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气亏损谁来补?(论文文献综述)
姚晓光[1](2021)在《中国城市燃气安全供给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
宋子昕[2](2021)在《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文中研究指明所谓浴堂是指供人洁身沐浴之场所。浴堂的发展在古时与宗教仪式及庶民文化联系颇深。进入20世纪,北京的公共浴堂发生了重大变革,其社会功能、经营模式、行业组织、使用设备、顾客群体与以往相比截然相异。这一时期,北京代浴堂的发展沿革可以简单划分为五个阶段:1900——1911年,北京浴堂快速发展阶段;1912——1927,北京浴堂繁盛阶段;1927——1937,北京浴堂沉浮阶段;1937——1949,北京浴堂衰落阶段;1949——1952,北京浴堂回暖恢复阶段。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的演变与城市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经济起伏、卫生观念普及、民众生活习惯变迁联系紧密,浴堂在这一时期可以被视为这样一个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并存于其中,国家、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浴堂从业者、浴堂消费者皆对其有着基于自身需求的建构。因此研究北京浴堂可以管窥20世纪上半叶北京城市中公共场所及小商业的发展模式及行业依托。对北京浴堂进行自下而上的微观考察能够从另一个维度上理解20世纪上半叶的北京社会,获知近代北京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文化环境。以浴堂这一社会基层单位为切入点,分析其中不同群体的活动亦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微观层面的个体经验、实践与宏观社会进程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浴堂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20世纪以来,自来水、电气设备、日化产品等现代产物在北京的浴堂中普及开来,现代技术改变了浴堂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浴堂的资本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经营手段也相应调整。在浴堂广泛使用现代设施的时候,其运营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各浴堂不得不开源节流,甚至无视政府颁布的诸项规定。浴堂与政府不断地协调互动又常发生冲突,这点在社会经济困难时期体现的尤为明显。二者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浴堂不同功能的侧重:政府注重浴堂的卫生功能,浴堂则偏重于追求更多的利润。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调整,雇佣制度的变化、顾客消费核心需求的转移,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这些变化改变了浴堂业的生产体系,亦影响了浴堂伙计的生存实践。具体而言,社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浴堂的消费群体与消费需求,这直接导致浴堂经营模式的变化——服务质量成为决定浴堂收益的重要指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浴堂行业构建了工资制度,以行业内伙计的生存为条件,强迫他们提高服务水准。在此约束之下,伙计为了生存,不得不市侩殷勤以赚取更多小费,形成了浴堂业独有的服务方式、工作态度与营生技巧,他们的生存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浴堂的行业体制。浴堂经营者为了逐利,浴堂伙计为了生存,出于维护各自利益,浴堂同业公会与浴堂职业工会便应运而生。不同于传统的行会,北京浴堂同业公会是在行业资本化的趋势之下,以各店家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而设立,其主体是各店铺的经营者,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收益,他们尽可能地降低伙计数量,延长其工作时间。因此同业公会的存在使得浴堂内部劳资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在此情形下,浴堂伙计为了生存,便合力抵抗资方压迫,开始组建浴堂职业工会。职业工会的出现增强了工人店伙群体在浴堂行业中的地位,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待遇,平衡了资方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市民卫生意识的提高使得浴堂成为20世纪上半叶北京市重要的公共场所。与此同时,国家也试图凭借对城市的卫生改良将自己的权力传达到基层,浴堂既是政府施政的对象,又是政策实施的场所。但国家权力通过城市改良、卫生行政来介入城市基层事务的意图并非顺水推舟,政府虽然针对浴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建设平民及女性浴所,但效果均不尽如人意,这些政策及规定常受到来自浴堂经营者、从业者及顾客的巨大阻力。浴堂的卫生改良并不单纯是公共健康问题,浴堂并非像政府想象的那样,能够顺利成为既卫生廉价,又能“批量生产”干净整洁、遵纪守法市民的公共场所,其中还包含有浴堂经营状况、民众消费观念、行政机关经费等诸多变量。在推行现代化政策、改良城市面貌的过程中,城市移民人口大量增加,居民成分复杂,这使得城市肮脏、拥挤、贫困,充斥着犯罪、不良行为。暗娼、偷窃、赌博、毒品等问题同样在浴堂中滋生。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甚至还常会有矫枉过正的现象发生,但北京浴堂盗窃、嫖娼等案件依旧频频发生。社会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社会环境而非问题本身。现代社会意识、公共道德、现代劳动薪酬制度与时人传统惯习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殖民者的文化介入等因素对其亦有影响。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之际,作为社会体制得以存续的介质,日常生活逐渐受到国家、政府及社会进步人士的关注,成为推进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场域,以及国家权力支配、组织的重要对象。对人们沐浴经验的改造是这一趋势的范例,改造方式是将沐浴行为与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关联,将浴堂、浴室及沐浴行为赋予平等、自由、健美、文明等现代意义,并通过重复单调的日常生活内化于人们的意识中,以为世人所接受。其实现途径是制造闲暇时间与构建消费观念,前者意图将沐浴规律化、惯习化、日常生活化,后者旨在通过引导人们对沐浴的需求来传递现代日常生活的价值观。但这种尝试在实施层面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分歧。浴堂中并非自由平等,其中阶级分明,闲暇会带来如“有闲阶级”、“不劳而获”等不被时人称道的世风,消费则培养起人们崇奢心理。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非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本意与预期的情形,这些歧义自然也会体现在浴堂中。浴堂中充斥着政府与浴堂店家、资方与劳方、店伙与顾客、国家权力与个体实践之间的对抗,不过这些对抗并非总是发挥着消极作用,其也会改变执政者们的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形成人们对社会的认知。政府所制定的每一个政策,浴堂店家、伙计、顾客对政策的每一次回应,政府与社会进步人士对这些回应的反思与治理,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环节。中国的现代化并非是单方面受西方经验的影响,其自身亦有腾挪的空间。
赵洪艳,刘晓锋,尹海洁[3](2018)在《争议工程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文中指出通过对哈依煤气工程和怒江水电开发工程这两个争议工程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状况及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并着重研究了公众参与对公共工程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变迁,公共工程决策中的公众参与的主体与形式都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从参与主体的角度来看:哈依煤气工程的决策参与主体主要为新闻媒体、民众、专家,而在怒江工程中还有作为非工程直接利益相关者的环保NGO组织的主动介入。从参与形式的角度来看:在哈依煤气工程决策中,新闻媒体均为正面报道,民众参与渠道少且多为被动参与,专家不参与决策,从而致使工程争议仅在政府内部凭借行政权力而平息;而在怒江工程决策中,新闻媒体报道呈现多元化,专家主动参与,环保NGO组织积极介入,从而使工程争议外溢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攻势并导致工程的最终搁浅。
钟慧澜[4](2018)在《养老服务合作生产:产生过程与运转机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且增长速度快、高龄化与空巢化并行快速发展、带病生存与失能化现象显着、未富先老与未备先老交织存在,给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增加了难度。传统的国家——家庭二元核心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照料需求,养老服务的供给之责亟需向国家、社会、市场、家庭等多方共担模式转变。自我国提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以来,各地政府都在努力通过采用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将社会力量引入到养老服务提供当中,以期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养老需求。虽然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合作提供养老服务扩大了社会养老服务的惠及面,但是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的困扰,一些养老服务合作生产实践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比如社区助餐点运营不佳等。那么,政府如何与社会组织、企业进行合作有效提供养老服务?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本文用合作生产这一学术术语对多元主体合作提供养老服务进行概念化,在文献回顾与概念思辨基础上,本文提出了需要研究的中心问题:在多元主体合作的背景下,养老服务合作生产是如何在复杂环境中产生的?不同组织之间进行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为了回答该问题,本文以组织管理理论为起点,福利多元理论、政策工具理论和网络治理理论为支点,建构了一个包括合作设计、合作运行、合作评估三个流程阶段、九个数据分析维度的整体性分析框架探寻养老服务合作生产得以产生并持续发展的内在逻辑。在研究方法上,本文运用SPS案例研究方法对来自上海、北京、浙江的四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半结构化访谈、焦点小组法获得一手数据,并结合搜集的二手数据进行三角互证。通过案例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关于合作生产的内涵。(1)从组织角度来看,案例分析表明合作生产的本质上是不同类型组织间的分工与协作,合作生产是一种始于技术理性,长于开放空间,归于稳定理性的组织间协作活动,外化为利益关系的局部均衡状态,其根本目标是消除组织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提高集体生存的可能性。合作生产具有主体的多样性、目标的共识性、过程的互动性、利益的互惠性四个显着特点,这个定义为分析多元主体合作生产养老服务提供了新的方向指引;(2)案例分析表明,相较于其他公共服务,养老服务合作生产具有资产专用性很强、持续性久的特点。如果在合作设计阶段将养老服务设计成一个短期项目,当项目结束后,政府可能会因服务商变更而面临较高的沉没成本,因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是根据服务商需求进行量身定制,不同的服务商会对服务设施产生不同的要求。2、关于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内在逻辑。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内在逻辑是由合作生产的出现机制、合作生产的调适机制、合作生产的存续机制组成。从合作生产的出现机制来看,合作设计阶段,不同组织基于技术理性分工的逻辑,采用聚合策略,对潜在的合作伙伴进行识别,其结果是合作主体兼容度得到增强、合作匹配性得以提高,集体参与得到实现,从而将分属不同领域的公、私组织紧密聚合在养老服务领域,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由此出现。从合作生产的调适机制来看,合作运行阶段,不同组织基于伙伴关系建构的逻辑,采用协调策略,对合作伙伴关系进行建构与维护,其结果是合作利益均衡度得到改善、合作协同性得到提高,降低了合作成本,协同发展得以实现。从合作生产的存续机制来看,合作评估阶段,不同组织基于行为结果控制的逻辑,采用封装策略,对合作成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其结果是合作行动稳定度得到提高、合作持续性得到增强,集体生存得以保障。由此,基于技术理性分工发展了合作主体兼容度、基于伙伴关系建构发展了合作利益均衡度、基于行为结果控制发展了合作行动稳定度,合作生产的主体与利益、主体与行动、利益与行动彼此之间建立良性循环联系,养老服务合作生产就创造出应有的价值。3、关于养老服务合作生产模式。案例分析发现治理权威影响程度和治理资源集中程度影响养老服务合作生产。为此,本文将养老服务合作生产模式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行政吸纳型合作生产,特点是治理权威影响高,治理资源集中度高。其适用条件是养老服务发展不成熟,整个区域养老服务需要进行宏观部署,合作伙伴实力弱、选择少的情形;二是权威感召型合作生产,特点是治理权威影响高、治理资源集中度低。其适用条件是政府负责人社会网络关系发达,合作伙伴具有较强专业的服务运作实力情形;三是优势互补型合作生产,特点是治理权威影响度低,治理资源集中度低。其适用条件是服务具有可以衡量的市场标准或具有可以比拟的市场标的物,可以准确评估服务结果,合作伙伴具有很强的专业服务实力的情形;四是分享协助型合作生产,其特点是治理权威影响度低,治理资源集中度高。这种模式适合养老服务发展到一定阶段,服务需要转型升级或合作伙伴有一定专业服务实力但缺乏关键资源的情形。4、关于国家权力在养老服务合作生产中的作用。在现有文献基础上,本文发展了授能型政府的内涵,即在合作生产实践中,政府通过把高高在上的国家治权向多元主体下沉,为参与者创造一种授能环境,授予不同主体行动能力,获取相应资源,使主体间能力得以匹配,减少合作不确定性,进而实现集体参与。与授能型政府相近的概念是赋权型政府,本文认为授能型政府是对赋权型政府概念在假设前提和预期效果方面有着细微区别。从假设前提来看,赋权型政府假设政府、市场和社会享有平等治权,权力是结果,政府通过职能转移方式将政府部分治权交给非政府治理主体来行使;而授能型政府假设前提是市场、社会发育不足,三者并不具备天然的平等治权,权力是中介,政府并不是简单盲目地将政府治权赋予非政府主体来行使,而是审慎地将政府治权看作一种催化剂或中介物,政府有效使用治权创造市场、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服务的制度环境,使任务特征与执行任务的组织能力之间的良好匹配,培育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能力。从预期效果来看,赋权型政府目标是增加非政府主体的自主权,发挥市场自发生产、社会志愿服务的优势,弥补政府官僚机器的僵化与效率低下的不足,但是作为行动者的组织倾向于通过对不确定性的掌控来扩大自己的行动自主权,行动者通过自身拥有的控制权,既可以控制不确定性,也可以生产不确定性,这也意味着赋权并不一定会产生良好效果,可能还会因为赋权对象的机会主义行为放大合作生产的不确定性。而授能型政府是着力解决治理主体能力不匹配的问题,在数量和质量上改进公共服务供给,审慎地权力使用会减少不同治理主体生产不确定性的机会。时下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尚不成熟、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简单引入赋权型政府理念指导公共服务合作生产并不一定能达到改善公共服务的目标,而授能型政府理念更适合指导中国公共服务合作生产实践。在授能型政府理念下,国家权力在养老服务合作生产中的作用表现在:一是方向引领,责任共识;二是集体参与,合作生产;三是提升能力,创新发展。这三个作用是在地方分权、市场放权、社会赋权交互作用下得以实现。首先,地方分权使地方政府获得治理裁量权,激发其主动作为的能动性,提高官僚机器运转的灵活性。市场放权破除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障碍,引导资源有序流动。其次,地方分权使基层政府资源调动能力增强,能够搭建合作平台,拓展治理空间容纳能力。社会赋权让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具有了主体合法性,便于得到社会认同。同时,地方政府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向其转移,形成分工,为集体参与打下坚实基础。再次,市场放权是为了培育不太成熟的养老服务市场,使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用市场竞争催化服务模式创新。社会赋权还可以培育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增进政社主体间能力匹配度。
李勇[5](2018)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效率分析与改革思考》文中认为回顾改革开放的40周年,虽然国企改革断断续续但是改革的脚步从未停下。新一轮的国企改革背负着“破局”的战略使命,而对于国企效率的研究可以在理论上探讨国企改革的创新思路和实施路径。本文认为研究国企效率要立足于国情,只有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政策效率相结合才能对国企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本文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意义和基本框架以及对可用于国企效率研究的文献进行梳理。接着阐述国有企业、国企分类、国企效率的概念并且在逻辑上探讨效率的影响机理。随后通过与非国有企业的比较,分析国企的经营现状和评价其社会性效率、政策性效率以及微观效率损失。最后,通过过度投资模型来测算国企的过度投资情况并且运用随机前沿法分析基于超越对数生产函数下国企的技术效率,从而构建面板数据的混合OLS、固定效应、随机效应模型来分析国有企业综合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首先,通过国企的功能分类和效率分类可知垄断与效率高低没有必然联系,同时国有工业企业的过度投资是普遍现象。其次,私企技术效率普遍高于国企并且近些年来提升迅速。最后,从总产出水平来看,企业的生产效率、技术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会显着提升总产出水平,只是国企对于生产效率和技术效率更敏感而私企对于资源配置效率更敏感。同时软预算约束的长期存在确实会削弱企业的总产出水平;从总资产贡献率来看,作为企业内部因素的生产效率会带动总资产贡献率的上升,而同样作为内部因素的国有产权比例会削弱企业的效率。私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还未达到最优配置,适当的负债水平可以让私企的效率得到大幅地提升,而企业承担就业负担将使得总资产贡献率下降。基于上述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结合美国、日本、英国以及俄罗斯国有企业的改革经验教训,本文关于国企改革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以去产能、去杠杆、减本增效以及治理僵尸企业为切入点开展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二,以分类界定、多元化持股和实现上市为要点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三,以规避内部人控制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为出发点改善国企的治理机构。第四,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证券化制度来推动国企改革。第五,从境外投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以及政治立场出发强调走出属于中国国企的国际化道路。
郁秋艳[6](2016)在《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基本适应了城市发展的需求。但从若干公用事业发展指标看,在许多城市仍不尽如人意,乡镇及农村更是存在明显的短板,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并不匹配,通过城市公用事业发展有效支撑城市化进程,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也有待加强。城市公用事业是政府监管作用程度较高的领域,政府监管体系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了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公用事业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同时,又能够有效支撑城市化进程,拉动经济稳定增长,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完善。主要发达经济体的监管实践表明,政府监管放松与强化,不仅仅源于市场失灵和政府俘获,还在于通过公用事业领域的监管政策的调整,可以有效地避免经济周期的波动,从而稳定或是刺激社会经济的发展。2015年10月OECD秘书长古里亚指出要重视刺激经济增长的“第三层平台”,即政府监管,通过相应的监管安排,创造发展红利。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同时城镇化需求潜力未得到满足的新通道。如何通过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加快公用事业发展,补上公用事业“短板”,以有效支撑或拉动经济增长,是亟待研究的现实课题。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包括监管目标体系、监管运行体系、监管评价体系等三个子体系,并依顺序形成正向反馈循环。应调适公用事业监管目标体系,完善监管运行体系,健全监管评价体系,及时评估公用事业运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管体系改革,培育公用事业发展新动能。国内学者已对监管运行体系中的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耦合做了大量而严密的研究,但这种所谓的“耦合”运行成本巨大。在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耦合的基础上,增加目标牵引和外部评价将减轻耦合难度,是深化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的现实选择。监管评价体系的引入,包含了对监管的监管,使监管不再是终点而是螺旋上升中的一环,这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管改革的需要。本文的理论价值在于引入监管目标体系和监管评价体系,提出一个有利于加快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以有效支撑或拉动经济增长的带有全程监管性质的、新型的公用事业监管体系,建立起包括监管目标体系、监管运行体系、监管评价体系三个子系统有机统一的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理论分析框架。本文的现实意义是利用这个新的分析框架,有利于发现主要公用事业领域政府监管体系存在问题,全面地把握主要公用事业领域在经济生活中所处位置,评估主要公用事业领域发展动力的强弱及其与周边系统乃至更大系统的融洽程度。目标牵引如同“导航”,定期评价如同“体检”,有利于实现对监管的监管。本文首先对过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包括监管目标、监管运行、监管评价在内的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理论分析框架,指出监管目标体系正向作用于监管运行体系和监管评价体系,监管评价体系反馈于监管目标体系和监管运行体系,而实现监管目标、提升监管质量需要监管运行体系的支撑。并集中讨论了监管目标的宏观性与行业兼容性,运行体系中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的功能耦合性以及监管客体和公众参与的中心位置,讨论了监管评价体系中目标绩效、成本考核、制度评估、体制评价、舆论勘察的适用性。据此,又以燃气行业为案例,对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进一步地,还从主要发达经济体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经验中,印证了各国启动监管改革的时间点与经济增速的关系,各国监管实践的背景和特点。最后得出若干结论与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一是提出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新理念,即政府监管不仅是为了规范公用事业领域及微观企业的行为,还要服务于推进城镇化,支撑或拉动经济稳定增长的现实需要,从而对政府监管的功能进行了新的诠释,并进一步指出,监管体系要适应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经济制度基本特征和供给侧改革需要;二是提出监管目标体系、监管运行体系、监管评价体系三个子系统有机统一的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为监管体系改革提供一种新的分析范式,在理论上实现了监管体系由被动监管型向主动目标引领型监管的转换;三是使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的耦合有了信息的指引,不再是自身耦合形成的高耗能发展,成为有信息输送的生态;四是提出通过改革监管评价体系实现对监管的监督,完善监管治理,以减少监管改革的时滞;五是通过数理模型,定量论证公用事业监管、公用事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正向关系。
李素艳[7](2016)在《触摸幸福(节选)》文中研究表明1978年旧历二月初八这天是我18岁生日。我想按照我在农村的风俗给自己过个生日,一大早就到老乡家花3角钱买了两个鸡蛋。把它们放在锅里煮熟了再把鸡蛋放在炕上轱辘几圈,嘴里默默的念叨着:"愿小艳在今年的一年里不许生病!多挣工分!"许愿后我把鸡蛋分给房东大娘一个。大娘很疑惑地看着我,我神秘地告诉她说:"吃吧!今天是我的生日!"看到大娘接过鸡蛋露出那满脸笑容在与我分享着生日的快乐时,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吃完鸡蛋后我去大队上工了。该吃晚饭的时候,房东大娘给我
朱桂芳[8](2014)在《以天然气为原料制甲醇装置补碳技术探讨》文中认为2014年以来,氮肥市场需求疲软,行业亏损严重。我国现有合成氨产能超过70 000 kt,加工成尿素和其他氮肥产品自给有余,合成氨企业应积极加快转型升级。甲醇是重要的基础性有机化工原料,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甲醇运行环境良好,以天然气为原料制甲醇装置的补碳技术值得探讨。1以天然气为原料制甲醇工艺流程以天然气为原料制甲醇装置主要由合成气制备(包括天然气压缩、加氢脱硫、烃类转化、蒸汽
张梦龙[9](2014)在《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如何在积极推进高速铁路等铁路现代化建设的同时,通过改革来创造新的制度红利,实现技术进步和改革创新的协调发展,是一项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铁路改革需要考虑诸多因素,行业所提供的物品属性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本文试图从铁路产业特征和运输产品属性出发,研究分析对改革路径有着深层次影响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及相关问题。具体来讲,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通过对我国铁路前期改革的反思,以及国内外相关产业改革经验的考察,论证提出研究铁路改革必须重视行业提供的物品属性,尤其是公共物品属性。我国铁路改革已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继续深化却面临诸多难题,行业属性定位的模糊成为铁路改革长期处于“胶着”状态的深层原因。作为兼具商业性和公益性的特殊行业,铁路不可能完全市场化,改革的先行步骤是明确基于行业属性分解的市场边界,这也决定着铁路领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正确处理。2、在对铁路产业特征及公共物品属性构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公益性与商业性、行政性与市场性、共用性与专用性、公共性与企业性等多个维度对铁路公共物品属性的特殊表现展开研究。从不同侧面重点分析了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存在的若干结构性影响。论证提出在影响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的各种结构性问题中,基于物品属性的结构是最基础性的。探究铁路改革应当首先致力于解决这些结构层面的问题,建立对铁路改革更加全面和理性的经济分析。3、在对铁路作为一个行业整体上的公共物品属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铁路产业内部各具体业务环节的公共物品属性问题也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在探寻铁路改革目标模式与结构特性时应充分考虑以上问题的特殊影响。基于行业属性分解的铁路分类管理与改革、基于公共企业独立运作的运输生产组织结构调整、基于产业纵向关系调整的铁路运输业重组,以及相应的行业管理和政企关系重构,都是公共物品属性视角下铁路改革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为此,本文试图从容易引起人们忽视的公共物品属性这一新的视角,从行业所提供物品的属性这一基本维度,来重新认识铁路的性质及对改革的特殊影响,并对其中的主要经济学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建立更具完整意义上的铁路经济和铁路改革分析框架。本文主要运用公共物品理论和公共经济学,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共分七章的内容,重点就公共物品理论、铁路产业的公共物品属性构成、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的结构性影响、国外铁路和国内运输业改革中公共物品属性问题的处理等展开讨论,在对如何区分铁路的公益性和商业性、明确政府在铁路中的作用和铁路的市场边界、铁路公企业的运作及相应的政企关系、政府规制和法律环境等整体性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深入到产业内部对铁路产业链各具体业务环节的公共物品属性问题进行研究,从而建立起了对铁路属性的整体认识,构建了一种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结构性影响的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框架。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创新体现在四个方面:l、在总结国内外经验走向和对我国铁路前期改革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论证提出应当重新明确铁路的属性定位并按属性分解进行分类管理。公益性铁路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铁路,以及公益性运输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运输的明确区分和分离即“公商分离”,按物品属性对行业进行分类管理、投资、建设和运营,是今后铁路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铁路领域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的基础。2、对铁路产业中普遍存在而又容易受到忽视的市场失灵、市场边界、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正外部性、拥挤性、共用性、市场化指数、可商业化程度、公共物品属性程度、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属性的转化、政府作用、公共企业、特殊法人制度等概念及对铁路改革的结构性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归纳提出“共用经济”这一经济学概念用以分析铁路经济问题,从而构建了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分析框架。3、将“公共中间品”概念引入对铁路的经济分析,改变对铁路轮轨关系和产业组织的传统看法,并深入到铁路产业链内部,对铁路运输业内部特有的公共物品属性及基于网络型基础产业共用经济现象一般特性的铁路公共中间品和公共企业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一种基于从“二分法”到“三分法”产业纵向关系调整的铁路运输业重组模式。4、在对铁路改革中若干结构性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论证提出了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中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框架,并对其中的“公商分离”、“调度公共化”、“三分法”行业重组、政企关系重建及改革过渡期的政府职能等有关配套改革进行了探讨。应当说,从结构层面来思考和研究铁路改革,需要回答的问题还很多;从物品属性特别是公共物品属性视角来探究铁路经济和铁路改革问题,本文目前做的还只是初步探索,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对此寄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和努力。
刘佳丽[10](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认为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二、煤气亏损谁来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煤气亏损谁来补?(论文提纲范文)
(2)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旨趣 |
二、学术回顾 |
三、概念界定与文献来源 |
四、研究方法与文章框架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市空间与浴堂生态 |
第一节 北京浴堂的发展概述 |
一、元明清时期的北京浴堂 |
二、新式浴堂的发展及繁荣(1900——1926) |
三、北京浴堂行业的由盛及衰(1926——1952) |
第二节 20 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兴起的社会条件 |
一、沐浴的文明化 |
二、沐浴的知识化 |
第三节 浴堂与北京城区商业格局 |
小结 |
第二章 浴堂的经营与管理 |
第一节 浴堂的资本与流水 |
一、浴堂的资本模式 |
二、浴堂的产权结构 |
三、浴堂的营业流水 |
第二节 浴堂的日常开支 |
一、电力与通讯 |
二、毛巾与肥皂 |
三、燃料 |
四、自来水 |
五、铺底与房租 |
六、纳税与认捐 |
第三节 收费标准与价格起伏 |
一、价格的分化与浮动 |
二、影响价格的因素 |
三、恶性通胀时代的澡价调控 |
第四节 浴堂经营与管理策略 |
一、浴堂的管理体制 |
二、浴堂的营业方式 |
三、浴堂的经营之道 |
小结 |
第三章 浴堂的从业者及社会团体 |
第一节 浴堂从业者的工作与生活 |
一、浴堂从业者的工作职责 |
二、浴堂从业者的身份与社会来源 |
三、北京浴堂伙计的工作日常 |
四、北京浴堂伙计的收入与生活状况 |
第二节 北京浴堂伙计的价值观念及社会形象 |
第三节 北京浴堂同业公会 |
一、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成立始末及历史沿革 |
二、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组织情况 |
三、浴堂同业公会的功能 |
四、政府在浴堂同业公会中的权力渗透 |
第四节 北京浴堂职业工会 |
一、浴堂职业工会产生的社会要素 |
二、浴堂职业工会成立风波 |
三、浴堂职业工会成立后的劳资纠纷 |
第五节 浴堂中的地下活动 |
一、浴堂中开展地下工作的优势 |
二、北平市和平解放之际浴堂业的地下工作 |
小结 |
第四章 公共卫生、卫生行政与北京浴堂业 |
第一节 公共卫生与城市改良 |
一、北京的卫生环境与市民沐浴观念 |
二、浴堂卫生规章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对北平浴堂业的管理 |
一、北平市政府对浴堂卫生的监督与稽查 |
二、北平市政府对违章浴堂的惩处 |
三、政府对浴堂卫生管理不力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市政体系中的浴堂 |
一、浴堂与城市沟渠排水系统 |
二、防疫、公共卫生与浴堂 |
第四节 女性及平民浴堂 |
一、女性浴所的设立 |
二、平民浴堂的创办 |
小结 |
第五章 浴堂中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浴堂的公共安全 |
一、晕堂 |
二、火灾与触电 |
三、建筑安全 |
第二节 浴堂中的盗窃犯罪 |
一、盗窃案件频发的社会背景 |
二、浴堂中偷窃案件的地缘因素 |
三、浴堂中偷窃案件的犯罪方式与窃贼身份 |
四、浴堂中偷窃犯罪的治理 |
第三节 浴堂中的风化问题 |
一、浴堂中的混浴现象 |
二、女浴堂中的男性工役 |
三、政府对浴堂社会风化问题的治理 |
小结 |
第六章 浴堂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沐浴社会价值的重塑 |
一、沐浴内涵的转释 |
二、沐浴的日常生活化过程 |
第二节 沐浴的日常生活化建构 |
一、作为惠工设施的职工浴堂 |
二、作为规训手段的学生浴间 |
三、作为现代日常生活基本单元的家庭浴室 |
四、以消费构建现代生活的公共浴堂 |
第三节 公共浴堂与沐浴之现代释义的争论 |
一、浴堂消费模式与平等观念的矛盾 |
二、日常生活构建过程中的分歧 |
三、闲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抵牾 |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争议工程决策中的公众参与(论文提纲范文)
1 哈依煤气工程概况及其决策争议状况 |
1.1 哈依煤气工程概况 |
1.2 哈依煤气工程争议状况 |
1.2.1 工程争议起因 |
1.2.2 工程争议参与主体及其观点 |
1.2.3 工程争议结果 |
2 怒江工程概况及其决策争议状况 |
2.1 怒江工程概况 |
2.2 怒江工程争议状况 |
2.2.1 工程争议起因 |
2.2.2 工程争议参与主体及其观点 |
3 两个争议工程决策中公众参与状况的比较分析 |
3.1 新闻媒体参与状况 |
3.1.1 新闻报道时间频次分布 |
3.1.2 新闻报道内容 |
3.1.3 新闻报道消息来源 |
3.2 工程所在地居民参与状况 |
3.2.1 工程所在地居民工程知情度 |
3.2.2 工程所在地居民决策参与渠道 |
3.3 专家参与状况 |
3.3.1 专家参与形式 |
3.3.2 专家参与决策影响力 |
3.4 NGO组织参与状况 |
4 结语:争议工程决策中公众参与问题的思考 |
4.1 普通民众工程知情度低, 决策者缺乏与社会公众的互动 |
4.2 专家工程论证沦为形式 |
4.3 工程决策过程和结果受决策者的政治或经济考量影响巨大 |
4.4 新闻媒体成为工程争议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 |
4.5 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的NGO组织对工程决策结果有直接影响 |
(4)养老服务合作生产:产生过程与运转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 |
1.1.2 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式微 |
1.1.3 社会组织蓬勃发展 |
1.1.4 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 |
1.2 研究对象 |
1.2.1 养老服务 |
1.2.2 合作生产 |
1.3 研究问题 |
1.3.1 现实问题的表现 |
1.3.2 学术问题的提出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 |
1.5.1 SPS案例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1.6 篇章结构 |
1.7 研究创新 |
2 文献评述 |
2.1 关于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形成机制研究 |
2.2 关于养老服务合作主体的参与动因研究 |
2.3 关于养老服务合作主体的角色关系研究 |
2.4 关于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运行模式研究 |
2.5 关于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问责绩效研究 |
2.6 简要评价 |
3 理论视角与案例分析框架 |
3.1 组织管理理论 |
3.1.1 人性假设:组织合作行为的缘起 |
3.1.2 诱导-贡献平衡:组织间合作的理论动因 |
3.1.3 理性、冲突与环境:组织间合作的审视维度 |
3.2 福利多元理论 |
3.2.1 福利多元主义下的合作生产 |
3.2.2 多中心治理下的合作生产 |
3.3 政策工具理论 |
3.3.1 政策工具的意涵 |
3.3.2 政策工具的类型与特征 |
3.3.3 政策工具与养老服务合作生产 |
3.4 网络治理理论 |
3.4.1 网络与网络治理 |
3.4.2 网络治理成功运行的条件 |
3.4.3 网络治理中的政府 |
3.4.4 网络治理与养老服务合作生产 |
3.5 案例分析框架 |
4 政企合作生产养老服务案例:社区助餐点 |
4.1 政府与国有企业:上海光明村老年配餐中心 |
4.1.1 合作设计——基于技术理性分工 |
4.1.2 合作运行——基于伙伴关系建构 |
4.1.3 合作评估——基于行为结果控制 |
4.1.4 小结 |
4.2 政府与民营企业:上海长桥助餐中心 |
4.2.1 合作设计——基于技术理性分工 |
4.2.2 合作运行——基于伙伴关系建构 |
4.2.3 合作评估——基于行为结果控制 |
4.2.4 小结 |
5 政社合作生产养老服务案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5.1 政府与官办社会组织:天目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
5.1.1 合作设计——基于技术理性分工 |
5.1.2 合作运行——基于伙伴关系建构 |
5.1.3 合作评估——基于行为结果控制 |
5.1.4 小结 |
5.2 政府与民办社会组织:易来福养老驿站 |
5.2.1 合作设计——基于技术理性分工 |
5.2.2 合作运行——基于伙伴关系建构 |
5.2.3 合作评估——基于行为结果控制 |
5.2.4 小结 |
6 结论与讨论 |
6.1 合作生产的内涵再认识 |
6.2 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内在逻辑 |
6.3 养老服务合作生产模式类型及其适用条件 |
6.4 授能型政府:国家权力在养老服务合作生产中的作用 |
6.5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 |
(5)我国国有企业的效率分析与改革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1.3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1.4.3 文献述评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效率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
2.1 国有企业的相关概念 |
2.1.1 国有企业 |
2.1.2 国有企业的分类 |
2.1.3 国有企业的效率 |
2.2 用于研究国有企业效率的相关理论 |
2.3 影响国有企业效率的因素及其作用机理 |
2.3.1 产权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软预算约束理论 |
2.3.4 利益相关者与三重底线理论 |
2.3.5 政策性负担理论 |
2.3.6 过度投资理论 |
第三章 国有企业的经营现状与效率评价 |
3.1 国有企业的历史沿革 |
3.2 国有企业的经营现状 |
3.2.1 总资产贡献率分析 |
3.2.2 权益净利率分析 |
3.3 国有企业的效率评价 |
3.3.1 关于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的评价 |
3.3.2 国有企业效率损失及其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国有企业效率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国有工业企业的过度投资检验 |
4.1.1 变量与数据的选取 |
4.1.2 过度投资模型 |
4.1.3 过度投资分析 |
4.2 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技术效率比较分析 |
4.2.1 变量与数据的选取 |
4.2.2 随机前沿生产函数 |
4.2.3 技术效率分析 |
4.3 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综合效率比较分析 |
4.3.1 变量与数据的选取 |
4.3.2 总产出函数模型 |
4.3.3 总产出函数模型分析 |
4.3.4 总资产贡献率模型 |
4.3.5 总资产贡献率模型分析 |
第五章 国际比较及经验教训 |
5.1 美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分析 |
5.1.1 美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背景 |
5.1.2 美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措施 |
5.2 日本国有企业的改革分析 |
5.2.1 日本国有企业的改革背景 |
5.2.2 日本国有企业的改革措施 |
5.3 英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分析 |
5.3.1 英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背景 |
5.3.2 英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措施 |
5.4 俄罗斯国有企业的改革分析 |
5.4.1 俄罗斯国有企业的改革背景 |
5.4.2 俄罗斯国有企业的改革措施 |
5.5 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比较及经验教训 |
5.5.1 管理体制-借鉴美国国会的立法监管与系统工程承包方式 |
5.5.2 信息披露-借鉴美国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 |
5.5.3 有规划性的分类循序改革-借鉴日本的多元化分类改革 |
5.5.4 混合所有制改革-借鉴英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5.5.5 兼顾改革力度与社会承受度-借鉴俄罗斯的改革经验 |
第六章 我国提高国企效率的深改路径与创新思路 |
6.1 国有企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6.1.1 化解产能过剩 |
6.1.2 推动去杠杆 |
6.1.3 减本增效 |
6.1.4 治理僵尸企业 |
6.2 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6.2.1 分类推进,一企一策 |
6.2.2 员工与管理层持股 |
6.2.3 并购重组,推动上市 |
6.3 国有企业的治理机构完善 |
6.3.1 规避内部人控制 |
6.3.2 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 |
6.4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构建与国有资产证券化 |
6.4.1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 |
6.4.2 国有资产证券化 |
6.5 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 |
6.5.1 境外投资风险和投资管理体制的完善 |
6.5.2 境外投资服务体制的构建和金融政策的支持 |
6.5.3 “走出去”战略与坚持社会主义经济方向并行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6)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意义 |
0.3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0.4 研究方法 |
0.5 创新之处 |
第1章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1 城市公用事业的内涵与外延 |
1.2 城市公用事业经济性质 |
1.3 城市公用事业与经济发展关系 |
1.4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及监管体系 |
1.5 监管与公用事业发展 |
1.6 监管目标的合理选择 |
1.7 监管手段研究综述 |
1.8 监管评价的研究进展 |
1.9 公用事业监管研究述评 |
第2章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分析框架 |
2.1 城市公用事业的经济性质及其监管目标 |
2.2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理念及手段创新 |
2.2.1 监管、公用事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机理分析 |
2.2.2 市场化下的公用事业监管改革 |
2.2.3 模拟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公用事业监管体系设计的可能性 |
2.3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绩效及其评价体系 |
2.3.1 公用事业监管绩效及其评价是监管改革的依据 |
2.3.2 监管绩效改善与摆脱路径依赖相关 |
2.3.3 公用事业监管评价体系构建的现实要求 |
2.4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的系统性思考 |
2.4.1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 |
2.4.2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是一个开放系统 |
2.4.3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的复杂性 |
2.4.4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的动态变化性质 |
2.4.5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研究的系统论新视角 |
2.5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协同性分析 |
2.5.1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构成元素及相互作用 |
2.5.2 监管目标体系正向作用于监管运行体系和监管评价体系 |
2.5.3 监管评价体系是对监管目标体系和运行体系回馈 |
2.5.4 实现监管目标、提升监管质量需要监管运行体系的支撑 |
2.5.5 通过监管体系的构建推动城市公用事业的变革和发展 |
第3章 监管、公用事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
3.1 公用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误差修正模型构建 |
3.1.1 数据与误差修正模型 |
3.1.2 误差修正模型(ECM)的构建 |
3.1.3 误差修正模型(ECM)中参数的经济学释义 |
3.2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监管有效性评价的实证分析 |
3.2.1 主成分因子分析模型 |
3.2.2 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在地方政府城市公用事业监管有效性分析中的优势 |
3.2.3 监管有效性评价指标的选取 |
3.2.4 指标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及公共因子的提取 |
3.2.5 旋转后的主成分因子载荷矩阵分析 |
3.2.6 监管有效性主成分因子得分及评价排名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的现状及问题 |
4.1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目标有待拓展 |
4.1.1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的宏观目标 |
4.1.2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的行业目标 |
4.2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运行体系亟待完善 |
4.2.1 城市公用事业的演进及其现状 |
4.2.2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制 |
4.2.3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制度 |
4.2.4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机制 |
4.2.5 社会公众参与 |
4.3 城市公用事业监管评价体系亟待合理化 |
4.3.1 目标绩效 |
4.3.2 成本考核 |
4.3.3 制度评估 |
4.3.4 体制评价 |
4.3.5 舆论勘察 |
4.4 问题与制约 |
第5章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监管体系案例研究:以燃气行业监管体系为例 |
5.1 城市燃气监管现状 |
5.1.1 城市燃气发展现状 |
5.1.2 城市燃气监管现状 |
5.1.3 城市燃气监管存在的问题 |
5.2 城市燃气监管目标体系 |
5.2.1 促进城镇化发展 |
5.2.2 优化能源结构 |
5.2.3 改善环境质量 |
5.2.4 安全高效运营 |
5.3 城市燃气监管运行体系 |
5.3.1 完善城市燃气监管制度 |
5.3.2 健全城市燃气监管体制 |
5.3.3 建设城市燃气监管机制 |
5.3.4 覆盖城市燃气监管客体 |
5.3.5 提升城市燃气公众参与 |
5.4 城市燃气监管评价体系 |
5.4.1 燃气监管评价体系 |
5.4.2 北京市燃气监管评价 |
第6章 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监管体系国际比较与借鉴 |
6.1 英国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研究 |
6.1.1 英国公用事业发展环境 |
6.1.2 英国公用事业监管制度 |
6.1.3 英国公用事业监管机构 |
6.1.4 英国公众参与制度 |
6.2 美国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研究 |
6.2.1 美国公用事业发展环境 |
6.2.2 美国公用事业监管制度 |
6.2.3 美国公用事业监管机构 |
6.2.4 美国公众参与制度 |
6.3 德国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研究 |
6.3.1 德国公用事业发展环境 |
6.3.2 德国公用事业监管制度 |
6.3.3 德国公用事业监管机构 |
6.3.4 德国公用事业公众参与 |
6.4 法国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研究 |
6.4.1 法国公用事业发展环境 |
6.4.2 法国公用事业监管制度 |
6.4.3 法国公用事业监管机构 |
6.4.4 法国公用事业公众参与 |
6.5 日本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研究 |
6.5.1 日本公用事业发展环境 |
6.5.2 日本公用事业监管制度 |
6.5.3 日本公用事业监管机构 |
6.5.4 日本公用事业公众参与 |
6.6 中国香港地区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研究 |
6.6.1 中国香港地区公用事业发展环境 |
6.6.2 中国香港地区公用事业监管制度 |
6.6.3 中国香港地区公用事业监管机构 |
6.6.4 中国香港地区公用事业公众参与 |
6.7 比较的结论及借鉴意义 |
6.7.1 公用事业改革服务于宏观经济目标 |
6.7.2 监管体系与经济增长归属于经济发展中的对立统一矛盾 |
6.7.3 法制在先保障了监管改革的落实 |
6.7.4 借鉴国际经验要避免手段目的化 |
第7章 深化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的政策建议 |
7.1 合理制定监管目标,保障公用事业长期健康发展 |
7.2 建立专业机构,增强监管体制的独立性 |
7.3 监管制度安排应从完善监管向监管治理转变 |
7.4 监管机制设计应有助于弥补公用事业短板促进城镇化发展 |
7.5 注重基础信息采集,加强城市公用事业统计监管能力建设 |
7.6 建立健全城市公用事业第三方定期评价制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8)以天然气为原料制甲醇装置补碳技术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以天然气为原料制甲醇工艺流程 |
2 补碳技术 |
2. 1 补碳位置 |
2. 2 碳源 |
2. 3 补碳实例 |
2. 3. 1 变换后变压吸附制得的 CO2 |
2. 3. 2 水煤气炉后补碳 |
2. 3. 3 制氢弛放气补碳 |
3 结语 |
(9)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论文选题的意义和背景 |
1.1.1 实践层面 |
1.1.2 理论层面 |
1.2 基于现象的问题提出 |
1.2.1 前期铁路改革的思考 |
1.2.2 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可能存在的结构性影响 |
1.2.3 相关问题的前期研究成果述评与继续研究的空间 |
1.3 基本概念、研究范围和研究思路 |
1.3.1 有关概念的界定 |
1.3.2 本文研究范围 |
1.3.3 研究的主要思路 |
2 公共物品理论文献综述 |
2.1 公共物品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2.1.1 公共物品理论的早期思想和初步形成 |
2.1.2 公共物品理论的建立和发展 |
2.1.3 公共物品理论的新发展及研究前沿 |
2.1.4 公共物品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运用 |
2.2 公共物品的内涵、特征与分类理论 |
2.2.1 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 |
2.2.2 公共物品的定义和特征 |
2.2.3 公共物品的分类 |
2.2.4 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及其纠正 |
2.3 公共物品供给与公共投资理论 |
2.3.1 公共物品市场供给不足的经济学根源 |
2.3.2 公共物品政府供给的逻辑起点和原因 |
2.3.3 公共领域的边界及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
2.3.4 公共投资与公共财政 |
3 铁路产业特征及公共物品属性构成分析 |
3.1 铁路产业特征 |
3.1.1 铁路运输产品的一般特性 |
3.1.2 铁路产业的一般经济属性 |
3.2 铁路产业的公共物品属性 |
3.2.1 铁路产业公共物品属性的若干表现 |
3.2.2 铁路产业内公共物品属性的差异性 |
3.2.3 铁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属性的相互转化 |
3.3 高速铁路的产品属性 |
3.3.1 高速铁路的一般特性 |
3.3.2 高速铁路公共物品属性的特殊表现 |
4 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的影响分析 |
4.1 公益性对铁路行业定位及可商业化程度的影响 |
4.1.1 我国铁路行业属性定位的现状分析 |
4.1.2 公共物品属性视角下铁路公益性的表现 |
4.1.3 铁路拥挤性程度对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影响 |
4.1.4 铁路可商业化程度的判定及融资模式选择 |
4.2 行政性对铁路政府与市场作用边界的影响 |
4.2.1 运输业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指数与供给方式 |
4.2.2 “政府失灵”的影响及铁路投资的合理规模 |
4.2.3 政府职能回归与明确铁路市场边界的意义 |
4.2.4 公共物品属性要求与市场化改革取向的关系 |
4.3 共用性对铁路纵向关系调整及行业重组的影响 |
4.3.1 运输业普遍存在的共用品和公共中间品现象 |
4.3.2 共用经济的获取及铁路公共中间品独立完整运作的意义 |
4.3.3 俱乐部物品的经济分析及对铁路的启示 |
4.3.4 公共中间品因素对铁路产业组织结构的影响 |
4.4 公共性对铁路企业行为及法人制度的影响 |
4.4.1 公共企业的界定、特征和类型 |
4.4.2 铁路公共性和企业性的双重属性 |
4.4.3 铁路公共物品属性的程度及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
4.4.4 我国铁路公共企业的特性及相应的制度安排 |
5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国内外相关产业改革经验与借鉴 |
5.1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国外铁路改革分析 |
5.1.1 国外铁路改革的基本情况 |
5.1.2 改革中对公共物品属性问题的处理 |
5.2 日本铁路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
5.2.1 日本铁路改革的背景 |
5.2.2 日本铁路改革的目标、步骤和对公共物品属性问题的处理 |
5.2.3 日本铁路改革后的公共物品属性问题辨析 |
5.3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我国其他运输业改革探析 |
5.3.1 公路 |
5.3.2 航运 |
5.3.3 民航 |
5.3.4 城市交通 |
6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结构性影响的我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框架研究 |
6.1 “公商分离”:行业属性分解的铁路改革分析 |
6.1.1 公益性与商业性分离的分类改革探索 |
6.1.2 铁路前期改革蕴藏的“公商分离”初步实践 |
6.1.3 铁路“公商分离”改革的基本内容 |
6.1.4 铁路商业性环节引入竞争的路径选择 |
6.2 “调度公共化”:基于公共企业独立运作的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结构 |
6.2.1 “调度公共化”的可行性分析 |
6.2.2 “调度公共化”的案例及启示 |
6.2.3 “调度公共化”与企业自给调度的比较和演化 |
6.2.4 基于“调度公共化”的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结构调整 |
6.3 “三分法”:产业纵向关系调整的铁路运输业重组模式 |
6.3.1 基于产业链和轮轨关系的铁路纵向关系 |
6.3.2 基于产业链共用性谱系的铁路“三分法”纵向关系 |
6.3.3 基于“三分法”的铁路公共企业的组建及运作 |
6.3.4 基于“三分法”的基础设施、运输和其他企业的组建及运作 |
6.4 公共物品属性视角下的铁路行业管理架构 |
6.4.1 “建营分开”的铁路行业管理职能划分 |
6.4.2 铁路规制机构设置的新要求 |
6.4.3 改革过渡期的政府职能 |
6.4.4 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
7 结论 |
7.1 本文的主要工作、基本结论和主要贡献 |
7.1.1 本文的主要工作 |
7.1.2 本文研究的基本结论 |
7.1.3 本文的主要贡献 |
7.2 本文的创新点与有关建议 |
7.2.1 本文的创新点 |
7.2.2 有关建议 |
7.3 本文存在的不足及尚未解决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四、煤气亏损谁来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城市燃气安全供给法律制度研究[D]. 姚晓光.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2]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D]. 宋子昕. 河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争议工程决策中的公众参与[J]. 赵洪艳,刘晓锋,尹海洁. 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 2018(03)
- [4]养老服务合作生产:产生过程与运转机制[D]. 钟慧澜.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1)
- [5]我国国有企业的效率分析与改革思考[D]. 李勇. 福州大学, 2018(03)
- [6]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改革研究[D]. 郁秋艳. 吉林大学, 2016(03)
- [7]触摸幸福(节选)[J]. 李素艳. 唐山文学, 2016(05)
- [8]以天然气为原料制甲醇装置补碳技术探讨[J]. 朱桂芳. 小氮肥, 2014(12)
- [9]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研究[D]. 张梦龙. 北京交通大学, 2014(07)
- [10]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