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转股”不是一种优惠政策(论文文献综述)
张璨[1](2021)在《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中长期负债占比逐年增高。这种现象在产能过剩行业尤其突出。高资产负债率不仅使大批企业濒临破产,也为地方金融稳定带来极高风险。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崭新阶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杠杆”,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化解金融风险刻不容缓。2015年来,越来越多深陷负债危机的企业选择通过破产重整转型脱困。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例,围绕破产重整如何让困境企业转型脱困的基本问题,运用文献研究法、事件研究法、财务指标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等方法对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全过程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公司破产重整的合理性,总结公司重整成功的前提条件;通过分析重整中的创新性举措,回答破产重整如何使公司摆脱财务困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并总结成功经验;通过研究重整后公司短期与中长期绩效、破产风险变化,考察破产重整为公司带来的影响。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公司在债务成因与重整动因上具有重整合理性是破产重整取得成功的前提;第二,破产重整有助于公司走出财务困境;第三,市场化债转股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只有遵循市场化原则,才能发挥其优势,规避风险;第四,破产重整对公司的积极影响,短期中期影响大于长期影响,要理智看待重整效果。
李俊东[2](2021)在《上市公司实施债转股的动因及效果研究 ——以泸天化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目前,我国经济已步入高质量稳步增长的新常态阶段,但是,经济发展质量却匹配不上增长速度,我国的钢铁,煤炭,化工等行业由于市场环境和自身的缺陷存在产能过剩,资产负债率过高的问题。由此,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三去一降一补”,促进企业完成现代化企业改革,增强经济韧性。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于2016年颁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后文简称《意见》),市场化债转股大幕由此拉开。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30日,市场化债转股投资总额超1.6万亿,较上年末增加约2000亿元。债转股的实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杠杆率,使企业负债和权益之间的比例关系处于合理区间,提升盈利能力。然而,新一轮债转股在我国刚开始实践,缺乏经验,如何选择合适的高杠杆企业,以及如何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优化业务结构等问题亟需解决。本文选取四川省泸州市成功实施债转股的化工企业—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泸天化”)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过程和经验教训,为尚未化解债务危机的优质企业提供一些经验。泸天化是我国化肥行业的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受到环保政策和市场低迷的影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升高,产能过剩加重。自2013年起,在四川省政府和有关方面共同推动下,泸天化尝试了多种化解债务危机的方式,但仍未能达到目的。2018年,在政策的支持下,泸天化通过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了企业杠杆率,提高了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本文首先搜集了国内外学者对于债转股的研究,并对所整理的文献进行了归纳总结;然后归纳总结了市场化债转股的概念和特点、实施动因、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债转股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市场效果的作用路径,并梳理了本文写作的理论基础。接着介绍了泸天化市场化债转股案例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以及企业自身三方面分析市场化债转股动因,以及从确定债转股标的企业、债转股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四个方面介绍了泸天化市场化债转股的过程并对案例特点进行了归纳分析。最后,本文通过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对财务指标进行了对比分析,并分析了泸天化债转股前后的股价变动情况。同时探讨了泸天化对财务和市场效果的作用机理,本文认为银行资本通过债转股进入企业,对企业投资效率有着积极的意义;债务规模的减小,使得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为企业带来充足资金,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债权人实施债转股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以及重组方的引入给企业带来了资金,治理结构得到优化,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增强了市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预期。通过案例分析,本文认为泸天化开展债转股对企业债务规模的减小、资本结构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盈利能力的提升和短期市场反应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完成案例分析后,本文对泸天化债转股案例进行了经验总结:一是对案例进行了归纳总结,认为泸天化实施债转股对财务和市场表现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二是对其他陷入相似困境的企业提供几点启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应始终践行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标的企业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实施债转股后也要密切关注标的企业的价值变化。债转股在国外已有多年实践,但在我国仅于上世纪90年代末施行,市场化债转股实践经验更是寥寥无几。随着各行业的不断摸索,采用市场化债转股的队伍不断壮大。本文结合相关政策与我国特殊的国情对该案例进行分析,为我国市场化债转股的不断深入提供了经验,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周婷婷[3](2021)在《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基于代理成本的中介效应》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我国经济形势变得严峻,许多国有企业濒临倒闭,因此我国政府主导了政策性债转股,以此有效降低国企的杠杆率和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进入21世纪,经济危机又死灰复燃,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扩展到全球,我国经济形势再次凶多吉少。很多企业的负债率与日俱增,财务负担不断加重,导致经营不善而陷入财务危机。事实上,我国经济增长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分配资源要比政府更有效率,为此政府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也为了解决国有企业高杠杆的问题,我国再次开始了债转股——市场化债转股。市场化债转股的落实,不仅有利于企业降低杠杆率,而且也有利于银行降低不良贷款率。总之,通过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后,不仅能减轻财务负担,优化资产结构,而且对实现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从长远来说,市场化债转股为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探索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途径。如今,学者们关于债转股对代理成本、各利益群体和公司绩效等方面有一定研究,而对于公司治理效率的内涵和测量指标等方面也有一定成果,而且测量指标都各有角度、比较全面,目前仍有多数学者选择公司绩效作为治理效率的替代指标;最后,关于代理成本和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基本都认为两者呈负相关关系。现有文献鲜少研究市场化债转股、代理成本和公司治理效率之间的关系,多数围绕债转股和公司绩效、代理成本和公司绩效的研究较多,而且基本是关于单一案例的研究,很少有市场化债转股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实证研究。本文基于市场化债转股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了A股上市国有企业的政策影响,实证研究了在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中,代理成本起到的中介作用,旨在为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和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率提供建议。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资本结构理论和控制权理论提出假设来分析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对代理成本、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并通过双重差分模型,选取实验组样本是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79家国有企业,对照组样本是未实施的160家国有企业,分析了这些公司2012年至2018年的财务数据,分步回归得到如下结论:(1)实施了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比起未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公司治理效率明显提高。(2)实施了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比起未实施债转股的企业,代理成本明显降低。(3)代理成本具有中介效应,即市场化债转股通过降低代理成本而间接正向影响公司治理效率。根据结论,从政府、企业两个角度,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助力市场化债转股成功落地,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率,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刊编辑部[4](2021)在《金融改革发展建言录——两会经济金融界部分代表委员谈金融》文中研究指明全国政协常委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胡晓炼建议制定"政策性银行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并多次就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在这一背景下,近几年,我国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目前,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各领域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但政策性银行缺少专门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调整,建议制定"政策性银行法"。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夏楠[5](2021)在《HC公司债转股方案设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对HC公司债转股的方案设计。HC公司由于为W公司向QH公司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在W公司无力偿还时承担了连带责任,因而承担了巨额债务。在HC公司与QH公司研究债务处理方案时,双方经过权衡利弊,决定使用债转股这种化解债务的方式,目前尚在方案研究与综合谈判阶段。本文根据HC公司与QH公司的实际情况,围绕债权金额和转股价格的确定方式的差异,为HC公司债转股设计了多套可供选择的方案,并对每种方案对企业公司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同时,为确保债转股方案可以有效落地,而且能够进一步促进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改善企业经营,本文还而设计了与HC公司债转股配套的保障措施。本文通过对HC公司债转股的方案设计,以小见大,得出债转股可以用智慧和各方能量的汇聚,通过各参与方的合作与妥协,规避债转股风险,使得博弈各方的利益达成一致,形成一场正和博弈等研究结论。
桑田[6](2020)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到“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迅速推进,金融市场活跃度持续上升,国内商业银行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力度的加大,跨国商业银行也纷纷看准了中国市场这块“大蛋糕”,这也给国内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小的竞争压力。最近几年中我国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额持续上升,这对于未来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有效处置商业银行中的不良资产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尝试了一系列方式来处置不良资产,同时国家也适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加强监管,但仍因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国内商业银行在实践中面临较高的不良资产风险。为此,本次研究拟定从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角度,对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全面阐述,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提出针对性建议。
王池[7](2020)在《法际交集中的重整企业所得税:理论协调与制度重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破产重整新生企业所得税制需回应两个问题:一是破产重整及债务分配行为需进行怎样的商行为分解从而定性应税交易;二是设置重整新生企业所得税特区,应如何均衡破产法与企业所得税的立法目的。上述问题的回应需要在法际融合的语境下实施交互式解释,并衡平考察关于价值转移的商业正义规范。由此,构建重整企业所得税制要求:税收由负担能力强的主体负担,新生企业所得税应尽量在破产关系人内部予以消化,负担税款者应具有后续的业绩监控能力。破产重整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税务待遇,需要取消股权支付作为债务豁免特殊性税务待遇的前置条件。为防止税收套利,债转股需要设置例外规则。重整特殊性税务待遇的享受不应强调权益连续性原则。为确保重整裁定的严肃性及所得税款的确定性,需给予税务机关预先裁判的权力。
林涛[8](2020)在《*ST重钢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企业竞争十分激烈和残酷,上市公司同样也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与挑战。经营情况不佳导致背负高额负债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在破产重整制度未被广泛采用之前,可供企业选择的只有破产清算一条路,引入破产重整制度以后,一些仍然存在市场价值同时又有再生能力的企业能够避免破产倒闭,并通过实施破产重整来实现自救。本文选取*ST重钢破产重整案例进行研究,该公司由于自身经营管理不当,盈利能力下降再加上债务危机严重,自2013年开始该公司连续出现巨额亏损并于2017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年七月,处于生死存亡关头的*ST重钢在当地人民法院主持受理之下开始实施破产重整,政府引导下促成了引入资金实力强大的重组方,一方面通过债转股和现金清偿的形式偿还了大部分债务,另一方面通过重新制定经营方案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并逐步改善经营状况。重整以后的*ST重钢有效降低了债务风险,重整程序完成之后的第二年公司就实现扭亏为盈并消除了退市风险,债权人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良好的重整效果也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引导、重整方案和企业经营整改方案的有效性得到验证。为了客观评价重整效果并进一步验证重整方案的有效性,本文选取EVA指标并结合传统财务指标对重整前后的企业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当一个企业陷入困境时,科学合理地实施破产重整不但能够有效帮助濒临破产的企业摆脱困境并改善经营状况,还可以在短期时间内显着提升企业绩效,*ST重钢破产重整的成功不仅为进一步完善破产重整理论提供参考,而且为遭遇类似情况的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提供一些经验借鉴。
郭东[9](2020)在《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过去依靠投资加杠杆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弊端逐渐显现,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过高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当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化债转股作为供给侧改革中“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举措,在“降杠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市场化债转股自2016年推行以来,一直处于签约多落地少的尴尬境地,许多企业对其依然保持着观望的态度,对是否要进行市场化债转股、如何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颇有困惑。本文以近期成功实施了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基建龙头企业——中国中铁为案例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的模式、影响以及风险,为化解当前我国市场化债转股落地难的问题提供新的思路,也为其它企业决定是否实施和如何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提供参考。文章以创新性的视角研究了中国中铁的市场化债转股模式,将以往模糊的“两步走”转股模式细化为“混合三步走”模式,系统地剖析了中国中铁债转股的实施过程,主要阐述了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如何实施”的问题。在阐明实施路径之后,文章接着从市场效应、财务影响、治理结构影响、企业价值影响四个维度分析了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对企业自身构成的影响。一是运用事件研究法对中国中铁债转股过程中两个重要时间节点的市场反应进行了分析,二是运用财务指标评价法和雷达图法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分析了债转股对企业短期财务状况的改善程度,三从股权结构、管理层、公司章程等方面分析市场化债转股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影响,四是运用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分析债转股对企业价值形成的影响。通过这四个维度的比较分析,旨在剖析市场化债转股“值不值得实施”的问题。最后,文章分阶段探讨了中国中铁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转股阶段风险、股权管理阶段风险、股权退出阶段风险,通过对债转股中的八个具体风险点深入剖析,重点解读了市场化债转股“存在哪些实施风险”的问题。在对案例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后,文章得出了以下三点结论:一是中国中铁“混合三步走”的新债转股模式切实可行,可以有效解决债转股资金“落地难”的问题,值得其它转股企业借鉴。二是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效果明显但存在局限性,企业在决定是否实施债转股时需多方权衡。三是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风险较政策性债转股高,但总体风险可控。本文在对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条建议,为市场化债转股各方参与者提供借鉴。
谷文臣[10](2020)在《僵尸企业、供给侧改革与债券市场融资》文中认为现有研究认为,银行利率补贴和持续的信贷支持是僵尸企业形成的直接原因。商业银行出于保障资本充足率、利润最大化等原因,会有扭曲信贷资源配置的动机。因此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强调金融市场的作用,金融市场在资金配置方面的重要性不断提高。由此可引申出一个问题,是否有僵尸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以维持生存呢?由于英美等国金融市场十分发达,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高,僵尸企业很难进入市场,这种问题可能并不明显。但对于中国市场,由于政府补贴、隐性担保等各种支持的存在,我国的僵尸企业是完全有可能进入债券市场募集资金的。而这些僵尸企业占债券市场的融资主体和融资规模比重、融资成本等一系列特征,又直接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是否可以健康发展,需要我们进行仔细探讨。自2015年底开始,我国的供给侧改革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工作,各项僵尸企业处置政策相继落实,政府对僵尸企业的补贴和支持削弱明显,僵尸企业的经营风险明显上升。在这一背景下,债券市场对僵尸发债融资的反映又是怎样的?是像商业银行一样继续满足僵尸企业融资需要,扭曲了资金配置,还是提高了僵尸企业融资成本,抑制了僵尸企业发债?结合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外生冲击研究僵尸企业在债券市场上的融资变化,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机制方面上的差异性,合理调整金融结构。以供给侧改革为背景,本文对我国僵尸企业的发债融资行为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研究,以检验我国的债券市场在资金配置方面是否具有效率、以及供给侧改革的成功与否。本文研究的具体过程如下:首先是从理论角度比较僵尸企业在债券融资和银行信贷融资上的差异性。基于经典契约模型的理论分析表明,当金融体系中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时,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不确定性的上升会扭曲银行信贷资源配置的决策,为高风险、低效率的僵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会对正常企业进行紧缩式的去杠杆。而以债券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市场能够根据企业风险和效率合理的配置资金,不会出现资源配置的扭曲。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本文进一步的研究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僵尸企业债券发行特点研究。本文使用了FN-CHK信贷补贴判别法以及持续亏损标准,对2012至2017年间我国债券市场是否存在僵尸企业进行了甄别。研究发现,2015年前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金融监管的宽松,债券市场僵尸企业比例、僵尸企业发债数目和发债总额都快速上升。但随着2015年底各项僵尸企业治理政策的不断出台,僵尸企业债券发行受到极大限制,僵尸企业比例、僵尸企业发债数目和发债总额大幅下降。对债券市场僵尸企业的发债特征的研究发现,僵尸企业的债券发行利率要显着高于非僵尸企业,不存在对僵尸企业进行利率补贴的现象。虽然僵尸企业的债项信用评级存在虚高现象,但这种评级膨胀并没有成功欺骗市场,投资者还是对僵尸企业索要了较高的风险溢价。二是以僵尸企业处置为重点的供给侧改革,对债券市场上僵尸企业资产价格是否产生了显着冲击。具体而言,本文选择了央企僵尸企业处置和市场化债转股两项具有重大代表性的供给侧改革政策进行了研究,主要的研究发现是:一、2015年底国务院央企僵尸企业处置政策出台对于金融市场/债券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债券市场将之理解为央企债券背后的“隐性担保”水平降低,这从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和新债的发行利率都得到了证明。其中,央企僵尸企业的债券在[-30,30]的事件窗口期内有显着为负的累积超额收益率(CAR),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多元回归结果显示,僵尸企业长期债券CAR比非僵尸企业低100个基点以上;同时事件之后的一年里,僵尸企业新债发行利率较之非僵尸企业显着上升,短期和长期债券融资利率分别上升了25和50个基点。二、2016至2018年间可获得财务数据的74家宣告债转股企业中,存在19家僵尸企业,占比25.3%。在债转股宣告前,僵尸企业皆已成为僵尸达2年或以上,有8家企业成为僵尸达4年以上。在资本市场的短期绩效/市场事件反应方面,债券市场对僵尸企业和非僵尸/正常企业的债转股公告进行了有效区分,僵尸企业的已发行债券价格在债转股宣告前后各30天里出现了显着下降,而非僵尸企业的债券价格则有显着上升。股票市场对于债转股的反应整体比较中性。通过倾向性得分匹配和DID对债转股企业经营绩效变化的研究发现,僵尸、非僵尸两类企业的绩效变化差异明显。对于非僵尸/正常企业来看,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了债务压力、显着提高了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偿债能力;而对于僵尸企业,除了财务杠杆率有所下降外,债转股并未带来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偿债能力的改善,甚至有所恶化。最后,本文还选择了国务院央企僵尸企业处置政策出台这一外生事件,实证研究了在政府担保水平较低后,央企僵尸企业在债券和银行信贷融资上相对于非僵尸企业产生了哪些变化。研究发现,随着政府隐性担保水平的降低,僵尸企业的债券融资水平显着下降,但银行对央企僵尸企业的信贷供给存在刚性,表现为僵尸企业杠杆率在政策出台前后并没出现显着变化,银行在向僵尸企业提供信贷展期的同时还弥补了其债券融资的缺口。本文对僵尸企业债券融资的研究,验证了建设现代金融体系的关键仍在于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与银行间接融资相比,金融市场在完善公司治理、增强信息揭示和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为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僵尸企业的自动出清,重要的突破口仍然在于发展债券等直接融资市场,并提高直接融资在整体债务融资中的比重,当然这也需要商业银行的配合。僵尸企业的研究文献众多,但多强调其巨大的经济危害性,少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由于企业管理者、地方政府以及银行都没有主动清退僵尸企业意愿和动机,从三者中任何一方寻找突破口都是困难重重。而本文提出了利用债券市场解决僵尸企业的新思路,并从理论和经验上深入详细的论证了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对于处置僵尸企业乃至经济去杠杆、去产能等重大问题的解决都是行之有效的。
二、“债转股”不是一种优惠政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债转股”不是一种优惠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1)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破产重整 |
2.1.2 破产重整程序 |
2.1.3 破产重整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营运价值理论 |
2.2.2 利益与共理论 |
2.2.3 社会政策理论 |
2.2.4 企业价值理论 |
第三章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案例介绍 |
3.1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背景 |
3.1.1 我国上市公司重整现状 |
3.1.2 泸天化系简介 |
3.1.3 泸天化股份重整前财务状况 |
3.2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方案 |
3.2.1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3.2.2 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 |
3.2.3 经营方案 |
3.2.4 子公司和宁化学重整方案 |
3.3 泸天化股份重整路径 |
第四章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案例分析 |
4.1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合理性分析 |
4.1.1 泸天化股份破产原因分析 |
4.1.2 泸天化股份重整动因分析 |
4.2 泸天化股份重整举措及影响 |
4.2.1 多措并举化解债务危机 |
4.2.2 引入重整投资人 |
4.2.3 重整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
4.2.4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偿债能力 |
4.2.5 优化经营方案 |
第五章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效果分析 |
5.1 泸天化股份重整的短期市场反应 |
5.2 泸天化股份重整的中长期财务绩效 |
5.2.1 偿债能力 |
5.2.2 盈利能力与收益质量 |
5.2.3 成长能力 |
5.2.4 营运能力 |
5.2.5 同行业比较 |
5.2.6 综合财务绩效 |
5.3 泸天化股份破产风险再检验 |
第六章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案例启示与建议 |
6.1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中尚存问题 |
6.2 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启示与建议 |
6.2.1 对进入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 |
6.2.2 对其他上市公司 |
6.2.3 对政府及金融机构债权人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2)上市公司实施债转股的动因及效果研究 ——以泸天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债转股企业选择标准的研究 |
1.2.2 关于债转股实施动因的研究 |
1.2.3 关于债转股实施风险的研究 |
1.2.4 关于债转股实施效果的研究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基本框架 |
2.上市公司债转股概述 |
2.1 债转股的概念及特点 |
2.1.1 债转股的概念 |
2.1.2 债转股的特点 |
2.2 上市公司债转股的动因 |
2.2.1 降低企业杠杆率 |
2.2.2 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
2.2.3 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
2.2.4 符合债转股政策的要求 |
2.3 上市公司债转股效果评价方法 |
2.3.1 财务指标分析法 |
2.3.2 事件研究法 |
2.4 债转股对上市公司财务及市场效应的作用路径分析 |
2.4.1 债转股通过优化资本结构改善投资效率 |
2.4.2 债转股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再融资能力 |
2.4.3 债转股通过分散股权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
2.5 上市公司债转股的理论基础 |
2.5.1 MM理论 |
2.5.2 代理成本理论 |
2.5.3 权衡理论 |
3.泸天化实施债转股案例概述 |
3.1 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3.1.1 泸天化公司简介 |
3.1.2 泸天化债转股前的经营状况 |
3.2 泸天化债转股实施的过程 |
3.2.1 确定债转股标的企业 |
3.2.2 确定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 |
3.2.3 债权人会议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3.2.4 引入战略投资者 |
3.3 泸天化债转股方案的特点 |
3.3.1 债转股在金融债权违约前实施 |
3.3.2 代偿子公司债务使金融机构参与子公司治理 |
3.3.3 通过市场化方式创造资源 |
4.泸天化实施债转股的动因分析 |
4.1 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 |
4.1.1 国有企业去杠杆需求 |
4.1.2 化工行业需要去产能以提振市场 |
4.2 国家政策的支持 |
4.2.1 债转股政策导向 |
4.2.2 泸天化符合新一轮债转股政策要求 |
4.3 自身发展的需要 |
4.3.1 提高债务清偿率避免破产清算 |
4.3.2 降低杠杆率优化资本结构 |
4.3.3 引入“银行效应”促进企业发展 |
4.3.4 优化股权结构 |
5.泸天化债转股效果及其作用机理分析 |
5.1 泸天化债转股的财务效果分析 |
5.1.1 降杠杆效果较为明显 |
5.1.2 盈利能力大幅提高 |
5.1.3 改善了发展前景 |
5.1.4 降低了融资成本 |
5.2 泸天化债转股的市场效果分析 |
5.2.1 泸天化债转股前后的市场反应 |
5.2.2 泸天化债转股前后的股价变化 |
5.3 泸天化债转股对财务效果的作用机理分析 |
5.3.1 “银行效应”的引入改善了企业投资效率 |
5.3.2 资本结构的优化提升了企业经营效益 |
5.4 泸天化债转股对市场效果的作用机理分析 |
5.4.1 股权结构的优化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
5.4.2 引入重组方使得企业未来发展得到支持 |
6.结论与启示 |
6.1 泸天化债转股案例分析的结论 |
6.1.1 合理的方案是债转股成功的关键 |
6.1.2 债转股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司治理 |
6.1.3 债转股对企业财务和市场的影响是积极的 |
6.2 泸天化债转股案例分析的启示 |
6.2.1 债转股应作为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工具 |
6.2.2 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支持 |
6.2.3 实施债转股后应充分关注上市公司价值的变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基于代理成本的中介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债转股的影响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1 国外研究现状 |
2.1.2 国内研究现状 |
2.1.3 文献述评 |
2.2 公司治理效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3 文献述评 |
2.3 代理成本和公司治理效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国外研究现状 |
2.3.2 国内研究现状 |
2.3.3 文献述评 |
2.4 小结 |
第3章 政策背景与理论分析 |
3.1 政策背景 |
3.2 理论基础 |
3.2.1 委托代理理论 |
3.2.2 资本结构理论 |
3.2.3 控制权理论 |
第4章 研究假设与研究设计 |
4.1 假设提出 |
4.1.1 市场化债转股和公司治理效率 |
4.1.2 市场化债转股、代理成本和公司治理效率 |
4.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 变量设计 |
4.3.1 解释变量的选取 |
4.3.2 被解释变量的选取 |
4.3.3 控制变量的选取 |
4.3.4 中介变量的选取 |
4.4 模型设计 |
第5章 实证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回归分析 |
5.3.1 市场化债转股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回归分析 |
5.3.2 市场化债转股与代理成本的回归分析 |
5.3.3 市场化债转股、代理成本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回归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替换变量检验 |
5.4.2 安慰剂检验 |
5.4.3 PSM-DID检验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政府层面 |
6.2.2 企业层面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5)HC公司债转股方案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案例主要内容 |
1.3 研究意义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4.3 文献评述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债转股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阐述 |
2.1 债转股的定义和分类 |
2.1.1 债转股的定义 |
2.1.2 债转股的分类 |
2.2 相关规定与名词解释 |
2.2.1 相关规定 |
2.2.2 名词解释与理论阐述 |
第3章 HC公司债转股动因与博弈 |
3.1 HC公司债转股动因 |
3.1.1 环境分析 |
3.1.2 债权人以外各参与方动因分析 |
3.1.3 债权人动因分析 |
3.2 HC公司债转股博弈分析 |
3.2.1 不考虑其他各方因素的二人博弈矩阵 |
3.2.2 考虑其他各方因素后的博弈矩阵 |
第4章 HC公司债转股方案设计 |
4.1 HC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
4.2 债转股方案设计 |
4.2.1 债权金额不折价按每股净资产债转股 |
4.2.2 债权金额不折价 按市场法估值确定转股价格 |
4.2.3 按破产清偿后的余额确定债权 按市场法估值确定转股价格 |
第5章 HC公司债转股存在的风险和保障措施 |
5.1 HC公司债转股存在的风险 |
5.1.1 原债权人QH公司面临的风险 |
5.1.2 转股企业HC公司面临的风险 |
5.2 HC公司债转股配套保障措施 |
5.2.1 内部保障措施 |
5.2.2 外部周边的保障措施 |
5.2.3 宏观层面的保障措施 |
第6章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选题背景及价值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方法及内容 |
0.4 本文的新意以及存在的问题、难点 |
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概述 |
1.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 |
1.2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
1.3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 |
1.3.1 批量转让 |
1.3.2 债转股 |
1.3.3 资产证券化 |
1.4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规定 |
1.4.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 |
1.4.2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部门规章 |
1.4.3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其他法规 |
2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 |
2.1 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存在的法律问题 |
2.1.1 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不规范 |
2.1.2 组建不良资产包存在法律风险 |
2.1.3 不良资产反委托处置中存在法律风险 |
2.2 通过债转股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存在的法律问题 |
2.2.1 债转股相关法律规定尚未明确 |
2.2.2 商业银行投资股权存在限制 |
2.2.3 股权退出途径存在障碍 |
2.3 不良资产证券化存在的法律问题 |
2.3.1 不良资产证券化法律体系尚需梳理 |
2.3.2 证券法律体系内部矛盾 |
2.3.3 司法运作存在障碍 |
3 国外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 |
3.1 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制定单独的法律 |
3.2 允许外资参与,实现债转股的退出 |
3.3 健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定 |
4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的解决 |
4.1 单独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立法 |
4.1.1 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及法律地位 |
4.1.2 明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确立合法融资渠道 |
4.1.3 健全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 |
4.2 建立健全债转股法律制度 |
4.2.1 提供对债转股的法律支持 |
4.2.2 明确债转股的参与主体 |
4.2.3 清理股权退出的障碍 |
4.3 完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规定 |
4.3.1 制定资产证券化法 |
4.3.2 清理既存法律法规 |
4.3.3 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证券化制度的设计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法际交集中的重整企业所得税:理论协调与制度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一、理论及其逻辑进路的差异 |
(一)破产的“债权人讨价还价”理论 |
(二)税收理论 |
二、法际协调的要素 |
(一)法际交集的范畴 |
(二)法际协调的策略 |
(三)法际冲突的经济后果 |
三、作为应税事件的重整行为 |
(一)债务豁免所得 |
(二)债转股特殊税务待遇 |
1、购买债权再实施债转股的套利空间 |
2、象征性债转股问题 |
(三)特殊性税务待遇适用的条件 |
四、税务机关在重整程序中的角色 |
五、结语 |
(8)*ST重钢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总结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贡献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破产重整理论 |
2.1.1 破产重整的概念 |
2.1.2 破产重整的主要模式 |
2.1.3 债转股方式下的破产重整 |
2.2 破产重整的理论依据 |
2.2.1 营运价值论 |
2.2.2 利益与共论 |
2.2.3 社会政策论 |
2.3 企业绩效评价理论 |
2.3.1 企业绩效评价的概念 |
2.3.2 EVA指标绩效评价方法 |
第三章 *ST重钢破产重整案例背景 |
3.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介及发展概况 |
3.2 *ST重钢深陷财务危机 |
3.2.1 企业自身盈利能力差 |
3.2.2 资产规模缩水,发展能力低下 |
3.2.3 高负债率和低流动性导致风险提高 |
3.3 *ST重钢深陷财务危机的原因 |
3.3.1 钢铁行业不景气,产能过剩 |
3.3.2 过度举债扩张,财务负担沉重 |
3.3.3 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严重错配 |
3.4 *ST重钢破产重整的原因 |
3.4.1 面临退市风险,重钢自身重整需求 |
3.4.2 强大重组方的参与 |
3.4.3 国企壳资源有价值,地方政府引导重钢保壳 |
第四章 *ST重钢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
4.1 *ST重钢破产重整进程 |
4.2 *ST重钢破产重整方案分析 |
4.2.1 保留“壳资源”,引入重组方 |
4.2.2 剥离低效无效资产,筹集偿债资金 |
4.2.3 引入市场化债转股,提高清偿率 |
4.3 重整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4.4 债权人分类和清偿方案 |
4.5 经营调整方案 |
4.5.1 改变发展战略,调整产线与经营计划 |
4.5.2 优化产品结构,升级工艺流程 |
4.5.3 实施管理变革,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 |
4.5.4 绿色与智能发展齐头并进,推动转型升级 |
第五章 *ST重钢破产重整绩效分析 |
5.1 *ST重钢EVA计算 |
5.1.1 计算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 |
5.1.2 计算资本总额(TC) |
5.1.3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5.1.4 计算*ST重钢的EVA值 |
5.2 *ST重钢EVA指标企业绩效分析 |
5.3 EVA指标与传统绩效评价指标的对比分析 |
5.3.1 EVA值与净利润的对比分析 |
5.3.2 EVA回报率与净资产收益率的对比分析 |
5.4 *ST重钢破产重整效果及结果 |
5.5 *ST重钢破产重整成功经验总结 |
5.5.1 政府参与引导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 |
5.5.2 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清偿债务——摆脱财务困境 |
5.5.3 完善治理、调整经营方案——摆脱经营困境 |
5.5.4 积极维护重整各相关方利益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陷入困境的企业可选择破产重整来脱困并恢复活力 |
6.1.2 破产重整能一定程度提升短期绩效并保护相关方利益 |
6.1.3 破产重整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支持 |
6.2 启示与建议 |
6.2.1 选择专业强大的重组方,重整计划需顺应市场规律 |
6.2.2 注重重整的实质,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 |
6.2.3 完善重整制度,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 |
6.2.4 选择合适的重整模式和方案,实现各方利益共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债转股实施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债转股实施效应的研究 |
1.2.3 关于债转股实施风险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论文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论文框架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债转股相关理论概述 |
2.1 债转股的概念与市场化债转股的特征 |
2.1.1 债转股的概念 |
2.1.2 市场化债转股的特征 |
2.2 债转股的理论基础 |
2.2.1 权衡理论 |
2.2.2 博弈理论 |
2.2.3 预算软约束理论 |
2.3 市场化债转股的模式分析 |
2.3.1 收债转股模式 |
2.3.2 入股还债模式 |
2.3.3 债转优先股模式 |
2.3.4 股债结合模式 |
第三章 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动因及过程分析 |
3.1 公司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转股前公司股权结构 |
3.1.3 转股前公司经营状况 |
3.1.4 转股前公司财务状况 |
3.2 中国中铁债转股动因分析 |
3.2.1 国家市场化债转股利好政策推动 |
3.2.2 基建行业周期长、利润低等因素影响 |
3.2.3 企业降杠杆、优化资本结构的需求带动 |
3.3 中国中铁债转股运作模式及过程分析 |
3.3.1 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运作模式 |
3.3.2 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过程 |
第四章 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影响分析 |
4.1 市场反应分析 |
4.1.1 以董事会发布债转股公告日为事件日的市场反应 |
4.1.2 以证监会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日为事件日的市场反应 |
4.1.3 市场反应小结 |
4.2 财务影响分析 |
4.2.1 基于财务指标的纵向分析 |
4.2.2 基于雷达图的横向分析 |
4.3 治理结构影响分析 |
4.3.1 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
4.3.2 对管理层、公司章程的影响 |
4.4 企业价值影响分析 |
4.4.1 不实施债转股情况下的模拟企业估值 |
4.4.2 实施债转股情况下的企业估值 |
4.4.3 估值对比分析 |
第五章 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风险分析 |
5.1 股权转换阶段风险 |
5.1.1 投资机构选择风险 |
5.1.2 标的公司估值风险 |
5.1.3 公司转股定价风险 |
5.1.4 政府审批风险 |
5.2 股权管理阶段风险 |
5.2.1 经营风险 |
5.2.2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5.2.3 明股实债风险 |
5.3 股权退出阶段风险 |
5.4 风险防范 |
5.4.1 构建系统完整的定价机制 |
5.4.2 改善投资者回报体制 |
5.4.3 健全股权退出通道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1.1 混合三步走的新债转股模式切实可行,值得借鉴 |
6.1.2 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效果明显,但存在局限性 |
6.1.3 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风险偏高,但总体风险可控 |
6.2 建议 |
6.2.1 坚持市场化操作助力项目运作 |
6.2.2 推进企业治理结构改革,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
6.2.3 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快完善配套措施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10)僵尸企业、供给侧改革与债券市场融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创新之处 |
三、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僵尸企业的定义与判定 |
一、僵尸企业的定义 |
二、僵尸企业的判定 |
第二节 僵尸企业的成因与影响 |
一、僵尸企业的成因 |
二、僵尸企业的影响 |
第三节 政府隐性担保与企业债券融资 |
第四节 现有研究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机制分析:僵尸企业信贷融资与债券融资比较 |
第一节 模型基本假设 |
第二节 模型基本要素 |
第三节 参与方的最优决策与模型均衡 |
一、参与方的最优决策问题 |
二、银行最优贷款契约的选择 |
三、模型的均衡状态 |
第四节 模型的经济学含义 |
一、僵尸企业与非僵尸企业债务结构比较 |
二、对模型的经济学意义解释 |
第四章 僵尸企业债券融资特征研究 |
第一节 债券市场僵尸企业的判定 |
一、基本方法 |
二、判定结果 |
第二节 僵尸企业债券发行特点研究 |
一、研究设计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僵尸企业处置政策是否打破债券市场央企信仰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政策背景 |
二、僵尸企业判定 |
三、政府担保与僵尸企业二级市场债券价格 |
四、政府担保与僵尸企业一级市场发债利率 |
五、研究样本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
一、样本分布特征 |
二、政府担保与央企僵尸企业二级市场债券价格 |
三、政府担保与央企僵尸企业一级市场发债利率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债转股是否是僵尸企业逃避处置的途径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中国债转股的宏观和微观背景 |
第三节 债转股样本统计描述和是否存在僵尸企业 |
一、研究样本和样本特征 |
二、僵尸企业判定结果 |
第四节 债转股公告的债券市场效应 |
一、研究样本 |
二、研究方法 |
三、结果与分析 |
第五节 债转股信息宣告的股票市场反应分析 |
一、研究样本 |
二、结果与分析 |
三、资本市场反应的总结 |
第六节 债转股后企业的财务绩效变化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僵尸企业债务结构变化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第二节 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全文总结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关于金融市场建设的建议 |
二、关于商业银行建设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四、“债转股”不是一种优惠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泸天化股份破产重整的案例研究[D]. 张璨. 西安石油大学, 2021(09)
- [2]上市公司实施债转股的动因及效果研究 ——以泸天化为例[D]. 李俊东.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基于代理成本的中介效应[D]. 周婷婷.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4]金融改革发展建言录——两会经济金融界部分代表委员谈金融[J]. 本刊编辑部. 中国金融, 2021(06)
- [5]HC公司债转股方案设计[D]. 夏楠. 沈阳大学, 2021
- [6]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研究[D]. 桑田.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5)
- [7]法际交集中的重整企业所得税:理论协调与制度重构[J]. 王池. 法学评论, 2020(06)
- [8]*ST重钢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D]. 林涛. 江西理工大学, 2020(01)
- [9]中国中铁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D]. 郭东. 江西理工大学, 2020(01)
- [10]僵尸企业、供给侧改革与债券市场融资[D]. 谷文臣.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