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行政案件代理词(论文文献综述)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1](2021)在《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粤司规[2021]3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和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省司法厅、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12月15日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我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石贤平[2](2021)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文中指出目前司法部虽然制定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但评估标准未能涵盖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死刑复核等全部环节,且相应的评估配套机制和法律保障措施尚未建立,因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尚未构建完成。探讨如何构建以及构建一套什么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来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是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面临的首要问题。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不但能够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也能够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与此同时,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正当性的主要体现是评估指标体系既是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也是法治评估的拓展与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评估指标体系还能够促使政府履行好刑事法律援助义务、增加政府决策的可信度、合法性以及增强政府对决策的调控能力。可行性主要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具有包括宪法、国际公约、政策法律等法源依据,尤其是《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实施,同时还具有评估试点工作的实践基础,在国家评估标准、评估组织和评估人员保障、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等方面已经具备了构建条件。考察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现状后发现,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等几个阶段,2019年司法部出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及其评估说明是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里程碑事件,从此中国有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国家标准。尽管这一标准离评估指标体系尚有距离,但至少已经迈出了一大步。这一标准的出台也使得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增加为两种:一种是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的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另外一种是以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裁判评估的的运行模式。两种模式下的指标体系构建理论既有相同点也有较大区别。此外,从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的运行现状看,其自行制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在评估试点运行中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仍存在诸多障碍,其中理念障碍是首要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理念的障碍主要表现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对评估指标体系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重要性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评估标准制定时民事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指标设置不仅合理,指标体系运用上也较为随意,对评估结果基本不用等。机制障碍主要表现在尚未建立独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遴选机制、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方法、尚未建立评估异议审查制度和评估结果运用制度,评估经费未纳入专门经费序列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等。通过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比较研究,不难发现中外评估指标既具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两者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等。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等。因此,中国在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注意借鉴吸收域外经验,探索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和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要在以人民为中心和平等保护原则的指引下,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和技术构造性原则,满足全部评估指标构建要素的前提下,解决由谁来评估、什么时候评估、评估哪些阶段、在哪里评估等评估适用问题,构建出一套能够有效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保证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构建完成后需要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这需要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理念转型的前提下,首先对指标体系提供运行机制保障,多措并举地推进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不断完善运行配套制度。此外,要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保障,要在中国法律援助立法中正确定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保障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作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丽米娜·努尔兰[3](2021)在《新时代伊犁州法律援助工作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张漫[4](2020)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研究》文中认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一般都是司法行政机关针对各市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开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范围、评估标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主要依据,它直接决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结果,只有高质量的标准才能够最真实的反映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而它的评分也能够反映出案件质量的真实数据和情况,并且给管理者作出最及时的反馈,对于决策的作出能够起到积极作用。本文通过实地走访、访谈以及案件搜集的调研方式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状况进行了研究,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已有的质量评估标准,同时针对搜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数据进行了评估。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中的不足包括:标准有待完善、评估主体单一、经费短缺以及评估程序不严格,等等。针对上述不足,建议完善相应标准、引进同行评估、设置专项经费、严格规范评估程序,以建立常态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等措施。
丁英慧[5](2020)在《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律师数量的猛增,国家愈加重视律师行业的管理和建设,尤其是加强对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执业行为的惩处。律师惩戒制度作为法治国家必不可少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推动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在“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下,我国律师惩戒制度已经由单一制转变为双轨制,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都享有惩戒权。不能忽视的是,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本身存有很多缺陷,其对惩戒权的配置一直也存在争议,该制度在实践运行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之下,本文结合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的规范和案例,从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考察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现象,探析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正文一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角度分析律师惩戒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分别从行业惩戒和行政惩戒的自身优势和弊端来论证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合理性。第二部分是我国现行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规范分析。首先,介绍了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历史变迁,以时间顺序为脉络,梳理了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从建立、发展到完善的进程。其次,对现行行政惩戒制度和行业惩戒制度的规范特征进行归纳,主要从惩戒主体、惩戒措施、惩戒程序、惩戒救济这四方面规范来梳理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最后,梳理了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在程序和人员交涉等方面的衔接。第三部分是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实践考察。主要从性别、执业年限、地区分布等要素考察律师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的基本情况,并从惩戒主体、违规事由、惩戒程序、惩戒措施等方面来考察律师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的运行状况。第四部分是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问题探寻。主要结合行政惩戒规范与实践,剖析行政惩戒存在适用标准不统一和程序不透明的问题;结合行业惩戒规范与实践,剖析其惩戒措施适用标准不明确、惩戒程序不合理和救济不健全的问题;进而指出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在衔接上存在权力配置错位和两种惩戒措施缺乏约束力的问题。第五部分是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改革建议。从长远来看要重置两主体的惩戒权限。就目前而言,首先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强化行政惩戒适用标准的统一性。其次,从细化行业惩戒措施适用标准、提升行业惩戒程序合理性和健全惩戒救济等途径,来完善行业惩戒制度。再次,从合理配置两主体权限和健全惩戒工作责任制来完善两者的有效衔接。最后,应当从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角度来提升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从源头上打造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完善奠定基础。
梁进华[6](2020)在《社会治理创新视角下Z市法律援助服务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一项重要服务形式。法律援助制度从建立之初就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更多新特征、新问题。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使更多群众获得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近年来政府出台了多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的民生政策。公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扩大化以及各项法律援助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使法律援助服务量翻倍增长,然而法律援助的现有资源已不能充分满足社会需求,单一的供给体系也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创新内在要求政府通过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方式加强对公共服务的供给,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因此,在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快速增长的今天,如何在新时代,结合新特点,透过社会治理创新的视角,研究法律援助事业,优化服务体系,构建多中心协同治理格局已刻不容缓。论文以Z市为研究对象,在对Z市法律援助服务及运行管理进行实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Z市法律援助服务当前单一化、行政化的运行模式,面临着严重的供需矛盾、参差不齐的服务质量等问题。透过社会治理创新视角,结合多中心治理理论,论文对创新法律援助服务供给模式,构建多中心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出探讨,并就完善Z市法律援助事业提出对策建议:搭建多中心协同治理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并在该体系下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改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
宋庆勇[7](2018)在《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证研究》文中指出2015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文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了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志着我国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的确立。作为一种新的审查模式,该制度弥补了运用司法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空白,也更加有利于实现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两年多以来,在行政诉讼中向法院提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案件迅速增加。分析1123个裁判案例得出,我国的裁判现状整体上呈现出东部案件数量多但中西部法院态度积极、由于法院态度谨慎导致案件数量回落、中级人民法院和二审程序案件多但基层人民法院和一审程序态度积极、公众认识不足且审查启动难度高的情形。并且在司法实践中遵循提出审查申请、审核启动条件、进入审查阶段、做出审查结果、提出司法建议的诉讼流程。虽然经过两年多的发展,但是我国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然存在着公众认识不足、审查启动难度大、审查过程不完善、司法建议效果难以保证等问题,对此应该通过提高公众认知度、降低审查启动难度、建立明确的审查过程、完善司法建议机制等措施,不断完善我国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蒲方合[8](2015)在《论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法院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但是,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法院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之检索功能不完善。仅靠网上公开裁判文书还不能为公众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不能为上级法院、上级检察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应有的便利。应将起诉状、上诉状、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抗诉书等案卷材料依法上网。建立供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资源共享的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统筹规划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以及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建设。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的检索功能。
吕升运,水娟[9](2013)在《论裁判文书上网“伪公开”现象的防范》文中指出防止"伪公开"以追求实质性公开,是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改革中的一个基本目标。从总体上看,设置科学的文书公开范围是解决"伪公开"问题的基本要求,强调裁判文书说理的充分性是解决"伪公开"问题的关键环节,打造精确、迅捷的检索系统是解决"伪公开"问题的必要条件,构建有效的反馈信息处理机制是解决"伪公开"问题的有益补充。离开了上述任何一个方面,裁判文书的实质性公开就会难以实现,网上公开制度的功能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最终沦为具有作秀之嫌的"伪公开"。
吕升运,水娟[10](2015)在《论裁判文书上网“伪公开”现象的防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防止"伪公开"以追求实质性公开,是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改革中的一个基本目标。从总体上看,设置科学的文书公开范围是解决"伪公开"问题的基本要求,强调裁判文书说理的充分性是解决"伪公开"问题的关键环节,打造精确、迅捷的检索系统是解决"伪公开"问题的必要条件,构建有效的反馈信息处理机制是解决"伪公开"问题的有益补充。离开了上述任何一个方面,裁判文书的实质性公开就会难以实现,网上公开制度的功能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最终沦为具有作秀之嫌的"伪公开"。
二、一行政案件代理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行政案件代理词(论文提纲范文)
(2)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实证检验法 |
(三)比较分析方法 |
五、主要创新点和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评析 |
一、概念解读 |
二、相关概念界分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石 |
一、法治指数理论 |
二、有效辩护理论 |
三、控辩平衡理论 |
四、指定辩护理论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司法正义价值分析 |
一、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 |
二、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正当性分析 |
一、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 |
二、法治评估的拓展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 |
三、行政管理模式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可行性分析 |
一、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法源依据 |
二、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实践基础 |
三、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条件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现状考察 |
第一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沿革 |
一、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阶段 |
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评述 |
三、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述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 |
二、司法裁判评估的运行模式 |
三、两种模式下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理论的异同 |
第三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现状:以H省试点工作为例 |
一、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基本概况及其评估指标 |
二、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数据样态及主要指标评估得分情况 |
三、对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障碍及其成因 |
第一节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障碍 |
一、理念障碍 |
二、机制障碍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障碍成因分析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目标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 |
二、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 |
三、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 |
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中外评估指标相似性分析 |
一、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二、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 |
三、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 |
四、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 |
第二节 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分析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 |
第三节 域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经验借鉴 |
一、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 |
二、探索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 |
三、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 |
四、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构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机理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要素 |
三、评估指标体系的适用范畴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内容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一级指标设置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设置:以一审审判阶段为研究对象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保障 |
一、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和运行能力现代化的理念转型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机制保障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的法律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中文专着(含外文译着) |
(二)中文论文类(含案例,报刊,文件) |
二、外文文献 |
(一)英文专着 |
(二)英文文献 |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议稿)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一、作者简介 |
二、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4)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概述 |
(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定义 |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目的 |
(三)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主体 |
1.司法行政主体评估 |
2.自我评估 |
3.同行评估 |
(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对象 |
(五)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二、内蒙古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基本情况 |
(一)内蒙古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调查情况 |
1.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总体情况 |
2.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二)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调研结果分析 |
三、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困境 |
(一)评估质量标准有待完善 |
1.评估标准缺乏相应的灵活性 |
2.评估标准过于粗糙 |
(二)质量评估主体单一,缺少专业评估人员与机构 |
(三)缺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项经费 |
(四)缺乏严格规范的评估程序 |
四、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改进对策 |
(一)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1.在评估标准的内容上进行进一步细化 |
2.增加评估标准的灵活性 |
3.将采纳援助律师意见情况以及受援意见纳入到评估指标 |
(二)引进同行评估,建立专业评估机构 |
(三)设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项经费 |
1.在法律文件上确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项基金 |
2.在社会上发起捐助,设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项基金会 |
3.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专项资金实行有效的监管制度 |
(四)严格规范评估程序,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常态化 |
1.事前监督 |
2.事中监督 |
3.事后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5)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理论基础 |
(一)构建律师惩戒制度的必要性 |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
2.确保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
3.扞卫司法公正秩序的需要 |
(二)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的合理性 |
1.律师协会惩戒合理性 |
2.司法行政机关惩戒合理性 |
二、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规范分析 |
(一)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变迁 |
1.建立阶段 |
2.发展阶段 |
3.完善阶段 |
(二)现行行政惩戒制度规范特征 |
1.惩戒主体: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为主 |
2.惩戒措施:财产罚和行为罚为主 |
3.惩戒程序:一般程序为主 |
4.惩戒救济:诉讼和复议为主 |
(三)现行行业惩戒制度规范特征 |
1.惩戒主体:市级律师协会为主 |
2.惩戒措施:声誉罚为主 |
3.惩戒程序:一般程序为主 |
4.惩戒救济:行业复查为主 |
(四)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的衔接机制 |
三、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实践考察 |
(一)律师行政惩戒实践考察 |
1.律师行政惩戒基本情况 |
2.律师行政惩戒运行实践 |
(二)律师行业惩戒实践考察 |
1.律师行业惩戒基本情况 |
2.律师行业惩戒运行实践 |
四、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问题分析 |
(一)行政惩戒制度问题分析 |
1.行政惩戒措施适用标准不统一 |
2.行政惩戒程序不透明 |
(二)行业惩戒制度问题分析 |
1.行业惩戒措施适用标准不明确 |
2.行业惩戒程序不合理 |
3.行业惩戒救济不健全 |
(三)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的衔接问题 |
1.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措施不协调 |
2.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衔接不规范 |
五、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改革建议 |
(一)行政惩戒制度改革建议 |
1.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
2.强化行政惩戒适用标准统一性 |
(二)行业惩戒制度改革建议 |
1.细化行业惩戒措施适用标准 |
2.提升行业惩戒程序合理性 |
3.健全行业惩戒救济渠道 |
(三)加强行政惩戒和行业惩戒的衔接 |
1.合理配置两主体惩戒权限 |
2.健全惩戒工作责任机制 |
(四)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社会治理创新视角下Z市法律援助服务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主要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 |
2.1.1 公共法律服务 |
2.1.2 法律援助 |
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三章 Z市法律援助服务及管理现状 |
3.1 Z市法律援助服务的基本情况 |
3.1.1 Z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基本情况 |
3.1.2 Z市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和服务机制 |
3.1.3 Z市法律援助业务统计分析 |
3.2 Z市法律援助管理制度及运行模式 |
3.2.1 法律援助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 |
3.2.2 Z市法律援助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手段 |
3.2.3 Z市法律援助的供给主体 |
3.3 Z市法律援助服务管理情况反馈 |
3.3.1 法律援助管理部门调查 |
3.3.2 社会律师调查 |
3.3.3 受援人满意度调查 |
第四章 Z市法律援助服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Z市法律援助服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不能满足法律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 |
4.1.2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总体不高 |
4.1.3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存在管理与服务双重职能冲突 |
4.1.4 行政指派的运行方式存在明显缺陷 |
4.2 Z市法律援助服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化 |
4.2.2 法律援助服务资源组织力度不够 |
4.2.3 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不健全 |
4.2.4 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机制不完备 |
4.2.5 法律援助服务信息化建设不足 |
第五章 先进国家和地区法律援助服务管理经验借鉴 |
5.1 美国法律援助经验借鉴 |
5.2 加拿大法律援助经验借鉴 |
5.3 香港地区法律援助经验借鉴 |
第六章 社会治理创新视角下完善Z市法律援助对策思考 |
6.1 搭建多中心协同治理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
6.1.1 落实行政责任 |
6.1.2 引入市场机制 |
6.1.3 增进社会参与 |
6.2 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 |
6.2.1 完善经费保障体制 |
6.2.2 完善法律援助人才储备机制 |
6.2.3 建立法律援助服务专职律师团队 |
6.3 改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
6.3.1 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 |
6.3.2 建立科学的案件指派机制 |
6.3.3 建立异地协作机制 |
6.3.4 建立信息化法律援助服务机制 |
6.4 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Z市法律援助工作调查问卷 |
附录2 Z市法律援助服务调查问卷 |
附录3 Z市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现状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研究思路 |
第一章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何为“规范性文件” |
一 “规范性文件”的称谓 |
二 “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
三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
第二节 何为“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
一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称谓 |
二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概念 |
三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特征 |
第二章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裁判案例统计 |
第一节 裁判案例整体统计 |
一 裁判案例的搜集情况 |
二 裁判案例的整体统计 |
第二节 裁判案例分类统计 |
一 案件发生地域 |
二 最后判决时间 |
三 审理法院层级 |
四 审判程序 |
五 是否进入审查程序 |
第三章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裁判现状及问题 |
第一节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裁判现状 |
一 整体裁判现状 |
二 具体裁判现状 |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存在的问题 |
一 申请人认识不足 |
二 审查程序启动难度较高 |
三 法律对审查过程规定不完善 |
四 司法建议效果难以保证 |
第四章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建议 |
第一节 提高公众认知度 |
一 加强宣传 |
二 完善法律和司法解释 |
三 加大对法律工作者的培训 |
第二节 降低审查程序启动难度 |
一 建立法院释明机制 |
二 建立被告提供依据机制 |
第三节 建立明确的审查过程 |
一 建立统一的审查程序 |
二 建立明确的审查形式 |
三 建立统一的审查标准 |
四 公开审查过程 |
第四节 完善司法建议制度 |
一 建立司法建议回应制度 |
二 司法建议抄送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关 |
三 公开司法建议的过程和结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 |
致谢 |
(8)论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
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历史回顾 |
( 一) 国外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实践 |
( 二) 我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探索 |
三、我国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取得的成就 |
( 一)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二) 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
( 三) 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 |
( 四) 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 |
( 五) 法院政务网站或法院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 |
四、我国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 一) 少数法院缺乏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的积极性 |
( 二) 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的人力和经费不足 |
( 三) 现有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或法院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尚不能为社会公众监督审判工作提供应有的便利 |
( 四) 现有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尚不能为审判工作的内部监督提供应有的便利 |
( 五) 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或法院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之检索功能不完善 |
( 六) 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法院政务网站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之间未能充分实现资源共享 |
五、进一步加强我国裁判文书平台建设的建议 |
( 一) 加大对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建设的投入 |
( 二) 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力度,将起诉状份、反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与裁判文书一同上网公开 |
( 三) 建设可供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资源共享、专线联网的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为从内部监督审判工作提供应有的便利 |
( 四) 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的检索功能 |
1. 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的分类导航功能。 |
2. 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的高级检索功能。 |
( 五) 统筹规划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建设以实现资源共享 |
四、一行政案件代理词(论文参考文献)
- [1]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J].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36)
- [2]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D]. 石贤平. 吉林大学, 2021(01)
- [3]新时代伊犁州法律援助工作实证研究[D]. 古丽米娜·努尔兰. 新疆大学, 2021
- [4]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研究[D]. 张漫.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5]我国双轨制律师惩戒制度与实践研究[D]. 丁英慧. 四川师范大学, 2020(08)
- [6]社会治理创新视角下Z市法律援助服务管理研究[D]. 梁进华.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7]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证研究[D]. 宋庆勇. 郑州大学, 2018(12)
- [8]论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J]. 蒲方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06)
- [9]论裁判文书上网“伪公开”现象的防范[J]. 吕升运,水娟. 网络法律评论, 2013(02)
- [10]论裁判文书上网“伪公开”现象的防范[J]. 吕升运,水娟. 网络法律评论,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