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时代的档案原始性问题及其应对(论文文献综述)
罗茜[1](2021)在《基于OAIS的科研项目数字档案长期保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曹勇[2](2021)在《高校通识教育中的设计课程研究:概念、内容与课题方法》文中研究指明伴随我国高校新时代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美育、双创教育、跨学科教育逐步成为重要内容。它使设计教育从专业领域进入通识领域,面向高校非专业学生的通识设计教育快速发展,但对它的系统研究还很缺乏。因此,以其发展历史与现状为依据,以概念剖析与设计研究为方法,对其概念内涵、课程内容建构、课题设计方法进行了系统理论研究,并形成以下结论:设计通识是以设计学科为内容载体,以通识美育为育人目的的设计教育形态。它揭示了设计教育作为一种跨学科探索活动在职业教育与人文通识之间的往复运动。回归美育育人不仅是其应用功能,也揭示了设计创造力培养的主体内在根源和设计作为人文学科的价值本源。在育人与学科双重视野下,设计通识课程内容可分为设计语言、设计返身、设计自由3个层次,其知识形态特征应该是学科内的破界与贯通、学科外的跨界与交叉,其核心能力是设计形式生成的思维能力。通过“知觉-媒介-抽象”、“意义-符号-叙事”、“技术-结构-系统”、“观念-重构-生成”4种设计形式生成思维的训练,建立全人发展与身体、文化、技术与观念的广泛联系,它既是设计育人的特点,也是设计学科自身拓展的动力。通识设计的课题设计方法对应于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内容层次,表现为微观的基于具体内容的设计方法、中观基于应用情境的设计方法,但宏观层面上讲通识课题设计的本质不仅是“关于设计教育的研究”,更是一种“设计的研究”。课题作为人文性的教学设计“形式”,在抽象层面也具有媒介、意义、结构、观念4方面特征,由此打开课题设计更为丰富的可能。
余圣琪[3](2021)在《数据权利保护的模式与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大数据时代,数据黑产、数据泄露、数据安全问题频发。在2021年两会期间,人们意识到数字时代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关于数据的提案主要集中在智能汽车的安全隐患及数据泄露问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范问题、数据保护与数据流通平衡问题、人脸识别技术监督机制问题、数据跨境流动国家安全等问题。在2021年消费者权益日“3·15”晚会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峻。不论是宝马、科勒、Max Mara等知名品牌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个人信息,还是表明坚决扞卫用户隐私权益的智联招聘猎聘平台的个人信息大量泄漏流入黑市的案件,亦或者通过发送欺骗广告给老年人进行群体画像歧视侵犯公民人权的手机管家Pro,以及为没有资质的医药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和宣传的UC浏览器。这些广泛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熟知的软件、平台都存在严重的数据安全隐患问题,数据权利保护是数字时代最重要的议题之一。数据权利保护是一个突出的具有实践价值的问题。为了实现数据权利保护与促进数据流动的双核保护目标,本文在分析工商业时代背景下传统法律对于数据权利保护困境的基础上,比照欧盟、美国、日本等主流国家目前对于数据权利保护的模式,探究了数据权利对传统权利的变塑和重建以期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权利保护的模式与机制。本文一共分为五章,在导论部分对数据保护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和综述,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进行阐述,并比照现有研究探讨本文的研究难点与学术创新。本文在结语部分提出需要构建新型的数据权利保护模式与机制,认为确立新型的数据保护理念是核心,认识到数据是数字时代全新的“物”,传统的物权保护理念无法应对数字时代的数据权利保护。与此同时,由于数据解构了“权力—权利”的二元结构,形成了“权力”—“权力”—“权利”的三元结构,需要建立数字时代的权利保护机制,构建有效的外部执法机制以确保数据权利保护的落实。在促进数据流通的同时,需要促使企业进行合规体系建设以保护数据主体的数据权利。本文的正文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对数据的基本内涵进行了阐述,通过区分隐私、个人信息、数据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数据的特征和基本分类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探究了数据权利保护从隐私权理论到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财产权理论的历史演变,并对数据权利保护与数据开放自由流通的双核保护目标进行了阐述。为了更好的把握数据内涵,本章首先从概念内涵、权能保护范围及侵权规则原则的角度区分了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之间的关系,指出数据强调的是“匿名化”,即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在此基础上本章认为数据不同于传统的“物”,具有非竞争性、开放性、非独立性三个特征。为了更加全面的保护数据权利,依据不同的标准对数据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如根据来源的不同,将数据分为个人数据、商业数据以及公共数据;基于敏感程度不同,可以对数据进行重要数据、敏感数据、个人数据和非个人数据的分类;源于数据的行业领域不同,可以将数据按照不同行业进行分类,如公共数据、金融数据、消费者数据、健康医疗数据、儿童数据、就业数据以及教育数据等。其次梳理了数据权利保护的历史演变。数据权利保护的发展起源于美国的隐私权保护理论,从基于“独处权”的隐私权理论发展出适应信息社会的“信息隐私权”理论,体现了隐私权从“不被打扰”的消极状态转变为对个人信息“自主控制”的积极状态。为了回应大数据时代数据保护的需求,起源于德国的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赋予信息主体对于个人信息的可支配权利,被许多的国家和地区所认可。美国和欧洲的学者多从隐私权和人格权的角度对数据权利保护理论进行研究,为了促进数据的自由流通,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有学者主张从财产权理论的角度出发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主要包括基于协议的市场自治理论和基于交易成本的制度经济学理论。最后,本章讨论了数据权利保护的双核保护。数据权益保护、数据自由流动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是数据权利保护需要关注的两个面向。在数字时代、数据自由流动发挥数据价值的前提是保护自然人的数据权益,在保护数据主体人格尊严的同时确保数据的公平占有;数据开放与自由流动的利益保护是数据保护不可放弃的利益,在保护公共利益时需要适度地克减个人数据权利,数据控制者、处理者合理使用数据的权益也是同样值得保护的重要权益。第二章对数据权利保护在传统工商业时代遭遇的困境与挑战进行了分析。数字时代,在大数据的基础上加上算法的运用带来了人工智能。大数据带来世界的万物互联,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传统工商业时代的现代性法律难以有效应对数据权利的保护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数据的去身份化、公开性以及侵权的复杂性等问题冲击着传统侵权法的保护。其二数据是复合性权利,不仅具有人格利益也有财产利益。单一的人格权保护进路无法回应数据的财产权益,且人格权保护是绝对权保护会阻碍数据的流通价值。其三,数据具有非独立性、非排他性、非稀缺性的特征,传统私法上的“物”是独立的、排他的、有限的,数据的特征解构了物权客体。数据的分享性、无形性、交易便捷性违背物权的一物一权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及公示、公信的物权基本原则。数字时代拥有数据的目的在于使用而不是占有,这样的使用权目的限制物权独占性。基于此,物权保护路径面临着数据权利保护不足。其四,由于数据具有非原创性的特征,不具备独创性;并且数据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合法收集,商业秘密无法对其进行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一般条款中公认“商业道德”判断的不确定性导致知识产权无法全面保护企业的数据权利。第三章比较分析了主流国家的数据权利保护模式与路径。目前欧盟、美国、日本、新加坡、非洲等国都有数据相关的立法。本章重点分析了欧盟模式、美国模式、日本模式以及目前探索理念下中国数据权利保护模式的功效与局限,以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数据权利保护的模式与机制。第一,启蒙理念下的欧盟模式主要以“基本权利”为基础,“统一立法”为主导并以“长臂理论”为域外执行的数据治理模式。欧盟赋予数据主体的基本权利以及“长臂理论”的域外执行显示出巨大威慑力,但也显现出监管机构负担重及域外执行落地困难等困境。第二,自由理念下的美国模式以“分行业式”的分散立法模式为主,“自由式市场”为核心并以“改正期制度”为创新的数据治理模式。美国“自由式市场”为导向的数据治理模式具有灵活性、具体性和高效率的优势,但美国由于采取的是专门和分散的立法模式,联邦立法与州立法以及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问题需要重视。第三,平衡理念下的日本模式在“不突破现有法律体系”的前提下,以“自由流通”的治理模式为主,辅以“契约指导”为重心的监管模式。日本“不突破现有法律体系”的数据治理模式在维护法律稳定性的同时也凸显了法律适用的滞后性。第四,探索理念下的中国模式以“安全防范”为重心兼顾“数字经济”发展的模式,立法在以“信息保护”为主导的前提下也需要重视促进数据自由流动的面向。第四章阐述了数据权利对传统权利的变塑和重建。传统权利理论中意志理论与利益理论是最主流的两种理论,随着数据时代的到来,一方面,传统权利理论无法供给数据权利的保护,体现在意志理论背离数据发展的趋势、利益理论难以协调数据的确权。另一方面,传统数据权利保护的局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据权利保护的理论供给缺陷;二是数据权利保护立法制度的不完善;三是数据权利保护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为了保护数据权利,需要对数字时代的权利进行重塑。其一,卡雷尔·瓦萨克的“三代人权”已被大众知晓并接受,诞生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第一代政治权利,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第二代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产生于“二战”后民族革命时期的第三代民族自决权、生存发展权。传统的“三代人权”无法保护技术霸权、算法歧视、监控扩张带来的人权难题。工商业时代的传统人权理论遭遇了大数据时代的数字人权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数据的算法黑箱、算法歧视使得一些群体遭受歧视,挑战“人的尊严”;第二,数据成为数字时代全新的生产要素,数字时代的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冲击着传统人权;第三,数字时代的“人”已经不再是单一的物理人,每天都穿梭于线上线下的人们具有了“信息人”身份,传统人权的主体遇到挑战。唯有“数字人权”才能对数据权利进行系统性保护。人类在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后正在经历信息革命,信息革命产生了全新的生产、生活关系,引发了重大的社会变革。传统的三代人权无法应对由于算法黑箱、信息鸿沟、数据监控等造成的侵犯人权行为,信息掌握的不对称造成的社会“正义”新样态突破了传统人权的逻辑基础,国家、企业、社会的三元结构打破了传统的国家、社会的二元结构体系。因此,“第四代人权”应运而生。其二,构建数字时代的数据权利体系。《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数据权利体系进行了相关规定,如知情权、决定权、查询权、复制权、更正权、删除权等相关权利,与此同时是否可以增加数据信息公平利用权、数据信息表达权及数据信息财产权等相关数据权利。第五章提出构建新型数据权利保护模式与机制。由于信息革命的推动,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传统的模式无法保护数据权利,需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数据权利保护模式与机制。首先,需要确立新型的数据保护理念。在数字时代,“是什么”比“为什么”更加重要,相关关系取代了因果关系的思维方式;数据存在于互联网中且没有边界,需要打破传统物理思维模式,利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和比例原则对数据权益进行权衡和保护;仅仅从立法赋权的角度出发并不能很好的解决数据等相关的权利保护问题,需要法律和技术相互结合,由法律提供理论支撑最后将理论落实到技术层面。其次,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出现了超级平台,各大平台为了维护秩序进行自我赋权,有准立法权、准行政权、准司法权。为了在保护数据权利的同时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建立,应建立数字时代的权利保护机制。在通过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完善相关应急立法的同时完善数据权利保护法律体系,与此同时需要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的机制体系,采取公法规制与私法保护相互结合的保护框架以更好的维护数据主体的权益,并充分鼓励企业实行自律管理以提高管理效率。最后,由于我国目前各部门立法分散,需要构建有效的外部执法机制。无论是统一、专门、独立的监管机构还是由网信办负责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监管模式,都需要权责清晰。与此同时,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的衔接。如借鉴美国的行政和解协议制度,实现柔性执法提高监管效率。制定具有强监管的高额处罚机制将促使各大互联网企业重视数据合规体系的构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促进数据的经济发展。
王纲[4](2021)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视域下第二课堂的学生行为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新时代的高等教育发展背景下和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中,思想政治教育承担了前所未有的任务,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重要教育领域。大学生第二课堂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登上高校教育舞台,经过三十多年发展,成为集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传承、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管理载体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教育手段。随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学科的发展,大学生第二课堂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作用和意义日益明确,其理论基础、顶层设计、制度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第二课堂以实践性、灵活性、隐蔽性、多样性等特点在人才培养中承担着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重要角色。人的发展是长期的过程,是复杂因素的结果,教育作为一种人类活动,对其结果的评价是历史性、世界性的难题,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如何对人的思想、品格、素质等隐性特质的评价使得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成为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既是面向思想政治教育本体的外在测评判断体系,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研究主要解决评价的理论基础、指标体系和应用价值等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的长期探索中,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然而在当今信息和数据的时代,社会和学生对评价有了更多的述求和期待,如同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每位科学家以追求和证实因果关系为毕生志愿,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也必须回答这一“百年树人”的难题。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实践是认识世界的方法,也是人的本质特征。第二课堂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也是学生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认识自我的实践活动,要认识实践这一过程导致的结果,必须从认识实践这一过程入手。思想政治教育是解决思想内化与外化的方法和途径的科学,行为是思想外化的最直接表现,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影响学生的行为的规律和特征,能直接回答思想政治教育的结果。“知、情、意、行”是心理学研究的四个基本领域,认知、情绪、意志最终都会通过行为进行表现,也只有行为才能真正被外界和自我感知和认识。综合以上理论基础和指导,本文在思政教育评价的视角下,进行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研究,掌握新时期背景下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形态、规律、影响等特征,探索行为研究用于思政教育评价及学生评价的途径与方法。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重点是对学生思想素质的评价,对学生思想素质的评价转化为对学生第二课堂行为的评价,对第二课堂行为的评价必须依靠具有说服力的参照体系,最具有说服力的参照体系是学生的成长发展,因此,在把握学生第二课堂行为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理论和实践论证行为与学生成长发展的关系是本文的重点。学生第二课堂行为纷繁复杂,这是在以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研究中,人们难以涉足的原因之一。而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不但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行为这一复杂现象的基础和数据,也为我们提供了思路和分析方法,符合了当今社会对论证的科学化、数据化、显性化思维方式的要求和期待,进而将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引入到教育学、社会学研究的常用思路和方法领域。当然在当今数据为王的时代中,人们对教育研究的新制度主义、绩效主义的倾向,使哲学、社会学界对以数据研究和归纳研究为方法的因果关系推导和评价体系多有批判,吸取这些批判研究的精华,注重理论论证和实验的严谨,以行为物理研究方法为基础,建立符合逻辑理论的数学模型和关系,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本色,从而使第二课堂行为研究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研究的有益补充和支撑。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在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视域下,学生第二课堂行为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本研究的思路和创新点。第二章介绍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从理论分析上解决为什么行为研究可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成效评价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三章是在理论框架下对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现实分析,形成适合这一特定教育活动的行为研究理论。第四章介绍建立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研究的一般规律和原则框架,讨论行为研究的一般范式。第五章以实际案例和数据为基础介绍如何运用以上原理呈现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分析行为对学生成长发展的影响。第六章阐述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思政教育评价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思政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和工作机制。
郭宏泽[5](2021)在《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源远流长的商业发展历程中,诞生了无数具有深厚文化、杰出商品工艺或优质服务的企业,该类企业传承至今被称为老字号企业。老字号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优秀文化和传统工艺,能够对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哈尔滨地区拥有包括中华老字号企业、龙江老字号企业以及哈尔滨市老字号企业在内的百余家老字号企业。笔者认为老字号企业档案具有较高的文化、经济、凭证价值,对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利用能够对老字号企业的文化建设、经济发展和企业事务管理产生重要的辅助作用。本文对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多元价值进行分析,运用文献调研法、网络调研法以及实地调研法探究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现状,分析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中存在的老字号企业档案资源分散、老字号企业档案多元价值体现不均衡、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方式单一等问题,以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在文化、经济、法律凭证等方面为企业带来的收益为导向,构建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
花智敏[6](2021)在《我国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对策研究 ——以河南省孟州市为例》文中提出社区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稳定,而社区档案建设是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社区档案的建设质量对于社区和谐发展有着一定影响。基于城乡平衡发展战略和区域均衡发展政策,本文主要目的是对记录基层群体生活的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提出优化策略。通过调研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现状,发现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在管理人员方面、管理规范方面、档案资源方面以及档案信息服务方面均存在问题和不足。借鉴学习国内外社区档案建设经验,综合社会学、档案学、历史学等理论知识探索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优化对策,以期扩大社会群体对于社区档案的认识,增加社区档案在居民中的积极影响力,展示县级市社区档案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加速县级市的综合发展。
梅士伟[7](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文中提出高等教育通过人力资本增值而为现代社会提供强大的发展内驱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历经建国以来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革新,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教系统。然而,由于高等学校(本论文研究对象限定为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外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参与机制不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不充分,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主体道德行为失范、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高校腐败易发频发,关键领域问题凸显,大案要案警钟不断,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制约大学的教育教学、学术创造、服务社会、文化赓续使命,消解其学术本质和公益属性,弱化其道德标高和社会公信力,迟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建设步伐。高校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折射出现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已无法满足党和国家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因而,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连带,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依归,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结构转向。我国现行高校腐败治理主要基于政府作为高校举办者的地位,通过执政党和政府及作为其政治属性延伸的高校党委行使腐败治理权力,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实施控制、监督、惩治,保证高校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达到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治理目标。而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日益多样化,多元利益相关者愈来愈迫切地要求与政府主体共同参与高校腐败治理。在治理理论的引导下,处理多元利益主体对高校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成为高校反腐倡廉的“新边疆”。因而,本文基于治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以高校腐败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高校腐败的表现样态与成因机理”“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变迁”“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与绩效评价”“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生问题与优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对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阐释,揭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动力系统、控权逻辑、规则供给、行动框架”的统一,进而厘清各要素的实质内涵。通过治理系统的外部情境和内部环境解构治理动力,通过权力监督、制约与惩治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控权逻辑,通过规则体系与规则生成阐释规则供给,通过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与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梳理行动框架,从学理层面理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涵。随后,对高校腐败治理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按照时间序列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反腐败工作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并梳理出每个阶段治理机制的主要特征。(1)1949-1978年,以思想改造为核心,以运动式批判为主导;(2)1978-1989年,以纠正行风为特征,以整风式拒腐为主导;(3)1989-2002年,以遏制寻租为基础,以专项式打击为主导;(4)2002-2012年,以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系统化惩防为主导;(5)2012至今,以顶层设计为重点,以制度化治本为主导。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动力系统---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行动框架---从运动式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再次,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扎根理论,高度关注高校教职员工对高校腐败治理的心理感知,通过半结构化访谈与三级编码方法梳理出目前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两种具体机制: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并分别探讨两类机制的具体构成,包括科层治理机制所涵盖的控制、监督、惩治、制度建设、问责,以及网络治理机制所涵盖的信任、合作、制约、技术创新、文化惯例等要素的确切内涵,从而系统构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复次,鉴于高校腐败治理的实践性,运用量化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中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之间的交互作用,及其对治理绩效的影响。遵循“网络治理机制---科层治理机制---腐败治理绩效”的主体关系,经由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应然样态,即高校腐败治理的完整运行体系应当是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整合体。最后,结合高校腐败治理机制过程的演进分析,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面临的运行困境,一是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二是机制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弱化,三是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割裂。据此,从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整合与互动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重塑行动者的主体性,二是提升治理动力的集成性,三是强化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四是重点强化问责、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中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问题,在目前来看只是一个开始。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来探讨和设计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体系,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一是立足治理理论视角来探讨中国高校腐败控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基于扎根理论方法,从高校腐败研究的制度、体制层面深入到高校腐败治理的具体机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是统合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剖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与绩效水平,提出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帅奕男[8](2020)在《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旨在从法治范式变革的视角研究司法的范式转换问题。“司法范式”体现的是法官默认的司法逻辑和价值取向,司法范式的变化是与法治范式的变革密切相关的。因为法治范式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系统所处的社会所持有的一般看法,这种看法构成了人们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的背景性理解。因此,本文在法治范式的语境中,对现代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形态演化、面临的信息化挑战及发展趋向进行探讨,提出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构想。除了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章。导论部分梳理了中外学者对智慧社会司法范式转型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介绍了选题缘由、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结语部分阐述了智慧司法与中国司法的转型策略,认为智慧司法是国家战略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法律系统内部转型革新的契机,但是需要在法治框架内把握技术介入司法领域的尺度。正文部分的内容具体如下:第一章界定了司法范式的内涵,考察了现代司法范式的形态演变,并提出司法范式演变的逻辑线索。在对司法范式的法治语境进行回顾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认为司法范式的现代性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官立足于个人主体性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的司法判断,其二是逻辑化、理性化的司法推理,其三是具有独立于司法结果之正义价值的司法程序。沿着司法范式现代性内涵的思路,本章对西方现代化进程中自由竞争阶段、福利国家阶段、安全保障国家阶段所对应的三种司法范式——形式司法、实质司法、协商司法的特征和具体内涵进行界定和阐述。自由主义范式的形式司法以服从实在法规则为特征,依赖于独立的司法权力机构通过严格的法律推理来解决具体冲突。其背景在于自由主义法治范式以形式理性为基础,通过理性经济人的假定和规则至上的信念来构架其制度体系,法律的一般化和体系化意味着法官需要在普遍性的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则中寻找“决定性意义的原因”,以严密而精准的逻辑方法进行司法判断。福利国家法治的实质司法以目的导向推理为特征,司法权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政府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司法程序也从关注形式公正转向关心实质公正。其背景在于自由竞争下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化加强了垄断性资本的力量,经济权力、物质财产和社会状况的不平等与日剧增,自由主义法治所带来的国家与社会、政治与法律的分离以另一种方式走向整合,福利国家的实质法逐渐地导向了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并在司法领域表现为法律判断和道德判断的整合。程序主义法治范式背景下的协商司法以沟通保障的司法程序为特征,表现为通过建立平等自由的对话空间以促进司法主体间协商沟通,进而达成共识。其背景在于法律结构和科层结构难以应对国家干预过于密集所带来的社会复杂情势,面向实质平等的权利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个人自主性的实现,这促使法律和司法转向通过组织规范和程序规范实现社会整合。司法范式的演化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外部的社会条件变化,新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原则通过制度化吸收到基本的法律结构中,进而影响司法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来自于司法实践的内部反思,司法系统也在纠纷解决中不断探索如何通过方法的运用、制度的设计,更好的促进司法正义的实现。第二章考察了司法范式面临的信息化挑战。信息时代的到来正在改变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原则,计算机、互联网与大数据的结合不仅消解了理性思辨在知识生产和权力架构中的话语地位,而且对围绕能量与物质构建起来的现代法治秩序带来冲击。在这个过程中,司法作为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及“微观社会矛盾纠纷的灵敏显示器和社会治理状态的预警机”,首当其冲的感受到社会信息化与建构理性碰撞磨擦的冲击力。这就使得现代司法范式在信息化背景下面临着三重挑战:其一是双重空间对既有司法裁判规则和场域形成的冲击,其二是平台治理对国家法律的中心主义和司法至尊的地位的消解,其三是司法智能化对以法学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现代司法理念带来的挑战。第三章分析了司法范式的智慧化转型趋向。随着技术对社会解析的不断加深,物理时空发展起来的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难以应对“微粒社会”的高速数字化进程,新的知识力量深度的参与到司法权力的运作之中。在司法规则方面,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被转化为计算机化的表达形式,甚至直接以代码生成规则,通过算法和程序设计实现自动化规制。在司法裁判方面,智能系统为各类案件提供“定制化”的证据指引、类案推送以及评估预测,使裁判结果更加具有连续性、一致性和可预见性,呈现出程式化的算法决策趋向。在司法过程方面,司法运作的场域逐渐从“广场式”“剧场式”的物理空间结构转向远程审理、人机交互、个性定制的多维立体空间,呈现出分众在线的场景化运作趋势。在司法服务方面,依托诉讼服务平台,精准定位、智能预判的个性化的诉讼指导增加了公众与司法部门的黏性,提供了更加有效和便捷的“接近正义的方式”。与此同时,新兴技术力量与司法权力运作的结合也指向了一个全景敞视的可以精细识别不同苦乐场景的智能控制机制,我们需要在新的法治框架中对司法范式进行设想和探讨。第四章提出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构想。现代法治范式的研究与现代性社会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勾连,是一种与现代性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对现代性进行智性反思的法律知识形态的变化。本章吸收了现代法治理论中的反思要素,并与社会学的反思性理论进行勾连,对法律与社会特性进行“双向阐释”,提出面向后现代的智慧法治范式,并在这种新型法治范式中塑造司法范式的形态。首先,为智慧时代的司法价值注入数字正义的内涵,使其内在的反映信息社会资讯化、符号化的思考和行为方式。其次,充分意识到智慧司法中人脑决策与智能决策之间的协同关系,推动演绎逻辑与计算知识的融合运用,使司法逻辑内在地反映双重空间、人机混合、算法主导时代的行为规律和新型法律关系。最后,通过数据、平台与司法活动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司法应突破仅仅被理解为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的设定,发挥纠纷预防的社会治理功能,应对智慧社会的风险和变化。
仝姗姗[9](2020)在《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研究》文中提出档案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原始记录,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档案馆作为档案事业发展的主体,是重要的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承担着保障人类社会宝贵财富安全的重要责任。数字时代机遇与挑战并存,档案馆在与时俱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多样化风险与多元化危机的挑战,档案馆凭借自身主体力量去应对和治理,往往会力不从心,需要相关政府组织及多元社会主体等外部力量的协助。协同治理作为一种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治理的创新型理论,能够指导档案馆危机治理中多元主体力量的有序参与和协同,实现档案馆多元危机的有效治理。因此,本文将协同治理理论引入档案馆危机治理的过程,开展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研究。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绪论,介绍文章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难点与创新等。第二章阐述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对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及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概念予以界定,并对4R危机管理理论、协同论与治理理论进行论述。第三章介绍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践行条件与内在逻辑,从现实出发阐述了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通过主体多元、互动合作、能力协同三个层面论述了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内在逻辑。第四章对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分别从多元主体协同结构不均衡、参与主体协作方式不健全、协同能力建设工作不到位、协同治理制度保障不充分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五章展开对加强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路径思考,针对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面临的困境,分别从培育多元主体、增强主体协同、提升协同能力、强化协同保障四个层面予以论述。
周瑜[10](2020)在《数字技术影响公共服务的经济学机理与实现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共服务是人类聚居的产物,与城市起源同步,又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丰富,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提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公共服务作为缓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成为中国进入新时代的一个历史性命题。与此同时,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应用对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带来深刻影响,为公共服务发展同时带来挑战与机遇。因此,本论文的核心问题是数字技术的普及应用对公共服务产生了什么影响?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具体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如何利用数字技术优势来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使其既适应于中国人口资源约束的基本国情,又能够可持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首先,本文对论题的基本概念进行了解析,认为公共服务应被视为一个追求社会经济动态平衡的系统,其发展不是停留在引入新变化的浅层意义上,而应具有动态适应的演化逻辑。数字技术的发展应用为实现公共服务的动态平衡和变化适应提供了可能性,使之能够变得更加柔性,更能在“不可或缺”与“过犹不及”中找到恰到好处的位置,恰如其分的力度。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和现状问题,提出了公共服务发展面临的时代挑战,并指出问题根源在于自上而下、条块分割的传统公共服务模式与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多中心、扁平化、即时性等难以适配。因此,需要从根本上重塑公共服务理念,在制度层面推动深层次变革,为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提供全方位的理论指引。本文基于对公共服务的系统认知,指出供给主体、治理机制、技术工具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件,这些组件之间的关系结构和耦合变化将推动形成新的公共服务模式。因此,文献综述部分梳理了有关公共服务主体及主体关系,组织及治理机制,技术创新应用的国外内文献,并提出了现有研究的不足。国内外学者对于数字技术如何影响公共服务还缺乏整体性认识和深入本质的研究,但同时学者们正在慢慢地从降维的单一视角转向使用更加系统和接近现实的视角来理解当代社会中人类互动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因此,本文将城市复杂系统理论作为统领性理论,以集体行动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新公共治理理论等多学科理论作为支撑性理论,构筑起跨学科的理论基础。本文将城市复杂系统理论应用于公共服务研究,认为公共服务具有不可或缺、过犹不及和动态平衡的系统特点,并对公共服务进行复杂系统的解构。在此基础上,剖析数字技术应用带来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如何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集体行动,以及降低供需匹配的交易成本等作用于公共服务,从而将新兴数字技术的特性纳入公共服务发展范式。基于本文的理论框架,本文对数字技术应用影响公共服务效率进行实证检验。通过测量模型对问卷数据进行处理,得到信息对称程度、集体行动能力和供需匹配成本这三个潜变量,再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模型对公共服务领域投入产出数据进行处理得出公共服务效率,然后构建三个潜变量与公共服务效率之间的结构方程模型,论证了数字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效率具有正向相关性,三个潜变量发挥了重要的中介作用。为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本文对英国、新加坡、爱沙尼亚以及中国等若干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先行实践进行总结借鉴。鉴于城市群成为我国公共服务密度最高、压力最大的区域,本文还结合雄安新区的设立,将公共服务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城市群背景下,指出公共服务对于雄安新区和城市群发展的“杠杆”作用,并剖析雄安新区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为数字技术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实现路径,使公共服务从“单一主导”向“多元互动”,从“层级管控”向“平台生态”,从“路径依赖”向“数据驱动”,从“同质固化”向“情境适应”转变,呈现出公共服务多种主体“价值共创”的新格局。最后,本文从树立“价值共创”公共服务理念,率先推动政府职能和角色转变;以数据信息资源为关键纽带,建立激励相容的协同发展机制;搭建开放共用的赋能平台,形成动态适应的服务能力生态圈等三个主要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未来,更多的公共服务将以高度联通的方式跨越政府、企业、社会和公民之间的边界来提供,甚至形成一个接受自主选择的公共服务市场,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福利之间找到良好平衡,探索出一条有别于西方福利国家,适应中国基本国情和更可持续的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路径。
二、数字时代的档案原始性问题及其应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数字时代的档案原始性问题及其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2)高校通识教育中的设计课程研究:概念、内容与课题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从设计为人到设计育人——通识设计课程研究 |
一、背景:设计育人 |
(一)在人人设计的时代:数字时代的技术、设计与人 |
(二)学科之显隐:包豪斯百周年纪念中缺席的设计通识 |
(三)设计亦育人:当代高校美育发展视野下的通识设计教育 |
二、概念:何谓设计通识 |
(一)“高校”:高等教育层面 |
(二)“通识”:面向通识教育和“通识”中西比较差异 |
(三)设计——以设计学科为内容载体的课程 |
(四)设计通识与设计美育 |
(五)通识与“专业通识” |
三、综述:研究史与问题 |
(一)文献综述:从知识、理论、思维到课程实践 |
(二)总体特征与突出问题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目的:从“概念”到“形式” |
(二)内容框架:“为什么—有什么—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 |
(三)方法:从解决问题到基于“概念设计”的研究 |
五、研究意义与目标 |
(一)意义:育人与学科的不可分性 |
(二)目标:学术材料、理论建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为什么:历史语境与当代使命 |
第一节 设计成为通识——学科发展中的历史渊源 |
一、设计通识与 19 世纪欧美大学艺术学科初创—诺顿美术课程中的设计教育 |
二、设计通识与 20 世纪初期专业设计教育变革—早期包豪斯教育中的通识渊源及美国新包豪斯的通识设计思想 |
三、设计通识作为战后设计研究的目的与结果—欧洲“设计思维”研究与“设计”成为英国中小学国家课程 |
四、设计通识成为当代设计学科拓展动力——当代斯坦福设计思维引发的设计学科变革 |
五、我国传统设计教育史“专业”与“通识”关系——传统造物中工匠职业教育与文人艺术的交互 |
第二节 设计作为美育——新时代高校美育的形式 |
一、我国传统美育思想与设计美育的表现形式 |
二、近现代我国高校“美育”理解变迁与设计美育特点 |
三、当代我国高校“美育”发展历史机遇与困局并存 |
四、设计教育成为当代高校美育载体的优点 |
五、“设计美育”的当代中外美学理论基础 |
第二章 有什么:发展现状与比较思考 |
第一节 贯通或是悬置?——中小学设计课程标准比较 |
一、设计引领艺术、技术:英国国家课程中的设计课程 |
二、设计作为视觉艺术素养:美国国家艺术标准 |
三、我国中小学设计教育的“标准悬置”与“裂隙修复” |
第二节 从基础到前瞻——高校通识设计课程比较 |
一、美国大学通识教育演化与课程制度形成 |
二、美国大学通识课程中的设计课程 |
三、美国通识设计课程的主要类型与学科内容-功能特征 |
四、高校通识设计课程:从“专业科普”迈向“育人联结与学科前瞻” |
第三章 是什么:研究核心——概念、内容、课题方法 |
第一节 课程概念思考 |
一、概念回溯:“设计通识”与“设计美育”内外两种视野 |
二、内涵思考:比较视野下的课程内涵特征解析 |
第二节 课程内容辨析 |
一、学科内外:今天“设计”概念何为? |
二、育人对接:从核心素养视野到设计通识的核心素养 |
三、设计实践/实验:“通过设计实践进行的教育” |
第三节 课题设计价值 |
一、通识设计课程教学设计的特殊性 |
二、过去教训:教学自身缺乏“设计” |
三、课题设计:使教学与课程成为一种“艺术”的核心 |
第四章 教什么:课程内容建构理论 |
第一节 课程学视野:课程内容建构的学理基础 |
一、当代课程理论中的课程内容 |
二、通识设计课程内容建构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通识与美育视野:通识设计课程内容的三层次理论 |
一、通识与美育的目标指向与层次性 |
二、通识设计课程内容三层次理论 |
第三节 学科视野:课程内容的知识与能力形态 |
一、通识设计课程内容的知识形态:学科“破界”与“跨界” |
二、通识设计课程内容的核心能力:设计思维中的“形式思维” |
第四节 设计通识的核心能力——设计形式生成思维的培养 |
一、从设计形式4 属性看设计形式生成思维的基本类型 |
二、基于知觉-媒介-抽象的设计形式生成思维 |
三、基于意义-符号-叙事思维的设计形式生成 |
四、基于技术-结构-系统思维的设计形式生成 |
五、基于观念-重构-生成思维的设计形式生成 |
第五章 怎么教:课题设计方法研究 |
第一节 课题的本质与设计方法研究——作为教学设计的“形式生成” |
一、课题的本质及其设计方法:作为教学设计的“形式生成” |
二、设计通识典型课题分析 |
三、通识设计课题设计方法:差异与应对策略 |
第二节 微观:设计形式生成思维 4 种类型的课题设计研究 |
一、基于“知觉-媒介-抽象”思维的通识设计课题研究 |
二、基于“意义-符号-叙事”思维的通识设计课题研究 |
三、基于“技术-结构-系统”思维的通识设计课题研究 |
四、基于“观念-重构-生成”思维的通识设计课题 |
第三节 中观:通识设计内容3 层次的课题设计研究 |
一、“设计语言”的课题设计方法研究 |
二、“设计返身”的课题设计研究 |
三、“设计自由”的课题设计——在设计中自由 |
第四节 课题设计方法总结与作为教学设计形式的展望 |
一、微观和中观层面的课题设计方法总结 |
二、宏观、抽象层面的课题设计方法展望 |
结论 “造物亦育人”——面向未来的高校通识设计课程 |
一、异化与回应:设计作为一种通识性人文实践 |
二、通识设计课程内容的再思考 ——设计学科核心素养与设计思维中的形式思维 |
三、课题设计作为育人体验设计和课程推广关键 |
附录一:本文专业案例分析与通识课题设计目录 |
附录二 西南交通大学通识课《设计美育Ⅰ:从艺术到设计》课程教学(2020-2021 秋季学期)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3)数据权利保护的模式与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难点及价值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五、学术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数据权利保护的缘起与发展 |
第一节 数据的基本内涵 |
一、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关系 |
二、数据的时代特征 |
三、数据的基本分类 |
第二节 数据权利保护的历史演变 |
一、隐私权理论 |
二、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 |
三、财产权理论 |
第三节 数据权利的双核保护 |
一、自然人数据权益的基本保护 |
二、数据开放与自由流动的利益保护 |
第二章 数据权利保护的困境与挑战 |
第一节 侵权法保护路径无法涵盖数据隐私权益 |
一、数据的去身份化冲击隐私保护的可识别性 |
二、数据的公开性削弱隐私权益的合理期待 |
三、数据侵权的复杂性挑战侵权归责的前提 |
第二节 人格权保护路径难以回应数据财产权益 |
一、人格权无法保护数据的复合权利 |
二、人格权保护阻碍数据的流通价值 |
第三节 物权保护路径不能概括数据特性 |
一、数据的特征解构物权客体 |
二、数据的特性违背物权原则 |
三、数据所有权目的限制物权独占性 |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难以包含企业数据权益 |
一、数据的非原创性消减着作权保护的独创性 |
二、数据收集的合法性约束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条件的抽象性 |
第三章 数据权利保护模式与路径 |
第一节 启蒙理念下的欧盟模式 |
一、“统一立法”为主导的立法模式 |
二、“基本权利”为基础的治理模式 |
三、“长臂管辖”为重点的域外执行模式 |
四、欧盟模式的功效与局限 |
第二节 自由理念下的美国模式 |
一、“分行业式”为主的分散立法模式 |
二、“自由式市场”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
三、“改正期制度”为创新的规制模式 |
四、美国模式的功效与局限 |
第三节 平衡理念下的日本模式 |
一、“不突破现有法律体系”的立法模式 |
二、“自由流通”为原则的治理模式 |
三、“契约指导”为重心的监管模式 |
四、日本模式的功效与局限 |
第四节 探索理念下的中国模式 |
一、“安全防范”为重心的治理模式 |
二、“信息保护”为主导的立法模式 |
三、“数字经济”为侧重的发展模式 |
四、目前中国模式的功效与局限 |
第四章 数据权利对传统权利变塑和重建 |
第一节 传统权利理论供给不足 |
一、意志理论背离数据发展趋势 |
二、利益理论难以协调数据确权 |
第二节 传统数据权利保护的局限 |
一、数据权利保护的理论供给缺陷 |
二、数据权利保护立法制度的不完善 |
三、数据权利保护监管机制的不健全 |
第三节 数据权利:数字时代的权利重塑 |
一、“数字人权”理念的兴起和塑造 |
二、构建数字时代的数据权利体系 |
第五章 构建新型的数据权利保护模式与机制 |
第一节 确立新型的数据保护理念 |
一、确立相关关系取代因果关系理念 |
二、强化数据权益平衡理念 |
三、构建法律、技术相结合数据保护理念 |
第二节 建立数字时代的权利保护机制 |
一、完善数据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 |
二、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的机制体系 |
三、采取公法规制与私法保护结合框架 |
四、充分鼓励企业实行自律管理 |
第三节 构建有效的外部执法机制 |
一、建立权责清晰的强监管机关 |
二、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
三、制定强监管的高额处罚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视域下第二课堂的学生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缘起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研究成果概览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外研究现状 |
1.2.4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价 |
1.2.5 国内外研究发展态势 |
1.3 概念的厘清 |
1.3.1 高校第二课堂 |
1.3.2 高校第二课堂学生行为 |
1.3.3 思想政治教育评价 |
1.4 论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1.5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第二章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研究的理论建构 |
2.1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研究的理论基点 |
2.1.1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下的行为本质 |
2.1.2 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中的行为意义 |
2.1.3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下行为与思想关系 |
2.1.4 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行为理论 |
2.2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研究的理论支点 |
2.2.1 心理学关于行为研究的理论支撑 |
2.2.2 教育学关于第二课堂的核心理论 |
2.3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研究的理论切入点 |
2.3.1 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理论 |
2.3.2 新时代第二课堂建设的政策及其思想 |
2.3.3 网络与信息数字技术的相关理论 |
2.3.4 定性定量的教育研究相关理论 |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现实分析 |
3.1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产生与发展 |
3.1.1 行为产生发展机制 |
3.1.2 影响行为的因素 |
3.1.3 行为影响的因素 |
3.2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现实形态 |
3.2.1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发展 |
3.2.2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现实形态的原因 |
3.3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评价 |
3.3.1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评价的现状 |
3.3.2 第二课堂评价现状的原因 |
第四章 大学生第二课堂行为研究方法论 |
4.1 研究的理论框架 |
4.1.1 量化研究的优势与局限 |
4.1.2 行为的统计物理研究 |
4.1.3 因果关系的误区 |
4.2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描述数据类型与属性概念 |
4.2.1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过程描述数据 |
4.2.2 学生成长发展数据类型与属性概念 |
4.3 行为研究设计 |
4.3.1 第二课堂的课程设计 |
4.3.2 学生行为的数据记录采集 |
4.3.3 学生行为数据的求证与评价 |
4.4 团中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借鉴与对比 |
第五章 大学生第二课堂行为研究实践案例 |
5.1 案例数据概况 |
5.1.1 行为数据的基本情况 |
5.1.2 学业成绩基本情况 |
5.1.3 毕业去向 |
5.1.4 职业发展状态 |
5.1.5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数据 |
5.2 案例数据的数据挖掘分析 |
5.2.1 行为状况统计学分析 |
5.2.2 行为与学生发展的关系分析 |
5.2.3 基于机器学习技术的数据研究 |
第六章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应用 |
6.1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价值 |
6.1.1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状况的观测价值 |
6.1.2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状况的判断价值 |
6.1.3 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状况的预测价值 |
6.2 基于第二课堂行为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指导思想 |
6.2.1 树立“大思政”格局的理念 |
6.2.2 巩固增强获得感的内容创新理念 |
6.2.3 强化信息技术同步的形式创新理念 |
6.3 基于第二课堂行为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原则 |
6.3.1 精准教育原则 |
6.3.2 数据研究原则 |
6.3.3 评价反馈原则 |
6.3.4 行为评价思想的反思 |
6.4 基于第二课堂学生行为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 |
6.4.1 第二课堂组织工作机制 |
6.4.2 第二课堂过程管理机制 |
6.4.3 第二课堂评价导向机制 |
6.4.4 第二课堂支持保障机制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5)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课题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老字号企业档案相关概述 |
第一节 老字号企业档案的概念与分类 |
一、老字号企业档案概念 |
二、老字号企业档案分类 |
第二节 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多元价值 |
一、老字号企业档案的文化价值 |
二、老字号企业档案的经济价值 |
三、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凭证价值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现状调研 |
一、调研目的及对象 |
二、调研方法 |
三、调研结果分析 |
第二节 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
一、老字号企业档案资源保管分散 |
二、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多元价值未深入挖掘 |
三、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方式单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 |
第一节 构建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资源体系 |
一、保护老字号企业珍贵历史档案 |
二、制定老字号企业档案整理标准 |
三、拓宽老字号企业档案征集渠道 |
第二节 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推广企业文化 |
一、强化老字号企业档案编研,凝练企业文化 |
二、多种渠道举办老字号企业档案展览 |
三、开发老字号企业档案文创产品 |
第三节 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
一、编研老字号企业品牌档案,推广企业形象 |
二、解读老字号企业工艺档案,传承制造工艺 |
三、整合老字号企业经营档案,革新经营理念 |
第四节 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维护企业权益 |
一、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解决法律纠纷 |
二、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辅助企业认证 |
三、保存老字号企业社会责任档案,保护企业形象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6)我国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对策研究 ——以河南省孟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和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课题结构安排及研究方法 |
(一)结构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四、课题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课题研究重点、难点 |
(二)课题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要素分析 |
第一节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背景 |
一、县级市发展现状 |
二、城市规划的考量 |
三、社区档案的内涵 |
第二节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价值 |
一、文化价值 |
二、经济价值 |
三、社会价值 |
第三节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
一、档案建设信息化 |
二、档案建设协同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现状调研 |
一、调研目的 |
二、调研方法 |
三、调研内容 |
第二节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现状调研结果说明 |
一、调研结果分析 |
二、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存在的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优化对策 |
第一节 加强县级市社区档案制度建设 |
一、社区档案管理人员制度建设 |
二、社区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建设 |
三、社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
四、社区档案利用制度建设 |
第二节 丰富县级市社区档案资源建设 |
一、拓宽县级市社区档案资源征集渠道 |
二、挖掘县级市社区档案资源特色 |
第三节 优化县级市社区档案服务建设 |
一、明确服务方向 |
二、完善服务方式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7)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趋势的行动连带 |
(二)现代社会权利本位的价值依归 |
(三)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结构转向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贡献 |
三、研究述评 |
(一)国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逻辑演进 |
(二)国外高等教育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总体图示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思路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校腐败 |
(二)治理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机制设计理论 |
第二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机理剖析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动力系统 |
(一)系统情境的宏观驱动 |
(二)治理网络的开放赋能 |
(三)主体价值的内生激发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控权逻辑 |
(一)高校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
(二)高校权力制约的正当性 |
(三)高校权力惩治的现实性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规则供给 |
(一)生成路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统一 |
(二)规则执行:强制、激励与认同接续 |
四、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行动框架 |
(一)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 |
(二)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 |
(三)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 |
第三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历程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8年:动员群众,思想改造,运动式批判 |
(二)1978-1989年:清理整顿,纠正行风,整风式拒腐 |
(三)1989-2002年:破除垄断,遏制寻租,专项式打击 |
(四)2002-2012年:体系建设,点面结合,系统化惩防 |
(五)2012年至今:顶层设计,聚焦监督,制度化治本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 |
(一)动力转换: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 |
(二)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 |
(三)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 |
(四)行动框架:从运动式为主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经验回视 |
(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机制运行的方向性 |
(二)坚持专业化反腐,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 |
(三)坚持系统化反腐,形成整体性治理格局 |
(四)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推动渐进式治理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探析 |
一、研究设计及实施 |
(一)扎根理论编码方法 |
(二)理论性取样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三级编码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主轴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深层意涵 |
(一)科层治理机制 |
(二)网络治理机制 |
第五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预测问卷设计 |
(三)正式问卷与实证分析 |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
二、理论模型拟合及路径分析 |
(一)结构方程的拟合 |
(二)直接作用下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三)直接作用下的科层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四)中介作用下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的影响探究 |
三、结果与讨论 |
(一)研究假设结果汇总 |
(二)检验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一、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 |
(一)“组织-环境”框架下的“脱耦” |
(二)多层次目标体系的功能冲突 |
二、治理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割裂 |
(一)规制缓和与政府监督博弈失衡 |
(二)低组织化造成社会监督行动局限 |
(三)身份困境导致纪检监督的结构性悖论 |
(四)校内民主监督的“空心化”矛盾 |
三、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弱化 |
(一)治理的公共性欠缺 |
(二)多重关系诱发治理的内卷化 |
(三)路径依赖导致治理工具单一 |
第七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优化方略 |
一、行动者主体性的生态化建构 |
(一)以角色转换优化党委政府控制职能 |
(二)以激励相容强化主体责任 |
(三)以嵌入化激发纪检监督的“结构洞”优势 |
(四)完善基于“日常生活”的实体性师生监督 |
(五)以自主性保障社会主体的参与性 |
二、治理动力集成性的多元化整合 |
(一)权力驱动与权利驱动的互动 |
(二)外部驱动与内部驱动的重构 |
(三)以权威驱动调适利益驱动 |
三、治理过程协同性的动态化平衡 |
(一)高校腐败治理与政府腐败治理的目标协同 |
(二)透明度与回应性的认知协同 |
四、关键影响路径的功能性再造 |
(一)构建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问责机制 |
(二)从数据民主向技术治理进阶 |
(三)一体性推进制度化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学术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与形态演变 |
第一节 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 |
一、司法范式的现代法治语境 |
二、司法范式的现代性内涵 |
第二节 司法范式的形态演变 |
一、自由主义范式的形式司法 |
二、福利国家范式的实质司法 |
三、程序法范式的协商司法 |
第三节 司法范式的演变逻辑及其局限 |
一、司法范式演变的逻辑线索 |
二、工商业时代的司法变迁及其局限 |
三、数字时代司法范式的转型升级 |
第二章 司法范式面临的数字化挑战 |
第一节 司法范式转型的信息化背景 |
一、信息时代的知识状态 |
二、元叙事的消散:信息时代的法治秩序变革 |
三、司法范式转型的困境与机遇 |
第二节 双重空间对司法场域的冲击 |
一、涉网案件管辖制度失灵 |
二、电子证据采信标准缺位 |
三、网络民意对司法逻辑的冲击 |
第三节 平台治理对司法“中心化”的挑战 |
一、自治高效的争议处理 |
二、群策共治的大众评审 |
三、事前预防的技术控制 |
四、激励规训的评分机制 |
第四节 司法智能化的转型张力 |
一、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共享 |
二、从在场交往到远程审理 |
三、从“人与工具”到人机协作 |
第三章 司法范式的智慧化转型趋向 |
第一节 代码识别的自动化规制 |
一、证据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二、诉讼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三、管理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第二节 算法决策的程式化裁判 |
一、证据审查程式化 |
二、准据识别聚焦化 |
三、自由裁量标准化 |
第三节 分众在线的场景化运作 |
一、司法空间脱域化 |
二、司法供给分众化 |
三、司法交涉界面化 |
第四节 智能回应的平台化服务 |
一、诉讼引导智能化 |
二、申请受理移动化 |
三、解纷路径分流化 |
第四章 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重塑 |
第一节 法治范式转型:迈向智慧法治 |
一、法治范式转型的理论基础:反思要素 |
二、智慧时代的社会特性 |
三、开放融合的智慧法治观 |
第二节 司法价值:从场域正义走向数字正义 |
一、立足数字化期待 |
二、建立可视化交互 |
三、面向场景化需求 |
第三节 司法决策:人机协同与融合 |
一、以计算知识填补演绎逻辑 |
二、加强司法人工智能的论证性和可解释性 |
三、明确技术权力介入的边界和尺度 |
第四节 司法功能:数据驱动型纠纷预防 |
一、纠纷预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二、纠纷预防何以可能 |
三、数据驱动型纠纷预防运行机制 |
结语 探索中国特色的智慧司法模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难点与创新 |
1.4.1 研究难点 |
1.4.2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相关概念 |
2.1.1 档案馆危机 |
2.1.2 协同治理 |
2.1.3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 |
2.2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 |
2.2.1 4R危机管理理论 |
2.2.2 协同论 |
2.2.3 治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践行条件与内在逻辑 |
3.1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1.1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
3.1.2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可行性 |
3.2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内在逻辑 |
3.2.1 主体多元:参与力量角色分化 |
3.2.2 互动合作:多元主体关系协同 |
3.2.3 能力协同:治理流程协同管控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面临的困境 |
4.1 多元主体协同结构不均衡 |
4.2 参与主体协作方式不健全 |
4.3 协同能力建设工作不到位 |
4.4 协同治理制度保障不充分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加强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的路径思考 |
5.1 培育多元主体 |
5.1.1 树立档案馆危机多元主体协同意识 |
5.1.2 整合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组织结构 |
5.1.3 优化档案馆危机多元主体权责体系 |
5.2 增强主体协同 |
5.2.1 拓展档案馆危机多元主体参与渠道 |
5.2.2 搭建档案馆危机多元主体协同平台 |
5.2.3 推动档案馆危机多元主体协同关系 |
5.3 提升协同能力 |
5.3.1 推进档案馆危机缩减阶段的常态协同治理 |
5.3.2 扎实档案馆危机预备阶段的协同准备工作 |
5.3.3 加强档案馆危机反应阶段的资源协同配置 |
5.3.4 做好档案馆危机恢复阶段的协同恢复总结 |
5.4 强化协同保障 |
5.4.1 健全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法律法规 |
5.4.2 培养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文化氛围 |
5.4.3 完善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监督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10)数字技术影响公共服务的经济学机理与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解析 |
一、公共服务内涵界定 |
二、数字技术及其影响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公共服务及其创新的研究 |
二、关于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研究 |
三、关于公共服务治理机制的研究 |
四、关于公共服务技术创新的研究 |
五、小结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城市复杂系统理论 |
二、集体行动理论 |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
四、交易成本理论 |
五、新公共治理理论 |
六、小结 |
第三章 数字技术影响公共服务的经济学机理 |
第一节 公共服务的系统特性和解构 |
一、公共服务的系统特性 |
二、对公共服务的系统解构 |
第二节 数字技术影响公共服务的经济学机理 |
一、数字化减少了公共服务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 |
二、网络化提高了公众成功参与集体行动的可能 |
三、智能化降低了公共服务供需匹配的交易成本 |
第三节 数字技术影响下公共服务的发展转向 |
一、公共服务由“单一主导”向“多元互动”转变 |
二、公共服务由“层级管控”向“平台生态”转变 |
三、公共服务由“路径依赖”向“数据驱动”转变 |
四、公共服务由“同质固化”向“情境适应”转变 |
第四章 我国公共服务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建国以来我国公共服务发展的主要阶段 |
一、计划经济时期:单一配给制 |
二、改革开放初期:城乡双轨制 |
三、政府职能转变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我国公共服务发展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
一、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地域差距仍然较大 |
二、公共服务渠道较为单一,公共服务成本居高不下 |
三、公共服务呈现碎片化,跨部门联动协同严重不足 |
四、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多样,供给响应速度相对滞后 |
五、数字化应用实践活跃,缺乏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 |
第三节 我国公共服务发展面临的时代挑战 |
一、公共服务成为破解社会矛盾的关键所在 |
二、公共服务“线上线下”环节亟待深度融合 |
三、“数字鸿沟”可能带来新的公共服务差距 |
第五章 数字技术应用对公共服务效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实证分析的研究假设 |
一、数字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效率具有正向相关性 |
二、信息对称程度对数字技术应用和公共服务效率的关系具有中介作用 |
三、集体行动能力对数字技术应用和公共服务效率的关系具有中介作用 |
四、供需匹配成本对数字技术应用和公共服务效率的关系具有中介作用 |
第二节 解释变量的问卷设计与计算 |
一、问卷设计与测试 |
二、解释变量的计算处理 |
第三节 基于DEA模型的公共服务效率评价 |
一、效率评价DEA模型设定 |
二、效率评价指标数据选取 |
三、数据处理和效率评价结果 |
第四节 变量之间的影响分析 |
一、人口特征与各变量的交叉分析 |
二、北京、上海、广州的数字技术应用及公共服务效率对比 |
第五节 数字技术应用对公共服务效率的回归分析 |
一、二阶结构方程模型设定 |
二、数字技术应用对公共服务效率的影响 |
三、信息对称程度对数字技术应用和公共服务效率关系的中介作用 |
四、集体行动能力对数字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效率关系的中介作用 |
五、供需匹配成本对数字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效率关系的中介作用 |
第六节 实证分析结论 |
第六章 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先行实践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英国:“政府即平台”战略 |
一、建立政府数字服务统筹机构 |
二、倡导开放标准和通用模块 |
三、基于用户需求而不断迭代 |
第二节 新加坡:建设领先的电子政府 |
一、以总体规划为指引,明确愿景目标和战略重点 |
二、采取多层次集成的组织方式,形成强大发展合力 |
三、以对公民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十分注重实际成效 |
第三节 爱沙尼亚:数字上的国家 |
一、兼顾数据互通和数据保护 |
二、私营在线服务与电子政务互促 |
三、重视发展自动化和智能化服务 |
第四节 中国: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 |
一、上海“随申办市民云”APP |
二、广东“粤省事”移动小程序 |
第五节 案例总结与启示 |
一、公共服务创新类型的多样性 |
二、避免分散和封闭式信息系统 |
三、以公民为中心设计服务体验 |
四、以开放式平台构建创新生态 |
第七章 数字技术影响公共服务的实现路径——以雄安新区为场景 |
第一节 公共服务是京津冀协同和雄安新区发展的杠杆解 |
一、基于城市群系统分析雄安新区设立的意义 |
二、公共服务对于雄安新区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
第二节 建设数字孪生城市为公共服务提供了创新条件 |
一、数字孪生城市的提出与概念内涵 |
二、数字孪生城市与传统智慧城市的区别 |
第三节 数字孪生城市背景下公共服务发展的实现路径 |
一、以全面数字化为起点打通城市数据 |
二、将社会“自组织”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
三、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动态学习和适应 |
四、推动公共服务内容模块智能化耦合 |
第八章 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公共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树立“价值共创”公共服务理念,率先推动政府职能和角色转变 |
一、扮演好公共数据信息经纪的角色 |
二、建立与公民的持续互动合作关系 |
三、设立功能集成的数字化建设机构 |
第二节 以数据信息资源为关键纽带,建立激励相容的协同发展机制 |
一、建立数据资源利益共享机制 |
二、建立主体间的责任分担机制 |
三、建立公共服务全时透明机制 |
四、建立低成本的信任生成机制 |
第三节 搭建开放共用的赋能平台,形成动态适应的服务能力生态圈 |
一、提供平台化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 |
二、激励市场提供个性化民生服务 |
三、全方位提高各类人群的数字素养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数字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调查问卷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数字时代的档案原始性问题及其应对(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OAIS的科研项目数字档案长期保存研究[D]. 罗茜. 安徽大学, 2021
- [2]高校通识教育中的设计课程研究:概念、内容与课题方法[D]. 曹勇.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3]数据权利保护的模式与机制研究[D]. 余圣琪.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视域下第二课堂的学生行为研究[D]. 王纲. 电子科技大学, 2021(01)
- [5]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研究[D]. 郭宏泽.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6]我国县级市社区档案建设对策研究 ——以河南省孟州市为例[D]. 花智敏.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7]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D]. 梅士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8]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D]. 帅奕男.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9]档案馆危机协同治理研究[D]. 仝姗姗. 河北大学, 2020(08)
- [10]数字技术影响公共服务的经济学机理与实现路径研究[D]. 周瑜.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