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打黑英雄” 真“黑保护伞”(论文文献综述)
宋尾[1](2020)在《相遇》文中提出一桩意外身亡的保险查证任务交到了理赔调查员周天树手上,而逃逸的嫌犯李立冬,则是他一直寻找的救命恩人。与此同时,一个女记者也参与到这个案件当中,两人搭档却又彼此戒备。这则发生在国庆长假前夜的死亡案件,看似普通无奇,越深入越扑朔迷离,每每捕捉到一丝光亮,却总是诡异地突变甚至中断,其复杂性远远超出了这位前刑警的想象……小说内核丰厚尖锐,写出了小人物被生活裹挟背后的社会真相,同时呈现了小人物在迷茫日子中努力保持的尊严。
王锡章[2](2017)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社会矛盾冲突日益突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呈蔓延之势。从实践情况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中证据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紧张尤为明显。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取证实践中的诸多难题,文章首先从犯罪学、刑法学、侦查学三个学科视角,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研究学术史进行了梳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从侦查管辖制度、立案程序、强制措施体系、侦查讯问制度、律师介入侦查等方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面临的程序法困境进行了探讨,并从证据法角度对当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取证问题进行了反思。最后,文章结合具体案例从公安机关的侦防体制、公安机关内部的侦查权力分工、侦查措施手段等方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中的制度性困境以及具体对策措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论证。文章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取证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归纳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取证指引,进而充实国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取证问题研究的理论实践和学术经验,为当代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治理问题提供两方面的建议。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分别从犯罪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等多学科出发,用不同视角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体系进行考察,打通各学科之间的壁垒,并对一些理论观点进行了修正,希望以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立法者的反思,促进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完善。此外,文章尤其提倡在对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上的“治理思维”,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活动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行动、国家的社会治理行动体系之中进行考察;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视为一种社会问题进行治理,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特别立法,以实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有效治理,这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能力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任永前[3](2015)在《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控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为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控提出有效的措施,明确该类犯罪的特征、分析其成因,进而掌握防控对策之提出所需要的第一手资料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大背景下,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尽管具有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般特征,但是其自身也存在一些独特的性质与形成原因。西北地区地广人稀,自然资源人均占有不均,属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这一地区的民族成分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比较大。全国范围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西北地区同样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问题甚至比其它地区更为严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民族问题、发展不公问题以及社会腐败相结合,使得西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特殊的地域特点,研究这一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及到整个国家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当然也直接关系到西北地区人民生活的安宁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和谐稳定。从组织形态上来看,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严密性相对较低,尚处于低级阶段,但是组织内成员较为稳定。组织构成人员的民族成分相对复杂,文化程度较低且经济状况较差。而且,近年来,未成年人参与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经济方面以资金来源的非法化、涉及行业的特定性以及以合法经营为掩护的模式基本成形为特征。该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多表现为暴力手段的犯罪,且多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该类犯罪大多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和一定行业内活动,犯罪成员多为主动参与犯罪。被害人方面,自然人和单位都是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侵害的对象。就自然人被害来说,分布于各年龄阶段。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害人所受侵害具有多重性特征,但是,被害人所受损害的经济性特征明显。与受害状况相比,受害人所获补偿显得不足。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西北地区独特的文化背景、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转型背景下社会阶层的分化等原因,对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形成起到了共同的作用。此外,我国相关法律以及防控机制的缺陷也对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产生了消极影响。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引发原因的极端复杂性,不但单一的法律措施很难奏效,即便是现行刑法规定,也存在诸多漏洞和不完善之处,具体表现在形式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大的方面。作者在文中通过对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历史考察和现实调研,分析和总结了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以及引发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文化、经济、社会、心理和法律等方面的原因,在借鉴美、日、意、德等国和国际社会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经验的基础上,对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控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张玲玲[4](2011)在《重庆文强案的案例分析》文中提出定罪量刑在刑事司法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法治社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既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刑事法治的本质要求,同时,它也是实现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途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在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适用中以及其它各种刑事司法问题的解决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分歧和争议,比如,本文中的文强案即是一例。笔者想通过对分歧和争议的辨析,试图找出一些刑事司法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文章在结构上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对文强案的基本介绍,并且总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争议焦点问题。第二部分,围绕文强所犯的四宗罪引发的各种争议焦点问题逐一进行法理分析,肯定案件审理结果的合理性。第三部分,由本案引发的思考,分析公职人员人生脱变的原因,提出公职人员犯罪的防控思路。文强作为一个司法界的领导,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放任自己,触犯了四种罪。文强利用其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触犯了受贿罪;不严格约束自己,触犯了强奸罪;放纵自己,触犯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最终被判处死刑。文强的犯罪行为发人深思,催人警醒,这就更进一步要求我们完善法律,推进教育,以预防各类犯罪的发生。
王兵,张美香[5](2010)在《对重庆“打黑”的思考》文中提出本文结合近期重庆"打黑"的最新实践,推论出:中国目前"涉黑"问题的实质是"反腐",而"反腐"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反掉党、政、司法机关内部的"黑保护伞"。没有了"保护伞"的庇护,黑社会性质组织才能在"烈日"的暴晒下无处遁逃。另外,"反腐"还应包括对那些虽没有"涉黑、涉腐"但"行政不作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舆论上提出直接的挑战,他们是一种"间接保护伞",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行政不作为"正是"保护伞"作用下的必然结果。
王兵[6](2010)在《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文中认为本文试图通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及本质特征的探讨,揭示其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以便挖掘出能够从根本上彻底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滋生的社会土壤的可能性。依据相关立法,本文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概括为组织结构、经济实力、行为的暴力性以及非法控制等四个方面,并从中抽象出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独有的本质特征是对常态社会的公开非法控制。以此为基础,同时结合近期重庆“打黑”的最新实践,进一步推论:中国目前“涉黑”问题的实质是“反腐”,而“反腐”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反掉党、政、司法机关内部的“黑保护伞”。没有了“保护伞”的庇护,黑社会性质组织才能在“烈日”的暴晒下无处遁逃。另外,“反腐”还应包括对那些虽没有“涉黑、涉腐”但“行政不作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舆论上提出直接的挑战,他们是一种“间接保护伞”,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行政不作为”正是“保护伞”作用下的必然结果。最后总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主要根源是“官黑勾结”,所以,“打黑”的关键是“打伞”,而“打伞”的要害就在于“司法独立”。
黄晓波[7](2009)在《打黑行动六十年》文中研究说明重庆黑恶势力覆灭记2009年8月7日9点多,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江北机场刚走下飞机,便被一群便衣警察带上了一辆防暴车。当晚,中共重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出面证实,文强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
颜烨[8](2002)在《转型中国社会资本生成条件和机制初探》文中研究表明社会资本作为当代学术界普遍认同的学科范式,已经显现出它与物质(经济)资本和人力资本相并列的社会价值和学理价值来。文章在对社会资本概念界定问题探讨的基础上,对社会资本的形式、种类、功能和特征作了简要分析。文章着重探讨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社会资本的生成条件和机制的特殊性一面。社会资本类型多样,功能不一,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生成的条件、机制和方式也各异。文章指出:对于转型中国来说,政治上“体制洞”的存在 、市场因子的渗透、“单位制”“身份制”的相对弱化和伴之而来的“社区制”“契约制”的进一步发育,经济上、文化上的“多元化”态势, 以及民族内部传统信任和互惠机制等等都催生了传统性社会资本和现代性社会资本的繁荣和兴盛但前者更加强劲,它们对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着或积极促进或消极阻碍的作用。文章最后指出需因势利导,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文章在方法论上采取了社会学通常做法即经验的实证调查研究与逻辑的理论证明相结合 、宏观分析和微观考察相结合。文章的创见在于三点:一是凸显社会资本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两种不同类型并进而分析它们各自生成的条件与机制的不同;二是指出社会资本如同物质(经济)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在总体上是一个中性概念,当它处于不同层面受施于不同主体时会显现出它的积极性和消极性来;三是指出抑制传统性社会资本的消极性并同时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性社会资本的必要性和基本策略。文章也简约出几个新提法:转型中国、公权中轴、制度公正;传统性社会资本—现代性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积极性—社会资本消极性、伦理契约—法理契约、传统性信任—现代性信任、理性互惠—非理性互惠等。
路国正[9](2002)在《假“打黑英雄” 真“黑保护伞”》文中提出 2001年5月2日这天,河南省平顶山市爆出两大新闻:备受社会关注的特大刑事案件——汝州市唐利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网上统计,这条新闻全国200多家新闻媒体都作了报道。由此引出的另一个新闻,当时及事后三个多月来一直没有公开报道。
二、假“打黑英雄” 真“黑保护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假“打黑英雄” 真“黑保护伞”(论文提纲范文)
(1)相遇(论文提纲范文)
楔 子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十四 |
十五 |
十六 |
十七 |
十八 |
十九 |
附录一 |
附录二 |
(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问题与问题来源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来源 |
1.2 研究综述 |
1.2.1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的犯罪学研究 |
1.2.2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的刑法学研究 |
1.2.3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的侦查学研究 |
1.2.4 成果评价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实证研究方法 |
1.4.2 规范解释法 |
1.4.3 比较研究法 |
1.5 概念使用说明 |
1.6 论文创新与框架 |
1.6.1 论文创新 |
1.6.2 论文框架 |
2 犯罪学视角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 |
2.1 案件事实复杂:证据需求量大 |
2.1.1 案件类型数量多 |
2.1.2 组织存续时间长 |
2.2 强大的对抗能力:证据获取困难度高 |
2.2.1 组织、领导者反侦查经验丰富 |
2.2.2 核心成员之间关系紧密 |
2.2.3 核心成员与一般参与者关系松散化 |
2.2.4“保护伞”是侦查取证的巨大障碍 |
3 实体法视角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 |
3.1 相关规范梳理 |
3.1.1“四个特征”的出台 |
3.1.2“四个特征”的修正 |
3.1.3“四个特征”的细化 |
3.1.4 小结 |
3.2“组织特征”:成立标志、人数与层级 |
3.2.1 组织的成立标志 |
3.2.2 组织的成员人数 |
3.2.3 组织的结构与层级 |
3.3“经济特征”:来源、用途与金额 |
3.3.1 经济来源:非法与合法之间 |
3.3.2 经济用途:直接与间接之间 |
3.3.3 经济规模:定性与定量之间 |
3.4“行为特征”:暴力性与有组织性 |
3.4.1“软暴力”的类型 |
3.4.2“有组织性”的表现 |
3.5“危害性特征”:一定区域与行业 |
3.5.1 一定区域的不确定性 |
3.5.2 非法行业的行业属性 |
4 程序法视角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 |
4.1 侦查管辖制度不适应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的需要 |
4.1.1 侦查指定管辖制度立法不明,实践运行不畅 |
4.1.2 职能管辖制度不利于侦查行动的整体推进 |
4.2 立案程序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的困扰 |
4.2.1“整体立案”之难 |
4.2.2“个案立案”之弊 |
4.3 强制措施体系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保障不力 |
4.3.1 羁押措施不能有效服务于侦查 |
4.3.2 指定场所监视居住不能合法适用 |
4.4 侦查难度:讯问录像制度的弊端 |
4.5 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增强:律师的介入 |
5 证据法视角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 |
5.1 证据供给不足 |
5.1.1 犯罪嫌疑人供述激励机制不足:污点证人制度的缺失 |
5.1.2 证人作证保障机制不足:证人保护机制制度的缺陷 |
5.1.3 侦查人员程序规范化意识不足:证据合法性的瑕疵 |
5.2 证据要求特殊 |
5.2.1 印证证明模式要求严 |
5.2.2 确实、充分证明标准高 |
6 侦查体制视角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 |
6.1 侦防分开导致侦查基础工作弱化 |
6.1.1 社会监控能力弱化 |
6.1.2 案件线索来源受限 |
6.1.3 证据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全 |
6.2 侦查权在公安机关内部过度分割 |
6.2.1 权力分割增大侦查协作难度 |
6.2.2 技侦分家弱化侦查效果 |
6.3“联合专案组”办案模式的正当性存疑 |
6.3.1“联合专案组”的合法性之疑 |
6.3.2“联合专案组”的有效性之疑 |
6.4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程度不高 |
6.4.1 缺乏案件经营意识 |
6.4.2 合法、有效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能力不足 |
6.4.3 运用特殊侦查措施的能力较低 |
7 证据指引:沟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与侦查实践的桥梁 |
7.1“组织特征”取证指引 |
7.1.1 组织的“稳定” |
7.1.2 组织的“规模” |
7.1.3 组织的“层级” |
7.1.4 组织的“纪律” |
7.2“经济特征”取证指引 |
7.2.1 经济来源的证据 |
7.2.2 经济用途的证据 |
7.2.3 经济规模的证据 |
7.3“行为特征”取证指引 |
7.3.1 行为“暴力性”的证据 |
7.3.2 行为“组织性”的证据 |
7.4“危害性特征”取证指引 |
7.4.1“保护伞”的证据 |
7.4.2“称霸一方”的证据 |
7.4.3“心理强制”的证据 |
7.4.4“一定区域”的证据 |
7.4.5“一定行业”的证据 |
7.4.6“严重影响”的证据 |
8 结语:从个案侦查到问题治理 |
8.1 个案思维模式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
8.2 社会问题思维模式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
8.2.1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破坏了治安秩序 |
8.2.2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破坏了经济秩序 |
8.2.3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 |
8.2.4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破坏了政治生活秩序 |
8.3 社会治理视域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治理 |
8.3.1 治理的理念:从运动式治理到日常治理 |
8.3.2 治理的基础:大数据与社会监控体系建设 |
8.3.3 治理的手段:完善法律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动因与研究范围 |
(一)研究动因 |
(二)研究范围 |
二、研究方法 |
(一)实证调研的辐射区域 |
(二)本文具体的研究方法 |
三、预期创新 |
(一)方法创新 |
(二)内容创新 |
四、需要克服的困难 |
(一)调研范围相对有限 |
(二)调研数据需要补强 |
(三)SPSS统计软件需要充分利用 |
第一章 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历史与现状 |
一、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历史变迁 |
(一)哥老会在西北地区的兴起 |
(二)辛亥革命时期西北地区的哥老会 |
(三)中共争取哥老会共同抗日 |
二、西北地区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考察 |
(一)西北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现状 |
(二)西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现状 |
第二章 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 |
一、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形态特征 |
(一)组织结构的基本特征 |
(二)组织构成人员的基本特征 |
二、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司法处理的基本特征 |
(一)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 |
(二)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处理的基本特征 |
三、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特征 |
(一)资金来源的非法化 |
(二)通常涉及利润较高、易于控制的行业 |
(三)以合法经营为掩护的模式基本成形 |
四、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被害人特征 |
(一)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害人的自然特征 |
(二)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害人所受损害特征 |
(三)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害人的救济情况 |
第三章 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分析 |
一、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的文化原因 |
(一)西北地区的“帮会文化” |
(二)西北地区的“民间风气” |
(三)西方犯罪亚文化对西北地区的影响 |
二、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的经济原因 |
(一)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 |
(二)西北地区非法社会需求大量存在 |
(三)西北地区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
三、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的社会原因 |
(一)西北地区在社会转型背景下阶层分化加剧 |
(二)西北地区基层控制力的分散弱化 |
(三)西北地区腐败犯罪中存在大量利益交换空间 |
四、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的心理原因 |
(一)组织成员的归属感及共同利益的不良需求 |
(二)西北地区贫富分化所造成的反社会心理 |
(三)西北地区封建行帮意识对成员心理的影响 |
(四)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结构内部定型 |
五、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的法律原因 |
(一)我国刑法的缺陷制约了有效打击西北地区涉黑犯罪 |
(二)西北地区涉黑犯罪综合打击缺乏法律保障 |
第四章 比较视野下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治理模式及其问题 |
(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治理模式概览 |
(二)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治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域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治理模式概览 |
(一)国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治理模式 |
(二)我国港澳台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治理模式 |
(三)国际公约中体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治理模式 |
三、域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完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全国防控体系 |
(二)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地方防控的针对性 |
第五章 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预防对策的完善 |
一、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经济对策的完善 |
(一)增加犯罪的经济成本 |
(二)降低犯罪的收获效益 |
(三)大力发展西北地区经济 |
(四)加强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 |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
二、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公共政策 |
(一)完善惩治腐败的制度建设 |
(二)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
(三)完善社会保障的公共政策 |
三、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对策 |
(一)完善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实体法律 |
(二)完善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程序法律 |
(三)惩治涉黑犯罪应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重庆文强案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 |
1.1 案情介绍 |
1.2 争议焦点 |
第二章 结合案情争议焦点进行法理分析 |
2.1 对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的分析及对本案行为人行为的认识 |
2.1.1 对于行贿受贿关联性的分析 |
2.1.2 行贿受贿时空上的分离性 |
2.1.3 受贿罪侵犯的法益 |
2.1.4 职务的特征及利用职权的表现形式 |
2.1.5 文强或周晓亚收钱后,文强是否利用了其职务形成的便利 |
2.2 司法公平与司法效率冲突的解决机制及对本案处理的评述 |
2.2.1 "青绿山水图"的价值鉴定缺乏理由支撑 |
2.2.2 司法公平的含义及其价值趋向 |
2.2.3 司法效律的含义及其与司法公平的关系 |
2.2.4 司法公平与司法效律冲突时的价值权衡 |
2.2.5 文强414万元的受贿指控为何最终没有认定 |
2.3 公职人员与其近亲属共同受贿的认定及对本案的分析 |
2.3.1 法律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与其"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的规定 |
2.3.2 公职人员与其近亲属的特征 |
2.3.3 公职人员与其近亲属共同受贿的认定 |
2.3.4 周晓亚收受的财物为何要计入文强受贿金额中 |
2.4 贿赂与"礼尚往来"的界定及对本案行为人行为的定性分析 |
2.4.1 对"明礼暗贿"的性质认定 |
2.4.2 收受贿赂与接受亲友财物的区别 |
2.4.3 笔者对受贿与一般的"礼尚往来"的几点认识 |
2.4.4 在节假日及生日期间,文强收取的钱财是贿赂款还是单纯性馈赠 |
2.5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及对本案的评析 |
2.5.1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含义及其法律规定 |
2.5.2 黑社会性质组织寻求"保护伞"的庇护 |
2.5.3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素 |
2.5.4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防范 |
2.5.5 对本案中文强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团伙行为的定性分析 |
2.6 强奸罪的认定及对本案行为人行为的分析 |
2.6.1 强奸罪的定义 |
2.6.2 对"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 |
2.6.3 对强奸罪手段行为的理解 |
2.6.4 文强对巫某某实施的几次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
2.7 对受贿罪定罪量刑及对本案行为人四宗罪的分析 |
2.7.1 对罪、责、刑关系的理解 |
2.7.2 对受贿罪定罪量刑的分析 |
2.7.3 对文强4宗罪的定罪与量刑 |
2.7.4 为什么判处文强死刑且是死刑立即执行而不是死缓 |
第三章 由本案引发的思考 |
3.1 对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分析 |
3.1.1 本案行为人的人生蜕变轨迹 |
3.1.2 对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人生蜕变的原因分析 |
3.2 公职人员犯罪的防控思路 |
3.2.1 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保证举报渠道的畅通 |
3.2.2 充分发挥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 |
3.2.3 完善立法,健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对重庆“打黑”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政不作为” |
二、“拉出来, 打进去” |
三、“打黑”长效机制 |
(6)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国际上及港、澳、台地区对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界定 |
2.1 联合国和美国关于有组织犯罪集团概念的定义 |
2.2 我国港、澳、台地区对有组织犯罪集团概念的定义 |
3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历史演变 |
3.1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起源及发展态势 |
3.2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形成过程 |
4 我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 |
4.1 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我国新刑法中的定义 |
4.2 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的罪名及其犯罪构成 |
5 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界定 |
5.1 我国《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及其内容 |
5.2 我国《立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及其内容 |
5.3 《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的差异点 |
6 以《立法解释》为据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 |
6.1 组织结构特征 |
6.2 经济实力特征 |
6.3 行为特征 |
6.4 非法控制 |
7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探讨 |
7.1 我国部分学者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理解 |
7.2 国际上就黑社会组织本质特征的把握 |
7.3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非法控制 |
7.4 非法控制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具体的实施步骤 |
8 关于"保护伞"的问题 |
8.1 "保护伞"形成的三种方式 |
8.2 "保护伞"的司法认定 |
8.3 强调"保护伞"特征的意义 |
8.4 "涉黑"问题的实质是"反腐" |
9 对重庆"打黑"风暴的些许感悟 |
9.1 "行政不作为" |
9.2 "拉出来,打进去" |
9.3 "打黑"长效机制? |
10 结论 |
10.1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根源 |
10.2 "打黑"的关键在"打伞" |
主要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7)打黑行动六十年(论文提纲范文)
重庆黑恶势力覆灭记 |
“拜码头”文化 |
黑老大们的发迹史 |
王立军的四把火 |
建国之初的扫黑风暴 |
分化孤立黑帮头目 |
剿灭顽固黑恶势力 |
切断黑社会经济来源 |
围歼哈尔滨“乔四集团” |
剁手指立威 |
独大东北 |
老干探除恶 |
打掉沈阳恶霸刘涌 |
枪击派出所副所长 |
和市长称兄道弟 |
潜逃途中被捕 |
审判一波三折 |
铲除黑道头目宋留根 |
雇凶做掉对手, 当上“中原老大” |
“不到我们这里发货, 就整死你!” |
黑帮彻底瓦解, 宋氏狱中忏悔 |
(8)转型中国社会资本生成条件和机制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 社会资本的界定问题 |
二、 社会资本类型、功能和特征简析 |
三、 转型时期社会资本生成的政治经济条件分析 |
(一) 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体制洞”问题 |
(二) 市场化因素和公众民主参与意识增长 |
(三) 其他相互影响和相互重叠的社会原因 |
四、 转型时期社会资本生成的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机制分析 |
(一) 中国传统“家文化”当为首要载体和主要要素 |
(二) 信任和互惠(互助)乃是两大支柱性心理因素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假“打黑英雄” 真“黑保护伞”(论文参考文献)
- [1]相遇[J]. 宋尾. 江南, 2020(05)
- [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问题研究[D]. 王锡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7(02)
- [3]西北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D]. 任永前. 吉林大学, 2015(07)
- [4]重庆文强案的案例分析[D]. 张玲玲. 兰州大学, 2011(11)
- [5]对重庆“打黑”的思考[J]. 王兵,张美香. 法制与社会, 2010(14)
- [6]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D]. 王兵. 郑州大学, 2010(05)
- [7]打黑行动六十年[J]. 黄晓波. 传奇(传记文学选刊), 2009(12)
- [8]转型中国社会资本生成条件和机制初探[D]. 颜烨. 中共中央党校, 2002(02)
- [9]假“打黑英雄” 真“黑保护伞”[J]. 路国正. 检察风云,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