二、秉承公益属性,创新开发资源 |
三、培育专业团队,吸引社工人才 |
第三节 局限与展望 |
一、研究局限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现状研究 ——以H社工机构低保核查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调查地点概况 |
1.7 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农村扶贫政策与低保核查制度 |
2.1 我国贫困问题概述 |
2.1.1 贫困概念探讨 |
2.1.2 农村贫困的类型与特点 |
2.1.3 农村贫困的根源 |
2.2 农村扶贫政策的发展与实践 |
2.2.1 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 |
2.2.2 农村扶贫政策的特点 |
2.2.3 农村扶贫政策的实践 |
2.3 农村低保认定与核查制度 |
2.3.1 低保认定与核查制度产生背景 |
2.3.2 低保认定的过程 |
2.3.3 低保核查的模式与方法 |
第3章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现状 |
3.1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概况 |
3.2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路径 |
3.2.1 委托——代理的介入路径 |
3.2.2 协作——互助的介入路径 |
3.3 社会工作介入农低保核查的成效与不足 |
3.3.1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成效 |
3.3.2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不足 |
第4章 H社工机构介入低保核查项目运作 |
4.1 H社工机构基本情况 |
4.1.1 机构简介 |
4.1.2 机构组织架构 |
4.1.3 机构运营项目 |
4.2 核查项目介绍 |
4.2.1 核查项目背景 |
4.2.2 核查项目范围 |
4.2.3 核查项目方案 |
4.3 低保核查项目实施过程 |
4.3.1 前期准备 |
4.3.2 核查过程 |
4.4 实际案例 |
4.5 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
4.5.1 救助政策不衔接 |
4.5.2 退保不及时 |
4.5.3 关系保 |
4.5.4 拆户保 |
第5章 核查项目成果与问题 |
5.1 核查项目取得的成果 |
5.1.1 排查问题低保 |
5.1.2 提出政策改善建议 |
5.2 核查项目存在的问题 |
5.2.1 对行政力量依赖过强 |
5.2.2 监管机制缺乏 |
5.2.3 培训力度不足 |
5.3 原因分析 |
5.3.1 缺乏保持独立性的制度设计 |
5.3.2 项目方案有待改进 |
5.3.3 短期项目制自身存在缺陷 |
第6章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优势与展望 |
6.1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优势 |
6.1.1 提高核查的准确率 |
6.1.2 提高政策执行的公信力 |
6.2 社会工作工介入农村低保核查可行性路径 |
6.3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的展望 |
6.3.1 工作方法改进 |
6.3.2 前景预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社会工作助推乌鲁木齐市社区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支撑 |
2.1 相关概念 |
2.1.1 社区 |
2.1.2 居民参与 |
2.1.3 安全社区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区居民参与理论 |
2.2.2 社会工作相关理论 |
第3章 居民参与对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性 |
3.1 居民参与在安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 |
3.1.1 居民参与是安全社区建设要求 |
3.1.2 居民参与是居民个人发展的要求 |
3.2 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作用与意义 |
3.2.1 居民参与有助于弥补政府财政和人力的不足 |
3.2.2 居民参与能够满足自身多元化的需求 |
3.2.3 居民参与能够满足居民责任感与归属感建立的需要 |
第4章 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现状分析 |
4.1 乌鲁木齐市安全社区建设的基本举措 |
4.1.1 社区安全组织机构 |
4.1.2 技术支持 |
4.1.3 事故和伤害风险辨识、预防及记录 |
4.1.4 监督与监测 |
4.1.5 宣传教育与培训 |
4.1.6 信息交流与安全促进项目 |
4.2 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情况调查 |
4.2.1 调查情况 |
4.2.2 问卷设计及回收 |
4.3 居民参与情况问卷描述性分析 |
4.3.1 居民参与认知 |
4.3.2 居民参与意愿 |
4.3.3 居民参与能力 |
4.3.4 居民参与机会 |
4.3.5 居民参与方式 |
4.4 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情况概况 |
第5章 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 |
5.1 居民参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5.1.1 居民参与方式被动 |
5.1.2 居民参与水平较低 |
5.1.3 居民参与能力不足,参与行为受限 |
5.1.4 居民参与主体局限,参与方式与途径单一 |
5.2 影响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因素分析 |
5.2.1 社区因素 |
5.2.2 居民自身因素 |
5.2.3 社会工作相关因素 |
第6章 社会工作介入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优势与可行性 |
6.1 社会工作助推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优势 |
6.1.1 社会工作价值优势 |
6.1.2 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优势 |
6.1.3 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优势 |
6.2 社会工作介入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
6.2.1 政府方面 |
6.2.2 社区方面 |
6.2.3 机构方面 |
第7章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策略 |
7.1 社会工作介入方式 |
7.2 社会工作介入的策略 |
7.2.1 开展安全宣传主题活动,营造社区安全文化氛围 |
7.2.2 聚焦居民利益和需求,培养居民的社区意识 |
7.2.3 培育社区公益组织,提升居民参与能力 |
7.2.4 搭建平台和机制,提升居民参与机会 |
第8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致谢 |
(4)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J省多地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长期照护 |
1.3.2 政策执行偏差 |
1.3.3 长期照护政策 |
1.3.4 长期照护保险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重点和难点 |
1.5.1 创新之处 |
1.5.2 重点和难点 |
1.6 文章的主要观点与基本结构 |
1.6.1 主要观点 |
1.6.2 基本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有关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研究 |
2.2 国内有关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研究 |
2.3 对以往研究的述评与回应 |
第三章 分析框架与理论资源 |
3.1 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的分析框架 |
3.1.1 现有社会政策过程研究的逻辑进路 |
3.1.2 相关要素及其转化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1.3 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分析框架的阐释 |
3.2 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的理论资源 |
3.2.1 结构-机制分析的基本原理 |
3.2.2 压力型体制理论 |
3.2.3 路径依赖理论 |
3.2.4 变通执行理论 |
第四章 理念偏差与界定失准: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逻辑起点 |
4.1 长期照护选择阶段政策文本的来源与选择 |
4.2 理念偏差下的政策安排错位 |
4.2.1 概念理解偏颇 |
4.2.2 供给模式失衡 |
4.2.3 筹资模式混乱 |
4.3 界定失准后的政策要素失真 |
4.3.1 具体内容失真 |
4.3.2 目标群体失真 |
4.3.3 服务递送模式失真 |
第五章 模糊、缺失与不足:长期照护政策执行依据的内在冲突 |
5.1 长期照护制定阶段政策文本的来源与选择 |
5.2 明晰性标准模糊 |
5.2.1 尚无统一的失能失智分级分类标准 |
5.2.2 缺乏完整的长期照护需求评估体系 |
5.2.3 未能建立长期照护的质量评价系统 |
5.2.4 缺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必要规定 |
5.2.5 亟需厘清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 |
5.3 一致性标准缺失 |
5.3.1 民政部:社会救助原则 |
5.3.2 卫健委:治疗中心取向 |
5.3.3 人社部:医疗保险思路 |
5.4 合法性标准不足 |
5.4.1 法律意义上的建设缺位 |
5.4.2 政治意义上的程序完备 |
第六章 变通执行与碎片化管理: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发生过程 |
6.1 J省多地的基本概况与案例代表性说明 |
6.1.1 J省多地的基本概况 |
6.1.2 J省多地的长期照护事业发展情况 |
6.1.3 J省多地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案例代表性说明 |
6.2 纵向结构:压力型体制下的变通执行 |
6.2.1 压力型体制: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制度基础 |
6.2.2 从压力到变通 |
6.2.3 选择性变通:基础设施的选择偏好 |
6.2.4 歪曲性变通:“偷梁换柱”的养老服务券 |
6.2.5 敷衍性变通:“达标”的床位与停滞的长护险 |
6.3 横向结构:路径依赖下的碎片化管理 |
6.3.1 路径依赖: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制度惯性 |
6.3.2 标准碎片化:失能评定的三把标尺 |
6.3.3 服务碎片化:分散的项目与紧缺的人员 |
6.3.4 经办碎片化:“数据平移”与“存量老人” |
第七章 对策与展望: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治策略 |
7.1 宏观选择层面:观念性变革 |
7.1.1 从供给侧发力走向需求侧推动 |
7.1.2 谨慎选择长期照护政策的筹资模式 |
7.2 中观制定层面:科学性强化 |
7.2.1 建立明确统一的分类标准和评估体系 |
7.2.2 划定长期照护不同主体间的基本责任 |
7.3 微观执行层面:整体性治理 |
7.3.1 纵向层级性治理 |
7.3.2 横向多属性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的相关学术成果 |
致谢 |
(5)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以S省“转型试点”高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与意义 |
一、我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困境 |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的关键 |
三、现实需要与问题聚焦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已有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 |
二、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 |
三、教师队伍建设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的背景和依据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 |
一、高等教育功能向应用型拓展的国际趋势 |
二、我国应用型本科高等教育的发展情况 |
三、应用型本科高校的人才培养特点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和政策依据 |
一、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理论 |
二、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三、管理学激励理论 |
四、研究的政策依据 |
第三章 S省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 |
第一节 S省转型试点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调查研究 |
一、研究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
二、转型试点高校探索应用型发展道路基本情况 |
三、转型试点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扫描 |
四、转型试点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 |
第二节 A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个案研究 |
一、研究方法、思路和案例选择 |
二、A学院探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举措与困惑 |
三、A学院三个专业(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析 |
第四章 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双师”内涵各不相同,缺乏统一认定标准 |
二、“双师型”教师数量少,学历和结构不合理 |
三、“双师型”教师实践经验缺乏,应用能力不足 |
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措施缺乏,保障条件有限 |
第二节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主观认识不到位 |
二、院校研究开展不够 |
三、增量补充渠道不畅通 |
四、能力提升激励机制不健全 |
五、硬件条件保障不得力 |
六、推进发展的合力未形成 |
第五章 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合格标准的指标构建 |
第一节 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合格标准要素的获取 |
一、文献回顾法初步筛选合格标准要素 |
二、行为事件访谈法再次筛选合格标准要素 |
三、问卷法最终筛选合格标准要素 |
第二节 合格标准指标因子的提取 |
一、因子的适应性检验 |
二、因子提取 |
三、因子旋转 |
第三节 合格标准指标的确定 |
一、合格标准要素命名及解释 |
二、合格标准指标及内涵 |
第四节 信度和效度分析 |
一、信度分析 |
二、效度分析 |
第六章 加强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 |
第一节 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
一、制定“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引导高校规范认定 |
二、改革编制管理办法,赋予高校更大的自主权 |
三、制定“双师型”激励政策,引导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
四、引导企业履行责任,强化校企合作意识 |
第二节 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创新教师队伍管理体系 |
一、加强计划管理,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
二、完善“双师型”职称评审办法,强化实践能力导向 |
三、加大“双师”培训工作力度,促进教师专业持续发展 |
四、拓宽渠道,做好“双师型”教师招聘工作 |
五、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
六、加强实践基础设施建设,为“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 |
七、大力开展院校研究,建立完善教师发展工作机构 |
第三节 教师个体努力提升自身“双师”能力和素养 |
一、秉持以提升实践能力为重点的专业发展观 |
二、增强“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的主动性 |
三、大力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 |
四、积极投身实践教学,推进“产学研”协调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7)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性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4 理论基础 |
1.5 研究思路、方法与框架 |
1.6 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 |
2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体系的发展 |
2.1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的演进 |
2.2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的成效与特点 |
2.3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发展的困境 |
3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测算分析 |
3.1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测算分析 |
3.2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分析 |
3.3 结论 |
4 居家养老服务中财税支持性政策的完善 |
4.1 财税政策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作用方式 |
4.2 现行养老服务相关税收政策 |
4.3 居家养老服务财税支持政策体系的完善 |
5 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支持政策的完善 |
5.1 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分类及素质要求 |
5.2 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供给分析 |
5.3 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支持性政策体系建设 |
6 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社会组织支持政策的完善 |
6.1 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定位 |
6.2 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现实困境 |
6.3 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性政策 |
7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中的老龄产业 |
7.1 老龄产业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关联性 |
7.2 老龄产业支持性政策的市场环境分析 |
7.3 老龄产业支持性政策体系建设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的结论 |
8.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国际分工理论 |
2.1.2 全球价值链理论 |
2.1.3 增加值贸易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中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 |
2.2.2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服务贸易 |
2.2.3 关于“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的研究 |
2.2.4 文献评述 |
3 中国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
3.1 宏观层面分析 |
3.1.1 发展现状分析 |
3.1.2 现状成因分析 |
3.1.3 与美国的对比分析 |
3.2 行业层面分析 |
3.2.1 发展现状分析 |
3.2.2 现状成因分析 |
3.2.3 与美国的对比分析 |
3.3 中国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发展前景分析 |
3.3.1 世界经济持续低迷 |
3.3.2 “逆全球化”盛行 |
3.4 本章小结 |
4 中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
4.1 宏观层面分析 |
4.1.1 发展现状分析 |
4.1.2 现状成因分析 |
4.2 行业层面分析 |
4.2.1 发展现状分析 |
4.2.2 现状成因分析 |
4.3 中国服务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中发展前景分析 |
4.3.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及市场 |
4.3.2 良好的发展基础 |
4.3.3 贸易互补性强 |
4.3.4 其他行业的辅助 |
4.4 本章小结 |
5 区域价值链对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的影响机制及攀升路径 |
5.1 要素禀赋 |
5.1.1 影响机制 |
5.1.2 攀升路径 |
5.2 专业化分工 |
5.2.1 影响机制 |
5.2.2 攀升路径 |
5.3 技术外溢 |
5.3.1 影响机制 |
5.3.2 攀升路径 |
5.4 制度因素 |
5.4.1 影响机制 |
5.4.2 攀升路径 |
5.5 需求因素 |
5.5.1 影响机制 |
5.5.2 攀升路径 |
5.6 本章小结 |
6 区域价值链对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设定和变量的选取 |
6.1.1 模型设定 |
6.1.2 变量的选取 |
6.2 模型结果与稳健性检验 |
6.2.1 模型结果与分析 |
6.2.2 模型稳健性检验 |
6.2.3 影响机制检验 |
6.3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基于世界500强企业的全球产业结构演化时空特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产业结构的概念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 |
1.3.1 产业结构的研究综述 |
1.3.2 产业结构演化理论研究综述 |
1.3.3 世界500强研究综述 |
1.3.4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 |
1.4.1 文章思路 |
1.4.2 文章框架结构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全球产业结构演化时间特征 |
2.1 三大产业结构演化时间特征 |
2.2 第二产业内部结构演化时间特征 |
2.2.1 世界500强企业第二产业时间分布特征 |
2.2.2 世界500强企业第二产业结构演化时间分析 |
2.3 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演化时间特征 |
2.3.1 世界500强企业第三产业时间分布特征 |
2.3.2 世界500强企业第三产业结构演化时间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全球产业结构演化空间特征 |
3.1 世界500强企业全球分布特征及演化空间分析 |
3.2 三大产业结构演化空间分布特征 |
3.2.1 世界500强企业第二产业演化空间分析 |
3.2.2 世界500强企业第三产业演化空间分析 |
3.3 以制造业为例分析第二产业的结构演化空间分布特征 |
3.4 以服务业为例分析第三产业结构演化空间分布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4.1 结论总结 |
4.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2004年世界社会工作年会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服务产品化及其效果研究 ——以N机构社会组织孵化器为例[D]. 吴凤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2]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低保核查现状研究 ——以H社工机构低保核查项目为例[D]. 刘小东. 新疆大学, 2020(07)
- [3]社会工作助推乌鲁木齐市社区居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研究[D]. 王岩. 新疆大学, 2020(07)
- [4]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J省多地的调研[D]. 常成. 吉林大学, 2020(08)
- [5]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6]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以S省“转型试点”高校为例[D]. 谢军.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7]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8]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性政策研究[D]. 张登利.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8)
- [9]“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研究[D]. 张涵嵋.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10]基于世界500强企业的全球产业结构演化时空特征分析[D]. 熊天丽. 湖南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