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政府:运行成本太高怎么降?(论文文献综述)
陈敏[1](2020)在《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农村饮水安全是世界性难题,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和各个国家都高度重视。我国也不例外:近40年来先后投资1.5万亿元、新建1100多万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近10亿农村居民。从工程覆盖面看,我国应已全面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但调查和统计显示,情况并不乐观,农村饮水数量上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价格上供高于求、质量上供低于求等矛盾问题处处存在(陈敏,2020)。一方面是有水供给但无人使用,农村地区尤其是南方农村存在大量饮水工程被抛荒,供能闲置50%以上,水利部暗访统计也证实有50%左右的农村饮水工程表现为不可持续;长江水利科学院对重庆试点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评价,只有38.5%达到可持续标准。另一方面是有部分农村居民没有水用或者有人乱用水、浪费水的情况并存,大量农村居民依旧过着喝望天水的生活,包括部分工程覆盖范围的居民,也有居民挥霍着政府提供的福利水、免费水。可见,有工程覆盖≠有产品供给,有供给≠有效供给,百姓有需要≠市场有需求。农村饮水为什么会大量出现“有供有需但非有效”的情况?这是国内外众多专家持久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是有效的农村饮水制度安排?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研究目标有三:一是把握农村饮水供给的变动规律、本质属性、现实需求和阶段性特征;二是明确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安排及其内在机理;三是揭示制约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具体制度因素及其形成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创新思路和具体建议。研究思路是: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农村饮水的产品属性入手,以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明确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总体思路和现实条件为切入点,试图通过构建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分析模型,对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进行检验,对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重要性和制度创新内容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从农村饮水制度设计冲突、农村饮水供给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农村饮水融资投入制度困境等维度,分析相关制度的缺陷及其内在机理,并提出相应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建议,以期为更好地调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克服“泛市场化”“泛公益化”两种错误认识,进而构建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主要结论有:(1)农村饮水安全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应具有优先保障地位(第3章)。通过追溯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历程,并与其他类似公共产品比较分析,可得到农村饮水安全具有基础性和致命性、垄断性和群体性、阶段性和反复性、区域性和差异性、资源性和流动性等本质属性和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供过于求与供不应求交织等阶段性特征,其需求具有钢性强、受众宽、空间大等特点,在农村所有公共产品供给中具有优先地位。(2)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关键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权责范围并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第4章)。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百姓饮水中市场需求部分和基本需求的市场有效部分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法则进行供给;又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兜底保基本民生中作用,对基本需求中的市场失灵部分,应该由政府兜底保障,政府既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缺位。(3)市场失灵是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市场的主体表现(第5章)。通过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推导当前1100多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可能存在的360种市场供需情形中,只有72种市场有效,这意味着理论上农村饮水市场80%会失灵,为政府参与农村饮水供给提供了理论依据。(4)改进和创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是政府当前破解农村饮水有效供给难题的有效途径(第6、7、8章)。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建设时期已经结束,饮水供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已发生深刻变化,通过考察搜集到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的38个农村饮水制度,发现之前以工程为中心、以投资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的农村饮水制度难以适应新矛盾、新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创新建立以分区定性、分段定责、分量计价的农村饮水安全制度体系,包括总供给-总销售制度(CS-CS制度)、阶段水价制度、城乡联动联调水价制度、“双通道”决策制度、专用水票“需求侧”直补制度、内部交叉补贴制度等,释放制度红利、巩固建设成果,既可提高投资效益,又可增强百姓福祉。本文可能的创新点:(1)提出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按照覆盖范围和缺失危害程度标准,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分区(ABCD)设计理论,并发现农村饮水处于A区的优先地位。并按照供需关系和市场原则,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进行分区,划分了市场和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界限,发现农村饮水刚需部分(ac C)在农村公共产品保障中的特殊地位。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有助于回答“农村饮水安全是不是公共产品”“农村饮水为何需要优先供给”“如何厘清市场和政府在供给农村饮水职责的界限”等基本问题。(2)构建融合“价格控制”和“供求干预”为一体的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基于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本文构建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把农村饮水需求分解为基本需求(公益品)和非基本需求(市场产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中的职责边界。这一研究结论可为在减轻政府负担中压实政府责任、在增加企业责任中促进企业发展,把原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独木桥”路径变成“双通道”提供依据。(3)基于“卡尔-希克斯标准”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本文从定性制度、责任制度、融资制度等9个方面,考察了3个层面、38个农村饮水制度的效率,剖析了制度失灵的内在机理,并按照“卡尔-希克斯标准”进行制度改进,创新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回答了“农民可用多少水、交多少费”“政府该尽什么责、补多少钱”等长期困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的基本问题。
邢伟[2](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乔舒悦[3](2020)在《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研究与应用》文中提出我国农村供水工程量大面广,经多年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服务人口达9.2亿人,已经从大规模建设阶段走向建管并重和突出运行管理的新阶段,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是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和可持续的关键。两部制水价通过保证工程稳定回收部分成本,保障工程运行需要的同时,调节用水户的用水习惯,促进节约用水。有助于解决当前农村供水工程中工程供水规模利用率低、用水户浪费用水,水费收入难以维持工程运行需要的难题。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关理论和方法,尚未形成明确的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缺少必要的理论支撑,也造成部分群众对两部制水价不理解不支持等情况。本文基于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现状调研,融合两部制水价理论和用水户可承受能力理论,建立了适合我国农村供水工程的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形成主要成果如下:(1)明确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适用条件。调研农村供水工程分区、分类、不同管理模式下两部制水价应用情况,提出了农村供水工程适合实行两部制水价的量化适用条件:供水规模利用率小于60%的工程,或是服务行政村空心化率大于36%的工程。(2)提出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梳理两部制水价涵义、构成、分类,在基本水费测算中引入ELES模型测算用水户可承受能力,提出基本水费、基本水价、基本水量等测算关键因素的确定方法,提出用水户可承受基本水费和不可承受基本水费两种情况下水价测算方法。(3)进行测算方法验证。以陕西省农村用水户为对象进行测算验证,得出当地用水户对水费基本承受能力为52.5元/人·年,当每人每年基本水费超过此值时,应以其作为上限进行基本水价和基本水量的测算,测算结果符合当前陕西农村供水实际。
吴斌斌[4](2020)在《优化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研究 ——以新余市“颐养之家”建设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江西省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传统家庭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且受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影响,农村居民的养老资源、养老配套都远远落后城镇,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供需矛盾显得尤为突出。为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难题,江西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大批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办法,一些地方政府也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实践探索。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各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本文立足省情,围绕优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这个重大社会课题,以新余市农村“颐养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情况作为参考,分析发现当前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生存能力堪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设施简陋、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以及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普惠性不足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问题的主要成因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理念落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不到位、资金保障不足、专业服务人才短缺。最后,运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提出了优化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对策,包括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切实提高居家养老资金保障,合理设置服务内容,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等,以期能为优化江西省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有益参考。
王晓庆[5](2019)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陕西省杨陵区T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8年2月4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惩处力度,这从国家层面对加强治理基层“微权力”腐败作出了部署。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指通过厘清村级组织、村干部的权力边界,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实现对小微权力有效制约的制度。在“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的牵引下,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乡村治理需求的重要创新。通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能最大程度消除以权谋私的土壤和空间,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但同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运行过程也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本文以陕西省杨陵区T镇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例,采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合作治理理论,对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展开研究,力求提出优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对策建议,以期提高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执行力。本文首先归纳了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内容,通过从村民和村干部两大主体展开调研,分析他们对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评价,从而总结出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成效。其次,本文分别从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乡村治理的运行成本、部分村干部对推行这一制度的积极性不高、对违反该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监督问责不力等方面探讨了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存在的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弹性不足、村干部低待遇与高责任的不匹配、乡村民主法治意识不强。最后,针对这些问题及成因,本文提出了优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对策建议。一是通过动态化管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实施要对接现有乡村治理逻辑、创新信息沟通方式来加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对乡村治理的渗透;二是运用选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开展常态化培训等方式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三是从构建“乡镇-村监委-群众”三级监督体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两方面入手来完善农村基层监管机制。
徐莎莎[6](2019)在《栖霞市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以及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相关要求在我国实施以来,我国基层政治生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基层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已见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在日渐升高,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建设日趋完善。基层行政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此外,随着国家近几年来对于政治体制建设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尤其是“放管服”政策和“阳关政务”建设的提出,这也进一步加深了基层政府进行转型的速度和动力。当下的国家发展,需要基层政府及时转变工作作风,完善职能职责界定,良好的进行职能履行,才能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最为核心和坚定的力量。本文关于栖霞市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状况的研究主要从四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论文的理论奠基及研究总述部分,在这部分的研究中,通过对职能履行、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等概念进行深入的界定及国内外文献的研究总述,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的社会时代背景,阐明本文研究的深层次意义,夯实文章研究的总基调。第二部分为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现状分析,这部分主要采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两种研究方法,从社会管理、经济管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几个角度来深入剖析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现状,发现其在职能履行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第三部分将针对于上部分对于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现状的研究,逐一分析街道办在社会管理、经济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基于职能履行的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以期能够帮助S街道办事处明确其职能定位,解决职能履行不清晰的问题,提升整体职能履行和管理服务能力。
王璟谛[7](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统一有序、社会公平公正、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安排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必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也是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并提出了加大力度支持革命地区、民族自治地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给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是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带来了新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规范的制度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和原来国家战略大局安排,民族自治地区财政经济发展还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主财力还较为薄弱,目前中央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政策还欠稳定欠规范,转移支付力度与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背景下,加强在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文献回顾和收集八个民族省区的财政经济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民族自治地方存在的财政问题开展一定范围的实地调研,从国家治理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财政运行的特殊性进行再认识,按照“理论分析—统计描述—实证分析(案例分析)—改革设计”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体系、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政策、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和债务管理制度等财政体制问题,以及国家的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规建设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本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为:一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和地方税体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和修订,并提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框架(财政收支体系、财政体制、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法律)。二是用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分析,得出受国家发展战略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自身定位不准发展滞后等多重因素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优先于地方组织收入工作。三是论文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体现历史补偿原则,中央和发达地区支持是民族自治地方成功从“输血”转向“造血”的重要保障。四是通过研究中央部委不当政策干预造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案例,得出结论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重赋金、轻赋权的指导思想应该要调整,并进一步指出财政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五是提出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先试先行天然试验区,根据建设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先行全面深化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率先试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构改革,尤其是突破人大机关职能职责的改革,率先推进财政大数据。
高建军[8](2019)在《江阴市某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效能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也越来越大。江阴市某乡镇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集镇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的工业废水,采用A2/O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0000m3/d,排放标准为一级B。根据《水十条》的要求,污水厂排放标准需在2017年底前执行一级A标准。由于污水厂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运行管理等原因,系统脱氮效果差,尤其在低温影响下,随着生物活性的降低,NH3-N和TN出水水质变差,存在不达标现象。本文针对该厂脱氮效果差、出水水质不达标的现象展开研究,对影响脱氮因素逐个排查分析,研究发现原工艺反硝化工艺段功能发挥不正常。为污水厂的稳定运行,拟对本污水厂反硝化工艺段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分析和比选,提出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工程。升级改造根据排查结果,分别从污水厂进水严格管理,调节池清淤、增加推流器,对生化池增加污泥检测设备等强化脱氮效果。对原反硝化池实施改造,加强混合效果,减少短流发生;在二沉池出水后增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并对方案进行比选,最终根据污水厂现状,及运行成本综合考虑,选择规模8000m3,出水标准为5mg/L的方案进行项目实施,通过小试,对投加碳源用量和方式进行了确定;工程安装结束后,对滤池进行接种培菌和设备调试运行。强化脱氮改造结束后,开展了一系列优化运行:继续狠抓进水源头管理,把进水水质指标严格控制在接管标准以内,COD 219747mg/L,TN 17.9654.49mg/L,NH3-N 10.630.1mg/L,SS 84200mg/L,TP 2.098.49mg/L;在不影响排放指标的前提下,降低回流比,节省能耗;对反硝化深床滤池的碳源类型、投加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达到节约的目的。对改造后的污水厂进行了效果分析,尾水均值COD 34.62mg/L,NH3-N 0.70mg/L,TN 5.15mg/L,TP0.15mg/L,SS 4.3mg/L,均小于一级A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达到了改造目标。改造工程共投资1027.9万元,投运后,运行成本增加,在纯过滤模式下增加0.01元/吨水;除磷模式下增加0.03元/吨水;脱氮模式下增加0.49元/吨水;除磷脱氮过滤模式下增加0.51元/吨水;相对于改造前,设施的投运降低了出水水质超标的风险;因为设施的投运,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污水厂高效合格处理了污水,减少了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体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李波[9](2018)在《农村环境治理 ——从管控式治理向参与式治理的转变》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当前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由于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并存,生活污染与生产污染叠加,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嫁,农村地区已经成为环境危害的重灾区和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高发地。因此,探寻有效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农业社会时期家元共同体的乡土性塑造了农村环境自主式治理模式,有效维持了生态系统的平衡。进入工业社会后,伴随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持续渗透,农村环境治理逐渐形成了管控式治理模式。这一模式的实践特征表现为以指标考核为导向的硬任务、以行为限制为准则的硬方式、以政府选择为主导的硬供给。基于河长制治理的实践考察,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呈现出“达标压力型体制”的运作逻辑,即上级党政领导将农村环境治理提升至“中心工作”的政治高度,然后将其作为下级党政领导必须按期达成的“约束性指标”,从而形塑了以各层级、各部门、各区际全员参与的“合力式治理”以及展示政绩和忠诚、保留晋升资格的“资格锦标赛”策略。尽管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弥补了传统科层体制常规化治理的不足,在短期内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治理效果,但是由于该模式过于依赖地方党政领导的政治权威,并且倾向于将权威惯式延伸至对市场和社会的管控中,把社会公众作为管理的对象而非合作的伙伴,不仅容易忽视农民的意愿,损害农民的利益,降低政府的合法性,而且会产生成本过高、资源浪费、治理低效、难以持久等不良后果。基于西方国家环境治理转型的经验借鉴以及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农村环境治理有必要以参与式治理理论为指导,重视挖掘农村社会的内生力量,发挥农民参与的主体作用。而作为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逻辑起点,农民参与又是嵌入在新乡土社会结构中并受到其严重制约的。首先,农民“个体化”以及乡村精英“谋利化”共同加剧了村庄“离心化”趋势,逐渐导致传统“乡村共同体”的解体。农民“集体意识”的消解弱化了农村环境参与的义务感;其次,新中国政权打碎了传统农业社会形成的强自治组织,建立了政社一体化的强管控组织。而在乡政村治时期,从人民公社体制脱离出来的农民却没能实现自组织的理想目标,反而呈现“原子化”的状态,导致分散的农民难以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维护环境公共秩序;再次,新时期农村环境治理主要以“资源下乡”的方式推动的,但是由于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出现淤塞,自上而下的项目资源被乡村精英群体所编织的“分利秩序”瓜分,很难同步实现项目资源有效配置、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活富裕的目标。为此,农村环境治理需要加强乡村社会的内涵建设,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社会组织,重构上通下达的双轨政治格局,从而提高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能力以及有效性。总而言之,只有不断改革政府管控式治理模式,努力优化农民参与的乡土社会结构,才能形成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的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模式,从而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较于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主张政府与农民共同分享环境政策制定、环境资源配置、环境利益分配的权力,以便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公共精神和参与理性,形塑以农民环境利益诉求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有效回应农民理性维护环境权益的现实需求。从实践层面看,推进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路径在于培育农村生态公民,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共识;改进农村环境硬法治理,加强农村环境软法治理;重视社会选择作用,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绩效。
徐娜[10](2018)在《转型期基层治理秩序及其型研究 ——基于湘西W镇的实证调查》文中认为本研究的主题是在“国家与社会”这个核心关系轴下探讨基层治理秩序的型塑机理。相较之下,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微观而系统的基础性治理工程,乡镇政权组织是国家权力扎根基层社会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乡镇基层政权的实际作为在很大程度上关乎国家政权建设及其合法性基础。因此,有关基层治理的观察和研究对于整体性行政改革而言,具有重要的参照价值和现实意义。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阶段,国家权威在逐步下沉的过程中破坏了传统意义上以乡村精英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整合秩序;与此同时,国家层面意图通过自上而下的国家政权建设,重新组织化基层社会秩序,这对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当前的基层治理研究主流观点认为:乡镇基层政权并非是一个典型的科层组织,它同时又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自利性价值取向,基层行政过程中往往会在正式权力资源之外,调动和融合进更多非正式的本土性社会资源。上述观点厘清了施力于基层治理实践的两种核心要素:源自国家的外源性制度逻辑和源自社会的生成性制度逻辑,从而很好地回应了“基层治理实践为何不是按照制度设计的那样”的问题。由此,本研究关注的问题是:国家通过政权建设是否如愿地在基层社会建构起理性化、现代化的治理秩序?基层治理实践的“实然”状态是怎样的,以及基层社会为何会呈现出这样的治理形态?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实然”秩序与行政体制设计的“应然”秩序有着怎样的差异?基层治理秩序与科层体制和基层社会又有着怎样的关联?本研究以新制度主义、场域、惯习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建构“组织场域—制度逻辑—内生性秩序”分析框架,用以分析基层社会治理场域、治理逻辑以及治理秩序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分析框架之中,“组织场域”是指由聚合在一起的组织所构成的一个被认可的制度生活领域,它是“制度逻辑”的实践空间,具有客观性、独立性以及社会历史性等核心特征,基层治理场域主要是乡镇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治理领域;“制度逻辑”是社会行动者在“组织场域”中遵循的各种形式的标准和原则的集合,它为治理实践提供各种依据和合法性基础;“内生性秩序”是社会行动者在“实践”中创造的产物。社会治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秩序建构的过程,治理秩序具有自生自发性、局部性以及权变性等特征。借助上述理论框架,本研究选取湖南省湘西州S县W镇政府作为实地田野调查点,通过对诸多治理实践的描述和分析,阐释转型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秩序的影响要素及其型塑机理。乡镇政府作为我国行政序列的最基础部分,其职能设置、资源结构以及运行机制等结构性特征必然受到国家宏观政治制度和科层管理体制的影响和规约。国家及上级政府确立的组织结构和规则体系不仅从根本上赋予了基层政权以政治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基础,同时为其治理实践提供了各种依据和资源。具体来看,乡镇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处的结构性位置,决定了其“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角色定位和行政职能;国家分税制改革以及财政运作模式决定了乡镇政府的资源禀赋是相对微弱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治理权威和行动能力;压力型体制中国家层面采用“高指标”与“乌纱帽”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督促乡镇政府全力投入基层行政过程之中,以期达到科学、高效治理的目的。由此可见,国家层面旨在通过科层体制内的诸种制度性安排来规约基层行政过程,进而保障治理实践的高效性和稳定性。同时,乡镇政府是一个深入基层社会的行政组织,那些精当地结合了当地社会既往经验、价值观念和伦理规范的治理惯习对基层治理实践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和作用。惯习是预估行为收益和选取行为策略的重要依据,治理惯习帮助基层行政者更好地把握并自动匹配相应的治理情境,进而生成相对稳妥的治理策略。同时,治理惯习使基层行政避免了由于过于强硬和不近人情而遭到来自于基层社会和民众的反抗和责难,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基层行政过程的社会合法性基础。从基层治理实践来看,基层治理场域是一个充斥着多种要素的角力场,其中既有来自于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章等外源性要素,也有来自于基层社会的乡规民约和公序良俗等生成性要素,这些要素之间彼此相互竞争、冲突、叠加,并且共同作用于基层治理实践过程,并由此催生了诸多基层治理领域“名实分离”现象,这构成了社会转型期基层治理情境的常态。由此可见,基层的治理实践呈现出一种权变性的特征,这种权变性赋予基层行政以相当的弹性和空间,基层治理过程中可以整合多重组织目标、诉诸多套规则体系、运用多种治理策略,以缓解和平衡国家行政体系与基层社会之间巨大的张力。在此基础上,在基层治理场域之内生成并塑造了 一种既不同于国家设计规划下的整体性治理秩序,也不同于传统乡土社会秩序的基层治理秩序。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旨在强调:第一,通过对乡镇政权权力运作的诸种影响要素及行动逻辑的考察可知,国家力图建立的现代化公共治理秩序尚未在基层社会得以确立,基层治理场域有其独特的治理逻辑和治理秩序。第二,基层治理秩序的提出,并非是基于国家中心论或是社会中心论的流行假设,而是基于一种内源性的解释路径对于局部治理秩序的考察。基层治理秩序不可能完全被国家意图建构的现代公共行政秩序所同化,更不可能从整体性的科层体制中推断出来,它始终是整体性国家治理秩序的部分的、区域性的和权变性的产物。第三,基层治理秩序的型塑过程中充斥着大量“国家”及“社会”的成分,但它却既不是“国家”更不是“社会”的,国家和社会在基层治理场域中卷入了一种渐进性的互为型塑的关系之中。基层社会治理秩序的塑造和重构,逐渐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第四,对于多重制度逻辑下内生性秩序的关注,实际上是从制度变迁角度进行的考察,而变迁的方向及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类制度逻辑之间相互竞争、相互作用的结果。
二、乡镇政府:运行成本太高怎么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乡镇政府:运行成本太高怎么降?(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框架 |
1.4 数据来源及处理 |
1.4.1 数据来源 |
1.4.2 数据处理 |
1.5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 |
1.5.1 研究重难点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动态、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 |
2.1 研究动态 |
2.1.1 文献综述 |
2.1.2 研究述评 |
2.2 基础理论 |
2.2.1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马斯诺需要层次理论 |
2.3 相关概念 |
2.3.1 农村饮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2.3.2 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
2.3.3 阶梯水价与阶段水价 |
第3章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发展历程及其特征 |
3.1 发展历程 |
3.1.1 安全标准演变历程 |
3.1.2 规划法规完善历程 |
3.1.3 水源管理制度变迁 |
3.2 比较分析 |
3.2.1 与城市饮水比较 |
3.2.2 与农村公路用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供给比较 |
3.2.3 与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类产品供给比较 |
3.3 需求分析 |
3.3.1 基础性需求:刚性强 |
3.3.2 广泛性需求:受众宽 |
3.3.3 发展性需求:空间大 |
3.4 基本特征 |
3.4.1 基础性和致命性 |
3.4.2 垄断性和群体性 |
3.4.3 阶段性和反复性 |
3.4.4 区域性和差异性 |
3.4.5 资源性和流动性 |
3.4.6 分散性和季节性 |
3.5 阶段特征 |
3.5.1 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 |
3.5.2 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 |
3.5.3 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 |
3.5.4 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 |
3.5.5 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 |
3.5.6 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交织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 |
4.1 制度创新的主流目标 |
4.1.1 以居民为中心的制度体系 |
4.1.2 形成闭环的制度体系 |
4.1.3 遵循本质属性、阶段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体系 |
4.2 制度创新的基本方法 |
4.2.1 注重“卡尔多改进”追求效益最大化 |
4.2.2 注重上下结合内外互动体现实用性 |
4.2.3 注重前后比较左右借鉴凸显均衡性 |
4.3 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 |
4.3.1 统一的思想认识 |
4.3.2 扎实的经济基础 |
4.3.3 成功的经验借鉴 |
4.3.4 庞大的工程系统 |
4.3.5 归位的政府职能 |
4.4 制度创新的内部条件 |
4.4.1 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
4.4.2 逐步异化的制度目标 |
4.4.3 非均衡的制度效应 |
4.5 制度创新的考核指标 |
4.6 制度创新的基本设想 |
4.6.1 市场有效的判断标准 |
4.6.2 制度有效的制约因素 |
4.6.3 制度创新的关键问题 |
4.6.4 制度创新的现实局限 |
4.7 制度创新的基本逻辑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市场特征 |
5.1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设计 |
5.1.1 模型选择:三种常见市场分析模型比较 |
5.1.2 模型设计: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 |
5.1.3 模型说明:重要节点和区域 |
5.2 质量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供给-需求分析 |
5.2.1 基本类型 |
5.2.2 有效性分析 |
5.3 价格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成本-收益分析 |
5.3.1 基本类型 |
5.3.2 有效性分析 |
5.4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有效性综合分析 |
5.4.1 模型分析及结果 |
5.4.2 主要特点 |
5.5 调查数据分析 |
5.5.1 抽样调查分析 |
5.5.2 典型调查分析 |
5.5.3 居民反馈数据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设计冲突及创新 |
6.1 制度设计冲突的主要表现 |
6.1.1 产品定性模糊化:混淆不准的定性制度 |
6.1.2 供给质量理想化:高标低配的水质制度 |
6.1.3 供水类型单一化:人畜同饮的供给制度 |
6.2 制度设计失灵的内在机理 |
6.2.1 定性制度失灵分析 |
6.2.2 质量制度失灵分析 |
6.2.3 分类制度失灵分析 |
6.3 制度设计创新的基本思路 |
6.3.1 分区定性制度创新 |
6.3.2 “双通道”决策制度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及创新 |
7.1 制度落地矛盾的主要表现 |
7.1.1 责任落实基层化:“层层下移”的责任制度 |
7.1.2 融资主体空心化:“补助”“配套”的融资制度 |
7.1.3 运行管理公地化:抓大放小的运管制度 |
7.2 制度落地矛盾的内在机理 |
7.2.1 责任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2 融资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3 运管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3 责任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
7.3.1 分段定责制度创新(CS-CS制度) |
7.3.2 创新绩效评价制度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农村饮水安全融资投入制度的两难困境及创新 |
8.1 融资投入两难的主要表现 |
8.1.1 资金分配均等化:数人头的投入制度 |
8.1.2 产品定价市场化:“以水养水”的定价制度 |
8.1.3 运管补贴低效化:逆向刺激的补贴制度 |
8.2 融资投入两难的内在机理 |
8.2.1 投入制度失灵分析 |
8.2.2 定价制度失灵分析 |
8.2.3 补贴制度失灵分析 |
8.3 融资投入制度创新思路 |
8.3.1 “阶段水价”制度创新 |
8.3.2 “需求侧补贴”制度创新 |
8.4 算例 |
8.4.1 现行制度导致工程荒废 |
8.4.2 实行制度保基本运行 |
8.4.3 创新制度多方受益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分区治理是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治理失效的有效方式 |
9.1.2 市场失灵是农村饮水安全市场供给的基本特征 |
9.1.3 统筹推进是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必由之路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和主持(研)课题 |
(2)“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研究与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第二章 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应用现状与适用性条件分析 |
2.1 调研工程概况 |
2.2 调研工程总体水价及水费计收情况 |
2.3 两部制水价在农村供水工程中应用现状调研分析 |
2.4 农村供水工程实行两部制水价的适用条件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两部制水价现行理论与方法分析 |
3.1 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内涵与影响因素分析 |
3.2 两部制水价现行理论与应用形式分析 |
3.3 适宜我国农村供水的两部制水价制定方法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适宜测算方法研究 |
4.1 两部制水价测算公式 |
4.2 影响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的关键要素 |
4.3 测算总体思路 |
4.4 “用水户可承受基本水费”情况测算方法 |
4.5 “用水户不能承受基本水费”情况测算方法 |
4.6 用水量月际变化大时水费计收方法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两部制水价在陕西省农村供水工程测算与验证 |
5.1 测算背景 |
5.2 “用水户可承受基本水费”测算方法验证 |
5.3 “用水户不能承受基本水费”测算方法验证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下步工作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优化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研究 ——以新余市“颐养之家”建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 |
2.1 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 |
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
2.2.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本质属性 |
2.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定位 |
2.2.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表现特征 |
2.3 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渠道 |
2.3.1 公共产品理论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提供理论方法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实现途径 |
2.4 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衡量指标 |
2.4.1 政策供给均等化的衡量指标 |
2.4.2 保障条件均等化的衡量指标 |
2.4.3 服务水平均等化的衡量指标 |
3 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
3.1 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
3.1.1 老龄化形势严峻 |
3.1.2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仍然缓慢 |
3.1.3 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基础 |
3.2 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
3.2.1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 |
3.2.2 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 |
3.2.3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设施简陋 |
3.2.4 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普惠性不足 |
3.2.5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生存能力堪忧 |
4 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4.1 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理念落后 |
4.2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不到位 |
4.3 资金保障不足 |
4.4 专业服务人才短缺 |
5 优化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
5.1 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定位 |
5.1.1 更新发展理念 |
5.1.2 树立法制意识 |
5.1.3 明确多元主体责任 |
5.1.4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
5.2 切实提高居家养老资金保障 |
5.2.1 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 |
5.2.2 推动资金多元保障 |
5.2.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5.3 合理设置服务项目 |
5.3.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
5.3.2 坚持需求导向的原则 |
5.3.3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
5.4 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管理服务水平 |
5.4.1 强化村级组织建设 |
5.4.2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5.4.3 开展“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
5.5 做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1:《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情况调查问卷》 |
(5)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陕西省杨陵区T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成果评价 |
1.3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依据 |
1.3.1 核心概念 |
1.3.2 理论依据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概况 |
2.1 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内容 |
2.1.1 厘清权力清单事项 |
2.1.2 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
2.1.3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
2.1.4 多种方式开展宣传 |
2.1.5 创建典型示范村庄 |
2.2 村民、村干部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效果的评价 |
2.2.1 村民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满意度分析 |
2.2.2 村干部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评价 |
2.3 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成效 |
2.3.1 村干部权力运行规范 |
2.3.2 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 |
2.3.3 服务群众效能提升 |
第三章 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3.1 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存在的问题 |
3.1.1 乡村治理的运行成本增加 |
3.1.2 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
3.1.3 监督问责不力 |
3.2 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产生问题的原因 |
3.2.1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弹性不足 |
3.2.2 村干部低待遇与高责任的不匹配 |
3.2.3 乡村民主法治意识不强 |
第四章 优化T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对策建议 |
4.1 加强清单制度对乡村治理的渗透 |
4.1.1 动态化管理清单制度 |
4.1.2 清单制度要对接乡村治理逻辑 |
4.1.3 创新信息沟通方式 |
4.2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
4.2.1 选齐配强村两委班子 |
4.2.2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
4.2.3 开展常态化培训 |
4.3 完善农村基层监管机制 |
4.3.1 构建三级监督体系 |
4.3.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调查问卷——针对村民 |
附录B 访谈提纲——针对村干部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栖霞市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0.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 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 |
1.1 概念界定 |
1.1.1 街道办事处 |
1.1.2 职能履行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2 善治理论 |
2 S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及职能履行现状 |
2.1 S街道办事处概述 |
2.2 S街道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
2.3 S街道当前职能履行现状 |
2.3.1 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现状 |
2.3.2 经济管理职能的履行现状 |
2.3.3 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现状 |
3 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1 政府权力界定不清 |
3.1.2 财政浪费状况严重 |
3.1.3 市场管理问题频发 |
3.1.4 居民参与主动性较差 |
3.1.5 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
3.2 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政府对治理理念认识不深 |
3.2.2 行政成本控制意识薄弱 |
3.2.3 经济项目规划性弱 |
3.2.4 居民社区归属感弱 |
3.2.5 基层公共服务意识缺失 |
4 优化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的对策建议 |
4.1 建立良好的政府职能履行体系 |
4.1.1 明确政府法定职能 |
4.1.2 创新服务治理理念 |
4.1.3 明晰政府任务分工 |
4.2 完善内部财政制度 |
4.2.1 建立监督管制体系 |
4.2.2 规范决策程序 |
4.2.3 建立科学政府预算方案 |
4.3 良好规划辖区经济发展 |
4.3.1 提高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
4.3.2 合理分配项目财政资金 |
4.4 拓宽居民自治参与渠道 |
4.4.1 唤醒居民主动参与意识 |
4.4.2 提供多样化参与方式 |
4.5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4.5.1 均衡公共服务项目投入 |
4.5.2 发挥社工机构作用 |
5 结语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主要研究范围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4 文献述评 |
1.5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与财政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家治理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3 财政职能划分 |
2.4 民族区域自治与地方财政相关理论 |
2.5 构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再认识 |
3.1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特殊性的再认识 |
3.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3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4 民族自治地方地理生态和历史文化特殊性的再认识 |
3.5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对财政问题的影响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问题分析 |
4.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
4.2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水平分析 |
4.3 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补助收入分析 |
4.4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实证分析 |
4.5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的制度分析 |
5.1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财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
5.2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分析 |
5.3 民族自治地方分级财政体制问题 |
5.4 民族自治地方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5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6 民族自治地方债务管理制度缺失 |
第六章 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
6.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构想 |
6.2 建立并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夯实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物质基础 |
6.3 坚持并完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的财政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关系 |
6.4 .构建现代财政法律体系,提升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治化水平 |
6.5 创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一、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 |
后记 |
(8)江阴市某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效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生物脱氮机理 |
1.2.1 氨化反应 |
1.2.2 硝化反应 |
1.2.3 反硝化反应 |
1.2.4 生物脱氮主要影响因素 |
1.2.5 生物脱氮技术工程应用 |
1.3 国内外生物脱氮发展及现状 |
1.4 课题的目的意义和研究内容 |
1.4.1 课题目的和意义 |
1.4.2 技术路线图 |
1.4.3 课题研究内容 |
第2章 改造前污水厂现状和试验材料方法 |
2.1 整体概况 |
2.1.1 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 |
2.1.2 江阴经济与污水处理发展概况 |
2.1.3 江阴市污水处理存在问题 |
2.1.4 江阴污水处理发展方向 |
2.2 污水厂现状 |
2.2.1 污水处理厂概况 |
2.2.2 污水厂平面布置及主要设施 |
2.2.3 污水厂进出水水质 |
2.3 试验材料与方法 |
2.3.1 分析测定方法 |
2.3.2 水质监测 |
2.3.3 在线仪表及化验设备 |
第3章 污水厂改造前生化脱氮效果分析 |
3.1 污水厂处理工艺分析 |
3.2 污水处理厂脱氮效果数据分析 |
3.3 生化脱氮影响因素分析 |
3.4 污水厂能耗及出水问题分析 |
3.4.1 成本统计 |
3.4.2 出水超标风险应急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强化脱氮升级改造方案及实施 |
4.1 升级改造方案提出 |
4.1.1 进水TN高引起出水不达标 |
4.1.2 利用调节池保证水质水量稳定 |
4.1.3 生化系统污泥浓度的保证 |
4.1.4 对现有反硝化池进行改造 |
4.1.5 增设反硝化深床滤池 |
4.2 反硝化深床滤池改造方案比选 |
4.3 强化脱氮效果改造项目实施 |
4.3.1 调节池的改造 |
4.3.2 污泥回流与浓度控制系统改造 |
4.3.3 原反硝化池改造 |
4.3.4 增建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 |
4.3.5 反硝化深床滤池运行操作 |
4.3.6 反硝化深床滤池试运行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效能优化运行分析 |
5.1 优化运行 |
5.1.1 强化源头管理平稳进水浓度 |
5.1.2 调整污泥回流比降低能耗 |
5.1.3 反硝化滤池碳源的投加管理 |
5.2 改造工程处理效果分析 |
5.2.1 COD去除效果 |
5.2.2 TN去除效果 |
5.2.3 NH3-N去除效果 |
5.2.4 SS去除效果 |
5.2.5 TP去除效果 |
5.3 工程经济分析 |
5.3.1 运行成本分析 |
5.3.2 升级改造总投资 |
5.4 环境效益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农村环境治理 ——从管控式治理向参与式治理的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缘起: 探索农村环境变革之道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文献述评与研究方向 |
第四节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一、技术路线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西方环境治理的转型及其启示 |
一、西方环境威权主义反思与转向 |
二、西方环境民主主义与环境治理 |
三、西方环境治理转型的经验启示 |
第二节 参与式治理: 地方治道变革的新趋向 |
一、参与式治理的理论渊源 |
二、参与式治理的理论诠释 |
第三节 农村环境参与过程的分析框架 |
一、参与式治理运行的CLEAR模型 |
二、农村环境参与过程的内在机理 |
第三章 解构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 |
第一节 农村环境治理的历史变迁 |
一、农业社会时期农村环境自主式治理 |
二、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环境动员式治理 |
三、乡政村治时期农村环境放任式治理 |
第二节 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的根源、特征及评价 |
一、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的制度根源 |
二、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的实践特征 |
三、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的历史评价 |
第三节 达标压力型体制: 农村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运作逻辑 |
一、压力型体制的类型划分 |
二、农村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运作逻辑 |
三、农村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局限困境 |
四、农村水环境河长制治理的变革方向 |
第四章 选择性认同: 农村环境参与的内生力 |
第一节 新乡土时期农村社会“离心化”现象 |
一、谋利型精英: 乡村公共权威的缺失 |
二、个体化农民: 乡村公共责任的淡化 |
三、农村社会“离心化”实质: 互动视角 |
第二节 农村社会“离心化”与农村环境参与失序 |
一、“权威缺漏”与农村环境问题“越级诉求” |
二、“丛林法则”与农村环境资源“公地悲剧” |
三、“人际疏离”与农村环境合作“纽带松弛” |
第三节 选择性认同、社区重建与农村环境参与意愿 |
一、善港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经验 |
三、农村社区认同重构与农村环境参与 |
第五章 组织化赋权: 农村环境参与的行动力 |
第一节 农村社会组织化的演化趋势 |
一、传统乡土时期农村社会的强自治组织 |
二、计划经济时期农村社会的强管控组织 |
三、市场经济时期农村社会的行政化组织 |
第二节 农村环境参与组织化的必然选择 |
一、政治层面: 维护合法环境权益的需要 |
二、经济层面: 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需要 |
三、社会层面: 维持社区环境秩序的需要 |
第三节 组织再造、赋权增能与农村环境参与能力 |
一、善港村环境参与组织化的实践考察 |
二、农村环境参与组织再造的实践逻辑 |
第六章 民主式协商: 农村环境参与的有效性 |
第一节 |
一、协商民主与农村环境参与契合性 |
二、农村环境协商治理的基本理念 |
三、农村环境协商治理的有效条件 |
第二节 农村环境协商治理的制度载体 |
一、农村环境协商治理的内部制度载体 |
二、农村环境协商治理的外部制度载体 |
第三节 民主式协商、双轨政治与农村环境参与有效性 |
一、“双轨政治”模型的时代演化 |
二、“双轨政治”重塑与农村环境参与效力 |
第七章 建构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 |
第一节 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理论内涵 |
一、农村环境管控式治理与参与式治理的比较 |
二、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基本特征 |
三、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现实回应 |
第二节 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实践路径 |
一、培育农村生态公民,提升环境治理集体共识 |
二、改革环境硬法治理,加强运用环境软法治理 |
三、重视社会选择作用,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绩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情况 |
致谢 |
(10)转型期基层治理秩序及其型研究 ——基于湘西W镇的实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研究主题与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梳理与述评 |
一、治理研究层次不断下沉、研究单位不断缩小 |
二、现代科层体制下的基层政权角色及行政特征 |
三、社会治理领域之中的基层权力运作模式 |
四、已有基层治理研究不足 |
第四节 主要概念 |
一、基本概念 |
二、核心概念 |
第五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单位的确定与研究方法的选取 |
二、案例描述 |
三、表述框架及行文思路 |
第二章 基层治理秩序: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基层治理秩序的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中的国家”:国家权力及其限度的考察 |
二、乡域政治:局部治理秩序的生成与建构 |
第二节 “组织场域—制度逻辑—内生性秩序”分析框架的构建 |
一、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组织运行的“名实分离”现象 |
二、组织场域的去制度化过程与行动者惯习系统 |
三、“组织场域—制度逻辑—内生性秩序”分析框架 |
第三章 行政规章:基层治理场域的外源性制度逻辑 |
第一节 位置锁定:科层体制下的客观关系结构 |
一、多级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乡镇基层政权 |
二、行政包干模式下乡镇行政职能划分 |
第二节 资源结构:乡镇治理主体的资源禀赋 |
一、税费改革后日益困窘的基层财政 |
二、乡镇“空巢化”与悬浮型治理 |
第三节 制度规章:整体性压力型行政体制模式 |
一、行政考核激励机制下日益艰难的基层行政 |
二、精准扶贫中精细且严苛的考核体系 |
第四章 治理惯习:基层治理场域的生成性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既往经验:治理主体的历时性实践产物 |
一、实质性传统的现实性价值与意义 |
二、“老赖式”上访及其应对之道 |
三、“花钱买平安”的现实与无奈 |
四、特殊主义的基层行政模式 |
第二节 价值偏好:治理主体的评估标准 |
一、局部负责制与“不出事”逻辑 |
二、基层行政中的认知与价值偏差 |
第三节 乡规民约:治理主体的地方性知识 |
一、传统“荣辱观”与“熟人逻辑”的互动效用 |
二、传统风俗在基层行政中的现实权威性 |
第五章 基层治理场域内多重制度逻辑间的张力与抵牾 |
第一节 基层治理惯习对行政规章的补充 |
一、“集体非理性”与民主评议的失效 |
二、治理惯习指导下对评议结果的“微调” |
第二节 基层治理惯习对行政规章的挤压 |
一、明令禁止下的“选择性公开” |
二、政策脱节下的基层行政实践 |
第三节 基层治理惯习对行政规章的替代 |
一、基层政府:意外事故的“自愿”买单者 |
二、“名实分离”的基层治理过程 |
第六章 基层治理场域内权变性的制度实践模式 |
第一节 基层治理目标的碰撞与整合 |
一、文山会海中基层治理的中心工作 |
二、治理目标自下而上的反控制逻辑 |
第二节 基层治理规则的筛选与杂糅 |
一、基层行政中治理规则的“再决策”过程 |
二、复合规则体系支撑下的基层治理过程 |
第三节 基层治理策略的衍生与固化 |
一、策略主义的基层治理实践 |
二、基层治理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基层治理场域、制度逻辑与治理秩序 |
第一节 基层治理秩序的型塑及其现代化转型 |
一、治理秩序基层化:内生性治理秩序的构建逻辑 |
二、治理的基层化与治理现代化转型路径 |
第二节 多重制度逻辑、制度变迁与内生性秩序 |
一、组织场域的多重制度逻辑与去制度化过程 |
二、权变性制度实践与内生性秩序的衍生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附录 |
四、乡镇政府:运行成本太高怎么降?(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D]. 陈敏. 西南大学, 2020(05)
- [2]“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研究与应用[D]. 乔舒悦.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20(04)
- [4]优化江西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研究 ——以新余市“颐养之家”建设为例[D]. 吴斌斌.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0)
- [5]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陕西省杨陵区T镇为例[D]. 王晓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03)
- [6]栖霞市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研究[D]. 徐莎莎. 山东科技大学, 2019(05)
- [7]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D]. 王璟谛.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8]江阴市某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效能研究[D]. 高建军.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02)
- [9]农村环境治理 ——从管控式治理向参与式治理的转变[D]. 李波.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7)
- [10]转型期基层治理秩序及其型研究 ——基于湘西W镇的实证调查[D]. 徐娜.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5)
标签:民族自治地方论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工程成本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