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财经工作 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杨雪[1](2021)在《框架理论视角下《甘肃日报》脱贫报道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研究以《甘肃日报》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脱贫攻坚报道为研究对象,以框架理论为支撑,对所涉及的720篇相关报道进行内容分析与话语分析。在研究中运用坦卡特的框架清单,并结合研究需要,从报道数量、报道地域、报道视角、报道体裁、报道版面、报道主题、报道倾向、消息来源八个方向进行了类目建构。得出《甘肃日报》在脱贫报道中,数量稳中有所增加、地域涉及广泛但有重点、官方视角为主、消息通讯体裁并重、版面数量多并增加专版、正面倾向为主、政治类主题多、官方消息来源占比高等报道特点。又通过臧国仁教授的三层次框架理论,总结出《甘肃日报》在脱贫相关报道中常使用的框架为:政治政策框架、典型引领框架、脱贫措施框架、成效对比框架,其中政治政策框架占比最高。呈现出的特征为:政策指引性强、党报属性明显、正面宣传为主、注重舆论引导的特点。相应的也可以发现,在《甘肃日报》的脱贫新闻报道中存在着报道主题比例不均衡、从官方视角进行的报道多、对于脱贫主体的报道占比较小、文风、结构方面的固化问题、相应的社会舆论监督功能行使少等问题。
朱厢炜[2](2020)在《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文中认为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分别是我国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代表性建筑作品,两座建筑的设计全过程所反映的内涵有着跨越时空的价值和意义。本文通过大量详实的历史文献资料,呈现了两座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并从多个角度评析了这两座建筑的时代性意义和当代启示。论文共由七章组成,章节之间呈现顺序递进的关系。第一章绪论,表明了本研究的课题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对已有研究进行了综述,展现了本文的基本逻辑与框架。第二章,对我国1949年至1989年的建筑创作环境进行了概述,介绍了与两座建筑直接相关的自贡恐龙文化和彩灯文化。第三章,以实录的形式再现了展开建筑设计之前,包括前期策划等在内的诸多事件。第四章,以实录的形式再现了从建筑设计竞赛到建成的整个过程。第五章,呈现了自前期策划到建成后包括专业机构等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两座建筑的评价。第六章,从建筑策划、建筑后评估、建筑设计竞赛、建筑设计、建筑伦理、建筑与城市文化的维度对研究对象进行了评析,揭示了其在这几个维度的意义和对当下建筑业的启示。第七章结论,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审视了此次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对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展望。全文共约22万字,图片123幅,表格36个
笪玲[3](2020)在《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文中指出脱贫攻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民族地区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战区,贫困人口分布的新格局使得扶贫开发工作必须下沉到村、扶持到户。传统的扶贫思路缺乏对贫困社会复杂性的充分认识,破解贫困的过程中脆弱性、无力感及排斥等社会问题严重。村寨旅游扶贫过程中暴露的种种问题正在消弭扶贫成效,迫切需要重新审视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轨迹,科学分析其内生的减贫因子,探索新时期让经济增长成果精准“滴落”到贫困阶层的可持续途径。贵州村寨旅游扶贫经过40余年的发展,在探索减贫道路、培育乡村业态、弘扬民族文化、保护传统村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全国性经验。梳理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探索村寨旅游扶贫在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和新命题并有效激活其创新发展的动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研究整合民族学、经济学、旅游学、地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按照“背景思考—文献梳理—案例分析—实地调研—咨询交流—专题研究—重点突破”的程序,形成“理论研究—样本分析—案例田野”的研究思路。首先,分析村寨旅游扶贫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锁定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的核心命题,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技术路线,整合研究方法,明确论文创新,形成数据来源、案例选择及调研过程的依据;第二,厘清相关概念及理论,对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及特点、可行性及局限性等要素进行系统辨识,为后续研究搭建平台;第三,选择贵州这个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最为典型的省份为研究对象,分析发展村寨旅游扶贫的现实选择及主要阶段;第四,依托“省级层面的整体效果-特定区域的扶贫绩效-样本村的福利感知”搭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评价体系,运用统计描述、扶贫绩效(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福利评估等要素,对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效果进行科学、全面的量化评估;第五,系统总结贵州村寨旅游扶贫中政府主导、国际合作、生态补偿、管护机制、文旅融合、村民主体等成功做法,生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经验。辨析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乡村异化、机会萎缩、贫富差距、公地悲剧、文化消弭等现实挑战,洞悉深层次的约束缺陷;第六,以贵州传统村寨旅游扶贫模式中暴露的问题为逻辑起点,对资源、资金、技术等影响旅游扶贫的常规因子进行分析,把基层治理、产权制度、土地改革、文化资本、政策整合、产业融合等纳入分析框架,锁定“乡村治理”、“土地产权(产业发展)”、“文化增值”三个视角,分别选择典型的案例村寨,探索提升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的科学路径;第七,在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及案例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未来减贫的任务及特点,形成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体系、创新模式、差异化路径及文化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方法依托文献收集与综合集成有机结合、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综合运用、案例研究及统计分析法系统集成等思路。质性研究,采用多案例研究的视角,锁定深度田野调查村寨三个,通过“案内分析”及“案间较差”的程序,提高案例研究的有效性;定量研究,设计三个研究层面:(1)全省范围内的统计描述。刻画民族村寨旅游对贫困减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生态优化等方面的贡献;(2)典型区域的计量分析。选取典型样本(黔东南州),构建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模型,运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对扶贫绩效进行科学评估;(3)问卷统计及分析。通过问卷跟踪及田野调查,运用重要度-满意度(Importance-Satisfaction Analysis,IPA)分析模型进行村寨旅游扶贫的福利效应评价。随着绝对贫困的消除,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进入由单维走向多维、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由效率走向共享、由产业单一走向产业协同的重要时期,理顺乡村治理夯实减贫基础、释放资源能量推动产业发、依托地方基因推动文化振兴,是提升村寨旅游扶贫质量、实现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研究获得以下结论:第一,村寨旅游扶贫是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创造,这一扶贫模式在民族地区具有可行性,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二,村寨旅游扶贫是贵州的重要选择,是民族地区减贫的重要经验;第三,将基层政府的公共性扎根于乡村社会是推动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重要基础;第四,土地是重要的减贫资本,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产业融合的重要力量;第五,文化资本是内生的减贫资本,旅游是促进文化资本增值并减缓贫困的重要动力;第六,我国未来的减贫特征,决定贵州村寨旅游扶贫必须形成以巩固主体多元的减贫格局、构建资源联动的减贫体系、撬动资金整合的投资机制、落实“益贫”的制度安排、建立公平发展的产业格局及激活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源为核心质量提升战略,落实创新多元化的村寨旅游扶贫模式、探索差异化的村寨旅游扶贫路径、推动市场化的文化价值实现机制等质量提升举措。
梁俊山[4](2020)在《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以来,先后经历革命时期、新中国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等重要发展阶段,各阶段都是党为实现人民利益而不断奋斗的过程。农村基层组织在党的实践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制度创新是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核心机制。厘清农村基层党支部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对于实现以制度创新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支部领导,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H县D村是一个位于晋、陕、蒙交界处具有悠久历史的小型村庄,其处于“鸡鸣三省”的边缘地理环境、“十年九旱”的气候条件和“民歌海洋”的艺术氛围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独特时空场域中,为基层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支撑。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民经历了组织化的三个重要时期,即从分散个体到组织集体的农民协会时期,从原子化小农到合作化社员的合作化时期和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的人民公社时期。组织化实践中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启蒙并对农村制度形成初步认知,为改革开放后有序参与村民自治并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全国推行村民自治的宏观背景下,由于党的制度安排尚未明确村“两委”关系,为村民自治实践预留了基层制度创新空间。D村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演化成为干群关系紧张、基层组织涣散的矛盾复杂村,群众在坚持党的领导制度认知下提出“选书记”的制度创新诉求。地方党委基于“人民中心”的价值遵循对诉求积极回应,与人民互动中创造了“两票”制选举党支部书记的新做法,强化了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威,有效解决农村现实问题。“两票”制经验在党组织支持和实践检验下不断扩散和深化,最终演化为具有全国普适性的“两推一选”制度。D村“两票”制经验及其“跨村选人”、“一肩挑”的制度创新实践展示了完整的制度创新脉络和经验链条,形成较为丰富的研究资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本文试图通过对D村“两票”制创新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调研,结合渐进性制度变迁理论、场域理论对其内在规律进行剖析,形成对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研究发现党支部选举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保障下、农民发展内驱力推动下,遵循理法合一的价值路线,通过内生外嵌的实现路径进行耦合创新的过程。其中制度场域是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四维一体是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系统协同是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耦合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实现机制。在把握党的基层制度创新逻辑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满足农民发展需求、引领农村“三治融合”和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的作用,从而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标。
刘元刚[5](2020)在《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文中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财政乃庶政之母。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财政与国家治理能力中的公共产品供给、资源再分配以及宏观调控等密切相关。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现代公共财政,以遵循法治为逻辑,以实践公共为本位。财政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重点领域和整点环节,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政府间事权与财权优化配置,形成各级政府间权责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关系。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只有依法合理划分好政府间事权财权,将财政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法治财政的头等要事是实现财政良法善治,为了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财政部发布了《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目标是建成完备、高效的法治财政体系。财政的功能已提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但目前关于法治财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如何界定法治财政,怎样把握法治财政的一般特征、本质属性、基本构成、核心理念、价值目标、运行机理、逻辑模式、系统运行和实践路径等理论建构不足,还缺乏坚实的、合理正当的、严密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学理论证。本文将法治财政作为研究对象,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和法治关切,本文最终将研究目标聚焦在法治财政的法理分析和实践路径上,从理论层面研究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概念、本质属性、核心理念、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在实践层面分别从事权、财权关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内在构建,以及从法治体系的向度探索法治财政运行的子体系即现代法治财政规范体系、法治财政实施体系、法治财政监督体系以及法治财政保障体系的实践路径。现阶段关于财政问题的研究,局限于财政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法学中的经济法领域中,很少有学者从法理学学科视角运用法治理论、法理论证研究现代财政制度的法理基础和法治根基。因此,结合法理学和财政学两个学科,本文将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范式运用到建设法治财政的研究中,这既是对以往研究不足的弥补,又能拓宽两个学科的交叉研究。法治是现代财政制度的灵魂和根基,法治财政的构建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逻辑,以“财政民主、财政正义和财政公平与效益为基本价值取向和理念追求,以静态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为基本前提,以有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实践路径,从而最为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建设。本文的研究思路,首先从法治财政背后的法理切入,系统的研究法治财政的基础理论,包括法治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和国家治理理论,并将法治作为研究财政的主要范式,并指出,法治、法治体系是研究法治财政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其次,运用中外法治财政比较方法,对中西方法治财政模式进行比较,发现中国财政的举国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的优越性所在,特别是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面前,我国再次向世界证明了中国财政举国体制的优越性。再次,本文根据法治的标准和要求,从法治审视的视角提出我国法治财政在事权财权划分以及立法、执法、法治监督领域存在的问题。最后,基于上述问题关切,文章分别通过内在事权财权关系和外在法治体系视角对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进行探索,提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为基础、财力与事权相均衡为补充”的实践路径,以及建立和健全法治财政体系的优化路径。关于法治财政的法理阐释与定位。从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切入,以公共选择理论、国家治理理论、财政分权理论、现代法治理论作为法治财政学理研究的学理背景和理论基础;进而推进法治财政的理论阐释:对法治财政的概念与特征,法治财政的价值目标和法理基础作论述。针对何为法治财政这个问题,法治财政的外延和构成,不仅包括完备的财政立法、规范的财政执法和严密的财政监督,而且也包括国家治理宏观维度下的财政规范运行的理想状态。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规范权力的运行,而限制权力首当其冲的是限制财权。法治财政的核心要义在于依法规范财权和保障公民权利,其本质在于对政府财政权的约束。法治财政是良法善治在财政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以正义、公平、效益为价值目标,以财政法定、财政民主、财政平等为基本原则,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根本宗旨,由公民参与制定的,建立在一系列严格的法治规范基础上,通过制定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实现财政规范运行、法律有效监督的财政治理状态。与传统财政相比,法治财政具有法定性、公共性、民主性、体系性和动态性特征。法治财政的价值理念集中体现在财政正义、财政公平和财政效益理念;相应的,法治财政的基本原则有财政法定原则、财政民主原则和财政平等原则。法治财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部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是依法治国的切入口,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财政只有通过法治的系统保障,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财政法治化,法治财政要求财政权力要受法律的约束,同时也通过财政行为的规范约束政府行政行为边界。关于中外法治财政比较研究。在把握法治财政的概念、本质属性、核心理念、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基础上,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分别从微观和宏观层面,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模式与域外典型国家法治财政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西方国家的法治财政模式建立在私有制的、多党制领导下的议会制的、强调分权与制衡与程序正义理论基础之上,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财政模式是公有制为基础、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举国体制,强调“和合文化”和实质正义,这决定了我国财政法治化只能独立自主的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道路,可以学习借鉴西方国家注重分权制衡和程序正义的法治财政建设经验,而决不能照搬复制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法治模式。关于法治财政发展进程及其法治审视。从我国财政法治化发展的进程出发,回顾我国财政法治化发展的源流,我国法治财政建设经历了建设的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阶段,并梳理了法治财政内在架构——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的规范化演进即经历了计划体制下集中型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确立与调整(1950-1979)、以“包干”为特征的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关系(1979-1993)、分税分级的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关系(1994年到至今)三个阶段。运用纵向历时性的方法和法治审视的视角,从财政体制、财政权力配置、财政收入和支出四个方面,详细分析目前我国财政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力图以问题为导向,为法治财政的构建提供努力的目标方向。一是财政体制法治化方面,突出表现为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在制度层面缺少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政府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二是在财政权力配置法律规定方面,表现为各级人大的预算审批、监督权不充分、准预算部门权力过大、预算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等;三是财政收入法治化方面,立法层级低,税收执法防范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税收司法方面“行政复议”前置限制权利救济,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不完善;四是财政支出法治化水平低,表现为财政支出统领性法律的缺失,部分财政支出法律内容重复和冲突,财政支出考核相对机械化,财政支出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关于事权财权关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作为法治财政的内在架构,事权财权的划分分离以及相互统一是法治财政建设的前提,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首先得研究事权财权关系。根据事权财权相匹配原则要求,应当优先明确事权,根据事权来配置财权。因此,控权与维权目标共存的法治财政,需要通过政府间事权财权的配置、政府财政行为模式的规范、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以事权确定财权,通过财权控制事权,形成以控制权力为过程、以维护公民权利为追求、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法治财政治理方式。根据法治财政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要求,文章认为事权与财权的统一须在法治财政体制框架内实现,这种保障应体现在宪法、财政法的规范中。为解决当前事权财权不对称的问题,文章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贵州财政管理实践进行研究,不难看出,在现有国情下,以事权划分为起点的法治财政构建,应在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厘清各级政府支出责任,赋予相应财权。以事权定财权,实现“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通过财政事权作为突破点,以地方政府财政事权为导向确定财权,并通过转移支付调剂财力,使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财力与事权相均衡”,构建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事权财权规范关系。以《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立法和《预算法》再次修订为核心构建我国事权财权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探索出符合实际地、渐进地法治财政实践路径。关于法治体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法治财政的构建,既需要从内在视角实现事权与财权关系的优化配置,又需要静态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和动态财政法治运行机制的保障。从法治体系视角,立足于财政立法、财政执法、财政监督和财政法治保障四个层面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解决当前法治财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需要以“元规则”为指引,以权威性的法律为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的财政立法,强化人大的财政立法主导权,制定财政基本法,充实财政税收主干法律规范,并注重提高法律法规的质量。法治财政在执法领域的实践,应该严格落实财政法律,恪守法治底线,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规范政府财政行为,建立政府责任清单,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法治财政的构建和财政权力的规范运行离不开财政监督的保障,法治财政监督体系的健全,一是需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监督主体,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主体作用,同时需要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二是转变财政监督理念,由以效率为导向转变为以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财政监督;三是实施全口径财政监督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活动都应当纳入监督范畴;四是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财政基础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打造数据铁笼,实时动态监控财政运行。最后,作为法治财政的重要子系统,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能够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组织保障和物质基础。
刘法杞[6](2020)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及其改革》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为研究对象,围绕法院的组织结构,展现执行机构的体系内配合和体系外联动,解释法院组织结构塑造执行工作的机制和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特性。法院执行系统的组织结构在近二十年间发生了巨大变化,法院强制执行改革总体趋向垂直化管理方向发展。从“审执合一”到“审执相对分离”到省级统一执行管理体制的建立再到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形成,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历史体现的是法院执行机构组织关系的变化,审判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法院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的关系变化影响了整个法院执行体制改革的进程。9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建立起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的统一执行管理体制,而统一管理实质上就是统一领导关系。执行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都要求执行机构上下级之间必须具有这种强有力的领导关系,这种统一领导关系决定了执行队伍建设以及法院执行系统内部行政化的运作模式。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服务于执行工作本身,并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虚拟的网络财产、数字化形态的支付宝和微信以及公积金等新型财产形态进入执行领域,给执行工作带来新的难题,这些问题必然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予以解决。因此,信息技术作为执行工作的一种载体被广泛应用到执行领域。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变了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使之更适合于信息技术的运作方式。而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信息传递的方式,建立起透明、完整的信息传递体系,将组织结构通过信息技术的方式作用于执行工作。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机制中,一方面要处理好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内配合。从组织角度来看,其中最重要、最突出的就是审执配合。但是,审执配合存在着内在的张力。审判机构和执行机构作为诉讼程序中各自独立的机构,存在一定的组织壁垒,难以建立起长效化的审判、执行协调机制。因此,必须把握审执关系的共通性,保持审判与执行的一致性的部分,促进审执配合。上下级法院的关系也影响着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内配合。上下级执行机构之间的领导关系直接决定了上下级法院的组织结构形态,进而决定了上下级法院的执行配合方式。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外联动。法院强制执行体制改革向综合治理格局发展,执行联动是法院和党政系统联结的重要纽带,对于执行机构来说,统一执行联合行动是一次重新进行组织力量分配和调动的实践方式。法院强制执行体制改革试点是在“分权制衡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唐山中院的审执分离改革和许昌市中院的分阶段执行改革均遭遇了组织困境。二者在执行权的分权方面界限不清晰、标准不明确,组织关系协调出现了重大问题。因此,把握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的原貌,须从根本上把握执行系统的组织特性和运行规律,探讨组织与法院执行之间的关系。将法院执行系统放在法院与体系外的互动关系视角去把握,才能获取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深层次机制,采取合理的改革措施。本文最终得出结论: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执行权的分权理论,而是法院的组织关系问题。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深受法院组织结构的影响,执行困境也是由组织问题导致的。
廖逸儿[7](2019)在《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文中研究说明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财政精准扶贫是公共财政的价值体现,也是确保完成新时期我国扶贫攻坚任务的物质保障。历史经验表明,财政政策重在落地。从财政资金管理流程来看,明确绩效目标,以评价检验和驱动目标实现对于提升支出绩效,提高公共财政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政治信任,推进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梳理我国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演变过程,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包含凸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和可以量化的技术目标,这种特征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不谋而合。基于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的理念方法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的结构维度,构建结构化的目标检验体系,以2016-2017年广东省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为例,运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取得基础数源,对其量化目标的检验结果显示: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表现一般,存在补助对象识别不精准、部分基层财务合规性不足等问题;价值依附于个体而存在,从个体发展权考虑,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运用深度访谈法与观察法等手段,对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进行价值目标检验发现,价值“扶贫”受到重视并收到成效,但扶贫对象基本生理保障不足、农村教育存在安全隐患、教学点学生社交得不到保障、贫困家庭拒绝扶助并表现“贫困无奈”、贫困生缺乏内生动力。究其原因在于: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导致目标置换;扶贫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基层财政薄弱难以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财政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等等。财政绩效评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从“工具-价值”视角,依据存在问题,分析成因,要确保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应高度重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的融合;强调“人民满意”价值导向;建立“扶贫部门识别、教育部门提供在学证明”的贫困生瞄准机制;基于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国教育数据联网;强化教育财政投入激励机制,构建“以省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同时,应立足于基层实际,构建对目标的纠错纠偏机制,以及基层容错机制。本研究涉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畴与教育精准扶贫领域。主要创新:一是选题跨公共管理学、财政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研究问题是国家推进扶贫攻坚的重大问题;二是研究区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并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4E”维度相对应,从形式上推动目标纠正纠偏。当然,本文研究涉及的样本量有限、产出目标检验较为单一等,有待日后进一步深入探讨。
谢锐勤[8](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刘素姣[9](2017)在《基于城乡协调发展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城乡协调发展是马克思城乡关系理论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是联结我国城市与农村、传统与现代的“接点”,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县域政治是我国政治稳定的基石,“郡县治,天下安”。但是,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造成了我国县域发展的落后和城乡差距的逐步扩大,城乡发展极不协调,既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又危及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理论的指导下,打破城乡二元体制,通过促进县域的发展促进城乡政治、经济、社会等的协调发展,成为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既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又必须借助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和政策供给来完成。“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作为一项旨在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供给,从1992年的“强县扩权”开始,已在全国二十多个省份不同程度地展开。随着改革向“行政省直管县”的高级阶段推进,其涉及的利益关系日趋复杂,改革难度日益增大。目前,诸多省份的“省直管县”试点改革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此时,为“困境”中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指明方向、提供动力和智力支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基础理论及相关文献的梳理与分析,从纷繁复杂的目标表述与利益诉求中,廓清“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各种目标表述都内涵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框架之中,“省直管县”体制内涵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机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本质是通过减少地方政府层级,改变投射在层级之上的权力与资源分配格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权下移、公共服务统筹权上移”,达到通过促进县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目的。本文以浙江、河南、贵州三个代表省份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为样本,分别进行独立与聚类的分析发现:尽管三省份的改革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改革方向的正确性毋庸置疑;人事干部管理的激励机制、财权事权划分的科学性和区域协作与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是各省份改革共同面临的、左右改革进度和影响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成效发挥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改革过程的衍生品,恰是改革的内容本质,若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改革就会减效或流于形式,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会触动旧有利益格局,使改革遭遇“困境”或“停滞”。因此,在马克思城乡关系理论的指导下,坚持改革的初衷和正确方向推进改革,比智慧更重要的是面对困难的勇气,这种勇气来自中央顶层的授权、地方制度创新的激情和学界研究达成的共识。从三省份改革成效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省直管县”体制成效的发挥需要借助一定的经济、社会、地理等条件,并不是所有的省份或县域都适合实行“省直管县”体制,要依据城乡差异和相互关联的程度相机抉择。城乡关系的实质是国家发展战略与县域发展的关系,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是县域发展的重要契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调整省以下地方政府间权利与利益结构的高难度、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其解决的不是一时问题,因此其成效也不是一时可以衡量的。抓住改革的本质问题,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帕累托最优”为基本原则,一以贯之指引改革前行的理论线索,完善和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其制度设计的政策建议可概括为:“省管县”与“市管县”共存,“财政直管”与“行政直管”齐驱,基本公共服务统筹权逐步上移到省,公共资源及配置权更多下沉到县,进行地方政府间财权、事权的科学划分,建设独立与合作并行不悖的地方政府间关系。
徐纯[10](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指出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二、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财经工作 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财经工作 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框架理论视角下《甘肃日报》脱贫报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源起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框架理论研究综述 |
1.3.2 脱贫攻坚报道的研究现状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框架理论 |
1.4.2 脱贫报道 |
1.5 研究设计与方法 |
1.5.1 研究问题 |
1.5.2 研究设计 |
1.5.3 分析类目的建立 |
1.5.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甘肃日报》脱贫新闻报道的类目分析 |
2.1 报道数量:稳中有所增长 |
2.2 报道地域:涉及全省重点突出 |
2.3 报道视角:以官方视角为主 |
2.4 报道体裁:消息、通讯为主 |
2.5 报道版面:版面多、要闻版为主 |
2.6 报道倾向:负面倾向过少 |
2.7 报道主题:以政策动态为主 |
2.8 报道来源:自采新闻数量多 |
2.9 章节小结 |
第三章 《甘肃日报》脱贫报道的新闻框架分析 |
3.1 《甘肃日报》脱贫报道框架类型 |
3.2 《甘肃日报》脱贫报道框架及文本分析 |
3.2.1 政治政策框架:脱贫政策发布解读 |
3.2.2 脱贫措施框架:体现具体措施 |
3.2.3 典型引领框架:正面宣传塑造正面形象 |
3.2.4 成效对比框架:体现脱贫成效 |
3.3 章节小结 |
第四章 《甘肃日报》脱贫报道的特点与问题 |
4.1 《甘肃日报》脱贫报道的特点 |
4.1.1 政策指引性强,党报属性明显 |
4.1.2 正面宣传为主,注重舆论引导 |
4.1.3 “软化”硬新闻 |
4.2 《甘肃日报》脱贫报道的问题 |
4.2.1 报道主题比例不均衡 |
4.2.2 报道结构、文风固化 |
4.2.3 舆论监督缺位 |
4.2.4 报道来源偏强势 |
4.3 章节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本文研究样本 |
(2)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与意义 |
1.2.1 课题研究目的 |
1.2.2 课题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建筑历程层面 |
1.3.2 地域建筑层面 |
1.3.3 地域建筑与文化层面 |
1.3.4 国外学者对自贡地区城市、建筑及地域文化的研究 |
1.4 国内研究现状 |
1.4.1 建筑历程层面 |
1.4.2 地域建筑层面 |
1.4.3 地域建筑与文化层面 |
1.4.4 国内学者对自贡地区城市、建筑和地域文化的研究 |
1.5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5.2 本文的研究框架 |
1.6 主要概念界定 |
1.6.1 界定 |
1.7 本论文写作说明 |
1.7.1 本文对“历史”与“叙事”问题的回应 |
1.7.2 阅读建议 |
2 建设背景 |
2.1 中国建筑创作环境概述 |
2.1.1 1949年至1964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1.2 1965年至1976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1.3 1977年至1989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2 自贡的地域文化 |
2.2.1 自贡恐龙的故事 |
2.2.2 自贡彩灯的故事 |
2.3 本章小结 |
3 建筑设计组织策划 |
3.1 我们为何建造 |
3.1.1 兴建自贡恐龙博物馆的设想 |
3.1.2 兴建中国彩灯博物馆的设想 |
3.1.3 讨论:兴建设想 |
3.2 研究落实修建博物馆 |
3.2.1 确定修建自贡恐龙博物馆 |
3.2.2 确定修建中国彩灯博物馆 |
3.2.3 讨论:不同的投资模式,不断努力得以确定兴建 |
3.3 设计竞赛的组织安排 |
3.3.1 自贡恐龙博物馆竞赛组织 |
3.3.2 中国彩灯博物馆竞赛组织 |
3.3.3 讨论:组织经验的延续和发展 |
3.4 本章小结 |
4 建筑竞赛及后续进展 |
4.1 方案评选与审定 |
4.1.1 乱石——“恐龙群窟”与“洪荒时代”的抽象 |
4.1.2 灯的群组——“南国灯城”的新星 |
4.1.3 讨论:创作与评审 |
4.2 方案确定及后续进展 |
4.2.1 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后续进展 |
4.2.2 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后续进展 |
4.2.3 讨论:后续进展 |
4.3 本章小结 |
5 建筑创作回响 |
5.1 官方新闻媒体的关注 |
5.1.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关注 |
5.1.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关注 |
5.1.3 讨论:媒体关注 |
5.2 大众的声音 |
5.2.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关注 |
5.2.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关注 |
5.3 业内人士的评价 |
5.3.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评价 |
5.3.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评价 |
5.4 获奖情况 |
5.4.1 自贡恐龙博物馆获奖情况 |
5.4.2 中国彩灯博物馆获奖情况 |
5.5 本章小结 |
6 建筑评析 |
6.1 建筑策划 |
6.1.1 可行性研究阶段 |
6.1.2 设计任务书阶段 |
6.1.3 自贡恐龙博物馆所带来的建筑策划启示 |
6.2 建筑后评估 |
6.2.1 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建筑后评估 |
6.2.2 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建筑后评估 |
6.2.3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后评估带来的启示 |
6.3 建筑设计竞赛 |
6.3.1 建筑竞赛的方案组织 |
6.3.2 建筑评选中的“长官意志”与“明星建筑师”问题 |
6.3.3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方案组织与评选带来的启示 |
6.4 建筑设计 |
6.4.1 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筑设计 |
6.4.2 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 |
6.4.3 建筑设计师 |
6.4.4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所带来的启示 |
6.5 建筑伦理 |
6.5.1 建筑精神与价值判断 |
6.5.2 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筑设计全过程中的建筑伦理 |
6.5.3 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全过程中的建筑伦理 |
6.5.4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表达的建筑伦理及其启示 |
6.6 建筑与城市文化 |
6.6.1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对自贡城市文化的意义 |
6.6.2 自贡恐龙博物馆与中国彩灯博物馆带来的城市文化启示 |
6.6.3 自贡城市文化及其认同 |
6.7 本章小结 |
7 结论:此两案例建筑设计全过程及其评析对当代的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论文的创新点 |
7.3 论文不足与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致谢 |
(3)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及思路 |
四、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 |
五、资料数据来源与田野调查 |
第一章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相关概念及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贫困 |
二、民族村寨 |
三、民族村寨旅游 |
四、旅游扶贫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环境贫困理论 |
二、资源诅咒理论 |
三、精准扶贫理论 |
四、乡村治理理论 |
五、土地产权理论 |
六、文化资本理论 |
第三节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及特点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特点 |
第四节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可行性及局限性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可行性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现实选择及发展阶段 |
第一节 贵州民族地区的贫困 |
一、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 |
二、贫困原因错综,贫困治理复杂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的主要特征 |
一、是交融散布于崇山峻岭中的“活化石” |
二、拥有着适应山地自然环境的生存智慧 |
三、凝固于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结构之中 |
四、通过仪式性的活动确定社会结构关系 |
五、风险依靠有限自我救助社会组织系统 |
第三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条件 |
一、资源禀赋 |
二、脱贫攻坚 |
三、市场驱动 |
第四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阶段 |
一、起步期(改革开放-1990年) |
二、成长期(1991年-2010年) |
三、成熟期(2011年-现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果评估 |
第一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整体效果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大格局形成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推动经济发展 |
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促进减贫增收 |
四、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改善人居环境 |
五、民族村寨旅游扶贫重构人地关系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以黔东南为样本 |
一、绩效评价样本选择依据 |
二、扶贫绩效计算 |
三、绩效评价分析 |
第三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 |
一、福利的内涵及测量 |
二、基于可行能力的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体系 |
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 |
四、福利改进方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及挑战 |
第一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 |
一、政府主导:贫困地区的合理逻辑 |
二、搭建平台:高标准开展国际合作 |
三、生态补偿:优化旅游及人居环境 |
四、长效管护:乡村设施的投管机制 |
五、文旅融合:以旅游激活文化传承 |
六、村民主体: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挑战 |
一、异化与重构:传统乡村社会的“脱嵌” |
二、机会与风险:产业机会的盲目与麻木 |
三、能人与穷人:精英剥夺与贫富差距 |
四、扶贫与养贫:难以避免的“公地悲剧” |
五、增长与消亡:贫困减缓中“无根的增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扶贫困境与乡村治理:来自肇兴侗寨的调查 |
一、肇兴侗寨概况 |
二、肇兴侗寨的传统社会组织及现代意义 |
三、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历程 |
四、旅游扶贫中基层行政与乡村社会的拉锯 |
五、破局:村寨旅游扶贫权利的有序归位 |
第二节 扶贫质量与土地产权:来自纳灰村的调查 |
一、万峰林纳灰村概况 |
二、布依族传统的农地习俗 |
三、纳灰村旅游扶贫历程 |
四、华冠背后:景区核心村寨的尴尬 |
五、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村寨旅游脱贫质量 |
第三节 扶贫创新与文化资本:来自岜沙苗寨的调查 |
一、岜沙苗寨民族文化 |
二、岜沙旅游扶贫推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 |
三、岜沙旅游扶贫推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问题 |
四、岜沙旅游扶贫创新激活民族文化资本价值 |
第四节 案例思考: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方向 |
一、重组乡村治理结构是破解村寨旅游扶贫困境的重要基础 |
二、重赋乡村产业活力是提升村寨旅游扶贫质量的重要途径 |
三、重构乡村文化价值是促进村寨旅游扶贫创新的重要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及举措 |
第一节 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 |
一、调整贵州村寨旅游扶贫战略的依据 |
二、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 |
第二节 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举措 |
一、创新多元化的村寨旅游扶贫模式 |
二、探索差异化的村寨旅游扶贫路径 |
三、推动市场化的文化价值实现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论、不足及展望 |
结论 |
不足 |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村民访谈提纲 |
附录三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村组干部访谈提纲 |
附录四 部门及案例点主要访谈人员基本信息 |
附录五 “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体系的权重赋值”专家打分表 |
附录六 田野工作相关照片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4)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基本问题与反思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基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
(一)文献综述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进路:视角选择与理论假设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理论视角 |
四、研究样本:村庄选取与典型特征 |
(一)样本选取原则 |
(二)样本基本概况 |
(三)样本典型特征 |
第一章 地理交汇与文化交融:“两票”制探索的时空场域 |
1.1 “鸡鸣三省”之边缘地理 |
1.1.1 H县沿革与县域区位 |
1.1.2 D村由来与村庄区位 |
1.1.3 边缘地理的交集与自立 |
1.2 “十年九旱”之古渡经济 |
1.2.1 天与地:传统农业根基薄弱 |
1.2.2 福与祸:黄河泊来利弊 |
1.2.3 破与立:挣扎的渡口经济 |
1.3 “民歌海洋”之艺术之乡 |
1.3.1 “二人台”:艺术的地域根基 |
1.3.2 民风活跃:曲艺塑造下的地方文化 |
1.3.3 走西口:艺术与社会的互动 |
1.4 “自治示范”之民主金石 |
1.4.1 《村组法》试行与H县试点 |
1.4.2 《村组法》落实与H县示范 |
1.4.3 突破:自治精神萌动农民诉求 |
第二章 民主启蒙与制度认知:“两票”制探索前的民主习得 |
2.1 农民协会时期:从分散个体到组织化集体 |
2.1.1 清末的农会组织 |
2.1.2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组织 |
2.1.3 解放区的农民协会重建 |
2.2 合作化时期:从分散小农到合作化社员 |
2.2.1 农民所有制下的个体经营尝试与缺陷 |
2.2.2 传统变工下的互助生产 |
2.2.3 初级合作社下合作意识的萌动 |
2.3 人民公社时期: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 |
2.3.1 高级合作社:从自发合作到集体行动 |
2.3.2 集体化社员:从生产社员到政治成员 |
2.3.3 运动化社员:从政治参与到群体乱序 |
2.4 包产到户:从秩序缺位到民主自治 |
2.4.1 退潮与反思:农民乱序参与的折返 |
2.4.2 探索与首创:包产到户的农民实践 |
2.4.3 民主与权利:村民自治的制度构建 |
第三章 民主探索与制度创新:“两票”制产生与实践的内在动因 |
3.1 “村民自治”:两票制创新的制度前提 |
3.1.1 村民自治顶层设计为制度创新提供机制保障 |
3.1.2 村民自治实践开启制度创新窗口 |
3.1.3 村民自治使农村基层党建产生新“需求” |
3.2 “为利抗争”:两票制创新的工具理性 |
3.2.1 依法举揭:政治认同下农民维权的路径选择 |
3.2.2 创制扩权:农民诉求表达的行动策略 |
3.2.3 以势易权:农民诉求实现的精神取向 |
3.3 “人民中心”:两票制创新的价值回应 |
3.3.1 诉求回应: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 |
3.3.2 互动创制:两票制创新的实践路径 |
3.3.3 农民中心:两票制的价值遵循 |
3.4 “政治实验”:两票制创新的探索路径 |
3.4.1 政治实验与政治学实验 |
3.4.2 中国的“政治实验”范式 |
3.4.3 两票制:政治实验的基层实践 |
第四章 民主落实与制度拓展:“两票”制发展与深化的路径选择 |
4.1 实践检验与制度成型:D村试选到W镇推行 |
4.1.1 制度诉求:“信任票”的产生缘由 |
4.1.2 制度供给:实践检验下的诉求回应 |
4.1.3 创制成效:制度创新绩效的现实反映 |
4.2 经验推广与制度发展:从X地区现场会到山西培训班 |
4.2.1 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 |
4.2.2 农民实践:制度创新发展的驱动力量 |
4.2.3 制度风险:制度创新的宏观考量 |
4.3 全国借鉴与制度变体:从“两票”制到“两推一选” |
4.3.1 有限效度:“两票”制昙现与折返 |
4.3.2 水波效应:“两票”制的后创制时代 |
4.3.3 制度变体:“两推一选”创制与全国落地 |
4.4 民主深化与制度超越:从村支部选举到乡镇直选 |
4.4.1 民主上升:公推直选由乡村走向乡镇 |
4.4.2 民主拓展:由村内选举走向多村联选 |
4.4.3 民主深化:制度创新的持续动力 |
第五章 耦合创新: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 |
5.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的组织保障 |
5.1.1 农村党建催生制度创新需求 |
5.1.2 地方党组织推动制度创新实践 |
5.1.3 党中央确认制度创新结果 |
5.2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 |
5.2.1 农民逐利:制度创新的经济动因 |
5.2.2 农民维权:制度创新的政治追求 |
5.2.3 农民参与:制度创新的文化场域 |
5.2.4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核心动力 |
5.3 理法合一:制度创新的价值遵循 |
5.3.1 合法性:制度创新的外部边界 |
5.3.2 合理性:制度创新的内在准绳 |
5.3.3 人民性:理法合一的创制精神 |
5.4 内生外嵌: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 |
5.4.1 诉求萌发:制度创新的起点 |
5.4.2 以势抗争:制度议程的设置 |
5.4.3 价值嵌入:制度创新的实现 |
5.4.4 党的引领:制度创新的扩散 |
5.5 耦合效应:制度创新的协同机制 |
5.5.1 制度场域: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 |
5.5.2 四维一体: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 |
5.5.3 系统协同: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 |
5.5.4 耦合机制:制度创新的实现机理 |
第六章 党的制度创新引领农村发展的未来走向 |
6.1 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 |
6.1.1 跨村选人:创新党的基层选举制度 |
6.1.2 跨级用人:创新党员干部管理制度 |
6.1.3 跨委育人:创新党员人才培养制度 |
6.2 以制度创新满足农民发展需求 |
6.2.1 问题:农民需求的现状分析 |
6.2.2 归因:农民需求的制度成因 |
6.2.3 策略:农民需求的制度供给 |
6.3 以制度创新引领农村“三治融合” |
6.3.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三治融合的基本前提 |
6.3.2 农村制度耦合创新:三治融合的协同机制 |
6.3.3 党领民治体制创新:三治融合下的农村善治 |
6.4 以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 |
6.4.1 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助推产业兴旺 |
6.4.2 创新农村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宜居乡村 |
6.4.3 创新村规民约惯习制度,培育文明乡风 |
6.4.4 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制度,实现农村善治 |
6.4.5 创新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创造富裕生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与学术评述 |
三、研究的方法与论文布局 |
四、本文的创新尝试 |
第一章 法治财政的法理阐释与定位 |
第一节 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 |
一、法治理论 |
二、公共选择理论 |
三、财政分权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第二节 法治财政的概念和特征 |
一、法治财政的概念 |
二、法治财政的特征 |
第三节 法治财政的价值确立:目标与原则 |
一、法治财政的价值目标 |
二、法治财政的基本原则 |
小结 |
第二章 中外法治财政比较研究 |
第一节 中外财政收入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收入法律体系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收入法律体系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二节 中外财政支出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支出法律体系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支出法律体系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三节 中外财政体制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体制的法律规定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体制的法律规定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四节 中外法治财政模式比较研究 |
一、我国的法治财政模式 |
二、西方国家的法治财政模式 |
三、西方国家法治模式经验借鉴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法治财政发展进程及其法治审视 |
第一节 我国法治财政发展历程 |
一、法治财政的起步阶段 |
二、法治财政的发展阶段 |
三、法治财政全面推进阶段 |
第二节 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的历史进程 |
一、计划体制下“集中型”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二、“包干制”的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三、分税分级的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第三节 我国法治财政建设的法治审视 |
一、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的法治化考察 |
二、财政权力配置法治化审视 |
三、财政收入法治化水平审视 |
四、财政支出领域的法治检视 |
小结 |
第四章 法治财政实践路径(上)——事权财权关系视角 |
第一节 以事权划分为起点的法治财政构建 |
一、事权划分的依据 |
二、财政职能与事权划分 |
三、事权划分的路径构建 |
第二节 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法治财政构建 |
一、事权、财权与财力的逻辑联系 |
二、事权、财权与财力划分存在的问题 |
三、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优化路径 |
第三节 个案分析:贵州省事权与财权的划分样态与启示 |
一、贵州省事权财权划分基本情况 |
二、事权财权划分存在的问题 |
三、贵州省推进法治财政的实践及成效 |
四、贵州实践对优化法治财政路径的启示 |
小结 |
第五章 法治财政实践路径(下)——法治体系视角 |
第一节 法治财政在立法领域的实践路径 |
一、强化全国人大的财政权力 |
二、税收立法的改革与完善 |
三、推进财政支出法律建设 |
第二节 法治财政在执法领域的实践路径 |
一、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
二、强化税收执法规范 |
三、严格执行财政支出法律 |
第三节 法治财政在法律监督中的实践路径 |
一、多元多层次财政监督主体的构建 |
二、构建以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财政监督 |
三、全口径财政监督体系的构建 |
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
第四节 法治财政保障体系构建 |
一、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二、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及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概念界定与文章结构 |
第一章 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历史 |
第一节 审执分离改革 |
一、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工作 |
二、市场经济发展与审执分离改革 |
三、从“审执合一”到“审执相对分离” |
第二节 省级法院统一执行管理体制的形成 |
一、执行机构改革 |
二、从传统管理体制到统一管理体制 |
第三节 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形成 |
一、“执行难”问题的根源 |
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形成过程 |
三、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具体内容 |
第二章 法院强制执行的组织管理体制 |
第一节 法院强制执行机构的组织设置 |
一、法院强制执行机构的职能划分 |
二、执行队伍建设 |
三、执行人员的权力边界 |
四、与法院其他机构的关系 |
第二节 法院强制执行统一管理体制 |
一、法院强制执行统一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 |
二、统一管理与统一领导的关系 |
三、法院执行机构的上下级领导关系 |
第三节 法院执行系统的行政化运行模式 |
一、行政化的执行组织结构 |
二、指标至上的执行绩效考核 |
三、发现问题式的执行监督 |
四、纠偏式的运动式执行 |
第三章 信息技术应用下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 |
第一节 法院强制执行对信息技术的内在需求 |
一、信息化管理 |
二、规范化执行 |
三、司法公开 |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第二节 法院强制执行技术平台的运行机制 |
一、技术平台的启动 |
二、技术平台的运转 |
三、技术平台的组织管理机制 |
第三节 技术平台下法院强制执行的实践效果 |
一、法院执行机构的统一协调管理 |
二、执行问题的可视化 |
三、执行案件的严格控制 |
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 |
第四章 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内配合 |
第一节 执行程序中的审执关系 |
一、审执关系的现状 |
二、审执关系的组织冲突 |
三、审执关系的共通性 |
第二节 法院间的委托执行 |
一、委托执行的改革演进 |
二、从传统型委托到技术型委托 |
三、委托执行的协调与监督 |
第三节 上下级法院间的执行配合 |
一、基层法院内部的执行配合 |
二、上级法院的执行协调 |
第五章 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外联动 |
第一节 综合治理格局下的执行联动 |
一、执行联动的历史发展 |
二、综合治理与执行联动 |
三、执行联动的特征 |
第二节 执行联动的运行机制 |
一、外部联动机制 |
二、内部承接机制 |
第三节 党政系统的执行配合 |
一、执行机构与党政系统的关系 |
二、党政系统对执行联动的组织协调机制 |
第六章 法院强制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及其启示 |
第一节 唐山中院的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分析 |
一、审执分离改革模式的选择 |
二、审执分离改革的内容 |
第二节 许昌中院的分阶段执行改革试点分析 |
一、分阶段执行改革模式的选择 |
二、分阶段执行的组织分工 |
三、“分阶段执行”与执行工作 |
第三节 法院强制执行改革试点评析 |
一、改革试点的理论基础 |
二、改革困境 |
三、改革试点对法院强制执行体制改革的启示 |
结论 组织结构塑造下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 |
一、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组织困境 |
二、组织结构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形塑 |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
(二)财政支出与财政政策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 |
(四)目标与绩效目标 |
(五)目标检验 |
四、文献综述 |
(一)文献来源 |
(二)关于教育财政支出与扶贫关系的研究 |
(三)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 |
(四)关于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的研究 |
(五)文献评析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地考察法 |
(三)统计分析法 |
六、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内容 |
(二)逻辑思路 |
(三)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理论方法 |
一、教育精准扶贫理论 |
(一)精准扶贫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制度保障 |
(二)教育精准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长期性举措 |
(三)公共财政是教育精准扶贫的物质基础 |
二、政策执行理论 |
(一)政策目标实现是政策的终极目标 |
(二)政策执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必经阶段 |
(三)公共选择机制下政策执行偏误难以避免 |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绩效目标价值理论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引入、目的与功能定位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管理手段的双重理性 |
(三)绩效目标价值决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
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检验的技术体系与方法 |
(一)绩效目标检验及其分类 |
(二)公共价值的可得性 |
(三)绩效目标检验的体系与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绩效目标 |
一、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政策阶段性演进 |
(一)早期教育扶贫阶段 |
(二)教育财政扶贫形成阶段 |
(三)“两基”全覆盖与助学体系完善阶段 |
(四)新时期教育精准扶贫阶段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 |
(一)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目标需求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体系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特征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 |
(一)价值目标 |
(二)量化目标 |
(三)作为财政绩效评价的目标界定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目标检验体系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双重属性 |
(一)以监督提效降耗为目标的工具属性 |
(二)以公众满意度为主导的价值属性 |
(三)评价适用的前提条件 |
二、绩效目标检验视角 |
(一)第四代评价的提出与意义 |
(二)“工具-价值”绩效检验视角 |
三、“量化-价值”绩效目标检验体系构建 |
(一)体系构建 |
(二)量化目标检验具体思路 |
(三)价值目标检验具体思路 |
四、目标检验个案选择 |
(一)广东贫困情况基本介绍 |
(二)广东的典型性与代表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量化目标检验 |
一、量化目标检验:以广东省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为例 |
(一)资金概述 |
(二)评价范围与对象 |
(三)评价体系与评分标准 |
(四)评价组织与流程 |
(五)实地考察抽样与满意度调查 |
二、量化目标检验的基本结果 |
(一)总体结果 |
(二)区域结果 |
(三)指标结果 |
三、量化目标实现偏差及其原因 |
(一)量化目标实现偏差 |
(二)原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价值目标检验 |
一、价值目标的构成与检验方法 |
(一)价值目标的构成 |
(二)检验方法 |
二、深度访谈结果 |
(一)教育扶贫补助广覆盖下成效明显 |
(二)学生教育需求保障难精准 |
三、满意度测量及分析 |
(一)普通师生与家长的满意度 |
(二)贫困户与扶贫干部的满意度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
四、价值目标实现偏差的直接原因 |
(一)经费投入不足导致教育需求难保障 |
(二)扶助对象强自尊与扶贫考核间矛盾导致低满意度 |
(三)教育精准扶贫补助化导致教育扶贫效果不彰 |
(四)信息系统维护不足与管理条块化导致瞄准偏差 |
(五)农村生源流失给农村教育规划与保障带来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目标完善及绩效提升 |
一、量化目标与价值目标实现偏差的深层原因 |
(一)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引起目标置换 |
(二)扶贫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 |
(三)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 |
(四)基层难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 |
(五)财政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提升的对策与建议 |
(一)强化“人民满意”价值导向 |
(二)建立绩效评价纠偏机制与容错机制 |
(三)形成“扶贫-教育”贫困生瞄准机制 |
(四)实现全国范围教育数据联网 |
(五)构建“以省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 |
三、延伸与讨论 |
(一)2020 年全面教育脱贫的形式意义与实质内涵 |
(二)未来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的支出重点 |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及“量化-价值”绩效目标检验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S市问卷调查中师生与家长所提到关于当前教育精准扶贫的主要问题 |
附录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基于城乡协调发展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内容创新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创新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1.3.3 研究框架 |
2 基础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城乡关系理论综述 |
2.1.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及西方学者城乡关系理论 |
2.1.2 新中国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理论及政策演变 |
2.2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基础理论综述 |
2.2.1 管理层级理论 |
2.2.2 政府分权理论 |
2.2.3 府际关系理论 |
2.2.4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2.3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研究综述 |
2.3.1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动因和目标 |
2.3.2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基础条件及路径选择 |
2.3.3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问题、对策及态度分歧 |
2.3.4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研究评价 |
2.4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城乡协调发展关系研究 |
2.5 “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对“省直管县”改革研究的启示 |
3 “省直管县”体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机理 |
3.1 相关概念及问题厘定 |
3.1.1 “城乡协调发展”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
3.1.2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相关概念及关系 |
3.1.3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目标厘定 |
3.1.4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路径厘定 |
3.2 县域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 |
3.2.1 县域政治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地位 |
3.2.2 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
3.2.3 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对县域地位的影响 |
3.3 “省直管县”体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理论依据 |
3.3.1 层级减少、权力下沉 |
3.3.2 县域独立、极化衰减 |
3.3.3 政府分权、资源下沉 |
4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案例及聚类分析 |
4.1 东部省份:浙江省的改革实践 |
4.1.1 浙江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与历程 |
4.1.2 浙江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成效、经验与问题 |
4.2 中部省份:河南省的改革实践 |
4.2.1 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与历程 |
4.2.2 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成效、经验与问题 |
4.3 西部省份:贵州省的改革实践 |
4.3.1 贵州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与历程 |
4.3.2 贵州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成效、经验与问题 |
4.4 三省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聚类分析 |
4.4.1 改革背景、试点和模式选择比较 |
4.4.2 改革制度设计比较 |
4.4.3 改革成效比较 |
4.5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案例分析结论 |
5 基于城乡协调发展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走向与要求 |
5.1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走向 |
5.1.1 试点县选择:农业大县、贫困县、边远县优先 |
5.1.2 路径选择:“财政”直管与“行政”直管齐驱 |
5.1.3 政策出口:“省管县”与“市管县”并存 |
5.2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的新要求 |
5.2.1 顶层授权、支持和包容地方政府创新 |
5.2.2 地方政府职能切实发生转变 |
5.2.3 学界研究开阔视野,长远规划 |
6 基于城乡协调发展的“省直管县”改革政策建议 |
6.1 直管县机构设置与人事干部管理政策建议 |
6.1.1 以“大部门制”为方向进行机构设置 |
6.1.2 人事管理制度形成畅通的干部晋升通道 |
6.2 科学划分地方政府间的事权、财权 |
6.2.1 以“公共服务统筹权上移、公共资源配置权下移”为方向 |
6.2.2 以“公共物品提供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为依据 |
6.2.3 以“城乡协调发展的帕累托改进”为目标 |
6.3 建立区域经济合作与公共资源共享机制 |
6.3.1 以平等互惠为基础进行区域经济合作 |
6.3.2 以效率为原则建立政府间公共资源共享机制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10)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财经工作 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框架理论视角下《甘肃日报》脱贫报道研究[D]. 杨雪. 兰州大学, 2021(12)
- [2]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D]. 朱厢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3]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D]. 笪玲. 西南民族大学, 2020(12)
- [4]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D]. 梁俊山. 山西大学, 2020(07)
- [5]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D]. 刘元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 [6]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及其改革[D]. 刘法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7]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D]. 廖逸儿.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8]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基于城乡协调发展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D]. 刘素姣.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8)
- [10]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标签: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论文; 政府审计论文; 司法体制改革论文; 法治政府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