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 农业部 商务部等部委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李泽明[1](2021)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保健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保健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平稳运行。时至今日,保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国家治理水平、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成为衡量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与其它可控性疾病不同,保健食品安全问题不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得到有效的控制。恰恰相反,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机械生产的集约化,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在近几年不断涌现。历史经验表明,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都有可能出现。因此,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保健食品安全,应该建立完善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涉及多种因素的系统工程,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应该全面考量保健食品监管的各个方面,这是因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任何环节都能直接对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产生重大的影响。虽然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目前来看,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来说,我国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手段单一;保健食品内部举报人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以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出发点是建立现代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核心,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中之重。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强调理论基础、应该重视理论建设。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基石,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要保障。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涵盖多个学科的重大课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应该深入探索相应的经济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以及法律价值理论。在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构还应该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总结出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坚持的原则和思路。通过对国内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实践的考察,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坚持法治原则、效率原则和信息化原则,应该重视法律制度建设、监管主体建设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具体而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在确立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路径选择。除此以外,还应该从技术层面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风险评估制度。监管主体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重视监管主体监管能力的提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应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应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企业以及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也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提高企业自我监督的意识、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普洱市人民政府[2](2020)在《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357项涉及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指出普政发[2020]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
张竹荞[3](2020)在《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研究 ——基于1994-2019年政策的文本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网络空间是社会空间在互联网世界的发展和延伸,“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开始崛起,网络空间的各种矛盾与现实社会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催生出新的复杂问题和矛盾。网络空间治理受到世界各国、国际组织和公民社会的普遍关注,也是目前我国在网络空间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在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背景下,网络空间成为政府公共事务治理的难点,而对网络空间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有效治理,不仅有利于消除网络空间的潜在公共风险,同时也能通过引导良好社会风尚增强现实社会的自我调节功能。而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中,政策既是治理决策过程的结果,也是治理执行过程的起点,因此要想探索中国网络空间治理路径,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就必须系统研究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发展与变迁,了解政策体系中相关要素间的联系。基于此,本论文在广泛收集1994—2019年间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文本分析法对我国263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进行梳理总结,以此对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体系进行科学化分析,分析总结出当前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实际特点,且对此类政策的演变过程加以阐释,发现并了解现阶段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体系中的各类问题,再在此基础上充分参考网络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制定出合理的调整修改措施。本文共有六个部分,分别为:第一章:绪论部分。依次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意义,并明确阐述了本文所涉及相关概念的界定;整理归纳国内外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评述;介绍本文的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以及本文研究内容的创新点。第二章:理论部分,即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文本研究的理论基础。介绍了公共政策系统理论以及政策工具理论,并阐述了这两种理论适用于本文研究的原因。第三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文本编码分类和统计分析。第一,利用权威渠道来完成对满足本研究条件的政策文本信息的样本筛选采集工作;第二,按照本研究的具体需求完成已收集政策文本的编码工作,且分析政策文本的区别因素;第三,依靠政策文本分析法来完成对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文本的数量发展、政策工具选用情况、政策主题的分布情况、政策文本的文种类型分布、政策文本的制定主体构成、政策文本特别说明及其交互关系的分析,由分析结果可知:政策文本主题内容的“重应用轻内容性”、政策文本制定效力层级的“多规范性少法律性”、政策文本制定主体的“强权威性与多机构性”、政策文本制定方式的“渐进性与试探性”、政策文本发展趋势的“强管制性弱自由性”。第四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历史演变。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经历了以规制网络接入为核心的起步探索阶段,这个阶段很多更重要的议题尚未纳入政策主题中,是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仍旧处于摸索时期的起步阶段;以规范网络应用为重点的发展酝酿阶段,这是公共政策变迁期间的关键阶段,不仅政策数量明显增加,其关注的议题更是由网络接入问题逐步演化为服务性、应用性问题;以引导产业融合为特征的转型升级阶段,既是网络空间治理的政策主题转型,更是政策特征的转型,这同样意味着对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系统化、宏观性和全面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保障网络安全为宗旨的稳步提升阶段,在这个时期,网络空间治理政策制定紧跟网络安全战略发展的步伐,同时重视网络空间内容治理,不仅出台的政策数量众多,且法律效力明显提升。第五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由第四章的分析总结可知,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最普遍的问题为政策效力位阶普遍较低、政策主体权力交叉与缺位、政策内容普适性不强、政策体系系统性不足、政策工具结构性失衡等。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也是未来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前提与必要指导。第六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改进建议。根据我国当前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现有的问题,制定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基石,提升政策效力、以机构精简整合为衔接,加强政策主体沟通与协调、以多方协同发力为助推,打造政策内容高质量、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强化政策系统性与前瞻性、以政策工具结构优化为支撑,提升政策协调性等政策改进建议。
王聪[4](2020)在《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文中研究指明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网络安全政策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和演变。作为我国新时代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我国网络安全政策体系是确保网络安全的重要保障和人民生活幸福美满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网络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我国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阻碍了网信事业的全面发展。基于此,本论文在收集1994-2018年间我国网络安全相关的政策基础上,通过政策文本研究法分析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对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并运用SPSS软件对网络安全政策的政策主体、政策主题内容、政策工具、政策发文时间分布以及它们之间的交互分析得出结论:政策文本制定结构的“多主体性和强战略性”、政策文本法定效力的“多规章性和少法律性”、政策发文主体的“多专业性和少协同性”、政策文本主题内容的“强具体性和弱基础性”、政策文本使用政策工具的“强环境性和弱需求性”。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历史演变过程,总结和归纳我国网络安全政策体系特点,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发展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逻辑关系是从初步引进到主动布局、从分散宏观政策体系到集中且较为具体的政策布局,并结合前文的数据分析找出政策体系存在的不足。问题通过四个方面展开,一是政策主体方面发文主体出台法律欠缺体系化设计、立法分散和权责不明;二是政策主题分布失衡和主题内容与社会发展脱节;三是政策工具运用方面过于依赖环境型政策工具,忽视了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运用;四是政策效力方面程序性法规及上位法较少、立法较为滞后。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就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存在的不足提出网络安全政策主体层面加强各发文主体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的体系化设计;在政策主题层面提出要重视政策主题内容的系统性发展并重视政策主题方向的阶段性和均衡性特点;在政策工具运用层面提出要加强政策工具的合理使用以及政策配套的市场调节;在政策效力层面提出从网络生命周期出发增强法规操作性、细致立法。
康俊莲[5](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于长龙[6](2020)在《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 ——以昆山市锦溪镇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形象,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内食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小作坊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本文以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为研究对象,选择昆山市锦溪镇为实证研究地域,介绍乡镇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发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借鉴国内外食品小作坊监管成功经验,提出解决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对策,包括食品小作坊层面、政府监管层面和社会层面,主要包括强化监管主体力量、促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社会多元主体共治等对策和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为锦溪镇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实践及决策提供参考,提升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提高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水平,确保小作坊食品安全。
张佳慧[7](2020)在《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制度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药品安全问题日益引发人们的关注。论文以行政调查为切入视角,研究我国药品安全领域行政调查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论文第一部分主要界定了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的概念,梳理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与药品检查、药品稽查的关系。第二部分对现行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的依据和实施进行梳理。主要依据内容包括政策规范、法定调查权规范和行政调查程序规定,实施方面主要阐述了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的实施过程和调查取证所适用的具体调查方法。第三部分结合典型案例总结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对药品调查机制、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药品调查实施过程、证据、行刑衔接和调查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第四部分针对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具体可行性完善建议,主要对于规范药品安全监管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有益思路,并提出对应的建议,以推动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运行的科学化、专业化和法治化。
何莉[8](2020)在《大市场监管背景下Z市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说明2018年的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推行对市场“秩序监管”+“安全监管”的大市场综合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在内的多项职能。本论文在2018年机构改革背景下,在监管体制重大调整期,运用文献分析、实证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跟踪观察Z市D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此轮改革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得出当前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不同层面的问题:一方面在制度设置层面,大市场监管职能融合存在冲突;第二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纵横向组织管理衔接不畅顺;第三在个体层面上,基层人员对大市场监管现状认可度不高。并分析了问题成因在于,一是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顶层设计仍存缺陷,未能从法治上明晰综合监管体制下实施异质监管的差异,法制保障不足,且县区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短板;二是组织实施机构改革目标存在执行扭曲,自上而下单向推动改革影响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效,机构改革中的利益博弈、资源争夺削弱了市场监管资源,纵向事权分配不合理、横向沟通协作机制的不完善,影响了监管效能;三是激励个体主动参与完善大市场监管机制的措施不足,对干部队伍的激励考核以及管理培训都存在短板。论文同时提出深化推进改革、理顺政府监管纵横关系、理顺政府与非政府主体合作治理关系、完善法律制度,改进监管理念的改进思路。
刘艳秋[9](2020)在《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对改善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秩序、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有力措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新治理理论在关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同时,更加强调政府政策工具的运用,这一理论较好的契合了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在新治理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内容分析法从政策工具维度对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文献进行解读;结合第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建设经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主体的角色进行探讨。通过对中央层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献解读发现:首先,中央政府主要以环境型政策工具为抓手,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和文化环境;提升供给型政策工具的使用频率,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并扩大信用信息开放力度;适当引入需求型政策工具,提升社会各界对信用的需求水平。其次,中央政府主要通过环境型政策工具推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以供给型政策工具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政策工具使用具有兼具强制性、灵活性和偏好性的特点。最后,从参与主体维度看,一方面,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部门逐渐增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牵头作用,商务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参与度较为显着。另一方面,从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参与情况看,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实施信用监管、探索区域间的信用合作、积极实现信用惠民。而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组织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并不明显,主要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辅助政府进行信用监管。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有政策工具使用不均衡,环境型政策工具使用过益,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不足,政策工具仍以强制性为主;在建设主体方面,政府作用突出,而信用中介机构发展较为缓慢,信用组织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面临挑战。未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在新治理理念的指导下有序推进,不断提升需求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合理配置环境型政策工具内部的使用比例;依赖新兴技术打破政策工具使用的路径依赖;积极深化政府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沟通和共享;重新定位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提升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组织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吕肖娟[10](2020)在《基于三维分析框架的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文本量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产业作为国家重点鼓励的新兴产业发展迅猛,且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物流产业已融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制造业、工业、商贸业等多种产业实现了产业融合和产业联动。随着社会物流的需求日益增加,国家加大了对物流业的重视,要求大力发展物流业。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合理和完善的物流产业政策体系是引导和促进物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当前,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混乱空泛,没有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无法指导和规范物流产业有序推进,从而阻碍了物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构建一个系统完善的物流产业政策体系至关重要。本研究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我国物流产业政策体系进行量化研究,主要的研究内容以及结果如下:(1)本文借鉴Rothwell和Zegveld的政策工具分类法,将政策工具分为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三大类,并结合物流产业价值链的投资、研发、加工和消费四大阶段,以及包含八大发展方向的政策导向,构建了“X-Y-Z”三维的物流产业政策文本分析框架。该框架旨在分析评价我国物流产业政策体系在产业价值链、政策工具和政策导向方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为后续研究物流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奠定良好的基础。(2)本文共梳理了我国中央层面物流产业政策298篇(2001年-2019年5月),并基于构建的物流产业三维分析框架,对收集的政策文本内容进行编码和量化分析,揭示出我国物流产业政策体系当中存在以下不足:(1)我国物流产业多集中于产业价值链的加工阶段,容易导致产业价值链的畸形发展,不利于物流产业健康的发展;(2)政府在制定物流产业政策时,以供给型政策工具为主,需求型和环境型政策工具为辅,且政策工具内部存在使用不均的问题;(3)在物流产业政策导向中,以专业化方向发展为主,忽视了八大政策导向的均衡性发展。(3)完善和优化我国物流产业政策体系。政府在制定物流产业政策文本时,应从产业价值链的整体考虑,加强投资和研发环节的配套政策,并合理的运用三大类政策工具,注重政策工具内部使用的均衡性,加强政策导向全面发展,促进政策导向的多元化均衡发展。本研究丰富了物流产业政策量化研究的分析方法,为后续研究物流产业政策文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本文的研究成果为今后政府在物流产业政策的制定和优化提供了指导方向,有助于构建系统完善的物流产业政策体系。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 农业部 商务部等部委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 农业部 商务部等部委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法律体系 |
(二)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 |
(三)有利于提高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减少保健食品安全事故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 |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 |
(二)保健食品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 |
(三)保健食品的特征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法 |
六、创新点 |
第一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及法律控制机制 |
一、保健食品风险控制的基础——保健食品的多元价值 |
(一)保健食品的文化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经济价值 |
(三)保健食品的社会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特殊风险 |
(一)一般食品的风险特性 |
(二)保健食品风险的特殊性及分类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概念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含义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内容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意义 |
(一)保障人体健康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
(二)构建有效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需要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法治化的需要 |
第二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相关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 |
(三)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 |
二、政府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手段相对不足 |
(二)多元监督机制尚未建立 |
三、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规范性 |
(二)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正当性 |
(三)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自律性 |
四、社会公众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立法 |
(二)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 |
(三)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过程 |
(四)企业缺少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 |
第三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理论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法律价值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秩序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效益价值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公平正义价值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政治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需要行政权力介入 |
(二)消费者权利需要行政权加以保障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经济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
(二)保健食品的市场失灵理论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思路与原则 |
一、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及借鉴 |
(一)美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二)欧盟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三)香港地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四)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经验的借鉴价值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思路 |
(一)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路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具体思路 |
(三)加强企业自我监督 |
(四)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的协同作用 |
三、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应坚持的原则 |
(一)安全性原则 |
(二)社会整体效率原则 |
(三)坚持法治原则 |
第五章 完善政府主导下控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 |
一、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一)健全中国特色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
(二)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的重点 |
二、保健食品相关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
(一)强化保健食品的风险评估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机制的完善 |
(三)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
三、提高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相关措施 |
(一)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理念 |
(二)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 |
(三)建立约谈机制 |
(四)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 |
(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 |
第六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辅助性措施 |
一、完善企业自我监督的相关措施 |
(一)提高企业在经营中的守法意识 |
(二)增强企业在经营中的社会责任 |
二、发挥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明确行业协会性质,保障行业协会的规范性 |
(二)理清行业协会关系,保障行业协会的正当性 |
(三)健全行业协会制度,保障行业协会的自律性 |
三、发挥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健全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立法的途径 |
(二)提升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的能力 |
(三)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的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3)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研究 ——基于1994-2019年政策的文本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网络空间治理政策及相关概念界定 |
1.3.1 网络空间 |
1.3.2 网络空间治理 |
1.3.3 网络空间治理政策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评论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5 论文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 |
1.5.1 主要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 |
1.6 本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文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公共政策系统理论 |
2.2 政策工具理论 |
第3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文本编码分类和统计分析 |
3.1 政策文本的样本选择 |
3.2 政策文本的研究类目及其编码 |
3.3 政策文本统计分析 |
3.3.1 政策文本的数量发展 |
3.3.2 政策文本的文种类型分布 |
3.3.3 政策文本的制定主体构成及发文数量分析 |
3.3.4 政策主题的分布情况 |
3.3.5 政策工具选用情况分布 |
3.3.6 政策主题与政策主要制定主体的交互分析 |
3.3.7 政策文本特别说明与政策制定主体的交互分析 |
3.3.8 政策制定主体与政策工具的交互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历史演变 |
4.1 以规制网络接入为核心的起步探索阶段(1994-1999) |
4.2 以规范网络应用为重点的发展酝酿阶段(2000-2009) |
4.3 以引导产业融合为特征的转型升级阶段(2010-2015) |
4.4 以保障网络安全为宗旨的稳步提升阶段(2016-至今)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
5.1 政策效力位阶普遍较低 |
5.2 政策主体权力交叉与缺位 |
5.3 政策内容普适性不强 |
5.4 政策体系系统性不足 |
5.5 政策工具结构性失衡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改进建议 |
6.1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基石,提升政策效力 |
6.2 以机构精简整合为衔接,加强政策主体沟通协调 |
6.3 以多方协同发力为助推,打造政策内容高质量 |
6.4 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强化政策系统性与前瞻性 |
6.5 以政策工具结构优化为支撑,优化政策协调性 |
6.6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网络安全问题频发 |
1.1.2 网络安全重要性不断凸显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网络安全研究综述 |
1.3.2 网络安全政策研究综述 |
1.3.3 政策文本研究方法综述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文本分析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网络安全 |
2.1.2 网络安全政策 |
2.2 理论依据 |
2.2.1 总体国家安全观 |
2.2.2 政府治理理论 |
2.2.3 政策工具理论 |
第三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编码分类与统计分析 |
3.1 网络安全政策样本选择 |
3.2 政策文本编码体系 |
3.3 政策文本统计分析 |
3.3.1 政策文本的数量发展 |
3.3.2 政策文本的文种类型分布 |
3.3.3 政策文本的主体分析 |
3.3.4 政策文本的主题分析 |
3.3.5 政策文本的政策工具分析 |
3.3.6 政策文本发文主体与政策主题的交互分析 |
3.3.7 政策文本发文主体与政策工具的交互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历史演变 |
4.1 基础政策构建的探索期(1994-2000) |
4.2 政策体系构建的启动期(2001-2002) |
4.3 具体政策出台的高峰期(2003-2011) |
4.4 政策体系整体布局的完善期(2012至今) |
4.4.1 党的十八大之后五年来的网络安全政策发展 |
4.4.2 党的十九大之后网络安全政策发展思路与前景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存在的不足之处 |
5.1 发文主体层级关系有待合理规划 |
5.1.1 政策发文主体出台法律欠缺体系化设计 |
5.1.2 网络安全政策发文主体立法分散,权责不明 |
5.2 政策文本主题覆盖面有待加强 |
5.2.1 政策主题分布失衡 |
5.2.2 政策主题内容与社会发展脱节 |
5.3 政策工具运用能力有待提升 |
5.4 政策效力有待全面加强 |
5.4.1 程序性法规及上位法较少 |
5.4.2 立法滞后导致政策效力不足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优化对策 |
6.1 健全体系化设计,强化发文主体间沟通能力 |
6.1.1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化设计 |
6.1.2 加强各发文主体合作以及主体间的沟通能力 |
6.2 政策主题内容增大覆盖范围 |
6.2.1 重视政策主题内容的系统性发展 |
6.2.2 重视政策主题方向的阶段性和均衡性 |
6.3 政策工具运用注重均衡性 |
6.3.1 加强政策工具的合理使用 |
6.3.2 强化市场调节作用 |
6.4 强化细致立法,提升政策效力 |
6.5 本章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本文数据分析的原始表格截图 |
附录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5)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 ——以昆山市锦溪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所应用的理论 |
1.3.1 市场失灵理论 |
1.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1.3.3 治理理论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问卷调查法 |
1.5.3 访谈法 |
1.6 创新之处与研究困难 |
第2章 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概述 |
2.1 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概念 |
2.1.1 食品小作坊 |
2.1.2 食品安全 |
2.1.3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 |
2.2 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特点 |
第3章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3.1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的基本情况 |
3.2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3.3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举措 |
3.4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
第4章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食品小作坊监管主体力量薄弱 |
4.1.2 食品小作坊监管过程周期长、效率低 |
4.1.3 查处食品小作坊难度较大 |
4.2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监管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各部门沟通协调不畅 |
4.2.2 行政资源投入不够,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
4.2.3 食品市场失灵,食品小作坊发展水平较低 |
第5章 国内外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成功经验借鉴 |
5.1 国外发达国家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成功经验 |
5.1.1 美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机制 |
5.1.2 日本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机制 |
5.2 国内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成功经验 |
5.2.1 上海监管模式 |
5.2.2 深圳监管模式 |
5.3 国内外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成功经验借鉴 |
第6章 完善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6.1.1 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
6.1.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 |
6.2 强化监管主体力量,创新监管模式 |
6.2.1 加大行政资源的投入 |
6.2.2 加强监管人员培训 |
6.2.3 创新监管模式 |
6.3 促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 |
6.3.1 改善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条件 |
6.3.2 加强食品小作坊的制度性建设 |
6.3.3 加强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 |
6.3.4 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点 |
6.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各村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6.4.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
6.4.2 加强对行政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 |
6.4.3 重视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和考核 |
6.5 社会多元主体共治 |
6.5.1 加强新闻媒体引导 |
6.5.2 成立食品小作坊行业协会 |
6.5.3 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管 |
6.5.4 发挥消费者协会协助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锦溪镇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调查表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致谢 |
(7)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思路 |
2.创新之处 |
一、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概述 |
(一)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的含义 |
1.行政调查的概念 |
2.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的概念 |
(二)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1.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与药品检查 |
2.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与药品稽查 |
(三)规范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行为的必要性 |
1.保障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 |
2.适应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挑战 |
二、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的依据与实施 |
(一)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的依据 |
(二)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的实施 |
1.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实施的一般步骤 |
2.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获取信息的具体调查方法 |
三、实践中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一)监管主体多元化导致调查机制混乱 |
(二)忽视行政相对人抗辩权 |
(三)秘密调查方式立法缺失 |
(四)调查方法的运用过于随意 |
(五)调查笔录缺乏规范性 |
(六)证据审查落实不到位 |
(七)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有待完善 |
(八)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监督机制不完善 |
四、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制度的建议 |
(一)建立部门间监管合作机制,完善调查机制 |
(二)强化行政相对人抗辩权 |
(三)明确秘密调查方式的立法规制 |
(四)限制调查方法适用的随意性 |
(五)增强调查笔录制作的规范性 |
(六)完善证据审查机制 |
(七)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 |
(八)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监督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期刊类 |
(三)论文类 |
(四)其他 |
致谢 |
(8)大市场监管背景下Z市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根源分析 |
1.2.2 关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 |
1.2.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
1.2.4 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机制的优化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大市场监管 |
2.1.2 餐饮服务 |
2.1.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
2.1.4 食品安全管理、监管与社会共治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无缝隙政府理论 |
2.2.3 回应性监管理论 |
第三章 大市场监管体制下Z市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状况 |
3.1 D区餐饮服务行业基本状况 |
3.1.1 数据情况 |
3.1.2 行业特点 |
3.2 D区大市场监管体制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构成 |
3.2.1 监管主体 |
3.2.2 监管法律依据 |
3.2.3 监管内容 |
3.3 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具体监管手段 |
3.3.1 事前监管手段 |
3.3.2 事中监管手段 |
3.3.3 事后监管手段 |
3.4 大市场监管改革前后食品安全监管对比 |
3.5 大市场监管体制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促进 |
3.5.1 整合基层监管力量,有利于扩大监管覆盖面 |
3.5.2 拓展监管网络,有利于形成多层次监管合力 |
3.5.3 外部协调转为内部协调,降低部门之间协调成本 |
3.5.4 综合监管模式有利于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的边界 |
第四章 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
4.1 制度设置层面上,大市场监管职能融合存在冲突 |
4.1.1 机构整合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目标模糊化 |
4.1.2 监管理念仍待改进 |
4.1.3 政府部门缺乏作为治理网络结点的能力 |
4.2 组织实施过程中,纵横向组织管理衔接不畅顺 |
4.2.1 监管职能融合成果主要体现在机构简单撤并层面 |
4.2.2 纵横向部门未有效形成协同监管的共识 |
4.2.3 基层执法难和法律缺乏有效执行现象损害执法权威性 |
4.3 个体层面上,基层人员对大市场监管现状认可度不高 |
4.3.1 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职业满意度偏低 |
4.3.2 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对体制改革的认同感有待提高 |
第五章 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成因分析 |
5.1 对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顶层设计仍存缺陷 |
5.1.1 未从法治上明晰综合体制下异质监管的差异 |
5.1.2 当前大市场监管未突破传统监管范式,与治理现代化有差距 |
5.1.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市场监管法制保障不足 |
5.1.4 县区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短板 |
5.2 组织落实机构改革目标存在执行扭曲 |
5.2.1 自上而下单向推动改革影响大市场监管体制成效 |
5.2.2 机构改革中利益博弈造成资源争夺削弱监管资源 |
5.2.3 纵向监管事权分配不合理 |
5.2.4 横向沟通协作机制不完善 |
5.2.5 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
5.3 激励个体主动参与完善大市场监管机制的措施不足 |
5.3.1 干部队伍缺乏有效激励考核机制 |
5.3.2 缺乏对综合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 |
第六章 完善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
6.1 继续优化监管体制,推进改革达到既定目标 |
6.1.1 成立对角线跨层级领导机构纵深推进改革,理顺大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
6.1.2 理顺内设机构的分工履职 |
6.1.3 优化人员配置 |
6.2 完善机制,提升地区决策协调能力和执行效率 |
6.2.1 推动成立掌舵组织,并将划桨组织与掌舵组织分离 |
6.2.2 合理运用行政协议等手段,完善横向部门协调机制 |
6.3 明确事权划分,确保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
6.3.1 推动事权划分法治化 |
6.3.2 加快县区级政府职能转化,改善县级公共服务部门结构 |
6.3.3 在明确事权划分的基础上调整纵向财政关系 |
6.4 明晰指导思想 |
6.4.1 进一步明晰综合监管大框架下各领域执法的协调规则 |
6.4.2 职能有机整合,促进化学融合 |
6.5 把政府打造成多元监管网络节点 |
6.5.1 政府向非政府主体让渡监管权利主导形成多主体治理 |
6.5.2 政府主导与非政府主体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
6.5.3 建设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 |
6.6 明晰监管权责,实现问责合理合法 |
6.7 以“顾客”为中心改进监管理念 |
6.7.1 增强组织弹性,适应监管需要 |
6.7.2 以业务为中心重塑监管流程 |
6.7.3 实施回应性监管策略 |
6.8 完善法律保障 |
6.8.1 改变单一提升行政处罚力度的立法思路,促进自律能力提升 |
6.8.2 促进民事、行政、刑事互相衔接的法律体系支撑多元共治 |
6.8.3 以立法推进改革 |
6.9 形成高效便捷的纵向沟通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人员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评价调查问卷 |
附录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访谈提纲 |
附录4 主要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列表 |
附录5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三定”方案职责规定比较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新治理理论框架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依据 |
三、新治理分析框架构建 |
四、政策文本选取与编码规则 |
第三章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描述 |
一、政策工具维度 |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主体 |
第四章 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存在的问题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章 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 |
一、适当提升需求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 |
二、合理配置环境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比例 |
三、依赖技术创新突破政策工具使用的路径依赖 |
四、深化政府各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沟通和共享 |
五、重新定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角色 |
参考文献 |
附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同阶段中央政府各部门中心性分析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基于三维分析框架的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文本量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物流产业政策研究现状 |
1.2.2 政策文本量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文章的结构安排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物流产业政策 |
2.1.1 产业政策 |
2.1.2 物流产业政策 |
2.2 内容分析法 |
2.3 产业价值链理论 |
2.4 政策工具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物流产业政策三维分析框架及政策编码 |
3.1 我国中央层面物流产业政策文本的选择 |
3.2 物流产业三维分析框架 |
3.2.1 物流产业政策三维分析框架的维度 |
3.2.2 二维交叉分析的政策含义 |
3.2.3 三维分析框架的政策含义 |
3.3 内容分析单元编码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三维分析框架的我国物流产业政策量化分析 |
4.1 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总体统计分析 |
4.1.1 我国物流产业政策的发布时间分析 |
4.1.2 我国物流产业政策的发布机构分析 |
4.1.3 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文本类别分析 |
4.2 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文本量化单维度分析 |
4.2.1 产业价值链视角下的物流产业政策量化分析 |
4.2.2 政策工具视角下的物流产业政策量化分析 |
4.2.3 政策导向视角下的物流产业政策量化分析 |
4.3 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文本量化二维交叉分析 |
4.3.1 物流产业价值链中政策工具的运用情况分析 |
4.3.2 物流产业价值链当中政策导向的运用情况分析 |
4.3.3 物流产业导向当中政策工具的运用情况分析 |
4.4 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文本量化三维综合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物流产业政策研究结论与优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下一步研究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 |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 农业部 商务部等部委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D]. 李泽明.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8)
- [2]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357项涉及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普洱市人民政府. 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11)
- [3]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研究 ——基于1994-2019年政策的文本分析[D]. 张竹荞.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4]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D]. 王聪.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5]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乡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 ——以昆山市锦溪镇为例[D]. 于长龙. 苏州大学, 2020(03)
- [7]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调查制度研究[D]. 张佳慧.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8]大市场监管背景下Z市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与对策[D]. 何莉.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9]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D]. 刘艳秋. 山东大学, 2020(10)
- [10]基于三维分析框架的我国物流产业政策文本量化研究[D]. 吕肖娟.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05)
标签:食品安全论文;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风险社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