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打假工作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霍未[1](2020)在《消费者维权成本问题的法理分析》文中提出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引擎,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求对生产的调整起着导向性作用,消费体制升级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面对消费分级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伴随出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维权成本高、维权效果差等问题,消费者在面对具体权益冲突时,会出现维权积极性、主动性差的情况。研究消费者维权行为时发现消费者选择维权往往带有强烈的经济属性,维权成本是消费者的重要考虑因素,当维权收益与维权成本相差甚远时消费者会对维权产生消极心理。调动消费者维权积极性,打掉经营者的心理依仗,根本途径就是拆除维权障碍,降低维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需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处理机制,优化消费维权路径选择,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体系,拆除消费者维权路上的障碍。通过对消费者维权行为的研究,发现维权成本过高是消费者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本文主要针对消费者维权成本问题进行法理分析,探讨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的路径。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阐述消费者维权成本问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等。第二章,分析消费者维权成本,通过对热点案例分析,阐述消费者维权现状以及维权成本的构成要素,为后文写作做好铺垫。第三章,总结形成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的原因,并讨论因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所造成的影响。第四章,提出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的可行性对策,降低维权成本需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加大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力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可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市场。
栾郭静[2](2019)在《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现状分析与完善思路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标品牌越来越能代表一个企业、地区乃至国家的综合实力、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全球经济一体化逐步扩展,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商标品牌事业蓬勃发展,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国内商标保护意识薄弱,缺乏商标品牌战略眼光,从而造成商标被抢注、侵权,我国商标品牌现状不容乐观。如何有效地推进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促进商标品牌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已成为我国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论文以商标品牌管理现状为研究对象,以地方政府为着眼点,从商标品牌相关概念出发,结合当前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论述了我国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功能与特色,归纳了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商标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梳理了近年来商标品牌发展的成果。但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仍存在以下问题:指导服务宣传不到位、行政干预过度、信息共享程度低、专有权保护不足,成为影响和制约商标品牌发展的障碍。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既是提升商标品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推动品牌经济发展的要求。完善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建议从以下四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首先针对商标品牌指导服务和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建议提高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树立先进的指导思想和服务理念,充实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专业专门人才;其次在解决行政干预过度的问题上,建议管理与服务协作配合,通过对商标品牌的支持以及培育特色产业商标品牌,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再次由于当前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中信息共享程度低,因此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化的打假机制体系;最后要切实保护好商标专用权,应当增强帮扶力度,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构建联络员制度、强化宣传保护。通过完善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逐步重视商标品牌保护的重要性,从而更加积极主动投入到商标品牌保护工作中,促进商标品牌事业持续发展,助推品牌经济腾飞。
徐媛媛[3](2019)在《职业打假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探析》文中研究表明从职业打假人出现以来,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职业打假人的态度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本文将从司法判例出发,通过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有关职业打假人请求获取惩罚性赔偿的判决进行梳理分析,获取对研究有利的数据,分析其中的存在的问题,发现实践中对职业打假人能否获得惩罚性赔偿的争议点所在。本文将根据职业打假人产生的不同基础将职业打假人依打假对象的类别、依打假对象的性质划分为不同类型,分析每种类型的职业打假人纳入消费者主体范围的合理性,适格的职业打假人应当被纳入到“消费者”主体范围中,而职业打假人和经营者交易时的主观目的不应影响消费行为的成立。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认定问题,只要能够证明经营者满足《消法》规定的“欺诈”的客观条件,就可以将其视为欺诈行为,并不需要消费者在主观上陷入“错误认识”。同时,是否有实际损害的发生并不影响消费者索赔。对于职业打假人能不能适用消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必要全方面考虑特定的社会背景、法律设立之初的目的,并衡量其中的利益关系。对职业打假人不能从法律保护范围上进行抹杀,而是要正确引导,从法律规范方面具体判断其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上的适用性,以维护法律的威严与稳定。
熊鑫[4](2018)在《中国汽车同质配件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汽车同质配件是指与装车汽车零部件同等质量,且具备“一物一码、全程可追溯”属性的副厂配件。该产业的发展有望解决中国汽车后市场长久以来的假冒伪劣配件和垄断维修经营问题。美国同质配件产业经历二十多年发展,市场占有率已达17%,而中国自2015年于天津开展推广试点以来,遭遇到各方面的阻力,未能建立成熟的发展模式,在产业发展初期,选择适应中国国情的发展模式与对策,对于我国同质配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采用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研究了同质配件产业发展的内在机制,具体内容如下:首先从宏观角度,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以协同学和STP理论为基础,分析了中国在市场参与、技术供给与技术需求等领域的非协同,比较了三种情境下同质配件产业发展的预期,推导出中国应采取政用产学研合作发展,以碰撞维修配件为主体的同质配件产业发展模式;其次,从市场接收侧的角度,设计消费者主观接受度的调查问卷,通过二元Logistic和Interval-censored回归分析预测了消费者对中国同质配件产业发展模式的认可程度;然后,从微观角度,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深入探讨中国同质配件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基于内部驱动力、外部拉动力、趋势推动力和阻力四要素的产业发展动力学模型;最后,从市场供给侧角度,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计算、比较宝应县两个典型企业发展同质配件产业合力的大小,得出与定性研究相一致结论,从而验证了动力学模型的正确性,基于宝应县汽车产业现状,结合动力学模型,制定具体对策,从而为同质配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提供参考。论文的现实意义在于通过系统科学理论与产业实际相结合,为同质配件产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理论价值在于创新的构建产业发展动力学评价指标,建立产业发展合力评估模型,通过两项数学模型实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为分析市场接受程度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
黄文宾[5](2017)在《体育正义研究》文中提出正义作为人类的永恒追求,从自然本有到社会创建,从个体权益到群体秩序,从动物自发到人性自觉,始终都与人类生命相伴随。概括来讲,“正义”指的是通过把握人、事、物所具有的各种规律,并依此来规范自身的各种行动、协调彼此的各种关系,使得万事万物无不:各尽其能、各得其宜、各得其乐,最终成就《中庸》所述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大化境界。体育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同样也需要获得正义的秩序。研究体育正义,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即有助于促使一般社会正义研究的具体化。而且,一旦我们瞄准当代中国体育的现实,如实描述其各种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并分析和追溯导致这些现象的主、客观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则这一研究对于实现当代中国体育的正义,进而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对于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有了重大的现实意义。体育正义是社会正义的一部分,也是社会正义的重要体现。在诸如不断超越、奋勇拼搏、团结协作、尊敬对手等多种体育价值理念中,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规则至上、崇尚法治的理念始终占据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这表明正义的理念在体育价值理念中绝不可轻视。与其他社会领域中的正义一样,体育正义的实现也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三项基本原则。唯有如此,才能为体育活动的开展及其主体的行为确立必要的契约法则与伦理规范,为各种体育运动制定公正、有效的规则,为多元参与主体确立公平、合理的关系,为全体公民享用体育建设成果提供均等的机会。从当前中国体育的现状看,可以将体育正义具体分为体育赛场的竞技正义、体育市场的交易正义、体育管理的行政正义以及体育资源的分配正义四个方面。公平竞争是体育赛场竞技正义的集中体现,包括规则公平、操作公平、奖惩公平、补偿公平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公平竞争要求关涉竞赛的多元主体都能依此而行,做到正当竞技、公正裁决、文明观赛等。但是,因受到主观价值取向、客观竞技背景的影响,公平竞争理念在当前中国竞技体育中遇到了挑战,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体育比赛的组织者和观赏者等都表现出一定的不公平竞争行为。要解决我国体育赛场竞技不公的问题,需要完善体育竞技规则,规范体育商业化运作,通过严格执法来维护体育法规的尊严,以及加强体育道德建设,自觉抵制拜金主义等消极价值观的侵蚀。体育市场作为现代体育活动的重要支撑,其交易必须遵循契约精神、秉持公平原则。公平交易的内涵包括:交易对等,不单向失衡;诚信守约,不相互欺诈;相互尊重,不强买强卖。当前我国的体育市场因发展历程短、管理机制改革滞后、市场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以致体育市场的交易公平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行政力量的过度干预、市场主体间的恶性竞争、体育消费者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体育市场交易中的明规则与潜规则同时并存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须要深化改革,明晰体育行政和市场的界线;健全法制,促使体育市场更加规范成熟;建立正确价值导向,引导人们遵守体育市场规范。公正廉洁是体育行政正义的主要体现,也是现代体育行政的主要价值理念。公正,意味着行政过程中出于公心并依循良法;廉洁,则意味着行政过程中不以公共权力寻租。当今中国,在体育市场化的推动下,体育治理在主体和利益分化上都出现了多元化的倾向,这些又必然导致体育行政面临深刻的体制变革。在此体制转型过程中,因体育行政官员价值观的扭曲,体制缺陷,新闻舆论监督缺位等原因,致使体育行政管理呈现出官员身份重叠、处事不公、贪污腐败等许多不义乱象。近来,我国体育界展开了一系列反腐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要想根除体育行政腐败,提高体育行政治理效率,就必须进一步展开制度反腐,使之成为通向体育行政正义的必由之路。资源均等是体育资源分配正义的主要体现,其直接含义是体育经费、场馆、组织、人力和信息等体育资源的均等分配,深层含义则是体育权利平等与体育参与机会均等。我国目前体育资源的分配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均衡问题:竞技体育内部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的失衡,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失衡,城乡之间的差距,地区之间的差距,弱势群体体育权益缺乏保障。要实现我国体育资源的均等分配,就须要调整竞技优先战略,改变我国体育发展模式;改革我国现行的体育财政制度;建立城乡和区域之间体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机制;建立体育弱势群体的补偿机制。我国体育领域的上述不公平、不正义现象,也可以归结为体育的异化,即未能实现体育活动所本有、所应有的理念与功能。体育异化使得体育活动在内部的完善建构和外部功效的合理发挥上都难以实现,不仅妨碍体育魅力的展现、体育精神的张扬,更是难以发挥体育对个体生命自由、全面发展的助推效能,无法实现体育对于和谐社会构建的积极价值。克服体育异化,实现体育正义,需要“德法并治”:一方面,要把依法治体当作根本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体育良法,严格执法和司法,实现体育的总体“合法性正义”;另一方面,也要辅之以德治体,将“德治”当作实现体育正义的重要环节。只有双管齐下,才有可能促进体育正义不断得以实现。要实现体育正义,还需要每个现代公民自觉履行建立、维护正义的体育制度的“自然义务”,需要培养正义的情感。体育正义不仅意味着一种制度,而且意味着一种自由自觉的、充满幸福和尊严的生活,因此值得每个人努力追寻。
张传统[6](2015)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研究》文中认为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转变今天,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发展农产品品牌。发展农产品品牌适应了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农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和不断升级消费需求等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迫切需要。农产品区域品牌是传递农产品质量信息新途径,发展农产品区域品牌强化我国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带动我国农产品品牌发展,有效解决农产品滞销卖难,形成稳定市场份额。农产品区域品牌是一种较优制度设计,但我国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存在现实和理论困境。因此,研究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机理,既有助于经济学管理学相关理论在农业经济领域应用,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产品品牌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又推进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升级,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分散性、小规模化和品牌化滞后并有效提升农业竞争力,为政府制定农业品牌政策提供依据。本文依据现有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在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及其特性、原产地效应理论、农业产业化理论和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因素等相关理论梳理基础上,通过研究我国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现状,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机理研究,多案例研究,探索性构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因素模型,并采用SPSS18.0和AMOS22.0统计软件,以600个农产品区域品牌样本数据进行实证检验,进而研究出我国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对策。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第一,我国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整体态势良好、地域性强、区域分布差异大、在优势区域内集聚、发展速度快、类别集中、产品链短、重视不够且管理滞后。第二,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是基于政府强力扶持优势,并对区域优势、农业产业优势和品牌经营管理优势等因素的实施正向调节的结果。第三,区域优势通过正向影响经营管理优势进而间接影响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自然地理环境依赖为农产品区域品牌提供自然功能价值,人文因素和历史传承为农产品区域品牌塑造出独特文化情感价值。第四,农业产业优势通过正向影响经营管理优势进而间接影响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农业产业规模化、农业产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经营服务一体化等农业产业优势发展促进了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第五,品牌经营管理优势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成为区域名牌起着显着正向促进作用。品牌经营管理优势的充分发挥依赖于品牌授权、监督规范、服务指导和营销推广等农产品区域品牌管理机制建立。第六,政府扶持方向和力度大小,尤其是对区域优势、农业产业优势和品牌经营管理优势等实施正向调节引导,主导着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七,发展农产品区域品牌,必须大力发挥区域优势,推进和优化农业产业优势,强化品牌经营管理优势,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优势,谋划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顶层设计,建立统一的国家品牌管理机制。本文研究特色与可能创新有:第一,从农产品区域品牌及其特性、原产地效应理论、农业产业化理论和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因素等研究农产品区域品牌,开辟农产品品牌研究的新视角,丰富农产品品牌研究内容,拓宽农产品品牌研究内涵。第二,创新性探究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现状和发展机理,通过多案例研究,构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因素模型,实证检验农产品区域品牌是基于政府扶持的区域优势、农业产业优势、品牌经营管理优势等实施正向或间接影响的递进结果。研究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对策,为我国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提供实践借鉴。第三,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完善了本领域国内外研究,为中国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魏化鹏[7](2015)在《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参与机制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转型,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日益猖獗。由于知识产权犯罪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点,涉及较强的专业知识,侦查机关在打击此类犯罪活动时,往往在侦查线索的获取、侦查信息的固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知识产权权利人作为犯罪被害人,有专业能力和资源为侦查活动提供有效的帮助,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侦查合作,在犯罪侦查中起到配合、协助、指引的作用,同时,知识产权权利人还可以通过侦查合作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和制约。为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规范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活动,有必要构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侦查参与机制。
王恒同[8](2014)在《我国C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建立完善的职业联赛是我国篮球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方向,是竞技体育向职业体育转变的需要,同时也是职业体育制度创新的一种形式。自职业化改革以来,联赛在筹集资金、赛制革新、外援使用、俱乐部初建、球员薪酬等方面比改革前有了积极的提高。但目前我国CBA职业联赛尚处于联赛建设的初级阶段,还存在体制僵化、管理不规范、后备人才储备不足、竞技成绩下降、俱乐部实体化不强、联赛文化气氛薄弱等问题,尤其是联赛在监管机制建设方面,与NBA职业联赛相比尚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联赛框架“管、办、监”一体,联赛监管权力集中,没有形成监管权力相互制衡的格局;联赛监管机构设置不科学、缺乏专业人才;联赛监管法制建设缓慢,违法违纪违规惩罚力度较轻;对联赛中的“假赌黑毒”、虚假合同、财务运作不透明、经纪人违规操作等现象监管不力;联赛监管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和释放,CBA职业联赛监管效率亟待提高等方面。为完善和提高我国C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水平,给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论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观察法、数理统计法、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以及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对我国CBA职业联赛监管问题的理论基础、联赛监管的发展沿革、建设现状,监管机制的定位、指导思想、设计原则、影响因素、监管机制的构建与运行、N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成功经验以及CBA职业联赛监管的效率等进行了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一、在既定体育举国体制下,CBA职业联赛监管以行政监管模式为主,管办监不分的格局造成了联赛“一家监管”、监管权力集中和监管俘虏现象的发生,对联赛监管者的再监管不足,联赛监管机制创新不够,没有建立独立于联赛的第三方监管机构,监管效率较低。二、NBA联盟建立了高效、科学的监管机构;监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联赛依法监管,处罚严厉,赛事运转效率高;职业裁判员制度保证了竞赛的公平竞争;联赛实行了宏观监管与分区监管相统一的体系;建立了与联邦中央局、调查局和法院协同合作的高效监管模式。三、C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定位是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建立监管预警和巡查机制,提高监管效果,合理配置联赛资源,提高联赛科学化管理水平。篮球事业行政管理体制、职业联赛监管法制与政策、俱乐部建设、联赛发展目标以及职业篮球市场成熟度是影响我国C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主要因素。“政策与法律法规性、系统协同性、机制设计性、独立性、公平公正公开性、激励相容性和成本控制性”是C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基本原则。四、完善和出台《中国篮球职业联赛管理条例》,推动和加快联赛实施“管办监分离”的速度,建立监管失职的责任追究制,成立独立的联赛监管机构,聘请专业人才,采用常规监管方式和特定监管方式,利用经济性、行政性和法律性监管手段对职业联赛中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监管。五、我国CBA职业联赛分为行政监管、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模式。要实现和保障联赛监管机制的功能,需制定和完善联赛监管法,依法监管联赛;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协同监管,发挥综合监管能力;规范俱乐部自组织建设,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决定作用;提高联赛和俱乐部科学化管理水平;营造公平、和谐的联赛竞争环境;建立联赛监管惩罚的救济制。六、对我国CBA职业联赛监管效率进行了模糊综合评价,结果显示:78%的人认为行政监管模式效率高,75%的人认为自律监管模式效率高,而47%的人认为社会监管的效率高,对联赛的监管要采用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并重的双重模式,其次是辅以社会监管模式监管联赛,作为联赛监管的有益补充。
徐少林[9](2014)在《中国农村调查(下)》文中提出第八章石老人村静悄悄的改制1.我关注石老人村不是因为那神话传说,也不是因为到那里游玩看海,而是偶然听说石老人村两委想尽办法保住那山和那海的事,所以引发采访调查的兴趣。为啥?因为其中牵扯一个社会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少村庄被
范佩文[10](2014)在《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新型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尚处于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竞争秩序的混乱仍然是人们感受最深、最为痛切的现象之一。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竞争秩序混乱造成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且屡禁不止,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成为贯穿改革开放的一大社会问题。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地,也是制售假严重多发的地区。经过多年的实践,广东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打假工作体系。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东现行的打假工作体系存在的问题暴露得越来越明显,其中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显现。特别是在2012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将打击制假售假作为“三打”之一的重要内容,通过近一年时间的打击,暴露了广东打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等理论为指导,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界定,分析假冒伪劣产品的内涵与特点,阐述假冒伪劣产品的现状和危害,揭示制假售假现象的经济和经济社会原因,系统地分析广东现行打假工作体系的构成、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借鉴国外的打假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广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主向的打假新体系的思路,即构建法制完善、政府负责、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打假工作格局,形成以完善法制体系为基石,加强政府监管为先导,公安司法“强介入”为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优化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机制为保障,提升质量检测技术为支撑,强化社会参与为监督的打假新体系。
二、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打假工作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打假工作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消费者维权成本问题的法理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 国内文献综述 |
二 国外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点及不足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 |
第二章 消费者维权成本概述 |
第一节 消费者维权概述 |
一 消费者概述 |
(一)制度层面对消费者的规定 |
(二)司法实践中的消费者认定 |
二 消费者维权的概念与争议 |
(一)消费者维权的概念 |
(二)消费者维权的争议 |
第二节 消费者维权成本分析 |
一 消费者维权成本的概念 |
二 维权成本与社会正义 |
三 消费者维权成本的案例分析 |
(一)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 |
(二)铺地热损坏楼板的鉴定费是修复费的七十倍 |
第三节 消费者维权成本的构成要素 |
一 维权之经济成本 |
二 维权之时间成本 |
三 维权之精力成本 |
四 维权之法律成本 |
(一)法律风险成本 |
(二)无效的法律措施成本 |
第三章 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的原因及影响 |
第一节 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的原因 |
一 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 |
二 消费维权举证难 |
三 消费者权利意识不足 |
四 消费信用体系不够完善 |
五 消费维权面临地方保护主义 |
第二节 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影响 |
一 对消费者产生的影响 |
二 对消费市场产生的影响 |
三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
第四章 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的可行性对策 |
第一节 从消费者与经营者角度降低维权成本 |
一 针对消费者权利意识不足的解决对策 |
(一)消费者应理性消费 |
(二)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 |
二 针对经营者失信问题的解决对策 |
(一)经营者的行为准则 |
(二)完善消费信用体系 |
第二节 从消费者协会角度降低维权成本 |
一 从消协调解角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二 从消协公益诉讼角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第三节 从社会监督角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一 从新媒体监督角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二 从微博维权角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三 从舆论监督环境下行政执法角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第四节 从法律制度角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一 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一)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 |
(二)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思考 |
二 扩大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
三 积极探索符合消费者纠纷案件特点的制度 |
(一)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的思考 |
(二)探索解决消费纠纷的新途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现状分析与完善思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目的和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 |
第一章 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第一节 商标品牌相关概念 |
一、商标的概念 |
二、品牌的概念 |
三、商标品牌管理概念 |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保护与品牌经济基本理论 |
一、知识产权保护 |
二、品牌经济 |
第二章 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及改革 |
第一节 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功能与特色 |
一、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功能定位 |
二、地方政府在商标品牌管理中的目标任务 |
三、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特色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主要成就 |
一、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主要做法 |
二、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取得的成绩 |
第三章 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商标品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一、指导服务宣传不到位 |
二、行政干预过度 |
三、信息共享程度低 |
四、商标专用权保护不足 |
第二节 商标品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缺乏商标品牌保护理念 |
二、缺少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
三、缺乏财政经费保障 |
四、缺乏现代化管理手段 |
第四章 发达国家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经验和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经验 |
一、美国商标品牌管理经验 |
二、欧洲商标品牌管理经验 |
三、日本商标品牌管理经验 |
第二节 发达国家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启示 |
一、加强政府指导帮助 |
二、做好商标专有权保护 |
三、健全法律强化执法 |
四、完善商标信息的资源共享 |
第五章 完善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的基本思路 |
第一节 提高管理人员能力素质 |
一、树立先进的指导思想 |
二、秉持服务为先的理念 |
三、提升人员的能力素质 |
第二节 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协作配合 |
一、加大对商标品牌支持 |
二、培育特色产业商标品牌 |
三、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 |
第三节 建立全方位多层面打假机制体系 |
一、建立打假预警机制 |
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 |
三、建立巡查监管体系 |
第四节 增强地方特色商标品牌帮扶力度 |
一、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 |
二、构建商标品牌联络员制度 |
三、强化宣传保护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职业打假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职业打假人的“消费者”主体认定 |
1.2.2 “欺诈”的认定 |
1.2.3 典型案件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目的、意义及创新点针 |
1.5 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
2 职业打假人请求惩罚性赔偿的案例实证 |
2.1 2013 年-2017 年案例数据分析 |
2.2 支持请求惩罚性赔偿的案例 |
2.3 不支持请求惩罚性赔偿的案例 |
2.4 典型问题梳理 |
2.4.1 职业打假人的界定之争 |
2.4.2 影响司法判决的社会因素分析 |
2.4.3 司法实践之争议点梳理 |
3 职业打假人之界定 |
3.1 职业打假人的特征及认定标准 |
3.1.1 职业打假人的特征 |
3.1.2 职业打假人的认定标准 |
3.2 职业打假人的发展脉络 |
3.3 职业打假人的分类 |
3.3.1 依打假对象的类别 |
3.3.2 依打假对象的性质 |
4 影响司法判决的社会因素 |
4.1 规范性文本变迁的影响 |
4.2 行政政策的影响 |
5 司法判例中的具体争议点分析 |
5.1 “消费者”主体认定 |
5.1.1 消费者的概念 |
5.1.2 消费者的认定要件 |
5.1.3 消费者的认定方法 |
5.1.4 职业打假人的消费者主体认定 |
5.2 以“牟利”为目的的认定 |
5.2.1 “牟利”的实际含义 |
5.2.2 牟利与营利的区别 |
5.2.3 认定牟利目的的可操作性分析 |
5.3 惩罚性赔偿制度之“欺诈”的认定 |
5.3.1 民法角度对于经营者“欺诈”的认定 |
5.3.2 实践领域的“欺诈”认定 |
5.3.3 消法视域下的“欺诈” |
5.3.4 从立法目的看“欺诈”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4)中国汽车同质配件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第2章 中美同质配件产业发展比较研究 |
2.1 同质配件的概念 |
2.2 美国同质配件发展概况 |
2.3 中国同质配件发展概况 |
2.4 中美汽车后市场环境比较 |
2.5 美国同质配件产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协同学和STP理论的同质配件产业发展模式研究 |
3.1 协同学理论概述 |
3.2 同质配件发展的非协同因素分析 |
3.3 STP理论概述 |
3.4 STP理论与协同学在同质配件发展模式选择问题上的运用 |
3.5 中国同质配件发展模式选择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同质配件发展模式消费者接受度分析 |
4.1 研究假设及理论分析 |
4.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3 Logistic回归分析 |
4.4 Interval Censored回归分析 |
4.5 结论与启示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同质配件发展动力系统机制研究 |
5.1 同质配件产业发展动力系统的特征要求 |
5.2 动力系统结构及作用原理 |
5.3 动力系统影响因素分析 |
5.4 权重设计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宝应县同质配件发展实证研究 |
6.1 宝应县汽车产业简介 |
6.2 宝应县同质配件产业发展动力实证分析 |
6.3 宝应县汽车零部件产业SWOT分析 |
6.4 宝应县同质配件发展前景分析 |
6.5 对策和举措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
附录A |
附录B |
(5)体育正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本文的写作思路、框架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体育正义的界定及其原则和分类 |
第一节 正义及正义理论概述 |
一、正义的词源学解释 |
二、正义作为人类社会的内在追求 |
三、中、西文化史上丰富的正义理论 |
第二节 体育正义的意涵与定位 |
一、体育正义作为社会正义的重要体现 |
二、体育正义作为体育价值的核心理念 |
第三节 体育正义的原则 |
一、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
二、罗尔斯正义原则对于建构体育正义的启示 |
三、体育正义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第四节 体育正义的分类 |
一、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分类 |
二、体育分类与亚里士多德正义分类的融合 |
三、体育正义的具体分类 |
第二章 公平竞争:体育赛场的竞技正义 |
第一节 公平竞争的多元主体和丰富内涵 |
一、公平竞争的多元主体 |
二、公平竞争的丰富内涵 |
三、公平竞争原则的具体要求 |
第二节 公平竞争理念在当今中国体育赛场遭遇挑战 |
一、公平竞争是人类体育竞技的永恒主题 |
二、当代中国体育赛场竞技不公的诸种表现 |
三、影响当今中国体育公平竞争的主客观因素 |
第三节 解决体育赛场竞争不公的必要性和具体对策 |
一、解决体育赛场竞技不公的必要性 |
二、解决体育赛场竞技不公的具体对策 |
第三章 公平交易:体育市场的交易正义 |
第一节 公平交易的主体前提与基本内涵 |
一、公平交易的主体前提 |
二、公平交易的基本内涵 |
第二节 中国体育市场的初步形成和交易中的公平问题 |
一、中国体育市场的初步形成及其困境 |
二、中国体育市场交易中的公平问题 |
第三节 体育市场交易不公的成因和解决的对策 |
一、中国体育市场交易不公的多种成因 |
二、解决中国体育交易不公的具体对策 |
第四章 公正廉洁:体育管理的行政正义 |
第一节 作为体育行政之价值理念的公正廉洁及其内涵 |
一、公正廉洁:现代体育行政的价值理念 |
二、公正廉洁的双重含义 |
第二节 中国体育行政体制的变革和体育管理的不义乱象 |
一、中国体育行政体制的深刻变革 |
二、体制转变过程中体育行政管理的诸不义乱象 |
第三节 中国体育行政不义的根源和通向正义之路 |
一、中国体育行政不义的根源 |
二、通向中国体育行政正义之路 |
第五章 资源均等:体育资源的分配正义 |
第一节 体育资源的外延与资源均等的含义 |
一、体育资源的外延 |
二、体育资源均等的含义 |
第二节 中国体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及其成因 |
一、我国体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 |
二、我国体育资源分配不均的成因 |
第三节 实现体育资源分配正义的对策和步骤 |
一、实现体育资源分配正义的对策 |
二、实现体育资源分配正义的步骤 |
第六章 克服体育异化,弘扬体育正义 |
第一节 体育异化及其危害 |
一、异化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当今体育异化的诸多表现 |
三、体育异化对体育正义的背离 |
第二节 “德法并治”:克服异化和通向正义之路 |
一、依法治体是克服体育异化、实现体育正义的根本途径 |
二、以德治体是克服体育异化和实现体育正义的重要一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可能创新 |
第二章 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农产品区域品牌及其特性 |
2.2 农业产业化理论 |
2.3 原产地效应理论 |
2.4 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因素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现状研究 |
3.1 数据获取 |
3.2 数据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机理研究 |
4.1 区域优势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机理 |
4.2 农业产业优势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机理 |
4.3 经营管理优势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机理 |
4.4 政府扶持优势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机理 |
4.5 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因素作用机理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因素案例研究 |
5.1 案例研究说明 |
5.2 多品牌案例具体分析 |
5.3 品牌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5.4 研究结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6.1 研究设计 |
6.2 数据收集与变量测定 |
6.3 数据分析与结果 |
6.4 实证检验结果 |
6.5 讨论与启示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对策研究 |
7.1 培育区域优势,实现农产品区域品牌定位差异化 |
7.2 发掘和完善农业产业优势 |
7.3 完善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经营管理 |
7.4 强化政府调控与扶持引导 |
7.5 建立完善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的国家层面制度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 |
8.1 主要结论 |
8.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我国C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一、 选题依据 |
二、 选题意义 |
三、 研究目的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二、 已有相关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对象 |
二、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有关概念的界定 |
一、 CBA 职业联赛 |
二、 联赛监管机制 |
第二章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监管理论的发展及对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的启示 |
一、 监管理论概述 |
二、 监管理论的发展对研究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启示 |
第二节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相关理论支撑分析 |
一、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路径——目标理论 |
二、 机制设计理论与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融合 |
三、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的委托代理理论 |
四、 成本与收益理论与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实施的分析 |
五、 协同论对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研究的借鉴 |
第三节 我国C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理论分析思路与逻辑操作框架 |
一、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分析的思路 |
二、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研究逻辑操作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男子篮球运动发展演变的分析 |
一、 我国男子篮球运动初始传播时期(1895-1918) |
二、 我国男子篮球运动缓慢推广时期(1919-1936) |
三、 我国男子篮球运动局部发展时期(1937-1948) |
四、 我国男子篮球运动普及、发展和跃进时期(1949-1965) |
五、 我国男子篮球运动停止困惑时期(1966-1976) |
六、 我国男子篮球运动复苏、提高时期(1977-1994) |
七、 我国男子篮球运动改革创新攀登时期(1995 至今) |
第二节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现状分析 |
一、 我国篮球职业化进程中联赛监管阶段的划分 |
二、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现状的分析 |
第三节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存在问题分析 |
一、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运行与体育举国体制的矛盾与冲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N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成功经验及借鉴 |
第一节 NBA 职业联赛监管的架构与职能分析 |
一、 NBA 职业联赛监管机构的设置分析 |
二、 NBA 职业联赛监管机构的职能分析 |
第二节 N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构成要素分析 |
一、 NBA 职业联赛监管对象的分析 |
二、 NBA 职业联赛监管方式与手段的探析 |
三、 N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实现途径的剖析 |
四、 N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整体效率的控制分析 |
第三节 N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启示与借鉴 |
一、 建立了科学、高效的联盟监管机构 |
二、 联赛监管机构职能充分发挥 |
三、 联赛依法监管,赛事运转效率高 |
四、 职业裁判员制度的实施确保了竞赛的质量 |
五、 联赛实行宏观监管与分区监管相统一的机制 |
六、 联赛依法实行严厉的处罚制度 |
七、 协同、高效的合作监管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构建的定位 |
一、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构建的背景与目标 |
二、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构建的指导思想 |
三、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构建的原则 |
第二节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构建影响因素的分析 |
一、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主客体构成 |
二、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构建影响的因子分析 |
第三节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构建的内容 |
一、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制度保障 |
二、 出台 CBA 职业联赛发展政策,引导联赛规范运行 |
三、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
四、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的内容与方式 |
第四节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运行、评价与应用 |
一、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的运行分析 |
二、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效率的综合评价研究 |
三、 我国 CBA 职业联赛监管模式的应用分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建议 |
一、 结论 |
二、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 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科研情况 |
附件 2-1 专家访谈一览表 |
附件 2-2 问卷调查人员统计表 |
附件 3 |
附件 4 |
附件 5 |
致谢 |
(9)中国农村调查(下)(论文提纲范文)
第八章石老人村静悄悄的改制 |
1. |
2. |
3. |
4. |
第九章棉农为何焚烧棉花 |
1. |
2. |
3. |
4. |
5. |
第十章假种子案的无奈隐情 |
1. |
2. |
3. |
第十一章农资产品如何打造品牌 |
1. |
2. |
3. |
4. |
第十二章农民女老板为何遭牢狱之灾 |
1. |
2. |
3. |
4. |
5. |
6. |
7. |
第十三章农村陋习折射出大问题 |
1. |
2. |
3. |
4. |
第十四章胶州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
1. |
2. |
3. |
4. |
(10)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新型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打假有关概念 |
2.1.2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特征 |
2.1 相关理论概述 |
2.2.1 政府规制理论 |
2.2.2 “破窗”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2.2.4 风险管理与控制理论 |
第三章 广东打假工作现状分析 |
3.1 广东政府打假工作概况 |
3.1.1 打假行政执法体制 |
3.1.2 打假司法体制 |
3.1.3 打假联席会议制度 |
3.2 广东省打假工作有效的经验及做法 |
3.2.1 以加强联合执法突破大要案、斩断利益链 |
3.2.2 以强化“两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
3.2.3 以重点整治促打击效能提升 |
第四章 广东打假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广东打假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
4.1.1 打假法制环境问题 |
4.1.2 打假执法社会环境问题 |
4.1.3 打假执法工作本身的问题 |
4.2 广东打假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4.2.1 存在地方保护 |
4.2.2 经济政策层面的原因 |
4.2.3 社会政策层面的原因 |
第五章 国外打假工作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地方政府打假的做法 |
5.1.1 美国打假主要做法 |
5.1.2 英国打假主要做法 |
5.1.3 德国打假主要做法 |
5.2 国外打假经验对广东打假工作的启示 |
第六章 构建广东打假新体系的建议 |
6.1 完善打假法规体系 |
6.1.1 推动打假薄弱环节地方立法 |
6.1.2 加强质量建设领域地方立法 |
6.1.3 强化刑法和民法的社会调节作用 |
6.2 完善政府打假执法体制 |
6.2.1 强化各级政府对打假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 |
6.2.2 加强各级地方政府打假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
6.2.3 强化基层打假工作责任制 |
6.3 实施公安司法强介入的执法手段 |
6.3.1 建立和加强公安司法部门为主导,行政执法部门相配合的执法协助机制 |
6.3.2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
6.3.3 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
6.3.4 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合力 |
6.4 建立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
6.4.1 明确生产经营者质量义务 |
6.4.2 落实生产经营者负责人责任 |
6.4.3 落实制售假经济赔偿责任 |
6.4.4 通过提供质量安全信息改善市场绩效 |
6.5 强化质量检测技术支撑 |
6.5.1 强化风险监测技术支撑 |
6.5.2 强化政府层面的系统性风险分析 |
6.5.3 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
6.6 建立制售假社会监督体系 |
6.6.1 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
6.6.2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
6.6.3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
6.6.4 建立责任险制度,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
6.6.5 加强宣传教育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四、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打假工作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消费者维权成本问题的法理分析[D]. 霍未.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2]地方政府商标品牌管理现状分析与完善思路研究[D]. 栾郭静. 青岛大学, 2019(02)
- [3]职业打假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探析[D]. 徐媛媛. 中国计量大学, 2019(02)
- [4]中国汽车同质配件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D]. 熊鑫. 武汉理工大学, 2018(07)
- [5]体育正义研究[D]. 黄文宾.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6]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研究[D]. 张传统. 中国农业大学, 2015(07)
- [7]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参与机制研究[A]. 魏化鹏. 犯罪学论坛(第二卷·下), 2015
- [8]我国CBA职业联赛监管机制研究[D]. 王恒同. 苏州大学, 2014(04)
- [9]中国农村调查(下)[J]. 徐少林.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14(07)
- [10]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新型体系研究[D]. 范佩文.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