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持续因特网革命呼吁持久的创新与审慎的规范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李奇[1](2021)在《自媒体传播的伦理失范与规避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国莎莎[2](2020)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形成中的分歧与中国的应对策略》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全球互联网用户规模快速增长,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完善了全球数字服务平台和数字基础设施,从而出现了以电子传输为主要传输方式的数字产品,并随着通过跨境数据传输的数字产品范围不断扩大,全球数字贸易呈现蓬勃发展态势。这一新型贸易模式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的方式和手段,并推动贸易企业的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现有的贸易规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数字贸易的发展,阻碍了跨境数据的流动和云计算提供的服务。然而,目前全球尚未形成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因此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建立迫在眉睫。本文在分析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现阶段数字贸易规则形成过程中的“美式模板”和“欧式模板”。针对“美式模板”,本文主要从《美加墨协定》(USMCA)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相关规则的对比出发分析了“美式模板”的演变,发现基于USMCA的美式模板是对先前数字贸易规则的“重申”、“深化”与“扩展”。针对“欧式模板”,本文发现其规则体系目前并不完善,但主要聚焦于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知识产权保护和视听例外这三大议题。面对欧美形成体现自身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模板的压力,中国也在努力构建“中式模板”,逐渐在多边、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中积极提出中国主张,并努力完善国内法律法规。本文主要从数据垄断与治理、本地化与跨境数据流动、源代码与知识产权保护等三个原则分析了主要国家对数字贸易规则的立场与争议,并对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进行了案例分析。《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是美、欧双方在数据治理方面主要分歧的集中体现。一般而言,加强对数据搜集和管理活动的监管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应把握隐私保护和促进数字创新之间的平衡,并强化对微观数据使用和跨境数据流转的监管。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中国应促进数据自由分享并完善反垄断体系、实施数据分类管理以推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解决中国盗版问题、依托电子商务建立世界电子贸易平台以及参与多边数字贸易规则协商并签订服务贸易协定。
樊婧[3](2016)在《文化产业补贴的国际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国际法视野下,对文化产业补贴问题的探讨可以分别从文化领域、贸易领域和人权领域展开。本文研究文化产业补贴的国际法问题,主要着眼于文化产业补贴与国际法的相符性问题。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这一议题具体包括以下四个具体问题,第一是前置问题——文化产品的定性,其次是核心问题—文化产业补贴的合法条件,再次是例外问题——文化产业补贴的例外规则,最后是宏观上的相关规则之间的冲突及其解决问题。本文第一章对文化产业补贴的基本问题予以阐释。至今,理论和实践中对“文化产业”含义尚未达成一致,具体包括哪些门类亦存在差异。由于“文化”和“创意”原本丰富的内涵,再加上“产业化”,因而更难界定,并且这一概念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变化。因此本文首先对“文化产业”和“补贴”进行了界定,并论述了文化产业补贴的理论依据,这是本文研究的起点。其次,从文化、贸易、人权三个角度系统总结了文化产业补贴规则的国际法渊源,文化领域主要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中成员方实施文化政策措施权利的规范;贸易领域的渊源,主要包括贸易规范中的一般贸易原则对文化产业补贴的规制,以及其中的补贴规范对文化产业补贴的规制;人权领域的渊源主要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规定的文化权利。最后对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这些内容奠定了本文的研究基础。第二章分析了文化产品的定性问题,即对文化产品是属于货物还是服务。由于贸易领域货物与服务补贴规则的不一致,并且界分货物和服务是判断适用何种法律规则的前置问题,因而有必要对文化产品的货物和服务定性问题进行探讨。尽管货物与服务的定性问题不是文化产品独有,但是此进行深入分析会发现,文化产品定性问题较之一般产品的分类更为复杂:文化产品通常具有货物和服务的双重属性,货物和服务的融合现象在文化产品领域更加明显。因而适用一般分类标准即有形性标准,对文化产品来说有失公平。本文提出了现有法律规则框架下的应对策略,并提出了日后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规则的统一这一可能的发展趋势下的建议。第三章研究了文化产业补贴的合法性问题。主要包括三节的内容,由于补贴更多的与贸易相关,因此前两节的内容分别讨论了贸易法视域下货物贸易规则与服务贸易规则与文化产业补贴问题,第三节对文化、贸易、人权规则下文化产业合法补贴的条件进行总结。在文化法视域下,《文化多样性公约》赋予了成员国采取一种相对宽泛的文化补贴的权利,其标准是“直接文化影响标准”,不论这些补贴是给予货物还是服务,给予商品还是生产者,给予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文化产品。贸易法视域下,文化产业补贴的认定、类型及合法的条件问题是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GATT中,需符合国民待遇原则第3.8条例外的条件和《SCM协定》的条件;在GATS中,虽然缺乏如货物贸易领域那样明确的补贴规则,但是应当符合一国在GATS中关于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的承诺,以及考察是否做出了有关文化产品补贴的最惠国待遇豁免的例外。以直接补贴的形式仅仅给予其国内文化产业生产者的补贴,尽管可能对外国同等的生产者造成歧视,可以基于GATT第3.8(b)条的规定而被免责;以间接形式进行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则需要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不能对国内文化产品实施更优惠的税收措施而造成对外国同类产品的歧视。在人权法视野下,《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定对文化产业补贴具有一定的间接规范作用。其中的“表达自由”要求对一国对文化产业补贴措施提出了限制,具体而言,一国在实施文化产业补贴措施时,应当基于相对客观、公正的标准进行,不得通过该措施间接干预公民的表达自由。第四章探讨文化产业补贴的例外规则,是从例外角度看待文化产业补贴问题,按照范围的从大到小,具体包括三种例外形式:一是文化产业的总体例外(cultural industry exception, CIE),二是一般例外规则的例外,三是补贴规则的例外。文化产业补贴的例外规则作为文化产业补贴问题的抗辩理由。本章通过分析,发现了尽管“文化例外”失败,但是“文化产业例外”产生萌芽并在FTAs中发展。指出贸易规则的一般例外规则中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包括公共道德例外和国家珍宝例外。其中,“公共道德”的适用关键在于“必要性”的认定;而“国家珍宝”例外的新发展表明其适用于文化产业核心部门的可能性。第五章论述了文化产业补贴的相关规则之间冲突及其解决问题。面对这些可能的冲突,本研究有必要对相关规则的冲突及其解决做出阐释。就冲突的内容来看,包括管辖权的冲突和法律规则的冲突。而在这些冲突的背后,究其本质,是立法目标的冲突以及不同国家在文化产业领域利益的冲突。本章通过研究发现,对于《文化多样性公约》与人权领域相关公约的关系,公约第2条规定公约的指导原则,明确了公约与人权的关系。对于WTO规则和《文化多样性公约》的关系,通过对争端解决机制的考察可以发现实践中WTO争端解决机制仍然成为当事方最有可能选择的机制;而由于公约第20条规定的模糊性,使得二者的关系不甚明朗,因而文化产业补贴最好的办法依然是遵守贸易协定中的相关规定。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最后着眼于中国视角下我国文化产业补贴与国际法的相符性问题。本章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定义、范围,《《SCM协议》框架下我国文化产业补贴的认定、类型,我国文化产品的货物或服务属性,以及我国在GATS中与文化产业补贴有关的承诺及保留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我国文化产业补贴政策措施的现存问题,部分措施具有构成专向性和可诉性补贴的可能性,甚至构成禁止性补贴。并结合本文的研究成果,从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角度为我国文化产业补贴规则的发展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从国内法角度应当依据我国的国际法义务对相关规则进行清理,分阶段、有步骤地废、改、立;从国际法角度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视野,汲取国外先进经验和我国的教训,争取文化产业例外和文化产业补贴的保留,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适合的国际法环境。
王凤飞[4](2016)在《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电子商务作为我国一种新型的营销管理模式,其运行优势日益凸显,市场交易额突飞猛进,商业效率成倍递增,显示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深刻影响着经济的运行方式和人们的思维模式。然而,不容置否,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我国传统商务的运行模式带来了剧烈冲击,严重撼动着传统商务先前“一家独大”的市场地位,双方的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因此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两者之间是合作还是竞争,以及合作或竞争的发展机理如何已经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课题。论文以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协同发展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宏观经济的视角,研究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两种模式的协同发展。通过考察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联关系,寻求并论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必要性、两者目前协同发展的耦合度以及影响协同发展的具体因素,并对两者协同发展的实现机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首先,对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机制进行基本理论分析。论文综合运用竞合理论、耗散结构理论等来分析掌握两者协同发展在不同条件下涨落、突变、涌现的演化过程及实现机制。理论分析可得:电子商务子系统与传统商务子系统要素间的差异性互动关系是耦合互动的直接原因,两个子系统间的共同作用和相互作用是耦合关系发生的源动力,系统整体与外界能量流、信息流、物流的转换传递与交替循环是系统耦合的驱动力,而且,两个子系统的协同互融模式一定程度上又会加强系统间的联动传递效应。其次,对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必要性从现实需求和博弈模型构建两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发展现状为出发点,分析揭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单独发展模式所存在的弊端和发展瓶颈,从现实需求视角论证了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必要性。之后通过非合作博弈模型和合作博弈模型的比较分析,从实证角度论证了两者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并得出如下结论:如果电子商务系统与传统商务系统采取“排斥”策略,两者都不重视对方利润而进行独立发展,销量总量较协调行动虽有所增加,但相对应边际成本而言,市场价格降低,最终独立策略会因为利益对抗导致双方利益皆受损;而从长期发展的视角以及社会整体的协同角度出发,两种模式协同运作的获利均会高于系统自身占优的排斥策略所带来的收益。因此,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两者的市场行为是可以被协同和预期的,两者协同发展是必要的,并且是可行的。再次,构建了协同发展影响因素的Logit模型对两者协同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用户体验、商品定价、网络安全以及物流配送等方面都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偏好。因此,在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协同发展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对影响两种商务营销模式的显着因素进行宏观统筹协调、区别对待部署,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现实需求,积极构建实体与电商、线上并线下的全面、立体、协同的营销环境。随后根据系统间作用影响的强弱程度,论文将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协同轨迹划分为三个阶段:直接嵌入式的初级耦合发展阶段、交叉融合式耦合成长发展阶段和互促互补式的紧密耦合优化发展阶段,并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对目前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程度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协同度仍处于嵌入式的初级阶段,双方并未实现全方面的合作机制。然后,论文对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协同发展机理利用系统动力学进行仿真实验,仿真结果表明:电子商务子系统与传统商务子系统独立发展的各项指标仿真结果均不敌两者的协同发展模式,两者的整合协同发展模式不仅能有效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提高市场运作效率,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协同发展系统会显示出更加强大的正外部经济效应,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最后,根据以上研究结论,论文对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模式的实现机制进行了探讨,并对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协同发展研究进行了展望。论文的创新点主要有:(1)理论观点创新。论文提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动力是竞合关系,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协同发展会经历竞争→合作→协调的协同过程;电子商务子系统与传统商务子系统要素间的差异性互动关系是耦合互动的直接原因,两个子系统间的共同作用和相互作用是耦合关系发生的源动力,系统整体与外界能量流、信息流、物流的转换传递与交替循环是系统耦合的驱动力。(2)研究视角的创新。论文基于博弈的研究视角对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3)研究方法的创新。一方面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分析法对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运行程度进行剖析;另一方面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对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协同发展进行仿真实验分析。
李胜男[5](2014)在《互联网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中美比较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计算机以及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走入寻常百姓家,电子商务蕴含无限商机;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作为基本要素决定着电子商务的运营能否持续顺畅;资金流顺畅运转是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互联网支付的兴起,疏通了电子商务活动开展过程中资金流环节呈现的问题;网银、第三方支付和移动支付成为互联网支付的主要表现形式,逐步取代传统的现金支付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本文采用了案例分析法,通过对中美互联网支付业务商业模式进行深入剖析,选取中美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中美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所采用的各具特色的商业模式,整合出中美互联网支付业务商业模式之间存在的差异,提出符合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发展的商业模式建议。以期通过本文的研究,为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奠定理论基础,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可得:(1)中国开展网银业务因起步较晚、监管及法规政策尚不健全以及中美经济环境差异较为显着等因素导致中国网银业务尚且存在较多的可供改进之处以及较大的发展空间;其中要特别关注海外市场地拓展。(2)中美第三方支付业务商业模式存在根本性不同:美国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多采取无监管型账户支付商业模式,而中国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多采取监管型账户支付商业模式;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中美网民意识的差距、信用环境的差异以及政策环境的差别等因素导致。(3)中美移动支付业务商业模式都注重开发近场支付NFC,相比较之下中国移动支付业务大多是第三方、金融机构以及移动运营商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合作机构作为辅助角色;并大多选择通过提供资金增值服务,为用户管理闲散资金实现企业与用户的互利共赢。最后,以支付宝钱包为例指出网银、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移动支付机构通力合作的商业模式是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
黄安平[6](2014)在《人权保障视角下的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国际组织的WTO及其成员国在人权文书中体现的习惯国际法规则的约束下都承担保护人权的法律义务。WTO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途径有多种,比较而言,司法模式中灵活解释GATT第20条(a)款公共道德例外条款最具有现实可行性,而且能够实现对基本人权的全面保护,各类人权贸易措施都可以引用该款获得合法性辩护。公共道德例外条款条文简单,含义开放而富有弹性,其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与否完全依赖于WTO争端解决机构对该款的解释和澄清,因此案例实证分析具有重大意义。案例分析最重要理论工具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规定的文本解释法、目的和宗旨解释法以及有效解释法和诚信解释原则等国际法的习惯解释规则。本研究以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为中心,得出以下四个重要创新性结论:第一,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范围涵盖人权贸易措施。根据WTO司法实践,参照其他国际仲裁机构的判决,公共道德的性质决定其内容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变,而且WTO成员方有权单独界定各自公共道德的内容和范围。因此可以说认定公共道德的内容可以随着时间和国别的不同而不同,人权完全可以被纳入到公共道德的范畴。另外,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分析公共道德的通常意义、目的宗旨和上下文,GATT起草的历史资料,参照学理分析,公共道德保护的社会利益也包含人权。第二,国际人权法对公共道德例外条款解释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WTO争端解决机构适用之法以涵盖协定为主,包括国际人权法在内的一般国际法实体规则除非构成习惯法,否则都不可以直接适用;但是,解释之法不同于适用之法,WTO解释之法范围更广,包括国际人权法在内。WTO条约解释采用客观解释方法,注重文本的客观含义,含义模糊的概念如公共道德等可以与时俱进赋予人权涵义。第三,因为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在境外,人权贸易措施具有域外管辖的特点,但是以合法国家利益为连接点,仍然可以适用公共道德例外条款为之合法性辩护。WTO并没有明确的规则界定域外管辖的合法性,争端解决机构也没有明确表明意见。根据国际法的一般理论以及国家实践,因为人权义务的普世特点,各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具有合法国家利益,这也是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项下人权措施域外管辖的合法性依据。第四,人权贸易措施可以通过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必需性”检测和引言的非歧视检测。只要设计合理,尊重国际人权法关于贸易制裁措施的一般程序要求,遵守WTO司法实践中上诉机构提出的程序性方案,定向和半定向制裁措施都可以通过“必需性”检测和引言的非歧视检测。全面制裁措施没有豁免与侵犯人权无关的企业和产品,可能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不能引用公共道德例外条款获得合法性辩护。
范硕[7](2013)在《基于中美对比的食品安全管制研究》文中提出食品安全管制是现代政府管制的重要领域之一,也是世界性的政府管制难题。政府管制源于19世纪末期美国的反垄断管制和经济性管制。随着现代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负面影响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严峻问题,政府管制随之扩展到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职业安全等社会性管制领域。在经济管制不断放松的新自由主义浪潮下,社会性管制反而在不断强化。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单纯是社会矛盾问题的体现,更是政府管制绩效高低的体现。本论文认为,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并不在于政府管制的建立或加强,而在于管制体系本身的改良。本文旨在对中美两国正在实施的食品安全政府管制,进行较为系统的实证对比分析。之所以选择美国作为参照系,是因为美国是最早建立政府管制的国家,也是最早建立食品安全管制、并且管制较为有效的国家。本文基于中美对比视角研究两国政府管制的客观差异性,并非要强调中国与美国的差距,或者中国需全盘照搬美国的管制制度安排。而是要跳出基于中国研究中国问题的就事论事局限性,通过中美对比视角来发现以往政府管制研究难以涉猎的研究方向。本文基于两个国家管制制度安排的差异性来选取研究的具体方向。为何在同一个政府管制领域里,中美两国会出现不同的制度选择?每一种选择的背后一定存在着原因,也一定存在着由不同选择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本文之所以选取管制制度演进、管制权力的制衡性、管制利益冲突、管制对象的选择偏好及其激励约束机制、管制的合作化、管制的市场化上述几个研究方向,正是由于中美两个国家在上述几个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管制权力的制衡性是确保管制机构充分发挥职能的制度基础。权力的制衡性体现在权力特殊性与权力约束性之间的相互平衡。美国管制机构权力的特殊性表现为集“准立法权”、“行政权”、“准司法权”三权于一身;权力的独立性表现为相对独立于总统或所属内阁部。中国管制机构的权力既没有特殊性、独立性,也欠缺严格的法治约束,因此管制机构权力的随意性较大、不可预见性较强。管制利益冲突是引致管制俘获的直接原因。美国的食品安全管制在其市场前准入环节和市场后监督环节都可以引起巨额的财富效应。美国政府管制的潜在利益冲突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但正是由于管制利益冲突的公开化,才使得美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利益冲突的制约防御机制。中国政府管制利益冲突的存在却处于比较尴尬境地,管制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形成机理、影响力等并未形成公开化的理论研究。中美两国在食品安全管制对象、管制方式的选择上也大相径庭。我国食品安全的市场前管制程序复杂、管制成本高昂,而美国市场前管制步骤简单、管制成本低廉,甚至几乎不存在市场前管制。我国食品安全的市场后管制手段简单、企业可以预知,而美国市场后管制不确定性强、管制手段较为复杂。之所以出现管制的不同选择偏好,是因为背后隐藏着做出选择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管制成本支付来源对管制对象的选择形成了激励效应:管制的免费供给,决定管制机构难以将企业作为市场前管制的对象。另一方面,管制科技水平对管制对象和方式的选择形成了约束效应:高水平的信息甄别能力,决定管制机构偏好于选择以新型产品或产品成分作为市场前管制的对象。政府管制的合作化可以产生正向经济效应。一方面,可以节约政府管制的财政支出;另一方面,由于管制分权化而引入了社会资本,给予社会资本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美国食品安全管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大学”、“政府—大学—企业”的合作模式。中国食品安全管制完全由政府垄断,并没有与其他机构合作实施管制,原因在于缺少管制合作化的动力和土壤。政府实施食品安全管制的初衷是减少食品质量信息的不对称。然而,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信息甄别服务却并非一定要由政府亲自提供,而是可以由数量众多的、充分竞争的市场化主体来提供。政府垄断信息甄别服务,一方面影响结果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导致消费者难以接触到信息甄别服务。尤为重要的是,政府垄断信息甄别服务将导致管制机构从中牟利,进而形成部门利益。相反,若由市场来提供信息甄别服务,可以促进产业竞争力、形成均衡价格和技术进步。因此,信息甄别服务的提供最好交由市场化的第三方独立组织来提供。中美两国在此同样存在巨大差异。实证对比中美食品安全管制的差异性,并非本论文的研究目的,而是研究方法。差异性本身并不代表孰优孰劣。通过进一步分析差异性背后的原因和差异性引起的经济效应,从而探讨中国食品安全管制改革乃至政府管制改革的新理念,才是本论文的研究意义所在。经研究认为,应从管制的免费供给、科技性公共服务的提供、技术类管制的去官僚化、信息甄别服务的市场化、建立“管制管制者”机制几个主要方面重新审视中国食品安全管制乃至整个政府管制体系的改革方向。
王灵芝[8](2010)在《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分析及引导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注重分析网络舆情”。这是党面对新形势新阶段做出的重要决策,要求全党要高度重视舆情的研究工作。舆情研究是一个新的亟需开拓和建设的重要学术领域。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高校大学生是网民中对社会热点现象反映最为活跃、最为积极、最为敏感的重要群体,极易通过互联网对一些社会焦点和热点问题表达自己的看法。如果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重视或延误解决,就可能在网上形成炒作,个体情绪可能传染到群体,演变为群体的不满情绪,激化矛盾,爆发形成网络舆情。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作为社会舆情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并影响着一定范围的社会舆情的生成与发展。因此,加强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研究,重视校园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管理和引导,建立健全高校网络舆情机制,必将对校园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对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研究需要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方法,同时更需要在创新中建立自己的理论和方法。本研究在辩证唯物论基本方法基础上,将理论研究、实证分析和系统分析相结合,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舆论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知识,结合高校实际,对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及引导机制进行了系统地论述、分析和研究。本研究对民意、舆情、舆论、网络舆情的概念和涵义进行了系统地梳理,对高校及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做了界定。从关于舆情研究的理论渊源及网络舆情分析引导的理论入手,论述了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形成的客观和认识论两方面的因素,通过对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现状的调查,分析了其形成的因素及现实原因,指出了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内容、特点,揭示了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变动的传播规律和涨消规律。在论述高校网络舆情的主客体关系及本质特征的基础上,认为网络舆情空间由“硬空间”和“软空间”构成,而“软空间”里主要有秩序规定、角色规定、目标规定和部分民族文化传统等制约因素。着重对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信息的汇集与整理、分析与研判、内容管理进行了探索,认为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应遵循“以人为本”、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舆情疏导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采用思想政治教育的疏导教育、比较教育、典型教育、激励感染等一般教育方法和预防教育、心理咨询、思想转化等特殊教育方法。最后重点建立了协调、交流、网络舆情管理保障、舆情信息汇集和反馈、舆情危机应急预警和处理等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研究的创新点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并借鉴心理学、舆论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和知识对高校学生网络舆情进行研究;通过实证调查和分析,揭示了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现状、形成原因、“空间”构成和变动规律;通过研究建立起一套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陈治[9](201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媒体体育宣传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媒体体育宣传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媒体的宣传价值和体育特有功能的契合是其发展的基础。对其开展研究是新闻传播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作者采取文献法、专家访谈法搜集媒体体育宣传发展的历史材料;运用逻辑推理、内容分析、个案分析等方法进行解析;从多学科结合的角度对其发生、发展过程作全面的梳理,以期在了解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鉴往知来,揭示其本质和规律。作者指出,媒体体育宣传是指媒体机构运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传播体育事实,以一定的观念来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动的传播活动;认为需以时间为纵轴,以媒体体育宣传的五大操作化维度为截面来考察其演进及所涉及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媒体有其不同的发展轨迹。改革开放之初,广播是媒体体育宣传的主导形态;九十年代后电视的普及推动它的发展;进入新世纪,网络的兴起使其面临机遇和挑战。报纸作为媒体体育宣传的重要阵地,以其宣传报道的深度优势,在媒体体育宣传领域占据重要地位。爱国主义始终是媒体进行体育宣传时的基本价值取向。到九十年代,中国媒体和体育实行市场化操作,媒体体育宣传开始认同合理的市场利益。进入历史新时期,媒体体育宣传围绕奥运充分体现其人文价值取向。我国媒体体育宣传的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在媒体体育宣传中宣传对象在体育宣传活动中的主动意识不断加强,从被动参与逐渐发展至主动参与。我国体育健儿在各类重要体育赛事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媒体体育宣传报道兴起;90年代后,体育的市场化尝试和媒体技术的发展实现了媒体体育宣传的突破;进入新世纪,中国体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媒体体育宣传围绕奥运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的策略和技巧逐渐丰富。形象构建由“民族英雄”转向“平民偶像”;宣传策略由“刚性说教”转向“柔性娱乐”;宣传形式由“硬新闻”转向“软新闻”;宣传渠道由“单一有限”转向“多样融合”。媒体体育宣传的制度变迁在政府与媒体的博弈、利益的驱动、市场的竞争和技术的推动下进行,制度变迁既是其发展的原动力,又是其在市场化背景下实现突破的关键所在。作者从六个维度对08奥运会的媒体体育宣传进行了分析;认为在全球化语境下对媒体体育宣传规律的正确认识带来了发展机遇,同时,多元化价值观的冲击也使其面临挑战;提出了提高媒体体育宣传效果的途径。
杨同毅[10](2010)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生态学解析》文中研究指明高等学校是一个生态系统,人才培养就是学生这一生命主体在高等学校这一特定环境中的生态发展过程,人才培养质量就是学生这一生命主体与其所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人才培养质量的生态学解析,就是借用生态学理论和方法论原则,运用其所确立的研究视角,以学生生命的充分发展为目的,从个体、群体、群落、生态系统各个层次之上,以课堂环境、专业环境、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为纵向尺度,以课程生态、专业生态、师资生态、管理制度生态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环境对于人才培养质量的影响,探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路径方法。以生态的视角,课程是学生的“食物”组分,课程结构就是“食物”结构,教师、学生、社会通过课程形成生态链条,实现生态循环。在知识传递过程中存在着能级衰减,人才培养质量最终取决于学生的“净次级生产量”,即能够为社会利用的知识,因而,教师是主导因素,学生是关键因素,社会需要是课程选择的重要依据。在社会环境作用下,课程结构正在发生演化,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也在发生改变,增加课程数量,变革课程结构,提高课程转化效率,和谐课堂关系,开发学生学习能力,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专业是同“种”学生的集合,是“种群”,专业体系是“群落”。专业生态位、专业规模与环境容纳量、专业内外的竞争与种群波动、专业体系的多样性发展,都对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竞争是专业间和专业内学生间生态位分化和协同进化的促进力量,竞争导致了非均衡发展和多样性发展。合理规划,采取“有计划”的投入方式,保持资源投入的生态弹力,促进环境异质化,扶持新的优势专业发展,等等,都是提高专业适合度、促进专业多样性发展和环境优化、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有效策略。教师与学生是一种共生关系,教师是最重要的质量资源。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一个生态演化过程,演化动力来自于教师内在的发展需要和外部环境压力,通过竞争发生作用。教师队伍的结构隐含着复杂的生态格局和演化信息。教师流动是保持教师队伍活力的前提,但断层演替会导致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下降和学校学术地位降低。因此,要建立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其他人员的协同进化机制,形成有力于教师发展的校内政策,保持教师队伍稳定,实现教师队伍结构和功能优化。而且,要建立合理规范的教师流动机制和资源补偿机制,保护欠发达地区、低层次高校的合法权益,维护高等教育系统的生态稳定与平衡。教学管理制度通过规约教师与学生的行为、协调教学活动中的各种关系、控制教学活动的运行过程,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制度结构要素完整和要素功能协调是管理制度功能实现的基础。教学管理制度受到学校制度环境和社会制度环境的制约,在校内,需要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制度建构原则和“办学理念与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校其它管理制度”的制度建构路径,在内外制度的关系上,应赋予高校制度创新的生态空间,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渠道和协同进化的制度演化机制。政府应协调高校与社会的关系,为人才培养创设有利的社会环境。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是一个人工生态系统,也是一个非完全系统,因而,需要采取生态保育与优化策略,即通过人为干预,协调高等学校内部各生态主体之间、高等学校与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生态系统内各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方式,调控生态系统的能量流、物质流、信息流,保持生态系统的和谐、平衡、稳定,促进生态演化与发展,保证生态条件资源的丰富度和环境的生态承载力,为人才培养及其质量实现创造优质的生态环境。高等学校要从教学条件、课程、专业、师资队伍、管理制度、思想文化等方面进行环境建设,以生态监测与评价为主多种手段并用,立足于本校的现存结构基础,制定政策、实施干预,以使学生能够在优质的生态环境中获得高质量的发展。
二、可持续因特网革命呼吁持久的创新与审慎的规范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可持续因特网革命呼吁持久的创新与审慎的规范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2)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形成中的分歧与中国的应对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数字贸易的演变历程和理论归纳 |
1.2.2 关于数字贸易规则分歧的相关讨论 |
1.2.3 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面临的问题 |
1.3 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结构安排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概况及规则形成的进展 |
2.1 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概况与基本格局 |
2.1.1 全球数字贸易总体状况 |
2.1.2 美国数字贸易居世界首位 |
2.1.3 欧盟数字贸易继续扩张 |
2.1.4 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潜力大 |
2.2 主要国家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现状与进展 |
2.2.1 美加墨协定基础上的“美式模板” |
2.2.2 聚焦于三大议题的“欧式模板” |
2.2.3 基于电子商务规则的“中式模板” |
第3章 主要国家制定数字贸易规则的立场及分歧 |
3.1 数据垄断与治理原则的争议 |
3.1.1 数据垄断的表现与界定分歧 |
3.1.2 美国与欧盟数据垄断治理的差别 |
3.1.3 数据垄断行为对中国反垄断法的挑战 |
3.2 数据存储与跨国流动原则的立场之争 |
3.2.1 数据“本地化”存储原则引发的争论 |
3.2.2 主要国家构建数据跨境流动政策的立场分歧 |
3.2.3 数据跨境流动领域国家间主权冲突问题凸显 |
3.3 源代码与知识产权保护原则之争 |
3.3.1 国际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的原因 |
3.3.2 对开放源代码和网络侵权责任主体的争议 |
3.3.3 知识产权侵害救济 |
第4章 数字贸易的安全边界之争:基于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案例分析 |
4.1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推出的背景 |
4.1.1 欧盟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中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 |
4.1.2 欧盟数据市场面临着来自美国和中国的竞争压力 |
4.2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
4.2.1 加强个人数据确权 |
4.2.2 明晰安全责任边界 |
4.2.3 强化数据资源监管 |
4.3 案例总结及平衡数据安全与发展数字贸易的启示 |
4.3.1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折射美欧对数据治理的分歧 |
4.3.2 加强对数据收集和管理活动的监管至关重要 |
4.3.3 应把握隐私保护和促进数字创新之间的平衡 |
4.3.4 应强化对微观数据使用和跨境数据流转的监管 |
第5章 主要结论及中国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策略 |
5.1 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 |
5.2 中国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应对策略 |
5.2.1 促进数据自由分享并完善反垄断体系 |
5.2.2 实施数据分类管理以推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 |
5.2.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解决中国盗版问题 |
5.2.4 依托电子商务建立世界电子贸易平台 |
5.2.5 参与多边数字贸易规则协商并签订服务贸易协定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文化产业补贴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化产业补贴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文化产业补贴界定 |
一、文化产业 |
二、补贴 |
三、文化产业补贴的原因 |
第二节 文化产业补贴的国际法渊源 |
一、国际文化法渊源 |
二、国际贸易法渊源 |
三、国际人权法渊源 |
第三节 文化产业补贴的相关国际法问题 |
一、文化产品的定性 |
二、文化产业合法补贴的条件 |
三、文化产业补贴的例外规则 |
四、文化产业补贴规则的冲突及其解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文化产品的定性 |
第一节 文化产品定性问题的提出 |
一、文化产品定性的争议 |
二、文化产品定性的必要性 |
第二节 文化产品定性的标准 |
一、定性的一般标准 |
二、文化产品定性的标准 |
三、文化产品定性适用一般标准的评述 |
第三节 文化产品定性对规则适用的影响 |
一、GATT与GATS的重叠适用 |
二、重叠适用引发的解释问题 |
三、对重叠适用的评述 |
第四节 文化产品定性的反思 |
一、文化产品定性争议的分析 |
二、文化产品定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文化产业补贴的合法性 |
第一节 文化产业货物贸易补贴 |
一、文化产业补贴的认定 |
二、补贴的类型与文化产业补贴 |
三、GATT国民待遇原则与文化产业补贴 |
四、GATT最惠国待遇原则与文化产业补贴 |
第二节 文化产业服务贸易补贴 |
一、服务贸易补贴规范与文化产业 |
二、GATS国民待遇原则与文化产业补贴 |
三、GATS最惠国待遇原则与文化产业补贴 |
第三节 文化产业合法补贴的条件 |
一、符合《文化多样性公约》规定的文化产业补贴 |
二、符合WTO规则的文化产业补贴条件 |
三、符合人权法要求的文化产业补贴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文化产业补贴的例外规则 |
第一节 文化产业例外 |
一、WTO规则中“文化例外”的提出和失败 |
二、USCFTA和NAFTA规则中的“文化产业例外” |
三、RTAs和FTAs中关于文化产业例外的新发展 |
第二节 贸易规则中的一般例外条款 |
一、文化产业与一般例外条款 |
二、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可适用性 |
三、国家珍宝例外的可适用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文化产业补贴相关规则的冲突及其解决 |
第一节 冲突的表现和实质 |
一、冲突的表现 |
二、冲突的实质及原因 |
三、冲突解决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争端解决管辖权的冲突与解决 |
一、国际争端解决管辖权冲突的协调方法 |
二、RTAS与WTO规则中的管辖权条款 |
三、WTO规则与《文化多样性公约》中的管辖权条款 |
第三节 法律规则的冲突与解决 |
一、冲突条款的方法 |
二、后法原则 |
三、特别法优先 |
四、法律解释的方法 |
五、协调合作的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际法视野下我国文化产业补贴制度的反思 |
第一节 我国文化产业补贴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一、文化产业补贴制度的现状 |
二、文化产业补贴措施的定性问题 |
三、文化产业补贴的合法性问题 |
四、文化产业补贴的例外规则 |
第二节 我国文化产业补贴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国际法层面的完善建议 |
二、国内法层面的完善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表:我国文化产业补贴相关政策汇总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 |
二、英文文献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4)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Extended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与辨析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2 文献综述 |
2.1 电子商务的研究现状 |
2.2 传统商务的研究现状 |
2.3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关系的研究现状 |
2.4 研究现状评价 |
3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基本理论 |
3.1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系统特性 |
3.2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理论基础 |
3.3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系统演化机理 |
3.4 本章小结 |
4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
4.1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现实需求 |
4.2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作用机理 |
4.3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必要性博弈论证 |
4.4 本章小结 |
5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问题描述及研究视角 |
5.2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影响因素Logit模型设计 |
5.3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影响因素Logit模型的回归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的耦合度分析 |
6.1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系统耦合特性 |
6.2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系统耦合轨迹 |
6.3 耦合度模型及方法选择 |
6.4 产业视角的关联模型分析 |
6.5 行业视角的关联模型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7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系统建模与仿真 |
7.1 系统动力学概要 |
7.2 电子商务子系统SD模型构建 |
7.3 传统商务子系统SD模型构建 |
7.4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系统模型构建 |
7.5 仿真结果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结论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 |
8.4 后续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互联网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中美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
1.1.2 互联网支付的兴起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商业模式 |
1.2.2 互联网支付 |
1.3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3.1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网银业务商业模式的中美比较研究 |
2.1 美国网银业务概述 |
2.2 美国网银业务商业模式的案例分析——以花旗银行网上银行为例 |
2.2.1 花旗银行网上银行的目标客户 |
2.2.2 花旗银行网上银行的主营产品或服务 |
2.2.3 花旗银行网上银行的盈利模式分析 |
2.2.4 花旗银行网上银行的经营战略 |
2.3 中国网银业务概述 |
2.4 中国网银业务商业模式的案例分析——以招商银行网上银行为例 |
2.4.1 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目标客户 |
2.4.2 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的主营产品和服务 |
2.4.3 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盈利模式分析 |
2.5 中美网银业务商业模式的异同分析 |
第三章 第三方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中美比较研究 |
3.1 美国第三方支付业务概述 |
3.2 美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案例分析——以Paypal为例 |
3.2.1 PayPal支付流程 |
3.2.2 PayPal目标客户 |
3.2.3 PayPal盈利模式分析 |
3.2.4 PayPal合作伙伴计划 |
3.3 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主要商业模式的概述 |
3.4 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案例分析——以支付宝为例 |
3.4.1 支付宝的目标客户 |
3.4.2 支付宝的支付流程 |
3.4.3 支付宝的主营产品或服务 |
3.4.4 支付宝的盈利模式分析 |
3.4.5 支付宝及其合作伙伴 |
3.5 中美第三方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差异分析 |
3.5.1 网民意识的差距 |
3.5.2 信用环境的差异 |
3.5.3 政策环境的差别 |
第四章移动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中美比较研究 |
4.1 美国移动支付业务概述 |
4.2 美国移动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案例分析——以谷歌钱包为例 |
4.2.1 谷歌钱包的支付方式 |
4.2.2 谷歌钱包的主营产品和服务 |
4.2.3 谷歌钱包的盈利模式分析 |
4.2.4 谷歌钱包的现存问题 |
4.3 中国移动支付业务主要商业模式的概述 |
4.4 中国移动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案例分析——以中国移动和包为例 |
4.4.1 中国移动和包的支付方式 |
4.4.2 中国移动和包的主营产品和服务 |
4.4.3 中国移动和包的盈利模式分析 |
4.4.4 中国移动和包的合作伙伴 |
4.5 中美移动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异同分析 |
第五章 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未来发展的商业模式建议 |
5.1 支付宝钱包的主营产品和服务 |
5.2 支付宝钱包的合作伙伴 |
第六章 结束语 |
6.1 论文总结 |
6.2 本文的不足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人权保障视角下的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课题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课题研究的关键性问题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WTO公共道德条款及其人权内涵 |
第一节 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概述 |
一、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概念与特点 |
(一)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概念 |
(二)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特点 |
二、公共道德例外项下人权贸易措施的基本特征 |
(一)域外管辖 |
(二)PPM属性 |
(三)单边主义 |
第二节 公共道德的内涵解析 |
一、WTO公共道德内涵的司法实践 |
(一)美国博彩案评析 |
(二)中国出版物与视听产品案 |
(三)欧盟海豹案 |
二、公共道德内涵解释的学理分析 |
(一)原旨主义与演进主义 |
(二)单边主义与普遍主义 |
三、公共道德范围的限制 |
(一)政策目标的重要性 |
(二)显着数量的人群 |
(三)证据类型 |
第三节 公共道德的人权内涵 |
一、通常意义 |
(一)公共道德的文本含义 |
(二)国际人权法中的公共道德 |
二、目的、宗旨和上下文分析 |
(一)目的和宗旨 |
(二)上下文 |
三、补充资料及学理解释 |
(一)公共道德例外起草的准备资料 |
(二)“公共政策”(ordre public)作为补充解释方式 |
(三)其他国际机构的意见 |
(四)学理解释 |
第二章 WTO公共道德例外与人权保护关系 |
第一节 WTO促进人权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WTO人权保护的必要性 |
(一)WTO保护人权的法律义务 |
(二)贸易与人权紧密相关 |
(三)人权保护与多边贸易相互促进 |
二、WTO促进人权保护的文本依据 |
(一)WTO宗旨与人权 |
(二)WTO一般例外条款 |
第二节 WTO促进人权保护的路径分析 |
一、立法模式与司法模式 |
(一)立法模式 |
(二)司法模式 |
二、公共道德例外条款保护人权的可行性 |
(一)司法模式优于立法模式 |
(二)公共道德例外条款保护人权的优势 |
第三章 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法律适用与人权 |
第一节 WTO的适用之法 |
一、WTO“适用之法”的法理争议 |
(一)并入说 |
(二)自足说 |
二、WTO适用之法分析 |
(一)主要适用涵盖协定 |
(二)国际法原则和习惯法规则作为补充 |
(三)WTO之外条约法不能直接适用 |
第二节 WTO条约解释之法 |
一、WTO条约解释之法的法理分析 |
(一)“条约当事国说”与“争议当事国说”之争 |
(二)WTO应采用客观文本解释法 |
(三)WTO条约解释实践分析 |
二、人权法在公共道德例外条款解释中的适用 |
(一)人权法适用于WTO条约解释的合法性分析 |
(二)人权法对公共道德例外条款解释的影响 |
第四章 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适用范围 |
第一节 GATT第20条适用的条约范围 |
一、GATT第20条适用于入世议定书的司法实践 |
(一)GATT第20条与《中国入世议定书》第 5.1 段 |
(二)GATT第20条与《中国入世议定书》第 11.3 段 |
二、GATT第20条对其他货物贸易多边协定的适用 |
(一)GATT第20条适用于其他协定的法理分析 |
(二)GATT第20条适用于对其他协定的示例分析 |
第二节 GATT第20条域外管辖争议的国际法解析 |
一、GATT第20条域外管辖争端案例 |
(一)金枪鱼案 |
(二)美国海虾案 |
(三)其他案例 |
二、GATT第20条域外管辖法理解析 |
(一)文本分析 |
(二)上下文分析 |
(三)目的与宗旨分析 |
(四)谈判准备资料分析 |
(五)其他国际法案例 |
第三节 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域外管辖的法理依据 |
一、公共道德例外域外管辖权的国际法分析 |
(一)域外管辖权的一般国际法理论 |
(二)对抗措施的域外管辖分析 |
二、公共道德例外项下域外管辖的依据 |
(一)公共道德措施的地域范围 |
(二)公共道德例外措施的PPM属性与域外管辖权 |
第五章 WTO公共道德例外的“必需性”标准 |
第一节 公共道德例外条款适用的先决问题 |
一、举证责任 |
(一)GATT第20条的举证责任 |
(二)必需性标准的举证责任分担 |
二、适用步骤 |
(一)GATT第20条的适用步骤 |
(二)必需性标准的适用步骤 |
第二节 “必需性”标准的司法实践 |
一、最低程度贸易限制标准 |
(一)最低程度贸易限制标准的司法实践 |
(二)最低程度贸易限制标准简评 |
二、权衡与平衡标准 |
(一)权衡与平衡标准司法实践 |
(二)权衡与平衡标准评析 |
三、必需性标准的要素分析 |
(一)社会利益和价值的重要性 |
(二)对实现政策目标的贡献 |
(三)贸易限制程度 |
(四)合理可得的替代措施 |
第三节 人权贸易措施的“必需性”标准检测 |
一、人权贸易措施的分类 |
(一)内向措施与外向措施 |
(二)定向制裁、半定向制裁和全面制裁 |
二、人权贸易措施的“必需性”分析 |
(一)社会利益和价值的重要性 |
(二)对实现政策目标的贡献 |
(三)贸易限制程度 |
(四)较少贸易限制的替代措施 |
第六章 WTO公共道德例外的非歧视标准 |
第一节 非歧视标准的WTO司法实践 |
一、引言条款的目的和宗旨 |
(一)善意原则与维持权利义务平衡说 |
(二)比例原则说 |
二、引言要素分析 |
(一)任意或不合理歧视 |
(二)对国际贸易的隐蔽限制 |
(三)相同情形 |
三、引言非歧视标准评析 |
(一)软性非歧视原则 |
(二)以非实体性规则为主 |
(三)以考查适用方式为主 |
第二节 人权贸易措施的非歧视性标准 |
一、人权贸易措施的一般要求 |
(一)遵循国际法中的正当程序要求 |
(二)WTO司法实践确立的程序性规则 |
二、非歧视性标准案例分析 |
(一)情形相同的各国之间 |
(二)目的手段审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基于中美对比的食品安全管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 |
(一) 政府管制中社会性管制的兴起 |
(二)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政府管制的绩效 |
(三) 中美两国食品安全管制的主要矛盾 |
二、 选题意义 |
(一) 现实意义 |
(二) 理论意义 |
三、 概念界定 |
(一) 政府管制的产生和发展 |
(二) 政府管制的经济学定义 |
(三) 政府管制的分类 |
四、 文献综述 |
(一) 政府管制的原因:公共利益论和市场失灵论 |
(二) 政府管制的低效:政府失灵理论 |
(三) 政府管制的激励理论 |
五、 假设前提 |
(一) 把经济人假设引入政治行为分析 |
(二) 经济人假设用于解释政府管制现象与本质的内在逻辑 |
六、 研究方法 |
(一) 逻辑实证主义 |
(二) 以案例分析为基础的实证工具 |
七、 创新和不足 |
(一) 论文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八、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中美食品安全管制的演进历程 |
一、 美国食品安全管制的演进 |
(一) 进步时代建立的食品安全管制(19 世纪末~1906 年) |
(二) 不断强化的食品安全管制(1906 年~1970 年代) |
(三) 放松管制浪潮下的食品安全管制(1970 年代末~2000 年) |
(四) 21 世纪现代社会的食品安全管制(2000~至今) |
二、 中国食品安全管制的演进 |
(一) 四个阶段 |
(二) 理念转变: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 |
三、 美国食品安全管制演进对中国的启示 |
(一) 现阶段社会矛盾与美国进步时代不可类比 |
(二) 从危机中不断改革和调整适应 |
第二章 中美管制权力的制衡性分析 |
一、 美国管制机构权力的特殊性和独立性 |
(一) 管制机构设立的原由 |
(二) 管制机构的独特权力:“三权合一” |
(三) 管制机构的独立性 |
二、 美国管制机构权力的制约平衡性 |
(一) 法律对管制权力的程序制约 |
(二) 国会对管制机构的职责审查 |
(三) “无头政府”论的否定 |
三、 中国管制机构权力的失衡性 |
(一) 管制权力缺少特殊性 |
(二) 管制机构欠缺独立性 |
(三) 管制权力的法治软约束 |
四、 中美食品安全管制的权力特点比较 |
(一) 美国侧重于管制权力的制约平衡 |
(二) 中国侧重于管制权力的配置平衡 |
五、 小结 |
第三章 中美食品安全管制中的利益冲突 |
一、 美国食品管制利益冲突的实证分析 |
(一) 管制的建立:利益集团主动寻求 |
(二) 潜在利益冲突的普遍客观性 |
(三) FDA 管制的财富效应:两个案例 |
(四) 利益冲突的主要存在形式:股票持有 |
(五) 利益冲突的政治化:两党之争 |
二、 美国化解管制利益冲突的制约机制 |
(一) 学术界的公开量化研究 |
(二) 司法部对利益冲突的独立调查指控 |
(三) 官员财产公开申报 |
(四) 媒体自由监督 |
三、 中国管制利益冲突的尴尬存在 |
(一) 缺乏对管制动机的争论 |
(二) 未公开承认管制利益冲突 |
(三) 未建立对利益冲突的调查指控机制 |
(四) 未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
(五) 新闻自由度有待提高 |
四、 中国食品安全管制利益冲突的特殊情况 |
(一) 食品行业“政企合一”现象并不明显 |
(二) 食品行业欠缺政治游说能力 |
(三) 管制政策制定的行政封闭性 |
五、 小结 |
第四章 中美食品安全管制手段的选择偏好 |
一、 市场前管制的准入对象不同 |
(一) 中国市场前管制的准入对象:企业 |
(二) 美国市场前管制的准入对象:产品 |
二、 市场后管制的监督对象和方式不同 |
(一) 中国以定期计划监督为主 |
(二) 美国以不定期随机监督为主 |
(三) 中国市场后监督的处罚对象:不合格企业 |
(四) 美国市场后监督的处置对象:不合格产品 |
三、 小结 |
(一) 中美市场前管制的偏好对比 |
(二) 中美市场后管制的偏好对比 |
第五章 中美不同管制偏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
一、 管制成本支付来源的激励机制 |
(一) 美国食品安全管制的免费供给 |
(二) 中国食品安全管制的收费供给 |
(三) 管制成本支付来源对管制对象选择的激励效应 |
二、 管制科技水平的约束机制 |
(一) 美国 FDA 的科学家团队 |
(二) 中国食品安全管制机构的官僚化 |
(三) 管制科技水平对管制对象选择的约束机制 |
三、 小结 |
第六章 食品安全管制的合作化 |
一、 政府管制合作化的经济效应 |
(一) 节约政府管制的财政支出 |
(二) 管制分权化激活了社会资本 |
二、 美国食品安全管制合作化的实证研究 |
(一) FDA 办公室的分散式布局 |
(二) “政府-大学”合作中心 |
(三) “政府-大学-企业”合作中心 |
(四) “政府-行业协会”合作机制 |
三、 中国食品安全管制的政府垄断 |
(一) 缺少合作化的动力 |
(二) 缺少合作化的土壤 |
四、 小结 |
第七章 食品安全信息甄别服务的市场化 |
一、 食品安全信息甄别服务 |
(一) 合格评定是主要信息甄别机制 |
(二) 合格评定服务的竞争性和有偿性 |
(三) 合格评定机构的第三方特性 |
(四) 合格评定服务的两种责任担保体系 |
二、 中美食品安全信息甄别服务的供给差异 |
(一) 美国合格评定机构的完全市场化 |
(二) 中国合格评定机构的准政府化 |
三、 非市场化食品安全信息甄别的经济效应 |
(一) 形成合格评定服务的价格垄断 |
(二) 阻碍合格评定技术水平的提高 |
(三) 管制机构从合格评定服务中牟利 |
(四) 难以打破管制机构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垄断 |
(五) 消费者难以接触到合格评定服务资源 |
四、 小结 |
第八章 中国食品安全管制改革的新思路 |
一、 食品安全管制改革的误区 |
(一) 误区一:需要加大管制力度来增强管制效果 |
(二) 误区二:通过管制机构整合来弥补管制漏洞 |
(三) 误区三:通过专项治理运动来全面整顿市场 |
二、 食品安全管制改革的方向 |
(一) 政府管制应当免费供给 |
(二) 管制应包括科技性公共服务的提供 |
(三) 专业技术型管制的去官僚化 |
(四) 食品信息甄别服务的市场化 |
(五) 建立“管制管制者”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分析及引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 问题的缘起 |
2. 研究综述与评析 |
3. 研究框架以及写作难点和创新点 |
4. 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内涵 |
1.1 舆情、民意、舆论及网络舆情的界定 |
1.1.1 舆情、民意、舆论的概念辨析 |
1.1.2 舆情、民意与舆论的异同及内涵 |
1.1.3 网络舆情及其构成要素 |
1.2 高校网络舆情与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界定 |
1.2.1 高校网络舆情简述 |
1.2.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及主要特点 |
1.2.3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与舆论的转换 |
1.2.4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与舆论转换产生的影响 |
第二章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研究的理论借鉴 |
2.1 经典作家及中共领导核心关于舆情研究的基本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人学是舆情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2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党报的一系列观点 |
2.1.3 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有关"社情民意"的思想 |
2.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研究的理论原则及方法论指导 |
2.2.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 |
2.2.2 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
2.3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分析及引导的理论借鉴 |
2.3.1 西方经典传播理论借鉴 |
2.3.2 关于社会态度改变的理论借鉴 |
第三章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现状、形成与表现 |
3.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现状 |
3.1.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现状调查 |
3.1.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现状分析 |
3.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形成 |
3.2.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形成的因素分析 |
3.2.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形成的现实原因 |
3.3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内容、类型与表现 |
3.3.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内容 |
3.3.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类型 |
3.3.3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主要表现 |
第四章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主客体关系及"空间"分析 |
4.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主客体关系 |
4.1.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主体及特征 |
4.1.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客体及特征 |
4.1.3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
4.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空间分析 |
4.2.1 网络舆情空间的界定 |
4.2.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硬空间" |
4.2.3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软空间" |
4.2.4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空间的主要特征 |
第五章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变动规律探析及舆情信息、危机研判 |
5.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变动规律 |
5.1.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 |
5.1.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的涨消规律 |
5.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信息汇集、分析与管理 |
5.2.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信息的汇集与整理 |
5.2.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与研判 |
5.2.3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信息内容管理 |
5.3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危机分析与研判 |
5.3.1 高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
5.3.2 高校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舆情问题研究 |
第六章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的原则和方法 |
6.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的主要原则 |
6.1.1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 |
6.1.2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
6.1.3 舆情疏导与科学管理相结合 |
6.1.4 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 |
6.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
6.2.1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的一般教育法 |
6.2.2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的特殊教育法 |
第七章 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
7.1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
7.1.1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
7.1.2 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分工协作 |
7.1.3 培养网上"意见领袖" |
7.2 建立健全交流机制 |
7.2.1 建立通畅的舆情表达机制 |
7.2.2 建立并完善舆情信息发布和通报机制 |
7.2.3 推动网络与传统媒体良性互动,扩大正面舆论 |
7.3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管理保障机制 |
7.3.1 建立资金保障制度 |
7.3.2 完善信息网络的法律保障 |
7.3.3 健全网络技术保障机制 |
7.4 建立健全舆情信息的汇集、反馈机制 |
7.4.1 建立舆情信息的汇集机制 |
7.4.2 健全舆情信息的分析和研判机制 |
7.4.3 完善舆情信息的报送和反馈机制 |
7.5 建立健全舆情危机应急机制 |
7.5.1 构建高校学生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
7.5.2 建立高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
结束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媒体体育宣传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前言 |
2.文献综述 |
2.1 国外有关宣传的基础研究 |
2.2 国外有关媒体体育宣传的研究 |
2.3 国内有关宣传的基础研究 |
2.4 国内有关媒体体育宣传的研究 |
3.研究方法 |
3.1 文献资料法 |
3.2 专家访谈法 |
3.3 个案研究法 |
4.分析讨论 |
4.1概念界定及其操作化维度 |
4.1.1 媒体体育宣传的概念 |
4.1.2 媒体体育宣传阶段划分的依据 |
4.1.3 定义的操作化维度阐释 |
4.2 媒体体育宣传阶段的划分及宣传观的演变 |
4.2.1 媒体体育宣传的阶段划分 |
4.2.2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实践的主要内容 |
4.2.3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观的演变 |
4.3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主体的历史发展 |
4.3.1 广播的兴衰 |
4.3.2 电视的普及 |
4.3.3 网络的兴起 |
4.3.4 报纸的影响 |
4.3.5 小结 |
4.4 改革丌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价值取向的演进 |
4.4.1 爱国主义的推动 |
4.4.2 市场利益的认同 |
4.4.3 人文主义的关怀 |
4.4.4 小结 |
4.5 改革丌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对象地位的重新审视 |
4.5.1 宣传对象的拓展 |
4.5.2 宣传对象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
4.5.3 宣传对象的接受过程及其心理活动规律 |
4.5.4 小结 |
4.6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技巧与策略的嬗变 |
4.6.1 形象构建由"民族英雄"转向"大众偶像" |
4.6.2 宣传策略由"刚性说教"转向"柔性娱乐" |
4.6.3 宣传形式由"硬新闻"转向"软新闻" |
4.6.4 宣传渠道由"单一有限"转向"多样融合" |
4.6.5 小结 |
4.7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的制度考察 |
4.7.1 制度及其理论范式 |
4.7.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媒体体育宣传制度变迁的动力 |
4.7.3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体育宣传制度变迁的沿革 |
4.7.4 中国媒体体育宣传管理的制度创新与发展 |
4.7.5 小结 |
4.8 个案分析:关于北京奥运会媒体体育宣传的研究 |
4.8.1 宣传主体的丰富 |
4.8.2 宣传观念的更新 |
4.8.3 宣传对象的拓展 |
4.8.4 宣传内容的全面 |
4.8.5 宣传技巧的灵活 |
4.8.6 宣传制度的完善 |
4.8.7 小结 |
4.9 全球化语境下媒体体育宣传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4.9.1 正确认识媒体体育宣传规律带来的机遇 |
4.9.2 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冲击带来的挑战 |
4.9.3 全球化背景下提高媒体体育宣传的途径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研究的不足及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生态学解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2 生态学视域中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
2.1 生态学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
2.2 生态学视域中的人才培养质量观 |
2.3 人才培养生态环境及生态因子 |
2.4 人才培养生态因子的作用特征与定律 |
2.5 本章小结 |
3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课程生态 |
3.1 课程生态的知能转化 |
3.2 课程结构生态 |
3.3 课堂生态 |
3.4 正确处理课程生态建设中的关系 |
3.5 本章小结 |
4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专业生态 |
4.1 专业培养目标——专业生态位 |
4.2 专业规模与质量 |
4.3 专业体系演化 |
4.4 本章小结 |
5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师资生态 |
5.1 人才培养环境的人际关系 |
5.2 教师的演化发展 |
5.3 教师队伍的演替——群落的视角 |
5.4 本章小结 |
6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管理制度生态 |
6.1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生态的结构与作用 |
6.2 管理制度生态的失调与原因分析 |
6.3 管理制度生态优化 |
6.4 本章小结 |
7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生态保育与优化 |
7.1 人才培养生态保育与优化的意义 |
7.2 人才培养生态保育与优化的原则 |
7.3 人才培养生态保育与优化的策略 |
7.4 人才培养生态保育的责任分担 |
7.5 人才培养生态保育的主体意识培育 |
7.6 本章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可持续因特网革命呼吁持久的创新与审慎的规范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 [1]自媒体传播的伦理失范与规避研究[D]. 李奇. 南京财经大学, 2021
- [2]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形成中的分歧与中国的应对策略[D]. 国莎莎. 吉林大学, 2020(08)
- [3]文化产业补贴的国际法问题研究[D]. 樊婧. 武汉大学, 2016(01)
- [4]我国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研究[D]. 王凤飞. 中国矿业大学, 2016(02)
- [5]互联网支付业务商业模式的中美比较研究[D]. 李胜男. 天津大学, 2014(03)
- [6]人权保障视角下的WTO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研究[D]. 黄安平. 上海交通大学, 2014(02)
- [7]基于中美对比的食品安全管制研究[D]. 范硕. 中共中央党校, 2013(10)
- [8]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分析及引导机制研究[D]. 王灵芝. 中南大学, 2010(01)
- [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媒体体育宣传发展研究[D]. 陈治. 北京体育大学, 2010(09)
- [10]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生态学解析[D]. 杨同毅. 华中科技大学,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