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需求分析与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卢达[1](2021)在《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PPP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我国。在PPP模式引入我国的早期,PPP模式的应用比较少。但在中共十八大对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进行肯定之后,PPP模式在我国得到空前的大发展,从国家到地方都热衷于进行PPP项目。PPP项目具有参与主体多、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实施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文本,与普通项目相比合同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因而需要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切实控制合同风险,保证合同条款得到贯彻执行。L公司在E市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中负责项目建设、运营、投融资等工作,而当前公司暴露出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影响了合同规范化管理。本文聚焦E市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结合PPP项目特点对合同管理机制和体系展开深层次研究,利用访谈调研法掌握了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发现目前L公司存在合同变更频繁、合同争端多发、合同索赔受阻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则主要是目前公司缺乏完善的合同签订环节、合同信息归档机制缺失、合同管理组织构架不健全、合同履约管理不规范。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本文提出了要完善合同签订环节、强化合同履约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构架体系、强化合同信息归档管理等措施,以切实提升L公司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为了保障这些改进对策可以顺利实施,文章最后从制度保障、人才保障、激励保障和技术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从而让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改进对策能够得以全面实施。项目合同管理覆盖范围广、差异性强,对于项目建设运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针对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对策研究意义广泛,既能够为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参考,又有助于同类型工程公司的合同管理改革实践。
刘琨[2](2021)在《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文中认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石,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物质工程设施及相关公共服务,对其投资可以带来几倍于投资额的“乘数效应”,有着举足轻重的“先行地位”。随着全球基础设施短缺及老化现象日益严重,给各国政府带来了持续性的挑战。由于传统采购模式引起的公共部门财政支出与债务压力,以及资产交付与服务质量的低效率问题,基础设施正由公共供给转向私营供给,这一趋势因思维方式转变和良好实践效果受到支持,因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得以加强。上世纪90年代,随着英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兼顾效益、效率、公平的公私合作PPP模式应运而生。目前,全球已有135个国家开展了基础设施公私合作,但各国PPP运行效率差异较大,在PPP模式风靡全球之际,加拿大发展为最具PPP市场热度和成熟度的国家之一。本篇论文针对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展现了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全貌:以PPP模式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加拿大PPP模式发展进程中,全生命周期采购管理,风险管理,多元化投融资市场,法律制度与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四个方面的探究,挖掘加拿大PPP模式跻身领先地位的深层驱动力。目前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正经历由高增长到高质量的规范化发展阶段,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通过研究,吸取加拿大PPP模式发展进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中西交流和鉴往知来,对我国PPP模式的行稳致远与深化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合作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首先,本研究从四个方面对PPP模式相关理论和制度优势进行了探讨。第一,阐述了PPP模式概念,众多参与主体、伙伴关系、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服务绩效五个主要特征,以及价值驱动因素。第二,分析了PPP模式应用对象,即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特征,基础设施属性与市场失灵,以及PPP模式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应用行业领域。第三,以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新公共管理与实践、公共事业民营化等公共管理理论为依据,探究了PPP模式的制度优势。最后,以不完全契约下的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PPP模式缔约机制,有助于深入了解物有所值、投融资结构、风险与利益分配、合同管理、绩效监管与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关键问题。第二,分别从基础设施的需求侧与供给侧两个角度,阐释了加拿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公私合作PPP模式的动因。总结了近30年加拿大PPP模式发展的两次浪潮及特征,宏观展现了项目在各基础设施领域、管辖层级及地域分布的基本情况。在1991-2003年的第一波浪潮中,加拿大PPP模式经历了由理论转向实践的艰难过程,伴随着部分项目失败,在质疑声中积累经验和教训。第二次浪潮是2004年至今,加拿大省级政府作为PPP主要开拓者,打造了更具活力的基础设施PPP市场,公共部门拥有更专业的评估技术与监管能力,制定了更明晰的法律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伙伴关系。在项目实践中,转变对私营资本需求方式,优化交易结构与回报机制,采用有限的需求与市场风险转移,极大提升了PPP项目产出效率及复杂程度。第三,加拿大PPP模式展现了公私双方从咨询伙伴、运营伙伴、协作伙伴、到贡献伙伴权利逐渐下放过程,根据私营部门参与度和风险转移程度,形成连续的包含设计、建设、融资、维护、运营等责任的组合体。在探讨加拿大PPP模式全流程运行机制和采购管理中发现,加拿大主要PPP应用省份虽然较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项目审批与采购管理上更为复杂且周密,但实际上加拿大PPP项目采购效率极高,表现为较短的招投标时间以及较低的招投标成本。这种高效性得益于,采购前期项目评审与决策管理、招投标评估与竞合谈判、合同体系建立三方面的运行监管与结构设计。首先,加拿大PPP项目采用了以物有所值为核心,细致且繁复的前期规划和评估工作;其次,加拿大省级PPP专业机构借助发达的咨询服务,实施评标以及竞争性对话,能够确保透明度和竞争性,权衡技术创新与财务方案;最后,分析了加拿大PPP合同协议在绩效产出规范以及回报机制两个关键边界条件的特征。第四,基础设施发展的先决条件是能够获得足额、长期、稳定的资金,PPP模式核心价值驱动因素之一是发挥民间资本优势,缓解政府财政支出与债务压力。加拿大PPP模式迅速发展,也得益于其成熟且深厚的PPP项目投融资市场。论文回答了关于加拿大PPP项目投融资结构的相关问题,并着重阐述了包括PPP项目债券、绿色债券、社会效益债券在内的债券类融资,政策性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养老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加拿大PPP基金与联邦基础设施基金,以上四类重要且极具特色的多元化投融资工具,对加拿大PPP模式支持方式和投融资特征。第五,加拿大PPP模式风险管理较为完善。以加拿大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原则以及风险管理工具为依据,探讨了加拿大在PPP项目风险管理七个要素,分别为风险全流程沟通,建立风险管理范围和标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处置,以及风险动态监管。并根据安大略省交通类PPP风险矩阵,探讨加拿大PPP项目风险识别中的风险触发机制与影响结果,以及风险评估方案。最后,归总加拿大主要省份交通项目的风险分配方式,探究加拿大PPP项目风险分配特征。第六,加拿大PPP模式拥有较为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宏观治理能力仍有待提升。首先,探讨PPP制度建设的意义,以及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下PPP立法特征,总结了加拿大联邦及主要省份PPP法律制度体系。其次,将治理能力、人力资源、协调能力归纳为加拿大PPP专业机构三大核心能力要素,体现了联邦PPP机构的战略引导作用,以及省级PPP机构的运营与执行能力。最后,从绩效监管、财政监管、审计监管三个方面,探析加拿大PPP广泛的宏观治理体系。最后,对加拿大PPP模式进行了评价及启示。重点分析了加拿大PPP模式按预算与准时交付效率,社会公众与主要参与者认可度,以及项目经济系统性影响。探讨加拿大在PPP模式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包括市级PPP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降低对长期私营资本需求及有限需求风险转移所带来的影响,以及部分地区和项目未实现真正的物有所值的原因。并且对本篇论文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进行了总结。篇末部分,阐述了我国PPP模式发展现状和问题,并通过对加拿大的研究得到对我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周威[3](2021)在《考虑信息不对称和公平偏好的PPP项目合同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对交通基础设施需求的不断增加,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在交通项目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能够解决政府部门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且可以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然而,在PPP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不能完全观察到投资者的运营成本信息,使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并且投资者对其自身的运营收益具有公平偏好的特征。投资者很有可能利用这两个非理性因素从事一些机会主义行为,导致政府部门向投资者提供不合理的PPP项目合同。因此,研究投资者运营成本信息不对称和公平偏好对PPP项目的合同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收费价格和价格补偿作为PPP项目合同的决策变量,研究了投资者运营成本信息不对称和公平偏好对PPP项目合同设计的影响。首先,考虑投资者公平中性的情形,分别建立了对称和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PPP项目合同设计模型,得到了最优PPP项目合同,从投资者、消费者和政府部门的角度分析了投资者运营成本信息不对称对最优PPP项目合同的影响。其次,考虑投资者处于不利不公平和有利不公平的情形,在这两种情形下分别建立了对称和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PPP项目合同设计模型,得到了最优PPP项目合同,从投资者、消费者和政府部门的角度分析了投资者嫉妒偏好和同情偏好对最优PPP项目合同的影响。最后,对不同情形下得到的最优PPP项目合同进行了算例分析,为PPP项目合同设计提供了决策依据。研究表明,投资者运营成本信息不对称和公平偏好会对PPP项目的合同设计产生影响。投资者运营成本信息不对称会扭曲PPP项目的收费价格和价格补偿,使投资者获得信息租金,降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投资者嫉妒偏好和同情偏好都会扭曲PPP项目的价格补偿,嫉妒偏好会提高投资者的信息租金,降低消费者剩余,而同情偏好对PPP项目合同的影响则与之相反。
黄杰[4](2020)在《我国PPP项目合同法律性质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公共物品供给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作为一种供给模式,已被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类社会资本方广泛接受。在我国现有PPP项目体量较大、纠纷涌现的背景下,PPP模式仍存在较大现实困境,而且理论界、司法实践、规范文件等对PPP项目合同性质认定分歧较大,PPP项目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也存在不确定性。对于这些困境,笔者认为其核心在于我国PPP项目合同法律性质的合理定位。围绕PPP项目合同法律性质合理定位这一研究核心,基于对PPP项目合同相关概念界定及其理论、价值、原则等的定位分析,作者在区分民事合同与行政协议、分析各类观点学说及细分合同类型的基础上,主张PPP项目合同的性质除特殊情形外基本属于含有行政因素的民事合同。对此,作者收集、分析了大量案例,并对案例相关法官观点的分析、归纳等可以印证司法界对于该PPP项目合同的基本民事性质的确认是客观存在的。为论证本文观点,作者不仅从法律关系各要素进行了理论分析论证,而且从我国经济发展、制度供给、社会资本方权益保障、外资引入与对外投资、历史传统纠偏、合同争议有效救济等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论证。法律关系要素分析方面,作者认为PPP项目合同的主体包括可以作为民事主体的政府、多种形式的社会资本方,认为其客体以及权利义务内容方面较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更为复杂;正是其独特的主体、客体以及复杂的权利义务内容,能够证明其基本的民事属性。同时,基于对我国各种社会因素的分析,不管是从经济发展、制度供给、社会资本方权益保障方面看,还是从对外开放、历史权力传统纠偏、合同争议实际解决方面说,我国社会客观上需要基本民事性质的PPP项目合同。基于PPP项目合同基本属于民事合同这一观点,作者从民事视角分析了该PPP项目合同属于非典型合同,不同于合伙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相近似的典型合同。但基于领域广、数量多、资金大等特点,PPP项目合同已具备典型化的条件,其可以而且应当通过PPP特别法的方式实现PPP项目合同典型化。同时,在上述论述基础上,本文进一步阐述了PPP项目合同争议性质,主张其争议性质应区分于其合同本身的性质,建议依据其合同争议涉及的合同内容等采取民事与行政二元途径解决:合同中行政因素相关纠纷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其他争议可以采取民事诉讼、仲裁、专家裁决等多种方式解决。
梁晴雪[5](2020)在《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与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基础设施PPP项目通常属于多合作方共同参与的大型项目,投资金额大,特许经营期和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存在着多种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因素。基于这些特点,在签订PPP合同时,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通常难以预测未来项目运营管理中发生的所有问题,当未能有效预见的风险事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后,依据双方最初缔结的PPP合同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处理,这时就会产生针对风险如何进行二次或多次分配的再谈判问题。区别于项目合同签订时的一次风险分配,再谈判主要解决已分配的风险是否发生协议约定之外的变化或者是否出现未曾识别的风险,并对其进行再分配,即为PPP项目的二次风险分配。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大的PPP市场,但市场中项目的质量良莠不齐。在PPP项目签约率和开工率呈现双低的背景下,利用PPP变相融资的“伪PPP项目”为数不少,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变更风险难以避免,项目推进严重受阻。因此,亟需对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建立合理可行的公平分担机制,提高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建设和执行效率,促进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针对基础设施PPP项目在全生命周期中风险因素复杂多变的问题,建立了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对项目基于风险分担的项目再谈判流程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构建了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分担博弈模型,对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进行合理化分配,得出风险的最优分担比例。运用模糊层次分析和蒙特卡洛模拟的方法,对上述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分析关键风险因素,得到风险因素对项目价值或净现值的影响程度,对导致项目产生变更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研究成果为决策人选择最优方案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减少不必要的再谈判并降低其负面影响,提高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执行效率和实施效率。以此为研究目标,本文主要开展了如下的研究工作。(1)研究基础设施的PPP实施模式并建立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研究,梳理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分析当前基础设施PPP项目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理清PPP项目的合同管理模式,全面识别和分析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因素,对基于风险分担的再谈判管理流程进行系统性梳理,建立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初步风险分担机制。(2)建立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博弈模型。研究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风险分担问题的博弈性,确定基础设施PPP项目不完全信息动态合作博弈的主要类型,运用博弈的方法对包含不同参与方的再谈判类型分别计算项目风险分担最优比例。当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问题发生在两个参与方之间时,对两方进行不完全信息动态讨价还价博弈;当所涉及的参与方多于两方时,采用多人联盟博弈进行建模分析,以整体利益最大化为联盟博弈的目标,确定基础设施PPP项目的风险最优分担比例。(3)评价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结果。通过再谈判的方式,以项目确定风险分担情况后的运营状态、效益影响、可持续性、伙伴关系为评价维度,通过建立模糊层次分析模型,把问题本身按照层次进行分解,构成一个由下而上的递阶层次结构。通过构建PPP项目的现金流折现模型,运用蒙特卡洛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价仿真模拟,得到风险因素对项目价值或净现值的影响程度,为决策人选择最优方案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开发PPP项目再谈判管理和风险仿真分析平台软件,规范PPP项目再谈判的运作过程,为PPP合同设计和再谈判实践提供决策指导。(4)开展案例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选用两个不同类型的案例对模型的有效性与实用性进行实证分析,并根据本文的全部研究工作提出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合理化分担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重要参考,为规避社会资本方的投机行为更好的应对再谈判提出具体策略,为营造良好有序发展的PPP环境提供帮助。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包括:(1)建立了涵盖不同层级的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分析框架,深化了对PPP项目再谈判中风险分担过程的认识,为基础设施PPP项目发生再谈判事项时提供风险处置的理论依据。(2)针对我国PPP项目参与方复杂多变的特点,提出了针对再谈判中不同参与方的二人及多人风险分担博弈模型,为公私双方提供风险分担决策方法和风险点规避依据。(3)规范了现有的PPP项目再谈判运作过程,构建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再谈判全过程管理分析平台,为评价风险分担方案提供仿真决策手段,为PPP合同设计与再谈判实践提供指导。
肖华杰[6](2020)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3年7月3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这被看作是启动PPP模式的一个信号。此后的六年里,PPP作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的一种新型合作模式,在减少政府债务、促进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着,国家财政、发改等部门也发布了大量的政策文件以支持和规范PPP项目的发展。截止2019年上半年,列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项目累计9,036个、投资额13.6万亿元;落地项目累计5,811个、投资额8.8万亿元。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背后,PPP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还没有很好地接轨,实操层面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同时在理论层面,学界尚未对PPP模式进行法律上的体系研究。因此,本文将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PPP项目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寻找其形成的机制和原因,并尝试得出结论,提出建议,以期对PPP的规范发展和争议解决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本文正文部分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为六个章节,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PPP的基本原理”。本章是全文的基础章节,首先从PPP的概念入手,将PPP广义定位为包括特许经营协议和政府购买服务在内的各类公私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的集合,并探讨其分类、特点及法律性质。此外,PPP模式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内有着其不同于传统项目建设模式的制度价值:一是有助于降低地方债务压力;二是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章的最后阐述了基础法律原则在PPP项目中的体现。第二章“PPP准入的法律规制”。近年来,在项目识别和准备阶段,我国PPP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违规风险,这些风险的产生或是因操作不规范、或是利用了现有政策法规的漏洞。究其原因,准入规则的不健全和监管层面的缺失是导致项目乱象丛生的本质。本章意在通过对现有规则体系的梳理和分析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识别PPP项目;二是项目公司合规的条件;三是什么样的政府方主体是适格的。本章主张PPP项目识别应遵循坚持公益导向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原则;在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已有限制的情况下,注册资本的缴纳偏向于灵活,但应对债务性融资有所限制;政府方主体应区别实施机构和政府出资代表,政府出资代表不应具有实际控制和管理权。第三章“PPP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边界”。在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参与主体众多,各主体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发挥着其特殊的作用。而不同的角色又对应着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这是研究PPP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要素,也是研究PPP监管规则和归责体系的基础。因此,本章选取政府、项目公司和中介机构三个主要的参与主体,从权利的来源及形式、义务的设计及范畴等方面深入剖析主体行为的边界。对于有着双重甚至多重角色的政府而言,其权利义务的界定随着角色转换而变化,实操层面上极易出现混同,该节尝试对政府主体进行角色划分,并在项目的各阶段中规范其权利义务。此外,本章认为项目公司不应受到政府不正当的干预,其基于我国法律关于公司的规定享有自治权利,又基于PPP协议享有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收益和救济权利。上述两个主体在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时,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中介机构作为政府与项目公司的中间人,有着信息传递和局部监管的作用,其法律责任的设计可以参考《合同法》对居间责任的规定。第四章“PPP监管的理念与规则”。PPP项目主要分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实施、项目移交五个大阶段,在每个阶段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都存在着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办事流程,各种制度相互交杂、缠绕,很多矛盾、冲突伴随其中。因此,对PPP监管规则的研究极其必要。本章站在经济法研究的视角上,讨论公共政策及法律法规对PPP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控制与监督,主要解决如何在现有的制度体系内嵌入监管机制,同时又能避免与其他制度产生冲突的问题。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梳理,以及对监管理念、原则、框架和工具的分析说明,试图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寻找、构建能够使PPP项目顺利推进的监管实施路径,即在“一总多分”的监管框架下利用多种辅助性的监管方法,介入公司行使监管权能。第五章“PPP归责体系的构建”。由于PPP项目涉及利益方众多,环境较为复杂,在出现争议时往往无法清晰判断法律责任的归属,我们有必要在现有已成熟的归责体系下寻找PPP归责体系的理论支撑点。本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在前述的研究基础上探讨PPP归责体系的建立,从政府、中介组织和项目公司三个主体的角度分别研究其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的具体形式。建议先明确归责原则,厘清各参与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根据其责任借鉴《证券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范进行归责。第六章“PPP融资的困境与出路”。有数据表明,融资难已成为PPP项目失败的罪魁祸首,而融资问题贯穿于PPP项目的全生命周,在PPP项目的成立期、建设期、运营期和退出期都存在着多种融资方式可供选择,每种融资方式都有着其各自的优劣和必要的条件。现阶段,债权融资仍然是占比最大的一种融资模式,但其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担保标的权属的不确定、项目收益权出质价值的不确定和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难题使得债权担保的实现缺少法律上的支持。同样,在PPP项目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中,其主要的基础资产即项目收益权在法律属性、可转让性、独立性和转让的生效时点上都存在争议,加之SPV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基础资产难以彻底做到真实出售使得破产隔离的实现存在阻碍。本章认同收益权的“未来债权”地位,支持“合同签订生效说”,肯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制度的意义,主张尽可能将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中有所约定,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贾韶琦[7](2020)在《美国公私合作(PPP)法制研究》文中指出美国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法律通常即指PPP制定法,包括名称中含有“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或“Public Private”,以及内容规定PPP的制定法。美国PPP法律产生的历史背景也是美国PPP法制生成的历史背景。不同的社会孕育不同的法律,PPP法律的生长同样有其所需的社会土壤,包括现实需求、法律环境、理论基础等。社会对PPP法律的需要,首先应当是对PPP的需要,然后是对以法律形式规范PPP运作的需要。就PPP的社会现实需求而言,基础设施老旧亟待改善、财政紧张亟需缓释压力、公用事业进一步市场化、从大政府回归有限政府、私人部门追求商业利益、美国平民主义蓬勃发展等,或为压力,或为动力,都是客观存在的PPP驱动力量。就PPP立法的必要性而言,在PPP出现后,无论是促进其优势实现,还是防范异化风险,都需要长期、专门的PPP运作规范;而且由于传统联邦法律、州宪法、州其他法律存在PPP使用的法律障碍,需要通过法律授权来突破这些限制。无论是PPP应用还是PPP立法,既是出于实践之需要,也是一次次理论选择的结果,而在这里提供理论支持的是新公共管理理论。迄今为止,美国的PPP法律走过了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以联邦PPP法律发展为主线,根据联邦PPP立法权行使的阶段性特征及对州PPP法律的影响程度,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989—1997年)发轫于美国现代意义上第一部PPP法律的颁布,彼时PPP兴起,有的州已经通过授权立法尝试推行PPP,美国PPP法律正式出现。这一时期的联邦PPP法律尽管很少,但转变了此前联邦法律的态度,从设置障碍转为放任自由,已经对州PPP法律产生重要影响。第二个时期(1998—2013年)以联邦于1998年陆续颁布的一系列PPP支持法为开始标志,联邦PPP法律开始从消极的不反对转为明确支持PPP,包括放开市场准入、提供金融支持等,对州PPP法律的影响越发明显。至于州一级的PPP法律不断增加、渐成规模。不过期间由于遭遇金融危机,PPP市场受到牵连,由盛转衰。第三个时期(2014年至今)出现在金融危机结束后,PPP开始复兴,带动州法律继续发展,越发完善。联邦PPP法律开始由支持转为引导,对州PPP法律的影响越发深刻。美国PPP法律二元格局在这一时期成型。在美国,联邦法律与州法律之间不存在主次之分,也没有完全独立。联邦PPP法律更多地是在州PPP法律和联邦其他法律之间、州PPP法律之间发挥衔接作用,为美国PPP的推行尽可能地消除联邦法律障碍和州法律隔阂。至于是否开展PPP项目以及具体如何开展,属于州内事务,由州自行决定,联邦无权取而代之,但可以通过法律政策加以牵引。因而说,美国联邦PPP法律和州PPP法律构成的既非单一制国家的一元治理金字塔体系,也不是邦联制国家的多元分治架构,而是二元共治格局。美国PPP法律发展的趋势是制定一部综合性、促进性、框架性的联邦PPP基本法,旨在实现联邦PPP法律之间、联邦PPP法律与州PPP法律之间、州PPP法律之间的安定和谐。以上是对美国PPP法律演变的宏观考察,继续深入,穿透不同层级、形式不一、数量众多的PPP法律,进一步探微美国PPP法律制度可知,PPP的授权法律制度是根本制度,PPP的项目实施法律制度是基本制度,PPP的项目融资法律制度是核心制度。这三项主要的PPP法律制度依次下来,在规范事项上由粗及细,在规定内容上由浅入深。美国PPP的授权法律制度旨在为PPP项目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包括两步,一是联邦放开法律限制,二是州法律明确授权,缺一不可。联邦层面,一方面通过制定新的法律突破传统联邦法律在PPP项目融资等方面设置的障碍。由于既有法律障碍集中在交通行业,因此颁布的新法也多是针对交通运输项目,如《多式联运地面运输效率法》(ISTEA)、《21世纪交通公平法》(TEA-21)、《安全、可靠、灵活、高效的交通公平法律:留给使用者的财产》(SAFETEA-LU)等。另一方面,联邦以“创新承包技术”的名义赋予FHWA对公路项目创新交付方式的审批权,又通过SEP-14、SEP-15等创新计划将地方成功的创新采购作法固定下来,实际上是通过扩大解释在事实上突破了联邦公共采购法对PPP采购的限制。州层面,PPP法律授权集中在交通运输领域,以严格授权为特点,包括项目内容、项目数量、项目类型、公共部门范围等多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同时还会明确问责标准与采购标准,在整部授权性法律中平衡效益最大化和公共利益保护两个不同的价值取向。美国PPP的项目实施法律制度旨在为PPP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运作和监管框架。由于PPP项目具体如何开展属于州内事务,因此PPP项目实施法律制度由州PPP法律规定,包括政府PPP机构的设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PPP合同框架与基本要求、PPP项目实施配套制度等内容。政府PPP机构一般包括PPP办公室和PPP委员会,是PPP项目实施的促进机构。美国PPP项目的实施流程一般分为筛选、识别、准备、采购、执行。每一个阶段的操作程序及监管要求连贯一起便是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而贯穿整个项目实施流程的是PPP合同,通常包括临时协议、全面协议和服务协议,其中又以全面协议最为重要,是一项由公私部门双方缔结、结构复杂、内容丰富的综合性协议。为了贯彻落实PPP项目实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普遍重视配套制度建设,如发布实施细则等。美国PPP的项目融资法律制度旨在为PPP项目融资提供资金补助、信贷计划、融资工具等金融支持。PPP融资的本质是项目融资。美国PPP法律二元格局下,PPP项目融资法律制度主要由联邦法律规定,州法律一般就项目融资方式作出笼统规定或直接留白,交由项目方按需灵活选择。为了给PPP项目融资提供更多金融支持,联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多式联运地面运输效率法》(ISTEA)、《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TIFIA)和《水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WIFIA)最具代表性:第一个是拉开联邦信贷资助PPP项目帷幕的“起点”,第二个是标志交通PPP项目联邦信贷计划成熟的“顶点”,第三个是联邦信贷计划从交通运输行业延伸到其他行业的“拐点”。总之,美国PPP法律基于联邦制下的立法权划分形成了二元共治格局。在授权法律制度中,联邦PPP法律只是不禁止,作出明确规定的是州PPP授权性法律;而在项目实施法律制度中,由于具体如何开展PPP项目属于州内事务,因此规范调整的是州法律;到了项目融资法律制度,联邦PPP法律为全美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提供各种金融支持,而州PPP法律一般不予限制。美国的PPP法律制度自成一派,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尽管PPP法律存在国别之分,但理念是共通的,问题是类同的,只是表现形态和应对方式存在地域上的差异。因此,尽管我国与美国的体制、国情、社情、PPP发展等情况不尽相同,但美国PPP法制状况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PPP立法,乃至整个PPP治理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祁鸿[8](2020)在《云南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国家大力推动下快速发展,为中国经济注入新鲜活力。2013年底,云南省启动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PPP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工作中,都还处于PPP的探索期。政府与社会资本方都缺乏经验,PPP项目的公私双方都存在大量风险,加之云南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资规模大,运营周期长,期间变化大,影响因素多,使得风险管理难度大。M高速地处横断山脉中段,跨越怒江天堑,地势陡峻,地形地质十分复杂,单公里造价达到1.5亿元以上,投资额度巨大,施工难度高,意味着PPP模式面临的风险管理性更强。本文在调研M项目风险管理现状中发现,M项目参与各方风险管理和态度保守,运用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工具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不足,风险管理人才匮乏。基于这一现状,本文以问题为导向,提出风险管理必要性,并从项目全周期角度,运用德尔菲调研对M高速PPP项目进行风险源及风险因素识别,运用层次分析法对项目风险进行定量分析,计算出影响M高速风险值权重大小,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该项目风险应对措施及建议,为云南省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管控提供借鉴意义。
郭然[9](2020)在《PPP公路项目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的对比研究》文中指出交通运输工程为实现我国第一个百年目标提供着坚实基础。近年来,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持续增快,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工程项目逐渐增多。由于能够有效地改善项目质量及运营效率,缓解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模式逐渐成为社会资本参与交通项目的重要工具。然而,交通项目具有的投资金额巨大、所需技术设备专业和不确定性较多的特点,导致项目在建设与运营中陷入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风险,促进项目的稳健建设与运营,合理地选择与设计事前合同是PPP项目面临的重要问题。政府对于PPP项目的合同选择与设计在权衡利益与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本文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对PPP公路项目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的合同设计与选择问题进行了讨论。首先,通过文献梳理归纳了目前PPP项目合同设计及不完全契约理论的相关研究现状。紧接着,引入不可合约化的社会资本的投资水平,建立其与需求量及项目属性之间的联系,运用斯塔克尔伯格模型构建了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下政府及社会资本决策模型,得出了权衡需求不确定性风险及敲竹杠风险下合同相关方的最优决策。同时分析了模型中的关键影响变量,探讨了不同因素变化对双方决策行为及合同结果的影响。然后,在上述最优决策模型的基础上,本研究对不同情境下的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进行了对比分析,确认出不同合同类型的最优可行域。最后,通过一个现实算例对最优合同决策模型进行了数值模拟,验证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与可靠性。通过研究得到:适当的初始公路通行费设计可以实现社会资本投资激励,达到最大化社会福利与社会资本利润的目标。在弹性合同设计时,再谈判触发机制对于权衡需求风险与敲竹杠风险起着关键性作用。通过对合同类型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到:当社会资本单位投资对需求量的影响大时,弹性合同可以实现社会福利与社会资本利润的帕累托改进;当社会资本单位投资对需求量影响小时,无论选择哪一类合同,总会使得某一方利益受损,此时政府需要进一步结合项目特征与目标来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研究通过对合同双方行为、项目特征、外部环境的综合考虑,为公平且有效地解决PPP合同选择与设计的决策问题提供了支持,为政府在事前的合同决策提供了建议。
尚唯[10](2020)在《PPP项目政府方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以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以下简称PPP项目),近些年在我国大力发展。2019年,财政部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简称GAS 10),该准则规定了政府方需要对PPP项目资产进行入账,规范了政府方视角下PPP项目的会计处理。虽然GAS 10对一些会计处理事项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探讨,包括:不同PPP项目流程阶段的政府方存在差异、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具有复杂性;PPP项目资产的初始会计确认时点不恰当、采用一揽子初始确认模式不合理;存量PPP项目的范围界定存在片面性、其会计处理有待补充完善;PPP项目表内列报要求不明确、PPP项目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因此,本文以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为例,通过以上几方面展开探讨,旨在通过GAS 10于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政府方PPP项目会计处理所存在的问题。从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执行GAS 10反映出来的PPP项目会计处理问题,也是完善GAS 10本身,促进PPP项目会计处理规范化所要解决的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与比较分析法,通过对PPP项目会计准则的国际借鉴,佐以相关数据、案例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在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方面,结合PPP项目流程阶段明确政府方的类型;区分最终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与初始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在PPP项目资产会计确认时点方面,依据“镜像原则”,在项目公司开始建设时同步在政府方的账面上确认PPP项目资产;在PPP项目资产初始确认模式的选择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相关的会计处理思路,区分不同付费机制下的初始确认模式并予以探讨。在存量PPP项目会计处理方面,结合PPP项目发展历程综合界定存量PPP项目;同时政府方应该在开始执行资产权属转换时,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依据,进行PPP项目资产的确认。在PPP项目列报方面,类比公共基础设施的列示要求细化PPP项目列报内容,同时依据统一标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满足披露的细节要求。
二、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需求分析与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需求分析与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1)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2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项目管理 |
2.1.2 PPP项目 |
2.1.3 合同管理 |
2.2 相关理论 |
2.2.1 项目合同管理方法 |
2.2.2 工程合同管理理论 |
3 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简介 |
3.1.1 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简介 |
3.1.2 L公司简介 |
3.1.3 项目特点 |
3.2 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
3.2.1 合同管理组织机构现状 |
3.2.2 合同管理体系现状 |
3.3 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现状访谈调查 |
3.3.1 访谈提纲的设计与实施 |
3.3.2 访谈对象特征 |
3.3.3 访谈结果分析 |
3.4 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
3.4.1 合同争端事件过多 |
3.4.2 合同变更过于频繁 |
3.4.3 无法有效获得合同索赔 |
3.5 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
3.5.1 合同管理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 |
3.5.2 合同签订环节管理不够完善 |
3.5.3 合同履约阶段管理不够规范 |
3.5.4 合同信息归档管理不够健全 |
3.6 本章小结 |
4 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的改进对策 |
4.1 优化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 |
4.1.1 构建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架构 |
4.1.2 明确各主体的组织职责 |
4.2 完善合同签订环节管理 |
4.2.1 详细剖析合同标书 |
4.2.2 明确合同签订内容 |
4.2.3 加强合同签订评审 |
4.3 规范合同履约阶段管理 |
4.3.1 规范合同变更过程管理 |
4.3.2 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
4.3.3 加强合同纠纷管理 |
4.4 加强合同信息归档管理 |
5 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改进对策的实施保障 |
5.1 制度保障 |
5.1.1 健全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
5.1.2 完善合同管理考核机制 |
5.2 人才保障 |
5.2.1 严格执行项目人员持证上岗 |
5.2.2 实施多层级的合同授权管理 |
5.3 激励保障 |
5.4 技术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 |
致谢 |
(2)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对加拿大PPP模式的研究 |
1.2.2 国外对加拿大PPP模式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基础设施PPP模式及其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一般性分析 |
2.1.1 PPP模式概念 |
2.1.2 PPP模式特征 |
2.1.3 PPP模式价值驱动因素 |
2.2 公共产品与基础设施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 |
2.2.2 基础设施性质与市场失灵 |
2.2.3 基础设施分类与PPP项目选择 |
2.3 PPP模式与公共管理相关理论 |
2.3.1 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理论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与PPP实践 |
2.3.3 公共事业民营化组织形式 |
2.4 PPP模式缔约机制相关理论 |
2.4.1 交易费用理论与PPP模式 |
2.4.2 产权理论与PPP模式 |
2.4.3 委托代理理论与PPP模式 |
第3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动因及现状分析 |
3.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需求角度动因 |
3.1.1 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需求 |
3.1.2 基础设施老化与投资缺口 |
3.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供给角度动因 |
3.2.1 基础设施投资呈下降趋势 |
3.2.2 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管理能力不足 |
3.2.3 基础设施战略与PPP政策导向 |
3.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现状与运作机制 |
3.3.1 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与特征 |
3.3.2 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现状与国际地位 |
3.3.3 基础设施PPP模式主要运作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采购管理分析 |
4.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采购管理框架与管理原则 |
4.1.1 PPP模式全流程采购框架 |
4.1.2 PPP模式采购管理原则 |
4.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评估与采购决策体系 |
4.2.1 PPP全项目筛选及物有所值动态评估 |
4.2.2 PPP物有所值定性评估计分法 |
4.2.3 PPP物有所值定量评估方案 |
4.2.4 PPP物有所值创新因子与量化 |
4.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管理的竞争性与效率性 |
4.3.1 PPP项目竞合对话的充分竞争性 |
4.3.2 PPP项目非招标提案的竞争性优化 |
4.3.3 PPP项目技术与财务评标的权衡 |
4.3.4 PPP项目采购时间与成本的效率性 |
4.4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主合同边界条件 |
4.4.1 PPP项目合同标准化 |
4.4.2 PPP项目合同绩效产出边界 |
4.4.3 PPP项目合同回报机制边界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融资管理分析 |
5.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融资结构 |
5.1.1 PPP项目投融资一般性分析 |
5.1.2 加拿大PPP项目投融资结构 |
5.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债券类融资构成及创新 |
5.2.1 PPP项目债券融资现状 |
5.2.2 PPP项目债券构成要素 |
5.2.3 绿色债券与PPP绿色项目协同创新 |
5.2.4 社会效益债券与公共服务融资创新 |
5.3 加拿大PPP项目政策性及商业银行金融支持与变革 |
5.3.1 加拿大基础设施银行对PPP政策性金融支持 |
5.3.2 省属金融管理局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
5.3.3 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PPP投融资变化与变革 |
5.4 加拿大养老金对基础设施及PPP项目投资与绩效 |
5.4.1 养老金资产配置与基础设施投资规模 |
5.4.2 养老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与风险偏好 |
5.4.3 养老金基础设施投资方式与投资业绩 |
5.5 加拿大PPP产业投资基金与基础设施基金作用与机制 |
5.5.1 PPP产业投资基金类型及主要作用 |
5.5.2 PPP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机制 |
5.5.3 联邦基础设施基金运作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管理分析 |
6.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特征及风险管理制度 |
6.1.1 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及特征 |
6.1.2 PPP模式风险管理原则与工具 |
6.1.3 PPP模式风险管理要素 |
6.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管理核心内容与管理实践 |
6.2.1 PPP项目风险识别 |
6.2.2 PPP项目风险分配 |
6.2.3 PPP项目风险评估 |
6.2.4 PPP项目风险救济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监管保障分析 |
7.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法律构成要素与制度框架 |
7.1.1 PPP模式法律构成要素 |
7.1.2 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下PPP立法特征 |
7.1.3 联邦与省级PPP法律制度框架 |
7.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专业机构与治理能力 |
7.2.1 PPP专业机构核心能力要素 |
7.2.2 联邦级PPP机构战略引导作用 |
7.2.3 省级PPP机构运营与执行能力 |
7.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监管机制 |
7.3.1 PPP模式绩效监管 |
7.3.2 PPP模式财政监管 |
7.3.3 PPP模式审计监管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评价 |
8.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效率评价 |
8.1.1 加拿大PPP项目交付效率分析 |
8.1.2 社会认可度与市场参与度分析 |
8.1.3 PPP模式经济系统性效益分析 |
8.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面临挑战 |
8.2.1 加拿大市级PPP模式发展受到制约 |
8.2.2 弱化对长期私营资本的需求及其影响 |
8.2.3 部分地区或项目未能真正实现物有所值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加拿大经验对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
9.1 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与现状 |
9.1.1 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 |
9.1.2 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发展现状 |
9.2 我国基础实施PPP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9.2.1 政府与社会资本PPP模式理念认识不清,双方合作地位不平等 |
9.2.2 PPP模式全生命周期监管、财政隐性风险、绩效管理存在不足 |
9.2.3 PPP项目融资属性欠缺,项目回报渠狭窄,存在短期投资倾向 |
9.3 加拿大经验对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
9.3.1 协调财政与发改部门轴心作用,建立省和市级PPP专业团队 |
9.3.2 提升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财政及审计综合治理能力 |
9.3.3 加强PPP项目规划与筛选,完善物有所值定性与定量分析 |
9.3.4 优化PPP项目风险分担、回报方式与激励机制 |
9.3.5 拓展PPP多元化投融资市场,逐步向项目融资模式转变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考虑信息不对称和公平偏好的PPP项目合同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相关理论概述 |
2.2 信息不对称相关理论 |
2.3 公平偏好相关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投资者公平中性下的PPP项目合同设计 |
3.1 问题描述 |
3.1.1 符号说明 |
3.1.2 问题假设 |
3.2 投资者公平中性下基于对称信息的PPP项目合同设计 |
3.2.1 模型构建(模型Ⅰ) |
3.2.2 模型性质分析 |
3.3 投资者公平中性下基于非对称信息的PPP项目合同设计 |
3.3.1 模型构建(模型Ⅱ) |
3.3.2 模型性质分析 |
3.4 模型Ⅰ和Ⅱ的对比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投资者公平偏好下的PPP项目合同设计 |
4.1 问题描述 |
4.1.1 符号说明 |
4.1.2 问题假设 |
4.2 投资者不利不公平下的PPP项目合同设计 |
4.2.1 模型构建(模型Ⅲ和Ⅳ) |
4.2.2 模型性质分析 |
4.3 投资者有利不公平下的PPP项目合同设计 |
4.3.1 模型构建(模型Ⅴ和Ⅵ) |
4.3.2 模型性质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值算例 |
5.1 算例背景 |
5.2 投资者分布比例对PPP项目合同的影响分析 |
5.3 投资者公平偏好对PPP项目合同的影响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我国PPP项目合同法律性质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现实困境与问题提出 |
(一)现实困境 |
(二)问题提出与研究思路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研究意义和目的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目的 |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一章 PPP项目合同概念界定 |
一、PPP、PPP项目合同等概念 |
(一)PPP的概念及其与特许经营、BOT的关系 |
(二)PPP项目合同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
二、PPP项目合同的理论基础、定位价值与定位原则 |
(一)定位理论基础 |
(二)定位价值选择 |
(三)定位指导原则 |
第二章 性质基本定位:含有行政因素的民事合同 |
一、PPP项目合同基本民事性质认定 |
(一)民事合同与行政协议的区别 |
(二)PPP项目合同各种性质学说分析 |
(三)PPP项目合同的类型及其性质分析 |
(四)案例分析:PPP项目合同具有民事属性 |
二、PPP项目合同法律关系分析 |
(一)PPP项目合同之法律关系 |
(二)法律关系主体 |
(三)法律关系客体 |
(四)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 |
(五)PPP项目合同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 |
三、PPP项目合同定性的实证分析论证 |
(一)经济可持续发展初衷要求 |
(二)制度供给之客观体现 |
(三)社会资本权益保障之内在要求 |
(四)外资引入与对外投资之外在需要 |
(五)历史传统纠偏之逻辑要求 |
(六)合同争议有效救济的必然需求 |
第三章 民法上的定位:可以典型化的非典型合同 |
一、PPP项目合同是非典型合同 |
(一)PPP项目合同不同于合伙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
(二)PPP项目合同基于其特有性质属于一种非典型合同 |
二、PPP项目合同可以而且应当典型化 |
(一)PPP项目合同具备典型化的条件 |
(二)PPP项目合同应当典型化 |
(三)当下PPP项目合同典型化的路径 |
第四章 合同争议解决:民事与行政的二元处理 |
一、行政因素的民事合同性质与二元化诉讼处理方式 |
(一)PPP项目合同性质应区分于其争议的性质 |
(二)PPP项目合同争议性质的识别及其实现路径 |
二、合同中行政因素之争议应采取行政途径解决 |
三、PPP项目合同争议民事纠纷多种解决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我国PPP项目合同典型案例 |
致谢 |
(5)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与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模式 |
1.2.2 PPP项目风险管理 |
1.2.3 风险分担与评价方法 |
1.2.4 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 |
1.2.5 现有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础设施项目的PPP实施模式 |
2.1 基础设施项目 |
2.1.1 基础设施项目的界定与特点 |
2.1.2 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
2.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
2.2.1 PPP模式的界定与特点 |
2.2.2 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 |
2.2.3 PPP模式面临的挑战 |
2.3 基础设施的PPP发展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及其分担机制 |
3.1 PPP项目风险因素分析 |
3.1.1 显性风险 |
3.1.2 隐性风险 |
3.2 PPP项目风险分担方式 |
3.2.1 风险分担原则 |
3.2.2 风险分担形式 |
3.3 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 |
3.3.1 PPP项目合同管理 |
3.3.2 再谈判的产生原因 |
3.3.3 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现状 |
3.4 PPP项目再谈判流程 |
3.4.1 发起和准备阶段 |
3.4.2 谈判阶段 |
3.4.3 谈判结果确认阶段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博弈模型 |
4.1 再谈判中风险分担的博弈性 |
4.1.1 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
4.1.2 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
4.1.3 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 |
4.2 二人讨价还价博弈风险分担模型 |
4.2.1 模型假设 |
4.2.2 模型建立 |
4.2.3 模型求解 |
4.3 多人联盟博弈风险分担模型 |
4.3.1 模型假设 |
4.3.2 模型建立 |
4.3.3 模型调整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评价 |
5.1 再谈判中风险分担的评价维度 |
5.1.1 运营状态 |
5.1.2 效益影响 |
5.1.3 可持续性 |
5.1.4 伙伴关系 |
5.2 基于模糊层次分析的风险分担评价 |
5.2.1 建立系统层次结构模型 |
5.2.2 构造模糊互补判断矩阵 |
5.2.3 权重计算及一致性检验 |
5.2.4 进行排序 |
5.3 PPP项目风险分担评价仿真分析 |
5.3.1 DCF模型 |
5.3.2 风险分担评价的DCF模型构建 |
5.3.3 基于蒙特卡洛模拟的仿真分析 |
5.4 再谈判管理分析平台设计 |
5.4.1 系统规划设计 |
5.4.2 功能与界面设计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案例分析 |
6.1 典型案例研究 |
6.2 长潭高速公路 PPP 项目案例分析 |
6.2.1 项目概况 |
6.2.2 项目风险分担框架 |
6.2.3 建模及仿真分析 |
6.3 郑州轨道交通PPP项目案例分析 |
6.3.1 项目概况 |
6.3.2 项目风险分担框架 |
6.3.3 建模及仿真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对策建议 |
7.1 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合理分担对策建议 |
7.2 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应对策略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工作与结论 |
8.1.1 主要工作 |
8.1.2 研究结论 |
8.2 论文的创新点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8.3.1 本文的不足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与科研情况 |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预期创新点 |
(三)研究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PPP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PPP的制度概述 |
一、PPP的概念范畴 |
二、PPP模式的类型化 |
三、PPP的法律特征 |
(一)以合同为基础的合营关系 |
(二)以平等为基础的合作模式 |
(三)以项目融资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
第二节 PPP的制度价值 |
一、有助于降低地方债务压力 |
二、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
三、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第三节 PPP的法律规制原则 |
一、诚实信用原则 |
二、平等协商原则 |
三、效率原则 |
四、公平原则 |
第二章 PPP准入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PPP项目的准入规则 |
一、PPP项目的识别标准 |
(一)以公益导向的项目识别标准 |
(二)以防范风险为目标的识别标准 |
二、PPP项目的适用领域及识别规则 |
(一)PPP项目的适用领域 |
(二)PPP项目的识别规则 |
第二节 PPP项目公司的准入规则 |
一、PPP项目公司的设立规则 |
二、PPP项目公司的资本规则 |
(一)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关系 |
(二)项目公司资本金的财务处理 |
第三节 PPP政府方主体的准入规则 |
一、PPP实施机构的准入规则 |
(一)政府实施机构的主体范畴 |
(二)政府实施机构的职责 |
二、PPP政府出资代表的准入规则 |
(一)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源起 |
(二)政府出资代表身份及资金来源的厘定 |
(三)国企参与PPP项目的规制规则 |
第三章 PPP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边界 |
第一节 政府方权利及义务的边界 |
一、政府方的权利类别 |
(一)政府方的监管权能 |
(二)政府方的股东权利 |
二、政府方的义务范畴 |
第二节 PPP项目公司的权利与义务范畴 |
一、PPP项目公司的权利范畴 |
(一)PPP项目公司的法定权利 |
(二)PPP项目公司的合同权利 |
二、PPP项目公司的义务范畴 |
第三节 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 |
一、中介机构的监督规则 |
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
第四章 PPP监管的理念与规则 |
第一节 PPP监管理论概述 |
一、PPP监管的基本概念 |
二、PPP监管的制度价值 |
(一)PPP监管的必要性 |
(二)PPP监管的价值 |
三、PPP监管的主体 |
四、PPP政府监管的权力范畴 |
(一)政府监管权的来源 |
(二)PPP模式下政府监管范畴的法律检讨 |
(三)政府对项目及社会资本等参与主体的监管范畴 |
(四)政府方监管权利的配置 |
第二节 PPP监管的基本理念 |
一、衡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监管理念 |
二、最大限度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监管理念 |
三、坚持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
四、强化双方的履约责任的监管理念 |
第三节 PPP监管的规则构建 |
一、“一总多分”的监管框架 |
二、嵌入项目公司监管的路径 |
(一)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监管规则 |
(二)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的监管规则 |
(三)项目公司类别股的制度构建 |
第五章 PPP归责体系的法律证成 |
第一节 PPP中政府的归责体系 |
一、PPP中政府的责任类型 |
(一)PPP中政府的民事责任 |
(二)PPP中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 |
二、PPP中政府的归责原则 |
(一)政府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
(二)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归责原则 |
三、PPP中政府的责任承担形式 |
(一)政府违约的法律后果 |
(二)因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
(三)政府方侵权的法律后果 |
(四)政府方行政法律责任的后果 |
第二节 PPP中介机构的归责体系 |
一、PPP中介机构的范围界定 |
二、PPP中介机构的归责原则 |
(一)中介机构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中介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PPP中介机构承担责任的类别 |
(一)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 |
(二)中介机构的行政责任 |
(三)信用体系 |
第三节 PPP项目公司的归责体系 |
一、PPP项目公司的责任类型 |
(一)项目公司法律责任的产生 |
(二)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具体类型 |
(三)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 |
二、PPP项目公司的归责原则 |
(一)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PPP项目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 |
(一)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 |
(二)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三)项目公司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
第六章 PPP融资的困境与出路 |
第一节 PPP项目的融资路径选择 |
一、PPP项目债权融资的制度困境 |
(一)债权担保的困境 |
(二)PPP项目对融资本身性质的局限 |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制度迷思 |
(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概述 |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适格性 |
(三)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实现破产隔离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PPP项目融资担保制度架构 |
一、PPP项目的融资担保路径选择 |
(一)社会资本方担保规则 |
(二)第三方担保规则 |
二、PPP项目再担保制度的现实选择与规则苑囿 |
(一)再担保制度的含义及在我国的发展 |
(二)PPP项目再担保的可行之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美国公私合作(PPP)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动因与研究意义 |
0.1.1 选题动因 |
0.1.2 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1 国内研究现状 |
0.2.2 国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 |
0.3.1 研究视角 |
0.3.2 研究方法 |
0.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0.5 主要创新点 |
第1章 美国PPP法律产生的历史背景 |
1.1 社会现实需要 |
1.1.1 基础设施老旧亟待改善 |
1.1.2 财政紧张亟需缓释压力 |
1.1.3 公用事业进一步市场化 |
1.1.4 从大政府回归有限政府 |
1.1.5 私人部门追求商业利益 |
1.1.6 美国平民主义蓬勃发展 |
1.2 PPP运作规范要求 |
1.2.1 促进优势实现 |
1.2.2 防范异化风险 |
1.3 传统法律障碍 |
1.3.1 联邦法律对PPP的限制 |
1.3.2 州宪法对PPP的限制 |
1.3.3 州其他法律对PPP的限制 |
1.4 新公共管理理论盛行 |
1.4.1 管理没有公私之分 |
1.4.2 政府应当掌舵,而不是划桨 |
1.4.3 公共服务是根本目的 |
1.5 小结 |
第2章 美国PPP法律的形成与发展 |
2.1 美国PPP的立法环境与条件 |
2.2 美国PPP法律发展的基本阶段 |
2.2.1 美国现代意义上第一部PPP法律颁布 |
2.2.2 联邦颁布FAIR等一系列PPP支持法 |
2.2.3 金融危机结束与法律二元格局的形成 |
2.3 美国PPP法律二元格局 |
2.3.1 联邦PPP法律 |
2.3.2 州PPP法律 |
2.4 美国PPP法律发展趋势和特征 |
2.5 小结 |
第3章 美国PPP的授权法律制度 |
3.1 联邦法律放开公私合作限制 |
3.1.1 在PPP融资方面的创新 |
3.1.2 在PPP采购方面的突破 |
3.2 州法律明确授权公私合作 |
3.2.1 集中在交通运输领域 |
3.2.2 以严格授权为特点 |
3.2.3 明确问责与采购标准 |
3.2.4 平衡不同的价值取向 |
3.3 小结 |
第4章 美国PPP的项目实施法律制度 |
4.1 政府PPP机构的设立 |
4.2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
4.2.1 PPP项目的筛选与识别 |
4.2.2 PPP项目的准备 |
4.2.3 PPP项目的采购 |
4.2.4 PPP项目的执行 |
4.3 PPP合同的框架与基本要求 |
4.4 PPP项目实施配套制度 |
4.4.1 法律实施细则 |
4.4.2 利益冲突及其处理 |
4.4.3 信息公开 |
4.4.4 保密承诺 |
4.5 小结 |
第5章 美国PPP的项目融资法律制度 |
5.1 PPP项目融资领域联邦与州的分权与制衡 |
5.2 《多式联运地面运输效率法》(ISTEA)及其影响 |
5.2.1 开启后州际时代的ISTEA |
5.2.2 首次聚焦建设外的预防性维护 |
5.2.3 首次开放州交通融资决策自由 |
5.2.4 首次为交通支出设置资金担保 |
5.2.5 首次确立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 |
5.2.6 首次将加强合作作为改革方向 |
5.3 《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TIFIA)及其实施 |
5.3.1 TIFIA发展情况 |
5.3.2 TIFIA计划概要 |
5.3.3 TIFIA信贷援助过程 |
5.3.4 TIFIA补贴成本 |
5.3.5 TIFIA计划资金 |
5.3.6 TIFIA项目融资 |
5.4 《水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WIFIA)及其实施 |
5.4.1 WIFIA发展情况 |
5.4.2 WIFIA计划概要 |
5.4.3 WIFIA计划执行情况 |
5.5 小结 |
第6章 美国PPP法律制度与其他法律政策的衔接 |
6.1 与宪法上行政赔偿制度的衔接 |
6.2 与政府合同法上违约责任制度的衔接 |
6.3 与公共采购法上竞争性招标程序的衔接 |
6.4 与环境保护法上环境审查制度的衔接 |
6.5 与担保法上自助制度的衔接 |
6.6 与工资法的衔接 |
6.7 与税法上公司所得税规定的衔接 |
6.8 与国家安全法的衔接 |
6.9 与劳工、美观等政策的衔接 |
6.10 小结 |
余论:美国 PPP 法制状况对中国 PPP 法律治理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本人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8)云南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3 相关文献综述 |
1.3.1 关于PPP项目风险的国外研究 |
1.3.2 关于PPP项目风险的国内研究 |
1.4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
1.5 论文的研究路线与方法 |
1.5.1 研究路线 |
1.5.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PPP基本概念及风险管理相关理论 |
2.1 PPP基本概念及特点 |
2.1.1 PPP定义分析 |
2.1.2 PPP模式的特点 |
2.2 风险管理基本理论 |
2.2.1 项目风险管理定义 |
2.2.2 项目风险管理过程 |
2.3 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管理特征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PPP模式下云南省M高速公路建设现状 |
3.1 PPP模式下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 |
3.2 PPP模式下云南M高速公路项目风险管理现状 |
3.2.1 M高速项目概况 |
3.2.2 M高速公路PPP模式运作方式 |
3.2.3 云南M高速项目风险管理现状调查 |
3.2.4 云南M高速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
3.3 云南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云南省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识别及分析 |
4.1 云南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识别 |
4.1.1 初步识别风险因素 |
4.1.2 德尔菲设计与安排 |
4.1.3 风险清单确定及归纳分类 |
4.2 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评估分析 |
4.2.1 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指标权重计算 |
4.2.2 云南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评价结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M 高速公路风险控制及管理措施 |
5.1 云南 M 高速 PPP 项目风险应对 |
5.2 风险控制措施 |
5.2.1 建设风险控制措施 |
5.2.2 运营风险控制措施 |
5.2.3 应对融资风险 |
5.2.4 应对移交风险 |
5.2.5 应对政策法规风险 |
5.2.6 应对不可抗力风险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文的研究局限性 |
6.3 后续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管理现状访谈问卷 |
附录B.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清单德尔菲调研第一轮调查问卷 |
附录C.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清单德尔菲调研第二轮访谈问卷 |
附录D.关于云南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因素判断调查问卷 |
(9)PPP公路项目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的对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技术路线与主要创新点 |
1.3.1 技术路线 |
1.3.2 主要创新点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PPP项目合约设计的研究 |
2.1.1 收费价格设计 |
2.1.2 特许期设计 |
2.2 不完全契约理论的研究 |
2.2.1 不完全契约的概念及理论模型 |
2.2.2 投资专用性与敲竹杠 |
2.3 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相关研究 |
2.3.1 固定合同研究 |
2.3.2 弹性合同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3 PPP公路项目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的最优决策分析 |
3.1 PPP公路合同决策模型的基本假设与参数定义 |
3.1.1 模型基本假设 |
3.1.2 参数设计与定义 |
3.2 固定合同下最优决策分析 |
3.2.1 固定合同最优模型构建 |
3.2.2 固定合同最优决策分析 |
3.3 弹性合同下最优决策分析 |
3.3.1 弹性合同下的再谈判分析 |
3.3.2 弹性合同下社会资本决策分析 |
3.3.3 弹性合同下政府决策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PPP公路项目合同决策比较分析 |
4.1 最优投资水平决策对比分析 |
4.1.1 投资水平对比模型构建 |
4.1.2 投资水平对比决策 |
4.2 最优需求量决策对比分析 |
4.2.1 需求量对比模型构建 |
4.2.2 需求量对比决策 |
4.3 社会资本利润及社会福利决策对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算例分析 |
5.1 算例背景及参数选取 |
5.2 算例数值分析 |
5.2.1 固定合同数值模拟 |
5.2.2 弹性合同数值模拟 |
5.2.3 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对比的数值模拟 |
5.3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10)PPP项目政府方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以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贡献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本文贡献 |
第二章 PPP项目会计处理的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2.3 公共产品理论 |
第三章 PPP项目会计准则的中外对比分析 |
3.1 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方面的对比分析 |
3.2 PPP项目资产会计确认方面的对比分析 |
3.2.1 初始会计确认时点方面的对比分析 |
3.2.2 初始确认模式方面的对比分析 |
3.3 存量PPP项目会计处理方面的对比分析 |
3.4 PPP项目列报方面的对比分析 |
第四章 我国PPP项目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1 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1.1 不同PPP项目流程阶段的政府方存在差异 |
4.1.2 确认主体具有复杂性 |
4.2 PPP项目资产会计确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2.1 初始会计确认时点不恰当 |
4.2.2 采用一揽子初始确认模式不合理 |
4.3 存量PPP项目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3.1 存量PPP项目的范围界定存在片面性 |
4.3.2 存量PPP项目的会计处理有待完善 |
4.4 PPP项目列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4.1 PPP项目表内列报要求不明确 |
4.4.2 PPP项目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 |
第五章 我国PPP项目会计处理的对策建议 |
5.1 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问题的对策建议 |
5.1.1 结合PPP项目流程阶段明确政府方的类型 |
5.1.2 区分最终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与初始PPP项目资产确认主体 |
5.2 PPP项目资产会计确认问题的对策建议 |
5.2.1 依据“镜像原则”重新规范PPP项目资产的会计确认时点 |
5.2.2 区分不同付费机制下的初始确认模式 |
5.3 存量PPP项目会计处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
5.3.1 结合PPP项目发展历程综合界定存量PPP项目 |
5.3.2 进一步充实存量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
5.4 PPP项目列报问题的对策建议 |
5.4.1 细化PPP项目表内列示内容 |
5.4.2 依据统一标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 |
结论与不足 |
本文主要结论 |
本文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需求分析与设计(论文参考文献)
- [1]L公司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合同管理研究[D]. 卢达.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2)
- [2]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D]. 刘琨. 吉林大学, 2021(12)
- [3]考虑信息不对称和公平偏好的PPP项目合同设计研究[D]. 周威. 河北工程大学, 2021(08)
- [4]我国PPP项目合同法律性质探讨[D]. 黄杰.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 [5]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中的风险分担与评价研究[D]. 梁晴雪.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9)
-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D]. 肖华杰. 吉林大学, 2020(01)
- [7]美国公私合作(PPP)法制研究[D]. 贾韶琦. 湘潭大学, 2020(12)
- [8]云南M高速公路PPP项目风险控制研究[D]. 祁鸿.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9]PPP公路项目固定合同与弹性合同的对比研究[D]. 郭然.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10]PPP项目政府方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以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为例[D]. 尚唯. 长安大学, 2020(06)
标签:合同管理论文; ppp融资模式论文; ppp项目融资方案论文; 合同风险论文; 项目分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