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变革的日本农协(论文文献综述)
蒋崧韬[1](2021)在《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农业经营总体上呈现出分散、细碎的小农经济格局。传统产权理论认为只要权利有清楚的界定,不管界定为谁属,市场的运作会带来同样的效果。然而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却与传统理论相悖,在农地权利被清晰界定后,农地产权的整合仍然面临障碍,小农格局被长期固化。对于我国农业为何长期受困于小农格局,既有研究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解释。本文聚焦这一问题,从体制的角度出发,将我国的农业体制归纳为“小农体制”,并第一次较为系统的阐述了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即小农体制下农户始终拥有土地承包权,农地整合只能依靠派生于土地承包权的经营权,由于经营权派生于承包权必然具有期限性,当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必须向土地承包权回复,因此农地整合后的产权格局就不具有终局性且存在向承包权回复的体制性动力,进而导致我国小农格局的固化。由于小农体制及其作用机理的存在,因此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就不仅是分散、细碎的农地产权格局,导致农地产权格局向分散、细碎的初始赋权状态回复的动力机制才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症结”之所在。本文随后从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出发进一步分析了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指出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的非终局性会给市场交易带来不确定性,从而“对冲”市场机制整合农地的动力,同时农地整合的非终局性也会导致为整合农地而支付的交易成本不具有永久性效果以及因农地整合而提升的农业效率难以得到有效的积累。为了验证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机理,本文就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和农业生产效率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在经营体制方面,由于小农体制及其作用机理的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论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始终面临交易成本高、运营成本高以及地权稳定性弱等困境。而在农业效率方面,本文运用我国2004-2018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对小农体制与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无论是小农体制的表征还是小农体制的实质都对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产生了显着的负面影响。本文的分析表明,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如果不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发挥作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将始终受到束缚。考虑到西方农业发达国家(新大陆国家除外)在经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也曾经经历过改造小农的历程,而我国各地农业现代化发展实践中也在不断尝试多种应对小农体制的办法,因此本文对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应对小农体制的国内实践进行了梳理,以便从中找到参考和借鉴。从法国、德国、荷兰以及日本这几个主要农业发达国家改造小农格局的历程来看,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刺激、引导农场规模扩大,做好农户退出农业的安置工作以及出台限制农业分散的政策法规是被实践检验有效的通行做法。此外,设立专门的中介机构来促进农地产权整合、降低农地产权整合的交易成本也是各国的共识。同时,不可忽略的是,土地私有制下农地产权能够被终局性整合是上述国家改造小农格局成效显着的关键因素。从国内应对小农体制的实践来看,虽然各地实践模式有所不同,但由于通过农地自发流转很难打破分散、细碎的产权格局。因此,各地大多由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来负责农地要素的整合、集中。然而,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作为农地整合机构也面临短板和困境:首先,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受其行为能力限制,在农地整合过程中只能发挥居间作用,相较于农业发达国家承担相应职能的农地中介机构而言,其职能单薄难以承载更多的期望。其次,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本身不是农地产权整合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其整合农地的动力可能并不来自于市场机制,这种权利义务配置的扭曲可能诱发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行为的失范。再次,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大多不具备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在农地整合过程中难以对其行为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负责,农户成为相关风险的主要转嫁对象,容易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最后,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并不能解决小农体制下农地产权整合的非终局性问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根据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在借鉴农业发达国家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国内应对小农体制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该对策建议的思路是通过新的制度供给来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总体制度构想为设立独立的农地经营机构来充当土地流转中介。围绕这一总体制度构想,本文就该制度下如何保持农地产权的稳定、如何保障农民的主体性(包括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和农民的耕地需求等)、如何低成本实现土地供应以及如何保障市场交易双方通过农地经营机构来参与农地要素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最后,本文根据该制度设计之初拟定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对该制度设计的效果进行了检验并就设立农地经营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展开了必要的讨论。
罗宗艳[2](2020)在《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文中认为基于全面现代化的有序推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愿景和目标,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决策和部署,其目的就是为有效补齐发展短板,为中国的腾飞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三农”领域作为我国当前发展中的难点领域,更是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其实,我党自建党立国以来,就一直坚持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来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它对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马克思更是在其宏观巨着《资本论》中指出,合作社是通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点”。可见,农民合作社在发展农村方面的独特优势和地位,不仅体现了合作社的基本功能——社会-政治-经济功能,还体现了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合作”特性。但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国家主导理性的不同,农民合作社的主导功能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侧重于或社会或政治或经济功能。然不论其侧重于合作社的哪一功能,都应该坚持遵循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基本原则,坚守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基于此,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域下,研究农民合作社的功能演变,有助于规范我国农民合作社的运行,预防农民合作社功能变异,正确发挥农民合作社的功能效用。文章通过梳理有关马克思主义“过渡点”的理论内容,深刻地理解和把握“过渡点”思想内涵的精髓,明晰其本质属性和功能内涵的核心要义。进而探究国内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的走向,并对其是否符合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合作社作出合理解释。同时,分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应用,明确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为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提供有意义的指导。论文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梳理国内外农民合作社的研究现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章是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研究国外农民合作社的功能演变。主要是对欧美国家的农民合作社和东亚国家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三章是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研究我国的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主要是对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股份合作社、“三位一体”合作社进行分析和研究。第四章是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轨迹及其内在逻辑与外部条件。首先分析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学理逻辑,其次阐述国内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的演进轨迹,最后论述国内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与外部条件。第五章是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未来走向。首先结合我国当前农民合作社成功的典型案例,论述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过渡点”实践,接着论述农民合作社是通向共产主义“过渡点”的正确走向,最后对我国农民合作社“过渡点”的未来走向进行前景展望。
邵云[3](2020)在《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研究》文中提出合作金融对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经济水平提升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相对于日本等具有完善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国家,我国的合作金融面临外部无立法、内部管理弱等问题。我国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传统合作金融已发生严重异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符合改善农村金融需求结构的需求,有助于实现合作金融组织的规范化发展、提升人才素质和经营技术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因此构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是必要且重要的。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为农服务的使命。当前,多地供销合作社都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仍然面临缺乏联合发展、专业人才不足、缺乏领导权利等问题,而在供销合作社内部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是应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问题的有效方案。在供销合作社内部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契合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目标,也与供销合作社在政治方面、经营方面、人才方面等多维度的优势相契合。日本农协合作金融具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并具备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有力的政府扶持。借鉴日本的经验,我国供销合作社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应坚持保证成员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所有权等原则;应包括两个子系统,即信贷系统和支撑系统。信贷系统主要是建立“全国-省级-县级-基层”四级合作金融组织;支撑系统主要是建立信用担保制度、相互援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风险防控机制。而为了保证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供销合作社应从人才培养、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好内部建设,并争取财政方面、立法方面以及监管方面的政府支持。
王曦[4](2020)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户组织化问题研究 ——基于塘约经验的分析》文中指出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农村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村民更富、村庄环境更美、村民生活更好。但我国部分农村仍然存在集体经济凋零、乡风不文明、主体意识弱、组织化程度低等现象。同时,分散的农户,依靠自身实力无法抵御市场风险。因此,就有必要加强农户组织化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在于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户组织化的最佳形式是合作社,同样,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应依靠合作社将农户组织起来实现组织化。在此背景下,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农民组织化理论、毛泽东农民组织化理论和习近平关于农民组织化的相关论述为理论基础,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塘约村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实证调查法、比较研究法及统计分析法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从公共参与、经济联合和文化认同三个维度分析塘约村农户组织化程度,发现塘约村的农户组织化水平是比较高的,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这主要受个体理性程度、农户再教育程度、满意度、信任度、幸福感、社会公平认知、国家政策知晓度的影响。基于此,应进一步提升公共参与能力,实现农户组织化可持续发展;加强村庄经济联合,为农户组织化提供经济基础;提升村庄文化认同,为农户组织化提供制度依据。
郜清攀[5](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盖群[6](2019)在《扬州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2015年3月23日,中发[2015)1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向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转变,要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当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进入全面推开的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具有重大意义,给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难得发展机遇。因此,本文选取扬州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研究对象。扬州市供销合作社始终以打造为农服务载体、完善为农服务机制、丰富为农服务内容为主体,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但是由于基层社薄弱、人才支撑以及为农服务公益性带来的资金短缺等因素在为农服务市场竞争中优势并不明显。论文从研究新常态下扬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面临挑战和对策入手,利用交易成本、市场失灵等理论,运用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法、调查问卷法等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探索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途径:既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奠定基层基础,又要切实发挥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既要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更多政策取向、资源配置和舆论导向,又要多种方式培养高素质供销人才与合作人才,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人才支撑。希望能够对扬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提升有所帮助,使扬州市供销合作社能够成为江苏省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
许珍珍,赵晓峰[7](2019)在《日本小规模农业的发展经验及启示》文中研究表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农地改革政策的实施奠定了其小规模农业经营的基础,为国内经济高速增长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研究发现日本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一方面依靠农业协同组合的组织力量、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消费市场的倒逼等外部力量的促进;另一方面依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日本农业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但是,来自农村外部力量的过度保护也影响了日本农业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中国的农业发展与日本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日本在小农户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经验,可以为中国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启示。研究认为,中国可以从鼓励农民联合与合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服务规模化以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来推动现代农业的实现。
赵玉石[8](2019)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三农”问题是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最大发展难题,表明在新的资源环境下农村原有的发展模式出现了适应性问题,需要探求破解发展困境、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径。这一方面离不开国家建构力量,需要政府在宏观层面主导农村的发展、建设,另一方面离不开农村内生力量,由熟悉农村、对农村有着特殊情感的农民来担任农村发展、建设的主体,才能将农村建设成为农民想要的样貌。然而自人民公社解体后,以家户为经营基本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进一步“原子化”(1),特别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农村呈现出较大的动态变化性,农村内生力量的聚合愈发困难。“将农民组织起来”成为增强农村内生力量、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关键。作为全新的组织载体,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分散经营的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运用组织化手段降低风险的理性选择,相比于传统合作社具有自发性、民主性、服务性、独立性等特点,不仅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民利益的责任,而且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农村民主化水平方面被寄予厚望,已经被列为国家着力培养的重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之一。但由于我国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特性和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国家权力强势整合农村产生的权力惯性,新型农村合作社在产生和发展初期对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制度嵌入的结果,因此,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之间必然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规划者、服务者、协调者、规范者的角色,但基于压力型体制下的政绩考核、利益权衡、人情关系等因素,政府行为却往往有着更加复杂的展现,有时甚至背离了公共角色的内在要求。本文以合作社经典理论和政府行为基本理论为理论依托,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间的深刻关联为逻辑基点,运用文献研究、规范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在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模式、行为机制,并着重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做了现实考量,提出“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力图客观还原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全貌,寻找政府作用于合作社的适当行为着力点。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阐明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设计、创新与不足等内容。第二部分为论文主体,共分六章。第一章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系统梳理了合作社理论和政府行为理论,明晰了本文的核心概念,为后续研究确立了理论支撑和分析框架。第二章重点剖析了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内在生长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通过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性质、特点、社会基础等生长机理,对合作社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合作社的政府行为需求进行了类型化分析。第三章主要分析和提炼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与行为机制。在回溯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作用变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实际,提炼出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不同作用模式,以及包括动机、方式、内容、绩效在内的政府行为机制。第四章基于对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和个案分析,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并揭示政府在新型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困境。第五章比较分析了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总结各国政府基于不同国情下的行为差异和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六章在前面各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必须理清政府行为的“度”,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划清政府行为边界,并将政府行为由供给主导向需求主导转变,以增效为目标取向,通过搭建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互动平台,统合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各种行为,凝结成契合合作社需求的政府行为合力。第三部分为结论,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得出相关结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新型农村合作社根据生发模式、资源与运营环境的差异可以分为企业带动型、大户带动型、村治组织带动型和政府带动型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对政府行为既有着共性需求,又存在个性差异需求。第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基于不同的作用程度和实施方式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即国家主义模式、放任主义模式和混合模式,不同模式各有其形成机制,是一定条件、环境下的产物,需要依据不同地域环境、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评判政府行为模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是一个涵盖动机、方式、内容、绩效的有机系统。在行为动机上,行政环境的差异会使不同层级的政府在行为的内外动机上存在较大差异,出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为动机的层级分化;在行为方式上,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存在正向和反向两种方式,即“政府规制”行为和“政府俘获”行为;在行为内容上,政府行为涵盖制度建构、服务供给、监管规范等多方面、各环节;在行为绩效上,政府行为绩效由行为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三个变量构成的函数关系所决定,必须依靠三个因素的相互配合、相互作用才能实现整体提升。第四,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非均衡的博弈地位使政府时常出现越位、错位、缺位行为,越位行为挤压了合作社发展的空间,造成合作社独立性的丧失;错位行为使合作社混淆了发展内源动力和外部助力的边界,增加了合作社内外整合的难度;缺位行为造成了政府对农村合作社治理出现“真空”,导致合作社发展乏力。第五,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面临“上热下冷”、条块管理、制度不足、村庄空壳化等带来的行为困境,一些基层政府还缺乏为新型农村合作社提供扶持和帮助的权能和资源,这些现实困境成为政府作用发挥的掣肘,影响了政府在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能力。第六,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要“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宏观语境之下规范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明确其行为依据、原则,梳理“行为清单”,同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实现政府行为和职能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的转变,拓宽农村合作社需求表达渠道,并通过制度设计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增进政府行为与合作社需求融合的可能性;三是凝合政府行为与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取向,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理念下建构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平台,将互动、服务意识输送至政府的行为理念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为优化。
康伟立[9](2018)在《从农业结构的视角分析日本农协改革》文中认为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以下简称农协)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起来的综合性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殊的环境里,逐渐形成了与政府控制农村、农业相暗合的组织,并逐渐成为政府农业政策执行的代言人。在"协同组合"的名义下,逐渐形成了综合主义、网络主义和属地主义等特殊属性。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过快速的经济恢复,农业结构逐渐成为其农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但农协的垄断色彩与属性特质成为农业结构改革的障碍。经过了1970、1991和2015年3次重大改革,日本依然没有改变农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日本农协今后的改革方向必须与农业结构保持同步,确立短期、中期及长期3大改革目标,才能逐步消除其作为农业结构改革的阻力因素。
董佳佳,王利艳[10](2018)在《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及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急剧变化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新形势下,日本农协的发展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制约因素。农产品市场营销作为日本农协的核心内容,如何应对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是日本农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市场经济学理论,从产品开发营销、市场管理、人才培养等角度提出了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以期对完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活动中的职能,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有所启发。
二、不断变革的日本农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不断变革的日本农协(论文提纲范文)
(1)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小农经济理论 |
1.4.2 关于中国农业的小农经济特征 |
1.4.3 关于我国小农格局的成因 |
1.4.4 关于小农格局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 |
1.4.5 关于小农格局的破除 |
1.4.6 关于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实践经验 |
1.4.7 文献评述 |
1.5 本文创新点 |
1.6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技术路线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农业现代化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2 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3章 小农体制概述 |
3.1 中国农业体制的性质 |
3.1.1 关于经济体制 |
3.1.2 中国农业体制为何是小农体制 |
3.2 我国小农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
3.2.1 我国农地制度的沿革 |
3.2.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沿革及性质辨析 |
3.2.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准所有权性质导致了小农体制的形成 |
3.3 相关概念界定 |
3.3.1 “小农体制” |
3.3.2 “小农经济”与“小农格局” |
3.3.3 其他相关概念 |
3.4 本章小节 |
第4章 小农体制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机理分析 |
4.1 从“科斯定理”看我国的小农格局 |
4.1.1 关于我国农地产权界定的讨论 |
4.1.2 关于农地要素流动交易成本的讨论 |
4.1.3 小农体制的作用“对冲”了市场机制对农地的整合效果 |
4.2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 |
4.2.1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的特殊方式——土地流转 |
4.2.2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后果的不确定性 |
4.2.3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交易成本花费的无效率 |
4.2.4 小农体制下农业效率积累困难 |
4.2.5 小农体制导致小农格局被固化难以打破 |
4.2.6 关于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期限的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小农体制与农业经营体制 |
5.1 小农体制如何影响我国农业经营体制 |
5.1.1 小农体制的表征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 |
5.1.2 小农体制的实质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 |
5.2 小农体制下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
5.2.1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农地整合的交易成本高 |
5.2.2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的成本高 |
5.2.3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的地权稳定性弱 |
5.2.4 从农业发达国家家庭农场的发展看我国小农体制的特殊性 |
5.3 小农体制下的农业合作 |
5.3.1 普通农户间的合作难以达成 |
5.3.2 大户领办的合作——合作社的异化 |
5.3.3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分析 |
5.4 小农体制下的社会化服务 |
5.4.1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历史沿革 |
5.4.2 小农体制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困境 |
5.4.3 从农业社会化服务自身的生存、演化逻辑看小农体制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小农体制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 |
6.1 相关理论和研究设计 |
6.2 研究方法和变量选取 |
6.2.1 方法简介 |
6.2.2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6.3 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与分析 |
6.4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6.4.1 模型参数估计 |
6.4.2 稳健性检验 |
6.5 估计结果分析与结论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应对小农体制的国内实践 |
7.1 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相关经验 |
7.1.1 法国 |
7.1.2 德国 |
7.1.3 荷兰 |
7.1.4 日本 |
7.1.5 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经验借鉴 |
7.2 国内应对小体制的实践尝试 |
7.2.1 “联耕联种”模式 |
7.2.2 “虚拟地块”模式 |
7.2.3 “土地信托”模式 |
7.2.4 “土地银行”模式 |
7.2.5 国内应对小农体制实践的经验总结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对策建议 |
8.1 根本方向:通过新的制度供给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 |
8.2 制度供给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
8.2.1 价值取向 |
8.2.2 基本原则 |
8.3 总体制度构想:设立独立的农地经营机构充当土地流转中介 |
8.3.1 农地经营机构的基本功能:承担农地要素流动的中介 |
8.3.2 农地经营机构应该独立承担中介职能避免政府干预 |
8.3.3 农地经营机构应该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 |
8.4 农地经营机构的具体制度设计 |
8.4.1 保持农地产权稳定的相关制度设计 |
8.4.2 尊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保障农户耕地需求的制度设计 |
8.4.3 保障低成本土地供应的相关制度设计 |
8.4.4 保障农户通过农地经营机构流转土地的制度设计 |
8.5 对制度设计效果的检验 |
8.5.1 新的制度安排能否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 |
8.5.2 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能否被实现 |
8.5.3 提出的基本原则能否被贯彻 |
8.6 设立农地经营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 |
8.6.1 运营成本过高的风险 |
8.6.2 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
8.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简要述评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径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 |
1.5.2 本文的不足 |
2 国外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基于马克思“过渡点”视角 |
2.1 以马克思“过度点”视角看西方合作社 |
2.1.1 西方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 |
2.1.2 西方合作社关于“过渡点”的功能走向 |
2.1.3 西方合作社的发展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建设的启示 |
2.2 以马克思“过渡点”视角看东亚合作社 |
2.2.1 东亚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 |
2.2.2 东亚合作社关于“过渡点”的功能表现 |
2.2.3 东亚合作社的发展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建设的启示 |
2.3 小结:国外农民合作社在不同阶段的功能演变规律 |
3 我国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基于马克思“过渡点”视角 |
3.1 以马克思“过渡点”视角看农民专业合作社 |
3.1.1 农民专业合作社关于“过渡点”的功能定位 |
3.1.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渡点”方向评判 |
3.1.3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动偏离“过渡点”的原因与矫正 |
3.2 以马克思“过渡点”视角看农村股份合作社 |
3.2.1 文献综述:现阶段农村股份合作社的“是”与“非” |
3.2.2 内涵揭示: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过渡点”意义 |
3.2.3 战略思考:农村股份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方向把握与规制保护 |
3.3 以马克思“过渡点”视角看“三位一体”合作社 |
3.3.1 顶层设计:推行“三位一体”合作社的必要性 |
3.3.2 功能一体化:“三位一体”合作社的综合实效性 |
3.3.3 连接纽带:“三位一体”合作社是“过渡点”基石 |
3.4 小结:我国农民合作社在不同阶段的功能演变规律 |
4 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轨迹及其内在逻辑与外部条件 |
4.1 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学理逻辑 |
4.2 国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的演进轨迹 |
4.2.1 空想社会主义时期欧洲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2 19世纪下半叶西方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3 20世纪上半叶西方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4 20世纪下半叶西方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5 进入新世纪后西方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6 日本合作社的主导功能集社会、经济和政治功能为一体 |
4.3 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的演进轨迹 |
4.3.1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为主导 |
4.3.2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社会-政治功能并重转向以政治功能为主导 |
4.3.3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并重 |
4.3.4 进入新世纪:以经济功能为主导 |
4.4 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 |
4.4.1 国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 |
4.4.2 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 |
4.5 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外部条件 |
4.5.1 国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外部条件 |
4.5.2 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外部条件 |
5 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未来走向 |
5.1 典型案例: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过渡点”实践 |
5.1.1 河北内丘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践 |
5.1.2 浙江瑞安“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 |
5.1.3 贵州塘约“村社合一”的新型农村合作模式 |
5.2 正确方向:农民合作社是通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点” |
5.2.1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符合马克思“过渡点”性质 |
5.2.2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制度 |
5.2.3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顺应我国国情民意 |
5.3 未来走向:我国农民合作社“过渡点”的前景展望 |
5.3.1 农民合作社引领着未来农村的发展方向 |
5.3.2 农民合作社展示了未来农村的发展前景 |
5.3.3 农民合作社有利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参与科研与发表论文 |
(3)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合作金融的必要性及其特点 |
二、合作金融体系建设 |
三、供销合作社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优势与路径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农村金融理论 |
一、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二、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三、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第二节 合作金融理论 |
一、合作金融定义 |
二、合作金融特征 |
第三节 金融体系的机构观与功能观 |
一、金融体系的机构观 |
二、金融体系的功能观 |
第三章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与体系建设 |
第一节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产生的背景 |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去合作化 |
二、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消亡 |
第二节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分类与特点 |
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必要性 |
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种类 |
三、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
一、改善农村金融供求结构的需要 |
二、实现合作金融组织规范化发展的需要 |
三、提升人才素质整体水平和经营技术水平的需要 |
四、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需要 |
五、争取合法地位、实现有效监管的需要 |
第四章 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与体系建设 |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背景与现状 |
一、供销合作社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背景 |
二、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现状 |
三、供销合作社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面临的问题 |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
一、契合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目标 |
二、契合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优势 |
第五章 日本农协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日本农协合作金融的内容 |
一、日本农协合作金融体系结构 |
二、日本农协合作金融体系的风险防范机制 |
第二节 日本农协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 |
一、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构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二、有力的政府扶持 |
三、完善的监管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
四、完善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体系 |
第六章 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构建 |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构建原则 |
一、保证成员的使用权 |
二、保证成员的管理权 |
三、保证成员的所有权 |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构成 |
一、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构成 |
二、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信贷系统的构成 |
三、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支撑系统的构成 |
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内部建设与外部支持 |
一、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内部建设 |
二、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外部支持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户组织化问题研究 ——基于塘约经验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缘起与价值:农户组织化研究概述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及评价 |
(一)农户组织化内涵研究 |
(二)农户组织化程度研究 |
(三)农户组织化形式研究 |
(四)农户组织化影响因素研究 |
(五)农户组织化现有研究评价 |
三、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方法 |
(二)调查对象 |
(三)数据来源 |
(四)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调查与分析:塘约村农户组织化程度探讨 |
一、塘约村农户组织化维度建构 |
(一)公共参与 |
(二)经济联合 |
(三)文化认同 |
二、塘约村农户组织化水平调查 |
(一)公共参与:赋权与协商 |
(二)经济联合:共享与连接 |
(三)文化认同:规范与包容 |
第三章 反思与探讨:塘约村农户组织化困境分析 |
一、公共参与困境 |
(一)可持续领导力不足 |
(二)农户文化水平有待提升 |
(三)农户主动参与意识有待增强 |
二、经济联合困境 |
(一)“搭便车”行为时有发生 |
(二)经济发展不均衡 |
(三)产业发展风险多 |
三、文化认同困境 |
(一)村规民约执行缺乏弹性 |
(二)农户培训针对性不强 |
(三)农户归属感有待进一步增强 |
第四章 影响与探究:农户组织化影响因素分析 |
一、微观因素 |
(一)个体理性程度 |
(二)农户再教育程度 |
二、中观因素 |
(一)农户满意度 |
(二)农户信任度 |
(三)农户幸福感 |
三、宏观因素 |
(一)社会公平认知 |
(二)国家政策知晓度 |
第五章 路径与展望:农户组织化何以可行 |
一、发达国家农户组织化经验启示 |
(一)日本农协的政府主导型 |
(二)德国农民合作社的市场导向型 |
(三)发达国家农户组织化启示 |
二、农户组织化路径优化 |
(一)提升公共参与能力,实现农户组织化可持续发展 |
(二)加强村庄经济联合,为农户组织化提供经济基础 |
(三)提升村庄文化认同,为农户组织化提供制度依据 |
三、结论及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扬州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文献综述 |
1.3.1 关于供销合作社职能定位的研究 |
1.3.2 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研究 |
1.3.3 关于供销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研究 |
1.3.4 综合评述 |
1.4研究内容 |
1.5 研究技术路线 |
1.6 研究方法 |
1.6.1 案例分析法 |
1.6.2 文献研究法 |
1.6.3 调查问卷法 |
1.7 创新与难点 |
2 基本理论与概念界定 |
2.1 基本概念 |
2.1.1 供销合作社 |
2.1.2 农业社会化服务 |
2.2 基本理论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3 扬州市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现状 |
3.1 探索“社村共建”新模式 |
3.2 创新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3.3 建立健全农资连锁配送体系 |
3.4 积极促进绿色生态发展 |
4 扬州市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服务内容较为单一 |
4.1.2 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 |
4.1.3 自身职能定位不清晰 |
4.1.4 人才队伍趋于老龄化 |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合而不联”现象较为普遍 |
4.2.2 基层供销社经营机制陈旧 |
4.2.3 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不够 |
4.2.4 引入与培养环境相对封闭 |
5 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借鉴 |
5. 1曰本农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借鉴 |
5.2 台湾地区农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借鉴 |
5.3 高密市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借鉴 |
5.4 国内外合作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启示 |
6 完善扬州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
6.1 推进供销社领办创办合作社及联合社规范发展 |
6.2 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功能 |
6.3 积极争取政府更多政策支持 |
6.4 多种方式培养高素质供销人才与合作人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日本小规模农业的发展经验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 问题的提出 |
2 日本小规模农业发展的外发机制 |
2.1 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组织力量 |
2.2 政府政策与政党政治的保护 |
2.3 消费市场的倒逼 |
3 日本小规模农业发展的内生机制 |
4 日本农业竞争力的变迁与小农生命力 |
4.1 日本农业竞争力的下降及对策 |
4.2 小农农业的保障机制及其生命力 |
5 日本小规模经营农业发展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8)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相关理论 |
一、关于合作社的经典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 |
(二)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合作社理论 |
(三)博弈论对合作社理论的创新发展 |
(四)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理论 |
二、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 |
(一)政府行为的内涵 |
(二)近代政府行为理论 |
(三)现代政府行为理论 |
第二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性质和特点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社会基础 |
(四)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因素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类型化分析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类型 |
(二)不同类型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差异 |
第三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作用与行为机制 |
一、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变迁 |
(一)农业合作化时期:由自发到行政主导的农村合作社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国家对农村合作社的全面控制 |
(三)改革开放后:主体意识觉醒下的农村合作社 |
(四)新农村建设时期:市场导向型农村合作社的萌芽 |
二、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作用模式 |
(一)国家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二)放任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混合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机制 |
(一)行为动机 |
(二)行为方式 |
(三)行为内容 |
(四)行为绩效 |
第四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 |
一、政府扶持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尝试与努力 |
(一)以政策法规引导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以资源输出帮扶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三)以监督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四)以宣传教育助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博弈地位的失衡 |
(二)越位行为导致新型农村合作社丧失独立性 |
(三)错位行为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有序运作 |
(四)缺位行为致使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乏力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困境 |
(一)“上热下冷”夹缝中的尴尬 |
(二)条块分割体制下的权力虚化 |
(三)制度供给不足引起的行为失范 |
(四)农村社会流动增加与村庄空壳化 |
四、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个案研究 |
(一)J省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简介 |
(二)J省 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分析 |
第五章 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基本经验 |
(一)美国经验 |
(二)日本经验 |
(三)以色列经验 |
二、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互动关系的差异 |
(一)美国——松散外源型关系 |
(二)日本——致密主导型关系 |
(三)以色列——混合交互型关系 |
三、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主要启示 |
(一)政府角色不可或缺,政府行为须兼顾共性与个性 |
(二)市场机制是主要动因,政府行为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三)社员需求是价值归宿,政府行为须尊重“人”的意愿 |
第六章 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 |
一、以法治规范行为,限定政府行为的“度” |
(一)法治政府建设语境中政府行为的规范与梳理 |
(二)实践回应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审视与完善 |
二、以需求引导扶持,建构需求导向的政府行为模式 |
(一)“发声”与“倾听”——构建合作社需求表达的有效机制 |
(二)“约束”与“激励”——促进双重角色下政府行为的优化融合 |
(三)“理念更新”与“制度设计”——推动基于需求导向的政府职能转变 |
三、以扶持增强绩效,统合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
(一)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基础的变化 |
(二)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机制的目标取向 |
(三)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平台的建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调研样本B市典型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总 |
附录二:历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内容 |
附录三:“十五”以来国家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文件 |
附录四:地方政府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从农业结构的视角分析日本农协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日本农协的功能属性 |
2.1 组织形态上的综合主义 |
2.2 组织体系的属地主义和网罗主义 |
2.3 组织方式的行政依存 |
3 日本农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 |
3.1 日本农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
3.2 日本农业结构改革的历程及其成效 |
4 日本农协与农业结构问题之间的关系 |
4.1 属地主义和网罗主义 |
4.2 日本农协的综合主义属性与一人一票的投票原则 |
4.3 农协在业务上的综合主义属性 |
5 日本农协的改革进程与效果 |
5.1 1970年:农协“生活化”改革 |
5.2 1991年:农协组织体制改革 |
5.3 2015年:新《农协法》下的改革 |
6 结论 |
(10)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日本农协实施市场营销新战略的背景 |
开发新产品以适应消费需求和市场的多样性 |
建立混合型销售渠道并构建多样化价值链 |
以农业生产经营者为根本构建合理的市场机制 |
重视内部市场管理并优化配置农业人才资源 |
完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以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 |
四、不断变革的日本农协(论文参考文献)
- [1]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蒋崧韬. 四川大学, 2021(12)
- [2]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D]. 罗宗艳. 江西农业大学, 2020(07)
- [3]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研究[D]. 邵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1)
-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户组织化问题研究 ——基于塘约经验的分析[D]. 王曦. 贵州民族大学, 2020(07)
-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6]扬州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盖群. 扬州大学, 2019(02)
- [7]日本小规模农业的发展经验及启示[J]. 许珍珍,赵晓峰. 世界农业, 2019(06)
- [8]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赵玉石.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9]从农业结构的视角分析日本农协改革[J]. 康伟立. 世界农业, 2018(03)
- [10]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及启示[J]. 董佳佳,王利艳. 商业经济研究,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