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峡药学》2003年第15卷第1~6期(总第60~65期)总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李彩琳[1](2021)在《基于AMPK为靶点的美洲大蠊多肽PAE2逆转肝癌多药耐药作用及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的:基于AMPK靶点在细胞水平及动物水平上探讨美洲大蠊多肽PAE2逆转肝癌多药耐药细胞BEL-7402/5-FU的作用及其机制研究。方法:(1)以人肝癌敏感BEL-7402细胞和人肝癌多药耐药细胞BEL-7402/5-FU为试验对象,ELISA法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细胞内AMPK含量的影响。RT-PCR法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细胞中AMPK m RNA含量的影响。(2)噻唑蓝法(MTT)测定AMPK激活剂AICAR作用时间及浓度。(3)划痕试验检测BEL-7402细胞、BEL-7402/5-FU细胞的侵袭转移能力以及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耐药细胞侵袭转移能力的影响。(4)RT-PCR法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细胞中侵袭转移相关因子MMP2,MMP9,m TOR,AKT,4EBP1 m RNA含量的影响。(5)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观察多肽PAE2对细胞自噬流LC3B的影响。(6)免疫细胞化学法(ICC)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细胞自噬相关蛋白P62的影响。(7)RT-PCR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自噬相关因子ATG5,ATG7,BECLIN,PIK3C3,LC3B,P62等m RNA的影响。(8)以Balb/c-nude为试验对象,裸鼠腋下接种人肝癌BEL-7402和BEL-7402/5-FU细胞,建立裸鼠皮下移植瘤模型。给予相应受试药物14天,观察裸鼠一般状态。裸鼠每天称重,隔天用游标卡尺记录肿瘤长径和短径,计算瘤体积。(9)裸鼠取材计算脏器指数及肿瘤重量。(10)裸鼠眼球取血,进行生化指标测定。(11)H&E染色观察多肽PAE2对裸鼠皮下移植瘤肿瘤组织及肝组织病理学的影响。(12)RT-PCR法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裸鼠肿瘤组织中侵袭转移相关因子MMP2,MMP9,m TOR,AKT,4EBP1 m RNA含量的影响。(13)实时荧光定量法(RT-PCR)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侵袭转移相关因子ATG5,ATG7,BECLIN,PIK3C3,LC3B,P62等m RNA的影响。结果:(1)ELISA结果显示,肝癌耐药细胞中耐药细胞中AMPK含量明显升高;美洲大蠊多肽PAE2可显着降低耐药细胞中AMPK的含量(P<0.05)。RT-PCR结果显示耐药细胞中AMPK m RNA表达量显着升高,美洲大蠊多肽PAE2可显着降低耐药细胞中AMPK m RNA的表达(P<0.05)。(2)经MTT法确定AMPK激活剂的IC20为0.006m M即1.55ug/m L(分子量258.23)。并以IC20作用48h作为后续细胞试验中与美洲大蠊多肽PAE2不同剂量组合用。(3)划痕试验结果显示,耐药细胞比敏感细胞具有更强的划痕愈合能力即侵袭转移能力,而美洲大蠊多肽PAE2可抑制细胞24h,48h划痕试验愈合率(P<0.05)。美洲大蠊多肽PAE2和AMPK激活剂联用后可减弱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划痕愈合率的影响(P<0.05)。(4)RT-PCR结果显示,相比于敏感细胞,耐药细胞中侵袭转移正相关因子MMP2m RNA、MMP9 m RNA、AKT m RNA表达量显着增高(P<0.05),肝癌耐药组中m TOR m RNA则呈现增高趋势,而4EBP1 m RNA表达无显着变化。美洲大蠊多肽PAE2可降低耐药细胞中MMP2 m RNA、MMP9 m RNA、AKT m RNA、m TOR m RNA、4EBP1 m RNA、的表达且这种影响可通过与AICAR联用后抵消,但这种抵消效果并不呈现剂量依赖性。(5)激光共聚焦结果显示,与敏感细胞相比,耐药细胞可能具有更强的自噬能力,耐药细胞给予美洲大蠊多肽PAE2后可降低细胞中自噬流的产生,美洲大蠊多肽PAE2和AICAR合用后可加强细胞的自噬。(6)免疫细胞化学法检测自噬标志性蛋白P62在细胞中的表达,免疫细胞化学法结果显示,与敏感细胞相比,耐药细胞中P62表达量相对更少(P<0.05),而给予美洲大蠊多肽PAE2后,细胞中P62呈现高表达状态;和单独给予美洲大蠊多肽PAE2相比,美洲大蠊多肽PAE2和AICAR联用后对细胞中P62蛋白的降低效果极为显着(P<0.05)。(7)RT-PCR试验结果显示,和敏感细胞相比,耐药细胞中ATG5,ATG7,BECLIN,PIK3C3,LC3B等m RNA呈现高表达状态(P<0.05),而P62 m RNA则呈现极低表达状态(P<0.05);单独给予美洲大蠊多肽PAE2后可降低细胞中ATG5,ATG7,BECLIN,PIK3C3,LC3B等m RNA的表达,同时升高P62 m RNA的表达;美洲大蠊多肽PAE2合用AICAR后,可升高ATG5,ATG7,LC3B m RNA的表达,降低P62 m RNA的表达,但联用后各组对PIK3C3 m RNA,BECLIN m RNA的表达并无显着影响或略成降低趋势。(8)裸鼠腋下接种敏感细胞BEL-7402和耐药细胞BEL-7402/5-FU后状态稳定,饮食饮水正常,给药后裸鼠出现体重下降,消瘦等情况。接种敏感细胞的裸鼠皮下移植瘤更容易成瘤,且更稳定,耐药细胞接种肿瘤成瘤率更低,且易发生肿瘤转移。瘤体积计算结果显示,接种肿瘤后5天左右瘤稳定生长,化疗药及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肿瘤均有一定的抑制效果。(9)裸鼠取材后称量瘤种后可见,敏感组瘤重远远超过耐药组,美洲大蠊多肽PAE2和索拉非尼能明显降低肿瘤的重量,联合用药组降低肿瘤重量效果更为显着。脏器计算结果显示,皮下接种肝癌敏感细胞和耐药细胞对裸鼠的心、脾、肺、肝、肾指数均无明显影响;给予相应受试药物后索拉非尼组裸鼠肝脏指数明显上升,表明阳性药索拉非尼对裸鼠肝脏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美洲大蠊多肽PAE2低剂量以及美洲大蠊多肽PAE2联合AICAR后裸鼠肺脏指数、肾脏指数升高,可能是由于药物对裸鼠脏器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10)血清生化指标检测结果显示,敏感组及耐药组谷草转氨酶含量明显升高(P<0.05),耐药组中谷丙转氨酶明显升高(P<0.05);单独给予美洲大蠊多肽PAE2及联合给药后裸鼠血清中肌酐尿素氮均呈现上升趋势。(11)从肿瘤组织H&E染色结果可见,与正常组裸鼠肝脏比较,接种肿瘤后裸鼠肝脏细胞排列不规则,有皱缩现象,而给予化疗药物及美洲大蠊多肽PAE2后对耐药细胞的影响并不是很显着。肝癌皮下移植瘤不规则形态,给予相应药物后肿瘤细胞均出现形态变化,细胞核缩小或核碎裂的情况,多呈不规则状,也出现成片坏死的状态。(12)裸鼠皮下移植瘤RT-PCR结果显示,与敏感组比较,耐药组肿瘤组织中侵袭转移因子MMP2、MMP9、m TOR、AKT、4EBP1等m RNA表达量均显着升高(P<0.05);给予化疗药物索拉非尼及单独给予美洲大蠊多肽PAE2后侵袭转移因子m RNA均显着降低;但PAE2联合用AICAR后仅仅可升高MMP2、MMP9、4EBP1等m RNA的表达量,对组织中m TOR、AKT等m RNA的表达无显着影响。(13)裸鼠RT-PCR结果显示,与敏感组比较,耐药组肿瘤组织中自噬相关因子ATG5、ATG7、BECLIN、PIK3C3、LC3B、P62等m RNA表达量均显着升高(P<0.05),给予美洲大蠊后自噬相关因子m RNA表达量均降低,美洲大蠊多肽PAE2联合AICAR后可升高肿瘤组织中ATG5、BECLIN、LC3B、P62等m RNA的表达,而对ATG7、PIK3C3等m RNA无显着影响,可降低肿瘤组织中P62 m RNA的表达。结论:(1)耐药细胞BEL-7402/5-FU中AMPK含量及AMPK m RNA呈高表达,美洲大蠊多肽PAE2可降低细胞中AMPK的含量及AMPK m RNA的表达。(2)肝癌BEL-7402/5-FU细胞比BEL-7402细胞具有更强的侵袭转移及自噬能力。(3)美洲大蠊多肽PAE2可抑制耐药细胞的侵袭转移及自噬的发生,且这种抑制作用可通过联用AICAR后部分抵消。(4)美洲大蠊多肽PAE2体外对肝癌细胞侵袭转移、自噬的作用可能是通过AMPK来实现的。自噬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美洲大蠊多肽PAE2可能只影响其中部分过程。(5)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裸鼠肿瘤具有很好的抑制性;接种肿瘤对裸鼠肝脏组织影响极为严重,但短期给予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这种损伤无明显效果。(6)接种肝癌肿瘤细胞对裸鼠的肝脏损伤较为明显,化疗药物索拉非尼对肝脏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而化疗药物和多肽PAE2均会增加裸鼠的肾脏负担。(7)裸鼠皮下接种肿瘤后对肝功能具有损伤作用,美洲大蠊多肽PAE2则会增加裸鼠的肾脏负担,(8)在裸鼠皮下移植瘤模型中,美洲大蠊多肽PAE2对侵袭转移及自噬相关因子的影响呈现一定趋势但并不如在细胞中明显。
张露[2](2019)在《现实关怀与自由立场 ——徐訏文学编辑出版事业研究》文中提出近代报刊业兴起之后,知识分子具有了多重身份,编辑与作家不再是毫无联系的职业,有些文人甚至集二重身份于一身,这种现象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十分常见。不同文化身份不仅为不同领域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同时,多重身份的融合与映照,也有利于全面审视他们的文学思想、编辑理念以及精神思想的变迁。本文从编辑角度梳理徐訏办刊与出版活动,探究其编辑理念与文学创作和文学思想之间的关系,在编辑活动与文学创作的互动中,考察徐訏作为一个自由知识分子的精神轨迹和思想嬗变过程。徐訏虽曾师从林语堂并协助其编辑《论语》和《人间世》,但当他创办第一个刊物《天地人》时,却一改《人间世》的“闲适”格调,将社会现实与救亡作为刊物的着眼点。自《天地人》始,徐訏确立了现实主义办刊理念,这与其早年受马克思主义影响有关。徐訏不仅关注现实,关注战争,而且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国民政府。批判性的增强,令徐訏办刊风格具有了浓重的现实意味。虽然《读物》《人世间》与《作风》等刊物将文化启蒙作为主题,但刊物内容都以抗战为背景,且其目的也是为抗战服务的。在徐訏看来,救亡并未中断启蒙,从个人自由与民族独立角度来说,启蒙也应是救亡的一部分。此时,徐訏的办刊理念与思想也发生了变化,自由主义思想开始萌芽,个人自由与社会现实开始成为他办刊的聚焦点。徐訏创办夜窗书屋时,由于“三思楼月书”计划需要,其对旧作的改写势在必行。改写或续写后的作品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故事情节基本未变,只是在原有情节基础上进行删减或增添,但改作中明显的变化就是对现实的怀疑以及自由意识的增强。徐訏为摆脱多方政治势力的干扰,以“幽默”为挡箭牌,摆出一副“中立”态度。尽管其欲与政治隔绝,但他关注现实的姿态仍未改变。虽不像上海时期那样强烈,但也表现出关注社会底层的倾向,并与其同时期文学主张和审美取向趋同。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徐訏一改前期隐忍的态度,自由主义完全占据其思想内核,对国际局势以及大陆和港台的政治生态进行批评或批判,成为其办刊与文学创作的重心,他对自由的理解与感悟,已由个人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干预现实的姿态也愈加明显。本文从编辑角度将徐訏办刊理念与思想发展脉络呈现出来,在时代与环境的变化中,考察徐訏思想以及精神的发展变化轨迹,探究以徐訏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时代与政治浪潮中的思想变化,从而浓缩出一类知识分子的时代缩影。徐訏所办刊物的主张、办刊理念与其创作风格和思想存在一致性,因此,通过研究其编辑事业,可以将他的编辑活动、文学创作以及思想嬗变历程结合起来。尽管前人业已提及现实主义在徐訏创作以及思想中的重要性,但大家却依旧认为徐訏是浪漫主义作家,并将浪漫主义作为其创作风格和思想倾向的代名词。本文从编辑与文学互动的角度发现,现实主义不仅在徐訏思想以及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且贯穿于其文学创作和编辑活动的始终。可以说,现实主义是徐訏创作风格的基础,他的目光始终是直面现实的,他干预现实的姿态和力度,是很多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无法与之相比的。在现实与政治的矛盾冲突中,如何处理现实与理想的关系,则成了徐訏需要面对的问题。当现实无法满足其理想需要时,在现实的困境中,徐訏也会寻找新的思想出路,而自由主义则成了其苦痛困境中的一剂良药。徐訏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过程,在其编辑活动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徐訏一直关注现实,但又无法解决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和冲突,现实、政治以及自由等思想交织在一起。从编辑角度入手,将徐訏的编辑思想、文学主张以及思想变化呈现出来,在对“现实主义”、“雅俗观念”以及自由主义的探究与辩证中,呈示出了一个知识分子的精神嬗变过程和心路历程。
唐国昌[3](2019)在《元代司法中经学适用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自汉后,经学作为中国古代文化及思想价值的主体,往往因时代而异,其的影响及于包括司法在内社会的方方面面。整体而言,经学在宋元之际虽历经空前严峻的考验,却能浴火重生,而得以重新复兴,且并未偏离原有的发展主线,与宋、金等经学实质上是一脉相承的。以现在的眼光审视,经学在宋、明之间的延续性大于中断性。这在司法实践中有着较为清晰而具体的体现。元代司法实践中对经学适用的实质是对经学官方正统地位的承认与巩固,经学也借助权力的威势渗透到司法之中,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从而使得元代司法仍然是以经学为载体的传统中国的法律思想价值为指导进行的;“反汉化”的政治势力贯穿于有元一代,却并未能动摇经学在司法中的地位。这从侧面反映着以经学为核心的汉文明的巨大包容性和生命力,也反映着历史发展趋势的不可逆性。具体言之,有元一代,司法中一般并不直接适用经学内容原文,而是间接地引用经学思想原则、精神,或者通过具体的案例引入唐、宋、金等前朝已被高度经义化的法典中的相关条文,通过先例将相关经学内容或义理、经义化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先例,在后案中直接引用该先例,而不再引用前朝的法律条文或经文(有时也可在司法裁决中直接引用)。经学在元代司法中,不仅作为立法及司法的逻辑起点、法理基础、推理依据和价值支撑,而且在裁判具体司法案例、创造先例、统一法律体系时具有重要的“宪法”性作用。其本身虽不是法律规定,却具有社会一致公认的、至高的法律效力,影响着整个司法适用的过程,并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规范性和政策性功能,即“提供原则性指引或裁判功能”、“扩充语义射程功能”、“解释功能”、“纠正失范的法律规则功能”、“政策性功能”5大功能。从经学在司法中的适用来看,元代经学与唐、宋等前朝一脉相承的,尤其以南宋以来的经学(理学为其表现形式)影响为深。在元代没有制定统一成文法典的情况下,又在此大背景下建立起迥乎前代、异于近代西方的独具特色的判例法体系,经学内容或原则客观上成为了法律适用的基本依据。元代继承了唐宋以来的“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等经学法治思想并有所发展,中国传统儒家经学伦理道德由此便深深植根于元代司法中,即经学深深影响着从受理、审判,到裁决、量刑等整个司法过程,具体司法适用类型包括“作为前提假设”、“构造法律事实”、“作为裁判规范依据”、“法律论证的起点”、“权衡量刑”5种。总体而言,经学对元代司法实践有着重要的影响,这表现为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官员对具体案件裁决的说理事由须符合经学所确立的伦理道德、并要受到伦理道德实质性评价和约束。同时,介于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之间的整个逻辑推理过程,也必须以经学的内容、思想或原则作为依据;再者,要求裁决结果并不仅仅是针对具体案件当事人,更在于以此教化民众弃恶从善、弃旧从新,发明民众仁义礼智信美好品行的伦理道德教化功能。另外,在裁判具体司法案件没有“先例”或法律依据时,便要借助经学之力填补该漏洞;最后,在涉及宗教、民族因素等领域,经学的巨大包容性在此时便发挥了效用,有助元代司法体系的有机统一。然而,因在“唐宋变革”以后,社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元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在司法领域中对经学(理学)进行极度强化和形式化,使得经学难以适应新时期司法发展的需要,同时某些经学内容或思想的原则性指导造成了司法秩序的混乱,如:“矜老”与“恤幼”的对立、“好生之德”与“伦理纲常”的冲突、“赦”与公平正义法律秩序的冲突、“复仇”与“禁止复仇”的冲突等问题的产生;再加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经学被视为实现特定统治目标的工具,并在理学化之后,其价值便更加被漠视,变得僵化而缺乏活力。从以上经学在元代司法中的适用来看,经学因具有博大精深且统一思想、伦理道德、价值等体系,再加上其强大的包容性和生命力,可以为之提供明确而统一、并能很容易被官民共同认可和接受的思想价值基础,便顺应了元代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官员在司法实践中的需要。元代继承了前朝一以贯之的“经义决狱”的精神,“附会汉法”,“酌古准今”以求“情理法相协”为经学在司法中发挥作用的核心指导原则,构建起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非成文法下的判例法体系。在司法中,经学具有衡量定罪量刑限度、统一和稳定法律秩序、明刑弼教、教化百姓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因被形式化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王国婧[4](2019)在《20世纪50-70年代台湾地区的中国出版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50-70年代台湾地区的出版史研究取得了众多成果,不仅深化了传统的版本、印刷等研究,更将出版史与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相结合,拓展了出版史的研究领域。本文广泛收集50-70年代台湾地区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通过归纳与对比,总结台湾地区在此阶段出版史研究的特点与成就,探寻其发展规律,以期对20世纪中国的出版史研究有更全面的认识。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绪论部分阐述选题意义,梳理前人研究综述,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范围与方法。第一部分是通论性论着,主要探究台湾地区学者在传统出版史综合研究中所取得的成果,涉及专着、论文集、论文、翻印书籍等四种类型的文献。第二部分讨论台湾地区学者研究各个时期出版史的成果,即分别述评台湾地区学者在简帛时代,纸写本时代,以及由唐至清历代雕版印刷出版方面的研究情况。第三部分讨论台湾地区学者在出版史专题研究方面的探索,分为出版技术,版画史,专题图书文献的出版,历代报纸与近代杂志的出版,出版市场、审查与交流,藏书与藏书家六个方面。出版技术研究主要梳理造纸术、印刷术、活字印刷的发明、发展、运用与外传,套色印刷的源流,以及书籍的装订、形制与版面演变等问题的研究成果。版画史研究主要是考察明代版画、民俗版画及版画艺术综合研究的情况。专题图书文献的出版介绍儒家经典、举业书、教科书、地图等图书的出版研究概况。历代报纸与近代杂志的出版包括历代报纸的发展与演变、重要报纸出版者以及近代杂志的刊行情况研究。出版市场、审查与交流主要涉及古代书籍价格,历代焚书与出版审查、法规,以及中日、中韩、中越、中俄的出版文化交流。藏书与藏书家研究部分讨论台湾地区学者关于古代藏书史研究的成果。第四部分是研究特点与影响。指出这一时期台湾地区出版史研究的学者主要出自中国语言文学、图书馆学、新闻学、印刷出版学等学科,同时期出版史研究成果主要刊登在图书馆学、印刷出版与文史哲综合研究的期刊上。同时,从传统学术传承与海外学术交流两个方面总结了台湾地区出版史研究的特点,并将台湾地区出版史研究与同时期大陆地区的研究进行了比较。探讨了本时期的研究成果对8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出版史研究发展的影响。最后,本文指出这一时期台湾地区的中国出版史研究在传统文献学基础研究以及出版与社会文化交叉研究方面均有发展,呈现出民国考据遗风与海外多元研究交融的风貌。同时,台湾地区的研究与同时期大陆地区的研究互为补充,亦在众多方面弥补了大陆地区研究的缺憾。台湾地区学者不断探索与完善中国出版史的研究理论、方法、内容与体系,积极促进中国出版史研究的发展,在20世纪的中国出版史研究中贡献突出。此外,本文亦附20世纪50-70年代台湾地区中国出版史研究着作、研究报告、论文集论文、期刊报纸论文和学位论文的成果目录,以供学者参考。
王杨红[5](2018)在《从朝贡到早期订约交涉:中—暹关系的变迁(1782-1914)》文中指出1782-1914年是中—暹关系由传统朝贡体制向近现代外交变迁的时期。对这一转变历程的研究,不仅是深刻明晰、探讨两国关系的需要,还是抚今追古,继往开来,为当下两国乃至中国—东南亚关系提供借鉴的应有之义。1782年曼谷王朝建立后,拉玛一世不断遣使清廷,使中—暹传统朝贡关系得以延续并不断发展。此后直至鸦片战争前,拉玛二世、三世先后遵照执行,努力维持朝贡关系,不曾更易。但鸦片战争后,两国朝贡关系面临变局,开始疏离、中衰。1853年6月使团遇劫事件后不及两年,包令条约签订,暹罗被西方列强敲开大门,而蒙固王对中—暹关系的看法亦有所转变,两国朝贡关系就此中断。对于1862-1888年广东、福建地方官的数次催贡,暹廷均采取模棱两可的拖延策略,为此甚至提出并坚持改道天津进贡的建议。但这一路线与传统朝贡体例不符,为清廷所拒绝。至1893年,在北榄事变的催化下,清廷以承认暹罗独立的方式,终结了两国的朝贡关系。两国朝贡关系中断后,订约设领之议亦在中国萌芽、成形。受1906年那空猜西亲王访华影响,基于彼此互为独立国的中—暹订约呼声开始高涨,其目的在于保护华人。1907年杨士琦访暹拉开了中—暹订约交涉的序幕。杨氏返国后,1908年两国驻法公使开始交涉订约事宜。但双方在华人问题上针锋相对,清廷欲设领保护华人,暹廷却认为华人乃本国国民,无需中国保护,订约交涉遂陷入僵局。1909年3月28日,清廷颁布以血统主义为原则的国籍法;1913年4月10日,暹廷颁布同时采用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的国籍法,与中国国籍法存在根本差异。这使得暹罗华人“双重国籍”问题明朗化。1910年曼谷华人罢工、1910-1913年暹罗中华总商会申请立案,均让暹罗政府意识到中国势力介入的可怕。1914年拉玛六世所着《东方犹太》的问世,则意味着暹罗政府强力管理、同化华人的肇始。“华人问题”自此成为两国订约交涉的焦点和痼疾所在。
张剑[6](2016)在《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文中认为一方面,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分包严格限制。另一方面,转包、违法分包屡禁不止,愈演愈烈,转包、违法分包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的潜规则,被称为“万恶之源”,几乎所有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原因最后都归结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错,工程分包因此成了替罪羊,成了众矢之的。鉴于此,本论文要解决的问题是:这些分包限制规则是否科学合理?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现象的普遍存在,是否有不合时宜的制度本身的因素?本论文从立法论的角度,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定为研究对象,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内容和法律后果等方面,从比较法的视角找出中外制度差异,然后对这些差异进行利弊分析,从而得出本论文的中心论点,即转包、违法分包的泛滥,从制度层面来说,是由于我国分包限制规则不完全正当合理,部分与国际惯例脱节,没有反映生产力发展和工程承包的客观规律,某种程度上部分反映了工程分包的客观规律与不合时宜的制度束缚的矛盾和冲撞,所以建议实定法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在修法之前建议实务中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对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目前国内对工程分包的研究,主要是立足于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务,从法解释论角度展开的,从立法论角度对我国违法分包的界定的科学合理性缺乏论证,没有考虑违法分包的界定是否适应工程发包模式与管理的多样化发展,没有考虑分包制度是否与国际接轨,没有考虑是否有滞后的法律制度本身造成违法分包的因素。对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的法学系统研究文献还未见到。国外对分包的限制规则在成文法上较少,一般存在于合同范本的标准条款中,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而且实践中对分包限制条款引起的争议或纠纷较少,没有成为分包合同的热点。所以国外对违法分包或分包限制规则专题研究较少,部分文献涉及到转包、分包范围、再分包和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等问题的介绍,但研究不够深入。无论国外还是国内的研究文献,从比较法、法经济学、规范目的和法的价值角度,对工程分包限制规则进行理论专题研究的还未见到。本论文不包括绪论共六章,第一章是关于工程分包的概念和基本理论;第二、三、四章分别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工程分包范围、主体即分包人资质和内容即权利义务关系三方面论述了我国现行实定法分包限制规则的不合理;第五章是关于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第六章是结论和对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具体如下:第一章作为本论文的逻辑起点,界定了工程分包的概念,阐述了工程分包的经济实质和法律本质。从经济角度来说,工程分包是企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是现代工程承包发展和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应视为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二章从工程分包的客体角度,分析了现行实定法分包范围限制规则的不合理,重点分析了转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现行实定法对分包范围的限制不合理,工程发包模式决定了分包的最大可能范围;(2)分包范围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范畴;(3)工程承包并不要求亲自施工,承包人的职责实质在于对工程的管理、协调、集成和监督;(4)转包并非合同转让;我国实定法对转包的界定和打击过宽,应禁止无价值增值的转包,解禁肢解分包,区分转包和正常分包的关键在于承包人是否实际承担了项目管理职责;解禁肢解分包不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5)我国《建筑法》参照了日本、韩国的建筑法律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但两大法系包括日、韩和我国台湾地区鲜有禁止肢解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的规定或实践,这些限制规则不符合工程承包客观规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难以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立法目的,立法应允许肢解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第三章从主体分包人资质的角度,论述了资质限制规则的不合理。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资质许可的法律性质是行政许可,属于公法范畴,不宜在合同法中规定,建议修法时将其回归公法定位;(2)我国的资质许可制度混淆了许可制与注册制的区别,建议将许可与注册分开,将资质许可范围限制在工程质量和安全必要性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市场自由的行政干预,同时加强注册管理;(3)我国的资质许可标准太高,不利于工程分包市场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议降低企业资产标准,许可标准不宜要求工人数量和技术装备;(4)劳务分包的本质是工程分包,应适用工程分包的一般规则,域外没有针对工程劳务的许可或注册,实践证明,现行的劳务分包制度为违法分包提供了天然的庇护所,既造成法律自身的不和谐,也加剧了工程乱象,所以建议取消劳务资质。(5)限制资质许可范围,降低资质标准,取消劳务资质,不会降低工程质量和加剧工程乱象。总之,尽量减少行政许可对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的限制,降低从业门槛,鼓励万众创业,鼓励小微企业参与分包。第四章分析了分包权利义务的限制规则。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承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单点责任,但对于指定分包,承包人应仅负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委托代理责任,而不应对指定分包工程象自主分包一样完全负责,发包人应对自己选择和决定指定分包人的错误或不当行为负责,以此限制指定分包;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原则上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所以,分包人就分包工程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并不妥当,建议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前提下,只有在承包人破产或承包合同被终止,或者以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义务包括向分包人支付未付款项为条件,分包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可以概括转移于发包人,此种条件下分包人方对发包人直接承担责任。取消连带责任,既兼顾了分包人利益,也有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2)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分包,但未规定对发包人同意权的限制,是立法漏洞,易造成发包人同意权的滥用,产生不适当的结果。因此建议,授权当事人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须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部分;对于承包人的拟选分包人报批,发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同意”;发包人反对承包人的拟选分包人,应书面说明“合理理由”;如果发包人对拟用分包人的报批无故拖延或不正当反对,应给予承包人相应延期或赔偿损失。(3)再分包是行业国际惯例,是生产力和分包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水平的需要,再分包不会损害工程质量安全,不会加剧工程乱象,建议修法鼓励和允许再分包。第五章关于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理论与实务普遍将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则作为效力性强制规范援引,导致实务中大量施工分包合同被认定无效。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合同无效无助于改善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损害了法的公平价值和合同自由,不符合工程的客观规律和我国国情,认可合同效力不会纵容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所以,在法律修改之前,建议实务中应对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予以缓和,即不否定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在不影响公法责任后果的前提下,由无过错方根据保护自己利益的需要选择救济方式,例如终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第六章在概括以上各章结论的基础上,最后得出本论文的中心论点,即我国分包限制规则不完全正当合理,建议实定法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修法之前实务中应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最后落脚于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则的不足和漏洞提出立法建议: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分包的工作,约定之外的工作或未约定的,承包人可以自主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分包的,发包人不应不合理地拒绝。承包人对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但对于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承包人仅承担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委托代理责任。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除非特定条件下经发包人要求,分包合同可以概括转移于发包人,分包人方对发包人直接承担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一并转包给第三人。除非另有约定,在承包人对分包工程承担管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拆分后分包给不同的第三人。分包人经承包人和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承揽的工程再分包,但承包人或发包人不应不合理地拒绝。最后,对这一问题进行展望,认为一步到位彻底放开阻力较大,应先从容易的入手,进行试点修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修改全国性法律;放松对分包的限制不会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实践证明,通过严格限制分包,并不能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立法目的。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是由于个人责任无法落实造成的,所以保证质量安全需要改革我国工程师的执业体制和分配制度,加强个人和企业的诚信公开制度,特别是执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完善个人职业保险制度,同时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进行体系化建设,例如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法规,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师执业机制建设,监理机制,包括审图、质量安全监测、咨询评价等社会独立第三方专业保证机制,覆盖设计、施工、保修和职业责任的全面保险机制,质量安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等,以上制度均属公法范畴,远远超出了本论文的研究范围。
张军辉[7](2013)在《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野生药材资源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分布的非人工种植、圈养或养殖的各种药用植物、动物和矿物及其蕴藏量的总和。本文中,药材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传统中药、民间药(草药)和民族药。我国药材资源应用有着悠久的历史,历史上诞生了《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医学名着。不仅中药资源源远流长,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也发展出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医药,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等。西部民族地区由于独特而多样的自然条件,具有丰富的药材资源,其中许多着名的地道中药材在全国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近年来,由于人口增长、药材需求量大,乱砍滥伐、盗猎现象严重,资源生境破坏,群众保护药材资源意识薄弱等原因,西部民族地区的药材资源呈现出减少和枯竭的态势,保护民族地区的传统医药资源迫在眉睫。保护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有利于保持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有利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维持自身民族特色;有利于发展中药和民族医药产业、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利于再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以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在分析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及法律保护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条约和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在立法、执法、守法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本文共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理论基础,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明确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在界定野生药材资源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特点、分类、历史沿革及重要性。结合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对西部民族地区的中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第二章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角度介绍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现状,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是实证研究,通过对云南省文山自治州的调研,分析该地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第四章对涉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及有关国家的做法进行介绍,提出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第五章就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建议;第六章是结语。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全面梳理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资源保护及研究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比较研究,在梳理国内和西部民族地区药材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比较研究国际有关条约、国外有关立法和体制在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差异,为西部地区完善立法提供借鉴;专题调研,选取一个省区内某个典型地区进行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调研,分析其有益经验及需要改进之处。本文力图实现的创新之处:一是选题的创新,论文首次从法学角度出发研究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问题。二是研究范围的创新,首次全面关注西部12省区市的野生药材资源及保护状况。本文结合第三次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全面介绍了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分布及保护状况。在中药资源外,本文还关注了西部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对其历史沿革、药材资源以及与中药的关系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二是研究内容的创新,论文以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基础,在关注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立法、执法、守法等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在立法中,提出要确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对全部野生药材资源和各个管理环节进行规范;要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权,体现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要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发挥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作用。在执法层面,建议实行保护管理部门垂直管理,引入环境非强制行政行为。在守法层面,建议发展环境非政府组织、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
何建国[8](2011)在《领袖着作与意识形态:孙中山着作的出版与传播研究(1919—1949)》文中认为孙中山在致力于革命事业的过程中博览群书、笔耕不辍。他长期对中西新旧之学的汲取成为其革命思想的源头,并逐渐沉淀、物化为文本,形成丰厚的着述,成为中国现代史上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然而在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因其是乱党的首领、讨伐的对象,他的着作涉嫌“邪说”、“赤化”及妨碍治安等只能秘密出版。孙中山逝世后,他所创立的中国国民党逐步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他本人也由往日被通缉的要犯而成为中华民国的国父。同时,中国国民党通过一系列的决议使孙中山的思想逐渐由个体而群体进而被确立为一个时代的思想——中华民国最高根本法,上升为一种意识形态。中国国民党为了实现建构意识形态这一目标,把孙中山的着作奉为“圣经”,对其大量编辑,并且逐步建立了集印刷、出版、发行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推广体系。不仅把孙中山的原着改编成多种形式出版,而且还编印出版对其原着的阐述性着作。此外,还将孙中山着作翻译成多种语言出版。对孙中山着作的编辑、出版与推广成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从中央到地方的一项施政内容。抗战爆发后,中国国民党宣传部、三青团以“摊派”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动征印《总理遗教》、征印《三民主义》百万册的运动。在政府的倡导下,孙中山着作成为图书市场中一个醒目的、具有巨大号召力的符号。因此在官方之外,民间机构顺势而为,迎合政府的意图,也大量出版孙中山的着作。官民交互之下的孙中山着作出版经历了从秘密到公开,从民间主导到官方主导,从拒绝承印到主动承印再到被动捐印的过程。孙中山着作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出版所呈现的基本特点是出版机构多,持续时间长,版本种类繁、形式内容异。与此同时,南京国民政府充分施展国家权力,借助国家力量,通过编印书刊、散发传单、演讲宣传、艺术宣传、社会教育、读书运动、张贴标语、呼喊口号及现代媒介等各种渠道来宣传孙中山的学说。特别是在教育界、学术界开展一系列对孙中山学说的植入与推广活动。它们或者以中性的和暗示性的语言,欲使其等同于普遍真理;或者向全社会导读孙中山的着作,提供当局所认可的“有用之学”,试图“说服”全体国民接受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信仰三民主义。它不仅在“加工”知识,而且也在“加工”人。在政治家、教育家、出版家及名流学者等社会各个阶层的合力推动下,南京国民政府所推广的意识形态逐步扩散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使日常生活与政治有机交叠,成为普通民众生活的组成部分。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出现许多值得关注并令人深思的问题。首先,孙中山生前精心修订的《三民主义》,竟然在日后的出版过程中错误百出,乃至鱼目混珠。国民党中宣部对孙中山着作的发行,也逐步由全部承担出版费用过渡到部分承担,最后发展为不承担费用。其次,国民党内部对孙中山着作众说纷纭的解读,不断赋予其“新”的意义。同时,对孙中山着作的阅读逐渐从个体走向了集体,从自主性转变为强制性,从主动演变为被动,从积极发展为消极。再者,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在经费、组织、宣传技能以及具体宣传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孙中山的着作在历史的时空中,被不断地扭曲和利用,简约为一种象征、一种仪式、一种符号等一系列的“他者”。南京国民政府所倡导的三民主义意识形态,在使主义学术化的同时,也在使主义符号化、工具化、商品化。更为关键的是,孙中山的宏伟蓝图在现实的具体实践中没有落实到位,这种背驰使得中国国民党试图通过宣传孙中山的学说来“启蒙”大众,实现信仰三民主义的愿望,在实际的施政中却是在消解着这一构想。人们在对学说认知、期待实现的过程中,逐渐走向了“反启蒙”的立场。孙中山着作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张力,导致以统一思想为出发点的意识形态宣传,事与愿违地收获了思想混乱,言论庞杂,以致于根本无法形成统一的思想,最终使国民党所宣传的三民主义变成了一个抽象名词。孙中山着作所背书的政府信用在文本与实践的巨大反差中丧失殆尽,使广大民众丧失了对三民主义的信仰。纵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孙中山着作的出版与传播,它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向特定的政治目标,是官方话语对大众话语的精神改造。它既是中国国民党再造知识权威的过程,也是建构意识形态的过程,同时还是解构意识形态的过程。
刘传宾[9](2010)在《郭店竹简研究综论(文本研究篇)》文中认为郭店竹简发现至今已近二十年,在这段时间里,学界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成绩显着。统观这些年来学界对郭店竹简的研究情况,各家研究多集中於一个或几个方面,就其中的某个或某些问题进行讨论,较为零散,未能展现郭店竹简研究的整体状况和研究进度。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地对郭店竹简的研究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回顾。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虽然经过学者多年的不懈努力,郭店竹简在文本的释读和文意的疏解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仍存有一些疑难问题,众说纷纭,还需要进一步梳理研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一、“绪论”部分,简单介绍一下郭店竹简的出土、整理与公布等情况,同时概括性说明郭店竹简的研究情况。二、主体部分为五个方面:(一)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墓主问题。这一部分我们首先对学界关於郭店一号墓下葬年代的意见进行总结,并适当言及郭店竹简的撰述时间问题。然後对墓主身份进行推测,对学界据以推测墓主为所谓的“太子之师”的漆耳杯铭文进行深入讨论。(二)郭店竹简的形制特点与古书体例。这一部分我们首先结合学界已有成果对郭店竹简形制特点进行概述,在此基础上,结合传世文献及其它出土文献,对先秦古书体例进行深入研究。(三)郭店竹简编连与拼合研究。这一部分我们从“编连”和“拼合”两个方面来讨论。“编连”部分,先介绍一下编连的基本问题,包括编纶数量、位置、编连方式等;然後结合其它出土材料举例说明影响编连的各种因素;接着我们会选取郭店简中具有代表性的几篇简文谈一下相关的编连研究情况。“拼合”部分,首先结合其它出土材料举例说明影响拼合的各种因素;然後将学界有关郭店竹简拼合意见进行总结。在这一部分的最後,我们还会结合郭店竹简编连和拼合的情况,讨论一下有关竹简的整理与复原方面的一些问题。有关学界对郭店竹简各篇编连的具体意见,以及各篇中整理者已拼合的情况,以附录的形式(详参“郭店竹简编连与拼合研究各家意见汇总”)附在文後。(四)郭店竹简文字研究。“文字研究”这一部分我们分三个方面进行论说:字迹研究、地域研究、简文的释读。“字迹研究”中,我们首先对学者有关郭店竹简字迹研究的方法进行总结,然後从“同篇简文抄手不同”、“多篇简文抄手相同”等方面对郭店竹简字迹的具体情况作详细讨论,并进一步归纳先秦时期文本的书写特点。“地域研究”即是将郭店竹简中存在他系文字特点的现象进行总结和说明。在这一部分我们会将学术界有关郭店竹简国别问题的研究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并具体从“字形结构”和“用字习惯”两个方面举例说明郭店竹简《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语丛》一~三、《五行》等篇中所体现的非楚文字因素。“简文的释读”主要是对简文释读的成果及利用简文释读其它文字材料的成果进行总结,同时还会对古文字释读的方法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在论文後面我们会附“郭店竹简疑难文字分篇集释”,将学界对郭店竹简各篇简文中疑难字的研究情况进行汇总,使读者可以明晰郭店竹简文字研究情况及发展脉络。(五)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对比研究@一部分我们论述了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对比在先秦古籍研究中的重要作用紫攘信e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之间的差异,主要涉及字句、篇章结构、思想内容等方面会崂脤Ρ妊芯康某晒勔?下古书的产生和传流问题,同时对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最後利用郭店竹简判断先秦古书的真伪及年代问题。在论文後面我们会附“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对比”,详细说明郭店竹简各篇与传世文献的对比情况。三、“结语”部分,是对本文所做工作的一个小结。
林建华[10](2010)在《论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生成与建构》文中认为朱熹作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代宗师,长期以来吸引了人们的关注和研究。围绕着他的哲学思想和教育思想产生了许多研究成果。本文主要对朱熹的教育思想进行研究。在文献的疏理过程中,笔者发现尽管有关朱熹教育思想研究的着作很多,但也存在需要进一步拓展的研究空间。一是关于朱熹教育思想的研究大多是附着于教育史、教育思想史的通史性或者断代史的研究中或者是附着于朱熹哲学思想的研究中进行的,而专门研究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专着却并不多见,这对于朱熹这样一位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因此,需要用专着的形式以足够的篇幅,从容地研究朱熹教育思想体系;二是在朱熹教育思想的研究中,对其生成的客观基础和朱熹创建庞大的教育思想体系的主观条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这样就影响到人们亲切、具体、生动地来把握它的教育思想体系。三是对何为朱熹教育思想体系在许多的研究中并为深入探讨,往往作为不证自明的前提,在阐述朱熹教育思想时一笔带过。正如熟知并非真知。人们经常谈论朱熹教育思想体系,但究竟朱熹教育思想体系是什么并未见到多少全面深入的研究。基于上述的体会,笔者在本文中重点阐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生成的客观基础。一方面从宏观的视角考察两宋之际由于政治文化的丕变而形成的右文重教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从南宋时期闽北的文化地理来考察其当时所具有的独特的人文环境,力图从南宋时期闽北所具有的多重优势的叠加聚焦中来说明为何在这偏远的山区中会产生朱熹这样一位继孔子之后的伟大的教育家的深层原因。二是深入探讨朱熹创立其教育思想体系的主观条件,特别是他的全面而生动的教育生活史,包括求学、自学、游学、访学、办学、教学、劝学等方面以及朱熹独特的精神气质,力图亲切、具体、历史地说明朱熹的教育思想体系与他的丰富的教育实践的内在联系。三是对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建构进行深入的研究,从朱熹教育思想体系何以可能?朱熹教育思想体系集大成的特点、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全面性、层次性、规律性、逻辑性等方面对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建构进行方法论的探索,力图为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建构提供方法论的基础。
二、《海峡药学》2003年第15卷第1~6期(总第60~65期)总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海峡药学》2003年第15卷第1~6期(总第60~65期)总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AMPK为靶点的美洲大蠊多肽PAE2逆转肝癌多药耐药作用及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英文缩略词表 |
前言 |
第一章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侵袭转移及自噬影响体外研究 |
1 实验材料 |
1.1 细胞株及实验动物 |
1.2 实验药品、样品来源及其制备 |
1.3 试剂和溶液 |
1.4 主要仪器与设备 |
2 实验方法 |
2.1 肿瘤细胞培养 |
2.2 试验试剂配制 |
2.3 试验分组 |
2.4 AMPK生物信息学分析 |
2.5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中AMPK的影响 |
2.6 AMPK激活剂AICAR作用时间及浓度测定 |
2.7 划痕试验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侵袭转移的影响7 |
2.8 RT-qPCR法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侵袭转移相关mRNA的影响 |
2.8.1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侵袭转移相关mRNA的影响 |
2.8.2 侵袭转移相关因子引物验证 |
2.9 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观察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中LC3蛋白的影响9 |
2.10 免疫细胞化学法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中P62蛋白的影响10 |
2.11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自噬相关mRNA的影响 |
2.11.1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自噬相关mRNA的影响 |
2.11.2 自噬相关因子引物验证 |
2.12 统计学处理 |
3 实验结果 |
3.1 肝癌细胞中AMPK的表达 |
3.2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内AMPK含量的影响 |
3.3 AMPK激活剂AICAR作用时间及作用浓度测定 |
3.4 划痕试验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划痕愈合率的影响 |
3.5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侵袭转移相关因子的影响 |
3.5.1 RT-PCR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侵袭转移相关因子的影响 |
3.5.2 RT-PCR检测侵袭转移相关因子引物特异性验证 |
3.6 .激光共聚焦观察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自噬的影响(LC3 蛋白的形成).. |
3.7 免疫细胞化学法化观察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自噬的影响(P62 蛋白) |
3.8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自噬相关因子mRNA表达的影响 |
3.8.1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细胞自噬相关因子mRNA表达的影响 |
3.8.2 自噬相关因子mRNA引物验证 |
第二章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裸鼠皮下移植瘤侵袭转移及自噬影响体内研究 |
1 实验材料 |
1.1 实验动物 |
1.2 实验药品、实验试剂 |
1.3 主要仪器与设备 |
2 实验方法 |
2.1 肿瘤细胞培养 |
2.2 试验试剂配制 |
2.3 试验分组 |
2.4 Balb/c-nude裸鼠皮下移植瘤模型建立 |
2.5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裸鼠的影响 |
2.6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裸鼠生化指标的影响 |
2.7 HE染色法检测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移植瘤裸鼠肿瘤组织、肝脏组织病理影响 |
2.8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移植瘤裸裸鼠侵袭转移相关因子mRNA的影响 |
2.8.1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移植瘤裸裸鼠侵袭转移相关因子mRNA的影响 |
2.8.2 移植瘤裸裸鼠肿瘤组织中侵袭转移相关因子引物验证 |
2.9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移植瘤裸裸鼠侵袭自噬 |
2.9.1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移植瘤裸裸鼠自噬相关因子mRNA的影响 |
2.9.2 移植瘤裸裸鼠肿瘤组织侵袭转移相关因子引物验证 |
3 实验结果 |
3.1 裸鼠一般状态观察 |
3.2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移植瘤裸鼠相关脏器的影响 |
3.3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移植瘤裸鼠血清生化指标的影响 |
3.4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移植瘤裸鼠肿瘤及肝脏组织病理学的影响 |
3.5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裸鼠皮下移植瘤侵袭转移相关因子mRNA的影响 |
3.5.1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裸鼠皮下移植瘤侵袭转移相关因子mRNA的影响 |
3.5.2 侵袭转移相关因子引物验证 |
3.6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裸鼠皮下移植瘤自噬相关因子mRNA的影响 |
3.6.1 美洲大蠊多肽PAE_2对裸鼠皮下移植瘤自噬相关因子mRNA的影响 |
3.6.2 裸鼠皮下移植瘤自噬相关因子验证 |
4 讨论 |
5 结论 |
6 参考文献 |
7 致谢 |
8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 附录 |
(2)现实关怀与自由立场 ——徐訏文学编辑出版事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及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4 创新点及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立足社会:现实、救亡与启蒙 |
2.1 “帮厨”编辑,缺乏主体地位 |
2.1.1 系缘《论语》,初涉编辑 |
2.1.2《人间世》——编辑生涯的开端 |
2.1.3《论语》和《人间世》之于徐訏办刊的影响 |
2.2 突破“闲适”与批判现实 |
2.2.1 “比较少年”:突破“闲适”与直面现实 |
2.2.2 匕首与投枪:救亡时代的揭露与批判 |
2.2.3 透视现实:民间文艺隐含的世俗人生 |
2.3 启救亡之蒙与自由理性 |
2.3.1 “孤岛”期刊文学态势 |
2.3.2 《读物》:启蒙与抗战的“教科书” |
2.3.3《人世间》:救亡——自由与理性的新归宿 |
2.3.4 《作风》:文化启蒙与“作风” |
第三章 上海夜窗书屋与自由意识萌芽 |
3.1 “只出自己的书”——独特个性与自由体验 |
3.2 “三思楼月书”版本改写——现实迷惘与乌托邦设想 |
3.2.1 改写缘由——个体生命的执着追寻 |
3.2.2 突破现实禁锢,追求自由人生 |
第四章 批判意识与自由价值立场 |
4.1 曲折回归现实人生——现实性、文艺性与娱乐性的矛盾选择 |
4.1.1 《幽默》的创刊缘由与时代坚守 |
4.1.2 “中年人读物”的“幽默”与“个性” |
4.1.3 “小品”中的人生:讽刺与“幽默” |
4.2 个人意识与现实的策略化呈现 |
4.2.1 “幽默”的个人性与现实人生结合 |
4.2.2 拓展公共文化空间——通俗性、娱乐性的策略化趋向 |
4.3 徐訏晚年办刊风格转向:时政批评与自由意识 |
4.3.1 社会批判与个人意识觉醒 |
4.3.2 《七艺》的自由意识:时代的荒诞与批评 |
第五章 徐訏编辑思想与编辑理念 |
5.1 徐訏的编辑理念与原则 |
5.1.1 有益于抗战、文化与社会 |
5.1.2 启蒙精神:树立健全的社会意识、文学风格与价值观 |
5.1.3 传记文学:真实的“人”与人性 |
5.1.4 装帧精美:唯美自然 |
5.2 徐訏编辑思想 |
5.2.1 “自由主义”办刊理念 |
5.2.2 立足现实、时代与社会 |
5.2.3 编辑:综合的人才 |
第六章 结语徐訏编辑思想渊源:现实关怀与自由主义辩正 |
6.1 突破浪漫藩篱,关注现实人生 |
6.2 “雅”与“俗”的游离融合 |
6.2.1 雅俗:文学观念和办刊理念的同步 |
6.2.2 不一样的“俗”:“世俗”而不“媚俗” |
6.3 个人与时代自由的困境与思辨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3)元代司法中经学适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缘起及目的、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元代法律史研究动态 |
2. 元代经学在司法中适用问题研究情况 |
(三) 本文使用主要史料说明 |
1. 《枕碧楼丛书·刑统赋疏》简述 |
2. 《通制条格》简述 |
3. 《至正条格》简述 |
4. 《元典章》简述 |
5. 《永乐大典》中元代司法案例简述 |
6. 《元史·刑法志》简述 |
(四)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 研究思路 |
2. 研究方法 |
二、经学在元代司法适用中的功能 |
(一) 提供原则性指引或裁判功能 |
(二) 扩充语义射程功能 |
(三) 解释功能 |
(四) 纠正失范的法律规则功能 |
(五) 政策性功能 |
三、经学在元代司法适用中的类型 |
(一) 作为前提假设 |
(二) 构造法律事实 |
(三) 作为裁判规范依据 |
(四) 法律论证的起点 |
(五) 权衡量刑 |
四、经学对元代司法的影响 |
(一) 经学打破宗教与世俗间司法界限 |
(二) 经学消融民族间的法律壁垒 |
(三) 填补漏洞 |
(四) 有助司法体系的有机统一 |
五、经学在元代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
(一) 难以适应新时期司法发展的需要 |
(二) 原则性指导易造成司法秩序的混乱 |
1. “矜老”与“恤幼”的对立 |
2. “好生之德”与“伦理纲常”的冲突 |
3. “赦”与公平正义法律秩序的冲突 |
4. “复仇”与“禁止复仇”的冲突 |
(三) 经学工具功能凸显,漠视价值 |
(四) 经学僵化而缺乏活力 |
六、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20世纪50-70年代台湾地区的中国出版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1. 大陆地区 |
2. 港台地区 |
(三) 研究范围与方法 |
一、通论性论着 |
(一) 专着 |
(二) 论文集 |
(三) 期刊论文 |
(四) 翻印书籍 |
二、对各个时期出版史的研究 |
(一) 简帛时代的出版 |
(二) 纸写本时代的出版 |
(三) 印本时代的出版 |
1. 唐代至元代 |
2. 明清两代 |
三、专题研究 |
(一) 出版技术研究 |
1. 造纸术的发明与外传 |
2. 印刷术的发明与传播 |
3. 活字印刷及其外传 |
4. 套色印刷的源流 |
5. 装订形制演变 |
(二) 版画史研究 |
(三) 专题图书文献的出版 |
(四) 历代报纸与近代杂志的出版 |
1. 研究专着 |
2. 历代报纸 |
3. 新闻报人 |
4. 近代杂志 |
(五) 出版市场、审查与交流 |
1. 出版市场与经济 |
2. 出版审查与法规 |
3. 出版文化交流 |
(六) 藏书与藏书家研究 |
四、研究特点与影响 |
(一) 研究学者及其背景 |
1. 中国语言文学 |
2. 图书馆学 |
3. 新闻学、印刷出版及其他 |
(二) 相关出版机构与出版物 |
(三) 学术传承与交流 |
1. 传统的出版史研究方法与内容——民国学术遗风 |
2. 多元的出版史研究方法与内容——海外学术交流 |
(四) 与同时期大陆地区出版史研究之比较 |
(五) 学术影响 |
五、结语 |
附录 20世纪50-70年代台湾地区中国出版史成果目录 |
(一) 着作 |
(二) 研究报告 |
(三) 论文集论文 |
(四) 期刊报纸论文 |
(五) 学位论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的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从朝贡到早期订约交涉:中—暹关系的变迁(1782-19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史料说明 |
第一章 中—暹朝贡关系的恢复(1767-1782) |
第一节 缅甸入侵与郑信复国 |
第二节 郑信遣使清廷 |
一、郑信首次遣使受挫(1767-1771) |
二、郑信第二次遣使与中—暹关系的发展(1771-1777) |
三、郑信第三次遣使及1781年进贡(1777-1782) |
第二章 中—暹朝贡关系的延续、发展与中衰(1782-1851) |
第一节 拉玛一世与清廷的关系(1782-1809) |
一、拉玛一世的即位与请封(1782-1788) |
二、两国朝贡关系的密切——拉玛一世的其他遣使(1788-1809) |
第二节 拉玛二世、三世维系朝贡关系的努力(1810-1839) |
一、拉玛二世的遣使(1810-1824) |
二、鸦片战争前拉玛三世的遣使(1825-1839) |
第三节 鸦片战争后中—暹朝贡关系的中衰(1840-1851) |
第三章 中—暹朝贡关系的中断与终结(1851-1893) |
第一节 蒙固王的遣使与使团遇劫事件(1851-1853) |
一、蒙固王的登基与第一次遣使(1851-1852) |
二、蒙固王第二次遣使与使团遇劫(1852-1853) |
第二节 蒙固王对中—暹关系看法的转变(1853-1868) |
一、暹使拜会包令与包令访暹的酝酿(1854-1855) |
二、包令条约的签订与清廷的反应(1855-1856) |
三、蒙固王1857年对中国时局的看法与清廷1862-1863年催贡 |
四、蒙固王1868年对华关系布告 |
第三节 中—暹传统朝贡关系的终结(1869-1893) |
一、天津路线的提出与僵持(1869-1880) |
二、1882年朱拉隆功正式拒绝进贡? |
三、温宗彦、郑观应、王荣和等访暹——朝贡关系的落日余晖(1884-1888) |
四、朝贡关系之终结——北榄事变的催化(1893) |
第四章 两国订约设领——从提议到早期交涉(1867-1914) |
第一节 订约设领之议的提出与演进(1867-1907) |
一、订约设领之议的萌芽与成形(1867-1906) |
二、那空猜西亲王访华与订约呼声的高涨(1906-1907) |
第二节 两国订约的早期交涉(1907-1914) |
一、杨士琦访暹与暹廷的因应(1907) |
二、两国订约交涉的起始与停顿(1908-1909) |
三、曼谷华人罢工与两国订约交涉的重启(1910-1914) |
第三节 华人问题——两国订约交涉的焦点与痼疾 |
一、暹罗中华总商会的成立及其立案之曲折(1910-1913) |
二、暹罗华人问题与设领纷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对象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创新之处 |
四、研究方法和思路 |
第一章 工程分包的理论诠释 |
第一节 工程分包的界定 |
一、不同文献对工程分包的理解 |
二、工程分包的外延 |
三、工程分包的内涵 |
四、本文对工程分包的界定 |
第二节 工程分包产生与发展的客观规律 |
一、工程分包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
二、工程分包是由建筑业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
第三节 工程分包的法律性质 |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说 |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说 |
三、特殊性质说 |
四、委托代理说 |
五、从属的法律关系说 |
六、第三人代为履行说较为妥当 |
第二章 工程分包范围-客体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工程发包模式与分包范围的关系 |
一、传统发包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二、设计-建造一体化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三、设计-管理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四、CM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五、PPP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六、工程发包模式决定了分包的最大可能范围 |
第二节 工程分包范围 |
一、承包人的本质任务在于管理 |
二、分包范围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 |
第三节 工程转包 |
一、我国对工程转包的界定 |
二、限制无价值增值的转包 |
三、我国转包界定过宽 |
四、解禁肢解分包不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
五、缩小转包概念的立法建议 |
第四节 主体结构能否分包 |
一、梳理我国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的规定 |
二、我国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的政策考量与评价 |
三、我国立法应解禁主体结构分包 |
第五节 扩大劳务分包是否正当 |
一、我国对劳务分包的界定 |
二、劳务分包是工程分包 |
三、扩大劳务分包应予鼓励 |
第三章 分包人的资质-主体资格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我国工程资质的本质与特点 |
第二节 注册制与许可制 |
一、注册制 |
二、许可制 |
三、注册与许可并行 |
第三节 差异分析与政策选择 |
一、应将许可与注册分开 |
二、许可标准不宜要求工人数量 |
三、应降低资质许可标准 |
四、建议取消劳务资质 |
第四章 分包权利义务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承包人与分包人的连带责任 |
一、合同的相对性 |
二、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负单点责任 |
三、承包人不应就指定分包工程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
四、分包人对发包人不应负连带责任 |
五、立法建议 |
第二节 对承包人分包权的限制 |
一、承包人的分包权与发包人的同意权日趋平衡 |
二、对我国相关规定的分析评价 |
三、立法建议 |
第三节 对分包人再分包权的限制 |
一、再分包是行业国际惯例 |
二、我国禁止再分包的逻辑分析 |
三、再分包合法化刻不容缓 |
第五章 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 |
第一节 比较法考察 |
一、英美法系的违约主义 |
二、大陆法系的强制规范理论 |
三、趋势分析与启示 |
第二节 对我国反分包限制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宏观思考 |
一、合同无效无助于改善工程质量和安全 |
二、合同无效不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 |
三、合同无效损害法的公平价值和合同自由 |
四、合同无效不符合工程的客观规律和我国国情 |
五、认可合同效力不会纵容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
第三节 对我国违反分包限制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具体分析 |
一、违反资质规范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
二、转包合同不宜认定无效 |
三、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应导致合同无效 |
四、其他分包限制规定亦不应影响合同效力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一、我国实定法应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 |
二、实务中应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 |
三、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 |
第二节 展望 |
一、如何实施 |
二、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7)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概况 |
第一节 野生药材资源概述 |
1.1.1 野生药材资源的界定 |
1.1.2 野生药材资源的特点 |
1.1.3 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 |
1.1.4 药材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沿革 |
1.1.5 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重要性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及分布 |
1.2.1 中药资源普查及野生药材资源状况概述 |
1.2.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分布 |
1.2.3 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状况 |
第二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现状 |
第一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
2.1.1 国家层面关于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2.1.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现状 |
2.1.3 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2.1.4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执法现状 |
2.2.1 执法依据欠完善 |
2.2.2 执法部门权限划分不明确 |
2.2.3 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 |
2.2.4 执法体制外制约因素较多 |
第三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守法现状 |
2.3.1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现状 |
2.3.2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现状 |
3.1.1 文山州的生物多样性状况 |
3.1.2 文山州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 |
第二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措施 |
3.2.1 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
3.2.2 促进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与执法 |
3.2.3 探索实行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 |
3.2.4 多方筹措自然保护区管护资金 |
3.2.5 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产业科研攻关 |
3.2.6 提高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
第三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3.3.1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专门立法缺失 |
3.3.2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职责交叉 |
3.3.3 资源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矛盾比较突出 |
3.3.4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困难较多 |
第四节 文山州新一轮中药资源普查开展情况 |
第四章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借鉴 |
第一节 国际条约中有关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规定 |
4.1.1 生物多样性公约 |
4.1.2 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 |
4.1.3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4.1.4 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
4.1.5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第二节 部分国家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措施 |
4.2.1 美国 |
4.2.2 欧盟 |
4.2.3 澳大利亚 |
4.2.4 印度 |
第三节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 |
4.3.1 详细阐述立法指导思想 |
4.3.2 明确规定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
4.3.3 及时更新法律规定 |
4.3.4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 |
第五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相关立法 |
5.1.2 提高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质量 |
5.1.3 突出自治立法特色 |
5.1.4 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5.1.5 定期进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清理 |
第二节 强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法规的执法效果 |
5.2.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的执法依据 |
5.2.2 理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体制 |
5.2.3 加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
5.2.4 协调野生药材资源执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
第三节 促进公众守法及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参与 |
5.3.1 加强宣传教育 |
5.3.2 完善规章制度 |
5.3.3 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 |
5.3.4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领袖着作与意识形态:孙中山着作的出版与传播研究(1919—194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言 |
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范围 |
一、关于研究对象的说明 |
二、几个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范围的说明 |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现状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的框架及资料 |
一、本文的主要内容 |
二、研究资料与方法 |
第一章 读书与着述:孙中山着作的形成 |
第一节 孙中山的阅读世界 |
一、学生时代的读书生活 |
二、在英国伦敦的读书生活 |
三、在日本旅居的读书生活 |
四、晚年的读书生活 |
五、孙中山的读书习惯与特点 |
六、孙中山的藏书 |
第二节 《建国方略》的成书 |
一、《孙文学说》成书考 |
二、《实业计划》成书考 |
三、《民权初步》的成书 |
第三节 《三民主义》的成书 |
一、三民主义的名称由来 |
二、《三民主义》的成书 |
第四节 孙中山的其他着作 |
一、《总理遗嘱》与《建国大纲》 |
二、其他着作的成书 |
第二章 邪说与圣经:孙中山着作走向神圣 |
第一节 民国时期孙中山地位与形象的演变 |
一、"逆首"、"孙汶"与"孙大炮" |
二、"中山"与"国父" |
第二节 孙中山着作走向神圣 |
一、恭诵总理遗嘱 |
二、胡适与孙中山着作 |
第三节 孙中山思想由个人到群体到时代 |
一、孙中山思想由个人到群体的确立 |
二、孙中山思想由群体到时代的确立 |
第三章 编辑与发行:中国国民党官方对孙中山着作的出版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的出版 |
一、孙中山着作的编译 |
二、孙中山着作的印刷与出版 |
三、孙中山着作的发行 |
第二节 征印总理遗教 |
一、征印总理遗教的缘起 |
二、征印工作的开展 |
三、征印工作的余波 |
第四章 形式与摊派:《三民主义》百万册运动 |
第一节 征印运动的缘起 |
一、抗战时期的三民主义青年团 |
二、征印运动的发起 |
第二节 征印的过程与结果 |
一、征印运动的组织与宣传动员 |
二、版本的选择 |
三、各地的征印情况 |
四、收复区的征印情况 |
五、印刷与发行 |
六、征印结果 |
第三节 征印成果探析 |
一、三青团组织的松懈 |
二、征印与摊派 |
第五章 特色与差异:不同场域中的孙中山着作出版 |
第一节 官方视域下的孙中山着作 |
一、《三民主义》版本摭议 |
二、《总理全集》的编纂 |
第二节 文化市场中的孙中山着作 |
一、孙中山着作的秘密出版 |
二、孙中山与消费市场 |
三、民间机构对孙中山着作全集本的出版 |
四、主义商品化 |
第六章 学术与政治: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孙中山着作研究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党义研究会 |
一、党义研究会的成立 |
二、党义研究会的成果 |
第二节 学术团体的建立与研究工作的开展 |
一、国民党对研究孙中山着作的重视 |
二、学术团体的建立 |
第三节 孙中山着作的研究成果 |
一、主义学术化 |
二、主义学术化成果探析 |
第七章 型塑与建构:孙中山着作与三民主义教育 |
第一节 从党化教育到三民主义教育 |
一、党化教育的缘起 |
二、党化教育在广东 |
三、三民主义教育方针的确立 |
第二节 课程的设置与教科书的编纂及审查 |
一、课程设置 |
二、教科书的编纂 |
三、教科书的审查 |
第三节 课堂教学的开展与效果 |
一、课堂教学的实施 |
二、课堂教学的效果探析 |
第八章 推广与宣传:孙中山着作的传播 |
第一节 孙中山着作的传播者 |
一、孙中山本人对其学说的宣传 |
二、国民党政要对孙中山学说的宣传 |
三、基层国民党党员对孙中山学说的宣传 |
四、中国共产党对三民主义的宣传 |
五、国际友人对三民主义的宣传 |
第二节 孙中山着作的推广与宣传 |
一、建立宣传机构,培养宣传人才 |
二、宣传书刊的编印 |
三、传单的散发 |
四、宣传品的审查 |
五、演讲宣传 |
六、社会教育宣传 |
七、叛变人员现身说法 |
八、艺术宣传 |
九、读书运动 |
第三节 宣传工作的缺陷与弊端 |
一、经费的短缺 |
二、宣传工作执行的缺陷 |
三、宣传技能的低劣 |
四、渠道的阻塞与宣传的变异 |
第九章 阅读与信仰:孙中山着作的符号化 |
第一节 孙中山着作的阅读群体 |
一、青年、学者对孙中山着作的阅读 |
二、国民党政要对孙中山着作的阅读 |
三、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及党员的阅读 |
四、孙中山着作的阅读态度 |
第二节 孙中山学说的信仰状况 |
一、社会各界对孙中山学说的了解程度 |
二、社会各界对孙中山学说的信仰 |
第三节 孙中山着作的符号化 |
一、孙中山着作的工具化 |
二、孙中山着作的标语化与口号化 |
结语 |
附录 |
孙中山着作出版大事记 |
总理遗教、总裁言论认印薄及缴费收据印制使用办法 |
中央宣传部奖励翻印总理遗教办法 |
中国国民党历任宣传部部长一览表 |
南京国民政府历任教育部部长一览表 |
各级党部中山室筹设办法 |
改善专科以上学校三民主义课程办法 |
中国国民党江苏省党部推行"三民主义一万册运动"实施办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郭店竹简研究综论(文本研究篇)(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郭店竹简的发现、整理与公布 |
(一) 郭店竹简的发现 |
(二) 郭店竹简整理与公布 |
二 郭店竹简的研究 |
(一) 研究的优势 |
(二) 学术会议和研究论着 |
(三) 具体的研究情况 |
三 本文内容及研究的方法 |
四 研究的意义 |
附录一:郭店楚墓竹简书法本存在的问题 |
附录二:《简牍名蹟选》与《郭店楚墓竹简》两书中部分简支图片对比 |
第一章 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墓主 |
第一节 郭店一号墓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 |
第二节 郭店一号墓的年代及郭店竹简撰述时间的推断 |
第三节 郭店一号墓墓主讨论 |
一、根据墓葬形制判断墓主身份 |
二、根据出土器物判断墓主身份 |
三、关於漆耳杯铭文的讨论及郭店一号墓墓主身份的判定 |
第二章 郭店竹简形制特点与古书体例 |
第一节 形制概述 |
第二节 郭店竹简与古书体例 |
一 古书书写材料的特点 |
二 古书文本书写的特点 |
三 古书自身的特点 |
附录一:郭店竹简各篇形制特点概述 |
附录二:郭店竹简各篇简支容字统计表 |
第三章 郭店竹简编连与拼合研究 |
第一节 编连研究 |
一 编连概述 |
二 编连要素——郭店竹简编连遵循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
三 编连研究概述 |
第二节 拼合研究 |
一 拼合要素——郭店竹简拼合遵循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
二 拼合研究概述 |
第三节 竹简的编连与拼合——对竹简整理和复原工作的思考 |
第四章 郭店竹简文字研究 |
第一节 郭店竹简字迹研究 |
一 字迹研究的方法及存在的问题 |
二 文字风格的总体分类 |
三 简文的书写情况 |
第二节 郭店竹简地域和国别问题研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概况 |
三 郭店竹简非楚文字因素形成的原因 |
四 要注意的问题 |
附录:郭店竹简《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语丛》一~三等篇中与他系文字相合的情况 |
第三节 郭店竹简文字释读研究 |
一 文字使用特点 |
二 文字释读举例 |
三 郭店竹简对古文字释读的重要作用 |
四 利用郭店竹简文字字形纠正古书中的错误用字 |
第五章 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对比研究 |
第一节 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对比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第二节 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差异研究 |
一 利用郭店竹简校正相关文献中的字句方面的错误 |
二 篇章结构的重大差异 |
三 思想内容上的重大差异 |
四 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对比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
第三节 古书的传流问题——兼论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差异产生的原因 |
一 先秦古书的产生与传流 |
二 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差异产生的原因 |
第四节 利用郭店竹简判断古书的真伪及年代 |
一 《老子》、《礼记》的时代问题 |
二 古文《尚书》的真伪问题 |
三 “六艺”出现的时代及排列顺序 |
四 判断古书真伪和年代工作要注意的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後记 |
附录 |
郭店竹简疑难文字分篇集释 |
郭店竹简编连与拼合研究各家意见汇总 |
郭店竹简与相关文献对比 |
郭店楚墓竹简研究文献要目综览 |
(10)论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生成与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Content |
绪论 朱熹教育思想研究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朱熹教育思想研究的各个历史阶段 |
第二节 朱熹教育思想研究状况的分析 |
第一章 进一步拓展朱熹教育思想研究的视野与空间 |
第一节 进一步拓展朱熹教育思想研究的空间 |
第二节 本课题任务的提出 |
第二章 朱熹教育思想体系形成的社会文化背景 |
第一节 宋代政治文化的丕变与"右文"政策的形成 |
第二节 宋代开明的政治文化拓展了文教事业繁荣发展的广阔空间 |
第三节 宋代文教事业的繁荣发展与各家各派教育思潮、教育学说的涌现 |
第四节 中国古代经济重心的南移、科技的兴盛与南宋教育的大发展大繁荣 |
第五节 宋代文教事业的繁荣昌盛,为造就空前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
第三章 南宋时期闽北多重优势叠加聚焦的文化地理环境与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形成发展 |
第一节 闽北在古代福建的区位优势——福建吸纳先进文化的前沿 |
第二节 作为福建最早开发地区的优势 |
第三节 文化碰撞的优势 |
第四节 文化积淀的优势 |
第五节 文化发达的优势 |
第六节 交通的优势 |
第七节 物产丰富、经济发达的优势 |
第八节 生态的优势 |
第九节 战略后方的优势 |
第十节 靠近政治中心的优势 |
第十一节 文化性格的优势 |
第十二节 移民与人口的优势 |
第十三节 中原理学南移,"道南理窟"落脚扎根的优势 |
第十四节 刻书与藏书的优势 |
第十五节 福建文化全面兴盛,推动闽北发展的优势 |
第十六节 小结 |
第四章 朱熹的教育实践 |
第一节 求学 |
第二节 自学 |
第三节 游学 |
第四节 访学 |
第五节 办学 |
第六节 教学 |
第七节 劝学(教化) |
第八节 朱熹的精神气质与他的教育思想体系的创立 |
第五章 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建构 |
第一节 朱熹教育思想体系何以可能 |
第二节 朱熹教育思想体系集大成的特点 |
第三节 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全面性 |
第四节 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层次性 |
第五节 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规律性 |
第六节 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逻辑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海峡药学》2003年第15卷第1~6期(总第60~65期)总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AMPK为靶点的美洲大蠊多肽PAE2逆转肝癌多药耐药作用及机制研究[D]. 李彩琳. 大理大学, 2021(09)
- [2]现实关怀与自由立场 ——徐訏文学编辑出版事业研究[D]. 张露. 河北大学, 2019(04)
- [3]元代司法中经学适用问题研究[D]. 唐国昌. 云南大学, 2019(03)
- [4]20世纪50-70年代台湾地区的中国出版史研究[D]. 王国婧. 山东大学, 2019(09)
- [5]从朝贡到早期订约交涉:中—暹关系的变迁(1782-1914)[D]. 王杨红. 厦门大学, 2018(12)
- [6]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D]. 张剑. 武汉大学, 2016(01)
- [7]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D]. 张军辉.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2)
- [8]领袖着作与意识形态:孙中山着作的出版与传播研究(1919—1949)[D]. 何建国. 华东师范大学, 2011(10)
- [9]郭店竹简研究综论(文本研究篇)[D]. 刘传宾. 吉林大学, 2010(05)
- [10]论朱熹教育思想体系的生成与建构[D]. 林建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