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

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

问:农村怎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预防民转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 答:当前我们国家仍然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方式滞后、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以及国际对敌斗争尖锐复杂等情况,就必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社会矛盾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因素,案件是各类矛盾发展的结果,是最突出、最严重的矛盾。以往要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是强调依法案,现在进一步要求把执法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向社会管理工作拓展。因此,审判机关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把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结合案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从管理上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问:求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方案
  1. 答:1了解纠纷,原因、当事人情况;2组织人员,会议分析处理办法,并制定工作小组,责任人;3避免事态扩大,升级,消灭在萌芽状态;4合理处理各方意见矛盾,尽量达到各方满意;5工作中有违法行为一律打击;6要合法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问:派出所重点人员是什么意思
  1. 答:法律分析: 重点人员有七类,具体是:涉恐人员、涉稳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公安系统关注对象的名字术语,重点人员指个别几个人,重点人口指一类人。
    法律依据:《重点人口管理》第四条 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一)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二)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问:乡镇综治维稳不稳定问题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1. 答: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治本性措施。我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注解决得好”的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每逢特护期,启动“全面排查、一天一排查、一周一汇总”专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摸排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做好台帐。加大调处力度,注重调处时限和质量,防止推诿扯皮,防止矛盾激化,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各类上访群体和涉法涉诉、信访老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处。
问:对重点人员采取的管控措施有哪些
  1. 答:对重点人员采取的管控措施有:
    一、是实行跟踪管控。
    二、是实行定期见面。
    三、是实行动态研判。
    四、是实行风险评估。
    结合日常工作,通过网络信息和实地调查,掌握重点人员就业状况、交往人员、经济来源、居住处所、活动轨迹等情况,对重点人员是否有到区、市和进京上访、违法犯罪迹象作出评估,对有异常行为的重点人员,及时列为高危人员管控,作为重点关注对象。
    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重点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危害活动嫌疑的人员实施重点管理的一项由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
    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1、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
    2、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3、吸食毒品的。
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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