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阶段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的变化(论文文献综述)
舒凯彤[1](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研究表明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王双全[2](2019)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乡村要素流失问题仍然明显,特别是资金要素由农村单向流入城市,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农村成为我国决战全面小康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资金要素短缺;而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必要抵押品的缺失,使得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资金无法有效地向农业农村流动和聚集,农村资金净流出与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突出,“金融抑制”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土地是农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农村的变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土地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扩大了农村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功能,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能力,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农村土地资产化、金融化提供了可能性,从而激活了农村金融,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建设。深入研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从土地产权制度到金融制度的系统改革。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探索农业融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经营者的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2015年全国232个县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并行实施,充分发挥农地的经济功能。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三权分置”制度,分离和实现承包权的保障功能和经营权的经济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融资渠道,打开了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的死结。因此,本文聚焦农村最具经济价值、但资本化严重不足的土地要素,将农村土地要素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探索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以期为推进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改革和创新提供系统的学术和现实指导,充分发挥土地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村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满足农业生产资金的多层次需求,实现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本研究以“三权分置”改革为背景,围绕优化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体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12家金融机构和543户农户的调查数据,从经济学理论及实证检验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问题和影响因素,并从系统论视角出发,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在对农户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问卷调查数据,构建Probit模型,以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为核心变量,分析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及土地确权与后两者交互项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同时利用IV-Probit对核心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第二,厘清金融机构与政府在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梳理金融机构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情况,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探究农户获得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影响因素,找到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第三,在前文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与需求错位的表征及原因,构建供需错位识别机制,对样本中具备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农户进行筛选,识别出供需错位的农户,构建Probit模型对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选取典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针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问题,优化供需匹配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环境。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农村经营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增加,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土地金融市场中来,农村的土地资源将进一步转化为资本,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旺盛但供给不足。据调研的543户农户数据显示,314户表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有需求,仅130户获得了金融机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然而,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的创新还处于初期摸索试点阶段,仍受到法律、产权及市场等多重制约,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市场供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3.从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看,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前提下,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起增强性的调节作用,但土地流转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随着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的实施,农民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化,土地流转会促进农地抵押市场,金融知识水平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以土地融资投入生产,进而催生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4.从供给的影响因素看,金融机构普遍看好农村土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土地财产权抵押条件尚未成熟,农村财产权抵押风险还较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体系还未健全,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较低。实证结果显示,市场发展前景及预期盈利空间能够正向影响金融机构供给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良好的土地政策环境、成熟的农地流转抵押市场、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土地的金融抵押品特性,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经营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政策风险,减少金融机构面对信贷违约的损失,这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5.从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来看,从需求侧看,农户文化水平低和金融知识水平不高是造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关键因素,强化相关培训与宣传力度,提高农户金融知识水平,是放松农户信贷约束的关键之一;从供给侧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利率与农户预期利率不匹配导致供需错位,应进一步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从外部环境因素上看,政策实施不到位是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重要因素,当前农村土地金融市场发展依然是以政策引导为主,农户借贷行为内生性不足。因此,在强化政策支持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农户土地金融借贷的自发性和内生动力。本文创新之处或边际贡献在于:1.丰富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内容。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农地金融合约的机制设计,从经营权确权到抵押担保权的赋权,认为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从农户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使农地租佃市场的产权条件更加完备,增强了农地金融契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抵押信贷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2.弥补了当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相关研究零碎化的缺陷。本文将供给和需求纳入同一研究框架进行系统性探讨,并基于农户、机构问卷调查的微观数据,立足农户、金融机构两大决策主体的行为动机,结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背景,探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供给的影响因素,分析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为推动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3.检验了农地抵押信贷的影响机制,发现土地确权颁证与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过程中起到调节作用。本文考虑到两个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或者一个因素发挥作用要以另一个变量为条件或基础,将土地确权颁证与金融知识水平的交互项纳入模型,进一步分析了核心变量对农户需求的影响机理。
齐智鑫[3](2019)在《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背景下的“一带一路”共赢草贸易模式探究》文中研究说明“粮改饲”是中国农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引导种植优质饲草料,发展草食畜牧业。我国实行“粮改饲”后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推动了草产业供给侧改革,但牧草依赖进口的现状并未发生实质性的转变。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后,我国牧草供求关系更加紧张。与此同时,我国粮食安全还担负着巨大的肉类需求压力。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此在深化原有生产、加工环节供给侧改革的同时,还应该重视流通环节的供给侧改革。本文从我国粮食安全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我国草产品交易模式的发展变化过程,结合现阶段农业保障因素及国际农产品通用交易手段,提出将“保险+期货”模式应用于草产品交易的构想。借鉴美、日等国农业海外投资经验,提出一种供求双方参与度高、互信共赢的“供应链金融+保险+期货”交易模式设想。首先,这种交易模式利用期货工具、保险工具及供应链金融工具规避供求双方的风险;其次,该交易模式通过国际贸易通用的期货工具形成草产品国内外行情,进而促进现货生产,有利于草牧业实体经济发展;再次,该交易模式为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模式选择,可为人民币国际化实践增加“阵地”。本文通过介绍大宗农产品的交易手段,引申到大宗草产品的交易手段,尝试利用农产品交易的成熟经验解决草产品交易的问题;从美国农业保障出发对比我国农业保障,找出一种既符合WTO农业补贴要求,又可以保障农民收入的助农措施;从美国农产品交易模式与我国农产品交易模式的比较中总结美国的优势、提炼可供借鉴的长处,找出我国农产品交易的不足并总结经验;通过分析美国牧草的交易形式和生产、加工、流通方式,为未来中国草产业发展探究新的交易模式;通过总结我国农产品流通的历史经验和不足,寻找优化解决的思路;通过介绍美国谷仓电梯交易模式,展现谷物交易中电梯交易模式在农民与期货市场间发挥的纽带作用,为解决我国农民与期货市场对接困难问题提供思路;通过归纳世界主要需草国的国际布局,为中国草牧业企业走出去积累经验;通过概括现阶段人民群众肉类需求特点,分析我国粮食安全的症结所在,提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建议;回顾国内外农业收入保险的研究进展,结合我国2014年至今发展“保险+期货”模式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问题,构想大宗牧草“保险+期货”交易模式,并提出“供应链金融+保险+期货”交易模式的设想;通过期货品种筛选和牧草期货可行性研究,发现我国苜蓿具备期货上市条件。结合国家现阶段一带一路合作情况,最终提出建立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全球草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及交易中心的构想。随着农业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和“一带一路”合作的全面开展,国际化的交易模式有助于草牧业协同效率提高,合作共赢的草贸易也必然在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赵悦[4](2019)在《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优化研究》文中提出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势。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三量齐增”、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生态环境恶化、农民增收乏力等问题。为了缓解粮食生产出现的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迫切需要新一轮农业结构的调整。吉林省作为我国的粮食大省,玉米核心产区,一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基地。然而,随着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实施,玉米价格高位运行,吉林省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呈刚性增长,大豆、杂粮等其它作物播种面积日益削减,形成了以玉米为主体的单一种植结构。这种结构带来的效应却是一方面玉米的高库存积压,下游加工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大豆、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大量进口,形成了国内库存积压与国外进口并存的逆向市场困境。而造成这种结构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忽视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用计划经济思维模式调控农业生产的结果。因此,只有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经济的思维,对管理农业的体制、机制和手段进行改革,才能实现种植业供给结构的优化。本文以我国农业发展阶段特征的变化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的现状与问题为背景分析,得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在于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厘清了我国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与基本内容,得出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以往种植业结构调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深入到结构变化的制度变革,其要义绝非是一般意义上结构的加减法,而是要通过改革不合理的农业管理体制,来实现结构优化。在这一过程中,改革是手段,结构优化是目标。之所以提出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用改革的思路来推动种植业结构的优化。吉林省作为我国粮食生产的核心产区,种植业供给侧结构的矛盾表现的更为突出、更加尖锐。梳理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种植业结构演变历程发现,经过40年的发展,吉林省种植业粮、经、饲三元结构中以粮食作物内部结构变化为主,逐渐从20世纪80年代的玉米、大豆为主、水稻、高粱多元发展的作物结构,最终形成了以玉米为主体的“一粮独大”格局。然而,这种结构是否合理?本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方面对其进行综合性评价。结果显示:虽然这种结构在宏观种植业投入产出上、在微观农民收入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却拉大了作物间的比较收益,不利于结构的多元化发展;虽然吉林省在粮食商品率上为国家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过高的粮食进口依存度表明当前结构未能满足消费升级的需求,同时这种结构释放出的生态负效应令人堪忧。由此,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是,结构调整却面临着贸易格局复杂、农产品成本持续上涨的市场困境,农业用水资源紧缺、耕地质量与数量下降的生态困境以及农产品育种技术发展缓慢、农业技术推广供需不匹配的技术困境,从不同维度不同层面制约着结构的优化,以往调整的思路俨然无法破解,唯有用改革的手段才能推动结构的优化。2004年以来,国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使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然而,惠农政策在实施方式上,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由此导致了市场的失灵和农业资源配置的扭曲。之所以要用改革的方式实现种植业供给侧结构的优化,就是因为不合理的农业管理体制是造成结构失调的首要原因。基于此,从资源配置方式、价格形成机制、粮食市场结构以及农村组织制度四个维度构建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框架。转变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形成的计划经济思维,充分发挥市场经济规律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使粮食价格由市场决定。而粮食价格信息在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产业链条中通过流通市场进行传递,以指导农民的种植行为。但是,当前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一支独大”的局面,扭曲了粮食收储市场。提出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发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政策性收储功能,与其它收储主体在收购市场中具有平等的经营地位,从而推动收储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实现粮食收储市场的顺畅。运行顺畅的粮食收储市场需要健全的农村组织制度作保障。我国目前的农村组织尚处于一种涣散状态,有序地将亿万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嵌入市场经济方面却效率甚微,并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条软肋。以整合当前农村经济组织为路径,实现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制度的创新。使市场的“无形之手”来指挥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而推动种植业结构的优化。基于上述制度改革框架,确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民种粮合理收入、产业协调发展以及生态可持续为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价值取向。之所以提出这四个方面的价值取向,原因如下:首先,在未来很长时期内,我国粮食供给压力仍然存在,人地关系趋紧的矛盾仍然存在,粮食主产区生产功能在日益下降。吉林省作为粮食生产的核心产区,其结构调整必须坚持国家粮食安全地位不动摇,必须保证种粮农民和粮食产区两个积极性,以巩固粮食主产区核心地位。其次,合理的种粮收入是保证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的支撑条件。吉林省以玉米为主体的种植结构决定了合理种粮收入的主要指向是围绕玉米种植获取收入。而玉米支持政策的不稳定性造成了农民种植玉米收入的起伏与玉米种植积极性的不稳定,呼吁将玉米纳入主粮范围,与稻谷和小麦具有同等地位,使玉米具有一个主粮生产应有的利润空间,进而实现玉米种植的合理收入。作物间收益水平相当,从而实现相互替代的效应,促进种植业结构的优化。再次,玉米作为产业链条最长的作物,其饲用和加工用途与下游的加工业与畜牧业紧密衔接。因此玉米三元作物的属性决定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以产业协调发展为价值取向。最后,种植业结构调整应尊重自然规律与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布局。去除赤色产能、恢复玉米大豆轮作制度、种地养地有机结合以及科学施用化肥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遵从结构调整的价值取向,对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方向进行选择。吉林省种植业结构不论怎样调整,保证粮食作物为主体的结构不可改变,保证玉米核心产区优势不可改变。现阶段粮食作物比例偏高是由于粮食作物内部玉米结构不合理造成的。玉米粮经饲三元作物结构属性,片面强调了玉米粮食作物品种的一元结构,忽视了玉米作为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品种的结构。所以降低粮食作物用途的籽粒玉米比例,提高饲料作物青贮玉米比例,是粮食作物的调整方向,也表明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在于粮食作物与饲料作物之间的调整。因此,建立玉米三元作物结构,呼吁核心产区推动“粮改饲”,以“种养”结合的微观农户经营结构为行动支点,从而促进粮食作物向饲料作物调整。大豆则在进行合理区划布局基础上,建立非转基因大豆保护区,保护传统大豆纯度,不受转基因大豆的侵犯。在中部地区适当进行转基因大豆种植,与玉米合理轮作,从而增加大豆的种植面积。水稻以扩大优质品种稻米的种植为调整方向,杂粮杂豆以建设优质杂粮基地为依托,发展精深加工。经济作物的调整方向以东中西区域划分,打造东部特产、中部蔬菜、西部多种作物的发展格局。饲料作物的调整以形成增加玉米核心产区与镰刀弯地区青贮玉米种植以及西部地区牧草种植,协调畜牧业发展的农牧格局。最终实现吉林省种植业结构由单一玉米种植向多元作物发展,由过分强调经济社会效益转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统一发展的种植业结构。
刘明辉[5](2019)在《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优先”是我国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战略抓手,对我国经济取得瞩目成就举足轻重。但是,城市集聚绝大多数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光鲜背景下,也诱发了农村产业空心化、农村留守人口老龄化、农村从业人员女性化、农村环境治理无序化等系列“乡村病”。因此,城乡融合、农村产业融合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执本之举,亟待推进。建国后,我国城乡关系在多数时间处在分离状态。城乡统筹的发展路线在我国肇始于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强调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局面,补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短板。乡村振兴是党和政府对新时代城乡关系发展的深刻认识,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不发达、农村不兴旺、农民不富裕的“三农”问题。其中,推动农村“产业兴旺”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重点。城乡关系演变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关注农业发展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肩负着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证数亿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重要使命。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仍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粗放的生产方式,加之农业生产比较优势的渐趋衰退、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以及农业生产的立体式污染等问题,对我国农业发展形成了巨大冲击,构成了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极大挑战。如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济收益、破解农民增收困境以及盘活农村生产要素等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当下,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加速冲击着传统的生产模式,新一轮的新信息、新技术为农村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农村产业融合已成为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与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趋势向好,尤其是第二产业对农业的中间投入已有较大提升。但是,我国农村产业融合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产业链脱节、要素链脱钩、利益链不完善、融资难度大、税收支持力度不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严重束缚了农村产业的深度融合。整体上看,产业融合链的断裂或融合体制的脆弱多可归结于市场、政府和经营主体三个层面。因此,本文在城乡关系演变背景下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研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对我国走出传统产业分工、剥离传统农业落后的生产方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包括九章内容。第一章是导论。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现实作为本文选题的背景依据,并据此提出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接着,本文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行了评述,并界定了文中涉及的核心概念,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并据此选取适宜的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与理论分析框架部分。基于城乡关系理论、二元经济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分工与产业融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与产权理论,本文尝试构建了“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理论分析框架,着重剖析政策支持与制度供给、要素配置、主体功能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及其内在规律。第三章构建“政府”维度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本文将政府支持和制度供给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概括为资源补充机制、信号传递机制、资源重置机制,并进一步分解为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支持、产业确认与保护等角度进行阐释。第四章着重从“市场”维度考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要素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信息机制与竞争机制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体可分解为要素流动瓶颈、要素集聚功能、交易成本等方面。第五章是从“经营主体”维度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经营主体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主要通过竞争或合作博弈对农村产业融合产生影响,表现为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市场应对能力、密切利益链接机制、强化激励机制与共享机制等。第六章厘清了中国农村产业融合的历史经验,并将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置于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刻画了城乡关系演变过程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事实和主要特征,最后结合本文构建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进行了探讨。第七章是本文的实证检验部分。按照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对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进行了实证检验。通过设计变量、构建模型、整理数据、实证估计,本文得出了针对“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结论。第八章是国际经验借鉴部分,本文分析了日本、韩国、法国、荷兰、美国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经验性事实,并从理论框架的三个维度分析了五个国家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验。第九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部分,从本文理论框架的三个维度探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同时总结提炼城乡关系演变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互动效应,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得出五个结论。第一,政府的制度供给与政策支持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信息传递机制、资源补充机制与资源重置机制是政府影响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渠道,具体表现为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产权确认与保护以及创新金融支持等方式。第二,要素市场扭曲是制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诱因。当前,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仍然滞后,诸多体制性障碍严重束缚了要素平等进入市场的程度,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与信息机制的扭曲导致要素流动受阻、要素集聚受限、交易成本企高等问题制约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三,经营主体之间通过竞争与合作的博弈推动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营主体面对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共同约束,从而经营主体采取竞争和合作的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强化市场应对能力以及构建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激励机制与共享机制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四,我国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从政府、要素市场与经营主体等多方面着手。现阶段,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从本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中,可以看出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制度供给与服务,并要大力促进竞争有效的要素市场形成,打破城乡之间的地区分割、完善市场作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要巩固经营主体地位、强化经营主体功能,以及加速技术创新等。第五,城乡关系演变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之间存在双向效应。城乡关系的分离、对立与阻隔会导致要素市场分割,进而导致要素市场机制扭曲,引发要素流动受阻,制约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由于缺乏新要素和新动能的注入,城乡融合发展则难以实现。随着城乡关系逐渐走向融合阶段,城乡产业开始趋于联动发展,要素能够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和互动补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也逐渐加速推进。同时,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城市地区的资源和要素流向农村地区,开发并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产业空间、提升城乡经济融合程度、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本文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规律基础上发现“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框架,并在理论阐释和实践检验分析中探寻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丰富和拓展了产业融合的相关理论。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尝试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框架。基于城乡关系演变背景的梳理,本文提出“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理论框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拓展了产业融合理论及农业发展理论;第二,细化与拓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阐释。本文从政府支持与制度供给、要素市场配置、经营主体功能三个维度考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及其内在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视角给出进一步的理论解释;第三,研究方法上的改进。本文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分析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计量模型的理论推导与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方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在“三个维度”实证检验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部分,本文运用政策评估方法(PSM-DID)以及固定效应模型等方法对已有的研究进行方法上的改进。
贾丹妮[6](2019)在《交易成本视角下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均衡研究 ——基于动态演化博弈模型的分析》文中指出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扶贫手段,对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有着强烈融资需求的农户、中小企业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从现阶段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态势来看,尽管小额信贷在某种程度增加了农户有效收入、缓解了贫困态势、为农村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提供重要支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金融机构信贷投入总量增长缓慢且结构不合理,农村小额信贷供给总量显着低于需求总量,资金缺口大,但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有效需求却显不足,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这迫切要求我们有效挖掘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失衡的根本原因,以推动构建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均衡的理想体系,从而充分发挥小额信贷金融扶贫的首要功能,最大限度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型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农村地区城镇化与农业生产经营现代化进程。那么,我国现阶段农村小额信贷供需现状究竟如何?影响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失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对改善农村融资难困境,满足广大农户、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从理论和模型两方面进行研究。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述评,找出既有研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从而提出本文研究方法和内容的创新之处;其次,系统地分析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供需现状,分别从量与质两方面阐述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失衡的具体表现,并分别从供给、需求两方面分析了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失衡的原因;最后,基于交易成本视角,利用动态演化博弈方法,构建农村小额信贷供求群体的动态演化博弈模型,据此剖析农村小额信贷供求失衡的动态演化路径,从而论证出交易成本对供需均衡的根本作用机理。结果表明:高交易成本会导致小额信贷市场以较大概率朝着不规范市场方向演化,系统进化的结果不够理想,即供给总量和需求总量趋于失衡;而低交易成本会刺激供给与需求的增加,小额信贷市场以较大概率朝着理想化市场方向演化,系统趋于高水平的均衡状态。可见,政府应采取措施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从而扩大有效供给,增加合理需求,进而实现小额信贷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均衡。
李亚茹[7](2018)在《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文中提出最低收购价与临时收储政策连续实施多年,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价格调控机制面临国内外价格倒挂、进口量与库存量齐增、仓容压力巨大及种植结构失衡等困境。我国政府于2014年推出农产品价格形成与政府补贴相脱钩的价格机制改革,其核心是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即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近5年,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农产品面积核实成本较高、难以调整种植结构及政府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等困境。随着农产品市场化定价的形成,价格风险已成为影响农户收入的重要因素。农产品“保险+期货”主要包括“价格保险+期货”和“收入保险+期货”两种形式,作为保险与期货的跨界融合,既克服了农民难以进入期货、期权市场的困难,又弥补了农产品价格保险目标价格厘定困难和缺乏系统性价格风险转移机制的两大内生缺陷,其自推出之日起便受到国家高度重视,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模式。与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相比,农产品“保险+期货”具有相似的运作机制,但国家财政资金压力相对较小,保险公司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可显着提高运行效率,且属于WTO绿箱政策,比较优势明显,故其在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值得探讨。尽管农产品“保险+期货”发展如火如荼,但现行试点方案采用“保险+场外看跌期权+场内期货”单一的运作模式,存在农户承担较大基差风险、保险公司“中介”地位尴尬与期货公司对冲压力较大等问题。鉴于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的现存问题,特别是基于方案设计与定价在“保险+期货”中的缺失及重要意义,本文尝试基于价格调控机制视角研究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问题。本研究具体章节的内容安排如下:第1章,绪论。首先分析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接着初步界定了农产品价格保险、农产品收入保险、农产品“保险+期货”(包括“价格保险+期货”与“收入保险+期货”)、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及价格风险管理的相关概念;进而给出本文的基本研究思路、主要研究内容、采用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2章,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首先分别梳理和评述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价格调控政策、“保险+期货”及农业保险定价的相关文献,确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然后阐述了农产品价格波动、农产品风险管理、价格调控、“保险+期货”及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既引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又奠定了后续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农产品价格风险及“保险+期货”的引出。首先以玉米和鸡蛋为例,分析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征与影响因素。农产品价格波动具有周期性、季节性、地区差异性、金融化、集聚性与非对称性等特征;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四大类因素为供给、需求、政策与国际市场因素。其次,采用基于历史模拟、极值理论POT模型的Va R法,评估全国七大玉米主产区与六大鸡蛋主产区的价格波动风险,结果发现,玉米与鸡蛋价格波动风险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需分地区向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最后,通过梳理国内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演进历程引出农产品“保险+期货”。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保险与期货的跨界融合,既克服了农户难以进入期货、期权市场的困难,又弥补了价格保险的两大内生缺陷,比较优势明显,但仍面临基差风险、制度风险、违约风险与定价风险。尽管农产品价格风险是不可保风险,但保险人通过不断改进自身的技术条件能将不可保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农产品“保险+期货”利用现有技术可将赔付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可行性强。第4章,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比较借鉴。本章首先以育肥母牛风险保护保险(LRP)、生猪毛利润保险(LGM)为例,分析美国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具体实践方案,得出有益于我国“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经验启示,如完善的再保险体系是推行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前提、较短的理赔款计算周期可有效保障农户实际损失等;以玉米(排除收货价格)收入保障保险(RP(HPH))与大豆(排除收货价)区域收入保障保险(ARP(HP))为例,介绍“收入保险+期货”实践方案,得出多种保险补贴政策分别是经营“收入保险+期货”的基础和前提等经验启示;以奶牛利润保障项目(MPP-Dairy)为例,介绍运用保险运作机制代替传统牲畜价格支持政策的实践,得出基于保险机制的价格支持政策,可显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启示。其次,详细分析了国内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大连”方案、“北票与法库”方案、“桦川”方案及“重庆”方案四个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尽管四个试点方案各具特色,但存在“保险+场外看跌期权+场内期货”三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交易所与期货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及完全基于期货市场价格设计产品的共同特点;面临农户承担较大基差风险、保险公司“中介”地位尴尬及期货公司对冲风险压力大等问题。最后,从基本运作模式、参与主体、产品内容与市场环境四个方面比较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得出我国需加大力度推进农产品期货与期权发展、加快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步伐、完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与重构“保险+期货”运行机制的启示。第5章,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与总体方案。本章首先梳理了我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现状,发现其主要面临国内外价格倒挂、进口量与库存量齐增、仓容压力巨大、农产品种植结构难以调整与种植面积核实成本高等困境。其次,阐述了农产品“保险+期货”作用于价格调控机制的理论逻辑,即价格调控政策通过作用于调控对象以达到政策目标。若农产品“保险+期货”是一种价格调控政策,其调控对象包括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故从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相关企业四个方面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接着,通过比较农产品“保险+期货”与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得出其可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与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重要工具的政策定位。最后,从运行机制、方案设计与农产品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初步构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即从运行机制方面,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主导、银保监会监督指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牵头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再保险。从方案设计方面,坚持可复制、可持续与简单易懂的原则;短期方案仍采用与现有试点相似的三个环节的运作模式;长期方案采用两个环节的运作模式。从农产品适用规则与范围方面,本文研究认为养殖业适用于“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种植业适用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具体而言,农产品“保险+期货”适用于稻谷、小麦、棉花、玉米、大豆、鸡蛋等农产品。第6章,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本章设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仍采用与现有试点类似的三环节模式,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与现有模式不同,此方案具有显着降低农户基差风险与保险公司是风险承保主体两大特色。设计方案中农产品现货价格保险与场外看跌期权的本质是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亚期权,本章主要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厘定其费率。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随机波动与跳跃特征,故采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拟合其价格波动路径。首先,运用基于M-H算法的贝叶斯马尔科夫链蒙特卡洛模拟(MCMC)方法估计Bates模型的参数;其次,运用方差减少技术的Monte Carlo方法模拟农产品价格波动路径,最后,基于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式亚式期权定价公式计算得出保费。本文选取河南、山东、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六大鸡蛋主产区价格数据厘定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实证结果发现:基于期货市场价格的鸡蛋价格保险不能满足养殖户价格下跌风险保障的需求;基于现货市场为农户提供价格保险,运用场外看跌期权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保障非常有限,远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极端风险的需要;设计的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中保险公司承担的场外期权对冲风险较之现行“价格保险+期货”试点,有助于降低养殖户的基差风险。为确保期权定价法费率厘定结果的准确性,本章分别运用农业保险定价的参数法与非参数法厘定设计方案的费率。由实证结果可知,期权定价法的费率厘定结果均略高于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法的费率厘定结果,但都小于0.01,可见,本文运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厘定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是可行的。第7章,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本章首先设计保险公司向农户提供的收入保险,且采用区域收入保险的形式,价格指数与产量指数分别是农产品省级现货价格与亩均产量;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分散部分价格风险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期货公司通过复制场内期权分散场外看跌期权的价格风险三个环节的基本运作模式。选取国内玉米七大主产区即河北、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与河南,进行“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定价的实证研究。首先选择Weibull(3P)、Burr(4P)、Log-Logistic(3P)、Logistic、Lognormal(3P)、Normal与Gamma(3P)七类分布分别模拟玉米七大主产区的价格对数收益率与产量波动率数据,以K-S、A-D与卡方检验三类方法选取七大主产区价格与单产风险的合适分布。接着以欧式距离最小为选择标准,在五种Copula函数中选出最优相关函数。最后依据收入保险费率厘定公式计算保费。由费率厘定结果,我们发现同一保障水平下,不同地区的区域收入保险费率差异较大,全国玉米七大主产区费率高低的排序与各地区价格、产量风险的相关性并不直接相关;同一地区不同保障水平下,区域收入保险的费率差异较大。第8章,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对全文进行总结,归纳出本文研究得出的七大基本结论,并对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尝试探讨了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及政策定位。首次基于我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的困境,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作用于价格调控机制的理论逻辑,即价格调控政策通过作用于调控对象以达到政策目标。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价格调控政策的调控对象包括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故从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及相关企业四个方面初步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通过比较农产品“保险+期货”与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初步得出其可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与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重要工具的政策定位。第二,从运行机制、方案设计、农产品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初步构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即从运行机制来看,本文认为需由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主导、银保监会监督指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牵头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再保险。就方案设计而言,本文认为应坚持可复制、可持续与简单易懂的原则;短期方案可采用与现有试点相似的三个环节的运作模式,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较现行试点方案有所改进;长期方案则采用两个环节(即保险公司提供农产品价格或收入保险,再保险机构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再保险方案)的运作模式。从农产品适用规则与范围来看,本文研究认为养殖业适用于“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种植业适用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具体而言,农产品“保险+期货”适用于稻谷、小麦、棉花、玉米、大豆、鸡蛋等农产品。第三,基于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地区差异的评估结果,尝试探讨分地区承保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本文分别采用基于历史模拟和极值理论POT模型的Va R法,评估全国七大玉米主产区与六大鸡蛋主产区的价格波动风险,结果发现,玉米与鸡蛋价格波动风险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需分地区向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故设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中价格保险与收入保险的农产品价格指数不再是现行试点方案的农产品期货价格,而是农产品的省级现货价格。省级现货价格与农户实际售卖价格的差异小于农产品期货价格与农户实际售卖价格的差异,可见,本文探讨的分地区承保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可显着降低农户承担的基差风险。第四,尝试运用期权定价法,厘定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本文初步设计的“基于现货市场的价格保险+对冲部分风险的场外期权+场内期货”的方案中,农产品现货价格保险与场外看跌期权的本质是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亚期权,故尝试运用期权定价法厘定其费率。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随机波动与跳跃特征,采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拟合其价格波动路径。且分别运用农业保险定价的参数法与非参数法厘定设计方案的费率,以确保期权定价法费率厘定结果的准确性。由实证结果可知,期权定价法的费率厘定结果与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法的费率厘定结果差异均较小,可见,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是可行的。
周妹妹[8](2018)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约束测度及其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镇化作为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现如今,新型城镇化建设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并被列为“新四化”和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新型城镇化杜绝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方式,旨在推动城镇化由速度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金融作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金融支持不力已成为目前制约我国新型城镇化顺利推进的主要阻力。要着力解决好“三个一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必须加强金融供给力度,改革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究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构建真正符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的现代金融深化体系。本文基于理论与实证两个层面展开深入研究。一是理论层面。基于城镇化与金融发展的相关理论,科学界定二者之间的作用机理,并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供求情况以及供求矛盾进行详细分析,得出伴随城镇化的加快推进,金融供求矛盾日益凸显,主要包括供求缺口较大、供求结构错位、供求服务不到位以及供求技术落后等,从而约束着新型城镇化的有序推进,鉴于此,有必要针对这种约束力度进行量化分析。二是实证层面。通过构建多维度的指标体系,以改进熵值法分别测度出新型城镇化和金融发展的综合水平,以灰色关联度法测度出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城镇化分别与金融规模、结构、效率之间的关联程度,以主成分回归法测度出金融各指标对新型城镇化综合水平的影响程度。综合实证检验的结果,得出新型城镇化和金融发展之间有着极强的关联关系,并且金融各指标对城镇化的作用程度整体偏低,甚至有个别指标对其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说明金融在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其造成了约束。基于实证结果及国内外经验借鉴,可知要提高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性,必须从金融阻碍城镇化发展的各类主导性因素着手,改革和深化金融系统,建立多层级的金融组织体系,扩大政策性金融供给规模,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出新型产品和业务,优化金融服务质量,加速资金流转速率,积极推行绿色发展观,推动绿色金融与实体经济互动融合,最终形成全覆盖、市场化、多方位、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
张卿[9](2017)在《现阶段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分析 ——以江西省彭泽县为例》文中指出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开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重视三农问题需要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并充分发挥其金融功能。因此,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农村资金,对其供求矛盾的研究对社会的发展大有裨益,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以现阶段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为研究主题,从我国和江西省农村资金供给情况出发,以江西省彭泽县对农村资金的供需现状作为研究案例,着力对我国农村资金供求存在的几个主要矛盾进行分析,旨在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及完善相关配置措施。全文共设六个部分: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研究对象及内涵界定,主要研究方法,国内外研究综述,创新与不足。第二章宏观现状: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矛盾。(1)我国农村资金供给现状:金融机构支农投入降低,非正规资金严重存在,农村信用社占主导地位、存在比较高利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支持面变窄,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支持力度较弱。(2)我国农村资金需求现状:主要包括农户资金需求,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农村基础建设等其他资金需求。(3)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分析:主要有农村资金供求总量矛盾,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矛盾,农村信贷额度结构和期限结构的矛盾。第三章中观案例:江西省城乡发展差距及资金流动渠道分析。(1)江西城乡发展差距分析:城乡中居民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和储蓄差距扩大,城乡居民就业差距扩大。(2)江西城乡差距的原因:城乡的个中结构尚未消除,历史因素,现实原因。(3)城乡资金流动渠道分析:农村资金净流出对比,资金投入农村比较。第四章微观案例:彭泽县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分析。主要有彭泽县基本经济情况,彭泽县农村资金需求分析,彭泽县农村金融资金供给情况,彭泽县农村资金总供求情况。第五章严重后果:资金流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分析。主要包括:使农村资金供求缺口增大、资金不足制约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重了农民负担、使城乡差距不断增加、使农村正规金融萎缩并推动非正规金融产生。第六章对策措施:解决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的战略思路。包括有:主要措施:制定并推行《社区投资法》,吸引农村资金回流;配套措施:发展各种担保机构和建立农业保险制度;补充措施:增加“三农”资金扶持,全方位增加农民收入。
张丽娜[10](2015)在《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畜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涉及一个国家经济和民生的发展。畜牧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力量,也是农民提高收入的主要渠道。畜牧业可以说是一个产业链条较长的产业,向前可以关联种植业,中间紧密联系加工业,向后离不开流通业与服务业的支持。所以大力发展畜牧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优化产业结构,维护消费者健康,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吉林省畜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生产方式逐渐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可以说吉林省畜牧业正处在传统向现代转型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金融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金融资源向畜牧业发展领域投入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如何解决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困境问题显得尤其重要。正是在此背景下,本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实地调研法、个案分析法、统计分析法、计量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吉林省金融业、农村金融和畜牧业经济为研究对象,具体探讨了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本论文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一是客观评判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特点以及金融支持的总体情况。以分析我国和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所处阶段、发展环境为重要背景,通过畜牧业所占比重、增长速度等指标具体研究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必要性。全面分析吉林省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情况以及金融创新手段,并以农村金融体系为视角,客观评价吉林省农村金融发展对畜牧业的支持水平;二是从微观层面分析吉林省畜牧业金融供求情况。通过对部分金融机构、畜牧业企业和养殖户的实际调查,结合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实际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系统研究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资金供给与需求情况;并以部分市县的具体情况作为个案进行分析,以养殖户为分析对象建立Logistic模型研究影响金融需求的因素;三是实证检验吉林省畜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的关系。以吉林省畜牧业增加值和金融信贷额度为数量经济指标,通过建立VAR计量模型,对吉林省金融发展与畜牧业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找出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生猪产业为例,利用生猪产业规模比重、金融信贷、财政补贴等指标,进一步建立灰色关联模型,检验金融的发展是否对产业发展规模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四是深入探讨吉林省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畜牧业自身发展等一些主客观因素,阻碍了金融向畜牧业倾斜的渠道。二者之间存在障碍的成因既有需求型抑制问题,也有供给抑制原因,此外政策性因素也是一定的客观存在;五是详细解读国内外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与经验模式。通过分析国内外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归纳总结各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模式,以期为吉林省畜牧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六是提出金融支持促进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全面分析和客观研判,找出问题所在,最后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是吉林省畜牧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新阶段。从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及特征看,吉林省畜牧业发展水平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进程较快。现状特点表现出吉林省畜牧业已经进入到了由传统生产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为表征的现代化方向转变的特殊时期;二是吉林省畜牧业增长与金融支持具有正向相关关系。本文对吉林省金融支持与畜牧业经济增长进行了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吉林省金融的发展对畜牧业经济增长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作用强度有限,今后应该进一步推动吉林省农村金融的发展。进一步考察金融支持对产业规模影响时发现,畜牧业财政补贴和信贷投入对产业规模都有正向影响,且畜牧业信贷投入的作用要略强于财政补贴,但二者的作用在目前阶段表现较弱。三是吉林省畜牧业的金融支持有发展但仍存在一定困境。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困境主要是金融需求得不到完全满足。这其中既有金融供给抑制方面的因素,也有需求抑制方面的问题。二者共同存在导致了畜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难以满足。探求原因发现,吉林省金融服务业发展滞后是其根本原因;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能力有限是其直接原因;畜牧业发展的一些特性是其内在原因,而政府政策性缺位是其制度性原因。四是金融支持对促进畜牧业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金融对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支持效应,必须从完善金融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农业金融体系与功能、重塑畜牧业发展主体、制定畜牧业金融政策以及创新畜牧业金融手段等方面进行全面地改革和系统地深化。畜牧业的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金融支持是其转型升级的重要影响因素。本论文以此为研究内容,利用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计量分析和统计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宏观数据和微观样本开展研究,并且在实证结论和国内外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现阶段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的变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现阶段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的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 |
1.2.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3.1 研究的创新 |
1.3.2 研究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土地金融 |
2.1.2 金融产品 |
2.1.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 |
2.2 文献综述 |
2.2.1 “三权分置”改革与土地金融的关系研究 |
2.2.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优化研究 |
2.2.6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供求理论 |
2.3.4 理论框架 |
3 “三权分置”改革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现状分析 |
3.1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 |
3.1.1 农地“三权分置”的历史演进 |
3.1.2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现实意义 |
3.1.3 “三权分置”改革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的意义 |
3.2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实践 |
3.2.1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 |
3.2.2 国内外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比较分析 |
3.2.3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创新实践评价 |
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分析 |
3.3.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发展趋势 |
3.3.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 |
3.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存在的问题 |
3.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分析 |
3.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发展趋势 |
3.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现状 |
3.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动力机制 |
4.1.1 内生动力:规模化生产需要 |
4.1.2 外在拉力:“三权分置”改革的牵引 |
4.1.3 市场合力:激活农村资产的需要 |
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农户资金借贷需求与来源渠道 |
4.2.3 农户农地抵押信贷需求意愿、类型和额度 |
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研究假设、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3 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4.4 本章小结 |
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主体与功能 |
5.1.1 供给主体—金融机构 |
5.1.2 监管主体—政府 |
5.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描述性分析 |
5.2.1 四川省总体供给状况 |
5.2.2 金融机构供给意愿 |
5.2.3 农户供给获得情况 |
5.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内生性检验 |
5.4 章节小结 |
6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表征及原因 |
6.1.1 供需错位的表征 |
6.1.2 供需错位的原因 |
6.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2.1 供需错位的识别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研究方法 |
6.2.4 变量选取 |
6.2.5 实证结果分析 |
6.3 章节小结 |
7 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典型案例分析 |
7.1 温江区“花木捆绑”抵押贷款 |
7.1.1 背景介绍 |
7.1.2 具体做法 |
7.1.3 实施成效 |
7.1.4 案例启示 |
7.2 郫都区花牌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 |
7.2.1 背景介绍 |
7.2.2 具体做法 |
7.2.3 实施效果 |
7.2.4 案例启示 |
7.3 崇州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推“农业共营制” |
7.3.1 背景介绍 |
7.3.2 具体做法 |
7.3.3 实施效果 |
7.3.4 案例启示 |
7.4 章节小结 |
8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基本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 |
8.2.2 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
8.2.3 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支撑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背景下的“一带一路”共赢草贸易模式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和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2.3 研究方法 |
1.2.4 研究数据来源 |
1.2.5 技术路线 |
1.2.6 主要研究内容 |
2 大宗商品、农产品及草产品流通概述 |
2.1 大宗商品 |
2.1.1 我国大宗商品发展历史 |
2.1.2 国外大宗商品发展历史 |
2.1.3 我国商品草交易历史 |
2.1.4 国外大宗草产品交易 |
2.2 大宗商品批发市场交易 |
2.3 大宗商品电商交易 |
2.4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现货交易 |
2.5 期货交易 |
2.5.1 国外期货交易发展 |
2.5.2 国内期货交易发展 |
2.5.3 期货市场的功能 |
2.6 农业保险及农业保障 |
2.6.1 美国农业保险 |
2.6.2 我国农业保险 |
2.7 拍卖交易 |
2.8 保险+期货 |
3 美国农产品交易、草产品交易及主要饲草进口国国际布局 |
3.1 美国农产品交易 |
3.1.1 合同农业销售 |
3.1.2 合作社销售 |
3.1.3 现货销售 |
3.1.4 期货销售 |
3.1.5 美国的农产品仓储及谷物电梯交易 |
3.2 美国草产品交易 |
3.2.1 美国草产品国内交易 |
3.2.2 美国草产品国际贸易 |
3.3 饲料饲草大型进口国全球布局 |
3.3.1 阿联酋的饲料饲草布局 |
3.3.2 日本的饲料饲草布局 |
3.3.3 沙特阿拉伯的饲料饲草布局 |
4 我国农产品交易、草产品生产交易及我国饲草全球布局 |
4.1 农产品现货交易 |
4.2 农产品订单交易 |
4.3 农产品合作社交易 |
4.4 农产品期货交易 |
4.5 草产品交易 |
4.5.1 草交易现状 |
4.5.2 以X牧草公司交易模式发展谈我国草产品交易 |
4.6 拍卖交易 |
4.7 中国饲草全球布局 |
5 我国肉类需求、粮食安全与饲草贸易的关系 |
5.1 我国肉类需求 |
5.1.1 我国肉类需求产生的原因 |
5.1.2 我国肉类需求遇到的问题 |
5.2 我国粮食安全到饲料安全 |
5.3 依托草产品生产加工及草贸易发展食草型动物养殖 |
6 新型牧草交易模式——“保险+期货” |
6.1 保险+期货 |
6.1.1 开展“保险+期货”交易的必要性 |
6.1.2 “保险+期货”可行性 |
6.2 “保险+期货”研究进展 |
6.3 牧草“保险+期货”交易初探 |
6.3.1 牧草“供应链金融+保险+期货”交易模式的构想 |
6.3.2 牧草期货品种筛选及可行性实证研究 |
6.4 牧草拍卖模式 |
7 基于“一带一路”的粮食安全布局 |
7.1 中国农业海外投资 |
7.2 USDA视角下的中国农业海外投资 |
7.3 中欧班列与我国粮食安全布局 |
7.4 基于“一带一路”的共赢牧草贸易 |
8 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创新点 |
8.4 研究的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4)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文献评述 |
1.2.1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研究 |
1.2.2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究 |
1.2.3 关于种植业结构评价的研究 |
1.2.4 关于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制约因素 |
1.2.5 关于种植业结构调整方向的研究 |
1.3 理论基础 |
1.4 基本概念界定 |
1.5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5.1 研究目标 |
1.5.2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数据来源 |
1.6.3 技术路线图 |
1.7 本论文的学术贡献 |
第二章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分析 |
2.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阶段及其特征 |
2.1.1 以粮食为主体的农产品供给快速增长(1978—1984 年) |
2.1.2 粮食供给呈多元化发展(1985-1998 年) |
2.1.3 推进农业供给战略性调整(1999-2003 年) |
2.1.4 农产品供给全面提升与结构性失衡(2004-2015 年) |
2.1.5 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阶段(2016 年至今) |
2.2 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现状及问题 |
2.2.1 供求结构性矛盾凸显 |
2.2.2 粮食市场竞争力丧失 |
2.2.3 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加重 |
2.3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内涵与内容 |
2.3.1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内涵 |
2.3.2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的演变 |
3.1 种植业结构快速调整阶段(1978-1984 年) |
3.2 种植业结构缓慢调整阶段(1985-1988 年) |
3.3 种植业结构调整徘徊阶段(1989-1998 年) |
3.3.1 第一阶段:1989-1993 年全面增长时期 |
3.3.2 第二阶段:1994-1998 年波动发展时期 |
3.4 种植业结构高速调整阶段(1999-2015 年) |
3.4.1 第一阶段:1999-2003 年粮食生产下滑 |
3.4.2 第二阶段:2004-2008 年粮食生产持续增长 |
3.4.3 第三阶段:2009-2015 年粮食生产超常增长 |
3.5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2016 年至今)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的合理性评价 |
4.1 种植业结构合理性评价客观依据 |
4.2 种植业结构经济效益评价 |
4.2.1 种植业投入产出比分析 |
4.2.2 种植业结构变动对农民收入增长效应 |
4.2.3 不同作物间比较收益分析 |
4.3 种植业结构社会效益评价 |
4.3.1 粮食商品率 |
4.3.2 粮食进口对外依存度 |
4.4 种植业结构生态效益评价 |
4.4.1 不同农作制度的使用频率 |
4.4.2 化肥施用强度 |
4.4.3 秸秆还田率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困境 |
5.1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市场困境 |
5.1.1 国际贸易环境错综复杂 |
5.1.2 玉米临储价格政策逆向而行 |
5.1.3 农产品成本持续上涨 |
5.1.4 农产品收益增长乏力 |
5.2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生态困境 |
5.2.1 农业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 |
5.2.2 耕地质量呈下降趋势 |
5.2.3 非耕地资源滥垦严重 |
5.3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技术困境 |
5.3.1 优良品种技术研发滞缓 |
5.3.2 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不匹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框架 |
6.1 农业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 |
6.1.1 我国农业资源配置方式分析 |
6.1.2 农业资源配置的改革方向 |
6.2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
6.2.1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分析 |
6.2.2 建立目标价格形成机制 |
6.3 粮食市场结构的改革 |
6.3.1 粮食收购市场结构现状分析 |
6.3.2 粮食收购市场结构改革方向 |
6.4 农村经济组织制度的改革 |
6.4.1 农村组织制度的发展现状 |
6.4.2 农村组织制度的改革方向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价值取向 |
7.1 国家粮食安全的价值取向 |
7.1.1 国家粮食安全地位不可动摇 |
7.1.2 粮食主产区核心地位急需巩固 |
7.2 农民种粮合理收入的价值取向 |
7.2.1 合理收入是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支撑条件 |
7.2.2 保证玉米生产的合理收入 |
7.2.3 建立合理的作物比较收益结构 |
7.3 产业协调发展的价值取向 |
7.3.1 与下游产业结构相适应 |
7.3.2 有利于构建下游产业成本竞争优势 |
7.4 生态可持续的价值取向 |
7.4.1 退出“赤色”产能 |
7.4.2 恢复轮作制度 |
7.4.3 种地养地结合 |
7.4.4 科学施用化肥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方向 |
8.1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选择 |
8.1.1 坚持粮食主产区应有的结构属性 |
8.1.2 积极发展经济作物 |
8.1.3 加快开发饲料作物 |
8.2 吉林省粮食作物结构调整的方向 |
8.2.1 优化玉米内部种植结构 |
8.2.2 逐步激发大豆种植活力 |
8.2.3 提升优质水稻种植比例 |
8.2.4 增加优质杂粮杂豆种植面积 |
8.3 吉林省经济作物结构调整方向 |
8.3.1 做强东部特产作物 |
8.3.2 做大中部蔬菜作物 |
8.3.3 开发西部多种经济作物 |
8.4 吉林省饲料作物结构调整方向 |
8.4.1 加快发展青贮玉米 |
8.4.2 建设优质牧草基地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作者简介 |
致谢 |
(5)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城乡关系的研究 |
1.2.2 国内外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城乡关系 |
1.3.2 城乡关系演变 |
1.3.3 农村产业融合 |
1.3.4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点 |
1.6.2 可能的不足 |
2.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 |
2.1.2 二元经济理论 |
2.1.3 产业组织理论 |
2.1.4 交易费用与产权理论 |
2.1.5 分工与产业融合理论 |
2.2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 |
2.2.1 政府政策支持与制度供给 |
2.2.2 要素市场配置 |
2.2.3 经营主体功能 |
2.2.4 政府、市场与经营主体的逻辑关系 |
2.3 “三个维度”分析框架的说明 |
3.“政府”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3.1 政府、市场与经营主体关系辨析 |
3.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1.2 政府、市场作用下的经营主体 |
3.2 政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济学解释 |
3.3 政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分解 |
3.3.1 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 |
3.3.2 基础设施建设 |
3.3.3 公共服务平台 |
3.3.4 创新金融扶持 |
3.3.5 产权确认与保护 |
3.4 小结 |
4.“市场”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4.1 要素市场机制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4.2 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1 土地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2 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3 资本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4 技术市场的价格机制 |
4.3 要素市场的竞争机制 |
4.4 要素市场的信息机制 |
4.5 小结 |
5.“经营主体”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5.1 政府与市场约束下经营主体理性行为分析 |
5.1.1 政府与市场的约束作用 |
5.1.2 双重约束下经营主体的有限理性行为 |
5.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经营主体之间的行为博弈 |
5.2.1 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2 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3 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4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5 概括性总结 |
5.3 “经营主体”行为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5.4 小结 |
6.中国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 |
6.1 中国城乡关系与农村产业融合进程 |
6.1.1 典型事实 |
6.1.2 阶段划分 |
6.1.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阐释 |
6.1.4 概括性总结 |
6.2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2.1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的典型事实 |
6.2.2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2.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2.4 概括性总结 |
6.3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3.1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的典型事实 |
6.3.2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3.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3.4 概括性总结 |
6.4 城乡一体化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4.1 城乡一体化阶段的典型事实 |
6.4.2 城乡一体化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4.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4.4 概括性总结 |
6.5 小结 |
7.“政府、市场、经营主体”维度的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证检验 |
7.1 理论推导 |
7.1.1 两种极端情境的考察 |
7.1.2 一般情境考察 |
7.1.3 农业生产的考察 |
7.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 |
7.3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7.3.1 政府干预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3.2 市场化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3.3 农业经营主体成长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4 小结 |
8.国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借鉴 |
8.1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1.1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1.2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1.3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2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2.1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2.2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2.3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3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3.1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3.2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3.3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4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4.1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4.2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4.3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5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5.1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5.2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5.3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6 小结 |
9.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制度供给与服务 |
9.2.2 大力促进竞争有效要素市场形成 |
9.2.3 强化经营主体地位,优化经营主体功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6)交易成本视角下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均衡研究 ——基于动态演化博弈模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小额信贷概论 |
2.1.1 小额信贷的定义及特征 |
2.1.2 发展小额信贷的必要性 |
2.2 交易成本理论 |
2.3 供求均衡理论 |
2.4 演化博弈理论 |
第三章 交易成本视角下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分析 |
3.1 农村小额信贷需求分析 |
3.1.1 农村小额信贷需求主体分析 |
3.1.2 农村小额信贷需求特征分析 |
3.2 农村小额信贷供给分析 |
3.2.1 外援及合作小额信贷机构 |
3.2.2 政府扶贫小额信贷机构 |
3.2.3 传统金融机构小额信贷 |
3.2.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 |
3.3 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失衡体现 |
3.3.1 总量失衡 |
3.3.2 结构失衡 |
3.4 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失衡原因分析 |
3.4.1 从小额信贷供给方面来看 |
3.4.2 从小额信贷需求方面来看 |
第四章 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双方演化博弈分析 |
4.1 演化稳定策略与复制动态方程 |
4.1.1 演化稳定策略 |
4.1.2 复制动态方程 |
4.1.3 复制动态方程均衡点与演化稳定策略 |
4.1.4 动态系统均衡点的稳定性及鞍点 |
4.2 高交易成本下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双方演化博弈分析 |
4.2.1 模型假设条件 |
4.2.2 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 |
4.2.3 农村小额信贷需求群体的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4.2.4 农村小额信贷供给群体的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4.2.5 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双方的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4.3 低交易成本下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双方演化博弈分析 |
4.3.1 模型假设条件 |
4.3.2 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 |
4.3.3 农村小额信贷需求群体的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4.3.4 农村小额信贷供给群体的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4.3.5 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双方的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2.1 健全农村信贷风险分担体系,强化财政支持补贴 |
5.2.2 拓展农村融资渠道,健全农村信贷资金回流机制 |
5.2.3 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确立科学信用评级标准 |
5.2.4 对农户还贷实行动态激励,有效降低违约风险 |
5.2.5 健全小额信贷法律体系,加大对非正规金融打击力度 |
5.3 局限性与展望 |
5.3.1 本文的局限性与不足 |
5.3.2 进一步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7)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概念 |
1.2.2 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相关概念 |
1.2.3 农产品价格风险及其管理的相关概念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 |
1.4.1 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 |
1.4.2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
1.4.3 随机模拟与仿真研究相结合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与价格调控政策的相关文献 |
2.1.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文献 |
2.1.3 农业保险定价的相关文献 |
2.1.4 国内外研究简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蛛网理论 |
2.2.2 农产品风险管理与价格调控的相关理论 |
2.2.3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理论 |
2.2.4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农产品价格风险及“保险+期货”的引出 |
3.1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征及影响因素 |
3.1.1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征 |
3.1.2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影响因素 |
3.2 农产品价格风险地区差异的VaR度量:以玉米和鸡蛋为例 |
3.2.1 农产品价格风险评估模型:历史模拟法与极值理论POT模型 |
3.2.2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3.2.3 农产品价格风险地区差异评估的结果与分析 |
3.3 中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演进 |
3.3.1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期货(1990) |
3.3.2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价格保险(2011) |
3.3.3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期权(2013) |
3.3.4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保险+期货”(2015) |
3.4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引出:比较优势及可行性 |
3.4.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优势:与期货、期权及价格保险的比较 |
3.4.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比较借鉴 |
4.1 美国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1 牲畜“价格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2 农作物“收入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3 牲畜利润保障项目(MPP)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2 中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试点方案与问题 |
4.2.1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大连”方案 |
4.2.2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北票与法库”方案 |
4.2.3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桦川”方案 |
4.2.4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重庆”方案 |
4.2.5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的共同点与问题 |
4.3 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的中美比较及借鉴 |
4.3.1 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的比较分析 |
4.3.2 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中美比较的启示借鉴 |
4.4 本章小结 |
5.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与总体方案 |
5.1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现状及困境 |
5.1.1 中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概况 |
5.1.2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的实施现状 |
5.1.3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的主要困境 |
5.2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分析 |
5.2.1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作用的理论逻辑 |
5.2.2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 |
5.3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 |
5.3.1 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 |
5.3.2 作为大宗农产品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 |
5.3.3 作为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的重要工具 |
5.4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 |
5.4.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运行机制 |
5.4.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短期与长期方案 |
5.4.3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种植、养殖业适用规则及范围 |
5.5 本章小结 |
6.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
6.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 |
6.1.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运作模式 |
6.1.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特色 |
6.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期权定价方法 |
6.2.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模型的选择: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模型 |
6.2.2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 |
6.2.3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的参数估计:MCMC法 |
6.2.4 方差减少技术的Monte Carlo模拟定价 |
6.3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的实证研究:以鸡蛋为例 |
6.3.1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6.3.2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 |
6.3.3 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核心内容 |
6.3.4 鸡蛋“价格保险+期货”的定价结果与分析 |
6.4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的稳健性检验:基于参数法与非参数法 |
6.4.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定价的参数法:基于GARCH类模型 |
6.4.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定价的非参数法:核密度估计 |
6.4.3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三类定价方法的比较 |
6.5 本章小结 |
7.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
7.1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 |
7.1.1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基本运作模式 |
7.1.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具体内容 |
7.1.3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特色 |
7.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定价模型 |
7.2.1 农产品价格与单产风险相关性测度的Copula函数 |
7.2.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费率测算过程 |
7.3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定价的实证研究:以玉米为例 |
7.3.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7.3.2 玉米单产与价格风险分布模型的选择 |
7.3.3 玉米单产与价格风险联合分布的选择 |
7.3.4 玉米“收入保险+期货”的定价结果与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8)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约束测度及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对照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 |
2.1 新型城镇化相关理论 |
2.1.1 城镇化的内涵 |
2.1.2 城镇化相关理论 |
2.2 金融发展相关理论 |
2.2.1 金融结构理论 |
2.2.2 金融抑制—深化理论 |
2.2.3 金融约束理论 |
2.2.4 新金融发展理论 |
2.2.5 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的作用机理 |
2.3.1 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作用机理 |
2.3.2 新型城镇化对金融发展的作用机理 |
2.3.3 金融约束新型城镇化的作用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供求分析 |
3.1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供给分析 |
3.1.1 银行业方面的金融供给 |
3.1.2 证券业方面的金融供给 |
3.1.3 保险业方面的金融供给 |
3.2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需求分析 |
3.2.1 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及潜力 |
3.2.2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需求分析 |
3.3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供求矛盾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约束测度 |
4.1 指标体系构建与数据说明 |
4.1.1 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 |
4.1.2 金融发展指标体系 |
4.1.3 数据说明 |
4.2 分析方法与模型建立 |
4.2.1 改进熵值法 |
4.2.2 灰色关联度分析法 |
4.2.3 主成分回归分析法 |
4.3 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的测度 |
4.4 金融发展综合水平的测度 |
4.5 金融发展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关联程度测度 |
4.6 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综合水平的影响程度测度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国内外经验分析 |
5.1 国内经验及不足 |
5.1.1 国内金融支持城镇化的成功经验 |
5.1.2 国内金融支持城镇化的不足 |
5.2 国外金融支持城镇化的成功经验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3 主要贡献 |
6.4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现阶段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分析 ——以江西省彭泽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本文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及内涵界定 |
1.4 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1.5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5.1 国外研究综述 |
1.5.2 国内研究综述 |
1.6 本文创新与不足 |
2 宏观背景: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现状 |
2.1 农村资金供给现状 |
2.1.1 金融机构支农投入降低 |
2.1.2 非正规资金严重存在 |
2.1.3 农村信用社占主导地位、存在比较高利率 |
2.1.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支持面变窄 |
2.1.5 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支持力度较弱 |
2.2 农村资金需求现状 |
2.2.1 农户资金需求 |
2.2.2 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
2.2.3 农村基础建设等其他资金需求 |
2.3 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实证研究 |
2.3.1 农村资金供求总量矛盾 |
2.3.2 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矛盾 |
2.3.3 农村信贷额度结构和期限结构的矛盾 |
3 中观案例:江西省城乡发展差距及资金流动渠道分析 |
3.1 江西城乡发展差距 |
3.1.1 城乡中居民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
3.1.2 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和储蓄差距扩大 |
3.1.3 城乡居民就业差距扩大 |
3.2 江西城乡差距原因 |
3.2.1 城乡的二元结构尚未消除 |
3.2.2 历史因素 |
3.2.3 现实原因 |
3.3 城乡资金流动渠道分析 |
3.3.1 金融途径农村资金净流出的主渠道 |
3.3.2 农村资金投入三大来源比较 |
4 微观案例:彭泽县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分析 |
4.1 彭泽县基本经济情况 |
4.2 农村资金需求分析 |
4.3 彭泽县农村金融资金供给情况 |
4.4 彭泽县农村资金总供求情况 |
5 严重后果:资金流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分析 |
5.1 使农村资金供求缺口增大 |
5.1.1 农村资金需求分析 |
5.1.2 农村资金供给分析 |
5.1.3 农村资金供求缺口分析 |
5.1.4 使农村资金供求缺口不断增大 |
5.2 资金不足制约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
5.3 加重了农民负担 |
5.4 使城乡差距不断增加 |
5.5 使农村正规金融萎缩并推动非正规金融产生 |
6 对策措施:以法规制度从而解决农村资金供求矛盾 |
6.1 主要措施:制定并推行《社区投资法》,吸引农村资金回流 |
6.2 配套措施:发展各种担保机构和建立农业保险制度 |
6.3 补充措施:增加“三农”资金扶持,全方位增加农民收入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本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及范围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三章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状况 |
3.1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 |
3.2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现状特点 |
3.3 吉林省畜牧业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
3.4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状况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供给与需求 |
4.1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供给主体及作用 |
4.2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主体及需求现状 |
4.3 吉林省畜牧业金融供求的案例调查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吉林省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金融支持对畜牧业发展的作用机制 |
5.2 基于VAR模型的吉林省金融支持与畜牧业发展互动关系分析 |
5.3 基于灰色关联度分析法的金融支持对畜牧业规模养殖的影响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金融支持吉林省畜牧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及成因 |
6.1 吉林省畜牧业金融支持面临的主要困境 |
6.2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金融支持困境成因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内外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
7.1 国外金融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措施及做法 |
7.2 国内金融支持畜牧业的政策措施 |
7.3 经验借鉴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致谢 |
四、现阶段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的变化(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2]“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D]. 王双全.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6)
- [3]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背景下的“一带一路”共赢草贸易模式探究[D]. 齐智鑫.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9(08)
- [4]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优化研究[D]. 赵悦. 吉林农业大学, 2019(03)
- [5]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D]. 刘明辉.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6]交易成本视角下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供需均衡研究 ——基于动态演化博弈模型的分析[D]. 贾丹妮.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7]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D]. 李亚茹. 西南财经大学, 2018(02)
- [8]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约束测度及其对策研究[D]. 周妹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8(02)
- [9]现阶段我国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分析 ——以江西省彭泽县为例[D]. 张卿. 江西农业大学, 2017(03)
- [10]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 张丽娜. 吉林农业大学, 20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