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的效力范围论文

仲裁法的效力范围论文

问:写一篇仲裁法的5000字论文。哪些方面?
  1. 答:《仲裁法》涉及的范围很广。看你的问题来说,可以从很多方面来写论文。
    1:国内仲裁的必要性问题。可以解决法院的压力。法院诉讼程序誉纤比较稿虚野复杂,时间很长,仲裁时间短,有利的解决矛盾,便与和谐社会的发展。
    2:国际仲裁的强制力问题。现在经济较发达的西方国家连国际法都可以不遵守,国际仲裁的键喊实施怎么保障?
    以上是我对现今的问题也有的疑问以及简单的想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但是论文,要首先想好论题,然后是论据、论证方法。按照这个思维去写吧!
问:仲裁协议的效力范围
  1.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从仲裁协议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十六前轿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慧埋肆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 仲裁的意思 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 仲裁委员会 。 由此可知,无论是作为合同中的单独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协议,仲裁协议的积极生效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主体要件。仲裁协议的主体必须是原合同或是从事民事活动的有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 的民事主体。 (二)意思表示要件。即双方要有订立仲裁协议的合意。 (三)内容要件。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明确仲裁的事项和仲裁机构。特别是关于仲裁协议的选择方面,只能选择一个明确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四)形式要件。仲裁协议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由此可知,仲裁协议的消极要件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主体不适格。 (二)内容违法。 (三)意思表示有瑕疵。 (四)内容不明确。 所以,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产生异议时,究竟应该由哪个机构来判断仲裁协议的效力液键呢
问:仲裁法效力适用范围
  1. 答:法律分析:1.对人的效力范围乱皮:凡在我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活动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我国《仲裁法》。
    2.对事的效力范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都是可进行仲裁的事项。
    3.对时间效力范围:从1995年9月1日起至终止实施之日止。
    4.对空间的效力范围。
    法稿轿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哗敬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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